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小編為你整理了5篇監管辦法參考范文,供你參考和借鑒。希望能幫助你在寫作上獲得靈感,讓你的文章更加豐富有深度。
摘要:網絡直播帶貨等新業態的興起帶動了互聯網廣告的快速發展,但也引發了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現象,給監管帶來了新挑戰,市場監管部門面臨違法廣告甄別難、發布主體確定難和證據固定難等監管難點。面對上述問題,有必要從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相關標準體系建設、加強技術監管系統建設等方面著手,研究提出破解互聯網廣告監管難題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互聯網廣告;新業態;監管對策
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間接地推銷商品或服務的商業廣告。①數據顯示,2016-2020年,我國網絡廣告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從2016年的2885億元增長到2020年的7666億元。近兩年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市場規模增速放緩,但是仍呈現持續增長的趨勢。同時,互聯網廣告傳播鏈條正在重塑,新業態發展平臺例如抖音短視頻、快手、小紅書、微博等成為互聯網廣告的主要聚集區。廣告發布載體也從傳統的紙媒變成了龐大的互聯網,具有受眾更多、距離更近、廣告閱讀量更大、成交可能性更大的特點。隨著互聯網廣告進入蓬勃發展時期,網絡直播帶貨、電商平臺、移動APP、短視頻、自媒體賬號等新業態互聯網廣告呈現井噴式增長的態勢。“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明確廣告工作監管重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不定期公布違法廣告典型案件等全面加強對互聯網廣告的監管,以“組合拳”方式維護互聯網廣告市場的秩序。
一、互聯網廣告新業態監管現狀及難點
(一)互聯網廣告監管現狀
由于新業態的推動,互聯網廣告傳播的形式不再僅僅是網頁中的靜態文字、圖畫,還以網絡直播、微信、微博及各種短視頻為載體進行動態傳播。對于監管部門而言,監管的覆蓋面更廣、數量更多且難度更大。近些年,市場監管部門雖然出重拳予以打擊,每年查處的違法互聯網廣告案件占廣告案件總量的50%以上,但是互聯網違法廣告依然屢禁不止,給監管工作帶來極大挑戰。
(二)互聯網廣告新業態監管難點
第一篇
一、當前鄉鎮財政資金監管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領導監管意識不到位
鄉鎮領導把主要精力用于鄉鎮經濟發展與產業結構調整以及項目資金的爭取方面,而對資金監管意識比較淡化,鄉鎮領導思想認識不到位,監管行為受到行政干預,監管效果大打折扣。
(二)人員監管能力不夠強
基層財政人員接觸的財經知識有限,加之鄉鎮財政資金監管本是不項新型事物,經驗不足,監管能力不強,監管知識的業務培訓較少,業務人員素質層差不齊,對監管的程序、方法、方式不夠熟悉,監管效果不明顯,存在應付被動現象。
(三)財政監管制度不成熟
摘要:網絡直播帶貨等新業態的興起帶動了互聯網廣告的快速發展,但也引發了虛假宣傳、不正當競爭、侵犯知識產權等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現象,給監管帶來了新挑戰,市場監管部門面臨違法廣告甄別難、發布主體確定難和證據固定難等監管難點。面對上述問題,有必要從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相關標準體系建設、加強技術監管系統建設等方面著手,研究提出破解互聯網廣告監管難題的對策建議。
關鍵詞:互聯網廣告;新業態;監管對策
互聯網廣告,是指通過網站、網頁、互聯網應用程序等互聯網媒介,以文字、圖片、音頻、視頻或其他形式,直接或間接地推銷商品或服務的商業廣告。①數據顯示,2016-2020年,我國網絡廣告市場規模不斷擴大,從2016年的2885億元增長到2020年的7666億元。近兩年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市場規模增速放緩,但是仍呈現持續增長的趨勢。同時,互聯網廣告傳播鏈條正在重塑,新業態發展平臺例如抖音短視頻、快手、小紅書、微博等成為互聯網廣告的主要聚集區。廣告發布載體也從傳統的紙媒變成了龐大的互聯網,具有受眾更多、距離更近、廣告閱讀量更大、成交可能性更大的特點。隨著互聯網廣告進入蓬勃發展時期,網絡直播帶貨、電商平臺、移動APP、短視頻、自媒體賬號等新業態互聯網廣告呈現井噴式增長的態勢。“廣告宣傳也要講導向”,市場監管部門通過明確廣告工作監管重點、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不定期公布違法廣告典型案件等全面加強對互聯網廣告的監管,以“組合拳”方式維護互聯網廣告市場的秩序。
一、互聯網廣告新業態監管現狀及難點
(一)互聯網廣告監管現狀
由于新業態的推動,互聯網廣告傳播的形式不再僅僅是網頁中的靜態文字、圖畫,還以網絡直播、微信、微博及各種短視頻為載體進行動態傳播。對于監管部門而言,監管的覆蓋面更廣、數量更多且難度更大。近些年,市場監管部門雖然出重拳予以打擊,每年查處的違法互聯網廣告案件占廣告案件總量的50%以上,但是互聯網違法廣告依然屢禁不止,給監管工作帶來極大挑戰。
(二)互聯網廣告新業態監管難點
摘要:流動性風險是國際國內監管機構的重要監管對象。經歷了國際監管理念的變遷和國內監管規則的修訂,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正式出臺。該規定貫徹差異化監管理念,初步引入宏觀審慎監管原則,形成了最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框架。隨著辦法的進一步實行,我國流動性監管框架出現新問題,如管理體系需細化、監管理念貫徹不徹底、監管范圍較局限、宏觀審慎監管原則沒有得到重視等。
關鍵詞:流動性風險;差異化監管;監管指標
2018年5月23日,《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流動性辦法》),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構建了最新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框架。隨著國際金融市場的活躍度越來越高,金融危機在世界層面的傳遞速度逐漸加快。《流動性辦法》是在我國強調健全金融監管體系的大背景下產生的,擔負著深化金融改革、應對多樣化的商業銀行融資和經營方式、應對金融科技進程等重要任務。跨越4年終于摘掉“試行”帽子的《流動性辦法》創新了指標計算方式,設立“中國式”監管指標,進一步完善了我國的流動性風險監管框架。本文擬探析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本身及其監管邏輯,探討有待完善監管的流動性風險新問題。
1《流動性辦法》制定背景
“國際清算銀行(BIS)下設的全球金融體系委員會(CGFS)曾在1999年公布的報告中指出,20世紀90年代以來,金融領域中數次局部性銀行危機爆發和蔓延最初的誘因均是公眾對未來流動性的擔憂所引發的拋售行為。”“巴塞爾資本協議源于金融全球化背景下國際社會加強銀行業監管的需要”,從最初開始關注流動性風險監管到構建流動性監管框架,巴塞爾資本協議經歷了兩個階段。
1.1流動性監管體系初步形成階段
1990年以來,伴隨著金融創新不斷加強,銀行危機事件多發,流動性風險越來越成為各國監管者關注的重心。各監管機構相繼監管手冊與指引,逐步采用各種流動性風險模型,并有意從單純的指標監管轉向流動性管理體系的建設。但總體來看,每個獨立的銀行個體的流動性壓力作為測試與監管的對象,很少將整個市場范圍內出現的流動性危機的情形考慮在內。全球并不存在一個統一的流動性監管的指標。巴塞爾委員會在危機爆發前就已經明確了流動性風險管理對整個風險管理體系的重要性,并在1992年制定了《計量與管理流動性框架》。該文件以國際層面的銀行所適用的監管流動性風險辦法為基礎,提出了一個穩健的流動性計量與管理框架,并強調應安排合理的流動性報告制度、信息系統投入以及流動性狀況的定期回溯和審核的必要性。此外,需要應對外幣流動性敞口的跨國銀行應具備一些國際上通行的管理框架安排,同時要求銀行制定一套支撐流動性策略,以應對日常融入外幣的能力遭到破壞的情況。2000年2月,巴塞爾委員會根據流動性管理情況的變化,對《計量和管理流動性的框架》進行了補充細化和修改,公布了《銀行機構流動性管理的穩健做法》,從八個方面闡述了銀行進行有效流動性管理的十四項關鍵原則。這些文稿的制定細化了對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內部管理體系的構建及監管者所扮演角色的討論,試圖從銀行內部流動性風險管理框架的角度推動各國金融機構達成共識。這一階段,巴塞爾委員會主導的流動性管理框架已逐漸成形,管理方法逐漸由資產和負債管理的角度轉移到現金流量的考察上來,但未能提出明確且便于操作的流動性風險監管辦法。
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獲悉,銀保監會近日發布《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進一步規范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加強農業保險監管。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管理辦法對農險承保、理賠、協辦等流程進行了規范,對于加強農業保險服務、打通農業保險“最后一公里”具有重要意義。
管理辦法主要內容涉及承保、理賠、協辦、監督等多個方面。具體條款上,管理辦法明確,不得欺騙、誤導投保,不得以不正當手段強迫投保或限制投保;不得平均賠付、協議賠付;協辦費用僅用于協助辦理農業保險業務,不得挪作他用;禁止通過虛假承保、虛假理賠、虛列費用等方式騙取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將保險機構執行辦法情況,納入農業保險業務經營條件考評管理。
其中,協辦相關要求備受保險公司關注。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農業保險協辦機制是農業保險特有的一項機制,與一般商業保險相比,其特殊性在于保險機構可以委托基層農業技術推廣等機構辦理農業保險業務,共同推動農業保險工作。管理辦法對農業保險協辦機制從協辦機構、協辦原則和費用管理等方面進行了細化規定,進一步完善了農業保險協辦機制。
管理辦法更加突出以“服務三農”為中心,除了增加“應當尊重農業生產規律”的表述外,還提出進一步縮短定損時限、細化查驗影像要求等,切實保障投保農戶權益。在服務能力方面,管理辦法規定,保險機構應當加強服務能力建設,建立分支機構服務能力標準,完善基層服務網絡,提高業務人員素質,確保服務能力和業務規模相匹配。
結合近年來農業保險最新發展趨勢,管理辦法增加線上化、科技賦能、信息安全等有關條款,要求保險機構加大科技投入,采取線上化、信息化手段,提升承保理賠服務能力和效率。在信息安全方面,管理辦法提出,保險機構應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做好農業保險信息數據安全保護工作,對于業務開展中知悉的個人隱私、個人信息等數據,保險機構應當依法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非法提供,確保信息系統安全和數據安全。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近年來,農業保險持續擴面、增品、提標,在服務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和保障糧食安全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銀保監會也通過優化政策環境、強化保險監管等方式促進農業保險規范、健康、可持續發展。前期,銀保監會主要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農業保險條例》《農業保險承保理賠管理暫行辦法》等規范農業保險經營行為。管理辦法的出臺,將為未來一段時期我國農業保險監管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作者:韓宋輝 單位:上海證券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