空載試運行時:(1)顎破機連續運行2h,軸承溫度上升不得超過30℃(2)顎破機所有緊固件牢固,無松動現象(3)飛輪、槽輪運行平穩(4)顎破機所有摩擦部件無擦傷、脫屑、研磨現象,無異常聲音(5)顎破機排出口的調整裝置
有載試運行時:(1)破碎機不得有周期或顯著沖擊、沖擊聲(2) 供給粒度應符合設計規定(3)連續運行8小時,軸承溫度上升不得超過30℃(4)破碎機處理能力和產品粒度應符合設計規定(5)調整座與機架耳座之間沒有明顯的跑。
使用前的準備:(1)仔細檢查推板的連接部是否有足夠的潤滑脂(2)仔細檢查所有緊固件是否緊固(3)仔細檢查傳動帶是否良好。發現不安全現象時,請立即更換。皮帶和皮帶輪上有油污時,用抹布擦拭油污(4)檢查防護裝置是否良好。發現不安全現象時,應立即排除(5)檢查破碎室內是否有礦石和垃圾。如果有礦石和垃圾,必須清掃干凈,確保破碎機的空腔啟動(6)檢查頂部螺栓是否返回,墊片組是否緊固,t型螺栓是否緊固。
顎式破碎機的啟動:(1)經檢查,證明機械各部分狀況正常啟動(2)顎式破碎機只允許無負荷啟動(3)啟動前,必須用鈴聲或信號預警(4)啟動后,發現異常時,必須立即停止運轉。在確定和排除異常情況之前,可以重新啟動破碎機。
生產使用中:(1)顎破機正常運轉后,可投入生產(2)等待破碎的材料均勻加入破碎機腔內,不得側向加入或堆積加入,以免單方面過載或過載(3)正常工作時,軸承溫升不得超過30℃, 溫度不得超過70℃。超過上述溫度時,應立即停車,查明原因并排除。(4)停車前,首先停止供給,破碎室內的材料完全排出后,可以關閉電源(5)破碎時,破碎室內的材料堵塞而停車時,必須立即關閉電源停止運轉,清掃破碎室內的材料后再啟動(6)顎板的一端磨損后,可以調整頭部使用(7)顎破機使用一段時間后,必須重新擰緊固定襯套,以免固定襯套松動損傷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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