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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會計監管的含義
會計監管是指政府機構或社會組織,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市場經濟中發生的全部經濟活動進行管理,借助行政、法律、經濟三大手段來進行有效管理。會計監管的手段主要有預測、決策、分析、考評、控制等,會計監督是會計的一個重要方面,關系著整個社會經濟的良性發展。
(二)會計監管的特征
1.會計監管是一種合法行為,受法律保護。會計監管是保證國家經濟健康穩定發展的重要條件,是國家法律賦予會計的一項合法行為。會計監管需要對市場經濟中發生的全部經濟行為進行全程監管,有權嚴格懲戒不合法的會計行為。
2.會計監管既是全方位監管又是全程監管。在對市場經濟進行監管的過程中,需要體現全方位的視角,對市場經濟中發生的全部經濟活動進行監管,涉及到國家的財政、稅收、物價等各個方面;全程監管是指對既各種生產企業的經濟活動進行全程的監管,包括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監管,防止會計人員利用監管誤差來做虛作假,擾亂會計監管秩序。3.會計監管人員本身具有雙重性,會計監管工作具有一定的時效性。與其他監管不同,會計監管隊伍本身就包含各個單位或監管組織的工作人員,會計人員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和監管活動,這就就賦予了會計監管具有一定的時效性。會計人員作為一個雙重角色可以直接參與經濟活動的控制和監管,這樣可以做到有效監管。
二、財政部門會計監管存在的問題
1.財政部門會計監管力量薄弱、監管手段落后。國家財政部門的主要職能是組織國家財政收入和支出,所以會計監管只是財政部門的一個附屬職能,這就導致了會計監管力量薄弱、會計監管設施配備不全、人員安排不到位、資金支持很匱乏,有限的監管行為得不到充分的監管經驗,監管手段及其落后。會計監管過程注重結果,只對會計資料、會計計算方法以及會計人員進行監管,監管手段落后。
2.財政部門的會計監管缺乏有效的評價體系。相關會計監管權利的賦予缺乏與之配套的監管評價體系,沒有給出監管不力或無效的時候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會計法》中,賦予了財政部門會計制度制定權、會計事物的監管權以及從屬的行政處罰權,這三位一體的權利在實際執行中存在很大的空白,沒有制定具體明確的會計監督法律,違權違規現象的相應解決對策沒有落實好,而且,整個的監管過程沒有公之于眾,開展聽證會等。
3.財政部門對于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不力,監督效率不高。首先是多頭領導、指責不清的問題,會計中介機構受到財政部門、證監會、會計注冊師協會等的多方領導,權責混亂,難以協調,監管效率被弱化。其次對中介機構的監管手段太落后,一般都是事后監管,容易滋生會計造假作假現象。最后,財政部門對中介結構的監管只是公布會計信息質量,對于違法違紀行為的威懾力和懲戒力不夠。
三、針對存在問題所提出的相應解決對策
1.加強會計監管隊伍建設,完善監管方式。財政部門作為會計監管的核心力量,在會計監管的過程中需要承擔主力軍的重任。首先,要壯大會計監管隊伍,加強會計監管隊伍建設。為此,要充分鼓舞社會會計中介機構,大力培育社會中介機構優秀從業人員,發揮社會團體的集體力量。此外,要轉變落后的會計監管方式,由監管結果轉變為監管過程,避免會計人員的造假行為。并推廣行業自律,進行行業人員素質覺悟動員活動。
2.建立有效的會計監管評價體系,合理利用監管權。保證監管權合理利用和有效利用是非常重要的方面,必須制定有效的會計監管評價標準,一方面必須成立一個責任約束機制和監管評價體系,組織部門專業要員、社會專業人士、單位內會計工作人員組成三位一體的有效監管隊伍,明確各自的職責,并形成相互制約的責任約束機制;另一方面,不斷提高監管成效,切實落實以政府監督為主導、以行業自律為補充的會計行業監管新模式。
3.發揮會計中介機構的積極作用,強化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逐步增強對會計中介機構的監管力度,增強注冊會計師的獨立性,提升其道德水準和監管質量,為此政府部門要及時核查會計師的審計報告等。還要實行分級管理制度,做到有序管理和領導。采用抽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強化中介監管質量和水準。加大對監管中介部門的檢查力度和懲戒力度,樹立起監管有力的新形象,嚴格執行監管。四、結束語財政部門作為會計監管的主力軍,其領導和監管的職能必須同時到位。對于會計監管中存在的問題,一定要采取相應的切實有力的解決對策,并在實踐探索中逐步補充和完善,將自身的監管力量擴展到社會監管以及單位內部的監管,制定有效的監管評價體系,完善監管領域的法律法規,革新監管方式,真正將新型會計監管模式落到實處,提升監管質量,保證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
作者:范銀超 單位:國家統計局白城調查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