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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定義
下列詞句或用語,除根據上下文另有其意義外,一般應具有如下含義.
1.1.1 項目 業主建造工程和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對象,具體情況在專用
條件中指明。
1.1.2 工程 為完成項目所實施的一項或若干項永久工程(包括向業主提供的物資
和
設備),其概況在專用條件中說明。
1.1.3 服務 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所承擔的工作,包括正常的服務、附加的服務
和額外的服務,亦稱監理服務。
1.1.4 業主 委托監理單位提供監理服務的單位或其合法繼承人或其合法受讓人。
1.1.5 監理單位 受業主委托提供監理服務并具有監理資質的法人或其合法繼承人
或其合法受讓人,根據上下文的內容,亦指監理單位根據監理合同派駐到項目所在履行監
理服務的機構。
1.1.6 一方 業主或監理單位。
雙方 業主和監理單位。
第三方 一般是指與業主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單位或個人。但根據上下文的
內容,也可以是與項目建設有關的其它當事人。
1.1.7 監理合同 一般應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監理中標函或委托函;“公路工程施
工監理合同”中的協議書、通用條件、專用條件、附件A(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附件B(業主提供的監理工作條件)、附件C(監理服務的費用與支付);《公路工程施工
監理規范》(JTJO77_95); 公路工程施工監理招、投標文件;雙方簽認的補充或修正文
件以及雙方簽認的其它文件或附件。
1.1.8 項目建議書 被業主認可并接受的監理單位的施工監理投標文件或監理規劃。
1.1.9 日 即歷法日。
1.1.10 月 根據公歷從某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日開始至下一個月份相應日期的前一
日截止的時間段。
1.2 解釋
1.2.l 監理合同中的標題只是為了查閱方便,不應作為監理合同本身的內容予以理
解,也不應用于對監理合同進行解釋。
l.2.l為了文字簡練,監理合同中有些詞句成用語可能會有多種含義,閱讀時應視上
下文的實際需要而定義。
113如果監理合同中所包括的文件之間出現矛盾,應按時間順序以最后編寫或雙方最
后確認的文件為準。
2監理單位的義務
2.1 監理服務的形式、范圍與內容
監理單位必須按照監理合同規定的形式、范圍與內容履行與項目有關的監理服務,其
具體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
2.2 正常的和附加的服務
2.2.1 正常的服務是指監理合同附件A中規定的監理服務。
2.2.2 附加的服務是指雙方通過簽訂補充協議或根據監理合同的規定,在監理合同
附件A規定的正常服務之外增加的監理服務。
2.3 職責
2.3.1 監理單位應本著嚴格監理、熱情服務、秉公辦事、一絲不茍的原則,按照監
理合同的要求,根據適合的專業技術規定和國際慣例公認的行業工作準則,謹慎而勤奮地
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應在監理合同
附件A中詳細規定并加以說明。
2.3.2 如果監理單位在履行監理服務過程中行使的權力或所需的授權,來自于業主
和第三方簽訂的工程合同文件,該合同文件必須成為本監理合同的組成部分,兩者之間如
出現矛盾,則應編制補充說明文件一并列入監理合同。此時監理單位應:
2.3.2.1 根據監理合同文件和工程合同文件履行監理服務;
2.3.2.2 根據職責范圍,在業主和第三方之間獨立公正地行使上述合同文件賦予的
權力;
2.3.2.3 根據上述合同文件的授權,可對相應的工程和合同事宜進行變更,但未經
業主的書面批準,不得變更工程合同文件中規定的工程標準和第三方的責任與義務。
2.4 監理人員
2.4.1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監理人員,必須能夠適應監理合
同規定的監理服務工作,其主要監理人員的資質應在項目建議書中詳細描述并得到業主的
認可。
2.4.2 為了履行監理服務,監理單位應在項目建議書中指定一名授權代表與業主的
授權代表建立工作聯系。
2.4.3 監理單位因工作安排或其它原因,需要更換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
的主要監理 人員時.應事先得到業主的同意。
2.4.4 業主有權以書面形式要求監理單位更換不能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監理服務的
派駐人員。
2.4.5 即使是業主要求或同意更換的監理人員,其代替人員的資質仍應得到業主的
認可。
2.4.6 監理單位派駐到項目所在地履行監理服務的項目負責人及主要監理人員,必
須常駐現場。
2.5 業主財產
所有由業主提供給監理單位使用的設施、設備和物品,均屬于業主財產,監理單位
在使用時應予以愛護。當監理服務完成或中止時,監理單位應將上述設施、設備尚未使
用的物品的清單提交業主。如果在專用條件中規定由監理單位負責移交上述設施、設備
和物品,此項工作可作為監理單位附加的服務,或并入監理單位的服務費用報價中。
26 保密
在監理合同有效期間或監理合同專用條件規定的期限內,未經業主的書面同意,監
理單位不得泄露業主與本項目、本工程、本監理合同有關的保密資料。
3業主的義務
3.1 監理工作條件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的規定,向監理單位提供履行服務所必需的工作條件,其具體
內容在監理合同附件B中明確。
3.2 資料
業主應按照監理合同附件B的規定,向監理單位免費提供與監理單位履行監理服務有
關的資料。
3.3 決定
業主應在監理合同附件B規定的時間內就監理單位書面提交并要求答復的重大問題做
出書面決定。
3.4 代表
【關鍵詞】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X734文獻標識碼: A
公路企業合同管理,對于企業改善經營,實行經濟承包有著廣泛而普遍的適用意義。實行合同管理是整個公路企業全部生產經營管理的核心與關鍵所在。然而從實際操作結果分析,有些施工企業正是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深刻認識,忽略了合同管理的監督和落實,從而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逐步喪失了原有的市場份額,而陷入經營困境,步履艱難。
1 .公路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1.1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
公路工程合同發包人不遵守合同約定,隨意調整合同單價或改變公路設計圖紙。目前在路網工程中,發包人(業主)系公路行政主管部門,而承包人(施工單位)則多數系該公路行政主管部門的一些下屬單位。行政干預過多,往往在簽訂合同后,開始進場施工時,業主開始采取一些行政手段對原來施工單位投標的單價進行調整,并且隨意改變公路設計圖紙。1.2文字表述不嚴謹、條款不齊全的合同
不嚴謹就是不準確,就容易發生歧義和誤解,導致合同難以履行或引起爭議。依法訂立的有效合同,應當體現雙方的真實意思,而這種體現只有靠準確明晰的合同文字。合同條款掛一漏萬,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有些合同只講好話,不講丑話;只講正面的,不講反面的。不懂得簽合同應當“先小人后君子”的訣竅,一旦發生違約,在合同中看不到違約如何處理的條款。 1.3“陰陽合同”充斥市場
“陰陽合同”是指發包人在有形建筑市場通過公開招標選擇承包人,按照招標文件及中標通知書要求,與中標承包人簽訂施工合同,俗稱“陽合同”;在有形建筑市場以外,另行與承包人簽訂一份合同書或補充協議。
不嚴格按合同辦事。出現問題后不能按依照合同辦事,而是習慣于找領導協調,即便是正當的索賠也不能理直氣壯的提出。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大多數項目管理機構都未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和具體的操作流程,不能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和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合同管理是高智力型的,涉及全局的,又是專業性、技術性強、極為復雜的管理工作,對合同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很高。管理人才的缺乏極大的影響了我國的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水平的提高。
1.5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由于社會條件,自然環境的變化,公路業是一個索賠多發的行業。索賠是合同和法律賦予受損者的權利,也是合同缺陷的補充,其實質是承發包雙方承擔工程風險比例的再分配。對于承包人來講工程索賠是一種保護自己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的有效手段。而由于公路市場行政干預過多,給索賠工作造成了許多干擾因素,導致合同索賠難以進行,承包人往往是受損害者。
2加強合同管理的對策2.1明確合同管理的工作流程 建筑企業應建立相應的組織機構,同時必須明確與之相應的工作流程。對于一些經常性工作,如圖紙批準程序、工程變更程序、分包商的索賠程序、分包商的賬單審查程序,材料、設備、隱蔽工程、已完工程的檢查驗收程序、工程進度付款賬單的審查批準程序、工程問題的請示報告程序等,應規范工作程序,使大家有章可循,合同管理人員也不必進行經常性的解釋和指導。
2.2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信息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減少失誤。
2.3認真審核招標文件、仔細分析合同條款
在公路工程投標簽約階段,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認真鉆研招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應對明顯把重大風險轉嫁給承包商的合同條件提出修改的要求,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以“談判紀要”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條件的有效組成部分。
對于明顯加重施工企業責任、排除其主要權利的顯失公平的條款,可以在投標階段與業主協商,進行修訂補充;如果未能與業主協商一致,施工企業應考慮相應增加投標報價費用以減輕合同風險。合同簽訂過程中,對業主開脫責任的條款要特別注意,如:合同中不列索賠條款、拖期付款無時限,無利息、沒有調價公式、業主認為對某部分工程不夠滿意,即有權決定扣減工程款、業主對不可預見的工程施工條件不承擔責任等等。對其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業主進行書面澄清,該澄清文件及隨后的其它補充文件都將構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公路施工合同除了工作范圍、工期、質量、造價等一般條款外,內容還涉及保險及稅收、文物、專利等多種關系和因素。在簽訂合同中應全面考慮這些因素,仔細斟酌每一條款,否則,可能造成合同履行的重大損失或失敗。合同條款要盡量具體明確,決不能含糊其詞留有活口,這樣不利于工程順利施工和按期交工,容易埋下施工障礙和竣工矛盾突發的隱患。施工企業應選派具有較高業務水平和綜合應變能力的人員參與合同談判,明確談判原則及主要目標,針對工期、質量及造價等業主關注的問題,制定談判策略,積極爭取修改風險型和過于苛刻的條款,簽訂一個合同雙方權利義務關系比較平衡,少有或沒有苛刻的單方面的約束性條款以及風險較小的有利合同。2.4注意收集索賠資料,及時進行施工索賠
公路工程施工索賠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施工企業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由于目前的公路建筑市場仍是買方市場,可以說是僧多粥少,所以施工企業有時為了找米下鍋、維持生產,不得不采取低價中標的策略獲得項目。此時,變更與索賠的成立與否是施工企業合同管理成功的關鍵所在,是解決企業虧損與贏利的基本途徑。施工企業想要搞好施工索賠工作,需要各級領導的充分重視,相關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人員應該經常深人施工現場,了解和收集施工有關資料,及時掌握現場施工動態,協助業主及時審核因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發生的費用,為最終的工程總結算提供依據和做好必要的準備工作。
2.5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定期監督檢查
合同綜合管理部門要監督檢查合同的履行情況,一般采取重點檢查和抽查的方式。檢查內容包括三個方面:一要看各方是否按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督促各方嚴格履約;二要看履行過程中是否存在合同數量、工期、設計等方面的變更情況,如有變更應履行變更簽約手續,以合同形式明確變更情況;三要看是否存在違約情況,這是精度檢查的主要工作,合同當事人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的任何一項義務,都會導致違約情況。在合同綜合管理部門對此過程應重點監控,合同履行過程中,當事各方的往來函件、通知等文書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發生糾紛,也是區分責任的重要證據,所以對合同履行的每一環節形成的書面材料都應注意完整保存
2.6設立合同管理機構、培養合同管理人才 一個合理的合同管理機構,以及對合同管理部門的權責及與其它職能部門之間的界面的合理界定,是合同管理成功與否的關鍵;合同管理人才,需要素質高、學習能力強、知識面廣、責任心強,需進行在職培訓,組織專題學習和討論,學習的內容有《合同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等;建立有效交流渠道,以達到互相促進、互補不足的目的,明確合同管理人員的責權利,建立完善崗位競爭機制和獎懲機制。
3結束語
公路施工合同無論對發包人和建設單位,還是對承包人和施工單位都是十分必要的。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仔細分析合同執行情況,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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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微.淺談公路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及存在的問題[J].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2,2(02):67-70.
發包人:*****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人:
經過邀請招標,發包人確定 所有空填全 為陽光海岸別墅項目路基工程施工單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雙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執行。
一、 工程項目
1.1 工程名稱:*****道路工程
1.2 工程地點:位于上海市奉賢區,莘奉金公路以西,團結塘路以南,金匯塘路以北地塊
1.3 承包范圍:總平面圖中 標段所示道路路基工程(包括素土夯實、碎石壓實、路基排水溝)
1.4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及驗收通過。
1.5 合同價款:合同總價(暫定) 元 單價 (綜合單價包干)
大 寫 元
1.8 質量標準:合格。
1.9 工 期:
工程總日歷工期 天。具體開工日期以招標單位書面通知為準。
二.技術標準及圖紙
2.1 圖紙
2.1發包人提供:
2.2 技術標準:
2.2.1 執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及現行國家、上海市相關技術標準、規范;
2.2.2 質量評定執行相關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所有材料必須有出廠證明質量保證書、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三.雙方權利和義務
3.1 發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1.1 發包人委派的業主代表:
姓名: 職務:
3.1.2 監理單位及委派的工程師:
監理單位:
姓名: 職務:
職權:對施工階段質量、進度以及現場工程量簽證進行監理與控制、參與工程竣工驗收以及保修階段的相關工作。
3.1.3發包人主要工作:
3.1.3.1 負責場地三通一平;
3.1.3.2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并進行現場交驗;
3.1.3.3 提供地下管線布置圖、有關隱蔽障礙物資料;
3.1.3.4負責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及有關部門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工作,并作好各方簽署的交底會審紀要;
3.1.3.5進行工程協調、管理、驗收與及時安排下道工序;
3.1.3.6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
3.2 承包人的權利和義務
3.2.1 項目經理
姓名: 職務:
項目經理代表承包人就此工程項目全權對發包人負責。
3.2.2承包人主要工作:
3.2.2.1本合同簽訂后收到發包方通知 2 天內,承包人進場完成施工準備。
3.2.2.2嚴格按照發包人提供的施工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更改設計要求及工程內容。
3.2.2.3 負責編制施工組織計劃、工程進度計劃、用電計劃,并報送發包人及監理單位審核批準;
3.2.2.4 負責本工程施工范圍內的施工安全工作。承包人應按有關規定嚴格實施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當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3.2.2.5做好現場設備、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現場施工記錄,配合發包人和監理單位進行質量檢查;
3.2.2.6工程竣工驗收后2周內向工程施工總承包單位提供肆套竣工圖及竣工資料;
3.2.2.7發包人在招標文件中提出的,承包人在投標文件中認可且與本合同不矛盾的其他工作。
3.2.2.8負責所施工工程的驗收通過,并保證相關部門的開通。
四、工程價款
a、本工程采用綜合單價方式,此價格涵蓋了完成該工程項目所需的包括所有土建安裝費用、質檢費用、水電費、管理費、利潤、稅金、勞務、監督、趕工措施費、開辦費、機械進出場費、安全文明施工以及為完成合同約定工作的其他一切費用。該單價在合同實施期間保持不變,不受市場價格及政策性價格的調整而增減。
b.設計變更所增加的費用,有合同單價的按合同單價,沒有合同單價的根據上海市93土建定額再結合上海市有關文件進行編制,如93土建定額中沒有的子項,可套用市政定額中相應的子項,費率按93土建定額四類下浮 計取.設計變更中所增加的材料:報價書中有的按報價書,報價書中沒有的承包人應報所需材料的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產地、價格,經發包人審定后方可使用,并作為結算依據。
d.工程報價單詳附件,工程量按實結算
e.結算審計承包人付費執行采用滬建建(XX)641號,滬價費(XX)054號文《工程造價審核收費標準》,由發包人代扣代付
五、工程價款的支付
5.1 工程完工經甲方、監理驗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總價的 75%;
5.2 工程結算后,支付至工程結算總價的95%,其余5 %的質量保證金,待質量保期滿一年后支付,如保修期內由于承包單位原因產生的質量問題,由承包單位免費維修,如承包單位2天內不到,由發包人處理,所發生費用加10%的管理費由承包人承擔;
六.安全文明施工
6.1承包人應按建設總承包單位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及發包人統一管理制度的規定,精心組織、文明安全施工;發包人、總承包單位對承包人任何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均有權予以制止,直至罰款和解除合同。
6.2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法律責任及相應的一切經濟賠償。
七.竣工驗收
7.1承包人在工程具備竣工驗收條件前24小時通知發包人組織竣工驗收。發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時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并在驗收后2天內給予認可或提出整改意見。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擔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費用。
7.2承包人在通過竣工驗收合格后7天內向發包人提供符合上海市城市建設檔案管理要求的竣工資料肆套。竣工資料包括文字資料、竣工圖、工程照片,并提供相應的電子文檔資料。
八.違約責任
8.1發包人違約:
8.1.1因發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誤,工期順延,費用不計。
8.2承包人違約:
8.2.1 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第1.9條所示工期按時竣工,每延誤一天,承包人按3000元/天向發包人支付逾期違約金,并承擔由此給發包人帶來的全部損失。
8.2.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質量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由承包人無條件進行返工、整改、修復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達到合同質量標準,所產生的費用包括重新檢測所需費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負責,并且向發包人賠償本工程項目總造價的5%的違約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質量不符合要求,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內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發包人、總承包單位有權另行安排單位完成相應整改工作,由此發生的費用及損失均由承包人承擔。
8.2.3 承包人在施工過程中弄虛作假,采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的,除責令返工并賠償損失外,每發現一次罰款5000元。
8.2.4 如施工完畢后,未能通過相關部門的驗收及開通,招標方將不予以支付剩余的工程款,直到驗收合格并開通后,發包人無息支付。
九、爭議
9.1 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產生爭議時,雙方首先本著友好態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十、合同生效與終止
10.1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字且加蓋法人公章后生效;
10.2合同訂立時間:XX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上海市。
10.3發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義務,承包人向發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結算價款支付完畢,本合同即告終止。
十一、合同附件
11.1 投標文件
11.2 招標文件
11.3 道路平面圖及標段劃分圖
11.4 報價書
十三、合同份數
13.1本合同正本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2副本陸份,雙方各執叁份。
本合同其它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明確。
發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委托人: 委托人:
電 話: 電 話:
傳 真: 傳 真:
關鍵詞:公路 統計工作 管理
公路統計其基本任務是對公路的建設、養護和使用情況進行統計調查,對公路經濟活動提供信息資料并實行統計監督,為制訂公路交通規劃和公路建設養護計劃提供依據,是公路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一、現階段公路統計工作模式
到目前為止,上級公路局統計部門對公路部門統計工作直接與基層公路統計部門聯系,由基層公路統計單位直接上報,而對公路行業統計工作,由所屬公路行業管理部門負責,上級公路局只起一個收集、保管其報表的職能。此模式有利有弊,其利是能夠及時上報上級部門所需要的報表數據,減少了其中一些過程,同時也減輕了中間環節的工作壓力;其弊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表現:1.容易造成數據的片面性,在經濟決策方面,使上報的數據資料缺乏有效的參考價值。公路部門統計和公路行業統計如果分開的話,也就是把一個完整的整體分割成兩部分,使其互不聯系,這樣統計上來的數據對上級有關部門進行經濟預測時,就沒有什么多大的意義了。只有把這兩項內容看成是一個有機的整體而整理匯總來的數據,才能真實地反映社會經濟發展的實際情況,才能真正實現統計工作的價值。2.使公路統計工作處于被動的局面,同時也造成了公路統計工作中間環節的嚴重脫節。一管到底,其中間環節公路統計部門就不會有統計的意識,就不會把統計提入他們的重要工作議程,勢必造成有關部門在進行某些決策時,缺乏一些重要的數據資料。3.加重了上級公路局統計機構的工作壓力和工作難度。在公路基層單位一些人眼里,統計工作就是填填數字,幾分鐘就完的事,剩下的就是上級公路局與上級部門的事,對自己本單位來說沒什么用處,因此就會往上級公路局統計部門推卸責任。4.使公路統計工作呈現出一種混亂的局面,各部門、各單位的統計口徑和計算依據等五花八門,缺乏協調和聯系,從而影響到數據的準確性與實際操作性,主要體現在公路綜合統計工作方面。5.公路統計的體系不完整。公路經濟領域已發生了巨大變化,公路統計的范圍和指標體系等內容也需要充實和完善,原有的公路統計范圍和指標體系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已不能完全體現它本身應有的生機和活力.不能全面反映公路的全部經濟活動。此外,公路結構變化、涉外公路、集團經濟、公路工業及第三產業的發展,也給公路統計工作注入了新的內涵。
二、建立縣級公路統計管理程序的建議
1.提高重視程度, 健全統計制度
提高重視程度, 健全統計制度應該作為一項重要任務, 提到公路行業各單位、各部門的議事日程上來。各單位、各部門必須建立健全的公路統計機構, 明確具體的負責人, 并配備專職的統計人員, 使公路統計各項工作能夠做到事事有人管, 事事有人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各單位、各部門要在《統計法》和《統計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具體指導下, 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 制訂出一套切實可行、又符合市場經濟發展規律的統計方法, 使我們的公路統計工作真正地來源于社會, 服務于社會, 同時也為我們的領導和政府提供切實可行的管理數據資料, 使統計分析發揮最大的參謀決策作用。
2.發揮公路中層統計機構的紐帶作用
公路中層統計機構應該是上級公路統計部門與基層統計單位密切聯系的一個橋梁,其統計人員直接與基層一線統計人員聯系,對各種統計數據和資料的來源比較清楚,其掌握的情況也比較全面。因此,我認為公路統計工作的重點應該放在對中層統計機構的健全和監管上,同時在提高其統計人員業務水平及綜合素質方面應加大投入,這樣由點到面,滲入基層,形成一個快速便捷、真實準確的公路統計報表上報體系。
3.改變觀念,靈活運用統計方法
隨著政府機構改革的全面鋪開和政府對企業實行抓大放小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以及政企實行脫鉤的政策方針的制訂,對公路統計也有一定的影響。在今后的公路統計報表制度中,如果仍實行全面調查來獲取統計數據資料,已難以保證有足夠的人力、物力和財力,難以保證數據的時效及質量。因此在今后的公路統計工作中,建議以抽樣調查或重點調查等方式逐漸代替過去的全面調查報表方式。再結合一段時期的全面調查。我們的公路統計制度和各種統計數據資料將逐步趨于完善,公路統計工作也更加順暢、工作強度也會隨之減輕。
4.穩定統計人員隊伍
提高統計人員素質建立一支穩定的高索質的公路統計隊伍是加強公路統計工作的先決條件。同時要加強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強對統計人員的職業道德教育,提高統計人員的責任心、上進心、事業心。提倡愛崗敬業的工作精神和不出假數,真實可信的職業道德。二是要加強統計人員的業務培訓。不斷更新統計人員的知識水平。更好的滿足公路現代化發展的要求。三是努力提高調查研究、分析運用統計數據的科學方法。當前公路統計涵蓋了公路數據庫管理系統、路面橋梁管理系統等全方位的現代化公路信息網絡。通過統計數據分析研究公路的經濟活動.提供信息咨詢的優質服務,提高專業技術水平。四是根據公路養護和建設的實際。有重點地開展統計調查、統計分析、統計管理等經驗交流活動.有針對性地解決公路統計工作中的難點、疑點問題。努力創造統計工作的最佳業績。
5.進一步完善統計工作的管理制度
健全完善考評制度,設立統計工作專項獎,每年評選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總結推廣經驗,將基層統計工作納入年底考評中,便于及時發現考評中存在的問題。掌握基層統計人員的情況。在每兩年一度舉行的公路大檢查中增加統計工作所占分值,促使各基層領導重視和關心本單位的統計工作。支持統計人員參加專業知識和計算機知識的培訓。
總結
公路統計工作的改革任重道遠,如果要做到以現代化的統計方法和手段來適應時代的發展,需要有足夠的人力、物力、財力,但我相信,隨著公路事業及整個社會的快速發展,這一目標一定能夠實現。
參考文獻:
[關鍵詞]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優化對策
引言
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工作是一項較為復雜的工作,涉及多個環節,倘若沒有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整個建設工作的展開就會過于松散,無法有效的約束施工人員的行為,因此也就給最終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施工質量帶來了影響。所以,政府和企業就應密切配合,建立完善的合同管理機制,充分的發揮出政府的調配職能,以此來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的專業化水平。本文就針對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合同管理的問題與優化措施展開具體的分析與討論。
1合同管理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的重要性
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高速公路越來越成為人們出行選擇的方式,進而對高速公路的建設需求也在不斷的加大。而高速公路建設需要涉及多個施工流程,管理起來難度較大。因此,高速公路的建設需要以法律為基礎,通過采用合同的形式來保障工程建設的質量,這樣才能確保工程建設活動能夠更安全的展開。其中,對于合同管理內容的設置,應結合高速公路的建設需求,對不同環節的施工任務進行崗位的劃分和職責的明確,確保能夠有效的強化工程管理的系統化升級,將管理落實到工程建設的方方面面,以此為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提供全方位保障。此外,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活動的展開,需要與多個施工方以及合作方進行合作,而如何保障各方的利益不受損害,避免給各方帶來利益損失,此時合同管理的價值就不言而喻。通過簽訂有關合同,就能明確各方的責任和義務,促進每一個施工環節都能有效落實,以此就能有效的降低財務風險和安全風險[1]。
2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的問題
通過對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問題的分析與了解,可在一定程度上有效的幫助我們及時的采取針對性的解決措施,提高公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水平。下面,針對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中面臨的問題展開具體的分析與討論。
2.1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外部因素問題
高速公路工程施工活動的展開,需要與多個單位進行合作,不僅有項目管理單位、物資供應單位,而且還有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等,因此就給合同管理內容的設置帶來了較大的難度。而整個工程施工流程較為復雜,對各單位的專業性要求較高,在合同中必須明確各方的特長和優勢,以此才能充分的發揮出合同管理的效應。但是,由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施工周期較長,受到外界因素影響較大,較易發生不可控的現象,因此也就增大了合同內容的變動性。而一旦合同管理內容出現變動,就需要與各方單位進行協商,就會引發失信行為。雖然我國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來保障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活動的順利展開。但是,對工程合同制定而言,其還存在著較多漏洞,易給合同雙方帶來不必要的糾紛,進而也就影響了合同法律效力的有效發揮[2]。
2.2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內部合同管理存在的問題
只有不斷的提高合同管理水平,才能將各個施工環節落實到施工過程中。但是,就針對當前我國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合同管理模式而言,其還較為單一和死板,無法滿足市場的快速變化需求。隨著公路行業的不斷快速發展,合同的管理模式也應更加的趨于多元化,這樣才能推動整個市場發展。而我國單一化的合同管理模式,就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我國公路行業競爭優勢。此外,合同制定人員以及管理人員法律意識的淡薄以及專業能力的欠缺,導致在制定合同時,沒有進行明確的責任劃分,這樣不僅會引發糾紛問題,損害各方利益,而且還無法發揮出合同內容設置的保障作用。而缺乏較為完善的管理制度,沒有規定合同制定的流程,就會導致合同的制定缺乏科學性和目的性[3]。
3高速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優化措施
3.1提升政府的宏觀調節能力
要想充分的發揮出合同管理的應用優勢,首先就應加強法律法規保障,加大執法力度,確保合同管理工作的展開能夠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此,政府就應充分的發揮出宏觀調節的職能,有效的引進國外先進的合同管理經驗,并與我國的工程建設進行有效融合,確保能夠有效的維護市場的穩定發展。政府還應加大對工程建設各個環節的執法力度,對于項目的前期準備、項目的現場監管以及項目的竣工都應做好監督與檢查工作,一旦發現存在違法的行為,應立即予以停止并進行處罰,確保能夠不斷的規范高速公路工程建設的行為,保障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此外,還應做好監管人員的培訓工作,確保能夠提高監管人員的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調動工作人員的積極性,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效率。政府有關部門還應不定期的對工程建設施工現場進行調研,核實工程各施工環節的真實性與準確性,避免出現違法情況。最后,還應加大對勞工合同簽訂的審查,避免施工現場出現違法用工的行為,以此來有效的保障施工人員的有效權益。
3.2建立市場誠信機制
市場誠信機制的建立不僅涉及到法律層面的合同管理,而且還關乎著整個高速公路工程施工單位的建設標準。因此,在工程施工過程中,就可通過制定合同,來保護各方的利益,確保通過有關條款的約束,來規定各方的行為。對于市場誠信機制的建設,應首先保障合同的簽訂是依據法律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應,這樣所制定的合同才有意義。公路企業還應做好有關人員的誠信教育工作,提高工作人員的誠信意識,確保能夠規范每個人的行為,以此來有效的優化整個市場環境。此外,政府還應建立統一的信用評價體系,從多個方面對施工單位進行評價,確保提高各個單位的工作積極性。而評價體系的制定,應確保其具有公平性和公開性,可以采用數據的方式來進行統一展現,對于信譽較低的企業單位或者個人,應依法吊銷其執照,剝奪其施工資格,確保能夠有效的提升高速公路工程建設水平。此外,還應建立一定的獎懲機制,對于不合格的企業應給予資金處罰,確保能夠起到警示的作用,必要時還應對某些單位或個人進行曝光,以此來有效的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充分的發揮出合同制定的約束作用[4]。
3.3提高建設單位的合同管理意識
企業管理部門管理意識的強弱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合同管理活動的開展水平。因此,企業就應首先從管理部門入手,不斷的提高其的管理意識,提高管理人員對市場的敏感度,這樣就能保障合同制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此外,企業還應不斷的建立健全合同管理監督制度,確保各方都能有效的落實合同中各項款項,做好對施工現場的監督,以此就能有效的提高工程建設施工水平。
3.4優化合同管理模式,健全管理制度
各單位之間還應進行密切的溝通與協調,實現對合同簽訂的優化與創新,確保能夠做好對項目整個過程的約束和監督。合同管理還應對工作人員做好職責劃分工作,確保將各個施工環節落到實處。合同管理內容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應隨著工程的進行調整,這樣就能有效的提高合同管理的靈活性和協調性[5]。
【關鍵詞】 成本控制 工程監理 措施
近些年來,社會得到了不斷進步,經濟得到了高速發展,人們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升,我國的公路行業有了本質發展,在公路工程施工過程中,工程監理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公路監理企業從簽訂相應項目監理服務合同的同時,公路工程項目建立的服務費就被確定下來。監理企業究竟應該怎么樣憑借最小投入來獲得最大的效益和產值,這不僅僅與企業管理水平密切相關,更加決定公路監理企業長遠競爭力,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監理人員必須要明確監理的成本并不是越低越好,公路工程監理成本控制工作必須要結合合同文件,在分析合同文件這一基礎之上,進行成本計劃清單的編制工作,進而匯總出一個符合實際的、合理的成本下線,在實施公路工程項目監理的整個過程中,對于每一個人員、每一個環節以及每一個部門都必須要實施全方位細化的管理工作,旨在能夠保證項目監理圓滿完成。
1 公路工程監理成本的控制措施
1.1 公路工程監理要對直接成本進行控制
公路工程監理直接成本支出運用到我國公路現場的監理機構,主要包括監理組、駐地辦以及總監辦的運用費用,其中,公路工程監理單位直接成本支出同樣用于對公路工程監理管理人員酬金的支出,這一種成本從本質上決定著其他所有費用支出。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監理企業必須要合理、科學進行監理人員設置,對企業監理工作的環境進行綜合考慮,有效減少公路工程監理人員工作的期限,從本質上縮減公路工程監理的工作人員,聘用那些工作范圍比較廣、監理專業很強的監理工程師。公路工程監理企業自身人力資源部門必須要采取一定的措施在最大限度上激發公路工程監理人員工作積極性,有效提升公路工程監理工作的質量。
1.2 公路工程監理要對間接成本進行控制
公路工程監理企業間接成本合理控制必須要堅持適度的原則,更加要提升公路工程監理企業自身的經濟效益,符合公路工程企業監理水平所提出的要求,要和行業內公路工程監理企業的平均發展水平相互適應。對于一般監理企業來說,要求必須要設定一個定量的監理酬金,這樣能夠將監理成本控制成為一個定量,公路工程監理企業在控制間接成本的過程中,必須要對這個問題進行考慮。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的監理企業必須要按照自己所制定的利潤目標,將自身發展需要費用支出進行規劃,考慮監理企業人員設置以及組織機構設置,人力資源還必須要加強對于公路監理企業監理人員實施業務培訓、技術培訓以及經營支出。
1.3 公路工程監理要執行國家取費標準
監理服務的收費標準偏低已經成為了行業內客觀普遍存在的一種現象,建設工程項目中業主方有些不規范的行為,這些從本質上為公路工程監理切牙自身運用成本造成了很大的壓力和損失,因此,要求建設單位必須要嚴格按照新監理的取費標準進行執行,及時支付給監理企業監理費用,金融機構還要建立和健全相應干預的制度,與此同時,要將那些不按照規定收取監理費用的企業列入到不良行為中,建立起企業的檔案,嚴格要求公路工程監理企業要實現自律。
1.4 公路工程監理成本控制要加強合同評審和管理
公路工程監理合同是在公路工程項目中標以后和建設方所簽訂的,公路工程監理企業自身的法人磋商以及經營人員磋商編制出來的監理合同草稿通常都會缺少技術方面、經濟方面以及法律方面技術專家的參與。在合同具體實施的過程中,相關工作人員可以在基準價這一個基礎之上再浮動百分之二十,并且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收費標準,與此同時,不能夠突破其底限。重視監理合同內容增加以及延期服務等等問題,在監理合同中,因為非監理原因所導致增加服務內容以及工程延期的時候,要求業主方必須要根據監理合同約定來進行相應監理費用的增加。
2 公路工程監理成本控制的內涵
在公路工程監理服務的過程中,要求監理單位必須要承擔一定的費用支出,與此同時,公路工程監理單位自身的經營活動必須要實現收支平衡和略有盈余,所以,要求公路工程監理企業必須要加強對于公路工程監理成本以及監理酬金進行分析和探討,促進我國公路工程建立企業能夠更好地發展以及生存。運用成本分析以及科學經營等方法來取得最高的監理費用,我國公路工程監理的費用主要分為稅金、利潤、間接成本以及直接成本這幾種類型。其中,間接成本主要包括辦公費、儀器設備使用費、固定資產、公積金、社會勞動保險、社會活動經費、崗位培訓費用、職工教育費用、管理支出、行政支出以及后勤人員工資和獎金等等。直接成本主要包括津貼和獎金、交通費、差旅費、交通工具使用和維修費、辦公設施費、設備購置費、通訊費、伙食補貼、住宿費、采暖費等等。
3 結語
本文中,筆者首先對公路工程監理成本控制的內涵進行了闡述,接著又對公路工程監理成本的控制措施進行了探討。
參考文獻:
[1]肖忠梅.淺談工程監理企業提高經濟效益的途徑[J].鐵道工程企業管理,2006.
[2]葛為民.工程造價指數與工程造價動態管理[J].太原理工大學學報.1997 年S1 期.
【關鍵詞】普通公路;工程;監理;信用評價
遼寧省普通公路工程監理市場信用評價工作已經開展多年,通過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質量監督機構、項目業主、監理企業等的不懈努力,進一步加強了監理市場的管理,維護了監理市場的秩序,推動了誠信體系的發展。
1 遼寧省普通公路工程監理市場信用評價開展情況
遼寧省普通公路工程監理市場信用評價工作主要執行的是2012年12月25日交通運輸部頒布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通過近三年來的推動實踐,該辦法在遼寧省普通公路監理市場得到了初步應用。同時,參考執行2009年3月26日遼寧省交通廳頒布的《遼寧省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中的部分條文。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規定,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負責在本地區從業的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的信用評價管理工作,省級交通運輸質量監督機構負責本地區信用評價的具體工作。評價依據包括有關法律法規和合同文件等。評價對象是指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從業承諾的履行狀況。其中,監理企業是指依法取得交通運輸部頒發的甲、乙級及專項監理資質證書的企業;監理工程師是指具有交通運輸部核準的監理工程師或專業監理工程師資格的人員。結合遼寧省的工作實際,將監理企業的范圍擴大到依法取得遼寧省交通廳丙級資質證書的企業,將監理人員的范圍擴大到遼寧省交通廳核準具有監理員執業資格的人員。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規定,信用評價包括的工程項目是指列入交通運輸質量監督機構監督范圍、監理合同額50萬元(含)以上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其中公路工程項目還應滿足以下條件:合同工期大于等于3個月的二級(含)以上項目。結合遼寧省的工作實際,將工程項目的監理合同額范圍擴大到20萬元(含)以上的公路水運工程項目。
2 現行評價方式存在的問題
2.1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第一章第八條規定,“項目業主負責本項目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的信用評價初評工作”。在實際工作中發現,由于普通公路的監理市場不夠成熟,對監理信用評價結果的應用開展不到位,項目業主往往對監理信用評價工作的重視程度不足。在歷年的信用評價初評工作中,由于項目業主對在本項目執業的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的管理不到位,檢查次數少,導致信用評價初評工作相對薄弱,甚至在項目業主的資料中,對一些工程監理合同段在一個評價周期之內沒有任何失信行為記錄,對監理工程師違規行為的記錄也非常有限。
2.2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第一章第九條規定,“下列資料可以作為信用評價采信的基礎資料:(一)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及其質量監督機構文件(含督查、檢查、通報文件)和執法文書;(二)質量監督機構發出的監督意見通知書、停工通知書、質量安全問題整改通知單”。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質量監督機構在普通公路工程監理信用評價過程中較多采用各類督查通報和執法文書作為采信依據,而對各類督查意見和日常督查記錄中的失信行為應用較少,沒有將監理企業和監理工程師的履約情況和工作情況全面地反映到信用評價之中。
2.3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中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標準”和“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標準”關聯性較小。比如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標準中的規定是“JJX102005將不合格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按合格簽字的”,扣分標準是20分/次,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標準中的規定是“JJX101008將不合格的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工序按照合格簽字的”,扣分標準是15分/次;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標準中的規定是“JJX102006將不合格的工序、建筑材料、建筑配件和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扣分標準是16分/次,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標準中的規定是“JJX101009將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或設備按照合格簽字的”,扣分標準是10分/次。也就是說,發現一次監理工程師對不合格的工序簽字,監理工程師被扣分15分,而監理企業被扣分16分;而對于單位、分部、分項工程,監理工程師被扣分20分,而監理企業被扣分15分。這顯然是不合理的。
2.4 《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第二章第十四條規定,“以每個單獨簽訂合同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合同段為一評價單元進行扣分……對有多個監理合同段的企業,按照監理合同額進行加權,計算其綜合評分”。在實際工作中發現,普通公路工程監理合同段的劃分往往不僅包括一個工程項目,常見的是一個縣區的所有工程項目,有的甚至是整個市的某類(如大中修工程、農網工程)工程項目。而在質量監督機構監督檢查過程中,同一個監理合同段,在其中一個工程項目發現的問題,在另一個工程項目也存在,或者在其中一個工程項目發現的問題,在另一個工程項目存在不同的問題,這是經常見到的。這就造成了對監理企業的失信行為進行扣分時對一個大型的監理合同段扣分非常多,某種程度上存在不公平。
3 解決問題的意見和建議
3.1 建議項目業主在監理單位招投標過程中根據相關規定調整分數,鼓勵信用評價好的監理單位。比如《遼寧省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實施細則(試行)》第四章第二十七條規定“信用等級被定為C級的監理企業,在參與我省交通建設項目投標時應限制投標項目等級、次數,降低資格預審階段信譽分值。”
3.2 質量監督機構需要將日常監督記錄統一標準,屬于監理市場信用評價范圍的,按照《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中的“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企業信用評價標準”和“公路水運工程監理工程師信用評價標準”扣分條件進行標記,并將內容充實到監理信用評價之中。
3.3 建議相關單位要及時根據工作開展情況,對《公路水運工程監理信用評價辦法》中的部分內容進行適當調整,以便更加準確、客觀、公平的開展信用評價工作。
3.4 項目業主在招投標過程中,要合理劃分監理合同段,每個監理合同段之中所含的工程項目不要過多。監理企業也要在投標過程中注意監理合同段的劃分情況,以免在信用評價中出現問題。
Evaluation of Highway Engineering Supervision of Credit in Liaoning Province
Wang Liang
關鍵詞:公路工程;監理措施;工程質量
一、公路工程監理的作用
公路工程監理制度是以國際通用FIDIC土木工程合同為基礎,建立起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相互制約的管理模式。這種模式適合市場經濟的需要,適應了企業為主體的市場經濟運行模式。其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參建各方的責權更為合理、明確,有利于建設各方增強合同意識,提高管理水平;二是突破建設單位“自編、自導、自演”的小生產管理方式的局限,有利于積累經驗,促進建設項目管理向專業化、社會化方式轉變。
1.公路工程監理的現狀及問題
隨著我國經濟的飛速發展,基礎設施建設越來越多,尤其是公路工程的建設。伴隨公路工程建設的蓬勃發展,我國公路工程建設也已經走向正規,并且已經積累了許多管理經驗,建立了比較健全的招投標制度、施工監理制度和質量保證體系,建立和完善“政府監督、社會監理、企業自檢”的管理體系。
2.沒有真正實現社會化
監理在中國,產權不明晰是許多國有企事業單位的通病,而在工程監理行業中,產權不明晰的現象同樣存在。現階段,絕大部分監理企業皆為各級設計研究院或大專院校的下屬 (附屬) 分支部門。名義上獨立于各級設計院和大專院校之外,但監理企業的高層的聘用、任命皆由上級院所或院校專管領導決定,各項重大的組織變革也嚴格地受到上級專管領導的控制和監管,監理企業的自被嚴重剝奪。而監理企業和設計院或大專院校在管理和組織構架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上級設計院所或大專院校的過多干預和控制,嚴重制約了監理企業的變革和創新,也嚴重阻擾了員工的工作積極性,使監理企業的自主發展之路嚴重受阻。
二、關系模糊
1.業主與監理工程師之間
目前, 行業內對業主行為規范力度較差。業主按照合同授權監理工程師行使監理職能: 規范承包商的行為。因此二者的關系應該是: 業主授權監理工程師行使監理職能,業主委托了監理, 就應由監理工程師去實施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監督與管理, 業主的意見和決策均應通過監理工程師實施, 而業主所要做的, 是如何做好對監理的管理, 而非直接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
2.監理工程師與承包商之間
監理工程師依據監理合同和工程建設承包合同進行監理, 是作為公正的第三方, 不是質檢員。
3.視監理工程師為“質量責任負責人”
監理是按照業主的授權, 依據監理合同和工程建設承包合同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監督管理。監理的質量責任為: 在設計階段有設計質量問題的, 設計監理應承擔相應責任;
4.監理市場行為不規范,監理機構良莠不齊
在監理業務的承攬方式上,存在著轉包監理業務、掛靠監理證照,業主私招亂雇,系統內搞同體 (或連體) 監理的現象,致使工程監理的作用在相當多的項目上還沒有充分發揮出來。有些監理單位還不是真正獨立的法人實體,既不獨立核算,更不自負盈虧;有的掛著監理企業的牌子,有監理任務時就臨時拼湊人員,沒有監理任務時,這些人就解散或轉移,嚴重影響監理人員從事監理工作的事業心、責任心和積極性。
三、公路工程監理制的完善措施
1.加快監理企業機制改革,提高自身綜合能力
目前監理市場存在的種種問題,一個主要原因就是工程監理機制不健全,工程建設缺乏必要的、有效的質量監督管理機制。因此監理企業進一步深化企業改革,進行制度創新和管理創新是非常重要的。要在改制中建立一個與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相適應的現代企業制度,一是要建立符合監理企業特點的個人與企業之間的利益關系,二是要建立科學有效的管理制度。
2.加強監理隊伍建設,提高監理人員素質
市場競爭依靠的是技術和管理實力,而技術和管理實力主要靠的是人才。監理要健康發展,就必須以人為核心進行管理。監理企業要在人才培養上多投資,多下工夫。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建立有效的用人機制,廣納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不但要培養一批懂技術、通經濟、會管理、知法律的可勝任企業領導及管理工作、能擔任工程項目總監理、高級駐地辦、各駐地辦等領導職務的人才,還要培養一大批業務精良、經驗豐富,能承擔各項監理工作的專業技術人才。
3.實施全過程監理
實踐證明: 對于一個工程項目而言, 實行全過程監理尤為必要, 僅僅進行施工階段的監理, 并不能使整個項目的投資效益發揮的最大,有些方面的隱含問題也不能及時得到糾正。如果做到了項目的全過程監理, 同時處理好業主、監理、設計、承包商四個方面的關系, 明確各自的管理職能和工作權限, 規范運作行為, 才能夠確保工程質量, 提高投資效益。無論是在施工的準備階段、施工階段還是在交工階段都要全過程監理。切實做到分工明確、各負其責, 以便對每道工序進行全方位、全過程的控制和管理。
關鍵詞: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現狀問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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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高速公路工程建設中,合同是指業主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包括投資、融資、工程設計、工程監理、工程施工等合同。加強合同管理,可以促進公路建設市場的規范化,從而達到公路工程建設質量優、進度快、費用省、安全生產、環保目標提出了要求,合同管理的作用日益凸顯。
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和作用
1.1 合同的基本概念
合同,又稱契約,它是當事人雙方或數方設立、變更和終止相互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協議應在平等互利的原則下簽訂。合同作為一種法律手段,是法律規范在具體問題中的應用,簽訂合同屬于一種法律行為,因此,依次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約束力。經濟合同是法人與法人之間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目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這種協議以法律的形式確認和調整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工程合同屬于經濟合同的范疇,是指業主就工程項目的設計、施工、監理等環節,與各經濟人(承包人)為實現工程目標而以書面協議形式締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契約。
1.2 工程合同的作用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為工程建設市場的建立和完善提供了有利條件,工程合同的普遍實行,將更有利于工程建設市場的規范和發展,加速推進工程施工監理制度。工程合同的科學性、公平性和法律效力使合同各方自覺遵守,有章可循,其具體作用有以下幾個方面:工程合同可以有效管理工程進度;工程合同可以保證工程質量;工程合同可以公正的維護合同雙方利益;工程合同有利于工程建設的科學管理。
二、公路監理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在高速公路工程施工中,成本、質量、工期是由合同定義的工程范圍內的三大目標,承包人通過合同控制可以使質量控制、進度控制、成本控制協調一致,形成一個有序的項目管理過程。合同管理作為一種重要的管理手段,對于保障艱巨的建設項目順利地完成作用是十分顯著的。因此,在進行公路監理合同管理時,需要推行工程建設監理制度,培育合同意識,實行招標投標制度,明確工程建設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既促進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的管理,也有利于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市場的發展。
三、現行公路監理中合同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3.1 合同意識淡薄,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
近年來,我國高速公路工程建設取得了突飛猛進的發展,但工程建設市場僧多粥少的現實,造成業務承攬上的激烈競爭,不少承包商經常為了迎合業主,不設立合同管理部門,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人才,致使簽訂合同時,沒有應用相關法律法規,導致合同出現各種問題,最后引起了諸多紛爭。
3.2 合同管理缺乏科學性和規范性
許多承包合同失誤,缺乏科學性和規范性,沒有合同意識,不重視合同的法律性質,忽視合同的審查和風險分析,造成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3.3 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現行公路監理中,在進行合同管理時,許多承包人忽視合同管理,不能控制好合同索賠工作,致使出現各種索賠不合理、不公平等問題,損害自己的合同權益,削弱了自己的合同地位。
四、加強高速公路工程中的監理合同管理措施
4.1 強化法律風險意識,規范合同管理
合同糾紛的大量增加是對企業合同管理體系的重大考驗。要進一步強化合同規范化管理,規范合同審查標準,提高合同審查質量。就要提高企業強烈的法律風險意識,但法律風險事前是可防可控的,要抓緊強化防范工作。
以合同管理作為企業防范內部法律風險的重點和突破口,利用“合同管理”防范和控制法律風險,有效地化解企業經營風險、規范并凈化企業的生產經營環境。針對合同履行可能發生或已發生的違約糾紛事件,及時采取要求對方提供抵押擔保、第三人保證、提高客戶保證金等多種保全手段,盡量減少因違約造成的企業損失。總之,加強企業合同管理可以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這對于企業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
4.2 借鑒國際經驗,推行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
在合同管理方面,我們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以加速建立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新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很大程度地參考了FIDIC文本格式,較以往合同文本有較大的改進,有利于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該嚴格執行。
4.3 認真審核招標文件、仔細分析合同條款
在高速公路工程投標簽約階段,合同管理人員應該認真鉆研招標文件及其合同條款,在商簽合同過程中,應對明顯問題提出修改,對其達成修改的協議以“談判紀要”形式寫出,作為該合同條件的有效組成部分。合同簽訂過程中,對業主模糊不清的地方要求業主進行書面澄清,該澄清文件及隨后的其它補充文件都將構成合同文件的重要組成部分。
4.4 做好工程量清單復核,嚴格履行合同
合同一經簽訂,即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履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應切實維護企業的合法權益,履行合同義務。按照合同要求進度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時向業主移交工程。
4.5 注意收集索賠資料,及時進行施工索賠
索賠作為一種重要的合同行為,對合同的履行結果影響巨大。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索賠是公路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環節,是施工企業保護自身正當權益、彌補工程損失、提高經濟效益的重要和有效手段。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特別是高速公路的合同管理,需要具備很強的專業性和多方面知識,比如經營、估價、法律等,還要了解工程管理和公關的內容,設有專門的人員、機構,了解和收集施工有關資料,深入施工現場,及時發現施工中存在的問題,掌握現場施工動態,協助業主及時審核各種費用,加強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等程序的控制,做好工程的結算工作。
4.6 規范爭端解決方式
在合同執行過程中,雖然對各方的權力、責任、義務、質量、計價、變更、索賠和風險等已作了明確規定,由于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理解的不同,在處理涉及各方經濟利益的問題時可能會產生爭端。爭端解決方式是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如何規范爭端解決方式,首先依據合同規定,正確理解合同條款的內容,查明爭端產生的原因;其次由爭端的雙方確定爭端解決方式,按照雙方達成的解決方式進行處理。爭端解決首選方式應為協商。其次是調解,在調解不成的情況下才能采用仲裁和訴訟的方式。不論采用哪種方式,都應根據合同的規定或雙方達成的協議去解決爭端,維護各方的權益,保證合同的執行。
4.7 不斷總結經驗,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公路工程完工后,合同管理人員應該仔細分析合同執行情況,認真總結合同管理經驗,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推廣,提高公司合同管理水平。
結束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公路工程監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規范化、制度化是企業管理規范化、制度化的相應要求。因此,在對公路監理中合同管理進行研究時,需要嚴格按照合同的要求,培養高素質的監理工程師,準確掌握監理信息,對于完成質量監理、進度監理和費用監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參考文獻:
[1]李英杰.淺析工程監理與施工合同管理[J].甘肅水利水電技術,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