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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內容
我市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對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的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一)家電下鄉產品。我省家電下鄉中標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中標價格。
(二)補貼對象。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持有我市農業戶籍并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所有人員,但每戶農民四年每類產品最多補貼一臺(件)。
(三)實施時間。從2009年2月1日開始,到20*年1月底止,為期4年。實施期間,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
(四)銷售網點。由商務部、財政部通過招標確定我省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以下稱“銷售企業”,名單見附件),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經向所在地縣級經貿部門備案后,成為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中標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3)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4)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操作人員。中標銷售企業設定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應持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中標企業的加盟協議、授權書或證明及作為中標企業網點的其他文本材料,到所在地縣(區、管委會)經貿(發)局(科)登記確認備案并簽署銷售服務責任書。
(五)補貼申報。農民持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明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或*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農業戶籍的戶口簿原件、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購買人儲蓄存折以及管理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所申報補貼。
二、主要任務
(一)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1.組織調配貨源。要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民手中。
2.健全銷售網絡。要加強縣鄉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覆蓋面,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銷售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電下鄉產品進入其流通網絡。
3.進行網點備案。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完整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隨帶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于規定時間到網點所在地的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申請集中備案。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申請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4.加強經營督導。要組織家電下鄉業務培訓,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5.登錄銷售信息。銷售網點要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并在產品售出后三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區、管委會)經貿部門取消其銷售網點資格,并報市經貿委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6.提供優質服務。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縣級財政部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縣級財政部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銷售發票到鄉鎮財政所審核,并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7.積極開展宣傳。要配合經貿、財政部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經貿部門報告。
8.規范市場營銷。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制定切實可行的應急預案,保證全市各銷售網點貨源均衡供應。各銷售網點要嚴格按照家電產品的中標價格進行銷售,中標企業不得因實行補貼商品熱銷而提高供貨價格。如發現或舉報查實中標企業隨意提高供貨價格,由市經貿委上報取消其銷售企業資格。
9.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要根據要求,每月底向經貿部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
(二)經貿部門主要任務
1.制定實施方案。要代本級政府制定本區域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和有序開展。
2.開展業務培訓。會同財政部門負責培訓縣鄉有關工作人員,培訓內容主要是學習有關政策、工作要點、信息管理系統、網點備案及審核發放補貼資金程序等。確保各級管理部門能夠熟練掌握和使用信息管理系統。
3.廣泛宣傳政策。由經貿、財政部門統一制作“*省家電下鄉政策解答”、宣傳頁等材料,印發宣傳單,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郵政函件、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要宣傳到村到戶,做到農民家喻戶曉,推動家電下鄉工作廣泛開展。
4.受理網點備案。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及時完成網點備案工作,并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
5.規范市場秩序。會同有關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6.做好協調服務。組織好產銷銜接,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
7.加強監督管理。會同財政部門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掌握工作動態。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要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上級經貿部門備案。
8.建立投訴舉報制度。要設立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三)財政部門主要任務
1.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級財政部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
2.及時支付補貼資金。縣級財政部門應當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儲蓄賬戶。購買人使用糧食直補專用存折等賬戶且其開戶銀行不是特設專戶開戶銀行的,縣級財政部門可以將補貼資金通過特設專戶,直接支付到專用存折開戶銀行,由其分解到購買人專用存折的賬戶。
3.建立資金臺賬。縣級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實行封閉運行。
4.加強監督管理。按照省財政廳下發的《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的管理辦法》,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要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
5.安排工作經費。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有關規定,安排落實家電下鄉工作經費,切實保障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莆田市家電下鄉推廣工作領導小組,分管經貿工作的副市長為組長,市經貿委、市財政局、市委宣傳部、市*局、市工商局、市質監局、市農業局、市人行等有關部門為成員,統籌負責全市家電下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經貿委,負責家電下鄉有關日常工作。各縣(區、管委會)也要成立家電下鄉工作協調機構,切實搞好協調服務,確保我市家電下鄉工作廣泛開展。
一、主要內容
商務部、財政部根據農民消費特點以及節能、環保、耐用、安全等方面的要求,招標確定有關企業生產的具體規格和型號的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作為家電下鄉產品。我縣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指定家電下鄉產品,國家財政對農民消費者給予銷售價格13%的補貼,其中,中央財政負擔80%,省級財政負擔20%。
(一)家電下鄉產品。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四大類家電產品最高限價分別為2000元、2500元、1000元、2000元,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中標價格。今后,將根據農民需求情況,對家電下鄉產品進行適當補充和調整。
(二)補貼對象。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對象為我縣具有農業戶口并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農戶,但農民每戶對每類產品最多只能購買一臺(件)。
(三)實施時間。自20**年12月1日開始,到2012年11月底止,為期4年。實施期間,農民在指定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家電下鄉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
(四)指定銷售網點。商務部、財政部招標確定我省承擔家電下鄉任務的銷售企業,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經向所在地縣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后,成為家電下鄉產品指定銷售網點。銷售網點備案的基本條件是:1.必須是銷售企業的直營、加盟或授權的網點;2.網點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3.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4.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5.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五)補貼申報。農民在購買家電下鄉產品3日后,可到戶籍所在地鄉鎮財政所辦理補貼申報手續,并提供如下材料: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2.購買人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4.購買人的涉農一卡通存折。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報縣財政部門,縣財政部門通過中央專項資金特設專戶將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的“一卡通”銀行專業存折。
二、主要任務
(一)商務主管部門主要任務。
1.制定實施方案。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制定本地區家電下鄉的具體實施方案,并認真組織實施,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推進。
2.廣泛宣傳政策。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通過網絡、報刊、廣播、電視、印發宣傳單、設立公示欄等多種形式宣傳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銷售企業及網點,要宣傳到村到戶,做到農民家喻戶曉,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3.受理網點備案。商務主管部門要按照網點備案的標準和要求,加快網點備案進度,及時完成網點備案工作,并通過網絡、新聞媒體、公示欄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嚴禁以備案為條件向企業收費,同一網點不得重復備案。
4.規范市場秩序。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工商、質監、公安、國地稅等部門整頓和規范農村家電市場秩序,嚴厲打擊假冒偽劣、欺行霸市等行為,防止地方保護和市場壟斷,為家電下鄉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
5.做好協調服務。商務主管部門要組織好產銷銜接,在認真調研的基礎上,根據本地區農村消費特點,向中標生產企業和銷售企業提出生產和銷售建議,保障家電下鄉產品適銷對路,并為銷售企業開展網絡建設和家電下鄉促銷活動提供指導和協調服務。
6.加強監督管理。商務主管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建立相應的實時監控機制,及時準確掌握工作動態,形成專門的工作檔案,并于每月初將上月家電下鄉工作進展情況、存在問題和建議等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加強對銷售企業、銷售及維修服務網點的考核,特別是要加大對產品質量和價格、宣傳和促銷活動、銷售服務及維修標準、退換貨處理、信息系統及發票使用等方面的檢查力度,對達不到要求或問題嚴重又拒不改正的,由縣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
7.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商務主管部門要設立相應的投訴電話和信箱,受理社會各界的舉報和投訴。接到舉報、投訴后,通過實地調查、電話調查、現場辦公等方式認真進行核實,經查屬實的要及時進行處理。
(二)財政部門主要任務。
1.細化資金管理辦法。財政部門要認真貫徹執行《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管理暫行辦法》(另行下文),并制定補貼資金具體實施細則,明確管理、撥付、發放補貼的具體職責和操作程序。縣財政部門要測算家電下鄉所需補貼資金規模,做好補貼資金計劃。
2.審核補貼申報材料。鄉鎮財政所要依據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及時受理農民補貼資金申報,認真審核申報材料,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申報材料主要審核內容包括:(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4)每戶對每類產品的購買是否超過1臺。鄉鎮財政所核實確認后,符合補貼要求的,報送縣級財政部門;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立即告知當事人。鄉鎮財政所應將符合要求的申報材料存檔備查。
3.及時支付補貼資金。財政部門要在銷售網點錄入相關信息并且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直接撥付到購買人的涉農一卡通賬戶。
4.建立資金臺賬。財政部門要建立直補資金臺賬,確保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封閉運行。
5.加強監督管理。財政部門要定期檢查和掌握補貼資金發放動態情況,加強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并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確保補貼資金專款專用和及時足額兌付;公布舉報投訴電話,并通過電話、走訪等方式了解農民領取補貼的情況,嚴肅查處截留、擠占、挪用和騙取補貼資金的行為,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6.安排工作經費。財政部門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家電下鄉工作順利實施。
(三)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1.簽訂責任書。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要與商務部門簽訂責任書,在產品質量、銷售價格、網絡建設、誠信和服務等方面做出明確承諾,作為檢查、考核的依據。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不履行承諾以及有騙取補貼資金、坑農害農、擾亂市場秩序等行為的,將取消其資格并由相關部門追究其責任。
2.組織調配貨源。銷售企業及其銷售網點,要落實的家電下鄉產品類別和型號,保證及時將家電下鄉產品送到農民手中。
3.健全銷售網絡。銷售企業要加強基層網點建設,擴大鄉鎮覆蓋面,完善農村家電銷售及服務網絡,建立面向農村市場的完善的分級物流配送體系。銷售企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禁止家電下鄉產品進入其流通網絡。
4.進行網點備案。銷售企業要登錄“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添加其符合條件的銷售網點并錄入相關信息,并以縣為單位,完整準確填寫《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附上銷售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備案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備案網點與銷售企業簽訂的協議以及備案網點申請書,于規定時間到網點所在地的縣商務主管部門申請集中備案。網點集中備案結束后,銷售企業需要增加銷售網點的,可按上述程序和方式到縣商務主管部門申請備案。凡未經備案確認的銷售網點,其售出的家電下鄉產品不享受補貼。
5.加強經營督導。銷售企業要針對銷售網點制訂統一的工作要求,包括設立專柜、統一價格、統一標識、統一服務標準等;開展對網點的業務培訓,安排專門人員監督檢查網點的銷售、服務情況,切實加強對網點特別是授權網點的管理,確保網點規范經營。銷售網點要在明顯位置懸掛統一的家電下鄉指定店標識,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示欄和農民購買須知;要為農民提供送貨上門、安裝調試、使用輔導、上門維修等服務,并向用戶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使農民買得方便、用得安心。
6.登錄銷售信息。銷售企業要督促銷售網點做好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的登記工作,并在產品售出后3個工作日內將銷售信息錄入到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凡不及時登錄信息的備案網點,商務主管部門可責令其整改,整改不力的由縣商務主管部門取消其備案網點資格,并報市級商務主管部門備案。由此導致農民不能申請補貼的,由授權經營的銷售企業承擔全部責任。
7.提供優質服務。銷售企業和銷售網點要主動提供家電下鄉的政策咨詢,指導農民申請資金補貼,積極為家電下鄉產品購買、退換等做好服務。對符合“三包”規定要求退貨的,要根據不同情況做如下處理:(1)補貼未申報的或補貼申報已備案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2)補貼已申報備案但縣級財政部門核查不通過的,銷售網點幫助辦理退貨手續,即直接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3)補貼已申報備案并經縣級財政部門核查通過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預退貨”申請,待金融機構完成補貼資金撥付程序后,再按照下條所述程序和方式進行處理。(4)已獲得補貼的,由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提出“退貨”申請后,購買人持原銷售發票到鄉鎮財政所審核,并按規定退回補貼資金;鄉鎮財政所在信息管理系統對“退貨”申請進行確認,并在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并加蓋公章;銷售網點在信息管理系統進行退貨操作,登錄退貨信息,收回產品標識卡。
8.積極開展宣傳。銷售企業要配合商務、財政部門做好家電下鄉的政策宣傳工作,制訂本企業的宣傳計劃,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虛假宣傳,誤導農民。組織重大活動特別是大型促銷活動,要提前向所在地縣級以上商務主管部門報告并備案。
9.規范市場營銷。銷售企業要嚴格按照承諾做好家電下鄉產品的銷售工作,把好銷售渠道的進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的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體系;不得搞市場壟斷、相互壓價等不正當競爭。
10.及時報送信息。銷售企業要根據要求,定期向商務、財政部門報告家電下鄉產品的生產、流通以及網點的銷售、服務等方面的工作開展情況。
三、組織實施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十七屆三中全會和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擴大內需特別是消費需求的方針,發揮財政政策對擴大農村消費的職能作用,完善農村商品流通體系,促進農村家電消費,提升農民生活質量,促進城鄉協調發展,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二、具體政策
(一)實施期限。從2009年2月1日起到2013年1月31日止,暫定4年。
(二)補貼對象。
1.全市范圍內具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
2.按照省人大常委會新修訂的《浙江省村經濟合作社組織條例》,具有村經濟合作社社員資格的農戶。
凡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的,在家電下鄉推廣期內,在經有關主管部門確認備案的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的人員(以下簡稱“購買人”),均可享受財政補貼。農戶戶主不符合以上條件的,但家庭范圍內其他成員符合上述兩項條件之一的,也可認定為補貼對象。
上述補貼對象身份認定,僅適用于家電下鄉工作(或國家規定的其他工業產品下鄉),不作為其他用途。
(三)補貼對象身份認定程序。以村(組)為單位,由各村(居)民委會或村經濟合作社初步審核后,登記造冊報鎮人民政府(街道)確認后,抄送各鎮(街道)財政所(辦)及市財政部門備案。各鎮(街道)財政所(辦)按照購買人戶口簿內載明的家庭范圍內人員及補貼對象認定統計表核對后,按規定程序辦理家電下鄉補貼手續(補貼對象認定統計表見附件1)。
(四)補貼方式。購買人在規定時間內(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向戶口所在地鎮(街道)財政所(辦)提出申請并提供有關證明材料經審核符合相關條件的,由市財政給予直接補貼。
(五)補貼標準。按補貼類家電產品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但每戶每類補貼產品購買數量不得超過2臺(件)。
(六)補貼產品及最高限價。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空調、熱水器、電腦、微波爐、電磁爐、摩托車,共10類,其中,摩托車補貼歸入汽車下鄉補貼渠道實施。最高限價分別為彩電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機1000元、洗衣機2000元、空調2500元、電熱水器1500元、燃氣熱水器2500元,太陽能熱水器、電腦、微波爐、電磁爐等產品的最高限價待商務部、財政部確定后另行下達。今后,若國家增加家電下鄉產品品種,我市將做相應調整。
三、銷售網點備案的條件和程序
銷售網點備案受理。我市銷售網點備案由市經貿局負責受理。
(一)銷售網點備案條件:
1.與中標銷售企業簽訂直營、加盟或授權協議。
2.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3.有相應的經營場地、設施,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
4.必須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
5.必須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二)備案的程序:
1.申請。家電銷售企業持網點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與我省中標銷售企業簽定的有效協議(授權書、加盟協議)等證明材料和《浙江省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申請表》兩份、《浙江省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一份,到市經貿局申請備案登記。
2.審核確認。市經貿局要嚴格按照網點備案的條件進行審查,不得放松標準,必要時會同市財政部門、市工商部門進行現場核實,最遲不超過3個工作日,做出準予備案或不予備案的答復。對符合條件的,應在銷售網點備案申請表上蓋章核準,并將蓋章后的1份銷售網點備案申請表交還給銷售網點保存備查,同時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上審核通過。對不符合條件不予批準備案的,應說明理由,并告知銷售企業及銷售網點。備案材料由市經貿局存檔。
3.網點公布。市經貿局對核準備案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應及時向社會公布,同時按月上報嘉興市經貿委。
(三)購買和申領補貼程序
1.購買程序。農村居民持個人“居民身份證”(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和“居民戶口本”到省內任何一家經過備案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均可購買規定范圍內的補貼類家電產品。購買時要注意索要“稅務發票”和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并核對所填內容與本人情況是否一致。為便于財政補貼資金的撥付,原則上購買人為所在戶持有涉農補貼“一卡通”存折,即農資綜合直補“一卡通”的開戶人。
2.申報補貼資金程序。購買人持有關票據和證件到戶籍所在地鎮(街道)財政所(辦)申報補貼。申報補貼時應提供以下資料:①購貨發票;②居民身份證(或者公安部門出具的身份證明);③居民戶口本;④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⑤購買人所在戶持有的涉農補貼“一卡通”存折,即農資綜合直補“一卡通”。尚未開設專用存折的,應及時到當地郵政儲蓄銀行開設“一卡通”存折。
3.補貼資金的審核和兌付程序。
(1)各鎮(街道)財政所(辦)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購買人提供的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并按發票載明的產品銷售價格的13%核定補貼金額。初審內容主要包括:①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是否列入享受補貼對象范圍;②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的最高限價之下;③產品標識卡是否與購買產品一致;④每戶每類補貼產品購買數量是否超過2臺(件)。
(2)各鎮(街道)財政所(辦)初審后,對符合補貼條件的,將有關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并打印“家電下鄉補貼資金申報表”(見附見2),一式三聯,由申請人和受理人簽字蓋章,分別用于申請人留存、鎮(街道)財政所(辦)存檔、上報市財政局,并做好申報材料復印及檔案管理工作;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當面作出明確說明。
(3)市財政對鎮(街道)財政所(辦)上報的補貼申請認真審核無誤后,應在購買人提出申請的30個工作日內,通過補貼資金特設賬戶將補貼資金經郵政儲蓄銀行,將其補貼資金直接支付到購買人農資綜合直補“一卡通”賬戶。
(四)退貨審核
按照先退補貼后退貨的原則,購買人確因質量問題需要退貨的,在銷售網點同意并在原銷售發票上注明“同意退貨”后到鎮(街道)財政所(辦)審核。補貼資金尚未發放的,鎮(街道)財政所(辦)在原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未發,可退貨”意見,并加蓋公章;補貼已發的,購買人應根據鎮(街道)財政所(辦)提供的補貼資金銀行賬戶,將領取的補貼資金繳入該戶后,由鎮(街道)財政所(辦)在原銷售發票上簽署“補貼已退,可退貨”意見,并加蓋公章。購買人憑鎮(街道)財政所(辦)簽署意見的銷售發票到原購買網點辦理退貨手續。
四、銷售網點的主要任務
(一)要做好銷售服務。要對補貼類產品購買人準確開填稅務發票并提交隨機標識卡。開填發票可以一人(一戶)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戶)共用一張發票。發票除完整清晰填寫品名、規格型號、價格、購買日期等外,還須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購買人姓名、身份證號碼、產品標識卡號碼(一票多品均須填寫)。
(二)要做好銷售信息的登記工作。銷售網點在產品銷售的同時必須按照要求,將銷售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
(三)要掛牌經營,設立和張貼統一的家電下鄉產品公告欄和農民須知,要積極組織貨源,保證供應,嚴把產品準入關,杜絕假冒偽劣、以次充好和不在中標范圍的產品進入家電下鄉流通網絡。嚴格執行中標產品限價規定,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價或變相提價銷售。
(四)要做好售后服務。要為農民提供安裝調試、使用輔導、維修服務、詳細講解安全使用常識等,堅持按規定送貨上門,確保農民買得方便、用得放心;要認真履行服務承諾,按規定做好退換貨工作;要妥善處理投訴,公布投訴電話,落實人員,負責受理和限時妥善處理消費者的訴求。
(五)要積極配合宣傳。各有關銷售企業要積極主動地配合相關政府部門搞好惠民政策的宣傳,認真制定本企業的宣傳方案,統一宣傳內容和形式,不得搞虛假宣傳,誤導農民,要杜絕坑害農民情況發生。
五、部門職責
1.市經貿部門負責中標銷售企業*市網點備案。依據國家和省財政廳、省經貿委的公告,受理中標銷售企業在本地的銷售網點備案,并登陸家電下鄉信息系統將符合條件和標準的網點予以確認。與在本市備案的銷售網點簽訂銷售服務責任書,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銷售網點的管理。
2.市財政部門要加強對鎮(街道)財政所(辦)補貼審核認定工作的指導,保證補貼資金及時兌付。要強化監管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嚴禁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將追回或停止撥付補貼資金,對違反補貼資金兌付相關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27號)予以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3.市委宣傳部、市經貿局、市財政局、各新聞媒體單位要加強政策宣傳和咨詢工作。要及時將家電下鄉政策內容、補貼產品、流程及網點等應當讓農民了解的政策信息,特別是補貼申領發放程序及所需證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發公告、廣播專播、報刊專欄、電視專題、上網公布等多種形式進行廣泛宣傳,要求宣傳到村、戶,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同時,要防止虛假宣傳,誤導農民。各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單位要做好相關政策的宣傳和咨詢工作。
二、納入家電下鄉的產品與價格
*省納入“家電下鄉”的產品包括彩電、冰箱(含冰柜)、洗衣機、手機、空調、熱水器等六類,具體型號及價格由商務部、財政部通過招標方式確定,并規定最高限價,彩電2000元、冰箱(含冰柜)2500元、洗衣機2000元、手機1000元、空調2500元、電熱水器1500元、燃氣熱水器2500元,太陽能熱水器產品尚未招標,待定。
為便于農民識別家電下鄉產品,商務部、財政部特別制定了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家電下鄉產品外包裝的正前面(手機包裝應為正上面即頂部)應印制家電下鄉中標產品標識及“財政部商務部家電下鄉中標產品”字樣;洗衣機、彩電、冰箱(冰柜)外包裝的左側面右上角應印制家電下鄉產品說明;手機的外包裝應在正前面印制家電下鄉說明;家電下鄉產品使用說明書封面左上角應增加家電下鄉專用標識及“財政部商務部家電下鄉中標產品”字樣,右下角粘貼有“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
三、銷售渠道。我省家電下鄉中標銷售企業按照規定在鄉鎮建立家電下鄉產品銷售網點,我市農民可在各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購置各類家電下鄉商品。經貿局對銷售網點進行驗收、確認和備案。為便于農民更好地識別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要求各銷售網點在明顯位置懸掛同商務部、財政部專門制定的家電下鄉銷售門店標識(門店標識牌由中標銷售企業統一制作)。
四、鄉鎮銷售網點備案條件及備案程序。
(一)條件:
1、與中標的銷售企業簽訂直營、加盟或授權協議;
2、經營規范,信譽良好,無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等違法違規行為;
3、銷售規模及服務水平居所在地區前列,具備送貨、安裝調試、維修保養等服務能力;
4、具備開具稅務發票的條件;
5、配備計算機及聯網設備和相關操作人員。
(二)程序:
1、家電下鄉中標銷售企業在《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中提交銷售網點備案信息;
2、中標銷售企業及銷售網點向經貿局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1)銷售網點備案申請表2份;
(2)銷售網點備案登記表1份;
(3)銷售網點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網點公章)1份;
(4)銷售網點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網點公章)1份;
(5)銷售網點與中標銷售企業簽訂的直營、加盟或授權協議書原件1份;
(6)*省家電下鄉銷售網點銷售服務責任書2份。
3、經貿局對提交資料和網點情況進行審核、確認、備案。
五、補帖申領。我市具有農業戶口(憑身份證、戶口薄確認)的農戶在家電下鄉銷售網點所購買家電下鄉產品,可以享受銷售價格(購買價格)13%的財政補貼。每戶農戶每類家電下鄉產品的補貼數量為1件(臺)(注意:以后可能政策會變化)。
農民申領財政補貼的步驟:
1、在家電下鄉銷售網點購買家電下鄉產品;
2、銷售網點開具正規稅務發票,提供家電下鄉產品專用標識卡,將標識卡上的卡號、產品編碼的條形碼和購買人的個人信息進行登記,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
3、農戶攜帶家電下鄉產品標識卡、購物發票、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儲蓄存折(帳號),在規定時間內,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部門申報補貼;
4、鄉鎮財政部門審核后,報市財政部門。
5、市財政部門審核確認后,將補貼資金通過銀行發放到農戶儲蓄存折帳戶上。
六、組織機構及職責。
1、負責人:經貿局分管商貿副局長。
2、職能科室:經貿局商貿科(經貿局420室、電話*)。
3、主要職責:
(1)負責我市家電下鄉銷售網點備案申請材料的受理、審核、備案及申報材料存檔。要求在3個工作日內作出準予備案或不予備案的答復。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家電下鄉補貼資金(以下簡稱“補貼資金”),是指財政部和市財政局安排的,專項用于對農民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按一定比例給予補貼的資金。
第三條補貼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定向使用、科學管理和加強監督的原則。
第二章補貼方式、標準及資金來源
第四條補貼方式:凡本市農民在規定時間內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提出申請并經審核符合相關條件的,均給予財政資金直接補貼。
第五條補貼標準:按補貼類家電產品銷售價格的13%給予補貼。
第六條資金來源:執行國家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資金由財政部和市財政共同負擔,其中:財政部負擔80%,市財政負擔20%。
執行地方家電下鄉政策的補貼資金全部由市財政負擔。
第三章補貼的對象、產品和有效時間
第七條補貼對象:我市凡具有農業戶口且購買補貼類家電的人員(以下簡稱“購買人”),均可享受財政補貼,但每戶每類在一個補貼周期內購買家電下鄉產品每類不超過1臺(件)。
第八條補貼產品:彩電、冰箱(含冰柜)、手機、洗衣機、電腦、空調,具體規格和型號按商務部、財政部規定執行。熱水器(含太陽能、燃氣、電力類)、微波爐具體規格和型號按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財政局規定執行。(補貼產品如在執行過程中有調整,財政局、商務局將另行通知。)
第九條有效時間:凡在2009年1月23日至2013年1月31日期間內,購買人在承擔家電下鄉銷售業務的銷售網點購買規定數量的補貼類產品(以申報補貼時提供的銷售發票載明的時間為準),均可享受補貼。
第四章補貼資金測算、撥付及清算
第十條市財政局根據我市農業人口和農村家電普及情況,農民購買能力和消費意愿等,測算并下達各區(縣)補貼資金規模。
第十一條各區(縣)財政局在農村商業銀行開設“家電下鄉補貼資金”專戶。市財政局根據測算的各區(縣)補貼資金規模,將資金撥付到專戶或將預算下達到區(縣)財政局。實施過程中發生實際補貼資金超出預算部分,由各區縣財政先行墊付。
第十二條補貼資金兌付工作結束后,各區縣財政局會同同級商務部門核實匯總本區縣補貼資金使用情況,在每年3月底前報市財政局進行審核清算。
第五章補貼資金的申報和兌付
第十三條補貼資金的申報
(一)購買補貼類家電產品的購買人應按規定的時間要求,及時持有關材料到戶口所在地鄉鎮財政所申報,可跨年度申報。
(二)申報時購買人應提供以下材料:
1、購買產品的發票原件及復印件,發票在載明商品基本情況的同時,應加注購買人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碼;
2、身份證明原件,即能夠證明購買人身份的居民身份證、戶口本或公安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證明;
3、補貼類家電產品專用標識卡;
4、購買人“糧食直補一卡通”專用存折(尚未開立專用存折的,應及時到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開立賬戶);
5、管理部門需要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條補貼資金的審核及兌付
(一)鄉鎮財政所按照本辦法的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
初審內容主要包括:
1、購買人提供的身份證明與發票載明的是否一致;
2、發票價格是否在該產品最高限價之下;
3、產品標識卡與購買產品是否一致;
4、其他應審核的內容。
(二)鄉鎮財政所初審后,對符合補貼要求的要及時將購買人在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開立的賬戶信息及農戶戶口本信息錄入家電下鄉信息管理系統并負責匯總上報所在鄉鎮農戶補貼資金情況;對不符合補貼要求的,應在購買人申報時當面作出明確說明。
(三)區(縣)財政局對鄉鎮財政所上報的補貼資金資料,認真審核無誤后,應在購買人提出申請的15個工作日內,將補貼資金撥付到“糧食直補一卡通”或北京農村商業銀行開立的補貼賬戶。
第六章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市財政局對補貼資金支付情況實行動態監管。各區(縣)財政局負責對補貼資金的財務管理進行監督檢查,也可委托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機構進行財務審計和檢查,并對違反財務管理規定的行為進行查處。市財政局將不定期進行抽查。
第十六條各級財政部門要會同同級流通主管部門精心組織,周密部署,科學安排,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付到購買人手中。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不得拖延兌付時間,嚴禁騙取補貼資金行為的發生,否則將追回或停止撥付補貼資金。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按《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予以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一條 為打造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品牌,推動文明規范服務示范單位(以下簡稱示范單位)評選活動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加強對示范單位的管理,確保示范單位的先進性、示范性,中國銀行業協會(以下簡稱中銀協)根據《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及其實施細則、《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工作指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示范單位評選活動(以下簡稱評選活動),是以文明規范服務為標準,以先進典型的示范作用為導向,以規范行業服務管理為目的的精神文明創建活動。評選活動旨在加強行業誠信自律建設,培育優秀的服務文化,塑造行業依法合規經營、文明規范服務的形象,促進中國銀行業健康持續發展。
第三條 示范單位是指經過中銀協組織評比和認定,具有嚴格的內部服務管理機制和良好的外部服務形象,依法合規,安全誠信,高效便捷,體現高度行業文明,有一流服務水平和良好經營業績,被業內和社會公眾認可的銀行經營機構中文明規范服務先進單位或集體。
第四條 示范單位分為兩個示范等級,分別為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百佳示范單位(以下簡稱百佳示范單位)、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千佳示范單位(以下簡稱千佳示范單位)。
第五條 評選活動原則上每2年舉行一次,采用自愿申報、差額評選的方式進行。千佳示范單位、百佳示范單位的評選數量由中銀協根據各地區實際情況確定和分配。原則上,千佳示范單位、百佳示范單位數量總計不超過1000家。
第六條 示范單位由中銀協命名、表彰、授牌,并予以公告,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章 評選活動組織
第七條 中銀協是評選活動的領導機構,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開展評選活動,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評選活動的日常工作。
(一)制定銀行業服務規范、管理辦法、檢查標準以及年度評選活動工作方案,并組織實施;
(二)分配各地區千佳示范單位和百佳示范單位評選數量,組織開展對各地區初選百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
(三)組織審查示范單位名單;
(四)組織示范單位的命名、表彰、公告、宣傳和經驗交流;
(五)組織對示范單位的監督和管理;
(六)負責評選活動的檔案管理。
第八條 各地銀行業協會是評選活動的地方組織機構,負責組織本地區銀行業會員單位開展評選活動。
(一)制定本地區評選活動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同時報中銀協備案;
(二)組織會員單位參加評選活動,組織示范單位的申報、推薦、審查、初選,根據中銀協核定數量,確定本地區不同等級示范單位的初選名單,匯總和上報相關材料;
(三)組織千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配合中銀協開展百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等工作;
(四)組織本地區示范單位的經驗交流和日常監督;
(五)負責本地區評選活動的檔案管理。
第九條 中銀協各會員單位為評選活動的系統組織機構,負責組織本單位各級機構積極參加評選活動。
(一)制定本單位評選活動方案,并報中銀協備案;
(二)推動本系統各級機構積極開展評選活動,對候選單位進行報備管理和檢查監督;
(三)對本系統百佳示范單位的候選單位進行資格審定;
(四)配合中銀協開展千佳、百佳示范單位的檢查驗收和復選等工作;
(五)總結推廣本系統示范單位的先進經驗。
第十條 會員單位和地方銀行業協會必須建立完善的服務管理及評選活動領導及工作機構,盡職盡責,履行義務,聯動工作。對協調配合不力,不能履行職責的,中銀協將終止其參與評選活動的資格。
第三章 示范單位條件
第十一條 申報資格:
(一)各級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所轄經營機構(信托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等暫不在此列);
(二)經銀行監管部門批準經營金融業務,具有獨立經營場所;
(三)綜合性支行(含其所屬各經營網點)或單點式營業機構;
(四)開業2年以上(不含機構地址、名稱變更)。
原則上,申報單位須同時具備上述四個條件。特殊情況須書面報經中銀協審查認可方能申報。
第十二條 申報單位須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堅持依法合規經營,自覺維護金融市場秩序,健全各項內控管理制度并認真執行,堅決杜絕和抵制各類商業賄賂行為,二年內(含評選年度和上年度)未發現各類案件和重大責任事故,其機構和從業人員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出色完成上級行下達的各項業務經營指標,且經營業績在系統內表現突出,在當地市場表現出色,知名度較高;
(三)有專門部門或專職人員負責銀行服務工作,在年度評選活動中,有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和方案,員 工積極參與,團隊和諧上進。
第十三條 示范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中國銀行業文明服務公約》及實施細則等各項基本規定, 積極倡導和實踐以客戶為中心的經營理念,安全、誠信、便捷服務,通過服務特色滿足客戶不同服務需求,堅持業務創新、服務創新和技術創新,整體服務水平在系統中和區域內具有先進性和示范性。
第四章 示范單位申報和初選
第十四條 申報和推薦
(一)符合條件的經營機構自愿向地方協會會員單位提交候選單位申報表和申報材料;
(二)地方協會會本文來源:文秘站 員單位對申報單位進行初審,并在檢查評比的基礎上確定本系統候選單位,向地方協會推薦;
(三)地方協會會員單位推薦候選單位時,統一提交對該機構及其主要管理人員最近兩年內無違法、違規、違紀行為的審核鑒定意見書;
(四)地方協會會員單位推薦的候選單位總量原則上應控制在中銀協核定的本地區千佳示范單位評選數量合計的1.2倍。
第十五條 地方協會審查和初選
(一)根據會員單位的推薦材料,地方協會對候選單位進行初審;
(二)對符合條件的候選單位的參評資格、申報材料的真實可靠性等進行全面公正審核;
(三)對審查合格的候選單位進行初選,初步確定本地區千佳示范單位和百佳示范單位初選名單;
(四)將本地區示范單位初選名單提請當地銀行業監管部門進行合規性審核,審核合格單位納入地方協會檢查驗收范圍。
第五章 示范單位檢查驗收
第十六條 中銀協會同各地協會和會員單位,依據考核標準,分別對初選的示范單位進行檢查驗收,其中,千佳示范單位由各地協會組織進行檢查驗收,中銀協進行監督;百佳示范單位由中銀協組織各地協會和會員單位進行聯合檢查驗收。
第十七條 檢查驗收的組織
(一)根據工作要求,依據考核標準,組成驗收組,培訓驗收人員,安排驗收任務。
(二)驗收組由各級銀行業協會和會員單位的服務管理專業人員組成,每個驗收組不得少于三人,設組長一人,負責領導驗收組在規定時間內完成驗收工作任務。
(三)地方協會和會員單位應選派熟悉銀行服務管理工作、品行端正、作風正派、堅持原則、辦事公道的人員,參加驗收工作;各地協會和被驗收單位應積極配合驗收組工作。
第十八條 驗收采取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的方式進行;現場檢查可采用公開檢查、召開座談會、暗訪檢查等形式;非現場檢查可采用聽取匯報、查驗申報材料和服務檔案、調閱錄像資料等形式。
第十九條 檢查驗收工作程序
(一)現場檢查。對候選單位的服務設施、環境狀況、員工禮儀、服務行為、服務技能、服務效率、服務質量等情況進行現場檢查。
(二)訪談或詢問。隨機選擇員工了解員工掌握服務規范、服務標準和制度規定的廣度和深度,了解客戶對銀行服務的認知度和滿意度。
(三)審閱。查閱候選單位的申報材料、文件或服務檔案資料,調閱監控錄像,全面了解、驗證其服務工作情況、質量和效率。
(四)座談會。召開候選單位不同層面人員的座談會,聽取工作情況匯報,溝通和交流意見。
(五)評議。對被驗收單位申報和鑒定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管理和服務是否符合示范單位的條件,進行評議鑒定。
(六)驗收結論反饋。向被驗收單位反饋驗收結論,包括:總體印象和基本評價、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整改建議等。
(七)報告。根據驗收和反饋溝通情況,完成驗收報告;驗收報告應包括:被驗收單位的基本情況、服務經驗特點、存在問題、整改建議、驗收結論等,并經驗收工作組成員共同簽字確認。
(八)千佳示范單位檢查驗收使用《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千佳示范單位考核標準》,百佳示范單位檢查驗收使用《中國銀行業文明規范服務百佳示范單位考核標準》。
第六章 示范單位產生
第二十條 千佳示范單位的產生
(一)各地協會在檢查驗收基礎上,按照本地區的分配名額差額擇優由地方協會自律工作委員會或理事會確定推薦名單,各地區千佳示范單位推薦總量應控制在1000家。
(二)地方協會向銀行業內和社會公示推薦名單及相關材料;公示期不少于15天;公示可以采用門戶網站、張貼公告、印發公告等形式。
(三)公示無異議,由地方協會向中銀協上報千佳示范單位名單,并附地方協會理事會或自律工作委員會會議決議。
(四)中銀協對地方協會推薦的千佳示范單位不再進行驗收,審查后提請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審定。
第二十一條 百佳示范單位的產生
(一)各地協會在檢查驗收、公示、審核基礎上,在本地區千佳示范單位推薦名單中,按本地區百佳示范單位分配名額向中銀協推薦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名單及推薦報告;
(二)百佳示范單位的資格審定。中銀協將候選單位資料提交該單位所屬系統內總行級管理機構,由總行出具候選百佳示范單位資格審定意見書。
(三)百佳示范單位的復查。中銀協按照檢查驗收程序,組織驗收組,對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進行復查打分。
(四)百佳示范單位的測評。按照檢查驗收程序,中銀協引入社會測評機構對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進行測評打分。
(五)綜合計算百佳示范單位候選單位的評價得分,其中復查得分占80%,測評得分占20%,根據得分排名確定百佳示范單位名單,提交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審定。
第二十二條 中銀協自律工作委員會對千佳、百佳示范單位評選結果進行審定。
第七章 示范單位表彰
第二十三條 中銀協組織對千佳、百佳示范單位進行命名、表彰,可采取通報或召開表彰大會等形式宣布表彰決定,并授予統一制作的牌匾和榮譽證書,同時向業內和社會進行公告。
第二十四條 中銀協、各地協會及各會員單位組織開展各種有效的交流、觀摩等活動,宣傳和推廣示范單位的先進事跡。
第二十五條 會員單位應制定并落實激勵政策,對本系統獲得各等級示范單位稱號的單位可采取納入系統內績效綜合考評體系、設立單項獎等形式給予獎勵,獎勵應堅持物質獎勵與精神獎勵相結合的原則。
第八章 示范單位管理
第二十六條 中銀協、地方協會和各會 員單位共同負責示范單位的監督和管理。
第二十七條 各示范單位應按照中銀協統一設計規范制作獎牌展架,并由地方協會監督示范單位將各等級示范單位獎牌擺放到經營場所顯著位置,并公布監督電話,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第二十八條 通過驗收認定的示范單位,在表彰授牌之前出現重大問題且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的,中銀協隨時予以否決。評選年度的次年,中銀協組織或委托地方協會對示范單位進行復查與考核,不合格的給予撤消稱號和摘牌處理,并在業內予以通報。
第二十九條 示范單位示范期限為兩年(自發牌匾月計起),屆滿應將牌匾主動收歸榮譽室陳列。
第三十條 地方協會在日常監督考核中發現示范單位存在問題時,須下達整改通知書(同時報備中銀協),限期整改時限不超過一個月。被限期整改的單位,必須盡快落實整改要求,并向地方協會報送整改方案和報告。整改不合格的,由地方協會向中銀協提交撤銷其示范單位稱號并摘牌的建議書。
第三十一條 示范單位凡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地方協會應及時報告中銀協,撤銷其稱號并摘牌:
(一)單位或主要負責人發生違法、違規行為,被有關部門查處的;
(二)發生各類案件及重大責任事故的;
(三)出現經營異常,被監管部門督查的;
(四)出現重大業務差錯造成嚴重損失,被上級單位查處的;
(五) 發生服務質量的重大投訴,或被新聞媒體曝光,造成嚴重負面影響,經調查情況屬實的。
第三十二條 被摘牌的單位在下一個評選年度不能參加示范單位的評選。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三條 示范單位考核標準另行制定。
【關鍵詞】地方;金融業;發展;措施;建議
金融工作辦公室是政府負責金融監督、協調、服務的辦事機構,其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督促落實各主管部門有關金融、保險等工作的決定和工作部署;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和修訂地方性金融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劃;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促進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與處理金融風險防范和化解工作,加強區域內中小企業和小額擔保公司信用體系建設,維護金融業的穩定發展;協助、配合金融監管機構加強對各類金融機構的監管,改善金融發展環境,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開辟各種融資渠道。
長島縣金融辦自成立以來在有關部門的領導下,積極創新金融思路和方式,穩定推進企業融資上市,不斷加大金融監管力度,全面提升金融服務水平,為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平穩發展提供金融支持。
一、積極推進多層次資本市場發展、推進小額貸款公司和民間融資公司的籌建工作,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新渠道
1.為有效配置金融資源,增加“三農”和小微企業資金供給,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意見》等文件精神和省要求,經煙臺市金融辦推薦,目前我辦正在積極配合由蓬萊京魯漁業有限公司作為主發起人的蓬萊市德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來我縣設立分支機構。
2.推進民間融資機構的籌建工作,為中小企業融資開辟新渠道。金融辦加強與企業的溝通聯系,深入申辦企業對企業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統計摸底,了解、掌握融資渠道和幫助解決申報過程中遇到的實際問題,積極與省、市金融辦溝通對接已將我縣民間資本管理公司的放貸范圍擴大至長島、蓬萊和開發區三地,目前金融辦正在按照市金融辦最新下發的《2015煙臺市民間融資機構規范發展工作方案》和《長島錦潤民間資本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申報材料審核意見》積極引導企業對申報材料進行補充完善,想盡一切辦法開辟和拓寬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助力中小企業的發展。
3.積極邀請駐煙證券公司有關人員來我轄區進行實地考察,對我縣有上市意向的幾家企業有關管理人員進行了提升企業競爭力和上市融資管理的專題培訓,并將這幾家企業的實際情況制作成匯報材料上交給駐煙證券公司的有關人員,最大力度的對企業實施推介,助力企業到資本市場進行有效的、更大規模的融資。
二、編擬我縣金融業發展意見督促我縣資本市場和企業融資工作健康發展
我辦借鑒煙臺各縣市區鼓勵企業上市有關政策和反復匯總財政、發改、漁海、人民銀行、銀監和金融機構及保險公司等部門意見編擬的《關于進一步加快金融業發展的意見》已報給有關政府主管部門等待批復,爭取能夠早日以政府文件出臺,以督導和促進我縣資本市場和企業融資工作健康發展。
三、根據實際情況出臺區域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辦法,鼓勵、督促、監管各金融機構的平穩、健康發展
根據當地實際并結合省經濟責任審計有關文件要求,廣泛征求金融機構意見,匯同人民銀行和銀監局修訂完善了《長島縣銀行業金融機構考核暫行辦法》,現已通過縣政府辦公室文件下發,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地方經濟建設支持力度,盤活存量、優化結構、防范風險。以實現地方經濟與金融業平穩健康發展的雙贏模式。
四、優化金融環境,防范化解債務風險,促進經濟發展
1.金融辦加強對漁村金融債務沉重問題的督導,積極督促建設銀行、農業銀行、恒豐銀行等金融機構努力向上爭取政策,目前農業銀行正與砣磯鎮、縣第三育苗場等采取一戶一議的辦法進行協商處置債務,當前兩戶利息已爭取市行同意核銷,本金的核減工作已提報省行爭取批復中;恒豐銀行經總行批準已與砣磯鎮達成回購協議;郵儲銀行正在向省行爭取在縣內開展首家以海域使用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業務。有效的防范和化解了債務危機,確保了地方經濟的健康發展和金融機構的平穩運營。
2.組織人民銀行、經信局等部門籌備召開銀企洽談會,搭建銀企合作平臺。目前縣金融辦已將縣經信局、交通局、旅游局提報的企業融資項目匯總表分別送達各相關金融機構,各金融機構正與企業進行聯系商洽,努力形成合作意向;人民銀行長島支行目前正在組織各金融機構籌備推介材料的上報和審核工作。
今年以來,我中心堅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以提升政務服務能力為目標,以落實行政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改革為重點,積極謀劃,狠抓落實,各項工作有效推進,企業和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全面深化改革行政服務中心2020年上半年工作總結和下半年工作思路,歡迎大家閱讀。
今年以來,我中心堅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為牽引,以提升政務服務能力為目標,以落實行政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改革為重點,積極謀劃,狠抓落實,各項工作有效推進,企業和群眾獲得感不斷增強。
一、上半年工作總結
(一)力促“網上辦”“掌上辦”。通過優化流程、梳理高頻事項,有效提升網上可辦率、全程網辦率。目前駐市行政服務中心事項X項,X%以上網上可辦,X%以上實現全程網辦。強化宣傳,強化宣傳,積極引導群眾通過“X政務服務網”、“X里辦APP”“支付寶小程序”等途徑辦理業務。
同時成立督查組,通過“隨訪+暗訪”方式,對部門窗口進行不定時督查,確保政務服務不斷檔,讓群眾辦事更便利、企業復工更暢通。截止目前,我中心辦件量達X萬件。督促、指導各部門面向企業群眾開展“網上辦”“掌上辦”業務,實行“不見面”“零跑腿”審批。目前我市“網上辦”開通率X%,除去不宜實現網辦事項,實現率X%,“掌上辦”開通率X0%;“零次跑”實現率X%。
(二)升級便民利企“一件事”。圍繞群眾牽腸掛肚的事項,繼續深化“一件事”改革。聚焦民生關切、涉企服務、城市管理、執法監管等重點環節,現已成功實施X件省定高頻“一件事”全流程“最多跑一次”。其中在我中心辦理的有不動產登記、公積金貸款、納稅等X件,該X件企業和個人“一件事”100%全部實現“網上辦”和“掌上辦”。同時在加快實現X件省定高頻“一件事”協同高效辦理基礎上,梳理形成了X件高頻“一件事”,如外貿經營許可一件事、商品房“預轉現”一件事、不動產戶籍聯辦一件事等,正在逐步推進中。
(三)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全面規劃全市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總體工作,打造“1+8+15”政務體系。對鄉鎮(街道)的行政服務中心的場地面積、窗口布置、便民設施和物品擺放等都做了硬性要求。通過專班形式,對鎮街就事項承接數量、方式及人員下沉、業務辦理培訓等內容進行具體對接、研究確定,確保做到“放得下、接得住”。精準賦予審批權,按照“有需求、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的原則,采用委托放權、部門派駐等X種方式,由鄉鎮(街道)提出需求,明確下沉政務服務事項X項,較改革前增加入駐行政服務中心X項。
(四)優化“甌e辦”自助辦。優化自助網點布局,把辦件量少的X臺“甌e辦”設備調整到車管、社保所等需求量大的網點。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推動自助服務網點向園區、社區、集聚區等場所延伸,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覆蓋度和便捷度,實現隨時辦、就近辦、馬上辦、一次辦。目前我市“甌e辦”辦件量達X萬件,居X各縣(市、區)前列。
(五)推進為僑服務“全球通”擴面增項。深化為僑服務“全球通”品牌建設。大力推進“全球通”平臺外延內拓,實現“全球通”國內和海外服務點數量拓展、服務質量提升、平臺功能升級。制定出臺含戶籍證明、不動產登記等X個事項的為僑服務目錄清單。“全球通”服務國內外聯絡點已涵蓋意大利、法國、阿聯酋、南非等X個國家X個點,目前我市全球通辦件量達31件。
(六)推進企業投資項目審批“最多80天”。通過X政務服務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實施全過程審批跟蹤、監測預警、時效統計等功能,實行節點管控,分階段、分環節開展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前三階段“最多50天”和竣工驗收“最多30天”審批效能監測,出臺《X市建設工程聯合驗收實施方案》。目前,我市新賦碼的一般企業投資項目“最多80天”實現率力爭達到100%。開工前審批(即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三階段)“最多50天”X個項目、竣工驗收階段項目“最多30天”X個項目,實現率均達到100%。“最多80天”改革得分X分,在X各縣市區排名第一,全省排名第六。
(七)深化多樣化代辦服務。建立市、鎮、村“三級代辦員”隊伍,形成覆蓋市、鎮、村“三級一體、橫向協作、縱向聯動”的服務體系。在鎮(街)、村(社)行政(便民)服務中心設置綜合代辦窗口(代辦服務點),在鎮(街)、村(社)形成線上、線下辦理為主、代辦服務為輔的服務格局同,將代辦服務的觸角延伸至“15分鐘辦事圈”。通過高效化施策、協商化推進、精細化服務,提升重點項目審批的速度與效率,促使一批重大項目在疫情之后能夠快速落地。設立銀行志愿代辦服務窗口,通過政銀合作,強化銀行無償代辦服務。目前代辦企業投資項目共X個,實現便民代辦共X件。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打造政務服務2.0平臺。一是建設“未來大廳”。設置智能導服區、收件區、審批區、出件區,全面推進辦理窗口與自助終端設備接入政務服務2.0,完成市級行政服務中心改造,進一步創新管理和服務方式,實現“新大廳、新服務、新體驗”。二是強化自助辦理功能。在市行政服務中心大廳開辟自助辦理專區,整合“自助辦”、“自助填表”等功能,配備專職導引人員并強化業務培訓,提升智能辦事體驗感。
三是推進政務服務流程優化。按照“應統盡統、應簡盡簡”的要求,督促部門就重點事項的辦理流程、申報表單、申報材料等核心要素,與上級部門做好標準的對接、事項的配置和應用,并逐一梳理編制具體的受理清單和審核要點,實現窗口人員按標準收件。
(二)力促投資項目高效審批。一是開設涉企服務“專家門診”。圍繞企業開辦、企業轉產、項目投資、經營許可等審批服務,以及政策咨詢、問題投訴、疑難解答,開設“跑一次沒辦成”窗口,組建政務服務專家團隊,開設“專家門診”、主動“上門問診”、精準“把脈開方”,為企業提供個性化、專業化、精準化服務。二是深化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3.0應用。進一步精簡投資項目事項辦理環節和材料,推動一般企業投資項目全過程審批“最多80天”,實現企業投資簡易低風險小型項目快速審批“最多20個工作日”。
(三)力推“互聯網+政務服務”。一是大力倡導“不見面”辦事。以疫情防控為契機,加大系統對接和數據共享力度,著力打通“網上辦”、“掌上辦”堵點,切實提升網上可辦率、全程網辦率。在全市全面推廣“不見面”辦事模式,轉變群眾傳統的線下辦事觀念。二是優化網辦掌辦模式。在鞏固疫情防控期間“網上辦、掌上辦”做法的基礎上,優化申報頁面設置,強化智能導辦體驗,簡化審批流程,再梳理一批與群眾企業密切相關的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做好網辦掌辦操作路徑的宣傳和輔導,力爭實現網上受理達80%以上。探索開展申請零材料、填報零字段、服務零人工、領證零上門的智能“秒辦”。
三是提升全天候自助服務能力。根據企業和群眾需求,推進多條線政務服務事項在“甌e辦”自助服務終端集成辦理,推動更多事項全程自助辦理。優化自助網點布局,拓展服務時間和空間,推廣24小時自助服務,推動自助服務網點向園區、社區、集聚區等場所延伸,加大宣傳輔導力度,全面提升政務服務覆蓋度和便捷度,實現隨時辦、就近辦、馬上辦、一次辦。
(四)實施助企為民新舉措。一是深化“一件事、一次辦”。全面深化“一件事”改革,進一步優化辦事流程,高質量實現X件“一件事”辦理,圍繞“新動能、新業態、新產業”等重點領域,推動一批新的群眾、企業“一件事”聯辦,讓群眾“最多跑一次”就能辦成“一件事情”。二是全力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建立清單動態管理機制,將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清單之外不得違規限制企業經營。按照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四種方式分類推進改革,實現企業準入準營便利化。三是實施商品房“預轉現”聯辦。通過整合部門間資源,優化流程,推動住房公積金、稅務、不動產窗口聯辦,實現預售商品房交稅、辦理不動產權證、住房公積金貸款轉現房抵押三項業務“跑一次、跑一窗”辦結,提升審批效率,方便群眾辦事。
(五)推進政務服務向基層延伸。一是進一步推進鎮街行政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在全面總結X個試點鎮街的基礎上,加大對其它X個鄉鎮(街道)政務服務中心標準化建設的指導力度。對公民個人事項進行全面梳理,提升公民個人事項的網辦率,實現公民個人所有事項在鎮街可辦。歸集梳理一批高頻“一件事”,開設“一件事”專窗,提高鎮街“一窗受理”的辦事效率。梳理一批秒辦事項,設立秒辦專區,實現申請零材料、填報零字段、審批零人工、領證零上門、存檔零紙件的智能辦事模式。
十年前,他毅然離開大型國有企業習慣的環境、親密的朋友和熟稔且勝任的工作崗位,回到家鄉,在固始農信社開始了人生的一次全新歷程。青春在刻苦的鉆研、辛勤的工作中流逝,固始農信社的科技應用水平卻因他的努力而留下了一串串堅定而又踏實的腳印
飛機廠回來的年青人
2001年1月,張正剛踏上了返鄉的路途。當大巴車開動,透過車窗,回望西安飛機工業公司那一座座高聳的辦公大樓,還有那一棵棵枝椏上尚掛著白霜的梧桐樹,他卻忍不住傷感起來。雖然歸心已決,歸期已定,但十年的青春歲月,留下的又豈止是記憶
他回來了,又全身心地在一片新的天地里努力著、奮斗著
2001年初的固始農信社,計算機在業務中的應用剛剛起步,而且僅僅限于利用電腦輔助操作最基本的儲蓄業務,苦于人才的缺乏,稍深層次的應用一直停留在籌劃和想象階段而不能付諸實施。張正剛為了全面摸清情況,盡快啟動應用程序的設計工作,他主動向領導提出下基層營業網點鍛煉一年。就這樣,白天他站在三尺柜臺前忙碌;晚上,他回到辦公室,對著電腦,反復測試,制定業務操作程序的設計方案。
在理論結合實踐的基礎上,他編寫設計出了“信貸管理系統”“會計報表處理系統”“經營計劃分析表處理程序”“股金管理程序”等多個經營管理急需的應用程序。時至今日,在河南省綜合業務核心系統已實現全省聯網的七年之后,由張正剛設計的“經營計劃分析表處理程序”和“信貸管理(四級分類)系統”因其實用、快捷、靈活、操作方便等特點,依然在經營管理中發揮著重要的作用。2006年,張正剛走上信息科科長崗位,牽頭完成了綜合業務網絡搭建工作,實現了業務集中管理、通存通兌,并于年底順利接入河南省農信社核心業務系統,使固始縣聯社徹底擺脫了手工操作的陳舊落后模式,為業務經營的飛速發展裝上了“助推器”。
科技創新的帶頭人
2008年11月5日,固始農信聯社改制為固始農村合作銀行。張正剛知道,農合行掛牌后,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樹立優勢,唯有走科技興行這條路。然而作為全市人員網點最多、規模最大、服務區域最廣的農合機構,這條路注定艱辛而又漫長。沒有等待,沒有觀望,張正剛再次上路:
2009年,張正剛為固始農合行在信陽全市農信社率先引進柜員指紋認證系統,實現了操作人員和授權人員身份的嚴格對應,杜絕了過去單純使用密碼帶來的各種隱患,最大限度地解決了柜員管理難帶來的各種操作風險問題,用科技手段為綜合業務的安全穩健運行裝上了“防火墻”。
2010年,張正剛用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就在信陽全市農信社率先建成了風險管控中心。這是一個集遠程授權系統、事中監控系統、事后審計系統、視頻集中監控系統、自助設備管理系統、風險實時預警系統、網絡運行狀態監控系統等七大系統于一體的現代管控中心,實現了科技對所有操作風險的管理和控制,達到了國內商業銀行的先進水平。
2011年,張正剛親自參與調研、論證以及框架設計,幫助固始農合行在全市農信社率先引進柜員業務量化考核管理系統。該系統從柜員辦理業務量與業務質量方面建立考核體系,根據柜員所辦理的每筆業務流水進行統計、加工、分析、匯總,并根據復雜程度進行差異化處理,計算出每個柜員在一定時期內所辦理業務的總體工作量,結合顧客滿意度,對柜員的效益工資進行考核,大大提高了一線員工的工作積極性,改善了網點服務質量。
近六年來,張正剛為固始農商行設計、引進各類科技項目11個,帶動了經營管理方式的創新,提升了固始農商行的精細化管理水平。
在最需要的時候勇挑重擔
刻苦的鉆研、不懈的追求,把張正剛磨礪成了一個多面手。領導的眼中,他是行家;員工的心中,他是老師。全行多數員工都有他的手機號碼,不論何時,無論科技、財務、信貸還是自助設備管理,大家有困難第一個想到的總是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