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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下面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方式,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第一節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層次劃分
一、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層次劃分及目的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應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
1、單位工程應按下列原則劃分:
(1) 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構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如一所學校中的一棟教學樓、辦公樓、傳達室,某城市的廣播電視塔等。
(2)對于規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劃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3)室外工程可根據專業類別和工程規模劃分單位工程或子單位工程、分部工程。
2、分部工程應按下列原則劃分:
(1)可按專業性質、工程部位確定。
(2)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系統及類別等將分部工程劃分為若干子分部工程。
3、分項工程可按主要工種、材料、施工工藝、設備類別等進行劃分。
4、檢驗批可根據施工、質量控制和專業驗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樓層、施工段、變形縫等進行劃分。
第二節 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程序和標準
一、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基本規定
當專業驗收規范對工程中的驗收項目未做出相應規定時,應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設計、施工等相關單位制定專項驗收要求。涉及安全、節能、環境保護等項目的專項驗收要求應由建設單位組織專家論證。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1)工程質量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2 )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相應的資格。
(3 )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驗收。
(4)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試塊、試件及材料,應在進場時或施工中按規定進行見證檢驗。
(5)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監理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驗收合格后方可繼續施工。
(6)對涉及結構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在驗收前按規定進行抽樣檢驗。
(7)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現場檢查,并應共同確認。
二、檢驗批質量驗收
1、檢驗批質量驗收
檢驗批是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最小單位,是分項工程乃至整個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基礎。
由專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專業工長等進行。
2、檢驗批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均應合格。
(2)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當采用計數抽樣時,合格點率應符合有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且不得存在嚴重缺陷。
(3)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質量驗收記錄。
3、檢驗批的質量檢驗,可根據檢驗項目的特點在下列抽樣方案中選取:
(1) 計量、計數的抽樣方案。
(2)一次、二次或多次抽樣方案。
(3)對重要的檢驗項目,當有簡易快速的檢驗方法時,選用全數檢驗方案。
(4)根據生產連續性和生產控制穩定性情況,采用調整型抽樣方案。
(5)經實踐證明有效的抽樣方案。
4、計量抽樣
錯判概率α,是指合格批判為不合格批的概率,即合格批被拒收的概率;
漏判概率β,是指不合格批判為合格批的概率,即不合格批被誤收的概率;
(1)主控項目:對應于合格質量水平的α和β均不宜超過5%。
(2)一般項目:對應于合格質量水平的α 不宜超過5%,β 不宜超過10%。
三、隱蔽工程質量驗收
由專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檢查員、專業工長等進行。
四、分項工程質量驗收
由專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等進行。
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所含檢驗批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所含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
由總監組織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和項目技術、質量負責人等進行。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樣檢驗結果應符合相應規定。
(4)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好、一般、差
六、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1、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程序
(1)預驗收
總監組織專監審查,并對工程質量進行竣工預驗收。存在質量問題,應由其及時整改,整改完畢且合格后,總監簽認,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施工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申請工程竣工驗收。
分包單位應將所分包工程的質量資料整理完整后,移交給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組織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時,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參加驗收。
(2)驗收
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設計、勘察、監理、施工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工程驗收。
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完成建設工程設計和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2)有完整的技術檔案和施工管理資料;
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進場試驗報告;
4)有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分別簽署的質量合格文件;
5)有施工單位簽署的工程保修書。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1)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2)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3)所含分部工程中有關安全、節能、環境保護和主要使用功能的檢驗資料應完整。
4)主要使用功能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驗收規范的規定。
5)觀感質量應符合要求。
在整個單位工程進行全部驗收時,已驗收的子單位工程驗收資料應作為單位工程驗收的附件。
驗收記錄由施工單位填寫,驗收結論由監理單位填寫。
七、工程施工質量驗收不符合要求的處理
(1)經返工或返修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2)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鑒定達不到設計要求、但經原設計單位核算認可能夠滿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檢驗批,可予以驗收。
(4)經返修或加固處理的分項、分部工程,滿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時,可按技術處理方案和協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驗收。
關鍵詞:分戶驗收 村鎮建設 專項治理
中圖分類號:E271文獻標識碼: A
一、提高監督人員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
作為建設工程的監督方主要包括設計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工程質量監督站等。首先,工作人員符合市場準入的要求和條件;再次,通過不斷學習、培訓提高監督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工作水平;最后,完善工程質量監督方法和管理形式,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監督服務水平。
二、推行和完善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加大對住宅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力度,不斷提高住宅工程質量
分戶驗收應在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前進行,當某一套住宅的一項或幾項具備質量驗收條件時,由建設單位組織監理、施工單位等有關人員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相關施工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對所涉及建筑結構及尺寸偏差,門窗安裝質量,墻面、地面和頂棚面層質量,防水工程質量,給水、排水、采暖系統安裝質量,室內電氣工程安裝質量等內容進行檢查驗收。已選定物業公司的,物業公司應當參與分戶驗收,已經出售的住宅應邀請用戶參加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分戶驗收全部合格后,建設單位方可組織單位工程竣工驗收。分戶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單位不得組織單位工程驗收。
三、進一步加強村鎮建設工程質量管理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依據國家及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嚴格村鎮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管理。村鎮公共建筑工程設計文件未經施工圖審查的,一律不得使用;承擔村鎮共建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和監理的單位及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資格,并嚴格遵守法定基本建設程序;有關部門必須依照《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住宅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暫行辦法》和新版驗收的標準規范等,組織對村鎮公建項目進行竣工驗收。
四、深入開展專項治理活動,治理工程質量通病
(一)專項治理現澆混凝土樓板裂縫
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質量監督機構要將現澆樓板裂縫專項治理作為質量監管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工程設計單位要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技術標準,優化、細化現澆樓板易產生裂縫部位和節點的設計,強化構造措施;施工單位應結合工程實際,嚴格執行設計圖紙會審交底制度,針對易發生裂縫的現澆板關鍵部位、工序,制定詳細的施工方案和針對性較強的技術措施;監理單位應加強工序質量控制和事前控制,對施工組織設計中防止現澆板裂縫的具體實施方案和措施等進行審核,對施工中易產生裂縫的現澆板部位和工序,嚴格落實旁站監理等措施;預拌混凝土攪拌站采取調整配合比和外加劑摻量等方法,在不影響預拌混凝土可泵性的前提下降低水灰比,不斷提高預拌混凝土質量,積極配合防止現澆混凝土樓板裂縫。
(二)加強對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的監督檢查,民用建筑實施節能外墻打底和使用中空玻璃
在建筑節能工程施工過程中,不同程度的存在質量問題:保溫層與基層粘結不牢,磚墻墻面不平整直接粘貼,保溫層表面接縫明顯不平整等,使用單層雙玻璃窗,達不到節能要求,根據國家《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411-2007)和塔城地區民用建筑節能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從2009年起,要求我區所有建筑節能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外墻保溫板在粘貼之前,必須先打底找平,單層雙玻璃窗使用中空玻璃。
(三)2010年自治區建筑工程質量專項治理確定建筑護欄和扶手、住宅低窗護欄、建筑散水、建筑變形縫以及砌體結構外觀質量為工作重點。
1、建筑工程樓梯扶手欄桿、住宅低窗護欄治理措施
嚴格控制地面標高,減少誤差;樓梯正式安裝前在建筑首層先做樣板段,每種類型的樓梯樣板段長度不少于連續兩跑,低窗護欄正式安裝前在建筑內先做樣板間,每種類型的低窗至少做一個;各單位工程項目均應制定相應的專項治理實施方案和質量通病防治措施;施工圖審查機構應將樓梯欄桿扶手和住宅低窗欄桿設計列為圖紙審查的重點內容之一。
2、建筑散水治理措施
施工中散水下填土質量符合規范要求,填土必須分層夯實、分層隱蔽,分層做土工試驗,散水基土均應密實,壓實系數應符合設計要求,不宜小于0.92;建筑散水與建筑物之間留出10-20mm寬的縫隙,縫內填嵌柔性密封材料,水泥混凝土必須設置縱向伸縮縫,一般其沿長間距不宜大于3m;監理單位應在施工過程中對散水基土進行隱蔽驗收,并如實填寫隱蔽驗收記錄。
3、建筑變形縫治理措施
設計文件中明確室內外墻面、樓地面、天棚、屋面及女兒墻等相應變形縫的具體做法;施工單位進行變形縫的施工時,其做法(含細部構造)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單位應對變形縫進行隱蔽驗收并如實填寫隱蔽驗收記錄。
4、砌體結構外觀質量
關鍵詞:建筑工程;質量管理
Abstract: The existence of the current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of building engineering problems, while there are many because of the technology level is not high and cause, common problem is due to the lack of scientific, rigorous, practical and effective management. Engineering quality in the process of work efficiency, work eventually reflected in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economic benefit, therefore, the quality of work is the foundation and guarantee the engineering quality, and engineering quality is the comprehensive reflection of the quality of work,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comprehensive quality, we must carry out the overall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method.
Key words: construction project; quality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253.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
20世紀80年代我國建筑業引進了土木工程施工的合同條款(FIDIC條款),開始與國際上先進的工程施工質量管理方式接軌,實行建筑工程監理制度,將現代化的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在工程實踐中加以應用,明確質量管理工作中的監理負責制,制定各級質量制度,強化質量管理意識,努力推行工程質量管理方式。
1 當前工程質量管理突顯的幾個問題
1.1參建各方未能真正認識或履行建設工程質量的責任主體職責參建各方在履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所規定的各方質量責任和義務上存在有意規避各自責任現象。各方只管自己,對他人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行為不制止、不舉報,未能形成參建各方相互監督制約機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依法對建設工程質量負責。此規定不但未得到很好地理解,有的甚至還錯誤地認為建設工程質量是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負責。
1.2在工程質量驗收工作中,參建各方履行質量驗收責任不到位參建各方在參與建設單位組織的單位工程驗收時,沒有清楚地認識到自己是質量驗收的責任主體,沒有很好地按照相應的驗收標準要求參與和進行驗收,而是等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派出的質量監督人員來發現問題。強制性條文《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01)第6.0.4條規定,建設單位收到工程質量驗收報告后,應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等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驗收。有關單位對這一規定要求沒有很好地理解和執行。
1.3受地方保護影響,質量狀況信息不暢通,違法行為難查處,各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機構均建立了工程質量定期監督檢查制度,并按時組織了監督檢查,也確實發現和解決了一些問題。但事實上,有的地方為了本地區的政績和榮譽,有意隱瞞質量狀況,使檢查難以獲得壘面、客觀、真實的質量狀況信息。有的地方甚至出于本地區的發展需要,對出現的各種各樣的違法行為視而不見,或出臺地方政策給予保護,使問題無法得到查處和解決。
1.4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不到位由于建設工程建設周期長、環節多、點多面廣,政府部門沒有足夠的人力進行日常檢查工作,一般委托由政府認可的第三方,即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來代行工程質量監督職能。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承擔監督職能時,又或多或少地受《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頒布之前的工程質量監管方式的影響,將工作重心放在監督檢查上,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整改,而在對違法查處方面力度明顯不夠,甚至還等待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對違法行為查處,客觀上造成知情者不查處(有的地方也存在未辦委托,不能行使查處職能),而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對違法情況掌握不多,不能有效地行使監督管理的職責。
2 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內容
2.1工程質量管理的思想理論基礎管理思想理論對質量管理起決定性作用。質量意識應是許多單位工作的靈魂,是競爭的實力,是效益的主鏈,是企業形象和信譽的基礎。在實際工作中,要堅持合同,以設計文件、技術規范和合同條款以及強制性標準為工作準繩,明確責任制和獎懲辦法,建立工程質量管理體系,以試驗室為主要質量檢驗和控制手段,服從監理制度,才能將全面質量管理落到實處。
2.2工程質量管理的基礎工作在建筑工程中推行工程質量管理方法,必須具備自身的條件、手段及完備的制度,它是由大量基礎工作有機結合而成的。具體如下:職工的普及教育:須對全體職工人員進行工程質量管理知識教育及有關數理統計方法的學習培訓。標準化:這項工作始于標準,終于標準,是質量管理的評判依據和基礎,據此指揮實施方案,應始終放在應用的高度上。要根據有關設計文件和施工規范,結合工程特點,擬定施工管理細則(如材料、鉆孔灌注樁、混凝土結構、屋面防漏、裝飾及電路等)報監理工程師認可后,組織各施工隊的承包人、技術負責人、質檢人員和工班長分別進行學習和考試,以達到標準化的目的。
2.3檢測計量:用科學的方法進行檢測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手段和質量控制的有效途徑。用先進可靠的檢測方法檢驗產品,經檢驗合格才能計入完成的工程量。具體實施中,各施工隊配有測量組和工地試驗室,以便及時提供準確的試驗數據,承擔每道施工工序的檢驗任務,并執行監理工程師的抽檢和驗收,每道工序檢驗合格后,再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信息和資料:進行工程管理必須掌握大量準確齊全的施工現場情況和資料。這些資料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反饋是至關重要的。有機結合:要把工程質量管理與國際ISO 9000有機結合起來,共同執行,細化方案。工程開始施工前,由監理工程師統一印發每道工序的質量檢驗表格,并要求工序完成后及時填報,按規定由監理工程師簽證認可。這樣才能在各分項工程中及時、齊全地記錄第一手原始資料,以便分析研究、掌握動態、及時處理出現的問題。
2.4質保體系及其運轉形式質量保證體系是運用系統工程的方法,因此,必須把施工單位的各部門、各環節質量管理職能組織起來,形成整體,使其管理制度化、標準化。質保體系運轉的基本形式是由美國數理統計學家戴明創立的,共有“計劃(P)、實施(D)、檢驗(c)、處理(A)”四個階段,簡稱PDcA循環。第一階段是查問題,找原因,定措施;第二階段是按計劃執行實施;第三階段是對實施結果進行測試檢查;第四階段是處理階段,使問題標準化,遺留的毛病移到下一循環。如此周而復始的運轉,從而達到工程質量管理的目的。
3 工程施工過程的全面質量管理
施工過程全面質量管理的活動場所都在施工現場,其工作重點是建立穩定可靠的施工系統,保證每個施工環節上的工程質量和預防工作。主要工作是嚴格貫徹執行工藝規程;加強每道工序的質量檢測,做好施工設備、材料等方面的質量管理。在施工過程中,必須認識到工序質量是保證施工工程合格的基礎,是進行全面質量管理的關鍵。在制定的各“施工管理細則”里,除了明確規定各道工序的技術要求和誤差標準外,還須強調工序間的自檢、復檢及記錄,對關鍵性工序和隱蔽工作(如施工放樣、基坑檢查,樁底標高、鋼筋結構、電線安裝等)均需嚴格地檢驗,并報監理工程師。
監理人員必須經常巡查工地,檢驗工程質量,及時在施工現場驗收簽證。否則,將影響下道工序施工,以此來層層把關,步步設防,確保全面質量管理的順利實施。另外,建設單位在進行建筑工程驗收時,除了總體外觀和幾何尺寸要在現場檢驗外,絕大部分的工作應有原始記錄,以統計數據對照評分標準來反映建筑結構宏觀及內在質量,切實做到全面質量管理在施工活動中的應用。
4 結語
總而言之,建設工程的質量問題,與整個工程項目的經濟、社會以及環境效益密切相關,直接關系到國家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對此,應加強建筑工程的質量監管工作,構建健全的質量監管及保障體系,以有效保障我國建筑市場的秩序。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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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質量監督方式及內容進行了探討。
關鍵詞: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方式;內容;
Abstract: questions about supervision methods and content, although the state has introduced a "standard of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and guide shell IJ to", but still need to be further in-depth understanding. Supervision and supervision content standardization, scientific, standardized, the only reflected to the public and society may adversely affecting factors of control, in order to achieve the purpose of public interests. In this paper, the construction of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ways and content are discussed in this paper.
Key words: construction engineering quality; Supervision mode; Content;
中圖分類號:TU712.3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是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對工程建設責 任主體和有關機構履行質量責任的行為以及工程實 體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以維護公眾利益的行政執法 行為,是對建筑產品形成過程的各階段質量行為和 活動結果的全過程的監督。 隨著國家基本建設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化,工程質量監督事業取得長足發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實施,監督管理法規體系已基本形成,工程質量監督領域實現了有法可依,依法執監。
在具體監督過程中,監督方式及內容的設置應 自始至終貫穿事前、事中、事后控制與監督相結合的思想,把質量投入要素、質量轉化過程、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的監督相結合,以轉化過程監督為重 點,把好中間產品和最終產品交驗的監督關。為此,可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方式及內容設定為以下幾個階段。
1施工前的監督
施工前的監督屬工程質量事前監督,主要涉及兩個方面,一是對工程項目的工程質量監督注冊資料審查;二是對施工現場參與工程建設各行為主體的質保體系進行審查。
11工程質量監督注冊 注冊方式建設單位在申領建設工程施工許可 證前,按規定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項目監督登記手續。
注冊內容:建設單位在辦理質量監督注冊手續 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 1 )工程規劃許可證,
(2 )施工圖審查文件及批準文件,勘察及設計文
(3 )施工、監理中標通知書及合同,
(4 )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項目管理機構組成 及相關人員資格證書,
(5 )施工組織設計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
(6 )其它需要的文件資料。 當建設單位提供的資料不齊全時,應督促其補 齊后再辦理監督注冊于續,并將監督注冊登記表一 份存入監督檔案。監督機構應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 和特點、投資形式、責任主體、有關機構的信譽和質 量保證能力,制定出有差別性的工程項目質量監督 工作方案,并根據監督中發現問題的情況及時做出 調整。
12質保體系審查
審查方式:工程施工前監督組在施工現場進行核對審查。
審查內容:按照建設單位在辦理監督注冊時提供的建設、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項目管理機構組成,相關人員資格證書等資料及相關規定,對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的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崗位責任制、 人員資格及到位情況進行審查、核對。對審查達不到要求的責任單位,責令其整改。監督組應及時填寫建 設工程質保體系審查表存入監督檔案。 通過對以上兩方面內容的審查監督,實現質量 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過程的預控監督。施工前質量監督管理的重點歸根到底是對業主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因為業主是所有這些活動的組織者和決策者,這也是規范業主質量行為和活動結果的重要措施。
2施工中的監督
對于施工中的監督屬事中監督,主要涉及兩個 方面,一是施工作業面的抽查;二是工程實體抽查。
2.1施工作業面抽查
抽查方式:以工程中質量轉化過程的施工操 作面為主線,建設、監理、設計、材料、設備生產或 供應主體及檢測主體的協作配合的監督抽查。監督組在施工現場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時,應采取與工程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檢驗相結合的抽查方式。根據監督方案實施不預約、不通知的監督抽查,以保證抽查內容和部位能夠真實反映施工的質量狀況。
抽查內容以施工操作面為主線,以與本操作面 工程相對應的責任主體、相關機構質量行為和操作面施工質量為主要內容。具體內容為設計交底、變更工作程序情況、施工方案、工藝編制及報審情況;材料檢驗、報驗及抽測情況;施工方案、工藝執行情況; 作業面工程檢驗、報驗及實物質量情況等。監督組應 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工程設計文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進行抽查,對工程材料的抽測應在對 材料質量有懷疑時進行。監督組應及時填寫xx部位操作面監督抽查記錄表存入監督檔案。
通過施工作業面的監督,使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得到規范,質量活動結果有效,國家和公眾質 量利益通過實體有效操作全面得以實現,保證施工過程的質量處于受控狀態,確保質量轉化過程階段的建設工程質量。
2.2工程實體抽查
抽查方式:以中間產品工程實體為主線,建設、 監理、設計、材料、設備生產或供應主體及檢測主體的協作配合的監督抽查。監督組在施工現場抽查工 程實體施工質量時,應選擇工程結構質量、環境質量 和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及項目,根據監督方案實施不預約、不通知的監督抽查,保證檢查內容和部位能夠 真實反映工程實體的質量狀況。 抽查內容:以工程實體為主線,以與本工程實體 相對應的責任主體、相關機構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 質量為主要內容。監督組應嚴格按照工程設計文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進行抽查,對工程實體的抽測應采用科學的監測儀器和設備,提供準確可靠、有說服力的數據,增強監督機 構工程質量監督抽查的科學性和權威性。通過科學性和權威性的工程實體質量監督抽查,使工程實體質量處于受控狀態。質量監督機構應站在執法的地位,通過工程實體質量問題追溯參與工程建設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機制,查處各主體責任者的違規行為,增強各責任主體的自律能力,提高行業整體素質,保證工程實體質量。
3工程驗收監督
工程驗收監督屬事后監督,主要涉及兩個方面, 一是主要分部(子分部)驗收的監督,二是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監督。監督方式以主要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 工程質量驗收為主線,建設、監理、設計、施工主體協作配合的工程質量驗收監督。監督機構與建設單位 約定時間,監督組到驗收現場進行驗收監督。監督內容以主要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為主線(一般為地基基礎、主體結 構節能分部,單位工程) ,以與本工程驗收的責任主體、相關機構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為主要內容。具體設定為驗收條件核查;組織形式監督i驗收 程序監督;觀感質量抽查;使用功能抽查等。驗收監督組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工程設計文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進行驗收監督。
在這一階段的監督中還應著重把好兩關,一是嚴格把好對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監督關,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和重要使用功能;二是嚴格把好對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維護過程中的質量監督,使建設工程全壽命期內的質量目標得到有效實現,為用戶創造安全、舒適、健康的生產、生活 環境,使建設工程質量實現可持續發展。大力提倡和推行工程質量保險,將工程質量管理納入經濟管理 的范疇,以解決工程交付使用后發生質量問題住戶找不到責任方的后顧之憂。
采用上述監督方式及所設置的內容,可有效地促進監督工作的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發現一般性質量問題的,應提出處理意見;發現嚴重質量問題時,應按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可根據各階段監督工作發現的質量問題劃清責任單位,并依據相關單位項目構成的崗位責任制裁定責任人。建立工程建設各方質量管理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記入相應不良信用檔案,通過媒體曝光、行政處罰等手段,規范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促進工程質 量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關鍵詞:工程質量;監督;強化;控制;責任主體;質量行為
前言
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國家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發實施,工程質量監督領域實現了有法可依、依法執監。結合工程項目的具體情況,對監督方式及監督內容實現規范化、科學化、標準化,充分認識工程質量監督的監督原則、思想、方法及行為。才能體現對公眾和社會可能產生不利影響因素的控制,達到監督成效提高的目標。
1明確工程質量監督的重要原則
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接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負責對工程建設項目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的具體實施、機構職責及職能運作,責任重大。其監督依據是: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法律、法規、規章;有關建設工程質量的規范、規程、標準、特別是強制性標準;勘察、設計中有關工程質量的要求及說明;工程建設合同中符合有關法規的工程質量約定。監督依據是指導實施工程質量監督的工作原則。必須要自始至終不偏離這個原則,做到依法監督、依法辦事、公正執法、行為規范。這樣才能真正體現監督職責的落實,才能使質量監督機構職能運作得到正常有效的發揮。
2堅持“以人為本”的監督思想和工作方法
樹立“質量第一”的觀念,把人作為工程質量控制的動力,充分調動人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以人的工作質量,控制工序施工的質量,確保其他因素投入運作的質量,這樣才能達到工程質量的有效提高。確立“以人為本”的監督管理理念,對工程質量行為具體實施強化監督措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應針對有關各方責任主體和人員所存在的不規范質量行為,進行嚴格地監督檢查,促使其工程質量行為規范化。堅持依法監督,按規范規定要求進行控制,有針對性、有措施的抓好各方人員規范化責任行為的真正落實。
3堅持嚴格要求的執法原則和監督作為
在具體實施工程質量監督工作過程中,監督工作成效的高低,往往取決于執法原則的把握,能否做到嚴格控制。監督工作中原則的控制,體現在監督人員的監督作為上。目前,實施監督工作在這一點上還有欠缺的地方。例如有的監督人員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質量責任主體存在不規范的質量行為,處理問題方式存在只是“口頭禪式”的指出,監督力度明顯存在不足,監督作為缺乏強力有效的措施;有的發出整改通知后缺乏跟蹤督查力度,對檢查落實整改的情況沒有做足后續工作,從而影響監督成效。在監督作為方面,應先糾正自身工作上的“質量缺陷”,以高度的原則性來要求自身的監督作為。應著重在原則問題上嚴格把關、認真負責,強化監督力度,最終達到提高監督作為成效。
4強化工程質量監督的對策措施和工作要點
針對工程質量的實際問題,應著力做好的工作很多,從系統監督全過程來看應抓好以下三個階段的監督。
4.1抓好工程項目實施前的監督
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項目施工前的監督,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受理工程項目質量監督注冊手續,二是對施工現場參與工程建設各方行為主體的質保體系進行核對審查。
4.1.1工程質量監督注冊
注冊方式:建設單位在申領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前,按規定向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辦理工程項目監督注冊手續。
注冊內容:建設單位在辦理質量監督注冊手續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 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和批準書;
(2) 中標通知書和施工、監理合同;
(3) 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工程項目的負責人和機構組成;
(4) 施工組織設計和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
(5) 其他需要的文件資料。
當提供的資料不齊全時,監督組應督促建設單位補齊后再辦理監督注冊手續,并將監督注冊登記表存入監督檔案。根據工程項目的規模、特點、投資形式、責任主體和有關機構的信譽等,制定出有差別性的工程項目質量監督工作方案,并根據監督中發現問題的情況及時作出相應的調整。
4.1.2質保體系核對審查
審查方式:監督組應在施工現場工程施工前進行核對審查。
審查內容:監督組應按監督注冊時提供的建設、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項目管理機構組成,相關人員資格證書等資料,對各方責任主體的項目管理機構設置、崗位責任制、人員資格和到位情況進行核對審查。責令審查達不到要求的責任單位整改。及時填寫建設工程質保體系審查表存入監督檔案。
通過以上審查監督,實現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過程的預控監督。施工前質量監督管理的重點歸根到底是對業主質量行為的監督管理,業主是所有這些活動的組織者及決策者,也是規范業主質量行為及活動結果的重要措施。
4.2抓好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監督
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監督,重點任務是:一是施工作業面的監督抽查,二是工程實體監督抽查。
4.2.1施工作業面的監督抽查
抽查方式:監督組應以工程中質量轉化過程的施工操作面為主線,對建設、監理、設計、材料、設備生產和檢測主體的協作配合的監督抽查。在施工現場抽查施工作業面的施工質量時,采取與工程重要部位的隱蔽工程檢驗相結合的監督抽查方式,以保證監督抽查內容和部位能夠真實反映施工的質量狀況。
抽查內容:監督組以施工操作面為主線,結合本操作面工程相對應的責任主體、相關機構質量行為和操作面施工質量為主要內容。具體內容為設計交底、變更工作程序情況;施工方案、工藝編制和報審情況;材料驗收、報檢和抽測情況;施工方案、工藝執行情況;作業面工程檢驗、報驗和實物質量情況等。應嚴格按有關法律、法規、工程設計文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進行監督抽查,對工程材料的抽測應在對材料質量有懷疑時進行。及時填寫部位操作面監督抽查記錄表存入監督檔案。
通過施工作業面的監督抽查,確保使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得到規范,國家與公眾質量利益通過實體有效操作得以全面實現,保證施工過程的質量處于受控狀態,確保質量轉化過程階段的建設工程項目質量。
4.2.2工程實體監督抽查
抽查方式:監督組應以中間產品工程實體為主線,對建設、設計、監理、材料及設備生產和檢測主體的協作配合的監督抽查。在施工現場抽查工程實體施工質量時,應選擇工程結構質量、環境質量和重要使用功能部位和項目,根據監督方案實施不預約不通知的監督抽查,保證檢查內容和部位能夠真實反映工程實體的質量狀況。
抽查內容:監督組應以工程實體為主線,和本工程實體對應的責任主體、相關機構質量行為和工程實體質量為主要內容。對該分部(分項)施工資料、該分部(分項)監理資料、實體性能抽測、尺寸偏差和外觀質量等情況。應嚴格按工程的設計文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進行抽查,使用科學的檢測儀器對工程實體進行抽測,以提供準確可靠的數據確保工程質量監督抽查的科學性及權威性。及時填寫部位實體監督抽查記錄表存入監督檔案。
通過工程實體監督抽查,確保使工程實體質量處于受控狀態。質量監督機構應站在執法的角度,通過對工程實體質量問題追溯參與各方責任主體質量行為的監督機制,查處各方主體責任者的違規行為,增強各方責任主體的自律能力,提高行業整體素質,從而保證工程實體質量。
4.3 抓好工程竣工驗收階段監督
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竣工驗收的監督,主要工作內容包括:一是主要分部(子分部)驗收的監督;二是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的監督;三是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監督方式:監督組應以主要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為主線,建設、設計、監理、施工主體協作配合的工程質量驗收監督,和建設單位約定時間到驗收現場進行驗收監督。
監督內容:監督組應以主要分部(子分部)、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為主線,本工程驗收的責任主體、相關機構質量行為及工程實體質量為主要內容。具體設定為驗收條件核查;組織形式監督;驗收程序監督;使用功能抽查;觀感質量抽查等。應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工程設計文件、現行工程建設標準、規范進行驗收監督。及時填寫工程驗收監督記錄表存入監督檔案。工程驗收合格后,向備案機關提交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在這一階段的監督中還應著重,一是嚴格把好對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的監督關,從而確保工程結構安全及重要使用功能,二是嚴格把好對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竣工驗收維護過程中的質量監督,使建設工程全壽命期內的質量標準得到有效實現。
發現一般性質量問題的,應提出處理意見,發現嚴重質量問題時應按相關程序進行處理。可根據各階段監督工作發現的質量問題分清責任單位,并依據相關單位項目機構的崗位責任設置確定責任人。建立工程建設各方質量管理信用檔案,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違法、違規行為的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記入相應不良信用檔案,通過媒體曝光、行政懲罰等手段,規范各方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從而促進工程質量水平的進一步提高。
第一條 為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加強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明確工程建設各方的質量責任,維護公共利益和工程建設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是指土木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管線敷設工程和建筑裝飾裝修工程。
本條例所稱建設工程質量,是指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中對建設工程安全、適用、經濟、美觀等特性的綜合要求。
第三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工程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條例。
第四條 工程建設必須按規定執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地方標準。
第五條 建設工程質量實行政府監督、社會監理和企業內控相結合的管理體制。
建設工程實行優質優價。鼓勵采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管理方法。提高建設工程質量。
第六條 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省的建設工程質量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市、(地區)、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業專業建設工程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 用戶有權就建設工程質量問題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它有關部門投訴。
對違反本條例的行為,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它有關部門檢舉。受理檢舉的部門應當及進處理。
第八條 在提高建設工程質量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予以表彰、獎勵。
第二章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
第九條 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規定,制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制度和措施;
(二)監督、管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三)負責勘察、設計、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建筑構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生產、建設工程總承包以及建設監理、質量檢測單位的資質管理;
(四)組織質量監督人員和質量檢測人員的培訓、考試或考核工作,核發資格證書;
(五)組織評選優質工程,組織或參與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
(六)協調、處理建設工程重大質量事故,查處違反工程質量規定的行為;
(七)推廣有利于提高工程質量的新結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第十條 建設工程實行質量監督制度。
省、市(地區)、縣(市、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領導下,實施具體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省有關行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受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對本行業的專業建設工程質量實施具體的監督管理。
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對各市(地區)、縣(市、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和行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行業務指導。
第十一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是:
(一)檢查受監督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建筑構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的資質等級和業務范圍;
(二)對受監督的建設工程制定質量監督計劃,確定監督重點部位、環節,會同建設或監理單位向施工單位進行質量交底;
(三)監督檢查勘察、設計、施工、建筑構配件、商品混凝土生產、建設裝飾裝修、建設或監理單位執行法律、法規中有關建設工程質量規定的情況;
(四)對建設工程進行現場質量抽檢,對進場的建筑材料、設備進行必要的核驗;
(五)評定建設工程質量等級,核發質量等級證書;
(六)參與工程竣工驗收和承辦優質工程評選工作;
(七)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委托,培訓、考核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員和質量檢測員;
(八)調解工程質量糾紛,處理一般工程質量事故。
第十二條 新建、擴建、改建、建筑裝飾裝修建筑面積在五百平方米以上或投資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建設工程,必須按規定由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未辦理質量監督手續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得簽發施工許可證。
專業建設工程,由有關行業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實施質量監督。
第十三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監督條件和能力,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后,方可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監督。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必須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其核定的工程質量等級結論負責。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質量監督員必須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應當自建設單位辦理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監督計劃,指定質量監督員,并書面通知工程建設有關各方。
第十五條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檢測條件和能力,經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計量認證合格,并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后,方可承擔檢測業務。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的質量檢測員必須取得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第十六條 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檢測所需試樣,由建設或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取樣或者由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現場隨機抽樣,并對送樣或取樣的批量負責。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和質量檢測員不得偽造檢測數據和檢測結論,并對出具的檢測數據和檢測結論負責。
第三章 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在同勘察、設計、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單位簽訂的建設合同中,必須有質量條款,明確各方的質量責任。
建設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的特點和技術要求,組織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進行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建設單位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辦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時必須提交必要的設計文件、建設合同等資料,并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交納質量監督費。
第十八條 建設單位按照合同規定提供的設備和材料質量必須符合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設計文件的要求,并對提供的設備和材料質量承擔責任。
第十九條 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必須按規定向有關檔案管理部門移交檔案。
第二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建立健全質量保證體系,開發、經營商品房屋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國家有關質量標準;
(二)提供有關使用、維護的說明;
(三)對出售的房屋按合同規定承擔保修責任。
第二十一條 建設單位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建設監理單位代表建設單位對工程進行質量監理的,應按規定簽訂委托監理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并書面通知承包單位。
第二十二條 建設監理單位不得從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經營活動,不得與受監理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建筑材料和設備的供應單位有隸屬或經營性業務關系。
第二十三條 建設監理單位應當根據監理合同,派出與監理任務相適應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對工程質量實施監理。
建設監理人員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資格證書。
第二十四條 建設監理單位對工程中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質量有異議的,有權送檢測機構進行檢測。
第二十五條 建設監理單位在實施工程監理時發現有影響工程質量的問題,有權及時采取措施制止并報告建設單位;發現違法行為,應當報告質量監督機構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處理。
第二十六條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時,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應會同設計、施工單位提出處理質量事故的意見或方案,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同意后實施。
第四章 勘察、設計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二十七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當按其資質等級和經營范圍承接業務,所編制的勘察、設計文件必須由具備相應資格的勘察、設計人員審簽,并承擔質量責任。
勘察、設計單位應接受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資格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勘察、設計文件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技術標準和合同的規定;
(二)工程勘察文件真實反映地形地貌、工程地質、水文地質狀況,數據可靠、評價準確;
(三)設計文件應符合相應設計階段的技術要求深度,圖紙配套,說明清晰、完整;
(四)設計文件中應注明選用材料、設備的規格、型號、性能、色彩、技術指標和質量要求,但不得指定生產廠家。除批準的試點工程外,不得將國家、行業、地方未標準的技術、工藝、材料用于建設工程。
勘察、設計文件不符合要求的,由原勘察、設計單位負責改正,但不得增收勘察、設計費。
第二十九條 設計文件必須按規定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實施。涉及到建設工程的結構、規模、標準的變更,必須經設計單位同意,重大變更須經原審批機關批準。
第三十條 勘察、設計單位應參加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組織的設計圖紙會審,做好設計文件交底;參加建設工程地基基礎、主體結構及其主要隱蔽工程和工程竣工質量的驗收;參加工程質量事故調查,提出技術處理方案。
第三十一條 在本省興建大中型建設工程、超高層建筑和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結構的建設工程,設計單位應向施工現場派駐設計代表。
第五章 施工單位和建筑材料、構配件及設備供應單位的質量責任
第三十二條 施工單位必須按照其資質等級和經營范圍承接施工任務,對所施工的建設工程質量負責,承擔質量責任,并接受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的監督檢查。
實行總承包的建設工程,總承包單位對所承包的全部建設工程質量負責,并承擔保修期內的工程質量保修責任;分包單位按照合同規定對所分包的建設工程質量向總承包單位負責。
第三十三條 施工單位應當參加設計圖紙會審,制訂施工方案,按照設計文件和技術標準組織施工,工程竣工后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圖。
第三十四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內部質量保證體系,加強施工質量管理,其法定代表人對施工質量全面負責。
第三十五條 施工單位的項目經理、現場施工員、材料員、質量檢查員和特殊工種的工人必須經過培訓考核,取得崗位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六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進場聯合驗收制度。材料員、工程技術人員以及監理員必須對進場的設備和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進行聯合驗收,并對所驗收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的質量承擔責任。
第三十七條 施工單位不得在工程建設中偷工減料,不得使用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供水、供電、供氣、電信、消防、治安等單位不得利用職權強行要求建設單位、施工單位購買其指定的生產、供應單位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
第三十八條 生產、供應單位所提供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商品混凝土和設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有關技術標準的質量要求,并對所生產和供應的產品質量負責。
第六章 建設工程質量驗收和保修
第三十九條 建設工程竣工后,由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會同施工單位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質量驗收,并提交下列資料:
(一)建設工程的施工管理和技術資料;
(二)建設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資料;
(三)設計變更文件和建設工程竣工圖。
第四十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接到建設工程竣工質量驗收申請后,必須在十日內開始對該項工程質量進行全面核查,核定質量等級。核定為合格的,發給《陜西省合格工程證書》;達到優良等級的,由省級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驗并發給《陜西省優良工程證書》;核定為不合格的,責令施工單位限期整修或重建后重新申請驗收。
未取得合格工程證書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不得使用,房地產管理部門不得辦理產權登記手續。
建設單位對取得《陜西省優良工程證書》的建設工程,應當給以優質加價。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核定建設工程質量等級的工作。
第四十一條 建設工程實行保修制度。施工單位在建設工程交付使用時,應當向建設單位簽署建設工程保修證書,提供使用和維護說明,在保修內定期回訪用戶。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
第四十二條 建設工程的保修期從工程交付使用之日起計算,按不同類型的工程分別為:
(一)民用與公共建筑、一般工業建筑、構筑物的土建工程為一年,其中屋面防水工程為三年;
(二)建筑工程的電氣管線、上下水管線安裝工程為一年;供熱和供冷工程為一個采暖期或供冷期;
(三)室外上下水、小區道路及市政公用工程為一年;
(四)其它建設工程不得少于一年。
第四十三條 在保修期內出現的質量缺陷由施工單位負責維修,維修費用按下列規定承擔:
(一)因勘察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勘察單位按勘察收費的部分或全部承擔;
(二)因設計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設計單位按設計收費的部分或全部承擔;
(三)因施工單位的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施工單位無償返修;
(四)因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設備質量不合格造成質量缺陷,屬于施工單位采購的,由施工單位承擔;屬于建設單位采購的,由建設單位承擔。施工或建設單位可依法向生產、供應單位追償;
(五)因建設單位的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建設單位承擔;
(六)因用戶使用不當造成質量缺陷的,由用戶承擔;
(七)因不可抗力超過設計設防強度造成建設工程質量損害的,勘察、設計、施工單位不承擔責任;
前款所稱質量缺陷,是指工程質量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設計文件以及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
因工程質量缺陷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的,由責任方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四十四條 因建設監理單位、質量檢測機構的原因造成質量缺陷的,由建設監理單位或質量檢測機構按合同規定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四十五條 建設工程實行保修保證金制度。建設工程交付使用前,由建設單位從工程結算中按規定預留保修保證金,在銀行專戶儲存,不得挪用。
建設工程保修期內未出現由于施工單位的原因造成的質量缺陷或出現屬于施工單位造成的質量缺陷,施工單位已經進行返修的,按照不同的保修期限,在該項保修期滿后20日內,建設單位應當將保修保證金的本金及利息,全部退還給施工單位。
建設單位預留保修保證金的比例為:住宅工程、公用建筑工程為工程造價的1.5%至2%;其它工程參照上述比例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規定。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勘察、設計、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建設構配件、商品混凝土生產和建設監理單位以及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違反建設工程資質管理,未取得資質證書或超越資質等級承接業務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沒收違法所得,并視其情節處以警告、暫扣或吊銷資質證書、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暫扣資質證書的期限為三個月至一年。
第四十七條 工程建設檢測員、監理人員、項目經理、現場施工員、材料員、質量檢查員違反建設工程資格管理,未取得資格證書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并視其情節處以警告、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八條 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市(地區)、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視其情節處以警告、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
(一)建設單位未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
(二)勘察、設計、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建筑構配件、商品混凝土生產和建設監理單位、質量檢測機構及其工程專業技術人員拒絕接受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其資質、資格檢查監督的。
第四十九條 建設、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單位違反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或市(地區)、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委托的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責令停止違法活動,并視其情節處以整體或相應分部分項工程造價的1%至5%的罰款;對工程項目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采購、使用未經驗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
(二)在工程建設中偷工減料使工程質量達不到規定標準的。
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單位有前款行為之一的,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以暫扣或吊銷其資質證書。
暫扣資質證書的期限為三個月至一年。
第五十條 建設監理單位、質量檢測機構有下列行為的,由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活動,并視其情節處以警告、兩千元以上兩萬元以下罰款;對責任人處以警告、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一)建設監理單位從事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經營活動的;
(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出具偽造的檢測數據和檢測結論的。
檢測人員偽造檢測數據和檢測結論導致質量事故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
第五十一條 因建設、勘察、設計、施工、建筑裝飾裝修、建筑構配件和商品混凝土生產單位的原因形成工程質量隱患導致的質量事故,由責任方依法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對事故責任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
第五十二條 因供電、供水、供氣、電信、消防、治安等單位強行指定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質量不合格導致質量事故的,上述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單位負責人由其上級主管部門給以行政處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
第五十三條 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的生產、供應單位因其提供的建筑產品質量不合格導致建設工程質量事故的,生產、供應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責任人需要追究行政責任的,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以行政處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
第五十四條 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濫用職權、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或對不合格的建設工程發放質量等級證書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繳其資質證書,對其負責人或責任人給以行政處分。并視其情節處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罰款;發放合格證書的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負責人或責任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
第五十五條 拒絕和妨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人員依法執行公務,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由公安部門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予以處罰;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
第五十六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在行使質量監督權和行政處罰權時,必須持有行政執法證。進行行政處罰時,必須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被處罰人對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依法向省人民政府申請復議;對省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向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議;對市(地區)、縣(市、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的行政處罰不服的,可向其上一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復議;被處罰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被吊銷資質證書或對單位罰款在五萬元以上、對個人罰款五千元以上的,被處罰的單位或個人有權要求舉行聽證。
第五十七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索賄受賄,拖延或拒絕履行法定職責的,由所在單位或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由司法機關依法予以追究。
第八章 附 則
第五十八條 搶險救災工程及其它臨時性建筑和農民自建低層住宅的建筑活動,不適用本條例。
關鍵詞: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模式;改革
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制度是80年代初期建立起來的。隨著這項制度的確立,全國大部分城市和絕大多數縣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都建立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而石化行業作為一個高危行業,其生產介質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建設工程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就會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產生惡劣的社會影響,因此,石化行業工程質量監督勢在必行,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也相繼成立。30多年來,石化行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工程質量監督體系相繼建立并不斷完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卓有成效,為我國石化建設工程質量持續健康穩定發展,提供了有力的組織保證。《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頒布實施以來,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檢查有了執法依據,管理手段得到了全面加強,處罰力度、威懾力、影響力加大了,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的質量行為也逐步趨于規范,對全面促進建設工程質量水平的提高非常有利。但由于現行有關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相關法律、法規及配套規章的制定不健全、相關管理措施沒有及時到位、部門之間的配合缺乏統一指導下的有效銜接,各地區、各部門在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上各自為政,使行政執法的嚴肅性受到嚴重制約。
1對石化工程質量監督的準確定位是明晰改革方向的前提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明確國家實行工程質量監督制度,同時明確工程質量監督的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各專業部門,其核心就是明確了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是政府職能。但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應不越位、不錯位、不缺位,不斷“提高行政管理效能、降低管理成本、創新管理方式、增強管理透明度”。(2)《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石化建設工程的責任主體是“建設單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檢測單位”,石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是責任主體單位,政府監督管理重在行使督促落實法規制度的權利,評判監管工作到位與否的核心在于是否督促各責任主體依法落實責任而不是越俎代庖。石化工程質量必須堅持誰的工程誰負責,誰參與建設誰負責的責任歸責原則。建設單位是建設工程的直接使用者和最終受益人,在建設活動中占主導地位,對工程質量負總責。工程實體是通過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檢測單位共同參與下最終形成的,這些單位也應該對工程質量負責,依法承擔法律、法規規定和合同約定的責任。工程質量監督是政府管理行為的延伸,是對基本建設程序、質量行為的管理,不能為企業包辦代替具體的工程質量管理工作。因此,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不應該也不允許繼續在實際工作中越俎代庖,本末倒置,變相成為工程質量的直接責任者。(3)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定,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是受政府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委托代行政府職能的專門機構,對參與石化建設各方責任主體單位的質量行為、工程實體質量及交工資料文件進行隨機抽查,驗證其質量行為是否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要求,履行法定的宏觀執法檢查職責并通過強制性手段有效行使監督管理權,確保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目前,有些省市未設立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有些大型石化企業內部的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政企不分”,導致政府監管缺失、遺留安全隱患。這些問題,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高度重視。要有效解決,必須從制度上加以改革,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對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行政執法主體地位確立的要求,及時協調政府有關人事編制和財政管理部門解決監督機構的單位性質、編制和工作經費等重大問題,確保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管工作嚴肅有效順利開展。
2規范石化建設工程責任主體質量行為是監管模式改革的首要任務
(1)對石化建設工程項目依法監管要求我們擺正位置,取消認證式、把關式質量監督模式,更加強調對各責任主體單位的質量行為監督。(2)石化建設工程質量行為的監督首先是建設工程本身的合法性,這是一個容易被忽視的問題。有些工程項目為提前獲得投資效益,趕工期、趕進度,在未取得建設項目投資許可的情況下提前開工,有些甚至以涉及民生工程等為由未批先建,帶頭違法,工程建設項目已投入運行,仍未取得合法手續,嚴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給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帶來許多無法挽回的后遺癥,給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管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難。試想一個石化建設工程項目投入運行后被發現是徹頭徹尾的非法工程,還如何維護工程質量監督制度的嚴肅性?目前,對于責任主體單位違反基本建設程序的行為,并沒有法定的執法權限及相關配套的處理細化措施,因此,應進一步加強對此突出問題的監管,同時,出臺相應的處罰規定,增強依法行政的威懾力。(3)質量行為的監督內容應當重點加強對勘察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石化資質等級的審查,涉及壓力管道時,設計和施工單位還應同時提供特種設備(壓力管道)的設計資質和維修安裝資質。在石化建設工程中,要注意發現僅取得“機電安裝工程”資質的施工單位或者僅取得“房屋建筑工程”資質的監理單位越級越項非法承攬“化工石油工程”以及不具備石化安裝資質的設備制造企業非法承攬設備安裝業務等問題。
3提升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內容手段技術含量,實現監管模式科學化
(1)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成立以來,為適應監督工作的需要,普遍配備檢測裝備、開展了必要的質量監督抽測工作。但輔助技術手段總體上相當有限,技術含量不高,還停留在以眼看、手摸、錘敲為主的初級階段,主要工作方法的技術革命并沒有完成,尤其作為一個高危行業,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更是需要科學的技術手段支持,科學監管的模式有待進一步形成和加強。因此,完善科學監管的手段是深化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2)要提升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的技術含量,必須實現以下幾方面的突破:1)將對施工現場工程實體質量的監督,延伸到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適用標準規范的監督把關,真正做到有效的事前監督,防患于未然。2)將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重點從對工程實體表面的監督,轉向對重要隱蔽部位的監督,加強對施工單位工序管理和施工質量檢驗的監督,突出保證公共安全的政府職能。3)將工程質量監督的評價理念,從經驗型的“感覺”指標向科學型的“數據”指標轉化,提升工程質量監督的技術內涵。
4在市場法治和誠信機制完善時期,實體質量巡查和抽測仍然是重要而有效的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手段
(1)傳統的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重視對實物工程質量的監督。石化建設工程周期長、多專業、多工種、材料設備多品種,單純依賴質量監督機構的有限次數的監督檢查,會使監督的全面性受到限制,無法對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的正確的核驗、評定和控制,因此,在巡查的過程中,只有抓住建設工程各責任主體單位的質量行為這個龍頭,才能促使建設各方發揮自身的素質功能控制好質量,否則,會導致職能嚴重錯位。(2)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對工程實體質量的抽查,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工程實體質量是質量行為的表現形式,開展這項工作的目的,主要是確認工程質量保證體系的運作狀況和有關人員履行質量責任和義務的工作質量,據此可判斷質量行為的可信度。(3)質量行為與實體質量相互依托,存在因果關系,實體質量有問題,質量行為必然有錯誤;質量行為有錯誤就可能造成實體質量問題。因此,我們在抽查時,質量行為和實體質量要一起查。發現質量行為有錯誤,則要查是否已造成實體質量問題;發現實體質量有問題,則一定要查出質量行為的錯誤;實體質量有問題必須整改。(4)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抽查應與強化對工程質量檢測的監督相結合。可以事先告知,明確監控的關鍵部位、工序和必須檢測的項目,要求同步提交檢測報告,審查監督檢查報告的真實性、可靠性。對有懷疑的部位,可進行指定檢測,同時輔以有選擇的技術抽測,防止舞弊現象的發生,增強監督的威懾力量。
5質量行為告知、工程質量巡查、強化驗收監督和事后監督管理應當成為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的改革方向
(1)目前,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規定的一些前置報監程序存在加大行政執法的成本、降低行政許可效率的現象,應逐步改變。工程質量監督屬于行政許可相關管理事項,事關項目責任主體執行基本建設法定程序的嚴肅性和建設市場秩序的規范性,是質量行為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進行監督。同時,由于監督的客體超越了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法定權限,并且可能涉及到石化行業主管部門以外的其他政府職能部門的職責,石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既要盡職又不能越位,應通過宣傳、提示、告知、監督并舉的方式督促相關責任主體依法運作,對于嚴重違法并且拒不糾正的,要及時將有關情況通報或者移送相關職能部門。(2)依法行政,客觀上要求我們轉變觀念,工程質量監督工作不可能像監理工作一樣,對工程實施全過程、全覆蓋的監督,只能是有針對性地抽查,更多地提倡事前告知、事中抽查、事后審查和懲治違法的工作方式,更多地運用現代信息管理手段,把工程質量監督、工程質量投訴處理、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竣工驗收、優質工程評選等工作都納入計算機系統管理并向社會公示,通過建立社會誠信體系,不斷提高工程質量。(3)改革的目標,應突出重點、強化驗收、明確責任主體,讓責任主體真正承擔起責任。在石化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環節,施工單位必須提交《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竣工報告》,勘察、設計單位必須分別出具《勘察質量檢查報告》、《設計質量檢查報告》,監理單位必須出具《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檢測單位出具《檢測質量綜合報告》,由建設單位根據石化行業相關標準、規范、圖紙、施工技術措施等依據,形成各自驗收結論。工程質量監督機構則主要臨場監督整個驗收程序和過程的完整性、合法性,必要時給予適當的技術指導和幫助。這樣,才能將石化建設工程項目各責任主體單位推向建設工程質量責任第一線,通過規范質量行為和控制施工現場不斷加大對工程質量監控力度,有效保證工程質量。(4)實行新的石化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模式,質量監督由微觀向宏觀轉變,由實體質量監督向行為監督轉變,由評定制向驗收制轉變,必須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法定職責必須為”,對違法行為嚴肅處理,起到威懾和震懾的作用,從而規范各責任主體單位自覺履行質量責任和義務,確保工程質量。
6結束語
【關鍵詞】建設工程;檢測技術;規范;標準;
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進程不斷加快,建筑行業發展處于空前繁榮狀態。工程質量檢測是建筑行業中必要組成部分,對于我國建設工程質量有著重要的意義。隨著人們對于建設工程質量的意識提升,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也逐步被重視起來。但是,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發展至今,仍舊以建筑行業的附屬工作出現的,并未形成自我獨立的體現,也沒有形成覆蓋建設工程全階段的規范檢測體系,不利于工程質量檢測的進一步發展。因此,對建設工程質量進行規范化、系統化研究十分有必要。
一、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作用與特性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指的是檢測機構對于建設項目施工中的原材料、機電設備、金屬結構、中間產品進行質量度量,并將結果與相關標準進行對比以確定施工生產質量的合格性。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主要作用分為三個方面:
首先,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能夠進一步的精確化和數字化建設施工過程中各類材料、施工技術的數據和信息,這些信息能夠提供給施工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提供重要的控制管理依據,促進施工過程的準確性和安全性。其次,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能夠進一步約束施工單位在對施工材料的選購行為,在對施工材料的選擇過程中,不能一味以工程造價低為主要選擇依據,而是應該以材料各項性質達到建設標準為選擇依據。能夠有效防止偽劣建設材料的使用,保證投資者的利益,消費者的權益。最后,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還能起到評價工程質量的作用,這是由于工程質量檢測全程參與建設項目全過程,所檢測范圍涵蓋了所有與施工生產有關的事物,其檢測結果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建筑物實體質量,為工程質量的評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檢查具有四個極其明顯的特性,它具有一定是合法性,其檢測過程是合法的,檢測結果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它具有一定的公正性,由獨立于施工單位、建設單位之外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執行,以檢測數據為判定原則,客觀、公正;它具有一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所有信息應該真實、準確,能夠依照相關標準保證檢測結論的規范性。它同時也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的檢測結果只能針對送檢試樣,只能代表一個平均水平,并不能表示全部產品的質量特性。
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規范化分析
現代社會對于建設工程質量以及功能的要求日益增高,建設單位為了適應現代化建筑的需求,加大對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的研究力度,并最終得到了較好的實踐應用效果,為建設工程的質量進一步發展奠定了基礎。但與之相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技術卻沒有隨之得到深入的發展,因而導致了檢測特性的大打折扣,其主要問題可以總結為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使用,原有的檢測技術、技術標準、檢測指標、檢測參數已經不能適用于這些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的檢測,從而留下了大量的檢測空白區域。
第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沒有形成一套系統、規范的檢測項目和參數,致使在不同的建設項目的指令檢測過程中存在許多的檢測缺項,這些檢測的缺項也使得對應項的監管容易出現缺失。
第三,我國現行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標準過舊,這些標準參數與現階段實際建設工程的各方面標準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導致了檢測質量的精準度有所下降。
因此,研究與時俱進 、 統一規范的檢測項目及參數成為當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行業健康發展的當務之急。建設工程質量檢測體系的行為規范,為全省的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提供了可靠保障。
1. 檢測標準的規范化
檢測行業是一項精細、科學的行業,驗收規范化直接決定了檢測結果的可靠性,檢測標準的規范化是進一步推行建設工程檢測工作的必要。現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已經不能適用于建設行業的新材料、新技術以及新工藝的檢測要求,形成了一定的技術空白。為了避免這種技術空白,建設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應該與建筑技術研發部門取得良好的信息共享,能夠在新材料的應用實踐同時中,找到對其質量檢測的相關技術。再者,檢測標準規范化建設工作應該根據地域發展因地制宜,根據相應的法律依據,以及建設檢測行業的標準,制定出符合本地發展實情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細則,以適應當地的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
2. 積極探索建設質量檢測監督體系
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單位是獨立于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監管單位的,但這并不意味這檢測機構與這三者之間沒有內在的聯系。實際上,這4個機構都是為了實現建設項目的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而建設工程質量檢測工作實際上對于建設項目是一種監督作用,因此,監管單位應于檢測機構形成相關聯的質量監督體系, 圍繞工程項目和建設主體, 多層次 、 全方位實施工程質量監管,有效維護建筑市場秩序 。
3. 進一步科學化檢測標準
建設項目的絕對安全是不存在的,我們所追求的安全質量都是相對的。但在許多檢測機構的檢測標準里,為了進一步強化建筑物的安全和質量,在許多落后的驗收檢測體系中對各類的新材料的參數設計偏向于更安全的方面的設計,往往會提高材料的用料來保證安全。而建設項目中材料成本是建設成本中所占比重最重的一項,這種驗收規范會很大程度的提高工程造價,導致建設項目的經濟利益有所下降。通過研究找出適當的分類標準和相應指標, 編制相應的質量檢測規定、規程和標準來實現規范化,降低由于檢測項目和檢測內容不明晰、 不明確、不存在所導致的額外材料消耗,在保證工程質量安全的前提下,盡最大可能節約工程建設成本,降低后期維護的成本。同時通過降低工程造價,達到減少碳排放的目的。
4. 制定體系化的檢測標準
建立規范化的驗收體系,要對各級負責人,各職能部門以及各類施工人員在管理和施工過程中,應當承擔的監管責任作出明確的規定。通過建設工程檢測項目及檢測內容的規范化研究,檢測單位能夠制定一套覆蓋工程開始前、過程中、竣工后的檢測指標體系,它能有效地彌補質量檢測領域監管真空區,明確各監管部門的權利和職責。
結束語
對建設工程質量檢測的規范化是現階段我國建設行業亟待解決的事情之一,它不僅關系到建設行業整體質量水平的提升,同時也關系到社會效益。 促進工程檢測規范化對于完善我國建筑質量管理體系、加強建筑質量監督、保證工程質量和生產安全具有重要的意義。
參考文獻
[1] 閻 平,劉建明,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應用探討[J],施工技術, 2010, 39(5) : 108-110
關鍵詞: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應用
1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應用的重要性
就我國的工程領域而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應用有著非常重要的意義,可以使工程領域變得更為科學與規范,使建筑工程質量得到保障。近年來,我國在建設工程方面存在一些弊端,例如不準確的信息查詢、不便捷的信息統計等,進而使得查詢、統計以及分析工程信息不準確等,這些弊端帶給相關工作人員許多麻煩,也給監督管理工程造成了一些影響[1]。
2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現狀
我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技術的發展是以網絡技術為基礎的。近幾年,我國在工程建筑監督管理上取得了較好的成果,但是在整體水平與信息的監督管理方面和發達國家相比還是存在較大的差距,主要表現在建設組織機構與有關數據庫、借助市場化方式對有關軟件進行開發、制定標準信息化以及整體的規劃等幾個方面。所以,在全面實現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過程中還需要做好多方面的工作。
3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需要解決的問題
3.1工作內容、工作的規范化與程序化問題
能夠借助電腦嵌入式軟件或是不一樣形式的客戶終端,將國家與建設部工程質量驗收規范、有關流程或是強制性的規章制度作為依據,對監督檢查的內容進行引導與確定。
3.2監督檢查過程中使用的標準問題
系統借助電腦嵌入式軟件或不一樣的客戶終端,以查詢計算系統提供具有向導性的監督檢查程序以及現場幫助作為支持,對施工現場的監督人員在進行質量信息的實時采集測評工作進行引導,對不合格的項目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2]。
4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途徑
4.1發揮出當地行業協會的組織、協調作用
應當科學地探究并嚴密地把握好建筑工程市場,要借助市場機制,將市場的資源配置作用不斷地發揮出來,進而使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得到不斷地推進,將行業協會的組織作用充分地發揮出來。行業協會可以定期地開展有關討論會,邀請行業著名的工程建筑企業以及工程理論學家來制定標準的信息化制度,并且在普及信息化知識方面加大資金的投入,培訓工作人員以及技術人員的信息化技術,進而構建起較為優秀的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隊伍。
4.2加強建設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
對于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而言,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是非常重要的一項工作。各級的行政主管部門應對加強信息化建設,不斷地調查探究,建立起專門的組織機構進行科學管理、統籌規劃以及宏觀調控等,進而推進信息化的實施。4.3制定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相關政策與制度第一,加強建設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的法律制度,使得工作的每個環節都有法必依與有法可依,改革傳統的管理制度,使每個部門間在信息化交流水平得到提升。第二,政府要重視對信息化建設人才的培養,政府一定要加以重視。信息化建設的工作較為復雜,企業必須錄用優秀人才,在錄用職員時使用全方位的評測方法。加強對在職人員培訓力度,定期地組織外出交流,使工作人員可以將建設理念靈活地運用于工作之中。
5結語
在現今社會需求之下,政府對于工程質量方面的監督管理要求不斷提高。但是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不是短時間內能夠取得成就的。我們應當將科學發展觀落到實處,不斷增強對建筑工程中信息技術的應用,加大力度開發建設行業的電子商務,充分運用好監督信息化方式,進而使我國的建筑行業取得良好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張艷桂.淺談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信息化建設[J].中國高新技術企業,2015(14):189-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