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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傳統環境發展觀的理論基礎是人類中心主義理論和生態中心主義理論,綠色環境發展理念的科學內涵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和可持續發展理論。在新發展格局中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就要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綠色發展是新發展理念的核心內容之一,是我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三五年遠景目標的指導思想,事關中華民族的永續發展。綠色發展理念創造性地發展了馬克思主義生態倫理觀,是當代中國生態文明建設的指導思想。“綠色發展,就其要義來講,是要解決好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問題。”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就必須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綠色發展觀,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1傳統發展理念及其理論缺憾
1.1人類中心主義發展觀
古代社會人們對生態環境的認知,主要來源于經驗的積累。人們的生產、生活都嚴重依賴生態環境,因此先人們對待生態環境是敬畏和恐懼的心理。隨著認識的深入,人們也逐漸探索了一些自然環境的規律并試圖用理論來解釋自然環境,如中國古代的“五行”理論。在人與環境關系的問題上,有的主張以人為主體,開發利用自然資源,以滿足人類的生存需要,如《荀子·天論》中所言“萬物同宇而異體,無宜而有用于人,數也”。也有主張保護自然環境,來滿足人的長期發展需要,如《荀子·王制》所言,“草木榮華滋碩之時,則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絕其長也。”以上觀點都主張人是自然環境的主體,這與先人們的自然科學知識和對環境的思考有關系。直至近代,人們對環境的認知仍然比較有限,在環境與人的關系問題上,仍然持“人是萬物之靈長”的觀點,由此產生的環境觀念只能是以人類為中心的觀念。西方環境倫理學產生于人類對環境問題的反思,在工業化之后的三百年間,人類所創造的物質文明的總和超過了之前所有年代的總和,但是卻是以破壞人類賴以生存的自然環境為代價。為解決人與自然的緊張關系,環境倫理便應運而生。二十世紀六七十年代,源于人與自然關系重構的愿望,“環境哲學”產生,其生態倫理被認為是一種屬于人與自然的道德學說,也就是將生態科學、環境科學與人的價值綜合起來而形成的一門新興倫理學科,是怎樣對待生態價值、怎樣處理人類與其他生物間的關系、怎樣協調人類與生態之間關系的學說。隨著社會的發展,出于對環境問題的深深憂慮,西方世界環境倫理觀念逐漸流行起來,并出現不同的流派,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當屬人類中心主義的環境倫理理論。該理論是以人類為中心的觀念為基礎,代表了傳統的環境倫理觀。有學者認為,傳統觀念上的“環境價值”是人類將價值客體延伸到包括人類為中心的自然環境之內。由此,環境價值首先應當是環境具有的積極的、正向的價值;其次環境價值能夠滿足人類的某種需求;再次環境價值由環境本身所具有的性質和功能體現出來。傳統倫理學的哲學基礎是人道主義,環境倫理學也就理所當然地以人本主義為核心。人本主義環境價值觀的最高宗旨即為保護人的利益,如該理論認為法律的終極目的是保障人的合法利益。有學者把這種主義細分為了三種觀點:即強式人類中心主義、弱式人類中心主義、生態中心主義。強式人類中心主義的理念認為自然是人類的經濟性工具,非人類不具有道德性。因而人對人這一具有理性的動物才負有道德義務,對自然的道德冷漠成為自然而然的了。于是就有了這樣的觀點:人類是自然萬物的創造者,是自然的主宰者。在人類與自然的關系問題上,應當以人類為中心,自然位居于人類之后,服務于人類,人類是主體而自然是客體。自然存在的價值就是為了滿足人類的需要,其客體地位決定了人類是要征服自然以滿足人類對于自身價值的追求。自然也成為的人的“獵物”,也就是說其它存在物只能依附于人作為工具而存在。人類中心主義理論的實施即是以全面滿足人類的主體價值為目的,全面以“人性”為價值目標,確定物及“物性”的輔從性。由此,“人性”全面替代“物性”,物雖然作為實在的存在,卻已經失去了相對于主體的存在論的基礎。受人本主義思想的影響,自然之“物性”的輔從性,決定了人類對待物的方式,只能是以與主體相對應的客體的形式來對待物。人類對待自然的態度就是把自然當成客體,當成可供人類支配的對象物,自然就成為人類活動作用的客體。其他群落在人類的眼里就低一個等級,與人類追求烏托邦的理想大相徑庭,什么正義、公平、良心統統的與自然“無緣”,在人類這里,沒有也不再用“道德”的眼光去看待自然環境和生態。
1.2生態中心主義發展觀
歷史發展到近代,人本主義思潮滲透到社會和自然環境的各個領域,在此觀念影響下,人類是真正的價值主體,是自然界最優越最高貴的理性主體。這種理論繼續發展的結果,便是“人類擁有征服自然的權利”,其極致觀點是人類可以像征服殖民地那樣掠奪自然資源。“片面化的人本主義思潮,視‘人’為萬物的主宰,整個對象世界僅只是供人取用的資源,從而產生天人相分、主客對立的世界格局。”只要不對其他個體的造成一定的威脅和損害,對自然的索取應該是隨心所欲的。于是自然成為人類的“私人財產”。這種價值觀著重強調了人的主動性和能動性的一面。人類中心主義環境理念并沒有發現或者說并沒有認識到環境的本來價值即與人類自身的持續發展相互依存,而是過于關注當下,缺乏系統長遠的眼光。也正是此種理念的影響,造成了巨大經濟發展的同時,卻以生態環境的惡化為代價。由于人類以外的動物沒有理性,也就沒有遵守道德的沖動。對于沒有理性和道德感的動物來說,他們就不屬于我們道德立法的范圍。人類為此理論付出了慘重的損失,以人類為中心主義的環境倫理觀念雖有其存在的必然性,但是認識到其危害性之后,環境理念便逐漸發生轉變。人類進入工業社會之后,以自然界的主人自居,對自然界的開采逐漸加強,對其利用程度已經遠超過了自然界的凈化與再生,一味的索取,只注意到了人類自身的利益,忽視了自然界的本身價值,從而導致了環境問題的激增。當人類反思過去的行為,忽視了人類自身也是自然界的組成部分的時候,要想解決生態環境問題,就必須改變對待自然界的根本觀念,生態中心主義環境倫理觀就在這種背景下產生了。生態中心主義倫理觀是在人類中心主義環境倫理觀的基礎上,對之革命性的發展。該理論認為,人類并非是自然界的唯一主體,人類也沒有支配自然的權利,人類是生態環境系統中最重要的生態鏈條,人類與其他鏈條之間緊密聯系。生態中心主義是在人類中心主義的基礎上并對之的發展。但生態中心主義的倫理觀念著重強調人類對生態的道德義務,忽視人類對生態的基本權利。這種理論從產生之初就面臨理論上的優越與實踐方面骨感的矛盾。理論上的優越是指其理論將自然置于超越人類的地位,顯然是對人類中心主義的修正但有些矯枉過正。實踐方面的骨感是指因人類與其他物種生存需求方面存在較大的矛盾,智慧生物在行為時具有更多的選擇能力,人類往往做出有利于自己的選擇,選擇有時是以犧牲其他非智慧物種和生態環境的生存、利益為代價的,理論上雖然完美,實踐中卻難以實施。“應然”與“實然”的矛盾、博弈,理論與現實的割裂,導致非人類中心主義雖然占據道德高地,但卻難以有效指導生態環境保護的實踐。
2綠色發展理念的創新
“人類中心論”與“生態中心論”都存在自身難以克服的局限性,吸取以上二者合理性的綠色發展生態環境理論便應運而生。綠色發展生態環境理論是在馬克思主義環境觀的指導下,密切結合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實際的創新生態理論。
2.1人與自然和諧共生
馬克思指出,人與自然的關系是相互滲透相互作用的。從物質存在方面看,“人直接地就是自然存在物”,即人是自然界的產物,人類的生存、繁衍依賴于自然界;從意識的角度理解,就是自然作為“人的精神的無機界”。綠色發展理念的倫理觀之人與自然的關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人與自然在權利屬性方面是平等的。人類與其他生命一樣是大自然的產物,都有一個緩慢進化的過程。只不過人類在進化的過程中先行一步,進化成了高級的智慧動物。從這個意義上來講,人類并沒有決定非智慧的物種生存的權利,人類與其他物種一樣同屬于大自然的創造物,應當沒有低等與高等的區分。反之,在長期的發展中人與自然已經形成了相互依存關系,即資源的供養關系。第二,在人與自然關系中,不能偏離以人為本的思想。在人類進化過程中,人類關注他類的前提則是人類自身權利的平等,重視人類自身,弘揚人類本性,這是一個必不可少的條件。如果人的權利尚且無法在法律層面上達到平等,那么自然的權利又從何而來。因此,在人與自然關系法治化的過程中,前提則是我們應當重視人的權利,建立以人為本的法治觀。但以人為本的法治觀的前提是承認并尊重人與自然之間的關系,尊重自然,肯定自然的權利,同時防止人與自然關系再次割裂,防止從一個極端走向另一個極端,導致否定人的權利等災難。第三,在注重以人為本的前提之下,注重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將人與自然關系歸入到法律的規制下,重視自然本身的價值,尊重自然的權利。從生物學的角度,一個群體如果僅有百分之二的優勢就能夠靠其微弱的優勢,在一千年內消滅另外一個群體。按照科恩的理論,如果人類對自己的發展和其他行為不有效克制,人類之外的其他物種的滅絕就不可避免,人類自身的滅絕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這樣關乎人類生存還是滅亡的重大問題要求人類必須抑制自己的欲望,有效規制自己的行為,尊重生態,著力保持生物的多樣性,保證生物多樣性存在的基本條件,從而保證人類自身的繁衍與發展。和諧共生既包括人與自然的和諧又包括社會的和諧。人與自然的和諧是人的自然權利和自然界的自然權利之間的和諧,從法律的角度看,法律主體或者當事人已不限于人類,還應包括未來主體或者非人類主體,它們則是非意識自覺或非現在主體,并不具備法律所要求的行為能力,相對當事者或利害關系者(環境中的主體)是被動的,因此就更加要求人類通過法律途徑強化其責任義務,這也與以人為本的觀念相吻合。這樣才能夠在人類基于人性自覺的基礎之上,融合中國固有的守橫、和諧和中庸思想,并依此立法司法,保障這種秩序下的公平正義,實現生態法治由人類中心主義到生態中心主義的價值轉換。“社會是人同自然界完成的本質統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復活。”因此人與自然的和諧共生的內涵應為:一是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二是人與自然安定有序;三是人與自然的發展充滿活力。
2.2可持續發展
綠色發展的生態環境理論認為,發展能否可持續是考察人類與環境關系理論的重要方面。發展是第一要務,發展是作為社會關系主體的人類在實現自我價值的正當要求,有著道義上的正當性,體現了以人類為中心理論的合理部分;可持續要求人類在發展的同時,必須要考慮發展的長期性和永續性,要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實現綠色發展,實現環境本體所具有的內在價值,這體現了生態中心主義理論的合理成分。綠色發展的生態環境理論既強調人類改造生態、發展自我的合理正當性,又強調生態環境具有獨特的價值,強調生態對人類的影響,是一種將人類的追求與生態自然保護作為一個統一系統看待的理論,是發展新型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論。可持續發展理論不僅僅是上述兩種觀念的復合或者疊加,而是由淺入深、由表及里地從更高的層次揭示人類在改造生態環境的過程中,必須要有道德自覺、重視倫理和遵守法律規范的生態保護觀念。由此,正確解釋生態環境與人類關系健康發展的“綠色發展環境理論”更具有理論上的說服力和實踐上的行動力。
3在新發展格局中踐行綠色環境發展理念
首先,綠色發展必須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必須科學、理性地對待自然: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構建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生態環境。其次,踐行綠色發展的新發展理念,還要堅持經濟社會和生態文明的可持續發展,構建生態文明體系尤其是生態文明的制度體系。再次,綠色發展就是要逐步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良好生態,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前提下,實現發展模式的綠色轉型。“我們要建設的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按照《建議》的規劃,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綠色轉型,應當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建設。
3.1加快推動綠色低碳發展
綠色循環低碳的發展模式有以下方面:一是要控制人類自身的行為,人類的活動不能夠無節制地向自然延伸,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都在科學論證和規劃的范圍內,最大程度地減少人類活動對自然空間的擠壓和占用。二是要鼓勵支持綠色技術創新,通過綠色技術創新提高綠色循環低碳發展的質量,破解發展中的難題。這就需要國家和有關部門孵化、壯大綠色技術創新主體特別是企業主體,優化綠色技術創新環境,優化、完善財稅、金融、人才等配套支持政策,共同推動綠色技術創新。三是推進綠色生活模式,“生態文明建設同每個人息息相關,每個人都應該做踐行者、推動者。要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強化公民環境意識,推動形成節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風尚。”四是降低碳排放強度,即降低我國GDP增長所帶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我國碳排放強度下降態勢良好,2018年我國碳排放強度比2005年下降45.8%,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費比重達14.3%;2020年將比2005年下降40%-45%。加強科技創新、改善能源結構和優化資源配置是有效降低碳排放的手段。
3.2持續改善環境質量
“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力,改善生態環境就是發展生產力。”持續改善環境質量有以下幾點:一是要加大污染防治力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的矛盾是我國長期矛盾之一,我國現在的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使生態保護的形勢依然嚴峻,生態保護面臨的根源性、結構性和趨勢性雖有減輕但沒有根本改變。二是加強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切實改善居民生活環境,順應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盼。治理生產環境,從根本上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和幸福感。三是完善節能減排約束性指標管理,實行排污許可制。2020年8月11日,國家統計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國家能源局公布的“2019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降低率等指標數據”顯示,我國各省區生產每萬元地區生產總值所消費的能源總量即“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下降趨勢明顯。環境保護部于2018年通過的《排污許可管理辦法(試行)》運行狀況良好,排污權、碳排放權、用水權、用能權交易也正在實施和有序推進。四是完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制度。通過外部有力的督察制度,解決突出的生態環境問題,以督察推動經濟社會的高質量發展。五是積極參與和引領生態環保國際合作。在積極參與國際生態合作和環境國際談判的過程中,一定要堅守中“發展中國家地位”,履行與發展中大國相適應的國際責任,落實溫室氣體減排的國際承諾,推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合作。履行相關如《關于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關于汞的水俁公約》《蒙特利爾破壞臭氧層物質管理議定書》等公約的責任與義務,落實聯合國《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積極推動全球生態治理。
3.3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
提升生態系統的質量和穩定性有以下方面:一是要用系統的思維看待生態環境,不但重視生態的整體性,而且重視生態的子系統,重視生態的因子。推進生態體系建設,把山水林田湖草、物種和生物多樣性、大江大河、土地等進行系統治理,促進生態系統良性循環。二是全面實施監管,確保生態系統持續向好。強有力的外部監管制度和監管體系是提升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的保障。《建議》從加強觀測、完善制度和開展監測評估三個方面實施監管措施。加強觀測主要是加強全球氣候變暖對我國承受力脆弱地區影響的觀測。我國的生態脆弱區如青藏高原等、氣候敏感區如黃河流域等需要重點觀測,對于氣候變化敏感區和自然災害脆弱區高度重合的區域如整體趨于“暖濕化”的我國西北地區,更需要運用衛星觀測等現代化的觀測手段進行重點觀測,以利于應對生態危機。完善制度主要是完善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監管制度。在現有監管制度的基礎上,建立更加科學、完善的監管體系,確保自然保護地的生態功能,生態保護紅線不能突破和逾越。開展監測評估主要是開展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監測評估。科學合理地設置生態系統保護成效的評估標準、評估方法,總結生態保護經驗,預警生態風險隱患,促進生態系統質量和穩定性標本兼治。
3.4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我國人均資源占有量嚴重不足,短期時間內又無法徹底改變資源粗放利用的現實,資源缺口較大導致過度開發,致使一些地區生態系統退化嚴重,因此提高資源利用效率迫在眉睫。一是要健全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和法律法規,自然資源的產權明晰,管理監督主體才會到位,法律法規規定清晰明確,才能夠提高利用效率。二是建立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和資源價格形成機制。按照生態系統保護的客觀規律、資源利用的最大效率和資源配置的市場化規律,促進生態產品的價值實現如退耕還林還草,由市場根據供求關系和資源稀缺程度推進資源價格形成機制。三是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在政府主導和市場調節的作用機制下,根據生態本身的價值、生態保護成本和生態的預期價值,建立完善生態保護補償機制。筆者認為,在現有的框架內,可以適當提高生態保護補償標準。四是有序利用,循環發展。對礦產、海洋、水資源等的開發利用要科學合理,提高利用效率。循環發展就是人類自覺地將經濟社會發展納入生態系統物質能量循環的過程中,“把循環經濟貫通于企業、區域、產業、社會等各個不同層面”,加快構建廢舊物資循環利用體系,通過技術創新實現低能耗、低排放、低污染的良性循環,減少對生態環境的污染。
作者:崔愛鵬 單位:中共河南省委黨校河南行政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