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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問題已具有相當輿論的基礎上,針對電子商務這一特殊產業,運用文獻查閱、比較分析和實證研究等方法,通過對我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現狀進行研究分析,發現當前電子商務稅收處于空白真空狀態,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無具體法律依據,線上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難以與線下實體稅收征管相對接等問題,在研究分析國內外研究現狀的基礎上,提出在傳統稅收征管體制上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信息技術,構建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平臺,以填補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空白,實現傳統稅收征管和當代電子商務有效對接,有效防控國家稅收流失,從而提高論文的應用價值和時間價值。
關鍵詞:電子商務;稅收流失;稅收監管;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平臺
一、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
(一)研究背景
1998年3月我國第一筆網上交易成功,從此電子商務發展異軍突起,該新興產業的快速崛起改變了原有商業生態格局,已晉升為支撐我國國民生產總值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在蓬勃發展的同時,電子商務創造了巨大的稅源,但遺憾的是,電子商務至今并未納入稅收征管體系,由此造成我國稅收大量流失,稅收不公平等實際問題。因此,將電子商務納入稅收征管體系,加強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對維護稅收公平,促進其長遠發展具有重要意義。本文對此提出構建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平臺的對策,多角度對平臺進行可行性分析,探討平臺的重要意義,提出補充性建議。
(二)研究目的
在我國電子商務產業迅猛發展以C2C為主的中小電子商務逐漸成熟的趨勢下,基于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的特殊性導致電子商務成為納稅盲區的現狀,提出構建附屬于稅務局的專控電子商務交易流量的數據收集、存儲平臺。該平臺以電子商務與消費者所依托的第三方支付平臺為突破口,通過加強稅務部門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合作,對從支付平臺獲取的電子商務貨款交易數據進行整理、儲存,達到對電子商務征稅進行監控、督促的目的,同時為稅務局的稅務稽查提供可靠數據,從而實現從源泉上對以C2C為主的電子商務進行納稅控制,旨在實現稅收公平,有效防控稅收流失。
(三)研究意義
1.理論意義。互聯網的快速發展,快遞,第三方支付平臺,電子商務交易平臺的興起對電子商務的發展都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虛擬無形的互聯網絡銷售方式使電子商務成為納稅的真空地帶[]。信息收集平臺恰恰做到了對電子商務資金流向進行監管,對實現以C2C為主電子商務稅款的征收及稅收公平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首先,建立依附于稅務局的信息收集平臺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提供理論依據。C2C電子商務稅收問題一直引起各專家學者的熱議,但并沒有具體提出該情勢下的可行性方案,該平臺的建立成為解決這一問題的理論創新。其次,利用信息收集平臺實現了線上監管,線下征收的虛實結合,有利于我國稅收體系的進一步完善。2.實踐意義。C2C電子商務交易模式的快速發展給我國財政提供了廣大的稅源,而由于對C2C電子商務很難控制而使電子商務稅收仍處于空白狀態,造成了稅款大量流失。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信息收集平臺具有重要的實踐意義。(1)有利于對電子商務交易信息進行監控。信息收集平臺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獲取商家銷量信息,有利于稅務局及時、準確地對C2C電子商務實時監控,掌握商家交易情況。(2)為稅務局后期稅務稽查提供便利。稅務管理數據平臺對電子商務貨款資金流向數據進行存儲,使稅務局在后期稅務稽查中有據可循。(3)有利于提高電子商務納稅人納稅意識。稅務管理數據平臺的監督作用將提醒電子商務納稅人及時承擔納稅義務,繳納稅款,提高C2C電子商務納稅意識;大規模的征納活動有利于宣傳稅法知識,提高全民依法納稅意識。(4)該平臺有利于挽回國家稅收流失。平臺的建立有利于挽回國家稅款的流失,保證國家財政收入,維護國家財政利益;有利于實現稅收公平,維護稅法尊嚴,完善稅收法律體系。
二、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研究現狀
(一)國內研究現狀
隨著我國電子商務市場的日臻成熟,新型商業模式廣受大眾歡迎,在電子商務蓬勃發展的同時,給我國帶來巨大稅源,將其納入稅收征管范圍是未來的必然趨勢。目前,我國各界專家學者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相關問題見地不一。1.創建第三方支付平臺代扣代繳機制。2014年李建英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本身進行分析,提倡從電子商務資金流出發,從源頭對電子商務進行控制,這一模式依托第三方支付平臺代扣代繳。朱軍則提出在收取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傭金和費用的基礎上,建立個體電子申報與交易平臺代扣代繳制度。2.建立交易信息收集整合體系。2013年王肖肖從稅收信息化水平出發,指出電子商務交易范圍涉及全國范圍,而目前我國各地區現有的稅務化信息系統技術水平不高,各地間稅務信息系統自成一體,大量數據不能及時共享,信息交流不暢,因此信息化將是電子商務稅收問題解決方式之一。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沈家文在分析提升稅收管理效率的國際經驗時提出加快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技術在稅務方面的應用,加強大數據的收集、整理和使用技術,促進稅務管理的技術進步、效率提升和組織變革。行政體制改革研究部主任胡仙芝也認為在稅收管理中充分應用數據整合將是我國未來征稅技術手段的變革趨勢。3.組建電子商務稅務管理部門和團隊。2015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張敬教授提出在面對稅負失衡,稅收流失規模大,稅務監管力度不夠等電子商務稅收問題時,可以組建電子商務稅務管理部門和團隊。廈門大學侯莎提出稅務機關應適應新形勢的變化,通過加強與電信運營商及相關第三方平臺等的溝通與聯系,實現信息共享,也應適時建立一支專門能夠對電子商務交易進行有效監管和執行的稅務隊伍,依法履行國家征稅權力。
(二)國外研究現狀
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廣泛運用,電子商務為人類社會帶來深刻變革,在推動經濟發展的同時創造巨大稅源,也對各國現行稅收制度帶來挑戰。在研究中,國外大量學者從不同角度,不同維度對電子商務納稅問題進行了研究。經濟學家Friedman表示,互聯網本身具有的虛擬性和流動性的特點使任何政府想依靠一己之力對互聯網進行管制難度都很大。StevenR.Salbu博士表示,電子商務的模糊性和復雜性讓人頭疼,對電子商務制定監管制度的道路不會一馬平川。NagyK.Hanna則認為應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把ICT與稅務信息結合,充分利用網絡資源實現稅務信息化。而他的觀點深受各界專家學者的認可。
(三)國內外研究評析
通過對上述相關文獻的搜索和整理,可以看出目前國內外討論對電子商務與稅收關系的文獻,大多都肯定了對電子商務實施稅收征管的必要性,并從如何對電子商務進行稅收征管的角度進行探索。國外學者多推崇將互聯網技術與稅務信息化技術應用相結合來實現對電子商務進行稅收征管。國內學者則在第三方支持、以信息流控稅、專業團隊的組建等方面提出相關對策,但結合我國具體情況考慮,以上理論觀點在信息安全、操作成本及效率等問題上缺乏可行性。基于上述現狀研究分析,提出構建隸屬稅務管理部門針對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問題的數據收集平臺,將電子商務交易數據進行收集整合,旨在安全高效地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提供信息化支持。
三、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平臺可行性分析
(一)將電子商務納入稅收征管體系成為必然趨勢
當下,是否對電子商務征收稅款仍眾說紛紜。對于一小部分對電子商務征收稅款持反對態度的專家學者,他們以美國為依據,認為中國應同美國一樣對網上支付予以免稅,推動經濟增長,但筆者認為,美國以所得稅為稅收的主要來源,電子商務稅款對美國的稅收收入影響不大,現階段,我國以流轉稅為主要的稅收來源,在電子商務流轉過程中涉及大量的流轉稅額,對我國稅收收入有較大影響,另外,對電子商務征收稅款是一種維護稅收公平的表現,不能因電子商務交易形式的特殊性而回避稅收問題。就現階段總體來看,無論是輿論方向還是現實狀況都在說明著電子商務稅收征管的必然性。
(二)大數據的發展為稅務監控提供可能
以容量大、類型多、存取速度快,應用價值高為主要特征的大數據,正快速發展為對數量巨大、來源分散、格式多樣的數據進行采集、存儲和關聯分析。正是大數據的發展造就了信息技術和服務業態的融合。電子商務數據平臺正是大數據環境下的稅務與信息結合的產物。
(三)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流水數據為稅收征管提供依據
電子商務交易通過第三方支付平臺進行貨款的交易與結算,通過掌控第三方支付平臺的數據流,獲取商家電子商務交易信息,對電子商務交易信息進行有效存儲,整理及格式轉換,通過再次的只能匹配,完成信息與稅務部門金稅三期系統的智能對接,實現稅務機關對電子商務交易的有效控制。
(四)當前稅收法律制度為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提供保障
盡管現今還沒有針對電子商務的稅收法律制度,但從現有法律制度來看,現行稅法應同樣適用于電子商務,不能因電子商務交易的特殊性而不征或者免征稅款。以現有稅收法律制度為依據,電子商務應承擔并執行必要的納稅義務。
(五)在互聯網交易稅收征管方面是對金稅三期系統的補充
現今稅務機關施行信息一體化稅收征管體系,在金稅三期系統中記錄各納稅個體的稅收征管情況,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平臺將電子商務數據進行有效處理,經過格式轉換及智能匹配,將電子商務納入金稅三期系統中,使電子商務在金稅三期系統中同傳統稅收在征管方式上保持一致。
四、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數據平臺基本架構及分析
①為網上交易消費者。消費者從購物平臺上挑選商品并下單,是整個鏈條的開端。②為電子商務第三方支付平臺。在交易過程中存儲消費者所交貨款,確保消費者資金安全。③為電子商務商家。電子商務商家是在購物平臺上開設店鋪銷售貨物的納稅人。④為電子商務數據管理平臺。電子商務數據管理平臺用于收集整理存儲電子商務交易數據,是連接金稅三期系統和電子商務支付平臺的樞紐。⑤為金稅三期系統。金稅三期系統是隸屬于稅務局的當下納稅人稅務處理的通用系統。⑥為稅務局。稅務局是掌控④電子商務數據管理平臺和⑤金稅三期系統的機關。
(一)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數據平臺功能分析
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平臺以國家政治權利為依托,由各地區稅務部門直接操控,在互聯網迅猛發展及大數據背景下,平臺利用電子信息技術,集大數據信息收集,整理,存儲功能于一體,其中以平臺的信息收集和整理功能為核心,以信息存儲為輔助。平臺對來自各大第三方支付平臺大量的電子商務交易流水數據進行收集,通過平臺內部智能處理,將信息進行整合,格式轉換后與金稅三期系統進行智能對接,另外平臺擁有自己內部巨大的數據庫系統,作為電子商務線上虛擬檔案,用于存儲整理后的電子商務稅務數據,以備后續稅務稽查調用。在實際中,消費者在網上選購商品,經過下單,商品郵寄,收到商品,網上確認收貨的一系列完整過程。事實上,只有消費者在網上確認收貨后,價款才會從第三方支付平臺轉移至商家賬戶中,實現一個完整的電子商務交易過程,如果期間由于質量等其他問題導致消費者退貨,則貨款不能從第三方支付平臺轉移至商家賬戶,也就無法構成銷售貨物的完整過程,不能確認為商家收入。電子商務稅收管理平臺正是以貨款由第三方支付平臺轉入商家賬戶為確認依據,即一旦在電子商務交易鏈條中貨款進入商家賬戶則此次交易數據會立刻被加密傳輸至電子商務稅務管理數據平臺中,經過信息整理與智能匹配,錄入平臺中的商家交易信息庫中,商家每一條交易記錄都會經歷如上過程,待納稅申報日,平臺會將每個商家信息處理后進行格式轉換傳至金稅三期系統。電子商務商家可同其他傳統納稅人一樣到當地稅務部門申報納稅,也可網上自助辦理稅務相關業務。例如,某經營服裝銷售的網店商家甲,在開業時已到⑥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本月共完成150筆交易,且每筆交易都會經歷如下過程:①消費者在網上選購商品并下單,同時消費者所付貨款進入②電子商務支付平臺,商家接到消費者訂單后開始發貨,①消費者收到商品后網上確認收貨,②電子商務支付平臺中消費者貨款在消費者確認收貨時進入③為電子商務商家賬戶。這150筆交易流水都會通過加密傳輸至④電子商務數據管理平臺,平臺自動匯總甲本月150筆交易的銷售總額,在納稅申報日前,平臺會將甲的銷售總額及其相關的其他有用數據傳輸至⑤為金稅三期系統中甲的賬戶里,甲可利用金稅三期系統網上自行申報納稅,也可到稅務部門辦理相關報稅業務。
五、配套措施
(一)完善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制度
現行稅收法律制度雖從宏觀上大體適用于電子商務,但由于電子商務的特殊性,現行稅收法律制度對于電子商務的稅收征管存在無法補足的缺點,完善電子商務稅收法律制度可從現今覆蓋面最廣的增值稅稅種開始,逐步向消費稅,企業所得稅等其他稅種擴展,逐步完善電子商務的稅收法律制度。
(二)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力度
各相關部門加強對電子商務的監管力度,提高電子商務準入門檻,營造良好的電子商務網上交易氛圍,規范電子商務交易行為,提高網上交易水平,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提供便利條件。
(三)通過加強電子商務稅收宣傳力度提高網上交易雙方的納稅意識
積極宣傳稅收無償性,強制性和固定性的基本特性,強調稅收公平性,使廣大電子商務納稅人意識到電子商務同傳統產業一樣,同樣具有納稅義務,糾正電子商務可以不進入稅收征管體系的錯誤認識,提高電子商務納稅人納稅意識,從而使電子商務納稅人自覺納稅。
(四)加強稅務機關與第三方支付平臺的合作與聯系
電子商務稅收征管平臺作為信息處理中心而存在,真正的電子商務網上交易數據來源是由第三方支付平臺提供的交易流水數據,數據能否獲取,數據真實與否,很大程度上取決于第三方支付平臺是否配合。從第三方支付平臺獲取交易數據應以國家政治權利為依據,加強稅務機關與支付平臺的聯系,使第三方支付平臺成為電子商務稅收征管支柱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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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鈉 范舒婷 李東鑫 姜晨 單位:哈爾濱商業大學財政與公共管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