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選礦廠,磨礦是礦石粉碎過程的延續,是礦石分選前的 一道工序。研磨作業的任務是完全或基本分離礦石中的有用成分,同時盡量避免研磨,為選擇作業提供適當的(粒度和質量分數)選擇礦石,為更好地回收礦石中的有用成分創造條件。選擇指標的好壞取決于研磨產品的質量。因此,首先,研磨產品必須滿足粒度不同的選擇方法對選擇粒度的要求,確保高質量的精礦和有用的礦物的充分回收。如果研磨細度不足,各種礦物顆粒彼此沒有達到足夠的單體分離,則選擇指標不會太高,但如果研磨細,產生礦泥,任何選擇方法都無法有效回收。重選時不足20.0mm的細粒很難回收,浮選的有效回收下限為5.0~10.0mm,同時過度磨損產生的礦泥增加藥劑消耗,浮選過程失去選擇性,浮選無法進行,后續作業也變得困難。
此外,磨礦產品還必須滿足分揀作業所要求的質量分數,每個分揀作業都有合適的質量分數范圍,質量分數過高或過低都不合適。需要指出,研磨產品的 細度和質量分數是由選礦試驗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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