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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政府會計制度為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工作提供了全新的發展機會。文章首先具體闡述了納稅籌劃的含義,然后深入探究了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主要是能有效增強納稅人的自覺意識、有利于納稅人實現利益最大化、能提高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最后提出了政府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需注意的問題,包括科學籌劃納稅所得額,合理區分財政性資金與自有資金,科學調整折舊、攤銷計提的納稅,充分利用事業單位所得稅的新政策,注重對所得稅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結合自身特點做好納稅管理籌劃工作,以及分析研發支出和無形資產的涉稅風險。旨在促進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工作的順利開展,助力事業單位的長遠發展。
關鍵詞:政府會計制度;事業單位所得稅;所得稅納稅籌劃
稅收和國家財政收入有直接關系,稅收政策的執行具有強制性。國家通過稅收獲取資金,并將其應用到基礎設施建設及日常事務管理等方面,以實現服務于民的管理目標。在市場經濟下,事業單位的發展離不開納稅籌劃工作。在實際經營和管理過程中,納稅籌劃工作涉及很多步驟和環節,諸多經濟活動需要強大的資金作為支撐,納稅籌劃可以使貨幣實際價值最大化,從而實現事業單位的預期發展目標。政府會計制度的實施給事業單位帶來了一定的積極影響,尤其是在所得稅納稅籌劃層面。要想順利開展納稅籌劃工作,事業單位的財務工作人員要仔細研究所得稅的相關政策,綜合分析政府會計的相關制度,合理避稅和節稅。深入分析和科學規劃單位內部的工作業務,降低納稅成本,及時規避潛在風險,從而減輕壓力,促進自身穩定發展。此外,還要全面了解新形勢下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并合理利用規劃方案打破限制企業發展的枷鎖,順應新的發展趨勢,實現長遠穩定發展。文章從政府會計制度角度,探討了新會計制度與企業所得稅政策的有機結合,給事業單位所得稅的籌劃工作提供了一定的參考意見。
1納稅籌劃概述
納稅籌劃指在國家法律允許的前提下,合理統籌和規劃企業內部的組織結構和經濟管理等,進而使單位實現減輕稅務負擔的發展目標。由于納稅統籌的主體是納稅人,因此在稅款征收的過程中,要保證納稅人和征稅人享有同等的權利,履行相應的責任與義務[1]。事業單位是納稅主體的重要構成部分,需根據自身發展狀況,統籌規劃所要納稅的項目及包含的經濟內容,注重財務管理的合理性、統一性,促進事業單位統籌目標的實現[2]。
2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的意義
2.1能增強納稅人的自覺意識
在事業單位經營和管理活動中,自覺繳納日常管理或經營活動所獲得的利潤產生的所得稅,有利于實現長遠發展。不同的單位管理人員之間有一定的差異性,部分人員由于綜合素質較低,納稅意識不強,可能出現抗稅、逃稅等違法行為[3]。納稅籌劃工作的開展有利于強化單位管理人員和納稅人的責任意識,使之樹立認真負責的納稅態度。從某種意義上說,正因如此,納稅人才可以科學估算和規劃事業單位內部的經濟生產活動和資產處理等各種相關事宜[4]。
2.2有利于納稅人實現利益最大化
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離不開科學的運作和有效的經濟推動,納稅籌劃的目的不是節稅,而是實現納稅人利益的最大化。(1)事業單位合理籌劃和安排經營活動,選取恰當的納稅方案,能實現利潤的最大化。(2)科學的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有利于減輕稅收的負擔和壓力,降低稅務風險。(3)應繳納的稅款在年度延緩后,可以獲得足夠的時間價值。(4)事業單位開展納稅籌劃工作有利于合理把控納稅成本[5]。作為事業單位的管理人員,在納稅籌劃期間,管理和利用財務管理相關資源,嚴格管控和分析涉稅風險,能有效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實現利益最大化,推動事業單位的良性發展。
2.3能提高事業單位的財務管理水平
納稅籌劃工作包含方方面面,可提升事業單位的工作效率和內部人員的工作能力,有利于整合和利用事業單位資源,優化財務管理工作,進一步提高事業單位的服務能力和財務管理水平。此外,從稅務籌劃的特點看,事業單位通過納稅籌劃,能保證單位內部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合法性、低風險性和可行性等。
3政府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需注意的問題
任何一個事業單位的正常運轉都需要各部門的協同和配合。事業單位在納稅籌劃的過程中,不應以財務部門的核算業務為首要依據,而應結合單位整體與職能部門的綜合管理與活動要素。總的來說,政府會計制度下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需注意的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3.1科學籌劃納稅所得額事業單位的個人所得稅包含勞務報酬、工資薪金和其他收入。其中,工資薪金的稅率可以達到3%~45%,適用于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應納稅不斷增加,稅率相應提高,這意味著個人所得稅的繳納變得越來越多。因此,在籌劃過程中,需要重點分析和思考不同納稅所得額對應的區間稅率變化,正確運用臨界點,適當更改發放比例,以實現事業單位職工利益最大化的發展目標。
3.2合理區分財政性資金與自有資金
在確認事業單位的收入時,需要嚴格區分財政性資金和自有資金。在匯算和清繳所得稅時,財政資金可以作為不征稅收入實行免稅處理,而自有資金則需要根據規定繳納所得稅。按照國家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事業單位的不征稅收入不得進行扣除或折舊、攤銷,可以用于支出費用或財產費用。對支出而言,進行會計核算時,也要區分財政性資金和自有資金。如果事業單位既有財政性收入,又有自有資金收入,就要根據國家相關政策,合理區分這兩者[6]。若無法區分,應全部按照自有資金開展所得稅的匯算和清繳處理工作,不可以實行免稅處理。在籌劃所得稅時,對抵稅作用比較明顯的支出,假如適合用非財政性支出,則可以用自有資金的方式進行支出,再根據政策規定把財政性資金應用在抵稅作用不明顯的區域,幫助事業單位合理避稅。
3.3科學調整折舊、攤銷計提的納稅
(1)在財政性資金購置方面,事業單位要對資產提取的折舊和攤銷納稅,進行調增處理。此外,還要充分考慮籌劃所得稅納稅和費用計提時的折舊、攤銷的調增問題。(2)在自有資金購置的資產方面,需要依照稅法折舊的規定合理調整折舊和攤銷納稅。根據政府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固定資產需要按月計提折舊,如果固定資產是在當月增加的,則需從當月開始計提折舊,如果是當月減少的,那么當月就不用計提折舊。在所得稅的相關實施條例中,若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折舊,則可以扣除。事業單位需要從固定資產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進行計算折舊,如果是停止使用的固定資產,就需要從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進行計算折舊。由于所得稅實施條例的要求與政府會計準則不相同,因此在匯算清繳所得稅時需要合理調整。與此同時,政府會計準則對部分固定資產折舊的年限區間有規定,由各單位自行細化處理,稅法規定了最低年限的要求標準。例如,政府會計準則要求計算機設備的最低折舊年限為5年,而稅法規定為3年,那么在匯算清繳所得稅時就要適當調整[7]。因此,事業單位的所得稅納稅籌劃一定要考慮政府會計制度折舊計提的年限和方法,以及其與稅法之間的差異對納稅造成的影響。
3.4充分利用事業單位所得稅的新政策
新政策的推出和實行為事業單位稅務的籌劃工作提供了新的機會和條件,可以有效促進事業單位節稅。例如,財稅54號文件規定,2018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可以一次性稅前扣除單位價值不高于500萬元以下的設備和相關器具,所購置的設備和器具可以通過遞延所得稅負債科目,一次性稅前扣除和處理剩余折舊。此外,提前扣除攤銷在折舊期內的支出,可以調節納稅周期,利用延期納稅減輕事業單位的負擔,從而促進財務利益目標的實現[8]。在運用新政策時需注意,只有非財政支出購置資產才能使用,財政性資金支出不符合稅法優惠政策。例如,財稅13號文件規定,滿足納稅所得額不高于30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300人、資產總額不高于5000萬元條件的企業可以認定為小微企業。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為小微企業提供了應納稅所得額低于100萬元、100萬元~300萬元的不同優惠政策。因此,在所得稅納稅籌劃過程中,事業單位需要充分考慮單位資產總額和人員等情況,嚴格把握自有資金的收支結余,充分利用優惠政策,合理避稅。
3.5注重對所得稅納稅籌劃人才的培養
在當前的市場經濟形勢下,事業單位需要加大納稅籌劃力度,合理規劃經濟內容與管理活動,并立足于未來的發展戰略和管理目標,全面提升納稅籌劃工作水平。然而,目前,事業單位未完全落實納稅籌劃專業的人才培養,綜合技能型人才團隊缺乏,無法實現預期的納稅籌劃目標。因此,事業單位需要高度重視對高技能與高素質人才的培養,努力為單位的健康發展注入活力。多樣的稅種,單位經營與管理模式的特殊性、復雜性,給納稅籌劃人員的工作帶來了一定的挑戰。再加上外在市場經濟的不斷變化,如果籌劃人員沒有過硬的工作能力和專業技術,很難解決復雜的工作矛盾和潛在問題。管理人員要指導相關工作人員全面掌握財務管理知識和法律法規知識,努力培養和打造專業人才隊伍,構建優良的納稅籌劃團隊,不斷提高納稅籌劃工作水平,使其更好地服務于事業單位。
3.6結合自身特點做好納稅管理籌劃工作
事業單位的資金性質多樣,相關財會人員需要按照資金特點,實行納稅管理籌劃工作,規劃好財政性資金和自有資金的使用。一般來說,財政性資金可以享受直接免稅的優惠政策,自有資金屬于所得稅的收入范疇,在扣除政策支出后,可以給事業單位帶來更多優惠利益。基于此,事業單位在面對可選擇的適用政策時,需要根據短期和長期稅負影響,深入分析和采取相應措施。通常情況下,大多數稅收優惠政策,都需做好單位特定的項目核算或獨立核算;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只在特定的時間段內才會產生效益。因此,事業單位的財會人員,需要明確分析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條件,合理開展項目全周期的管理工作,設置輔助賬進行獨立核算,并嚴格區分資金使用的賬務核算方式。
3.7分析研發支出和無形資產的涉稅風險
大多數事業單位的收入來源都是財政性資金,不在征稅收入范圍。不征稅收入主要用于研發活動所產生的費用,事業單位在開展研發活動時,可能遇到涉稅風險,如未對財政性資金和自有資金進行獨立核算,導致選用的稅收優惠政策不合理。通常情況下,事業單位所承擔的研發活動包含多個項目內容,工作人員有時可能擔任若干個研發項目和非研發項目,資產使用也一樣,可能同時包含自有資金和財政性資金兩種,這種多項目的資金性質,使其在確定合理的分攤方法和核算方法時面臨一定的現實困難,導致項目的費用歸集不準確,易引發涉稅的風險。因此,事業單位需要在無形資產的使用期限內,結合輔助記錄稅會的差異,科學申報和調整納稅。
4結束語
在所得稅納稅籌劃工作開展前,事業單位應全面、深入分析國家稅收政策的法律和相關規定,在熟悉法規框架和稅收政策的前提下,通過合理運用多元化納稅方案,利用各種籌資和投資方式,盡可能把單位的稅負壓力降到最小,進而更好地把控納稅風險,實現經營與管理利潤的最大化。除此之外,新會計制度的推出和實施,也會給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造成了一定的影響。基于此,事業單位的財務人員需要科學分析事業單位所得稅納稅籌劃工作的缺點,綜合判定會計核算、所得稅新政與納稅調整等方面的影響,結合政府會計制度和所得稅的相關規定開展納稅籌劃工作,促進事業單位的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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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彭瑩 單位:中國電視藝術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