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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舞弊研究背景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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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舞弊研究背景

第1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關鍵詞: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審計對策

這些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迅猛發展,財務報表舞弊問題也越發嚴重,特別是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舞弊問題,已經引起社會的高度關注。其實不光是我國,世界發達國家的企業也存在財務舞弊問題,在美國,經濟界認為財務舞弊者造成的危害比還嚴重。在我國,財務舞弊案不僅會損害債權人、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同時也會給國民經濟秩序帶來巨大傷害。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加強審計是當務之急。

一、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的手段

毋庸置疑,上市公司財務舞弊會產生巨大的損失。上市公司一般通過以下一些手段實施財務報表舞弊:

(一)資產負債表項目舞弊

這種舞弊又可以劃分為多種類型,一是資產舞弊,包括現金舞弊、應收項目舞弊和虛擬資產掛賬。現金舞弊是最常見的舞弊方式,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恰恰能造成巨大的損失;應收項目舞弊是指上市公司隨意操作公司存貨的數量,將合格產品當作廢棄品予以處理,或者通過西虛假發票來虛增存貨;虛擬資產掛賬是公司繼續將沒有實際價值的資產掛在賬上,以此達到虛增資產和利潤的目的。二是負債舞弊,上市公司在流動負債上動歪腦筋,比如公司采購物品時,物品已入庫,但沒收到購物發票,這時候應該將未付款項計入應付賬款科目,但是一些上市公司故意不計入應付賬款,以此達到財務舞弊目的。

(二)損益表項目舞弊

這種舞弊手段分為兩種方式,一是收入舞弊,即通過虛構銷售活動來達到舞弊目的,具體操作方式是填寫虛假出庫單、虛假發票,虛構銷售對象,讓投資者誤認為自己公司有很好的收益。二是成本費用舞弊,一些上市公司利用成本結轉和計量的復雜性,提前或延遲確認費用,以此達到舞弊目的,比如將本該由下次分攤的材料成本提前到本期核算,這種以領代耗原材料核算的做法可以掩飾上市公司的舞弊目的。

(三)現金流量表舞弊

上市公司在形成會計盈余的過程中,不少會計假設現金流量和會計原則并不會參與其中,因此公司高層難以通過采取改變會計方法的形式來變化現金流量,但公司還是能通過經濟業務和結算過程來對現金流量情況進行人為操控,甚至可以人為增加現金流量凈額,給投資人造成假象。

綜上所述不難發現,上市公司實施財務報表舞弊的方式有很多種,他們為了謀取一己私利,不惜傷害別人的利益,這種行為是必須嚴厲禁止的。要防范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案例,對其加強嚴格的審計刻不容緩。

二、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的審計對策

要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進行審計,要從以下幾點入手:

(一)優化審計程序

首先,準確識別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的跡象。能否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的跡象進行準確的職業判斷,直接關系到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審計的成果。其次,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的重大錯報風險進行準確評估,要借助不同的財務數據以及其他相關數據的內在聯系,科學評價上市公司的財務信息。再次,邀請富有實踐經驗和專業才能的審計專家組成審計小組,促使他們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上市公司的審計程序、時間和范圍,以此防范財務報表出現重大錯報風險。第四,嚴格實施審計過程,特別是要加強風險再評估,適當修整審計計劃,進一步擴大審計測試范圍,得出合理的審計意見。

(二)優化內控制度

人類社會要想獲得可持續發展,離不開行之有效的管理活動。“無規矩,無方圓”,大到國家的社會、經濟、文化生活,小到企業的生產經營、市場營銷,都離不開有效控制,如果沒有制定科學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就好似一個城市沒有護城河,敵軍可以隨意掠奪。有鑒于此,加強內部控制至關重要。上市公司尤其要加強內部控制制度。首先,上市公司要優化自己的治理結構,防止出現“內部人控制”和監事會形同虛設的問題,具體而言,上市公司要充分發揮審計委員會的功能,要強化對注冊會計師反映的會計信息問題的監管力度,還要防范審計師與公司高層的不法勾當行為,防止他們侵蝕公司利益。其次,上市公司還要自我評估自己的內部控制情況,要定期或不定期的評估公司內控體系,及時發現問題,防止財務報表舞弊現象的發生。

(三)完善公司外部治理機制

首先,上市公司要優化信息披露制度,要杜絕不充分、不及時信息披露現象,尤其要杜絕虛假披露行為,要不斷規范信息披露準則和規則體系,尤其是要加強自愿性披露,包括公司背景信息披露,公司面臨的風險及相應措施披露,以及社會責任、人力資源、環境保護信息等。其次,為便于公司會計報告更加直觀地反映社會責任資產、負債以及社會責任權益的分布情況,讓公司各利益相關者更全面系統地獲取對其有用的信息,上市公司應借鑒國際上的先進做法,并結合我國現階段的現實國情,編制獨立的公司社會責任會計報告。

三、結束語

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行為造成的經濟損失不言而喻,雖然我國對這個話題已經有了不少研究,但對其認識依舊處于探索階段,論成果不夠多,也不夠先進,所以無法有效地指導實踐操作。在此背景下,實業界應該加強對上市公司財務報表舞弊的研究,并采取合適的審計對策,形成理論體系,為實踐操作提供參考。只有這樣,才能促進上市公司為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做出應有的積極貢獻。

參考文獻:

[1]張大翠.基于舞弊行為的審計策略與方法研究[D].碩士學位論文.蘇州.蘇州大學,2008:30 -32.

第2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IPO掌握著市場“造富”的閘門,引發中集集團(000039)、吉諾爾(000669)、隆基股份(601012)等企業不惜利用財務造假敲開IPO大門,給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同時給證券市場發展帶來嚴峻的挑戰。近2成~4成的公司IPO后第一年出現業績變臉。證監會于2013年1月開展了IPO“史上最嚴財務核查”,有268家(占比30.49%)由于財務不透明提交撤回了上市申請,且查出“天豐節能”和“秋盛資源”涉嫌嚴重的IPO財務造假,由此暴露我國證券市場外部機構監督的作用尤為重要。IPO財務舞弊是指公司為實現“圈錢”目的而在上市前或者中期發生的舞弊,首次公開募股在舞弊和非舞弊公司中存在顯著差異(劉立國等,2003)。IPO舞弊比一般舞弊影響更為深遠,在“注冊制”推行的形勢下,識別IPO財務舞弊對于發揮股票市場甄別功能具有實踐價值和理論價值。

二、 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

1. 外部監督影響IPO財務舞弊識別。企業上市之前,投資者僅能依賴于招股說明書了解財務信息,這為IPO企業通過操縱盈余以獲得上市資格或者獲得較高的上市溢價提供了機會(Leland & Pyle,1977)。此時,本文假設:

H1:IPO財務舞弊與外部監督效率負相關。

Brauand(2009)選擇1985年~2005年間的3 900家IPO公司作為樣本,發現高聲譽的承銷商可以有效地抑制IPO盈余管理行為。高聲譽的券商更愿意選擇高質量的IPO企業,對其IPO的財務數據進行嚴格的審核和監督。

H1a:IPO財務舞弊與承銷商聲譽正相關。

意見分歧是導致我國上市公司變更審計師的主要動因(陸正飛、童盼,2003)。為了方便暗箱操作,管理者往往選擇將審計師更換成對企業了解較少的新人,尤其是具有政治背景的。楊鶴、徐鵬(2004)發現公司會有通過收買審計師來追求“清潔”審計意見的動機,發生審計師變更后的審計質量難以得到保障。為此:

H1b:IPO財務舞弊與審計師變更正相關。

媒體在資本市場擔任著多種角色。Miller(2006)研究結果顯示,有29%的公司在被SEC處罰之前,媒體已經察覺了公司的違規行為并進行披露;且公司違規侵害程度越大就會有更多的負面報道(Dyck、Volchkova & Zingales,2008)。媒體曝光引發的行政介入能夠有效推動企業糾錯,為此:

H1c:IPO財務舞弊與媒體負面報道正相關。

H1d:低速發展的公司,IPO財務舞弊與媒體負面報告呈顯著正相關。

法治規范是國家對股票市場進行監督的重要手段之一,法律規范越健全,執行監管就越嚴格。白云霞、陳華和黃志忠(2009)研究發現,法制欠發達地區地緣關系與審計質量存在相關關系,外地審計師的審計質量較高,說明了法律保護對于中介機構監管的重要性。當監管更為嚴格的法律規范后,如2012年實施新審計準則,將會有效遏制該年度舞弊的發生。

H1e:IPO財務舞弊與法制監督負相關。

2. IPO市場影響IPO財務舞弊。IPO財務舞弊具有特定的IPO特征,如IPO的市場熱度、IPO當日市場反映均會影響IPO財務舞弊,為此提出第二個假設:

H2:IPO財務舞弊與IPO特征相關。

股市的市場熱度不但是市場收益率整體走勢的反映,同時也可以研判投資者對股票市場的預期前景。市場熱度較高時,大量優質、業績較好的公司選擇上市,簡單進行報表粉飾的IPO舞弊公司未必能在競爭中勝出,而當股票市場較為“清淡”時,IPO舞弊公司卻容易成功發行。

H2a:IPO財務舞弊與市場熱度負相關。

IPO財務舞弊公司上市的首要目的是從股票市場“圈”得更多資金,存在強烈動機在招股說明書中披露虛假財務信息。通過造假,除了可以擴大發行數量,還可以提高IPO定價,從而在超募中獲得更多利益。

H2b:IPO財務舞弊與IPO募資特征(超募和規模)正相關。

Levis(1992)表明那些業績差的企業如果后續沒有潛力,在上市后具有較高的風險,不會獲得高的IPO價格。缺乏實力并通過舞弊實現IPO的公司,顯然難以具有后續再融資的實力。

H2c:IPO財務舞弊與市場反映(市盈率、個股回報率)負相關。

三、 樣本選擇和研究設計

1. 樣本選擇。本文選取自中國股票市場1992年正式營業至2012年發生IPO舞弊且受到證監會處罰的上市公司為樣本。剔除數據不全后獲得65家樣本,同時按照同行業相近資產總額配對了65家未被認定發生過舞弊的公司,共130個樣本公司。

2. 變量與模型。本課題以FRAUD作為被解釋變量,采用Logistic回歸分析,建立如下回歸分析模型,各變量的定義見表1。

四、 實證結果與分析

1. 描述性統計分析。本文采用SPSS13.0進行統計處理,IPO財務舞弊公司和配對公司描述性統計和T檢驗和Wilcoxon符號秩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MUW、EXCEED、EARNINGS、OSR、CHANG-E1、OWNER、VC、GROWTH、DEB-T、OPERATION在兩種檢驗中皆顯著。

組1為舞弊組,組2為非舞弊組。

2. Logistic回歸分析。從表3可以發現,模型中變量預測方向與假設一致,模型擬合優度較高。

(1)外部監督機制。法律規范越健全、高聲譽的承銷商執業越嚴,IPO舞弊機會就越少。審計師的頻繁更換可能是審計師在逃避舞弊責任,同時也導致審計工作不持續,為舞弊創造了機會。若承銷商及審計師均未守住底線,則媒體的監督作用至關重要。MEDIA與舞弊可能性在10%的水平上正相關,GROWTH*MEDIA呈現負相關,即低速發展的公司在媒體負面報道時更傾向于舞弊。媒體通過對監管當局施加輿論壓力,增加監管者“不作為”的聲譽成本,有助于敦促監管者盡快采取監管措施。通過實證分析,我國IPO的外部監督機制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2)IPO市場特征。市場熱度高,大量公司上市,供過于求,監管更為嚴格、投資者選擇眾多,也易比較,IPO財務舞弊難度較大。在西方發達資本市場,為補償投資者未來盈利的不確定性,公司在IPO時往往折價發行股票,由此導致發行時折價較多的股票有著較高的上市首日回報率(Beatty,1989)。因我國政府對發行價格的管制,有關公司質量的信息更多地反映在首日收盤價上。新股發行和上市成為眾多公司的圈錢和套現機會,一直存在著“三高”問題:發行市盈率高、發行價高及超募資金高;而高發行價是實現超募及擴大IPO規模的重要因素。

(3)公司治理。劉立國和杜瑩(2003)認為流通股股東可以通過“用腳投票”對內部人產生一定制約作用。同時,風險投資機構作為大股東,對報表披露起到了監督的作用,減少了IPO財務舞弊機會。但是,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管理層大量持股都將降低管理的獨立性,引發IPO財務舞弊動機;且董事長離職會削弱管理的穩定性和持續性,為IPO舞弊提供機會。實證結果表明,監事會規模與IPO舞弊不相關,說明由于我國監事會還未能真正發揮作用。

(4)財務與公司特征。本文證實營運能力與舞弊可能性在10%的水平上負相關。管理越好的IPO公司越不容易發生舞弊,而其他能力,如發展能力、盈利能力、償債能力與舞弊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系,這可能與財務數據縱后不易發現各種能力的邏輯關系有關。毋庸置疑的是,小公司的規范性總是無法與大公司相媲美,這使得小公司的舞弊機會遠大于大公司。Parsons(1995)也發現舞弊公司比非舞弊公司有更小的公司規模,與本文結論一致。

第3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論文摘要:本文提出了解決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問題要從制度建設、監管執行、公司治理環境改善等多層面綜合治理。分析了證券市場發行制度、再融資制度與退市制度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動機的影響,指出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的利益驅動有其特殊的規律.其動機是為獲得上市資格條件、再融資資格.提高股票發行價格,避免被特別處理或退市等。

關鍵詞:財務報告舞弊;融資制度;上市公司

研究我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問題,不可脫離證券市場特殊的融資制度背景。研究中國證券市場的融資制度,就可發現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具有如下特殊的動機。在我國,證券市場經歷了十的發展,但目前還不盡成熟、不盡規范。近年來不斷發生的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案就是我國證券市場所存在問題的突出反映。財務報告舞弊,是相關當事人在對利弊得失權衡后作出的選擇,是人的趨利行為和特定制度背景下的產物。

一、為獲得上市資格條件

根據我國《證券法》《股票發行與交易管理暫行條例》等相關法律的規定,申請上市的公司在財務上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如發行股票前必須具有持續盈利能力,財務狀況良好。因此,一些業績并不是十分好的企業,為了達到上市資格條件,實現上市融資的目的,必然通過各種舞弊手段進行會計處理.以確保公司連續三年盈利,使之符合上市所需的財務上的要求。還有許多公司在上市前進行了大規模的上市改組,將一些劣質資產剝離出去,上市前三年的業績就有可能并不是公司盈利能力的真實表現,而只是人為操縱的業績。

二、為提高股票發行價格

新股發行公司除了千方百計獲得上市資格達到“圈錢”的目的外.還存在著多“圈錢”的強烈動機。一家公司能夠募集資金的多少是由股票發額度和股票發行價格決定的。在中國,新股發行是稀缺資源.股票發行額度受公司的影響較少.新股發行價格就自然成為公司操縱的對象。在利潤指標為基礎的定價模式下.公司必然會以種舞弊手段虛增利潤,以期達到抬高發行價,使公司籌集到更多資金的目的。

在1996年之前,股票發行價格是根據發行年預測的每股凈收益和發行市盈率計算的。市盈率是由證券主管部門確定的,許多公司就高估利預測,以達到提高發行價格的目的.造成一些司上市當年的實際利潤遠遠低于當初的預測數1996年.中國證監會調整了股票發行價格的計公式:發行價格=發行新股前三年每股凈收益平值×發行市盈率。許多公司又開始對發行前三年會計報表進行操縱。1997年,中國證監會針對多公司操縱發行前會計報表的情況,又將新股發行價格的計算公式調整為:發行價格=每股稅利潤×市盈率。其中每股稅后利潤=發行前一年股稅后利潤~70%+發行當年攤薄后的預測每股后利潤x30%。這種政策的改變,并沒有消除新發行公司操縱利潤的動機,一些公司又開始在年會計報表與當年盈利預測報表上同時操縱1999年中國證監會再次調整股票發行價格的價方法,即按照股票市場上行業相同或相近、規相近、盈利水平相近的10家左右已上市公司股的平均價格來定價,與前面的幾種定價方法相比這次的定價方法比較客觀,但是同樣有公司為取得較高的發行價格,虛報發行前一年的盈利能力。2001年至2005年又重新采用控制市盈率的辦法對發行價格進行控制。由此可見.只要盈利能力還是決定股票發行價格的一個重要因素.上市公司就存在虛報盈利能力的動機。2006年結束了新股固定價格的方式,提出新股詢價制度.是我國股票發行市場化的一大進步。

三、為獲得再融資資格條件

配股或增發新股對于上市公司是十分重要的再融資工具。然而,中國證監會對上市公司配股或增發有嚴格的要求。對上市公司配股資格的認定主要是以凈資產收益率(ROE)為限制條件,并在近年來進行了多次調整:1994年中國證監會了《上市公司配股的通知》,規定上市公司配股的必備條件之一是“最近三年內連續盈利,公司ROE三年平均在10%以上”。1996年中國證監會將原來申請配股的條件修改為“最近三年內ROE每年都在10%以上,屬于能源、原材料、基礎設施類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不低于9%”。1999年中國證監會又對ROE進行新的規定:三年平均ROE不低于10%,每年ROE不得低于6%。2001年,證監會要求擬配股公司最近三個會計年度加權平均凈資產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為了滿足中國證監會有關配股條件的要求.以達到配股資格.上市公司大都需要在會計年度即將結束時測算本年度的凈資產收益率是否達到配股資格線。一些達不到凈資產收益率要求、但有著強烈再融資動機的上市公司就通過操縱利潤來達到目的。在證監會1993年至2007年處罰公告中披露的因財務報告舞弊而被處罰的78家上市公司中,有22家上市公司的46份舞弊年報所披露的凈資產收益率符合當年證監會關于配股的要求(見表1)。

由此可見,由于政府對配股行為的行政干預,倘若上市公司的凈資產收益率低于配股資格線,在配股壓力的驅使下,自然會設法采取各種手段來提高凈資產收益率I2]。另外。由于許多上市公司是經過“包裝”獲得的上市資格.在上市時就先天不足,上市后面臨著盈利能力下降、虧損或公司正常經營資金短缺的困境。這些上市公司都迫切希望通過實現配股和增發新股等再融資方式籌集到更多的資金,以期能夠使公司擺脫困境。

四、避免被特別處理或退市

公司上市后可能受到各種原因引起的處罰其中最嚴厲的處罰是因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惡化而被特別處理、暫停上市乃至終止上市,這意味著公司將喪失一種寶貴的稀缺資源,公司及其管理人員、投資者、債權人和其他利害關系人的利益都將受到損失。這顯然是上市公司及相關利益者所不愿意看到的。于是,出于逃避懲罰,不愿意因連續三年虧損而退市,一些處于盈虧臨界點附近的公司。具有巨大的利益驅動粉飾財務報告,隱瞞虧損,避免被ST或PT處理。

《公司法》第157條規定,上市公司如果“最近三年連續虧損”將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交易。第158條又進一步規定,上市公司若有上述情形,且“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除此之外,滬深證券交易所制定的《股票上市規則》對“上市公司狀況異常期間的特別處理”作了規定.“當上市公司出現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異常,導致投資者對該公司前景難以判斷,可能損害投資者權益的情形”,交易所將對其股票交易實行特別處理。這里的“財務狀況異常”指的是以下兩種情況:①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均為負值;②最近一個會計年度每股凈資產低于股票面值。也就是說,如果上市公司連續兩年出現虧損,或者是由于出現巨額虧損導致每股凈資產低于股票面值的。都被視為財務異常,將受到特別處理。如果一家公司因連續兩年虧損被特別處理后,第三年仍然虧損,交易所將暫停其股票交易,并向中國證監會提交暫停其股票上市的建議。從《公司法》和《股票上市規則》的有關規定可以看出,上市公司一旦出現虧損。有可能受到證券監管部門的三種處理,即特別處理、暫停上市或終止上市。而這些處理將對上市公司及有關的利益關系人產生嚴重的影響。當初,政府有關部門、母公司千辛萬苦爭取到公司發行股票和上市資格這個殼資源,其中的一個主要目的是希望利用股票市場的直接融資功能.以擴大公司的規模、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發展地方經濟而公司一旦因虧損原因而被暫停上市、甚至終止上市。

第4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論文關鍵詞】公司治理 財務舞弊 監督機構

一、造成財務舞弊的原因分析

一個管理上億資產的高層管理人員,可能得到的回報僅僅是企業利潤的萬分之一乃至是千萬分之一,龐大的現實利益的差異促使一部分高管人員道德水平下降,帶來如下問題:

(一)逃避責任

企業高管如果占有企業大部分資產收益,那么他應該是整天非常忙碌的工作,不存在偷懶的情況。但如果分配的利益非常少并且企業內部又缺乏監督的情況下,高管就會可能去逃避責任。

(二)利用權力

企業的高管有可能利用自身的權利,給自己定為高薪,來侵害其他股東的利益。

(三)掩飾失敗投資

企業高管的薪酬是隨著其規模擴大而增加。企業高管可能為了掩飾因為投資于凈現值為負的項目而擴大企業規模達到求增長自身的報酬的目的,企業高管的這種做法就會使企業產生財務舞弊現象。

二、從公司治理角度應對財務舞弊行為

在我國大股東控制力越強其股權集中度越高,大股東要通過其派出的管理層來進行舞弊就非常容易。董事長與總經理的獨立性對企業的財務舞弊行為在1%的顯著性水平產生影響,說明董事長自身兼任總經理的企業更可能產生舞弊行為。總經理任期對財務舞弊的影響總體表現在:總經理任期越長,舞弊發生的機會就越大。由于總經理任職時間越長,擁有更多的企業控制權越多,會有更多的機會來組織財務舞弊。另一方面在我國尚未形成一股強大力量對失職經理進行訴訟,輿論監督沒有對企業治理發揮作用,在此種情況下,總經理也不會由于企業的舞弊行為而被解雇。

從外部治理機制角度來說,產品市場的競爭可以大大減少財務舞弊的發生。法制環境的完善對舞弊行為會產生積極影響。另外中介機構的成熟也能對舞弊行為產生有效的抑制作用,會計事務所與律師事務所發展得越來越好,他們對舞弊行為的職業判斷能力就會越來越強,越來越能洞察到企業的違規行為。將企業治理機制看成一個整體,能系統地研究內外部治理機制對財務舞弊的影響,并結合我國的制度背景,市場中介組織發育程度與法律環境對企業的舞弊行為有一定的影響,產品競爭市場程度也能抵制公司的舞弊行為。

對于內部治理因素,與國外的研究結果相矛盾,我國股權集中度較高的企業更容易發生舞弊行為,這是因為一方面我國上市企業中前幾名的大股東通常為國家股股東,股權集中不但不能產生很強的監督效應,相反加劇了內部人控制紊亂的程度,并且會引起管理者的機會主義行為。而少數大股東聯盟能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財務舞弊發生的機會。

對于股東身份來說,國家股和流通股比例以及舞弊行為正相關,法人股與管理者持股比例對于財務舞弊行為負相關,但在常規水平上并不顯著,也可以推斷出國家股股東與流通股股東不能成為監督公司舞弊行為的重要力量。

三、完善監督機構職能

財務舞弊企業與非財務舞弊企業在董事會治理方面和股權結構方面都是顯著不同的,但把行業控制因素考慮進去以后幾乎沒有什么差異。究其原因有2點:一是從企業治理的外部影響因素來看,我國缺乏活躍的公司控制權爭奪市場,由于我國與西方發達國家普通法國家的法制基礎不一樣,對投資者的保護相對英美等國較差。二是對企業治理的內部因素來說,國有股與法人股比例過大,直接導致外部影響機制與股權結構并沒有對財務舞弊發生顯著的影響作用。我國國有股占絕對優勢,導致我國國有資產剩余索取權缺乏個人爭奪代表,公司中大量的高管人員是由政府任命或者受到行政干預,所以形成了強大的內部小集團控制局面。這此種形勢下,董事會受到大股東或者總經理的擺布,監事會形同虛設,企業內部的監督機制沒辦法起到應有的作用。另外,由于國有上市企業的多種目標,決定了其在企業經營的時候,有可能為了行政的目標而不考慮股東的利益;另外一方面,由于國有上市企業經營的時候存在這種那種的目標,企業高管可能身上可能發生會進行某種個人行為損害股東利益。

如果想要減少財務舞弊事件的發生,要實行政企分開,盡量減少行政干預。企業治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如果想從根本上減少財務舞弊事件的發生,必須加強企業自身治理能力的建設,完善企業治理的結構;二要加強法制建設,例如在民法中增加對財務舞弊公司高管成員民事責任的懲罰條例,目前我國還比較缺乏這方面的法律法規,沒有企業高管因財務舞弊而受到法律的嚴懲。

第5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南方周末》曾這樣評價吳敬璉――“皂雕寒始急,天馬老能行”,作為當代中國的一個符號性人物,吳敬璉的影響已經遠遠超越了經濟學家的職業范圍。他的學識,他的操守,他的社會責任感,匯集成他獨特的人格魅力,感染了一批又一批他周圍的人,而每多一個被他感染的人,中國走向“好的市場經濟”就多一分希望。

“凡豪杰之士,往往反抗時代潮流,終身挫折而不悔,若一味揣摩風氣,隨人毀譽,還有什么學問的獨立。”提起吳敬璉,他最顯著的一個符號就是經濟學家,而這本書,更讓我們看到他的另外一個更深層次的符號,獨立思考的知識分子。而后者,在當今這個浮躁的社會,顯得尤為難能可貴。

儒家的中庸之道經過“”便更加“大放光芒”,明哲保身成為社會的生存法則。愿意講真話、敢講真話的人往往會有兩個極端的結果,而國人向來是從思想到行動都是保守的。

縱觀全書,可以讀到吳敬璉從青年時的激進,到懷疑自己和時代,再到和顧準在苦難中警醒和升華,最后是理性的批判和冷靜的建言。簡而言之,從抬頭看天,到腳踏實地,最后再頭腳同步。這其實是一個人的思想成長全過程,不過很大一部分人卻是殘缺的。

晚年的吳敬璉,睿智而勇敢,“他同‘計劃派’人士“對陣作戰”,與一些學者激烈辯駁――有時候還包括多年的老朋友,在晚年,他與某些激進的網民‘勢不兩立’,在這些過程中,他并沒有感到什么樂趣,甚至還因自己的反對態度而付出了代價。然而,他認為這一切都是必須的。”他像個孤獨的戰士一樣,為了自己的良心而直言不諱。

這本書出來后,也頗有些爭論,柳紅的“辣”文,吳曉波的長篇回應,盡管我也覺得一本傳記中應該不是只有一個人的聲音,但是作為一名讀者來說,對于吳敬璉一類人的風骨氣節還是很值得一讀的。

薦讀理由:CFO制度是信息時代和經濟全球化背景下公司治理和公司管理制度創新的產物。基于計劃經濟的總會計師制度和基于工業時代的財務總監制度,必將被基于信息時代的CFO制度所取代。本書考察了世界500強的行業最大企業和國家最大企業、世界500強的中國企業和美國企業,以及中國的中央企業和上市公司,研究了CFO制度的美國模式、英國模式、德國模式、日本模式、中國模式。全面構建了基于治理結構和管理結構的CFO制度框架,創新性地提出了CFO制度的監管分離模式。

《CFO制度》

作者:杜勝利

中信出版社

2010年1月

薦讀理由:本書基于公司內部治理的視角,以防范財務報告舞弊,提高財務報告質量為落腳點來研究公司治理的效率問題。堅持財務報告舞弊的公司內部治理導向,堅持董事會、監事會并存的二元治理模式,并對治理的重要環節,如內部控制、內部審計及外部審計的聘任等職責在治理主體之間進行了重新配置,提出了對財務報告治理的總體框架;系統研究了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制度、審計委員會制度和監事會制度對財務報告舞弊的治理作用,在治理要素與財務報告舞弊之間建立可檢驗的關系。

《上市公司財務舞弊問題研究:基于公司內部治理的視角》

作者:司茹

第6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關鍵詞]公司治理;會計信息;文獻綜述

[中圖分類號] F233[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673-0461(2008)07-0084-10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公司治理全球趨同研究》(06BJY058) 的階段性成果。

1990年代以來,公司治理成為經濟、法律、管理等諸多領域共同關心的熱點問題。公司治理是會計信息系統的重要環境因素,公司治理的好壞,將會對會計信息質量產生影響,因此,公司治理問題也引起了會計學者的普遍關注。從國外來看,眾多會計學者致力于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之間關系的研究,無論是理論分析還是實證檢驗的成果都相當豐富。近年來,我國學者也開始注意到這一問題,并展開了相關研究。本文擬對國內外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關系的相關文獻進行回顧和評價,以期從中歸納出一些結論和規律,為完善我國公司治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供借鑒,同時也為相關研究提供借鑒。①

一、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系統的影響

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勢必要受其所處環境的影響。一方面,公司治理是會計環境的重要組成,構成了會計信息系統的微觀內環境。會計系統的運行離不開其所處的環境,而會計信息從業務發生、數據收集、信息處理、輸出報表、審計、對外披露這一系列的環節,將涉及到管理層、審計師、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監事會、投資者等多個主體,因而不可避免會受到這些主體的影響。作為企業內部管理機構的會計部門也要受到上述主體的影響和制約。而公司治理的一個核心內容就是股東、董事會、管理層之間權責的劃分與制衡。在不同的公司治理之下,股東、董事會、管理層之間的關系就不同,這一差異,將會對會計信息系統及其輸出的會計信息產生影響。另一方面,會計信息是有關主體進行公司治理的重要依據。所謂公司治理,是公司資財的提供者(包括股東和債權人)保證他們能夠獲取投資回報的方式[1]。處于公司外部的投資者等主體進行公司治理,主要依靠管理層提供的信息,因此,會計系統是公司治理所需的信息的重要來源。正如Whittington(1993)指出,財務報告是公司治理機制有效運行必需的重要因素,沒有良好的財務會計信息,資財提供者就不能有效地監督董事的行為,沒有良好的管理會計信息,董事就不能有效地行使監督和決策職能。[2]在此情況下,為了降低信息不對稱,保護自身的合法利益,投資者等主體會對會計信息的提供和質量保證做出相關的制度安排,以提高管理層提供的信息的可靠性,從而形成相關的治理制度,如獨立審計、審計委員會等。而管理層也會接受這樣的監督約束機制[3]。因此,會計信息是實現公司治理目標的重要工具,而為了實現公司治理目標,有關主體又會加強對會計系統的治理。Sloan(2001)指出,財務會計信息本身是公司治理過程的產物,一系列公司治理機制旨在用以確保管理當局提供的信息沒有過度發生損失。[4]由此可見,公司治理對會計具有深遠影響。

公司治理對會計的影響具體表現在:(1)公司治理將影響會計信息的質量,包括會計信息的可靠性、有用性(價值相關性)、會計信息披露的種類和詳細程度、及時性等。作為一個經濟理性人,管理當局將在減少披露的收益和成本(較低的股票價格、更高的接管威脅)之間進行權衡,從而選擇披露的質量以使其所承受的成本最小化。諸如非執行董事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主席與CEO兩職分離等內部控制機制,加強了對管理當局會計行為的監督,將提高管理當局進行虛假陳述的成本、減少隱藏信息所能獲取的收益,從而提高信息披露的質量 [5]。(2)公司治理將會影響會計系統的其他環境因素,例如,公司治理將會對注冊會計師審計產生影響,而審計是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保障機制,因此,公司治理將通過影響審計質量進而間接影響會計信息質量。(3)從宏觀角度來說,在不同公司治理模式下,會計核算的目標、內容和重點不同,對會計信息質量的要求也不同。正如Sunder(1997)指出,會計因組織和其所服務的契約組合的規模和形式而異。[6]

二、公司治理機制的構成要素與特征

Jensen(1993)將公司治理分為四種控制力量:資本市場(包括權競爭、敵意接管、杠桿收購、股票回購等);法律、政治和管制制度;產品和要素市場;以董事會為首的內部控制制度。前三個是外部治理機制,后一個是內部治理機制。[7]從相關文獻來看,在研究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之間關系時,學者們主要集中于考察以下治理機制:

(一)股權結構

股權結構是指股本總數在股東之間的分布狀態。它可以用股權集中度來加以衡量。股權集中度的具體衡量指標有CR指數、H指數、股權控制度、Z指數等。

股權分散與股權集中各有其成本與效益。在股權分散情況下,中小投資者往往不愿單獨行動對管理者進行監督而承擔高額的成本,即發生“搭便車”行為。“搭便車”現象可能導致對管理者的失控,因為沒有人愿意對管理者進行監督,從而導致嚴重的問題。積極的大股東可以避免這一問題。因為股價上漲帶來的財富使控股股東和中小股東的利益趨于一致,大股東有足夠的動力去收集信息并有效監督管理層,大股東在有些情況下還會直接參與經營管理[8]。Jensen(1993)指出,積極的投資者②對于治理機制的良好運行非常重要,因為他們在公司中擁有較多財務利益,并且具有獨立性,能夠中立無偏地評價公司的管理和政策。[7]Pushner(1995)也認為,大股東具有收回其投資的利益動力,因而有動力監督管理當局,同時他們也有著較大的權力,因而可以成為一個額外控制機制。[9]但是,大股東在降低管理層的問題的同時,也會產生另一方面的問題,因為大股東往往僅代表其自身的利益,而其利益與其他投資者、雇員或管理者的利益可能不協調。在此情況下,大股東可能以犧牲其他投資者的利益為代價,實現自己的私利,即產生大股東剝削小股東的問題[1]。LLSV(1999)指出,在缺乏外部控制機制的威脅或外部股東類型多元化的情況下,控股股東可能以其他股東的利益為代價來追求自身利益。[10]在缺乏對中小投資者法律保護機制的條件下,大股東往往會侵占中小投資者的利益,這在我國較為明顯。因此,大股東的作用是雙方面的。那么,股權集中度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如何呢?這是會計學者應當考慮的問題。

(二)董事會

董事會是作為一種控制工具而內生地出現的[11]。董事會處于公司內部控制系統的頂端,對公司的運行負有最終的責任,其最主要的職責是聘任、解聘CEO,并決定其報酬,提供高水平的建議[7]。董事會在公司治理當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良好公司治理的關鍵,就是有一個運行良好的、以享有聲譽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核心的董事會[12]。就會計而言,董事會是財務報告的監督主體。經理編制的財務報告需要經董事會審核批準后,由董事會提交給股東大會。董事會全體要對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因此,董事會的好壞,對于會計信息質量具有顯著影響。

董事會的質量決定于許多因素,諸如:董事會規模、董事會的結構、董事會主席、CEO的權力與角色、單個董事、被提名董事和非執行董事的優點和稱職程度[12]。此外,董事的專業背景、擔任董事職位的數量、任期等等,都將影響董事會的有效性。

1.董事會的構成,即董事會的獨立性。Fama (1980)、Fama and Jensen (1983)認為,董事會的人員結構是建立董事會以有效監督管理當局行為的重要因素,外部董事在其勞動力市場的聲譽機制會促使其履行好職責。[13][14]Williamson (1984)指出,董事會很容易成為管理當局的工具,從而侵害股東的利益。外部董事的介入,可能會降低這種合謀安排的出現,同時董事會作為進行低成本控制權內部轉換的市場引致機制,其活力可能得到加強。[15]Weisbach(1988)進一步指出,由于外部董事獨立于公司經理,因而具有較強的動力去監督CEO。董事會的有效性是其獨立性的增函數,隨著董事獨立性的提高,其監督CEO的意愿也越強烈。[16]

董事會構成的度量指標主要有:(1)獨立董事(或外部董事)③的人數及其在董事會中所占比重,獨立董事只有達到一定比例才能有效地對內部人進行制約;(2)獨立董事的專業背景,即是否具有財務或會計背景、是否擔任其他公司的CEO,因為具有相關背景有利于獨立董事更好地閱讀財務報告、對公司的戰略提出評價和建議;(3)獨立董事的持股情況,如果外部董事擁有實質性的權益利益,將會激勵外部董事行使職權[7],相應地,在防范虛假會計信息方面的動力也會增強。

2.董事會的規模。Jensen(1993)認為,小規模的董事會能夠發揮監督作用,而大規模的董事會容易為CEO所控制。[7]Yermack(1996)發現,董事會規模會負向影響公司業績,規模小的董事會更有效,因為隨著董事會規模的增加將會發生程序性損失。[17]Eisenberg et al. (1998) 對芬蘭公司的研究也得出類似結論[18]。但是,Chaganti等(1985)認為,規模大的董事會有利于提高其服務的廣泛性,較大的董事會在防止公司失敗方面更有效。[19]

3.董事的專業背景。由于財務報告具有較強的專業性,董事具有會計、財務背景將提高董事會對信息披露的監督效果。

4.董事會主席與CEO的關系(兩職合一)。董事會主席的功能是主持董事會會議并監督CEO的聘任、解聘、評價以及確定CEO報酬的程序,如果CEO同時擔任董事會主席,就不可能在行使這一功能時撇開其自身的利益。因此,兩職分離對確保董事會有效運行很重要[7]。但是,對于兩職分離對公司績效的影響,相關的實證研究結論并不一致。就會計信息而言,一般認為,兩職分離可能更有助于加強對會計行為的監督,減少CEO對信息披露的權限過大,從而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但這需要證據的支持。

5.董事會的行為,通常以董事會開會的頻率為度量。許多人批評說董事沒有足夠的時間管理公司事務。但是,Vafeas(1999)發現,董事會每年的開會次數與公司價值呈負向聯系,因為董事會往往是在出現問題之后才開會。[20]

6.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屬專門負責會計、審計事項的委員會,勤勉而獨立的審計委員會的存在,可以在很大程度上約束管理層的會計行為。除了考慮公司是否設立審計委員會外,研究者往往從獨立性、專業背景、任期等方面對審計委員會加以度量。

(三)管理報酬機制

傳統的管理報酬機制是以會計利潤為基礎的。在現代公司制下,以股票為基礎的激勵計劃日漸普遍。給予經營者一定的股權,可以降低成本,促使其從公司利益出發考慮問題。從原理上說,較之傳統的以會計利潤為基礎的報酬機制,以股票為基礎的報酬機制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經理人員的操控,防止短期行為,但是,以股票為基礎的報酬機制并不能絕對消除人為操縱問題。經理人員可能通過操縱利潤來人為地拉高股票價格或使之維持在一個較高水平,從而提高其自身報酬。因此,有必要檢驗管理當局是否具有盈余操縱以獲取較高報酬的動機。

三、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國外的證據

國外學者就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作了廣泛研究,其中尤以董事會質量對會計信息披露的影響的研究最為豐富。依照對會計信息質量量度的不同,相關的文獻大體可以分為四類:(1)公司治理與盈余管理;(2)公司治理與財務報告舞弊;(3)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及時性以及價值相關性;(4)公司治理與審計質量④。以下依據上述分類對相關文獻進行簡要的回顧和述評。

(一)公司治理與盈余管理(盈余操縱)

公司治理機制及監控行為將影響盈余管理的使用。所謂盈余管理,Schipper(1989)指出,它是“披露管理”,是當事人對財務報告過程的干涉以滿足自己的私利。[21]Healy和Wahlen (1999) 指出,盈余管理發生在管理者運用職業判斷編制財務報告及通過規劃交易以變更財務報告,旨在誤導以公司經濟業績為基礎的利益關系人的決策或者影響以會計報告數字為基礎的契約后果。[22]在市場缺乏有效性的條件下,投資者將不能識別管理層的盈余管理行為,因此,盈余管理對于投資者具有誤導性,因而可以通過盈余管理來考察會計信息質量。許多學者從研究公司治理與盈余管理的關系入手研究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⑤。

1.董事會與盈余管理

董事會是對公司會計行為進行監控的主要主體,獨立董事及其組成為審計委員會,將會對管理當局的盈余管理行為形成約束。眾多學者對董事會及審計委員會對盈余管理的影響進行了研究。

Dechow, Sloan 和Sweeney(1996)對利潤操縱與企業治理結構之間關系進行了研究,結果發現,利潤操縱的企業更可能有管理層控制的董事會成員,CEO更可能同時擔任董事會主席,CEO更可能是企業的締造者,更少地有審計委員會,更少地有其他外部大股東。[23]

Klein(2002) 對1992~1993年692家美國公開交易的公司進行研究,發現:非正常應計項目(abnormal accruals)與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的比例負相關。但是,在那些審計委員會完全獨立(100%是獨立董事)或完全不獨立的公司之間,非常項目并沒有差異。此外,當董事會和/或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的比重由占多數改變為占少數時,非正常應計項目將會提高。因此,盈余管理與獨立的董事會或審計委員會負相關。[24]

Peasnell, Pope and Young(2000)認為,外部董事在保持公開的財務報告的完整性和可信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他們檢驗了英國公司盈余管理與外部董事和審計委員會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管理當局提高非正常應計項目以避免報告損失或盈利減少的可能性與董事會中外部董事的比重負相關。進一步的檢驗表明,這種關系僅存在于公司的所有權與決策控制分離度高的公司中。[25]

Xie et al. (2003) 發現:(1)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組成與公司進行盈余管理的可能性相關。董事會中獨立董事越多,盈余管理的水平就越低。(2)如果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成員具有公司或財務背景(有在其他公司或投資銀行任職的經歷),公司當期操控性應計項目將更低。(3)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開會的頻率將減少當期操控性應計項目的水平。因此,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行為以及其成員的財務背景是約束管理當局進行盈余管理行為的重要因素。[26]

Jenkins (2002)檢驗了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結構與非預計或操控性應計項目之間的關系,發現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中有外部董事,非預期或操控性應計項目的絕對值將較低。[27]

此外,Ching, et al.(2006)發現,董事會規模與當期操控性應計項目正相關,進行增發(Seasoned Equity Offerings)的公司董事會規模越大,其在增發前后進行盈余管理的程度越高。[12]因此,規模大的董事會將提高管理當局運用操控性應計項目的機會主義,這與Jensen(1993) 認為小規模的董事會能夠比大規模的董事會更好地進行監督的觀點相一致。

2.管理報酬與盈余管理

出于管理報酬契約的動機,追求自身效用最大化的經理會通過選擇有利的會計政策、經營決策和投資決策,管理或操縱會計利潤數據以謀取私利。[28]

Healy (1985)認為,CEO為了使其紅利最大化,將會對盈余進行管理。在分紅計劃中通常都設定有可用于轉入紅利基金的最高限額,其一般代表超出目標盈利的一定比例,如果實際盈利低于目標盈利,經理人員就得不到紅利。此外,分紅計劃往往還規定一個上限。如果公司的現有凈利潤低于目標盈利,經理人員會采用大沖涼(taking a bath)的方式,使之更低,以便將來能獲取更高的報酬;如果凈利潤在目標盈利和上限之間,經理有采用高報盈利的會計政策使現行盈利等于上限以獲取最高報酬的動力;如果公司的凈利潤高于上限,經理人員將會采用能減少凈利潤的會計政策,因為高于上限的盈利將使他們永遠喪失獲得這部分紅利的機會,并可能導致目標盈利的節節提高而提高將來達到目標的難度。[29]Holthausen et al. (1995) 進一步研究了經理是否有為了使其分紅現值最大化而操控盈利的動機。結果發現,當分紅達到最大值時,經理將向下操控盈利,這與Healy(1985)的結論一致;但他們沒有發現當操控前盈利低于目標時經理人員將調低盈利的證據。[30]Gaver et al. (1995) 研究了操控性應計項目與分紅計劃的關系。與Healy(1985)不同的是,他們發現當操控性應計項目前的盈利低于邊界時,管理當局將選擇提高盈利的操控性應計項目(income-increasing discretionary accrual)。[31]

隨著股票期權日益廣泛的應用以及其在管理報酬中比重的不斷提高,學者們開始注意股票期權對盈余管理的影響。如Yermack (1997) 發現,CEO在預定的股票期權賦予前將會進行盈余管理以降低投資者的對盈利的預期,從而提高其期權的價值。[32]Nagar et al. (2000) 發現,操控性會計信息的披露與CEO的報酬相關。[33]Aboody and Kasznik(2000) 研究了在股票期權賦予前后CEO是否會對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時機進行管理。他們假設CEO在股票期權賦予前后將通過推遲披露好消息、提前披露壞消息以管理投資者的預期,從而提高其股票期權的價值⑥。在對572家公司 2,039個固定期權授予計劃(fixed schedule for awarding options)進行研究后,發現,采用既定股票期權授予計劃的公司在盈余宣布前有顯著的負的非正常回報,而在盈余宣布日有顯著的正的非正常回報。在盈余宣布前的非正常回報顯著低于盈余宣布日后的非正常回報,盈余宣布日的非正常回報顯著高于盈余宣布日后的非正常回報。較之在盈余宣布后接受期權的CEO,在盈余宣布前接受期權的CEO顯著地更容易壞消息,而不大可能好消息。由此可見,CEO在既定股票期權授予前后有管理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時機的機會主義。[34]

3.股權結構與盈余管理

在股權集中的情況下,由于大股東能夠從其它渠道獲取信息,因而對通用目的財務報告的依賴性較弱,并且,大股東還會利用財務報告來掩蓋其侵占公司利益等不當行為。因此,在股權集中條件下,會計信息質量較低。Ching et al. (2006) 對香港家族控制和非家族控制企業的盈余操縱行為的研究發現,大股東(blockholders)與當期操控性應計項目顯著正相關,有大股東的公司在SEO前后更容易進行盈余管理。[12]

4.人市場與盈余管理

為了保住現有職位、抵制權競爭,經理人員將會有進行盈余管理的動機。DeAngelo(1988)發現,當經理人員受到失去對公司的控制的威脅時,在權競爭中會發生盈余管理。[35]Pourciau(1993)研究了經理人員變動與盈余管理的關系,發現,新任經理將降低變動當年的盈利并增加下一年度的盈利,以表明其業績。[36]

5.投資者保護法律制度與盈余管理

Leuz et al. (2003) 認為,在那些對外部投資者保護程度較弱的國家,盈余管理更為普遍。他們對31個國家的盈余管理 進行比較后發現,這些國家在盈余管理⑦(包括避免虧損和盈余平滑)方面,存在巨大的差異。在控制了經濟發展水平、宏觀經濟的穩定性、產業結構、公司特征、會計制度差異等以后,盈余管理與少數股東權利和法律執行的質量負相關。在那些權益市場發達、股權結構分散、有強有力的投資者權利保護和法律執行的國家,盈余管理較少。因此,對投資者的保護程度會影響財務報告的質量。[37]

(二)公司治理與財務報告舞弊

1.董事會與財務報告舞弊

COSO(1992)發現,舞弊公司中,獨立董事所占比例小于非舞弊公司,其外部董事中灰色董事的比例高于非舞弊公司,外部董事的平均任期短于非舞弊公司,外部董事的股權比例小于非舞弊公司。[38]

Gordon(1993)發現,隨著審計委員會成員的獨立性和任職年限的增長,舞弊性財務報告發生的可能性會逐漸降低。[39]

Beasley (1996)發現,非舞弊公司董事會中外部董事的比重顯著高于財務報告舞弊的公司。但是,審計委員會并不會顯著影響財務報表舞弊的可能性。他們還發現,隨著外部董事在公司的所有權及外部董事的任期提高⑧,外部董事在其他公司擁有的董事身份數量的下降,財務報告舞弊的可能性也下降。并且,董事會規模越大,財務報告舞弊的可能性也提高,這與Jensen (1993) 的觀點一致。[40]1999年3月,COSO了一項由Beasley等人完成的、對1987年至1997年200家涉及財務報告舞弊的美國上市公司的調查報告。結果顯示:(1)這些公司的董事會往往受內部人以及灰色董事控制,這些灰色董事持有公司較多股份,并且很少有擔任其他公司董事的經歷。樣本公司中大約60%的董事是內部人或者灰色董事,所有這些公司中董事和高級職員共擁有公司1/3的股票,而CEO或者董事長個人擁有17%。這些公司的董事有將近40%沒有擔任其他公司外部董事或者灰色董事。(2)大多數財務報告舞弊的公司審計委員會一年只召開一次會議,有些公司(25%)根本沒有審計委員會。大多數審計委員會成員(65%)沒有注冊會計師經歷或沒有擔任過重要的會計或財務職位。[41]Beasley (2000) 從1987~1997年間近300家財務報告舞弊公司中隨機抽取200家,對其中的25家工業技術企業、19家健康保健企業和22家金融服務企業進行研究。發現,每個行業中,舞弊樣本公司的公司治理較之非舞弊公司都較差。[42]

Abbott, Parker and Peters (2002) 發現,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以及審計委員會每年是否開四次以上會議與重編財務報表有顯著的負向關系,審計委員會中缺少財務專家與財務報表重編的發生有顯著正向關系,但只有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和財務專家的缺少與財務報告舞弊有負向(正向)聯系。[43]

2.管理報酬與財務報告舞弊

Johnson and Ryan(2003)檢驗了經理報酬與公司舞弊之間的關系。發現,舞弊公司的經理以權益為基礎的報酬顯著更高,更有財務動力去進行舞弊。在舞弊年份中,舞弊公司的經理通過行使更多的期權而獲取更高的報酬。經理將通過舞弊來彌補經營業績或股票業績的下降。[44]

此外,Bell and Carcello(2000) 選取對77家舞弊公司和305家非舞弊公司,對46個舞弊風險因素運用單變量分析和多變量分析后,提出一個判別財務報告舞弊的Logistic模型,該模型中包含的變量有:薄弱的內部控制環境、快速的公司增長、不充分或不一致的盈利、管理當局過分強調要實現盈利預測、管理當局對審計師撒謊或干脆回避、所有權結構、薄弱的控制環境與管理當局對財務報告的冒進態度之間的相互作用。[45]

(三)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和及時性

學者們還從信息披露的全面性(comprehensiveness)、及時性,以及會計盈余的質量等角度研究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

1.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的全面性及自愿性信息披露

(1)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的全面性

Forker(1992)認為,非執行董事對董事會進行監控,將使董事會更加代表投資者利益,因此,董事會中包括非執行董事將提高公司對財務披露要求的遵循,從而提高披露的全面性和質量。他預計,關于非執行董事比重的信息的披露將對披露質量有正向影響。但結果發現內部監控機制與股票期權披露質量之間僅存在較弱的聯系。對此,他解釋說,原因在于一些公司沒有披露非執行董事信息而導致的計量錯誤缺乏經驗性支持。[5]

陳杰平和Bikki Jaggi(2000)發現,獨立非執行董事在董事會中所占比重與財務披露的全面性存在正向聯系;在家族控制企業下,該聯系較弱。[46]

(2)公司治理與自愿性信息披露

Ruland et al. (1990) 發現內部人持股越高,公司越不可能提供盈利預測。[47]McKinnon and Dalimunthe (1993) 、Mitchell et al. (1995)均發現了所有權越分散,分部信息披露越充分的微弱證據⑨。

El-Gazzar (1998) 認為,大的機構持股將提高自愿性信息披露的水平。[48]但是,Schadewitz and Blevins (1998) 對芬蘭公司中期報告進行研究后發現,機構持股集中度與披露之間呈負向關系。[49]

Ho和Wong(2001)在對香港上市公司研究后發現:審計委員會的存在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程度顯著正相關,董事會中家庭成員的比重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程度負相關。但是,他們沒有發現獨立董事所占比重與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間的關系,首席執行官與董事長兩職合一與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間不存在顯著的關系。[50]

Eng and Mak(2003) 檢驗了新加坡公司所有權結構、董事會組成對自愿性信息披露的影響。他們在控制了負債水平、公司規模、成長機會、行業、分析師追捧數、審計師聲譽、獲利性(ROA, ROE)和股價變動后,發現,管理層持股將提高自愿性披露。大股東(指持有5%以上股權)的所有權與自愿性信息披露沒有關聯。與前人研究不同的是,外部董事將減少自愿性信息披露。他們還發現,公司規模越大,債務水平越低,自愿披露信息越多。[51]債務水平與自愿性披露的負向關系與Jensen(1986)的自由現金流量假說一致,即負債可以控制自由現金流量從而減少了披露的需要。

(3)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的及時性

Bushman 等 (2000) 檢驗了公司治理機制與盈余的及時性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外部董事的比重與及時性之間存在正向關系。[52]

Beekes 等(2004)檢驗了盈余的及時性和穩健性與董事會組成之間的關系。結果表明,董事會中外部董事比重越高的公司越可能及時確認盈利方面的壞消息。但是,外部董事比重相對較高的公司在確認好消息方面并未表現出更加穩健。這表明,就及時確認壞消息而言,董事會的組成是決定英國公司報告盈余質量的一個重要因素。[53]

2.公司治理與盈余信息含量

Warfield等(1995)發現,管理者持股對盈余的解釋力具有正向聯系,對于那些管理者持股高的公司,盈余與股票回報之間的關系顯著地更高;管理者的所有權將反向影響操控性應計項目調整的幅度,管理者持股比例低,操控性應計項目調整就高;但對于管制性公司,管理者的所有權的影響則不重要。[54]

Fan and Wong(2000)對東亞國家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與會計盈余的信息含量進行了研究,發現,控股股東所持的股份越高,投資者越不關注這類公司的會計盈余,即會計盈余的信息含量較低,因為投資者預期控股股東更可能為侵害中小股東的利益或避免外部股東更進一步的監督而進行會計盈余操縱。[55]

Vafeas(2000) 對1990~1994年間307家美國公眾公司研究后發現,對于規模較小的公司,盈余更具有信息含量,但沒有發現董事會中包含的外部董事與盈余的信息含量相關的證據。[56]

3.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評級

Wright(1996)采用兩個指標來度量財務報告質量:分析師的對公司披露實務的評價、SEC的針對公司或其審計師的處罰公告(accounting and auditing enforcement release, AAERs)。他發現,審計委員會中灰色董事的比例越低,分析師對財務報告的評級越高。[57]

Felo,Krishnamurthy和Solieri(2003)檢驗了審計委員會構成(專家性和獨立性)以及審計委員會的規模與財務報告質量(以AIMR對財務報告評價的分值為計量)之間的關系。發現,在控制了公司規模、董事會組成、管理當局對透明度的承諾(commitment to transparency)和機構持股權以后,審計委員會成員中具有會計或財務管理專業技能的人所占比重與財務報告質量具有正向關系,但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與財務報告質量無關。對于審計委員會的規模,在單變量條件下發現審計委員會的規模與財務報告質量具有正向聯系,但在多變量分析下則不存在此種關系。他們還發現,獨立董事與灰色董事與財務報告質量存在正向關系,公司規模也與財務報告質量存在正向關系。[58]

此外,LLSV(1998)發現,股權集中度與披露質量負相關,法國法系國家投資者保護弱,股權集中,會計準則質量差。[59]

(四)公司治理與審計質量

Carcello and Neal(2000)研究了財務困境公司審計委員會構成與收到持續經營問題(going-concern)意見審計報告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困境公司審計委員會中灰色董事比重越高,其審計師越不會簽發持續經營問題意見審計報告。[60]

Beasley and Petroni(2001)發現,保險公司聘請專長于保險業的著名事務所的可能性隨著外部董事的比重的提高而提高。[61]

安然事件發生后,許多人認為,事務所同時向客戶提供非審計業務會損害其獨立性。但是,Larcker and Richardson(2003)認為,如果一家公司有很完善的公司治理,提供非審計服務于管理當局的會計政策選擇之間不會有實質性的關聯。因此,任何由非審計服務導致的問題都應當通過那些公司治理較弱的公司來觀察。他們將2000年度2,295家公司依據公司治理狀況分為四組,然后檢驗非審計服務收費與應計項目之間的關系,發現,就所有樣本而言,幾乎沒有證據表明提供非審計服務與應計項目之間存在關系。但是,只有一組公司(僅占總樣本的20%)非審計收費與應計項目之間存在顯著的正向關系,這部分公司有較小的市值,更低的機構投資者持股,更高的內部人持股,更小的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中獨立董事的比重更低。因此,非審計服務的提供并非決定非審計服務與應計項目選擇之間關系的唯一因素,公司治理的缺陷也是影響這一關系的重要因素。只有在那些事實上由管理當局控制的公司,會計師事務所向客戶提供非審計服務才存在潛在利益沖突問題。[62]

綜上,西方學者對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進行了廣泛研究,盡管這些研究的結論并不完全一致,但大都能夠支持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具有影響,從而為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提供了實證支持。

四、我國關于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質量關聯性的研究

在2000年以前,我國雖有許多學者就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進行了研究,但這些研究大都屬于議論性,缺乏經驗證據。近年來,隨著實證研究在我國的逐漸推廣,會計學者尤其是博士生開始注重從經驗分析的角度研究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之間的關系。這些研究主要分為以下幾方面:

(一)公司治理與盈余管理

2001年,我國引入了獨立董事制度,那么,獨立董事制度是否會在實質上提高會計信息質量?一些學者研究了獨立董事與盈余管理的關系。魏剛(2002)檢驗了獨立董事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響,結果發現,獨立董事對管理層增加盈利的盈余管理活動并沒有起到抑制作用,相反,還有與管理層一起增加利潤的嫌疑,他還發現,獨立董事比重越高,管理層進行減少盈余的盈余管理活動越少。并且沒有發現獨立董事的報酬與盈余管理活動之間存在顯著的關系。[63]婁權(2004)以2000~2002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為對象,檢驗獨立董事與盈余管理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與未設立獨立董事的公司相比,設立獨立董事公司的可操控性應計利潤較低,可操控性應計利潤與獨立董事呈U形關系。[64]成華慧、孫繼彬和呂星群(2004)對2000~2002年間22家公司研究后發現,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存在盈余管理和會計選擇行為的跡象反而越明顯。[65]

此外,張秀梅(2004)以2000-2002年158家扭虧公司作為樣本,研究了扭虧公司盈余管理和公司治理的關系。發現,扭虧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與第一大股東和高管人員的持股比例正相關,與獨立董事和內部人董事在董事會成員中所占的比例正相關,與集團公司控股正相關。[66]

劉斌等(2005)檢驗了公司治理與基于政策誘增和基于巨額沖銷目的的非正常自愿性會計政策變更之間的關系,結果發現,國有股“一股獨大”和來自控股股東的董事比例與非正常自愿性會計政策變更正相關。[67]

(二)公司治理與財務報告舞弊

劉立國、杜瑩(2003)以1994年至 2002年 6月間因財務報告舞弊而被中國證監會處罰的26家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股權結構、董事會特征與財務報告舞弊之間的關系。結果表明,法人股比例、執行董事比例、內部人控制度(內部董事所占比重)、監事會的規模與財務舞弊的可能性正相關,流通股比例則與之負相關。此外,如果公司的第一大股東為國資局,公司更可能發生財務舞弊。董事會規模雖然與財務報告舞弊呈正向相關,但并不顯著;國家股比例、第一大股東所派的董事占董事會人數的比例對財務報告舞弊無顯著影響。[68]

與該研究類似,蔡寧、梁麗珍(2003)以受到中國證監會處罰、公開批評、通報批評的公司為財務舞弊測試樣本,研究上市公司董事會構成、所有權結構與財務報告舞弊的關系,結果發現外部董事比例、控股股東性質與財務報告舞弊沒有顯著關系,股權集中度越高的公司越容易發生財務報告舞弊,公司規模與財務報告舞弊顯著負相關、董事會規模與財務舞弊顯著正相關。[69]

(三)公司治理與盈余信息含量

王躍堂(2003)發現,設立獨立董事公司的會計盈余信息的反應明顯好于未設立獨立董事的匹配公司,但是,設立獨立董事的公司在設立前后盈余信息的反應雖有所提高但不顯著。[70]

(四)公司治理與自愿性信息披露

近年來,我國一些學者開始研究公司治理與自愿性信息披露之間的關系。如李豫湘等(2004)研究了我國上市公司治理機制與自愿性信息披露的關系,結果發現自愿信息披露指數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呈U 型關系,與獨立董事在董事會中的比例、董事長總經理是否兩職合一無顯著相關性。[71]杜淑潔(2005)也發現,獨立董事比例與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程度正相關。[72]

(五)公司治理與審計意見

薛祖云和黃彤(2004)選取2001 、2002 年度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公司作為測試樣本,對我國上市公司董事會、監事會制度特征與會計信息質量之間的關系進行的經驗分析,發現我國的董、監事會制度在監督公司財務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其中,董、監事會會議頻率,持股董、監事的數量和比例,獨立董事數量,監事會規模等與公司會計信息質量呈顯著相關;而董事會規模因素、灰色監事、名譽監事等未對公司會計信息質量的改善產生影響。[73] ⑩

綜上,目前我國關于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之間的研究結論很不一致。其原因可能有:(1)研究設計、樣本選擇與計量上的原因,如沒有控制其它因素;(2)一些研究沒有發現獨立董事制度等與會計信息之間存在顯著關系,并不表明公司治理制度對會計信息沒有作用,只能表明目前這些治理制度尚未發揮作用。

五、結論與建議

本文就國內外關于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影響的相關研究作了回顧與分析,由此可以得到兩點啟示:

(一)完善公司治理,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公司治理是整個公司信息系統的重要環境,因而對于會計信息質量具有深遠的影響。有效的公司治理有助于上市公司會計信息披露行為的改進,從而影響公司的會計信息質量。從國外相關研究來看,多數均支持公司治理對會計信息具有影響。盡管這些結論在我國是否適用還有待檢驗,但也從一個側面表明了完善公司治理對于治理虛假會計信息的意義。因此,應從以下方面入手完善公司治理:

1.建立獨立、專業而勤勉的董事會以及審計委員會。(1)獨立董事制度對于防范虛假財務報告具有重要意義,但是,獨立董事只有真正獨立于公司管理層才能充分發揮其作用,對內部人形成有效的制約,因此,不僅要提高對上市公司董事會中獨立董事所占比重的要求,而且應當提高對獨立董事獨立性的要求,減少灰色董事,規定關聯企業的人員及與公司有其他重要關系的人員不得擔任公司的獨立董事。(2)獨立董事的背景對于其職責的行使也具有影響,因此,應要求獨立董事具備一定的財務、會計、法律知識。(3)大量實證研究表明,審計委員會對于防范虛假財務報告具有積極作用,盡管中國證監會2005年的《關于提高上市公司質量意見》要求上市公司董事會要設立以獨立董事為主的審計委員會、薪酬與考核委員會并充分發揮其作用,但目前監管部門對審計委員會獨立性、專業性的要求不夠,更何況我國獨立董事制度本身就存在一些制度缺陷,從而阻礙了審計委員會在提高會計信息質量方面的作用的發揮。

2.完善股權結構。在對大股東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的情況下,股權過于集中,對會計信息質量具有不利影響。我國上市公司虛假財務報告很大程度上與控股股東有關。因此,應當以股權分置改革為契機,不斷優化股權結構,以約束大股東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不當影響,加強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

3.完善經理報酬制度。管理者持股一定程度上會提高信息披露質量,但如果監管不力,管理者也會為了獲取資本收益而操控利潤。當前,我國正在積極推進股票期權制度。在此過程中,應當盡量避免管理層通過人為操控會計數據來獲得不當激勵。例如,可以規定一些非財務性指標作為行權的前提;采用遞延獎金等多種報酬方式以避免采用單一報酬方;建立不當獲利吐出機制,規定高管人員如有欺詐行為需向公司歸還所有期權利益;等等。

(二)現有研究的不足及未來研究的方向

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的關系是公司治理研究的一個重要方面。我國正處于公司治理和會計準則改革的關鍵時期,有大量的公司治理和會計監管問題需要研究,且我國的公司治理及相關的法律制度、企業會計行為與英美有較大差異,這為研究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的關系提供了豐富的題材。然而,總的看來,目前我國這方面的研究還相當缺乏。并且,從我國既有的研究來看,在理論基礎、研究設計、計量模型等方面尚存在許多不足。具體體現在:

1.缺乏理論基礎,國外學者一般從Jensen and Meckling(1976)、Fama(1980)、Fama and Jensen(1983)、Williamson(1985)、Jensen(1993)等理論入手分析公司治理與信息披露的關系。但是,公司治理與所處國家的政治、法律、文化環境有很大關系,我國的公司治理與西方發達經濟條件下的公司治理有很大差別,西方的一些經濟理論(如理論)可能并不完全適合我國。

2.沒有考慮我國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的特點,直接套用國外的模型進行檢驗。此外,一些研究過于簡單,有時僅通過簡單的描述性統計即武斷地得出結論,而沒有有效控制其它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因素,導致結論缺乏可信性。

3.研究思路單一,往往停留在研究獨立董事比重、股權結構等因素對財務報告舞弊或盈余管理的影響,對獨立董事的專業背景、來源、管理層報酬以及董事會行為等因素考慮較少,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其他量度(如盈余反應系數、及時性、穩健性)考慮也較少。

4.現有研究大都著眼于關聯性,而未涉及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質量之間因果關系的檢驗,因而使其結論的有用性有所降低。

筆者認為,未來我國應加強如下幾方面的研究:(1)我國公司治理機制與會計信息關系的理論分析;(2)公司治理結構對盈余質量、審計質量的影響;(3)我國獨立董事制度對會計信息質量影響的深層次研究(考慮獨立董事的專業背景、行為等因素);(4)股權分置改革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5)股權激勵機制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6)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質量的因果關系檢驗;(7)國際研究(不同國家公司治理模式對會計準則及實務的影響);等等。

[注 釋]

①關于董事會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李明輝曾以《董事會制度與會計信息質量關聯性研究述評》為題發表在《經濟管理(新管理)》2005年第6期69-77頁。考慮到董事會是公司治理機制的重要部分,因此本文也包括了相關內容,但本文所涉及的公司治理機制不僅限于董事會,并且在董事會部分也作了較大修改。②積極投資者是指持有公司較大股份(或債權),并且積極參與公司戰略決策的個人和機構。

③獨立董事與外部董事的差異在于灰色董事(關聯董事)。

④盡管審計質量與會計信息質量是兩個不同的概念,但是作為對財務報表的鑒證制度,獨立審計及其審計質量對于會計信息質量具有直接的影響。

⑤盈余管理的檢驗模型,主要有希利模型(The Healy Model),瓊斯模型(The Jones Model)及其修正模型,行業模型(industrymodel)等,其中使用最多的是Jones Model以及其修正模型。

⑥在固定期權授予計劃下,期權的行權價一般等于授予日的股價。期權的價值等于行權時的股價減去既定的行權價。因此,如果降低授予日的股價從而降低期權的行權價,將提高期權的內涵價值。

⑦他們引入四個國家水平上的盈余管理量度指標:(1)運用應計項目對經營收益進行的平滑(Smoothing reported operating earnings using accruals),等于該國公司水平的經營性收益的標準差(firm-level standard deviation)除以公司水平的經營活動現金的標準差的均值。(2)平滑與會計應計項目和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之間的相關性(Smoothing and the correlation between accounting accruals and operating cash flows)。(3)應計項目的規模(magnitude of accruals),等于該國公司應計項目絕對值的均值,并以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絕對值進行均減(scale)。(4)報告的微利與報告的微虧的比率。將這些國家對每個指標都進行排列,得分高就表明盈余管理的水平高,最后計算四個指標的平均值。

⑧獨立董事任期的長短的影響是雙面的。一方面,隨著任期的提高,外部獨立董事容易被同化,即更可能與管理者發生合謀。另一方面,隨著任期的提高,獨立董事對公司情況更為了解,其監督也可能更為有效。

⑨引自:Eng, L.L., and Y.T. Mak. 2003.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Voluntary Disclosur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22:325-345

⑩該研究僅使用了簡單的T檢驗,而沒有控制其它有關因素,且在我國僅以非標意見作為會計信息質量的指示變量

也值得考慮。

[參考文獻]

[1]Shleifer, A., and R.W. Vishny,1997. A Surve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Journal of Finance 52: 737-783.

[2]Whittington, G. 1993.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Regulation of

Financial Reporting. 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 23

(91A): 311-319.

[3]Jensen, M. C. and W. H. Meckling, 1976. Theory of the Firm:

Managerial Behavior, Agency Costs and Ownership Structur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3 (4): 305-360.

[4]Sloan, R. G., 2001.Financial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a Discussion.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32:335-347.

[5]Forker, J. J., 1992.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Disclosure Quality.

Accounting and Business Research 22 (86): 111-124.

[6]Sunder, S., 1997. Theory of Accounting and Control. South-

Western College Publishing.

[7]Jensen, M. C., 1993.The Modern Industrial Revolution, Exit, and

the Failure of Internal Control System. The Journal of Finance 48:

831-880.

[8]Shleifer, A., and R. W. Vishny, 1986. Large Shareholders and

Corporate Control.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94: 461-488.

[9]Pushner, G. M., 1995. Equity Ownership Structure, Leverage, and

Productivity: Empirical Evidence from Japan. Pacific-Basin

Finance Journal 3:241-255.

[10]La Porta, R., F. Lopez-De-Silanes, A. Shleifer, and R. Vishny,

1999. Corporate Ownership around the World. Journal of Finance

54(2): 471-517.

[11]Williamson, O. E., 1996. Mechanisms of Governance.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Inc.

[12]Ching, K. M. L., M. Firth, and O. M. Rui, 2006. Earnings

Management,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the Market Performance of

Seasoned Equity Offerings in Hong Kong. Journal of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 Economics 2(1): 73-98.

[13]Fama, E. F., 1980. Agency Problems and Theory of the Firm.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88 (2): 288-307.

[14]Fama, E. F., and M. C. Jensen. 1983. Separation of Ownership

and Control. Journal of Law and Economics 26 (2): 301-325.

[15]Williamson, O. E., 1984.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Yale Law

Journal 93:1197-1230.

[16]Hermalin, B., and M. Weisbach, 1998.Endogenously Chosen

Boards of Directors and their Monitoring of the CEO,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88: 96-118.

[17]Yermack, D., 1996. Higher Market Valuation of Companies with a

Small Board of Director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40: 185-211.

[18]Eisenberg, T. S., S. Sundgren, and M. Wells, 1998. Larger Board

Size and Decreasing Firm Value in Small Firms.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48: 35-54.

[19]Chaganti, R. S., and S. S. Mahajan, 1985. Corporate Board Size,

Composition, and Corporate Failures in Retailing Industry. Journal

of Management Studies 22:400-417.

[20]Vafeas, N., 1999. Board Meeting Frequency and Firm

Performance.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53: 113-142.

[21]Schipper, K., mentary: Earnings Management.

Accounting Horizons 3 (4):91-102.

[22]Healy, P. M., and J. M. Wahlen, 1999. A Review of the Earnings

Management Literature and its Implications for Standard Setting.

Accounting Horizons 13 (4):365-383.

[23]Dechow, P. M., R. G. Sloan, and A. P. Sweeney. 1996. Causes

and Consequences of Earnings Manipulations: An analysis of Firms

subject to Enforcement Actions by the SEC. Contemporary

Accounting Research (Spring): 1-36.

[24]Klein, A., 2002. Audit Committee, Board of Director Characteristic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33: 375-400.

[25]Peasnell, K.V., P.F. Pope and S. Young, 2000. Board Monitoring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Do Outside Directors Influence Abnormal

Accruals? Working Paper.省略/abstract=249557.

[26]Xie, Biao, Wallace N. Davidson III, and Peter J Dadalt, 2003.

Earnings Management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Roles of the

Board and the Audit Committee. Journal of Corporate Finance 9

(3): 295-316.

[27]Jenkins, N.T., 2002. Auditor Independence, Audit Committee

Effectiveness and Earnings Management. Working paper,

Washington University.

[28]Watts, R. and J. Zimmerman, 1986. Positive Theory of

Accounting. Prentice-Hall, Inc.

[29]Healy, P., 1985. The Effect of Bonus Schemes on Accounting

Decision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7:261-279.

[30]Holthausen, R. W., D. F. Larcker, and R. G.Sloan, 1995. Annual

Bonus Schemes and the Manipulation of Earning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9:29-74.

[31]Gaver, J. J., K. M. Gaver, and J. R. Austin, 1995. Additional

Evidence on Bonus Plans and Income Management.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 3-28.

[32]Yermack, D., 1997. Good Timing: CEO Stock Option Awards and

Company New Announcements. Journal of Finance 52: 449-476.

[33]Nagar, V., D. Nanda, and P. D. Wysocki, 2000. Compensation

Policy and Discretionary Disclosure. Working Paper, Business.

School, University of Michigan.省略/abstract=224143

[34]Aboody, D., and R. Kasznik, 2000. CEO Stock Option Awards

and the Timing of Corporate Voluntary Disclosure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9:73-100.

[35]DeAngelo, L. E., 1988. Managerial Competition, Information

Cost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The Use of Accounting

Performance Measures in Proxy Contest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0: 3-36.

[36]Pourciau, S., 1993. Earnings Management and Nonroutine

Executive Chang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16: 317-336.

[37]Leuz, C., D. Nanda, and P. D. Wysocki, 2003. Earnings

Management and Investor Protection: an International Comparison.

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69(3): 505-527.

[38]COSO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 1992. Internal control―integrated framework.

[39]Cobb, L.G., 1993. An investigation into the Effect of Selected

Audit Committee Characteristics on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

UNIVERSITY OF SOUTH FLORIDA. ProQuest digital dissertation.

[40]Beasley, M. S., 1996. An Empirical Analysis of the Relation

between the Board of Director Composition and Financial Statement

Fraud. The Accounting Review 71(4): 443-465.

[41]COSO. 1999.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 1987-1997 : An

Analysis of U.S. Public Companies.

[42]Beasley, M. S., J.V. Carcello, and D. R. Hermanson and Paul D.

Lapides, 2000.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 Consideration of

Industry Traits and Corporate Governance Mechanisms. Accounting

Horizons14(4):441-454.

[43]Abbott, L. J., S. Parker, and G. F. Peters, 2002. Audit Committee

Characteristics and Financial Misstatement: A Study of the Efficacy

of Certain Blue Ribbon Committee Recommendations. Working

Paper.省略/abstract=319125 .

[44]Johnson, S. A., H. E. Ryan, and Y. S. Tian, 2003. Executive

Compensation and Corporate Fraud. Working Paper.省略/abstract=395960 .

[45]Bell, T. B., and J. V. Carcello, 2000. A Decision Aid for

Assessing the Likelihood of Fraudulent Financial Reporting.

Auditing, Spring, 19(1):169-184.

[46]Chen, Charles J.P. and Bikki Jaggi, 2000. Association between

Independent Non-executive Directors, Family Control and Financial

Disclosures in Hong Kong.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19:285-310.

[47]Ruland, W., S. Tung, and N. E. George, 1990. Factors Associated

with the Disclosure of Managers Forecasts. The Accounting

Review65 (3):710-721.

[48]El-Gazzar, S.M., 1998. Predisclosure Information and Institutional

Ownership: A Cross-sectional Examination of Market Revaluations

during Earnings Announcement Periods. The Accounting Review73

(1): 119-129.

[49]Schadewitz, H.J., and D. R. Blevins, 1998. Major Determinants of

Interim Disclosures in an Emerging Market. American Business

Review16 (1): 41-55.

[50]Ho, Simon S. S.M., and Ho, Kar K. Shun S. Wong, 2001. A Study

of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orporate Governance Structures and

the Extent of Voluntary Disclosur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Auditing & Taxation 10:139-156.

[51]Eng, L.L., and Y.T. Mak, 2003.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Voluntary Disclosure.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22:

325-345.

[52]Bushman, R., Q. Chen, E. Engel, and A. Smith, 2000. The

Sensitivity of Corporate Governance Systems to the Timeliness of

Accounting Earnings. Working paper, University of Chicago.

[53]Beekes, W., P. Pope, and S. Young, 2004.The Link Between

Earnings Timeliness, Earnings Conservatism and Board Composition :

Evidence from the UK. Corporate Governance 12(1):47-59.

[54]Warfield, T. D., J. J. Wild and K. L. Wild, 1995. Managerial

Ownership, Accounting Choices and Informativeness of Earning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 20:61-91.

[55]Fan, P. H., and T. J. Wong, 2000.Corporate Ownership Structure

and the Informativeness of Accounting Earnings in East Asia.

Working Paper.省略/abstract=243226.

[56]Vafeas, N., 2000. Board Structure and the Informativeness of

Earnings. Journal of Accounting and Public Policy 19:139-160.

[57]Wright, D. W., 1996. Evidence on the Relation between Corporate

Governance Character and the Quality of Financial Reporting.

Working Paper.省略/abstract=10138.

[58]Felo, A. J., S. Krishnamurthy, and S. A. Solieri, 2003.Audit

Committee Characteristics and the Perceived Quality of Financial

Reporting: An Empirical Analysis.省略/abstract=401240.

[59]La Porta, R., F. Lopez-de-Silanes, A. Shleifer, and R.W. Vishny,

1998.Law and Finance.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 106 (6):

1113-1155.

[60]Carcello, J. V. and T. L. Neal, 2000. Audit Committee Composition

and Auditor Reporting. Accounting Review 75(4):453-467.

[61]Beasley, M. S., and K. R. Petroni, 2001. Board Independence and

Audit-Firm Type. Auditing. 20(1):97-114.

[62]Larcker, D. F. & S. A. Richardson, April 2003.Corporate

Governance, Fees for Non-audit Services and Accrual Choices.

Working Paper.省略/abstract=394441.

[63]魏剛.獨立董事、公司經營業績與盈余管理[D].上海財經大

學博士學位論文打印稿,2002.

[64]婁 權.2004.獨立董事是否提高會計盈余的穩健性?[J].財會

通訊(學術版),2004,(9):3-8.

[65]成華慧,孫繼彬,呂星群.公司治理結構影響會計信息質量的

經驗證據[J].合作經濟與科技,2004,(7):34-36.

[66]張秀梅.扭虧公司盈余管理和公司治理關系的實證研究[J].財

會通訊(學術版),2004,(12):74-77.

[67]劉 斌,李珍珍,朱 丹.自愿性會計政策變更與公司治理――

來自深滬兩市1998~2002的經驗證據研究[J].財經科學,

2005,(1):103-109.

[68]劉立國,杜 瑩.公司治理與會計信息質量關系的實證研究[J].

會計研究, 2003,(2):28-36.

[69]蔡 寧,梁麗珍.公司治理與財務報告舞弊關系的經驗分析

[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3.(6):80-84.

[70]王躍堂.獨立董事制度的有效性:基于自愿設立獨立董事行為

的初步評價[J].經濟科學,2003.(2):87-97.

[71]李豫湘,付秀明,彭 聰,李黎明.中國公司治理與自愿信息披

露的實證分析[J].重慶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2004,

(12):142-145.

[72]杜淑潔.獨立董事比例與上市公司自愿披露程度關系的實證分

析[J].內蒙古科技與經濟,2005,(1):58-59.

[73]薛祖云,黃 彤.董事會、監事會制度特征與會計信息質量――

來自中國資本市場的經驗分析[J].財經理論與實踐,2004,

(4):84-89.

Corporate Governance and Accounting Information: A Literature Review

Liu Xiaoxia1,Li Minghui2

(1.Department of Accounting, Hehai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8,China;2.Center for Auditing Studies of China,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93,China)

第7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一、企業舞弊的誘因

國外對舞弊誘因的研究比較早,并且形成了舞弊風險因素理論,最完善的理論是舞弊風險因子學說、最權威的理論是舞弊三角理論,下面就對這兩種理論做簡單的介紹。

在《The Accountant’s Fraud and Commercial Crime》一書中,首次提出了舞弊風險因子的學說,這個理論被認為是最完善的理論,它將舞弊風險因子分為個別風險因子和一般風險因子,一般風險因子是指可以被控制的因素,個別風險因子是指不可以被控制的因素,當兩種因子結合到一起,并且舞弊者認為有利可圖時,舞弊現象就會發生。“舞弊三角”理論是發表在《Fraud:Bring the light to the dark side of business》一書中,它指出,舞弊發生與壓力、機會、借口息息相關,但是并不是三者缺一不可。關于舞弊手段較全面的介紹是1987年Tresdway委員會的研究報告《無比財務報告:美國公司的分析》,文章中顯示,常用的舞弊手段有:對不恰當收入的確認、對資產夸大、少報費用、亂用資產等,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對不恰當收入的確認和對資產的夸大[2]。

二、當今社會舞弊手法的特點

所有財政舞弊都是具有復雜性和隱蔽性的特點,然而在新時代,舞弊的特點又有了具體的體現。第一,參與財政舞弊的人員,往往是一個企業的高層管理人員,他們對企業內部環境熟知,也對審計師的審計過程有一定的了解,這就使得舞弊的手法有了一定的隱蔽性,而且他們會從不同的途徑舞弊,使得舞弊手法更加復雜;第二,舞弊行為十分嚴密,往往專業的審計師很難發現其中的舞弊跡象,甚至舞弊手法系統化,舞弊計劃做的十分嚴謹。有研究表明,超過九成的舞弊行為是在偶然中發現的,這就說明審計策略需要不斷的改革創新才能保證審計職業的生存和發展;第三,舞弊后果嚴重,近年來,舞弊現象數量上增長遠不及金額上的增長,可以毫不夸張的說,舞弊金額呈現指數化的增長[3]。新時代的舞弊現象,不僅不利于企業的發展,而且嚴重的擾亂了經濟秩序,敗壞了社會風氣,所以審計策略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

三、改進審計策略與方法的建議和意見

首先,需要建立企業內部的審計機構,實行科學化的管理,根據企業的生存環境以及發展背景,設定出一套合理的審計制度,為企業的健康發展奠定好基礎。要求審計師在取得審計證據之前,審不能完全信任管理層人員,也不能毫無根據的認為管理層人員有舞弊現象,要絕對保持自己的職業懷疑精神;其次,國家需要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促進并監督審計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我國的審計事業還在發展的道路上,還沒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來規范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而國外審計工作相對較完善,所以要借鑒國外的經驗教訓,進一步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再次,要建立科學的評價體系,對審計師的工作,做出正確合理的評價[4]。只有審計師的工作得到了合理的評價,才能更加促進審計師完善和創新審計策略;最后,對審計的管理層人員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要求他們端正態度,自覺配合審計師的工作,以營造一個良好的審計環境,如果在審計過程中,出現了認為設置的障礙,有關部門需要嚴厲的處理。當然這些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審計師本身,只有審計師本事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達到了要求,才能最大程度上發現舞弊現象,才能對審計策略進行完善和創新,才能將審計工作做到更好[5]。

第8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關鍵詞】財務管理,內部治理結構,財務報告舞弊

2001年美國曝光了令世人震驚的安然公司、世界通信、施樂等一系列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事件,引發了資本市場空前的信任危機。與此同時,中國上市公司財務報告舞弊事件也接連不斷,從早期的原野股份,到瓊民源,銀廣夏、鄭百文、藍田股份、科龍電器、安信信托、閩越花雕、嘉瑞新材等一系列財務報告舞弊事件,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財務報告舞弊同益泛濫,已經成為全球化問題,嚴重影響了證券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正是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使得研究我國大型上市集團企業的內部治理結構和財務報告舞弊現象,并分析二者的內在聯系,從而找出治理財務報告舞弊的對策,成為當前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

1、合理分散股權,優化股權結構,增強股東對財務報告信息監督的積極性

在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中股權結構的現狀是,國家股股權一股獨大和股權高度集中,這種股權結構容易造成內部人控制現象,容易造成管理層道德風險,為財務報告舞弊提供機會。因此必須解決國有股權過于集中的問題,發揮多元持股制的優越性。根據我國上市公司的股權結構現狀,建議采取如下措施解決:

a.上市公司通過合法交易使國有股所占比例降低,這將改變國有股“一股獨大”、侵犯中小股東利益的現象

減持后,國家不再是唯一的大股東,幾個相互制衡的大股東之問會相互約束,結果足誰也不能輕易從上市公司獲取非法利益。所以,通過國有股減持,引入機構投資者和民間資本,可解決所有者缺位現象,從而增強所有者監督的積極性,有利于財務報告信息質量的提高。

b.管理層收購(MBO)是優化股權結構的一種值得探討的方法

上市公司現有管理層通過收購國家股,使上市公司變成投資主體多元化的公司制企業,從而有助于產生制度化建設的動力,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避免制度和實際操作“兩張皮”的現象。MBO引入有管理才能、以企業價值最大化為目標的經營者為新的大股東,使企業管理者具有股東和管理者雙重身份,使公司治理結構中管理者與所有者的委托關系發生改變,有利于降低成本。

2、改進監事會的運行機制,加強其對財務報告信息的監督

監事會是公司內部的專職監督機構,是出資者履行監督權的主體。監事會對股東大會負責,以出資者代表的身份行使監督權力。為了完成其監督職能,監事會成員必須列席董事會會議,以便了解決策情況,并對業務活動進行全面監督。監事會向股東大會報告監督情況,為股東大會行使重大決策權提供必要的信息。針對我國監事會目前的情況,要充分發揮上述監督作用建議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改進:

a.增強監事會的獨立性,增加外部監事的數量

要有效發揮監事會的監督作用,首先要保證其具有足夠的獨立性。這就要求監事會成員應以不在上市公司內部擔任其他職務的外部監事為主,同時監事會成員的任免、收入、福利以及監督費用應由股東大會來決定。對于監事會中內部職工代表的相關待遇及職位變動的管理應當單獨進行,并在管理層與監事會協商后才能做出決定,以保證職工監事的獨立性。

b.增強監事會的專業性,提高其勝任能力

在監事會成員的素質要求上應強調專業化,應當盡量選擇具有經營、財務和法律等知識的專業人士。在對董事及經理人員的監督過程中,監事必須具有足夠的專業素質才能夠及時準確的發現董事及經理人員在管理過程中的失誤和舞弊行為。建議試行監事職格制度,擬擔任監事的人選除具備一定的專業背景外,還要經過相應的培訓考試取得職業資格后才能聘任,以便使其具備履行職務的相應職業勝任能力。

c.完善監事會的運作程序規定

監事會行使監督職能除了依靠專業知識外,還要有一套嚴格的監督程序。相關法律和公司章程在這方面要給予更多的保障。如可以規定經過董事會審議通過的重大決議應由監事會進行復議:凡直接關系到職工利益的兼并、重組事項須經過有職工參加的監事會的同意。這些程序都有助于避免監事會的監督因過于空泛而流于形式。

3、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防范財務報告舞弊

建立科學的激勵機制,是責、權、利相結合的必然產物。通過前面對我國上市公司管理層報酬現狀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與上市公司高管報酬的安排呈現出激勵不足等不合理現狀。針對這一現狀,改革的合理途徑是引入合理的報酬激勵制度。因此,合理地設計高管人員的報酬系統是關系到企業能否在市場中具有競爭力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高管的報酬往往根據利潤等財務指標來考核確定,為了取得高報酬,高管便有動機對財務報表進行包裝,以提高自己的業績。對此,應改變目前高管報酬以固定工資和獎金為主的現狀,適當采用高管股票期權等激勵方式,并將激勵對象范圍擴大到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上市公司操縱財務報告的動機。

股票期權激勵機制方式可以使經營者的報酬與股票的長期價值相關聯,充分反映出經營者的真實業績,激勵作用很強,并且,可以將經營者的個人利益與投資者的長遠利益結合起來,避免了傳統報酬制度下經營者的短期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公司管理當局操縱利潤的動機。這種激勵制度,對于提高公司經營者的經營積極性,以及提高經營者與股東目標函數的一致性,防范經營者機會主義行為,能夠發揮重要作用。、

“股票期權計劃"是一種長期、開放、靈活、極富激勵效應的制度安排。它在解決人激勵問題上,為我國上市公司提供了很好的借鑒。我國上市公司如果推廣實施“股票期權計劃”,將對公司的發展有著深遠的影響。

而且我國股票市場起步較晚,近年雖在市場化、規模化等方面有明顯進展,但離成熟和充分有效的境界還有相當的距離。在二級市場上,機構投資者所占比例偏低,投機氣氛明顯濃于投資氣氛,股價高低與公司盈利相關度程度低,莊家操縱行為普遍。我國股票市場與西方成熟股市相比,還遠遠不夠成熟與完善。這樣的市場情況下,股價難以代表經營業績,另一方面,股票期權的推行還可能誘致新的操縱股市行為。因此,要使股票期權制度真正發揮激勵作用還要從市場監管、信息披露等各方面提高我國證券市場的有效性。加強資本市場上信息披露的監管力度,促進公開、透明的信息披露,以提高市場的有效性,使得股票價格能夠成為公司業績的合理指示器,為股票期權等權益性激勵工具的有效運用提供充分的前提。

參考文獻

[1]李維安. 公司治理學[M]. 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

第9篇:財務舞弊研究背景范文

【關鍵詞】南紡股份 財務舞弊 風險導向審計

一、背景

(一)公司基本情況

南京紡織品進出口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南紡股份”,是由原南京市紡織品進出口公司于1994年5月由南京市經濟體制改革委員會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7,766. 28萬元,主要從事紡織品、服裝、機電等產品的進出口貿易。南紡股份設有21個業務部門和9個職能部門,擁有27家控股子公司和12家參股公司,子公司涉及紡織品和服裝、醫藥和機電產品生產和貿易、展會以及房地產開發等多個領域。

(二)中國證監會認定公司存在的違法事實

根據證監會《處罰決定書》顯示,南紡股份為了能滿足繼續上市的條件,公司自2006年起連續虛構利潤,2006年~2010年分別虛構利潤為3109萬元、4223萬元、1.52億元、6053萬元以及5864.12萬元,虛構利潤占其披露利潤的百分比從130%到5500%不等。扣除造假虛構的利潤,南紡股份2006~2010年的實際還原利潤分別為-668.65萬元、-1430.59萬元、-13620.47萬元、-4470.40萬元和-5969.01萬元――公司事實上已連虧5年。

二、造假手段

(一)總述

南紡股份在2006年至2010年期間,公司營業收入大幅下降,身為國資企業的高管,為了完成業績考核指標,守住現有的職位,在無法通過有效的戰略布局和管理方法提升公司業績的情況下,通過粉飾報表以此來吸引外部投資者的目光、達到原始投資者的預期,則變成了看似“高效、低成本”的方法。南紡股份通過多種手段進行財務造假,其核心的目的就是為了提高企業利潤,以掩蓋其經營狀況不斷滑坡的事實,亦或是掩蓋其通過出售優良國有資產,股份倒賣等方式,進行利益輸送,掏空上市公司,導致國有資產流失,損害股東利益的行為。

(二)造假手段剖析

虛增合同收入。依據2011年南紡股份董事會對公司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的原因及影響的討論結果的陳述,公司依靠單純的虛構銷售合同,銷售發票單據,通過增加企業的應收賬款的方式,虛增公司企業凈利潤。截至2010年12月31日南紡股份多計營業收入增加未分配利潤金額合計14,912.32萬元,因追溯調整營業收入同時沖減應收賬款合計14,912.32萬元。此追溯調整事項將減少2010年營業收入2,489.13萬元,減少2010年年初未分配利潤12,423.19萬元。

三、利用風險導向審計識別財務舞弊

(一)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環境

南紡股份是一家國資企業,主要從事紡織品、服裝、機電、化工等產品的進出口貿易,在2006年至2010年期間,受到人民幣匯率的不斷攀升,出口退稅率下調,貸款利率上浮等諸多不利的因素,外貿行業的盈利壓力持續增大,2008年,爆發的美國金融危機,全球經濟放緩,國內經濟減速,貿易環境嚴重惡化,加上生產資料、勞動力價格上漲,我國進出口貿易企業面臨著前所未有的挑戰,企業利潤嚴重壓縮。南紡股份作為專業的進出口貿易公司,面臨著升級、轉型的壓力,企業進行了三方面的戰略部署,首先,優化傳統進出口貿易產品結構、優化客戶資源、開拓新市場,提升自主品牌的知名度;其次,整合現有資源,擴大內銷;最后,強化事業管理和整合,提升企業投資項目的管理水平,提高項目回報率。雖然無法從年報中得出南紡股份的財務業績考核的指標,作為國資企業,高管必然承擔著經營目標和業績考核的重任。

(二)針對銷售和收款循環的審計

南紡股份銷售和收款循環的審計過程中主要存在著虛構收入,導致應收賬款虛高的風險,針對這一風險,可以利用對銷售收入和應收賬款真實性的細節測試對這兩個科目進行審核。注冊會計師可以從主營業務收入明細賬中抽取一定數量的分錄,追查是否有發運憑證,甚至追查到存貨的有序盤存記錄,對于公司管理層有意造假的舞弊行為,公司會對內部單據進行系統性造假,審計人員還可以通過外部單據,如外部運輸單位出具的運輸單據,客戶簽訂的訂貨單據等,查出企業造假的蛛絲馬跡。

通過虛構客戶,偽造營業收入,常常有大額的應收賬款堆積在賬面上,審計人員應當復核應收賬款的發生額和營業收入是否合理,計算應收賬款的周轉率,檢查應收賬款的賬齡。應收賬款的函證是必要性的審計程序,向債務人發出積極式的函證,對于回函金額與賬面不一致的狀況進行深入的調查,從而識別企業財務造假虛增應收賬款的舞弊行為。再者,企業可以通過應收賬款的期后回款來確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對于長時間掛賬的應收賬款,調查其長期掛賬的原因,從而發現企業舞弊行為。

四、結論

南紡股份高管串通舞弊的行為給國家和投資者帶來了經濟損失,其有意的財務造假行為也給審計人員識別財務報表存在重大錯報設置了較大障礙,同時會計事務所連續五年為南紡股份提供審計服務,而且作為會計事務所較大的客戶,對會所的獨立性造成不利影響。如果會計事務所從風險審計的視角,

隨著企業的發展,應進一步提高審計人員的素質,利用現代的審計方法以適應適應企業的規模的變化。利用風險導向審計,可以有效的提高審計效率,降低審計成本,為發表合理的審計意見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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