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訂價:¥316.00/年
《河北法律職業教育》創刊于2023年,發行周期:月刊,中共河北省委政法委員會主管、河北政法職業學院(河北政法管理干部學院)主辦的學術期刊。是一份專注于法律職業教育領域的專業性刊物,它在推動河北省乃至全國的法律職業教育發展方面扮演著重要角色。雜志致力于搭建一個溝通學術界、教育界與實務界的橋梁,通過發表高質量的研究論文、案例分析、教學方法探討等內容,為提升法律職業教育的質量和效率貢獻力量。
該雜志以“服務法律職業教育,促進法治社會建設”為辦刊宗旨,旨在通過對法律職業教育理論研究與實踐探索的深入挖掘,促進法律人才的培養,提高法律職業教育的專業化水平,從而更好地服務于法治國家建設的大局。關注國內外法律職業教育領域最新的研究成果和發展動態,展示法律職業院校與企業間合作的模式及其成效,強調實踐教學的重要性。不僅注重理論研究,還特別重視實踐經驗的總結與推廣,鼓勵廣大法律職業教育工作者結合自身工作實際撰寫文章,分享經驗和見解。此外,雜志還經常組織專題研討會、培訓班等活動,促進法律職業教育界的交流與合作,共同探討解決法律職業教育過程中遇到的問題。
法律教育探析、專論、法治建設縱橫、法律新人論壇
地址:石家莊市友誼北大街569號,郵編:050061。
1、注釋:解釋題名、作者及某些內容,均可使用注釋。能在文章內用括號注釋的,盡量不單獨列出;不隨文列出的注釋,標注符號應注在需要注釋的詞、詞組或語句的右上角,用①,②,③……表示,并于文后依次列出。
2、來稿如為各種基金項目資助文章,按照國家有關部門正式規定的名稱填寫基金項目名稱,并注明項目編號。
3、每篇論文應有200字左右的“摘要”,3-8個“關鍵詞”。摘要要求表達簡練,語義確切,結構嚴謹;應包括目的、方法、結果和結論;用第三人稱編寫;應反映論文的主要內容。
4、凡在正文中出現的所有引文、引語、數據等引用資料,請務必注明精確出處,以引注形式在正文內注明,并在文末參考文獻中列出相應信息。
5、表格應按統計學制表原則,采用三線表,標明序號和表題,表中同一項目保留小數的位數應一致,上下行位數要對齊。
6、同一文獻兩次或兩次以上引用,第二次引用時,若緊接第一次引用注文,則徑注“同上注,第×頁”;若第二次與第一次引用之間有其他注釋,則在作者名之后,注明“前引注N,第×頁”。
7、“作者簡介”的格式如下:作者簡介包括:姓名、學位、職稱、研究方向,研究生文章需其導師任通訊作者,并注明通訊作者的職稱、是否碩博導師。
8、本刊實行專家匿名審稿制度, 收到稿件1個月內無論是否刊用,均會答復作者。
9、本刊原則上只收原創類稿件,來稿請勿一稿多投,已在國外刊物上發表或者準備發表的文章需如實告知,本刊將酌情刊登。
10、題名。題名一般不宜超過20個漢字,應緊扣文章主題,用語用詞嚴謹規范且利于網絡檢索。不得使用非公知公用、同行不熟悉的外來語、縮寫詞、符號和代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