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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干一行,愛一行,專一行,精一行
XXX同志2008年初被聘任于寧夏現代建設監理公司,由于首次涉足工程監理行業,對監理行業不是很了解,他到書店買了大量的專業書籍,向同事借來技術資料,潛心攻讀,仔細查閱,從簡單的專業術語、名稱概念,到復雜的行業標準和相關法律法規,他記錄了一本本讀書筆記,很快熟悉和掌握了大量工程監理工作知識。經過近兩年的刻苦鉆研和實踐探索,由一名監理員逐漸成長為了一名專業監理工程師。正是憑著這種飽滿的工作熱情和刻苦鉆研的精神,他無論在什么崗位,擔任什么職務,都取得了顯著的成績。2009年度,他又擔任了麗景湖畔項目部專業監理工程師。他所負責的工程項目,在多次工程質量評比中獲得優勝。在工程竣工驗收中,他所負責的32#住宅樓工程實測實量合格率達到了99%,順利通過驗收,并得到了質監單位的一致好評。在工程項目管理中,曾多次受到中房公司工程處張處長的點名表揚。在崗期間,他時時刻刻牢記一個監理人的職責,時時刻刻向著一個優秀監理人的目標而奮斗。
二、甘于奉獻,不計個人名利與得失
雖然在2008年就被聘任為專業監理工程師,但是之后一直未被任命直至2009年6月,工資待遇也未享受到專監的水平。常有人對他說“楊工,你看看你有建造師證又有監理證,隨便換家單位都比這里強,真是可惜啊”而他卻說“一行就要象一行,接受任務就必須完成任務,決不半途而費”。近兩年來,他從未向公司要求過什么,常說“只有大河有水了,小河才會細流;公司發展了,薪酬才會增長”。正因為他抱有這樣的觀念,才會在平凡的崗位做出突出的貢獻。在工程主體施工階段,他連日通宵加班,直至感冒發燒還堅持上班。疼痛發作時,他靠吃止痛藥、白花油堅持。每一處重點部位的施工,關鍵工序的開始,他都會出現在第一線,確保工程質量達標。今年11月起,他起早貪黑、任勞任怨,放棄了所有休息日,全天靠在工地上,嗓子發不出音,牙痛得吃不下飯,但他晚上輸了液,白天又出現在工地上,這種“愛崗敬業、奉獻拼搏”的工作態度贏得了各部門與施工人員的一致好評與欽佩。
三、嚴把質量關,視質量為生命
在工程項目管理上,他傾注了無比的熱愛。在他所負責的兩個工程項目,施工單位基本情況、結構設計、建筑設計、施工方案及相關規范標準等,XXX同志都熟記在心。在巡檢中,她都能及時指出有關錯誤或不足。正是有這種對工作高度負責的態度,她總是兢兢業業、認真細致地完成好每一項工作。在采暖地面砼施工中,他更是總結出“施工三部曲”的施工步驟,很大程度的改善了施工工藝,提高了工程質量及觀感質量。很快在整個小區的施工得到了推廣,得到建設方及施工方的一致好評。 四、堅持原則,大公無私,清正廉潔
(冀職改字【2003】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工作,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加強管理,提高質量,確保有序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突出實績、注重水平、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三條各級人事職改部門負責綜合管理、監督指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申報推薦工作并組織實施。
第二章申報推薦范圍及條件
第四條申報推薦范圍包括全省國有、集體企事業單位和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第五條申報推薦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資本條件是:
(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三)具備履行相應職責的實際工作能力和業務知識;
(四)符合國家和省制定的有關政策規定;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第六條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報推薦:
(一)受司法、黨政紀律處分未滿兩年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或司法部門審查的人員;
(二)出國進修或脫產學習一年以上,至今未回單位工作的人員;
(三)病休一年以上,至今尚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人員;
(四)凡無故不參加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考核或在規定任職年限內考核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及其以下的人員;
(五)其它政策另有規定的人員。
第三章申報推薦程序
第七條申報推薦工作一般應遵循以下程序:
(一)建立組織
單位成立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考核小組,負責制定本單位申報推薦工作的實施方案,處理實施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并負責申報人員的考核。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部門負責人和業務骨干組成,一般不少于五人,單位人事(組織)部門負責申報推薦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填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表》
依據省規定的申報評審資格條件,申報人員逐項填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推薦量化表》,所填內容要客觀、真實。
(三)公開述職
考核小組組織申報晉升人員進行個人述職。申報人員要實事求是地簡述任職以來履行崗位職責情況,重點是在本崗位上所取得的工作實績。
(四)考核答辯
考核小組組織一定數量相關專業的技術骨干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核并組織答辯。
(五)考核評議
考核小組依據申報人員填寫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表》中有關內容,對申報人員進行考核評議。
(六)量化賦分
考核小組依據申報人員的考核答辯、考核評議情況以及提供的相關材料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量化賦分。
(七)綜合排序
考核小組依據申報人員量化賦分情況對申報人員進行綜合排序。
(八)確定人選
單位領導依據考核小組提供的申報人員考核情況和有關政策規定,本著公開、公正、合理、擇優的原則,集體研究確定上報人選。
第四章申報推薦結果公示
第八條各基層單位要公開申報推薦全過程,嚴格按照冀職改辦字【2001】125號《河北省申報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公示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一)公示內容
1、有關職稱工作的政策規定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表》,對控制申報數額的系列要公示申報數額情況;
2、申報人員的學歷、資歷、論文(論著)、獲獎證書、工作總結及外語、計算機考試合格證書等材料;
3、量化賦分和綜合排序結果;
4、經單位集體研究確定的申報人員名單。
(二)公示要求
1、公示時間一般為五――十天;
2、公示地點要方便群眾,便于查閱、監督;
3、設置意見箱和監督電話并指定專人負責做好來訪接待及情況匯總等工作;
4、公示單位要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中“基層單位意見”欄中如實填寫
公示結果。
(三)公示結果的使用
凡申報晉升各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申報材料不經公示的,一律不準參評。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經核實,申報者的申報材料系偽造、剽竊他人等弄虛作假行為的,兩年內不允許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第五章組卷及材料報送
第九條各單位經公示確定申報人員后,要組織申報人員提供有關材料并嚴格按照以下要求進行組卷:
(一)申報材料內容及組卷順序
1、人事部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一式三份);
2、《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表》;
3、有效期內的《全國職稱外語(古漢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和《全國或河北省職稱計算機版權所有,全國公務員共同的天地!應用能力考試合格證書》或免試表(原件及復印件二份,分別貼在評審表內);
4、現任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或《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原件);
5、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人員考核登記表》(原件);
6、離退休人員延退手續;
7、現任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
8、最高學歷證書;
9、各種獎勵證書;
10、任現職以來發表出版有代表性論文(論著)(論文、著作屬于合著的應提供本人完成字數或完成工作量的證明材料);
11、任現職以來專業技術工作總結(一般不少于1500字);
12、其他有關材料。
(二)申報材料要求
1、上述申報材料除《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表》、《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推薦量化表》及外語、計算機合格證書外,其他材料按上述順序裝訂成冊,內容填寫要準確,字跡要工整,裝訂要規范。
2、申報材料每人限裝一袋,并填好《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材料一覽表》貼在申報材料卷封面上。
3、申報評審材料中所需提供的復印件一律要由所在單位審檔人簽字、蓋章。
4、各單位在報卷時要一同提交《申報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花名冊》。
(三)申報材料報送
依據河北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評審條件的規定,申報材料經逐級審查后,被確定申報晉升人員的評審材料由各級人事部門分別報送相關評委會評審。
1、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經省直各部門和各市職改辦初審后,報送省職改辦復審,對確定參評人員的評審材料送相應的評委會評審。
2、申報晉升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由省直各部門和各市職改辦審查后,對確定參評人員的評審材料送相應評委會評審。
3、申報晉升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人員的申報材料,分別由省直各部門及各縣(市、區)職改辦審查,對確定參評人員的評審材料送相應評委會評審。
4、駐冀中直單位申報晉升中、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按屬地管理,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需持上一級人事(組織)部門出據委托評審函,送當地市職改辦審查后,送相應評委會評審;申報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人員,申報人員所在單位需持省部級人事(組織)部門的委托評審函,報省職改辦進行資格審查后,送相應評委會評審。
5、省直各部門和各市及駐冀中直單位按省職改辦規定的時間、地點由人事職改部門派專人將申報晉升人員的評審材料一次報送,逾期不予受理。
第六章附則
一、組織領導
自治區科協和財政廳聯合成立“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組織指導全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的實施工作。
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科協,具體辦理“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的日常工作。
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專家學者成立評審組,負責對申報推薦對象進行評審,并對有關項目進行評估監督。
盟(市)科協和財政部門負責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科普惠農興村計劃”的實施工作,協調解決有關事宜;組織開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的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技術人員審查本行政區域內申報單位、個人的參評資格,審核整理相關申報材料;組織開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及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
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組織指導本行政區域內的“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協調解決有關事宜;組織開展“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的宣傳工作;組織相關單位和技術人員審查本行政區域內申報單位、個人的參評資格,進行項目實地評估;整理相關推薦材料,做好公示和申報工作;組織編制審核專項資金項目預算表;對計劃專項資金進行管理監督;對“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方案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地方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計劃實施的有關工作,并協助各級科協、財政部門落實計劃。
各級科協、財政部門應及時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聽取有關意見建議。
自治區及各級科協、財政部門對在“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組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二、實施原則
——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堅持全國科普示范旗縣(市、區)申報推薦優先的原則;
——堅持“全國百強農技協”、“全區星級農技協”、“全國農村科普示范基地”和“全區星級科普示范基地”申報推薦優先的原則。
三、宣傳動員
各級科協和財政部門根據中國科協、財政部《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方案》及有關規定,通過區內主要媒體開展宣傳工作,向政府機構、社會組織和廣大農牧民公開評比和篩選農牧區專業技術協會、農牧區科普示范基地、農牧區科普帶頭人和少數民族科普工作隊的推薦條件和申報程序。廣泛動員社會各界積極參與,組織指導符合條件的單位和個人進行申報。積極宣傳獲獎單位和個人的先進事跡,加大對獲獎單位和個人開展農牧區科普工作的指導力度,使其在提高農牧民科學素質,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新牧區建設中發揮更大作用。
四、申報推薦
申報單位和個人向所在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報送典型經驗事跡材料;填寫推薦表;提供相關登記、獎勵有效證件和有關照片;編制專項資金項目預算。
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整理審核申報對象的申報材料(包括①申報單位、個人的推薦表②登記、獎勵證件和有關照片③專項資金項目預算表④3000字左右的簡要事跡材料);制作相關推薦材料(包括①正式報送函②推薦工作簡要總結和說明③公示材料);向所在盟(市)科協和財政局提出本行政區域內申報推薦的單位和個人,報送相關申報推薦材料。
盟(市)科協、財政局匯總所屬旗縣(市、區)申報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整理,確定推薦單位和個人;制作相關推薦材料(包括①正式報送函②推薦工作簡要總結和說明);向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申報推薦確定的單位和個人,報送相關申報推薦材料。
自治區“科普惠農興村計劃”實施工作領導小組審核匯總各盟(市)申報推薦名單和相關材料;在推薦名額內,確定推薦單位和個人名單;制作相關推薦材料;向中國科協和財政部推薦確定的單位和個人,報送相關推薦材料。
五、公示監督
建立信息公開和社會監督機制,廣泛接受社會各方面的監督。旗縣(市、區)科協、財政局將本行政區域內推薦名單在有關鄉村公示10天,廣泛征求意見,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正式上報所在盟(市)科協、財政局。
一、調整組建評委會,完善授權評審體制
(一)根據工作需要,調整組建20*年度專業技術職務中級評審委員會。繼續授權市教育局、市經貿委、市建設局等部門(單位)組建中小學教師,工程技術、建設工程等系列(專業)中級評審委員會,負責本市所屬的相應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撤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技術職務初、中級評審委員會,授權市匯才人力資源開發中心組建*市藥品技術職務初、中級評審委員會,負責組織全市藥品技術初、中級職務資格的評審工作。各系列(專業)技術職務中級評審委員會的調整、授權情況見附件1。
(二)各級評審委員會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專業技術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系列(專業)范圍、標準、條件和授權評審的要求組織評審,不得超越權限跨系列(專業)受理申報材料和進行評審。
(三)從今年起,山東省工程技術高級評審委員會只負責工程技術應用研究員資格的評審,不再負責高級工程師資格的評審。省各專業工程技術高級評審委員會,按照規定的評審范圍,分別負責本專業或相近專業高級工程師資格的評審。我市相關專業工程技術人員申報高級工程師的材料由市人事局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呈報。
二、嚴格標準條件
(一)嚴格依據國家和省制定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標準條件組織申報推薦和評審。各級評審委員會要認真貫徹公正、公平和綜合評價原則,堅持把品德、知識、能力和業績作為評審的主要依據,突出業績、貢獻和自主創新能力,注重基層和一線專業技術人員。要把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發明專利和轉化生產力的能力作為評審的重要依據,使具有自主創新能力的人才優先得到培養和重用。
(二)嚴格破格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標準條件。對符合《山東省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破格申報指導條件(試行)》破格申報高級職務資格的專業技術人員,須由人事部門會同高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組織專家進行審核并測試或答辯后,單獨提交評審委員會評審。申報中級職務資格的,業績不十分突出、無特殊貢獻的,一般不予破格申報。
(三)硬件要求。晉升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應具備大學以上學歷;晉升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應具備大專以上學歷;晉升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一般應具備中專以上學歷。以上學歷必須與所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凡是不相同或不相近的不能作為晉升的依據。取得第二學歷晉升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的,所學專業與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學歷后繼續從事該專業工作3年以上。“專業證書”不能作為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學歷。晉升中級的任初級職務滿4年;晉升高級的任中級職務滿5年。任職時間截止到20*年12月31日,事業單位的以聘書或聘文為準。因工作崗位變動,擬改系列的人員,應在變動后的崗位上從事專業技術工作一年以上,并具有與所從事專業相同或相近的學歷。對不具備晉升條件的申報材料,各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不予受理。
(四)根據省人事廳《關于完善職稱外語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發[20*]19號)和《關于20*年度全國職稱外語等級考試成績使用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辦發[20*]98號)規定,職稱外語等級考試全國通用標準為60分。達到全國通用標準的,外語考試成績有效期至評審通知相應的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為止。申報正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外語考試成績應達到全國通用標準。職稱外語考試成績的全省當年有效使用標準為55分。達到全省當年有效使用標準成績要求的,當年可申報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符合放寬外語成績要求的,全省當年有效使用標準放寬至45分,當年可申報副高級、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申報資格時須提供外語考試成績單和《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放寬外語成績要求審核表》。符合免于職稱外語考試的專業技術人員,須提供《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免于職稱外語考試審核表》。
(五)認真執行國家對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要求的規定。申報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須應按市人事局《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臨人發[20*]3號)和《關于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擴充科目有關問題的通知》(臨人發[20*]33號)的規定,考取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規定科目(模塊)的合格證。符合市人事局《關于專業技術人員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臨人發[20*]3號)和省人事廳《關于海外留學回國等部分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免于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通知》(魯人發[20*]7號)中暫不參加考試或免于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的,應辦理免于考試審批手續,申報資格時提供《計算機應用能力免試審批表》。
(六)申報評審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資格,須符合《教師法》對學歷方面的規定(小學高級教師晉升中學高級教師職務資格,須符合中學教師的學歷要求),不符合規定的不得申報推薦。
(七)凡因違反計劃生育政策尚未解除處分者,一律不能申報或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八)根據山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市人事局《關于做好20*年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臨人辦發[20*]25號)有關規定,申報晉升中、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在任職年限內,繼續教育學分平均每年達到或超過20學分。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凡未參加繼續教育培訓或達不到規定學分要求的,不得申報晉升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九)省直駐臨單位委托我市評審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職稱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考試成績應符合山東省的有關規定。
三、認真做好申報和呈報工作
(一)繼續實行個人申報、民主評議推薦、單位審查、主管部門審核的辦法進行申報,單位組織申報推薦時,要成立7人以上在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人員組成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對申報人的學術、技術水平進行評價,提出推薦名單。單位根據專家委員會或學術委員會提出的推薦名單,綜合考慮申報人的品德、業績、工作能力和工作態度等情況,確定推薦人選,經公示無異議后再推薦上報。受組織派遣赴四川抗震救災第一線工作的專業技術人員,在條件大體相當情況下可優先申報推薦。
(二)對企業人員申報中級職務資格的要單獨填寫花名冊。各系列中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在受理中級申報材料時要按企事業分類。各級各部門在組織事業單位申報推薦時,要認真研究該系列(專業)專業技術崗位需求情況,結合崗位設置情況組織申報。具有高、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數超過按實施崗位設置管理規定應設置的相應崗位數15%的,要從嚴掌握,一般不再推薦申報。其中,高等院校應在核準的相應專業技術崗位空缺數量內組織推薦申報和評聘。
(三)推薦評審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由市人事局會同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審核呈報;市屬職業技術學院和省市共管的高等院校由市人事局審核呈報。申報中級的,縣區的由縣區人事局負責呈報,市直單位的由市直各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呈報。民營、個體私營企業原則上應由企業所在地人事部門的人才服務機構推薦呈報。
(四)繼續推行網絡化申報和評審。申報高級的,各系列(專業)可根據擬推薦人數向省業務主管部門申請申報序列號。申報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仍使用20*年省人事廳印制的統一規范表格(式樣見http://www.sdrs.gov.cn的“職稱專家”欄)。報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材料的要求,仍按市人事局《關于報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材料有關問題的通知》(臨人辦發[20*]115號)的規定辦理。
(五)專業技術人員要實事求是地填寫申報材料和提供各種證明材料,并在《山東省專業技術職稱評審表》中“任現職后主要專業技術工作業績登記(或個人總結)”欄的最后填寫如下承諾語:“本人承諾:所提供的個人信息和證明材料真實準確,對因提供有關信息、證件不實或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后果責任自負”。
四、嚴格評審組織程序
(一)各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做好申報材料的審查、整理、分析匯總工作,擬定《各級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方案》,并于評審會議召開前20日,中級(包括市直初級)的報市人事局審定,高級的報省人事廳審定。省市共管以市為主的高等院校的職稱評聘方案,須經市人事行政部門審核同意后實施,并接受其監督指導。《評審委員會評審工作方案》主要內容包括:申報材料受理情況、評聘委員會組建意見、評聘工作安排、評聘工作程序、保證評聘質量的措施、破格晉升人員測評辦法及工作安排、測評、考試成績的使用意見以及監督措施等。
(二)嚴格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組織辦法(試行)》的規定,調整組建各級評審委員會。各評委會辦事機構上報評審委員會調整組建意見時,同時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委員會執行委員備選人員情況表》(附件2)。
(三)嚴格按照《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辦法(試行)》規定的程序組織評審。各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審查把關,全面客觀地向評審委員會匯報情況,提供材料;評審期間,評審委員會執行委員要認真細致地審閱評審材料,充分發表意見,根據申報材料和考試、答辯、考核、評議和量化賦分等情況,對評審對象進行綜合評價,嚴格按照規定程序和評審條件進行評審。
(四)繼續實行異議期公示制度。評委會辦事機構應將評審通過的人員名單、異議期公示通知及時通知呈報部門,逐級反饋到申報人員所在單位公示,并同時在辦事機構所在部門(單位)的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報人事部門核準后行文公布。衛生副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的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人員名單,須報省人事廳備案同意,賦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統一編號后,按規定權限行文公布。
(五)報送材料的要求。報送中級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的材料,仍按市人事局《關于報送評審委員會評審通過人員審核材料的通知》(臨人辦發[20*)116號)的規定辦理。衛生副高級上報核準或備案材料,仍按《山東省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辦法(試行)》(魯人發[2002)26號)和《關于報送專業技術職務高級評審委員會評審結果有關材料的通知》(魯人辦發[2001]74號)的規定辦理。
五、精心組織實施
(一)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政策性強,涉及廣大專業技術人員的切身利益,各級人事部門、各級評審委員會及辦事機構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精心組織,抓好落實,確保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工作有序進行。各級人事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嚴格把關,加強對評審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級評審委員會及辦事機構要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職稱工作的政策規定,嚴格執行核準的評審工作方案,按照統一的部署和要求組織申報推薦和評審,不得另行制定標準條件和評審程序。各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下發涉及職稱工作安排的文件,須經同級人事部門聯署或會簽同意。
(二)各級人事部門及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要認真辦理事項,按照山東省人事廳《關于規范職稱舉報事項調查核實情況的通知》及有關規定,對事項逐級調查核實。認真填寫《山東省職稱舉報事項調查核實情況表》,同時形成書面核實材料,提出明確意見,由調查人、有關單位負責人簽名后,一同上報。
(三)嚴肅評審工作紀律,加大對違紀人員的處罰力度。對違反規定程序及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的直接責任人及有關部門(單位)相關責任人員,要按照《關于處理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中違反政策紀律問題的暫行規定》(魯人職[1994]9號)和《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事部令第3號)嚴肅查處。各級評審委員會辦事機構上報核準或備案材料時,要將本年度違紀違規人員名單同時上報,并通知所在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理。各級人事部門要配合紀檢監察部門,對評審工作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各級人事部門和各級評委會辦事機構要設立舉報箱,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市人事局舉報電話:8316997
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根據《廣州市人民政府印發關于加強我市人口調控和服務管理工作的意見及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20xx〕10號)要求,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引進人才的范圍
本細則所稱引進人才包括:
(一)用人單位接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指在畢業后兩年內落實工作單位并辦理就業接收手續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用人單位引進在職人才(指廣州地區用人單位引進的專業技術類、管理類和技能類在職人才)。
二、責任分工
本市市屬、區屬單位引進人才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辦理;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委托開展引進人才相關工作。
中央駐穗、省屬及在省登記、注冊單位引進人才按省組織部門、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省教育部門等有關部門的工作部署開展。
三、辦理程序
(一)注冊及立戶
1. 注冊登記
在本市依法成立并具有用人自主權的用人單位均可申辦引進人才入戶廣州。用人單位辦理引進人才入戶業務須先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引進人才申報系統(以下簡稱“申報系統”)進行注冊登記。
2. 人事戶頭立戶
本市局級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及經批準可從事人事、勞動保障事務業務的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可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人事戶頭立戶。經批準立戶的單位可辦理引進人才或人員的檔案調轉、審核、保管等涉及人員檔案的相關業務。
(二)申辦
1. 申報主體
經批準已設立人事戶頭的單位可直接通過申報系統申報;未設立人事戶頭的單位在申報系統注冊并填報材料后,通過已設立人事戶頭的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審核后申報。
通過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報引進人才的,必須由引進人才本人(以下簡稱申報人)或用人單位與服務機構簽訂或委托協議。
2.申報方式
引進人才申報采取“先網上申報、后現場審核原件”方式進行。
辦理普通高校畢業生接收的申報人、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先在“申報系統”下“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中填報并上傳申報資料,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后到高校畢業生對外服務窗口提交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并辦理有關手續。
辦理引進在職人才的申報人、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先在“申報系統”下“引進人才申辦系統”中填報并上傳申辦材料,再由申報人或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到初審受理窗口現場提交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核通過后辦理有關手續。
3. 申辦條件說明
(1)符合《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以下稱《辦法》)第六條規定的各類人才均可申辦引進人才手續。
(2)《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3目中的“項目主要完成人”是指項目前三名完成人。
(3)《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4目中的“本市年度重點項目”、“本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的重點項目”是指經本市發展改革部門立項批復的年度重點項目;“主要承辦單位”是指承擔上述重點項目主體工作或主要任務的單位。中高級管理職務人員是指上述單位的經理、副經理等單位負責人以及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單位所屬部門正副職等管理人員;骨干技術崗位人員是指上述單位中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高級技師職業資格以及博士以上學位的專業骨干人員。本市年度重點項目和本市戰略性主導產業的重點項目以市發展改革部門公布的年度目錄為準。
(4)《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5目中的“近3年內取得國家發明專利證書人員”是指自申請入戶之日起前3年內取得的國家發明專利證書且屬于前三名完成人之一。
(5)《辦法》所稱中等職業教育學歷包括中專、職高、中技學歷;執業資格具體目錄和對應等級應以國家政策文件中明確規定的對應等級為準。
(6)《辦法》中所稱的“高級技師、技師職業資格、高級職業資格”是指擁有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考核頒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且在發證機關網上可以查詢屬實的。申報人辦理入戶所從事的工種(職業)須與所持有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所考核工種一致。
(7)根據國家對招用技術工種從業人員的有關規定,《辦法》第六條第五項“我市緊缺工種(職業)目錄”由市發展改革部門與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結合我市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轉型升級的實際制定,并適時調整。
(8)申報人所持有的職業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業資格證書等證書的發證機關所在地應當與申報人參加該資格考試、評審、認定期間繳納社保或實際工作地區一致。
4. 申辦材料
申報人、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供的資料原件、復印件及網上申報上傳的資料等應真實、有效、完整、一致。
(1)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申辦材料
①注冊填報資料
申報人應填報并上傳就業證明材料或協議等。就業證明材料包括就業協議書或社保繳費證明、就業登記表。其中就業協議書需有本人簽名、畢業院校和用人單位意見和蓋章,并注明畢業院校和用人單位的聯系人和聯系電話。通過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申辦的人員還需提供協議。
②入戶申請資料
申報人辦理入戶手續的,應向窗口提供報到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并將資料上傳到“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
③就業調整改派資料
辦理就業調整改派的,需提供《廣州市普通高校畢業生調整就業單位申請表》(須有原接收單位和現接收單位的意見和蓋章,注明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下同)、報到證并將資料上傳到“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如同時申辦入戶的,須一并提供入戶申請資料。
④跨年度接收材料
辦理跨年度(指畢業年度與申辦接收或入戶手續的年度不一致)接收手續的,需提供《廣州市普通高校畢業生調整就業單位申請表》、就業證明、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和《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附件3)并將資料上傳到“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
⑤若同時辦理就業調整改派和跨年度接收手續的,須提供上述第③④項資料。
(2)引進在職人才的申辦材料
①《廣州市引進人才申報表》
申報表(附件1)要填寫清晰、有引進單位意見和主管部門意見(須單位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署意見、簽名和加蓋單位公章);個人簡歷必須按時間先后順序把從高中起的學習和工作經歷(包括失業狀態)詳細列明;并與所附的申報材料(如戶口本、專業技術證書和職業資格證書等)相一致。申報表填寫完成后須由電腦打印并掃描上傳“申報系統”。
②調動或就業登記資料
申報人應主動、如實向引進單位申報調出單位和個人檔案(干部或工人檔案)情況。引進人才有個人檔案的,申報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在申報前完成引進人才檔案的商調和審核,并上傳原單位同意調出函和檔案轉遞接收證明。經核實,有正當理由暫時不能辦理檔案調轉、不能提供檔案轉遞證明或原單位同意調出函的,用人單位或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應為申報人建立臨時檔案并提交其在引進單位表現的考核材料,同時須提供在引進單位連續參加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證明材料、在引進單位的就業登記材料、由申報人簽署《暫不辦理個人檔案或同意調出函承諾書》(附件2)等資料。申報單位未如實申報引進人才檔案情況或未按規定辦理檔案商調和審核工作以及未建立臨時檔案的,不予受理申報,相關責任后果由申報人本人和用人單位承擔。
③用人單位資料
企業須提供已通過年審的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
④引進報告
機關工作人員提供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批準的錄用或轉任證明;事業單位引進的在編人員提供事業單位增人卡或其他入編證明;其他人員提供引進單位和主管部門加具意見的引進報告(主要反映申報人的基本情況、工作崗位、工作表現以及引進單位的意見等內容)。
⑤身份資料
包括身份證、戶口簿等。
⑥學歷資料
包括畢業證、學位證書及相關學歷、學位鑒定或網上查詢證明等。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的,可登陸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進行在線驗證,并打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提供全國高等學校學生信息咨詢與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證書鑒定證明》。學士以上學位的,需提供廣東省教育廳《學位證書鑒定證明》。國(境)外學歷學位的,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的《廣州市留學人員優惠資格證》。
⑦專業技術資格資料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所核發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需提供資格證書、評審表(認定表)或考試報名表、網上查詢證明;對無法提供網上查詢證明、異地核發的證書以及證書有疑問的,由本市人事考試中心出具證書鑒別證明。
⑧職業資格資料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授權的部門核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需提供職業資格證書、網上查詢證明;對無法提供網上查詢證明、異地核發的證書以及證書有疑問的,由本市職業技能鑒定指導中心組織水平測試并提供測試成績單。
⑨參加社會保險證明
按規定需要參加社會保險的申報人在本市引進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證明及歷史繳費記錄。引進單位與參保單位不一致的,需提供有關協議或證明。除經認定的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和《辦法》已有明確規定人員外,其他人員須提供申辦前在引進單位連續參加6個月以上社會保險證明及歷史繳費記錄。
⑩計劃生育證明
指擬遷入地鎮(街)計劃生育部門出具的《廣州市計劃生育證明》(附件3)。計劃生育證明有效期原則上不能超過6個月。
?單方調動意見書
夫妻雙方戶口均在市外,不調方若同意擬調方單方調入廣州的,由不調方提供意見并簽名(夫妻同調人員不需提供該項材料)。
?本市合法住所證明
本市合法住所證明包括本人或夫妻共同擁有房地產權的固定住所的合法產權證明;政府、用人單位或學校安排的供其居住的住所的分房證明、租賃證明;直系親屬擁有房地產權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的合法產權證明;合法承租且依法辦理了一年以上租賃備案手續的房屋租賃合同等。
落戶到上述合法住所的,屬于集體戶的,須提供集體戶戶口簿、引進單位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同意落戶證明;屬于家庭戶的,須提供房屋產權證明、戶口簿及業主、戶主同意搭戶證明;屬于租賃房屋家庭戶的,須提供戶口簿及業主、戶主同意搭戶證明。
?隨遷家屬資料
隨遷家屬包括已就業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指16周歲以下的子女,屬在校初中或高中學生的可延至19周歲以下)。辦理家屬隨遷需提供結婚證、所有隨遷家屬的戶口簿及身份證、配偶就業證明或參保記錄、子女出生醫學證明,屬在校初、高中學生的未成年子女,需提供學校就讀證明。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其子女隨遷須待本人入戶后再向本市公安部門申請:隨遷子女非本人親生子(女),或屬本人親生子(女)但撫養權不歸屬本人的;隨遷子女與引進人才本人不在同一戶口簿上或戶口地址不一致的。
?隨軍家屬證明材料
申報人屬駐穗部隊現役軍人配偶且符合隨軍條件的,需提供我市軍轉安置部門出具的同意引進證明材料。
?高層次人才證明
屬《辦法》第六條第一項第1、2、3、7目的高層次人才提供高層次人才認定證書、市人才工作局證明。并憑上述申辦材料第①、②、③、④、⑤、⑩、?、?、?項優先辦理入戶。第4目的中高級管理職務的高層次人才須提供引進單位的任命書或相關證明材料;第5、6目的高層次人才須提供證書等相關證明;以上第4、5、6目的高層次人才,憑上述申辦材料①至?項優先辦理入戶。
四、初審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其駐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委托的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為引進人才申辦業務的初審機構。
初審機構應當對申辦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進行初審。若提交資料不真實、不完整或不符合條件的,應予以退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全部材料。申請材料有不誠信情形的,將個人信息列入引進人才誠信異常目錄。初審機構對申請材料有疑問的,可采取相應的調查核實措施并留存其相關資料原件;經核實材料造假的,對其虛假材料予以沒收并列入黑名單。具體要求:
(一)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
初審機構在網上分別對人事戶頭在“申報系統”下“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系統”所提交的“注冊登記”、“入戶申請”、“調整改派、跨年度接收”等申報資料進行初審,提交資料真實、完整并符合條件的,初審工作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
(二)引進在職人才
申報人或用人單位應按照申辦材料要求在“引進人才申辦系統”填報并上傳資料信息。人事戶頭單位將申報人或用人單位網上提交的信息材料審核后提交初審機構。無人事戶頭單位可通過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提交材料。初審受理工作應當場完成,提交資料真實、完整并符合條件的,初審機構應在受理后10個工作日內完成初審并及時提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三)網上預約
1. 高校畢業生接收申辦業務實行批量預約制度。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一次性申辦普通高校畢業生入戶卡30人以上,應在“申報系統”中進行預約申請并根據系統生成的預約時間以及手機短信提醒內容到場辦理有關手續。
2. 引進在職人才全部實行預約制度。引進在職人才均須通過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申報系統”中進行預約,并根據系統生成的預約時間以及手機短信提醒內容到場辦理有關手續。
五、審核
(一)審核內容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通過系統對引進人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可視審核情況抽查審核申報人的書面申報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審核通過的及時公示(引進在職人才)或公布,不通過的予以退案并告知理由。
(二)審核時限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確認網上申報材料真實有效且資料齊備完整之日起,對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應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對引進在職人才的應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有特殊情況的,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六、公示
(一)公示時間
引進在職人才需進行公示(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不需公示,但隨時受理異議投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及時將審核通過擬引進的在職人才情況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異議投訴。
(二)公示內容
公示內容包括擬引進在職人才的姓名、單位、公示起止時間等內容。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在公示期內向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書面提出,如屬單位的須加蓋單位公章,如屬個人的簽署個人真實姓名。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應當自接到異議之日起25個工作日內組織并完成調查核實。經核實異議成立的,申報不予通過,同時書面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異議不成立的,準予辦理入戶手續。
七、辦結
(一)辦理批復
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自公布之日起即可由提交資料的人事戶頭單位打印相關批復。引進在職人才自公示完成并無異議投訴或投訴不成立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核發引進批復。
(二)辦理入戶
接收普通高校畢業生自入戶申請或跨年度接收申請通過審核并公布之日起,由畢業生本人或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在審核通過當年內,憑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到市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領取《廣州市區入戶卡》。
引進在職人才自審核通過之日起,在有效期內申報人憑本人身份證、單位介紹信等材料到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服務窗口領取《廣州市區入戶卡》,并到本市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入手續。
八、要求
(一)加強部門聯動
各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協調,實現部門聯動。市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統籌協調各部門做好引進人才入戶工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引進人才入戶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引進人才的受理、審核、公示、核發批復和簽發《廣州市區入戶卡》等工作。市公安部門負責辦理引進人才入戶手續。市人才工作局負責出具高層次人才證明材料和核實高層次人才證書。市人口計生部門負責核實引進人才計劃生育情況和資料。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在市的統一部署下嚴格審核、加強聯動,做好引進人才入戶工作。
(二)完善工作措施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受理、初審、審核、公示過程中,對有疑問和異議的引進人才資料可采取相應的調查核實措施:可詢問與核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查閱、記錄、復制申報人與辦理入戶有關的證明資料,并要求單位或個人對與核查事項相關的情況作出說明、提供相關證明資料;確有必要的,可對申報者進行綜合水平測試或技能實操測試。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配合,按照審核部門要求如實提供相關情況和材料。
(三)強化崗位監管
受理、初審、審核和協助出具、核實相關資料的部門應當明確并細化工作流程和崗位責任,建立責任追究和監督制度。引進人才業務實行經辦負責制,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均應保證有關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在申報過程中實行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和經辦人共同簽字負責制。初審、審核部門和相關經辦人員在審核材料中違反有關規定的,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四)嚴查材料造假
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核,嚴厲打擊弄虛作假行為。經有關部門查實申報人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等情形的,取消其申請資格,并把情況向引進單位、主管部門及各審批部門通報;已經入戶的,有關部門予以注銷,退回原籍。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公共就業及人才服務機構有上述行為的,經有關部門查實后,5年內不再受理該單位和機構辦理引進人才相關業務,并追究法定代表人和經辦人責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九、附則
(一)本市引進人才申請的受理時間為每年的3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本實施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三)增城、從化引進人才業務可參照本細則制訂本區域引進人才工作實施指南。
合申請補貼條件的創業人員根據戶籍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創業企業或個體經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小編分享關于的申請退役軍人創業補貼書資料,提供參考,歡迎閱讀。
為充分發揮就業補助資金扶持創業帶動就業的積極作用,全面促進和扶持我縣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退役軍人和農民工等人員創業就業,扎實推進“六穩”、“六保”工作,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xx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xx社〔20xx〕xx號)和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xx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的補充通知》(xx社〔20xx〕33號)文件精神,現就2020年度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工作公告如下。
一、補貼對象和標準
按照《xx省就業補助資金管理辦法》第十條“創業補貼支出在中央和省級轉移支付資金的10%以內安排使用”的規定,2020年全縣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計劃400人。
(一)補貼對象。
20xx年8月2至20xx年8月1日在莊浪縣域內創辦小微企業或從事個體經營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按xx社〔20xx〕67號文件確定)、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退役軍人和農民工等返鄉下鄉創業人員。創辦的小微企業或從事的個體經營以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注冊日期為準,必須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且營業面積在30平方米以上,正常運營滿1年以上,吸納就業2人以上,就業創業示范帶動作用明顯。其中高校畢業生(指普通高等院校大、中專畢業生)必須滿足離校2年內創辦企業或從事個體工商經營,返鄉創業人員必須在創業前外出務工1年以上。
(二)補貼標準。
對符合條件的創業人員,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補貼標準為5000元。同一人員創辦不同的小微企業或從事多個個體經營的,僅可享受一次補貼。由于受資金限制,在 2020年10月15日以前,凡享受過一次性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靈活就業人員社保補貼和省級創業帶動就業扶持資金的創業人員,一律不再納入一次性創業補貼范圍。
二、申報程序
(一)符合申請補貼條件的創業人員根據戶籍地,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在創業企業或個體經營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城市社區管委會提出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由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組織專人對經營場所、營業情況及帶動就業情況逐人進行實地核查,并留存影像資料。
(二)經各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資料審核、實地核查符合申報條件的,由各鄉鎮和城市社區管委會按照名額分配情況將申報資料報縣人社局進行審定。經縣人社局審定確認的,由縣人社局對符合申領條件的創業企業和個體進行不少于5個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三)經公示無異議的,由縣人社局向縣財政局提交一次性創業補貼資金申請報告,并按規定將補貼資金撥付到創業人員個人銀行賬戶。
三、所需資料
符合條件的創業者需提供以下資料:
1.莊浪縣2020年一次性創業補貼申請表;
2.本人身份證復印件;
3.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4.營業場地證明材料;
5.本人農業銀行卡復印件;
6.個人真實性承諾書。另外,高校畢業生還需要提供畢業證書復印件;就業困難人員需要提供就業困難人員認定證明;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需要提供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退役軍人需要提供《退役證》或《退伍證》復印件;農民工等返鄉創業人員需提供由社保部門出具的在外務工期間繳納社會保險費證明或社會保險費轉移接續等在外務工方面的證明材料。
四、申報要求
一次性創業補貼每年申報評審一次,所有申報材料要求一式二份,一份由各鄉鎮和縣城市社區管委會留存,一份交縣人社局審定備案。提交申報資料時一并提交相關資料原件,由各鄉鎮和縣城市社區管委會對所報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一并審核。
按照屬地管理和經營場所所在地審核申報原則,由各鄉鎮和縣城市社區管委會負責本鄉鎮和轄區一次性創業補貼申報工作。
戶籍地為水洛鎮且經營所在地在水洛鎮的由水洛鎮負責審核申報;其他鄉鎮戶籍且經營所在地在縣城市社區管轄范圍內的由縣城市社區管委會負責審核申報;其他鄉鎮戶籍且經營所在地在其他鄉鎮的,由經營所在地鄉鎮負責審核申報。
1、網上填報,在教師資格報名網上進行網上填報,注冊個人基本信息;
2、現場報名,提交申報材料,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教師資格認定申請 》《申請人思想品德鑒定表》等;
3、在筆試之前打印準考證,并參加筆試;
4、查看筆試成績,筆試成績通過可以領取筆試合格證,具體領取地點看報考地區教育局網站公示;
5、體檢;
第二條非物質文化遺產指各族人民世代相承的、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以及與之相關的器具、實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間。
第三條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可分為兩類:(1)傳統的文化表現形式,如民俗活動、表演藝術、傳統知識和技能等;(2)文化空間,即定期舉行傳統文化活動或集中展現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的場所,兼具空間性和時間性。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范圍包括:
(一)口頭傳統,包括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
(二)傳統表演藝術;
(三)民俗活動、禮儀、節慶;
(四)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間傳統知識和實踐;
(五)傳統手工藝技能;
(六)與上述表現形式相關的文化空間。
第四條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目的是:
(一)推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搶救、保護與傳承;
(二)加強中華民族的文化自覺和文化認同,提高對中華文化整體性和歷史連續性的認識;
(三)尊重和彰顯有關社區、群體及個人對中華文化的貢獻,展示中國人文傳統的豐富性;
(四)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文化教育科研機構、其他社會組織積極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
(五)履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增進國際社會對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促進國際間的文化交流與合作,為人類文化的多樣性及其可持續發展做出中華民族應有的貢獻。
第五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評定工作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以下簡稱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具體實施。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要與各有關部門、單位和社會組織相互配合、協調工作。
第六條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項目,應是具有杰出價值的民間傳統文化表現形式或文化空間;或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具有典型意義;或在歷史、藝術、民族學、民俗學、社會學、人類學、語言學及文學等方面具有重要價值。
具體評審標準如下:
(一)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的杰出價值;
(二)扎根于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
(三)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作用,是文化交流的重要紐帶;
(四)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的水平;
(五)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的獨特價值;
(六)對維系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缺乏保護措施而面臨消失的危險。
第七條申報項目須提出切實可行的十年保護計劃,并承諾采取相應的具體措施,進行切實保護。這些措施主要包括:
(一)建檔:通過搜集、記錄、分類、編目等方式,為申報項目建立完整的檔案;
(二)保存:用文字、錄音、錄像、數字化多媒體等手段,對保護對象進行真實、全面、系統的記錄,并積極搜集有關實物資料,選定有關機構妥善保存并合理利用;
(三)傳承:通過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等途徑,使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后繼有人,能夠繼續作為活的文化傳統在相關社區尤其是青少年當中得到繼承和發揚;
(四)傳播:利用節日活動、展覽、觀摩、培訓、專業性研討等形式,通過大眾傳媒和互聯網的宣傳,加深公眾對該項遺產的了解和認識,促進社會共享;
(五)保護:采取切實可行的具體措施,以保證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及其智力成果得到保存、傳承和發展,保護該項遺產的傳承人(團體)對其世代相傳的文化表現形式和文化空間所享有的權益,尤其要防止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誤解、歪曲或濫用。
第八條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可向所在轄區文化行政部門提出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項目的申請,由受理的文化行政部門逐級上報。申報主體為非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申報主體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
第九條省級文化行政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申報項目進行匯總、篩選,經同級人民政府核定后,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中央直屬單位可直接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出申報。
第十條申報者須提交以下資料:
(一)申請報告:對申報項目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簡要說明;
(二)項目申報書:對申報項目的歷史、現狀、價值和瀕危狀況等進行說明;
(三)保護計劃:對未來十年的保護目標、措施、步驟和管理機制等進行說明;
(四)其他有助于說明申報項目的必要材料。
第十一條傳承于不同地區并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可聯合申報;聯合申報的各方須提交同意聯合申報的協議書。
第十二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本辦法第十條的規定,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并將合格的申報材料提交評審委員會。
第十三條評審委員會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有關負責同志和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承擔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評審和專業咨詢。評審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評審委員會設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主任由國家文化行政部門有關負責同志擔任。
第十四條評審工作應堅持科學、民主、公正的原則。
第十五條評審委員會根據本辦法第六條、第七條的規定進行評審,提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提交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第十六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通過媒體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推薦項目進行社會公示,公示期30天。
第十七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根據評審委員會的評審意見和公示結果,擬定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名單,經部際聯席會議審核同意后,上報國務院批準、公布。
第十八條國務院每兩年批準并公布一次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
第十九條對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各級政府要給予相應支持。同時,申報主體必須履行其保護計劃中的各項承諾,按年度向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提交實施情況報告。
第二十條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專家對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名錄的項目,進行評估、檢查和監督,對未履行保護承諾、出現問題的,視不同程度給予警告、嚴重警告直至除名處理。
本辦法。
第一條科學技術部(以下簡稱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發展改革委)和財政部對國家自主創新產品進行認定,負責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制定相關制度與標準、編制《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組織開展產品認定工作并公布《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目錄》(以下簡稱《產品目錄》)。
第二條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科學的原則。經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將在政府采購、國家重大工程采購等財政性資金采購中優先購買,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和相關產業化政策中給予重點支持,以引導全社會支持自主創新產品的發展。
第三條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遵循自愿申請的原則。凡在中國境內具有中國法人資格的企業、事業單位均可申請認定。
第四條申請認定的國家自主創新產品,應符合以下條件:
(一)產品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符合國家產業技術政策和其他相關產業政策。
(二)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且權益狀況明確。產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是指,申請單位經過其主導的技術創新活動,在我國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依法通過受讓取得的中國企業、事業單位或公民在我國依法擁有知識產權的所有權或使用權。
(三)產品具有自主品牌,即申請單位擁有該產品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四)產品創新程度高。掌握產品生產的核心技術和關鍵工藝;或應用新技術原理、新設計構思,在結構、材質、工藝等方面對原有產品有根本性改進,顯著提高了產品性能;或在國內外率先提出技術標準。
(五)產品技術先進,在同類產品中處于國際領先水平。
(六)產品質量可靠,通過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或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資質認定的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的檢測。屬于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產品(如:醫藥、醫療器械、農藥、計量器具、壓力容器、郵電通信等產品),必須具有國務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產品生產許可;屬于國家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產品,必須通過強制性產品認證。
(七)產品具有潛在的經濟效益和較大的市場前景或能替代進口。
第五條申請單位須根據《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向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科技廳(委、局)提出申請,并提交以下申報材料:
(一)統一的申報表格。
(二)單位的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復印件,若屬中外合資,應提供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股權結構。
(三)關于產品知識產權權益狀況和品牌狀況的有效證明文件。涉及多個單位的,應提交與產品技術歸屬及權限有關的技術轉讓、許可、授權、合作生產、合作開發的合同或協議。
(四)產品檢測報告,或特殊行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五)產品采用標準證明。
(六)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環保達標證明及產品創新程度與生產規模等方面的有效證明。
第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科技廳(委、局)會同本級經(貿)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等根據《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對本地區的申報產品進行匯總和初步審查,并組織專家評審。對符合條件的產品擇優向科技部推薦,提交推薦產品的推薦意見及產品申報材料。《國家自主創新產品申報說明》及產品認定標準和具體認定程序將另行制定。
第七條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委托相關機構,按照統一的認定條件具體承擔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評價工作。
(一)承擔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的機構和人員(以下簡稱認定機構)必須符合《科技評估管理暫行辦法》對相關機構和人員的要求,具備承擔自主創新產品認定工作的能力和條件。
(二)認定機構應組織產品相關領域的研究開發、生產、知識產權、管理、認定評價等方面的專業人員對產品申報材料進行審查與評價,必要時可進行現場考察或要求申請單位進行陳述和答辯。
(三)認定機構出具產品認定報告對其報告負責,必須依法保守認定產品的技術秘密,不得非法占有申請單位的科技成果,不得從事認定工作范圍內的產品研究開發或生產工作。
第八條科技部對認定評價結果進行審定,形成《產品目錄》初步意見,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形成正式《產品目錄》,辦法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證書。
第九條科技部在其官方網站和,《科技日報》上向社會公布《產品目錄》。《產品目錄》主要包括產品名稱、型號、主要性能與配置、有效期、單位名稱等內容。
第十條認定證書有效期根據產品的不同特點分為兩年、三年或四年。有效期滿,被授予單位可再次申請認定,但應在有效期截止前三個月提出。
有效期內,若產品狀況發生變化,被授予單位應及時向科技部報告。對不再符合認定條件的產品,將取消其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資格,并收回認定證書。
第十一條產品認定結果及參與產品認定工作的相關部門和機構接受全社會監督。對于有異議的產品,任何單位和個人可向科技部申述,科技部根據情況進行調查或組織復議,并反饋調查結果。
第十二條科技部對申請單位和認定機構進行信用記錄和監督管理。
(一)申請單位提交的各種材料應真實可靠。對于弄虛作假或采取不正當手段騙取認定證書的單位,將取消國家自主創新產品資格和認定證書、取消一定時期內申報自主創新產品的資格。
(二)認定機構如泄漏認定產品的技術秘密、非法占有申請單位的科技成果、從事認定工作范圍內的產品研發或生產、認定工作中弄虛作假、出現重大錯誤且造成嚴重影響,將其取消其認定資格;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三)管理部門如泄漏認定產品的技術秘密、認定工作出現重大錯誤或,將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第十三條軍事裝備自主創新產品認定辦法由有關部門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