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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間;組織;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啟示
中圖分類號:K103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5194(2012)02-0123-04
一、民間組織的概念與分類
國際上關于民間組織概念的界定是一個尚未完全解決的復雜的問題。由于歷史背景和語言習慣不同,這類組織在國際上有著多種稱謂,如“民間組織”、“非政府組織”、“非營利組織”、“公民社會組織”、“志愿組織”、“慈善組織”、“免稅組織”、“草根組織”等等。雖然這些組織在稱謂上存在差異,但美國約翰·霍普金斯大學萊斯特·薩拉蒙教授通過研究,認為它們都具有以下五個被廣泛接受與認可的特征,即:組織性、非政府性(指不是政府或其附屬機構)、非營利性、自治性和志愿性。在國內,民間組織概念的演變總體上經歷了“人民團體——社會團體——民間組織——社會組織”的過程。雖然不同時期稱謂不同,但所指的都是介于政府與企業之間向社會提供專門領域公共服務的法人實體,是具有非營利性、非政府性和社會性三大屬性組織的總稱。國內學術界的研究者們從法律、資金來源、運作模式、組織的特征等方面對民間組織進行了多重定義,但從組織特征方面闡述的定義更具有包容性,便于國際間的研究與交流。因此,在對民間組織進行定義時基本以這種方式為主。基于這種定義方式和本文研究的需要,筆者認為可將民間組織分為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和基金會三種類型,它們均具有組織性、非營利性、志愿性、自治性以及非政府性的特征。
二、國外民間組織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
國外民間組織依照功能不同,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發揮的作用也各有差異,有的負責保護,有的負責評估,有的負責規劃,有的負責學術研究,等等。具體來說,它們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表現為:
1 催生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
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過程中,國外民間組織往往以呼吁、提議、請愿、游說甚至直接參與等多種方式催生相關法律法規的出臺。如在美國,1961年《國家公園系統組織法》是在約翰·繆爾和其所在的環保組織塞拉俱樂部的推動下產生的。這部法律的頒布直接推動了國家公園司的設立,從而為國家公園、史跡、戰場遺址、自然景觀和國家保留區的保護奠定了組織基礎。它的誕生對美國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產生了積極影響,不但擴大了傳統意義上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范圍,而且這些遺產的周邊景觀也得到了整體保護。1935年頒布的《歷史遺址與古跡法》是在市民組織——美國歷史建筑調查組織和平民保護組織的推動下通過的。該法明文規定:美國各聯邦機構在制定規劃與政策時,必須將古跡等人文景觀列入文化遺產保護范疇…。這是美國歷史上第一部有關文物古跡保護方面的法律條文。二戰后,隨著美國經濟的高速發展,許多重要的歷史文化遺產面臨著災難性的破壞。為此,美國政府有關部門于1963年與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全國范圍的文化遺產保護團體——全國史跡理事會(后更名為“全國史跡信托組織”)聯合頒布了《美國古跡保護之準則與綱要》,呼吁聯邦政府盡快成立專門機構,負責史跡登記與保護業務,同時建議利用減免稅方式鼓勵民間組織的古跡保護工作。在此基礎上,國會于1966年10月15日通過了《國家古跡保護法》。又如:法國的民間組織積極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相關法律的制定和行政管理工作,他們主要通過在自辦的刊物上討論國家制定有關遺產的主要政策、向議員反映意見或提出建議、組織民間活動發表看法、在相關政權機構中占有席位等方式對國家有關立法施加影響,在法國遺產法律的制定和發展方面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動作用。
2 提高民眾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
為使歷史文化遺產能得到廣泛的關心和重視,使有關知識迅速傳播,國外民間組織在提高民眾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方面的工作亦不遺余力且成效顯著。具體來講,國外民間組織主要通過以下幾種途徑提高民眾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第一,出版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書籍和刊物。如法國的一些民間組織出版一些科技或普及讀物,傳播遺產及其修復方面的知識。英國的民間組織則致力于出版相關書籍,為古建所有者及從業人員提供理論指導。這些期刊一般都具有內容豐富、形式多樣、普及性強的特點,有利于民眾的閱讀與認知。第二,組織并接受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贊助。法國政府鼓勵和支持一些善于經營的公司為保護遺產提供贊助。現在,越來越多的公司愿意為保護遺產出力,贊助的種類和方式也趨于多樣化。英國的民間組織作為非政府法人組織,社會捐贈是其經濟收入的重要來源,各民間組織一般都設有專門接受捐贈的機構。第三,強化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方面的教育。在意大利,文物修復已經形成一個規模龐大的文化產業,與之相關的教育體制與培訓體系也相當完善。除了政府設立的專門的文物修復學院和教育培訓基地外,一些大學也開始設立歷史藝術、考古、建筑、修復等科系與專業,如維泰爾堡大學設立的文化遺產保護系。在法國,很多民間組織致力于在校園開辟遺產園地,在課堂上、遺產陳列室和古建筑中開展活動,通過教育手段在年輕人中樹立保護遺產的意識。民間組織還將業內的行家組織起來,為參加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活動的年輕人開設相關的理論課和實踐課,以培養更多的人才。此外,它們還開辦保護、修復古跡的專業學校,并為這些學校的學生提供實習場所和實習指導等等。在英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民間組織還設立了獎學金,專門培訓相關技術人員和從事古建維修的工匠藝人。同時舉辦針對房產所有人的短期培訓,通過遺產教育,使他們了解古建使用、保護與修繕方法。此外,它們還針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情況實施學術調研。第四,組織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實踐活動。如在法國,民間組織積極開展了“義務者工地”活動。這項活動的目的是維護及修復古跡和文物。活動點涉及城堡、堡壘、塔樓、騎士官邸、教堂、農舍、農場、磨坊、工廠、花園等。這些工地為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有濃厚興趣的年輕人開放,他們可以在工地上自愿工作。法國民間組織也不定期地舉行針對物業主、國家權力機構、決策者、使用者的活動,如遺產日、比賽、講座、展覽和探險等。國外民間組織在提高民眾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方面所做的細致且多樣工作無疑會使得歷史文化遺產能得到更為廣泛的關心和重視,使民眾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極大地得到強化。
3 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決策過程,發揮專業咨詢作用。
歷史文化遺產是每個民族深入脊髓的文化積淀,具有鮮明的民眾色彩以及流動性和變異性。各種民間組織參與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時,通過耳濡目染對當地歷史文化遺產的認識理解更為深刻,具有置身于當地文化生態環境之中的地緣優勢,而且其本身也是構成當地歷史文化遺產生存傳衍的文化生態的組成部分,更容易獲得當地民間藝人和民眾的配合與協助。因此,國外民間組織往往直接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決策過程,成為政府的專業咨詢機構。如:意大利法律規定,凡涉及已經列入保護范圍的歷史建筑、歷史街區的拆遷、重建、修繕等事宜,均須征得有關民間組織的同意。這些民間組織定期舉行聯席會議,討論施工許可證的發放問題,同時寫出意見書并呈報申請者所在地方政府及文化遺產部,為有關部門提供參考。又如:法國很多民間組織被稱為“遺產發現者”。他們通過收集有關資料,為遺產申請保護,尤其是在鑒定和保護被忽視文物(如磨坊、爐灶、掛鐘、日晷儀、井等)方面作用明顯。由于民間組織深諳當地情況,熟悉這些文物的傳統使用技法,因此更有資格選定、鑒定和管理這些文物。而且,法國的民間組織越來越多地承擔了歷史文化遺產信息資源中心的職責,為保護遺產活動提供咨詢,傳播在遺產保護方面的先進經驗。再如:在英國,致力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民間組織所招募的會員一般都是致力于此項工作的專業人士和熱心人,其中包括不少老宅的所有者。這些民間組織主要通過為政府提供遺產登記、遺產環境變更、遺址維護以及文物、古代建筑的購入等方面的技術咨詢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實施必要的監督與嚴格的指導。
4 將市場機制引入文化遺產保護事業,使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獲得良性發展。
國外民間組織參與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又一途徑是通過將市場機制引入其中,使這一工作獲得充足資金,為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良性發展提供保障。如:意大利民間組織努力將市場機制引入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事業,通過旅游開發,對歷史文化遺產實施保護性經營,使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事業獲得良性發展。文物旅游已經成為意大利旅游與文化產業的最佳賣點,也是意大利國民收入的重要來源。在意大利,不但有相當數量的私人小企業從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展示、修復與經營,一些著名的大科技公司也常投入巨資,進行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手段及新材料的研發。此外,私人、企業及財團在文化遺產修復與保護過程中也都有不同程度的資金投入。一些企業還常以贊助或成立基金會的方式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給予積極支持,而國家則通過減免稅方式,在經濟上給予這些企業一定的鼓勵,使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在資金的籌集上呈現出多元化、充足且良性循環的發展態勢。又如:英國民間組織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一個亮點是讓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市場,通過科學的市場運作滿足國家保護遺產的需要,最為常見的就是將歷史文化遺產產業化,通過旅游觀光贏得效益。有關資料顯示,僅1996-1997年,英國國民信托和英格蘭遺產這兩個民間組織就利用自己手中的歷史建筑與遺址,接待了來自世界各地的參觀者各1000萬人次,利用自己手中的博物館及畫廊接待世界各地游客各1億人次,規模之大可見一斑。此外,法國的民間組織也特別重視發揮歷史文化遺產的作用。通過對遺產進行鑒定和修復,使遺產恢復生機,發揮作用,并且產生經濟效益,能重新使用并向公眾開放。為使更多的民眾認識遺產,更好地發揮遺產的作用,法國的民間組織還經常圍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這一主題組織一些宣傳、游覽或展覽等活動,甚至安排演出、音樂會和戲劇表演等活動推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歷史文化遺產的產業化也已成為國外民間組織關注的重要方面,它們在這一領域已經做出了積極且有益的探索與嘗試。
5 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具體業務。
設立專門機構負責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業務是國外民間組織參與這一工作的更為直接的方式之一。如:在法國,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工作絕大多數都是通過委托民間社團組織托管的方式實現的。成立于1983年的“古跡信托”是法國最大的古跡托管組織,在過去的20余年中,這一組織不但較好地完成了對各類古跡的托管,而且“適度”地對歷史文化遺產的開發利用也使法國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良性循環狀態。在這個過程中,科學的保護理念也更加深入人心。從1995年起,中央政府又將共計100處古跡的托管工作交給了“古跡信托”組織,并規定除了硬件維修費用仍由國家支付外,其他方面的管理與營運全權交由這一組織負責,國家不再進行財務干涉。據稱,法國目前共有大小不等、功能不一的民間社團組織18000個。如古跡信托、青少年與文化遺產古跡國際協會、法國傳統宅院促進會、歷史建筑促進會、法國國立古跡建筑博物館、古跡基金會、文化遺產專門性博物館等等,它們都不同程度地承擔著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具體工作。又如:為加強歷史文化遺產資源的信息共享,意大利中央政府特別設立了目錄及檔案材料中央學會、意大利圖書館統一目錄及圖書目錄學情報中央學會、圖書修補中央學會等。這些學會擁有獨立的行政自和經營權。它們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同所屬機關進行業務聯系,必要時協調共同的科研計劃、編目計劃和保管計劃,并與意大利及世界各國研究機構建立廣泛的業務聯系。國外民間組織對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具體運營使其能夠更為細致有效地參與到這項工作中來,充分發揮民間組織對于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作用。
三、國外民間組織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的作用對我國的啟示
不僅僅是在意大利,其它地方有可能也會發現古老及杰出的建筑,但就全世界來看意大利的情況是獨特的,它的獨特就在于眾多的歷史遺跡在人口密度大的大城市,歷史遺產的改造不僅只對建筑,也應包括整個周圍環境,且也不應限于材料方面。從這點上說不能只討論“一個實例”,因為它不能完全了解這個國家的情況。過去人們曾試圖對整個城市進行調研,以便針對著名的建筑遺產進行本質的研究,這個調研結果也有助于對一些突出的實例進行分析。下面我們要介紹的是意大利兩個有特點的實例威尼斯和卡塔尼亞。第一個為中國讀者所熟知,而第二個大家有可能感到陌生。
威尼斯是世界上非常獨特的一個城市,由一片島嶼組成,無論是對本國還是對國際而言,威尼斯都是一個重要的城市,它是連接東西方的紐帶。修復威尼斯僅是一個夢想,因為不可能重新修復一個已經失去的社會。唯一現實的解決辦法是保護原有的建筑及材料構件。正因為如此,空談城市的修復是無用的。威尼斯管理部門制定了一套系統,所有項目均由總體城鎮規劃調控(Piano Reg01atore Generale是意大利負責在市區內評估城市資產和調控住房運作的機構),目的是重新定義威尼斯和它的板塊,也就是重新定義瀉湖的沉降結構、明確不同專業化及基準的城市功能。由于必須弄清威尼斯與淺水湖及地域的關系使項目變得更加復雜。運輸系統是優先考慮的,因為威尼斯每天都要接待超過5萬人的游客,由此帶來的后果是城市隨時都存在著交通系統崩潰的危險。
第二個介紹的是卡塔尼亞,它是西西里一個奇妙的城市,緊鄰埃特納火山又靠近大海,不是非常有名,卻是與歐洲、非洲和阿拉伯世界的交匯點,這個城市與文明古國希臘有著緊密的聯系。
卡塔尼亞與威尼斯相反,也與過去案例完全不同。城市的風格是巴洛克式至今天仍保持著它的結構和邏輯,這在意大利是一個特殊的例子,因為在中世紀前所有城市的發展遵循羅馬的基本構造,而這里的歷史中心看起來象巴洛克式樣、新古典主義等。在相對年代較遠的教堂建筑中我們才能發現羅馬和希臘的痕跡。
本研究以廣州(我國最早的歷史文化名城之一)為例,結合筆者的工作實踐,嘗試從多角度、深入地探討現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的經驗與問題,從而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為新形勢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出謀劃策。
關鍵詞:歷史文化名城文化遺產 保護規劃 管理體系 廣州
中圖分類號: G273 文獻標識碼: A
引言
在我國經濟社會快速轉型的新形勢下,城市面臨土地資源緊缺、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迫切要求,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雖然得到不斷重視,但在城市建設及改造仍快速推進的現實背景下,往往面臨新的問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涉及多個層次,包括了文物建筑、歷史街區等物質層面的研究,也保護城市特色等非物質層面的研究。廣州作為我國最早的歷史文化名城之一,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相關政策有較早的探索,已初步建立了以物質層面為主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但在城市快速發展更新的背景下,歷史文化的保護仍出現諸多新問題,值得總結探討,并對未來的名城保護工作有針對性地提出建議。
1、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
1982年,廣州成為我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1999年3月,《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正式施行。自此,廣州逐步建立起從市域到不可移動文化遺產多尺度、多層次名城保護規劃體系,包括了市域――歷史城區――歷史文化名鎮名村、傳統村落、歷史文化街區和歷史風貌區――文物保護單位、歷史建筑、傳統風貌建筑等四個層次的歷史文化保護(如圖1)。
圖1廣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體系[ 作者自繪,資料來源:廣州市規劃局名城保護處。]
在政策法規方面,在遵照國家層面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2008年)、《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規劃編制要求(試行)》(2012年)、《傳統村落保護發展規劃編制基本要求(試行)》(2013年)等的基礎上,逐步完善城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法規體系:《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1999年3月1日起實施,現根據新形勢、新要求正在修編;《廣州市歷史建筑與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2014年2月1日起實施,為街區尺度、建筑單體尺度的歷史文化保護提供依據。
2、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的特點
2.1保護規劃及政策日趨完善
市層面的法定規劃及政策法規從2012年起相繼出臺,為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提供了法律依據。這些規劃及政策法規從不同尺度對歷史文化名城保護進行了控制。2013-2014年,《廣州市第一批歷史建筑名錄》、《廣州市第二批歷史建筑名錄》通過市名城委的審議,在報省政府審批的同時向社會公布,雖未真正受到法律保護,但可以通過公眾監督保護。對文化遺產單體尺度的保護,更有可實施性。同時,《廣州市歷史建筑與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 《廣州市歷史建筑與歷史風貌區保護辦法》第五條。]建立了不可移動文化遺產市、區聯動的保護機制,即“以區(縣級市)人民政府為屬地責任主體,街道辦事處、鎮人民政府為日常巡查、現場保護主體的文化遺產保護聯動制度”,并將歷史建筑、歷史風貌區保護工作作為本級人民政府考核的重要內容。這樣的保護責任機制更能驅使政府落實保護,而不僅停留在宣傳的層面。
2.2媒體及公眾參與逐步強化
多個媒體關注廣州的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新快報》對此進行了長期的跟蹤報道,據初步統計[ 根據《新快報》新浪微博2011年8月以來包含“歷史保護”的微博數量進行統計。],從2011年8月至2014年6月,《新快報》對歷史文化保護的相關報道達198條,平均每月報道5-6條。在媒體積極跟蹤歷史文化保護現狀的同時,歷史文化保護、文物保護、古建筑保護、城市規劃等領域的專家學者也借助網絡、報紙等平臺,提出意見和建議,為歷史文化保護工作出謀劃策。
2.3保護工作可實施性日漸增強
結合廣州市第五次文物普查,對全市不可移動文化遺產線索進行全面摸查,為落實名城保護提供基礎數據。普查對不可移動文物進行信息核對,為推選確定歷史建筑名單、實現對歷史建筑單體及周邊地區的保護打下堅實的基礎。
普查通過建立不可移動文化遺產數據庫,將不可移動文化遺產線索信息融入規劃審批體系,使規劃編制及審批過程能便利地讀取相關信息。這樣的信息系統建設,有利于將不可移動文化遺產的保護與規劃審批更好地結合,從規劃控制的層面落實保護,使保護工作更具可實施性。
2.4保護工作面臨更多的利益主體
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往往涉及有一定歷史的地區,與地區更新改造密切相關,在這樣的背景下,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必然與舊村、舊城的居民以及開發單位的利益密切相關。在復雜的利益主體相互作用下,名城保護工作出現一定困難。政府希望達到地區歷史文化保護與發展的雙贏,舊村、舊城的居民希望實現自身的利益,開發單位希望通過地區開發達到收益最大化,社會公眾希望保護歷史文脈、歷史建筑等公共資源。在多個主體利益不一致的現狀下,出現了業主抵制歷史文化保護的問題,也阻礙了文化遺產的保護的推進。最典型的是2013年大塘村民拆毀初步列入文化遺產線索的老房子,瀝窖村等城中村居民聯合向政府反映其反對將自家房子列入文化遺產線索的訴求。
3、新形勢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工作建議
3.1更加注重立法及政策制度的先行
歷史文化名城的保護需要有法可依,因此,需要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如加快《廣州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條例》的修訂,同時應盡快出臺歷史建筑的修繕保護的配套文件。
現有的歷史建筑名錄通過市名城委審議后,還需一系列的完善工作,如落實建筑主體和保護范圍界線、坐標、地形圖等,該名單需經省政府審批才正式公布生效。漫長的報批周期對歷史建筑的保護起弱化的作用,因此,應考慮簡化歷史建筑的報批程序。同時,對于比歷史建筑保護效力更低的傳統風貌建筑,暫時有相關的政策法規,也需進一步完善。
3.2保護理念上應與時俱進
倡導以歷史文化保護為前提,對地區進行有機更新。在物質更新層面,應在保護整治規劃中對有價值的文化遺產進行保護,并且考慮新建、擴建、改建建筑退讓、控高,保護地區肌理,周邊建筑色彩、體量等相關的景觀控制要求。同時,在具體地區的保護規劃中,應注重恢復地區的活力,因地制宜地對地區產業定位進行研究,通過引入產業盤活地區經濟,通過環境的改造、公共服務配套的完善、建筑的活化利用等多種手段提高地區的價值。另外在社會文化層面,應注重城市文化的再生,歷史文脈的延續,以及培育有活力、有文化認同的社區網絡。
3.3保護制度設計應更全面,保護業主合法權益
新時期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涉及多主體的利益,因此在制度設計上應有更周全的考慮。尤其對于產權私有的不可移動文化遺產,應在明確業主保護責任的同時,明確相關的權利,引導業主愿意進行文化遺產的保護。可以考慮建立對文化遺產線索的修繕資金申請、修繕規劃要求、完善補償機制等,多方面制定細則,保障文化遺產業主的合法權益。同時,對于需進行更新改造的地區,應考慮對開發主體進行規范,如在不可移動文化遺產線索征收過程保障業主的權益、在開發建設中嚴格落實對不可移動文物、歷史建筑等的保護及活化利用。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推動不可移動文化遺產的認定,并且迫使開發主體更細致地考慮地區的改造需求,在保護文化遺產的前提下進行地區的開發規劃設計及改造。
參考文獻:
[1] 李燕, 司徒尚紀. 近年來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研究的進展[J].人文地理, 2001,05: 44-48.
關鍵詞:歷史文化遺產:開發框架;市井文化;佛教文化;殖民建筑:開發對策
1 引言
濟南是國務院批準的歷史文化名城,素有“泉城”之稱,是龍山文化的起源地,是一座具有悠久歷史和眾多歷史文化遺產的古城。隨著現代化城市的發展,古城獨特歷史風貌的再現顯得尤為重要,尤其在由現代社會向后現代社會發展的轉變過程中,情感、歷史、文脈已成為城市更新設計的重要主題,如何進一步挖掘整理傳統歷史文化,弘揚歷史文化遺產是古城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的重點所在。
2 濟南市現狀歷史文化遺產及框架組成
濟南市市域范圍內歷史文化遺產眾多,有以“龍山文化”蜚聲中外的“城子涯文化遺址”;有以佛教文化著稱的炅巖寺和千佛山:有煙波浩渺的大明湖:有譽為“天下第一泉的趵突泉”,有一代詞人李清照紀念館,有現代繪畫大師李苦禪的紀念館,有象征著中華民族搖籃的濤濤黃河,有印記著殖民地色彩的西洋建筑,有七十二名泉的星羅棋布、有“家家泉水、戶戶垂楊”的古域風韻。尤其是古城中央的環城公園更如一條綠色的項鏈鑲嵌在泉城這塊美麗的土地上。圖1是現狀歷史文化遺產的框架組成。
3 濟南歷史文化遺產開發設想
面對如此紛繁復雜的歷史文化遺產,如何更新和保護則是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
歷史文化遺產的繼承和發展,開發與管理是一個龐雜的系統工程,并非一兩個部門就能解決,只有動員全社會的力量,才能做好該項工作,筆者針對濟南市現有文化遺產的框架組成提出如下開發對策,與各位專家學者商榷。
3.1濟南市歷史文化名城中“泉水特色”的重新塑造
濟南素以“泉水”聞名于世,泉水是濟南的靈魂,每一眼泉都有一段歷史,七十二名泉,孕育獨特的泉域文化。如何使泉水走進泉城人民的生活,重新回到“家家泉水,戶戶垂揚”的理想境界,是濟南市城市設計的重中之重。(在體現泉城“水”的特色的基礎上,在濟南市中心廣場規劃設計中,應以“泉水”作為設計的重點,將散落在泉城中的“名泉”匯集于廣場上,形成群星璀燦的藝術格局,讓人們集中體會和觀賞名泉。設計不求形似,追求“神似”。
3.2濟南市歷史文化名城的古代人物的重新詮釋
在泉城這片美麗的土地上,從古至今出現了眾多的歷史精英,如何使該文化的內涵得以重新體現?筆者認為有如下途徑:
(1)讓這些歷史精英從博物館和紀念館中“走”出來,“走”到人民群眾中來。
在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中結合道路廣場的設計,在街頭綠地、步行街上安排精英的雕塑,或獨立布置或線形布置,使市民在日常的生活中感覺到他們的存在,將文化的氛圍播種到城市的各個角落。具體人物有李清照、辛棄疾、鐵璇、杜甫、秦瓊、老舍、李苦禪等等。
(2)興建歷史人物蠟像館。
3.3濟南歷史文化名城“市井文化”的塑造
濟南有著歷史悠久和豐富的“市井文化”,不同時代城市的“市井文化”猶如立體雕塑。鑲嵌在這塊古老而美麗的土地上。如何營造古城特色,恢復古城風貌將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突出問題,筆者建議如下:
(1)芙蓉街生活社區:在濟南市城市中心,留存的明清生活居住小區之中,芙蓉街生活社區算最能體現古城特色的了,傳統的民居形式,淳樸的民風在這里應有盡有,在城市現代化進程中,使此處賦予恰當的“場所精神”顯得尤為重要。在規劃設計中,不妨借用“北京菊兒胡同”的設計思想,使此處既具有傳統街區的特色,又能煥發出現代化的勃勃生機。
(2)英雄山早市――市井文化的搖藍
濟南南郊英雄山下有一片郁郁蔥蔥的土地,它就是英雄山早市。熙熙攘攘的人流,小商小販的叫賣聲,琴棋書畫的鱗次櫛比。武術人才的矯健身姿等等構成濟南市獨特的市井文化氛圍,猶如《清明上河圖》中所描述的市井生活,是泉城人民喜歡的樂土。
3.4濟南歷史文化名城――佛教文化的空間傳遞
在泉城南部有著名的靈巖寺,四門塔及千佛山。靈巖寺的彩塑,柳埠的隋代四門塔千佛山的“暮鼓晨鐘驚醒世間名利客,經聲佛號喚回苦海夢迷人”的對聯,已深深地印在泉城人民的腦海之中。
保護名山勝景的古建筑、古遺址,可以把現代人帶進一個久遠離開現代城市的時空環境,另一方面,這些古建筑、古遺址遠離現代城市的喧囂,與自然環境和諧一致,是現代城市生活的對比,這種對比形成了市民心理上的驚奇和美感,這就是保護歷史文化遺產的社會作用。值得注意的是,在進行恢復古遺址時需體現“修舊如舊”、“復原如初”的原則,真正將其純正的文化內涵,延續到現代城市文明中來。
3.5濟南歷史文化名城――殖民地建筑的重新詮釋
眾所周知,濟南在近代史上有著屈辱的殖民統治的歷史,帝國主義列強在追求利益的同時,也將他們的建筑文化粗暴地引進到泉城,使泉城古城區充滿了殖民地建筑的色彩。如果拋開政治的因素,這些殖民地建筑的確給泉城增添了異國的風格,建筑技術的進步,造型藝術的精美,空間布局的手法,無疑對當時的泉城設計行業帶來了新的思潮,為繁榮泉城的建筑設計注入了新鮮血液,在古城的改造中如何面對這些建筑,如何保護這些建筑,恐怕也是一種亟待解決的問題。筆者認為對這些充滿殖民地建筑色彩的建筑應采取保留的態度,讓世人了解城市發展中所經歷的特定的歷史時期給城市帶來的影響與變化,起到“洋為中用”的目的。在處理新建筑與殖民地建筑的關系時,應采取協調共生的態度,正確處理好他們之間的關系。在這方面香港有著突出的特點,建議可參考實行。
4 濟南歷史文化遺產框架開發對策
歷史文化遺產隨著時代的發展,其內涵也應得到補充和發展,只有這樣歷史文化遺產的內容才能得到不斷深化,價值方能得到充分體現。
a)考古學與建筑學的結合將會使歷史文化遺產重放光彩,如臨淄車馬館,自貢恐龍博物館、西安秦始皇兵馬俑等。
(2)人文科學與建筑學的結合,使抽象的文字信息轉入建筑形態所傳遞的場所信息――空間信息,使歷史文化遺產形象地再現于世人的眼前。
(3)各種性質的城市廣場有利于將歷史文化遺產的價值及意義播放到千家萬戶。意大利文化的精髓就在于各種各樣的廣場,假如意大利缺少了廣場,其世界影響會大打折扣。
(4)創造出一種尊重歷史,尊重文化遺產的氛圍,不斷提高市民文化素質,最終形成政府關注、市民參與的理想開發模式。
(5)采用現代設計手法,運用最新城市設計理論,更新古城風貌,不斷深化及更新古城的歷史文脈,使其按照現代科學的軌道延續和發展下去。
(6]重點強化古城風貌特征,不求遍地開發,但求風貌特征的精典體現,以點帶面,有步驟、有計劃地開發。做到一般中有重點,重點中有精品的開發原則。
(7)對待外來文化遺產應采用“揚棄”的哲學觀點,既要看到其對整體建筑學意義上的補充,又要適可而止地再現外來文化遺產。
(8)應編制濟南風貌規劃,提出宏觀的保護原則及系統構想,定點、定位,對重點景觀應有詳細的控制性規劃及文本說明,為進一步的城市景觀設計及景點恢復與修建提供具體的指導性意見。
(9)編制濟南歷史文化名城文化遺產開發規劃的深度如下:
①歷史文化遺產布點現狀及存在問題
②歷史文化遺產等級評價圖
③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范圍及保護原則
④歷史文化遺產功能分區布置圖
⑤歷史文化遺產景觀分析圖
⑥歷史文化遺產開發步驟(順序)――分期建設
⑦歷史文化遺產景點設計構想
⑧歷史文化遺產區位及交通優勢分析
⑨歷史文化遺產文本及說明書
⑩應對古城的歷史文化遺產進行系統分析,研究開發時序,尋求各歷史文化遺產之間的聯系,使整體思維與景點建設相融合,避免見縫插針,各自為政。
5 濟南市歷史文化遺產開發框架組成及構想(見圖2)
總之,一個城市歷史文化遺產的再現是一個系統工程,必須有一個主題發展思路,正確處理整體發展思路與單獨景點建設的關系,既形成城市總體風貌特征,又應使各處景點色彩紛呈,新一輪城市總體規劃在調整好功能布局的同時,下大力氣搞好環保及風貌規劃,真正使城市成為市民生活的樂土,政府的躊躇滿志,市民的津津樂道,旅游者的流連忘返是我們城市規劃工作者的任務與責任,愿一個美麗而充滿歷史氛圍的古城濟南出現在齊魯大地上。
古村落是民族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花都區古村落文化遺產資源豐富,具有重要的價值。花都新農村建設中古村落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問題亟待關注與解決。應從提高人民保護古村落文化遺產的意識,提高政府及社會對古村落文化遺產的關注度,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保護與開發一體化等方面加強和促進花都古村落文化遺產開發和保護。
關鍵詞:
花都新農村建設;古村落;文化遺產
古村落作為農耕生活的基礎要素,是民族文化遺產的重要承載者,一直以來被人們稱贊為“傳統文化的明珠”“民間收藏的國寶”。然而,學術界對古村落的界定卻眾說紛紜。有學者指出,能夠滿足以下四個條件的村落,方能稱為古村落:一是村落歷史悠久,且歷史仍在村莊中呈現,村落記憶歷史;二是村落文化豐富,文化遺存形式多樣;三是村落文化生活體系完整,傳承發揚較好;四是村落地域特點鮮明[1]。在新農村建設中古村落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與發展問題亟待被關注與解決。
一、花都古村落文化遺產及其保護的重要性
1.花都古村落文化遺產花都位于廣東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北緣,地理位置優越。東部與從化交界,西部與三水相連,西南部和南海接壤,南部緊靠廣州市區,北部與清遠市毗連,素有“省城之屏障,南北粵之咽喉”之稱,歷來是中原通向南粵的必經之處和中原文化與嶺南文化的交會點。花都歷史悠久,文化遺產資源豐富。全區共有文物點550多處,其中國家級文物保護單位1個(洪秀全故居)、省級文物保護單位2個(資政大夫祠建筑群、馮云山故居遺址)、市級文物保護單位21個(23處);非物質文化遺產“灰塑”入選國家級名錄,“廣州琺瑯”入選省級名錄,“王誕”“花都元宵燈會”和“瑞嶺盆景”入選市級名錄,尤以現存量大和保存完整的古村落最具特色。據統計,花都現存較為完整的古村落有20多處,其中炭步鎮被授予“廣東古村落文化保護基地(廣府村落)”,頭村于2012年入選廣東省最美古村落30強、2013年被國家住建部等公布為第二批中國傳統村落和國家“3A”級景區,頭村和高溪村分別在2000年和2012年被市政府公布為廣州市內部控制歷史文化保護區和省住建廳文化廳公布為廣東省第三批歷史文化名村。炭步鎮頭村、茶塘村、藏書院、新華街三華村、花東鎮高溪村田心莊和港頭村先后被評為廣東省古村落[2]。
2.古村落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性文化遺產是人類在社會歷史實踐中創造的具有文化價值的財富遺存,包括人類創造的物質財富以及精神財富。古村落文化是人類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物質文化遺產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依托,從一定程度上講對古村落的保護即是對文化遺產的保護。保護古村落文化遺產是保持古村落的文化傳承,是連接村民情感溝通強有力的紐帶,維護了中國村落文化的多樣性和世界文化的創造性,促進了人類文明的發展。加強古村落文化遺產的保護,是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社會主義先進文化,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
二、花都古村落文化遺產保護與開發存在的問題
1.保護意識缺乏,破壞嚴重全球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國內迎來了經濟飛速發展的新時期。伴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中國的社會經濟得到極大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鎮化建設進程加快,但在新農村建設的過程中卻出現了許多問題,由于缺乏科學的指導方針,一味追求城市整齊劃一的面貌,出現城市發展模式的單一化,導致大量古城面臨改造的風險,致使古村落的歷史文化遺產大面積消失。近20年的大拆大建,全國有超過3萬處登記在冊的文物被破壞消失,一大批古建筑被強勢的房地產所吞噬,近千個大中城市喪失文化個性,被改造成“千城一面”,連外國學者、專家都感到不可思議[3]。湖南大學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課題組曾對我國一些傳統村落進行調研考察,區域中對于傳統村落數量的變化令人吃驚,記錄顯示,2004年古村落總數為9707個,至2010年僅存5709個,平均每年遞減7.3%,每天消亡1.6個傳統村落。花都區新農村建設中,老城區、古村落等珍貴的歷史文化建筑也正遭受著大改造的危險,我們祖先留給我們的文明正面臨著嚴峻的生存挑戰。隨著以發展旅游為中心的意識不斷加強,古村落里的古民居已經不多,隨處可見的是兩三層乃至五六層小洋房,瓷磚也逐漸“蠶食”了本來的青磚外墻。“一些村民會把年久失修的古民居拆了,建洋房來住。”[4]
2.政府及社會的支持力度不足花都區政府雖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有關“文化遺產”的描述,也適時提出一些保護性措施,但卻并沒有采取更多的“線下”宣傳方式,并未使民眾深入了解文化遺產價值的重要性。對于古村落的保護意識僅僅停留在專家學者層面,民眾的法律意識淡薄“,鉆法律空子”的現象嚴重。在一些地方上未制定地方性法律制度以保護古村落文化遺產,國家頒布的保護歷史文物的法律,如《文物法》《文物法實施條例》《中國文物古跡保護規范》也沒有嚴格履行,沒有帶動群眾參與保護文化遺產的熱情。更令人氣憤的是某些地方政府對“政績”的片面追求,與開發商對利益的瘋狂貪圖不謀而合。由于許多古村落文化遺產經歷歷史的滄桑,又暴露在室外接受風吹雨淋,如花都頭村的灰塑建筑等,大都受到環境的侵蝕不再風韻如初,必須對它們進行適當的重塑,使其壽命更加久遠。然而這項工程卻是十分艱巨的,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政府和社會對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問題缺乏關注支持,財政也極少惠及,經費短缺,難以承擔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繁重任務。花都頭村涉及380多座古建筑的維修,資金短缺是保護頭村首當其沖且最為現實的難題[4]。
3.資源過度開發,導致生態環境惡化當代經濟發達的情況下,人們不再僅僅滿足于物質需求,而是更加注重精神享受,旅游業便由此繁盛起來。但是,在旅游業帶給人們精神享受以及給予社會極大經濟利益的同時,卻出現資源過度開發的嚴重生態問題。目前,由于旅游業的設施、機制尚不完善,加之由于企業的加入使旅游業資源的社會所有權性質受到嚴重削弱,也使旅游資源產權制度更趨復雜,眼下愈演愈烈的景區經營權轉讓中企業的權、責、利極不對稱,易使旅游業走上一條對資源漠視的道路[5]。近年歷史文化古村的旅游資源開發也進行得如火如荼,古村落蘊含著豐富的物質文化和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獨特的文化風韻,社會在此看到的往往是古村落帶給旅游業的利益,而忽視了古村歷史文化遺產的重要價值,過度開發古村落的文化資源,導致古村落原始風貌的消失,破壞古村周邊生態環境。花都區頭村近年利用旅游來增加村民的收入,經過整治,頭村的名氣漸漸響了,旅游業也逐漸發展起來。但是古典的鄉村遇到資金涌入后,古村落的淳樸機理慢慢有了裂紋,出現修葺時的改造、村落污染等問題[4]。
三、花都古村落文化遺產和諧發展的建議
1.提高人民保護古村落文化遺產的意識人們對古村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意識的缺乏,不僅是個體因素,更是社會整體工作的紕漏。要將古村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載入課本教育,潛移默化地教育孩子,采用“從娃娃抓起”的方法,提高人們對古村落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各地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專門的地方性法規,加強古村落文化遺產法律的制定落實,給予破壞古村落歷史文化遺產的行為處罰,提高民眾對古村落的保護意識。地方政府、村委要對古村落文化遺產保護進行“線上”“線下”大力宣傳,讓保護意識落入民眾的生活。多渠道宣傳是提高宣傳效率的好方法,可以采用宣傳單、海報等較為普遍的方式,亦可利用知識講座、電視、廣播、網絡媒體等進行宣傳,多渠道宣傳的方法不易使民眾產生厭煩心理,從而使宣傳的效果更加顯著。
2.提高政府及社會對古村落文化遺產的關注度提高政府及社會對古村落文化遺產的關注度是保護古村落的重要舉措。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明確職責,形成合力”的保護原則。市場經濟條件下,利用古村落文化資源要嚴格執行宏觀調控的手段,政府應時刻關注市場對古村落文化資源的開發利用程度,一旦出現過度開發現象,應立刻阻止并給予適當處罰。對保護古村落文化遺產,政府和社會應通力合作,適時溝通,為古村落歷史文明做出貢獻。某些政府和官員自身缺乏保護古村落的意識,國家文物局副局長張柏曾經建議道,國家應盡快將保護文化遺產的課程列入各級行政學院干部的培訓當中,以提高地方政府官員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唯有政府官員對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提高了,才能更深地教育民眾,達到全社會對歷史文化遺產的深切關注。企業在開發古村落的過程中,不可僅看到古村落帶來的豐厚利潤,更要看到其長遠的歷史價值,積極教育企業職工,適當開發,明晰自身的社會職責,提高對古村落文化遺產歷史地位的關注。
3.堅持可持續發展戰略,實現保護與開發一體化“文化遺產并非不能開發,開發得好,也會給地方經濟帶來好處”。對古村落進行文化性旅游開發,保持古村落原有的歷史特色,建立生態旅游的村落場所,切忌肆意改造歷史古村,實現保護與開發一體化發展。加強古村落旅游規劃,合理開發利用。古村落旅游開發要充分考慮當地的經濟、人口、設施、環境等因素,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合理開發古村落,可參考一些地區成功的旅游開發案例,如麗江束河古鎮保持原有村落不變,特色開發利用當地的旅游資源;晉中王家大院的居民博物館形式;安徽婺源的景觀形式等。通過借鑒吸收,更合理地發展本地古村落旅游業。改善古村落的生態環境,提高古村落的可利用價值。對于一些古村落出現的污水等環境問題,當地村委和政府應該積極采取應對措施,帶動村民共同治理村落環境,改善古村落居住條件,保護古村落生態環境,實現古村落文明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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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謝苗楓.探尋古村修葺保護與發展之路[N].南方日報,2014-07-24.
1)加大政府保護力度,地處冀南地區的城市要建立文化遺產保護中心,安排專業人員負責普查,全面了解和掌握該地區建筑文化遺產資源的類型、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綜合評估分析建筑遺產的社會價值、文化價值、藝術價值和經濟價值,在此基礎上進行研究和開發等工作;2)要重視文化遺產要素與自然要素的相互作用,擴大保護空間范圍,形成系列遺產及文化旅游線路;3)加大法律保護,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關于文化遺產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加大對損毀或破壞文化遺產行為的處罰和制裁力度;4)做好民間宣傳工作,提高民眾的建筑文化遺產保護意識,讓民眾深入了解保護文化遺產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清楚若損毀或破壞文化遺產需要承擔的嚴重后果。
2建筑文化遺產景觀化的途徑是科學利用
建筑文化遺產是一個地區重要的景觀資源,如何利用建筑文化遺產,發揮其景觀資源特性是實現其景觀和藝術價值的關鍵。文化遺產的保護和利用是相互依存的,沒有保護,利用只能是“無源之水”,只保護不利用就失去了保護的目的。前面提到冀南地區建筑文化遺產保護要充分考慮對其進行綜合價值評估,利用亦是如此,根據價值評估,確定該如何保護和利用建筑文化遺產。對于一些民居院落、古城和古村落,可以采取保護性利用。如廣府古城,是戰國時期趙國毛遂的封地,同時也是楊氏太極拳和武氏太極拳的發祥地,有著豐厚的歷史文化底蘊。古城保存著比較完整的明清時期的方形城池格局,護城河環繞四周,古城內外歷史文化遺存眾多,如楊露禪故居、武禹襄故居、楊露禪墓地、黑龍潭、毛遂墓、弘濟橋、隋代運兵洞、甘露寺、廣生寺、趙斌太極園、傅仲文紀念祠等。古城內有大量保存完整的明、清時期的古民居院落,青磚灰瓦保持了傳統民居風貌;街道格局保持了明嘉靖年間的原貌。除此之外,廣府古城周邊有著獨特的濕地風貌和良好的生態環境。永年縣通過制定保護與開發規劃,以古城修復為基礎、以太極文化為龍頭、以生態園區建設為方向,對廣府的明清古城資源、太極文化資源和生態資源進行整合,充分發揮了各種資源的優勢,極大地促進了古城的保護與開發,很好地實現了這些建筑文化遺產的景觀化利用,體現了其擁有的藝術價值、文化價值和經濟價值。因此,做好城市的保護與開發規劃,有效保護歷史文化遺產,整合文化遺產景觀資源及周邊環境,是實現建筑文化遺產景觀化的重要途徑。
3建筑文化遺產景觀化的原則是尊重歷史
歷史文化街區是一個城市文化遺產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豐厚的文化底蘊、珍貴的歷史價值顯示了一座城市的文化特色,展示了城市發展的歷史脈絡。因此歷史文化街區對一座城所有著重要價值。但從目前來看,我國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面臨著巨大挑戰,尤其在資金問題上,是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與整治的重中之重。本文將對資金籌措、資金管理和資金回報等幾個方面,對我國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資金問題提供一些建議。
【關鍵詞】
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整治;資金
“歷史文化街區”,這一概念出自2002年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2008年國務院頒布的《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保護條例》中將“歷史文化街區定義為:“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別豐富、歷史建筑集中成片、能夠較完整和真實地體現傳統格局和歷史風貌,并有一定規模的區域。”由此可見,歷史文化街區代表著一座城市的歷史傳承,應該得到重視和保護。如今,城市發展迅速,對土地要求格外強烈,加之資金的匱乏導致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不利,甚至遭到毀滅,使城市失去其文化底蘊。因此,各級政府必須加大對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資金的投入,避免其遭到破壞,使祖先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傳承下去。
一、歷史文化街區資金現狀
(一)資金構成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資金是指用于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專項資金,主要由三部分組成。第一,工程前期費用,主要有環境評估、建筑設計、拆遷補償等費用;第二,建筑修繕費用,包括建筑主體結構和維護結構的修繕、建筑室內水暖設施的改造更新的費用;第三,場外工程費用,包括路面整治、市政設施改造、道路設施完善等費用。
(二)資金來源從目前的歷史文化街區保護整治工程的實施情況來看,保護資金的來源主要是國家資金、地方政府資金、企事業單位資金以及個人資金五種來源方式。1.國家資金國家資金主要是以“國家對于我國歷史文化名城中的重要歷史街區保護給予的資金補助”的形式發放到歷史文化名城。近年來,由于保護力度的迫切需求,國家因此成立了專項保護歷史文化基金,由國家實行無償分配,再由地方政府統籌安排,同時與政府投資相結合,共同用于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和治理工程。2.地方政府資金地方政府根據當地歷史文化街區的實際情況,會出臺相應的保護政策,撥給專項資金,用于街區道路、基礎設施、周邊環境等方面的治理;其它費用還包括工程設計費、拆遷補償費用等,但也會因地方實際情況不同。3.企事業單位資金企事業單位的資金主要通過自籌解決,用于工房的修繕和改建。但是一些企事業單位經濟效益較差,資金容易出現困難,導致對街區保護不利,所以需要政府相關部門加以調解,或者提供資金補助,保證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工程順利進行。4.個人資金如果當地政府對歷史文化街區進行公開招商的話,那么個人資金就會流入街區。個人資金主要是指商戶對于所承租的房屋內部進行修繕和改造。另外,在沿街路面的整治上則需要商戶與政府管理部門的相互配合,共同完成相應改造。
(三)資金回報雖然獲得經濟效益并不是我們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目的,而街區的開發必然會為城市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其途徑主要有三種,一是社會效益提升帶來間接的收入,文化遺產隨著時間推移,其價值會越來越來得到重視,間接的為當地政府帶來經濟效益,如開放旅游、歷史文化節、商業演出等;二是通過對街區商鋪出租或出售,政府部門借此獲得一定商業稅和租金,再用這些資金回饋到街區建設上;三是發展街區周邊的房地產開發產業,在文化街區的發展具備一定規模時,必然會帶動周邊產業的發展,區域人口的增多,也會為文化街區帶來經濟效益。通過以上三種資金回報模式,可以使資金回流,再次運用在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中,也可降低當地政府負擔。
二、針對歷史文化街區資金問題提出的建議
(一)拓寬資金籌集渠道1.設立專項資金和財政補助地方政府應該在財政預算中明確規定用于歷史文化街區保護資金的數額,用于對街區加以保護和基礎設施的完善,避免資金被其他項目侵占,這也向有意投資文化街區的投資人和企業傳遞了一個積極信號;此外,地方政府也應出臺針對保護歷史文化街區的資金補助政策,加大對企業和個人保護文化遺產的補助和獎勵,引起全社會的關注和重視;政府還可以通過減免投資企業或個人的營業稅、所得稅的方式,引導更多的社會資金進入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當中。2.低息貸款由于地方財政政策的限制,很大一部分只能向當地銀行申請貸款。政府可以協商開發商與銀行的借貸關系,以政府作為擔保,銀行向開發商提供低息貸款甚至無息貸款,加強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力度。3.引導企業投資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大企業擁有著雄厚的資金和對市場發展的敏銳嗅覺,其管理體制也更為靈活,如果政府給予其相關優惠政策,引導其將資金投入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當中,必然為街區的發展注入新鮮血液。而且,大企業進入文化產業,也是提升自身文化軟實力的重要環節,可以提升自身競爭力。同時,政府部門則負責對企業進行監督,秉承“嚴格監督,合作開發”的原則,將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4.發揮非營利組織的作用歷史文化街區是人類共同擁有的文化遺產,所以一些非營利組織逐漸發展壯大,并參與到街區保護工作中來。所以政府應發動社會各方面力量,設立歷史文化街區保護基金,通過機構和個人的捐贈,來加強對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
(二)加強資金管理為了保證資金的籌措和合理使用,有必要設立專門的資金管理機構,每年由政府財政直接撥款,社會各方面資金也直接歸其管理,這樣有利在保護工作中專款專用。在施工工程結束后,則由該機構負責還款還息。設立專門的財政機構,由于事權統一,資金統一管理,有利于加強歷史文化街區的保護工作。
三、結束語:
歷史文化街區是一座城市物質和非物質文化的體現,其保護和治理工作已經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的重視,特別是在資金方面,不能僅依靠政府財政撥款,那是遠遠不夠的,應該由政府帶頭,鼓勵各行業的資金投入,共同保護文化遺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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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地區是一個多民族聚居區,應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建設,科學規劃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突出本土文化,展示民族風情,形成具有絲綢之路文化符號的歷史文化之城,構建以城市文明建設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為內涵的城鎮化發展模式。
關鍵詞:
城鎮化;民族文化遺產;保護
1中國關于城鎮化建設與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論述
中國城鎮化建設經過改革開放以來幾十年的發展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但是當前面臨諸多新的問題和矛盾,特別是西北地區城鎮化進程中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問題的研究,有關學者就相關問題進行了分析探討,施維達《民族文化學》著作中論及民族文化的內涵和特征[1]。王耀希《民族文化遺產數字化》著作中論述民族文化遺產的概念范疇及其對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與促進作用,側重于數字化保護研究[2]。單霽翔《城鎮化進程中的文化遺產保護》認為城市發展和文化遺產保護的矛盾無疑是異常尖銳和復雜的,有責任在城市建設和文化遺產保護之間開展溝通,架設橋梁,使這兩個方面能加深相互間的理解和學科融合。城市規劃的方向與文化遺產保護方向融合相互促進,這是中國在新時期文化遺產保護的一個新的特點。他提出文化遺產的保護與舉措,要重點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探索:一是健全文化遺產及其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體系;二是加強文化遺產保護規劃的研究編制;三是努力創造條件,確保城市大遺址等重大文化遺產保護項目的實施[3]。梅聯華《對城市化進程中文化遺產保護的思考》,認為中國歷史文化遺產面臨城市建設的挑戰,形勢不容樂觀,要探索適合中國國情的歷史文化遺產保護思路,從保護理念、原則、策略、手段、保障措施等層面構建保護體系和防御網絡[4]。盧守亭《論城市化進程中民族文化的機遇、困境與出路》認為只有在文化自覺基礎上,大膽揚棄、積極創新、加快發展,才能實現民族文化的振興與繁榮[5]。高永久《中國城市化進程中少數民族文化權利保護的法律體系設計》則通過法律體系的構建來保護少數民族文化權利[6]。鄒德慈的觀點是保護歷史文化遺產要“整舊如舊”,不要“返老還童”。以上研究觀點較少關注西北地區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問題,缺乏對西北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深入研究。筆者擬從城鎮化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相契合的關系來研究,并進一步探討西北城鎮化建設對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影響與作用,從而提出一些新的觀點認識及其保護措施與建議。
2國內外關于城市建設與文化遺產保護的一些措施要求
1972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成員國倡導并締結了《保護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公約》,公約鑒定的遺產種類有文化遺產、自然遺產和文化、自然雙重遺產;公約中對文化遺產的定義有文物、建筑群、遺址三條[7]。歐盟1999年通過《歐洲空間發展展望》文件,其中之一就是對文化和自然遺產的慎重管理與保護[8]。2003年美國開展“保護美國”活動,旨在支持相關部門保護文化與自然遺產,傳播美國歷史,增強民族自豪感。美國簡.雅各布斯(janejacobs)的觀點對“災難投資”所闡述的,開發或保護性的投資有可能會事與愿違地破壞我們所想要保護的社區與環境。所以,開發必須順應當地居民基本的所想與所知,意即要共同開發、受益與承擔責任。意大利歷史中心區法律規定必須保持古城的原有格局和風貌,不準以任何名義進行任何形式的破壞。法國城市規劃法規定歷史文化遺產的整體性保護原則,倡導建筑藝術與文化研究加強溝通。日、韓都制定了文化財產保護法,為保護文化遺產起到了積極作用[9]。然而,各國關于文化遺產保護與城鎮化建設相契合的研究探討不多,有些經驗不太適合我國國情,借鑒參考的價值意義有限。文化遺產在現代漢語詞典里指歷史遺留下來的精神財富和物質財富的總和。民族文化遺產是生活于一定地域的民族成員共同創造的精神和物質財富,具有民族性、地域性、多樣性,內容包括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10]。城鎮化是各國實現社會現代化的客觀要求,我國西北地區城鎮化建設關乎西部大開發戰略主要任務的實施。2013年12月15日,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明確指出要注重中西部地區城鎮化建設,要提高歷史文物保護水平,要傳承文化,發展有歷史記憶,地域特色,民族特點的美麗城鎮,要融入現代元素,更要保護和弘揚傳統優秀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在城鎮化建設模式上要多聽群眾意見,尊重專家學者意見,堅持因地制宜,探索各具特色的城鎮化發展模式。
3西北地區城鎮化進程中必然伴隨著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問題
西北地區城鎮化進程與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存在差別,西北地區經濟基礎落后,地理環境復雜,城鎮化起步晚于東部地區,然而,西北地區城鎮化發展有其獨特資源優勢,西北地區三省二區(陜、甘、寧、青、新)少數民族眾多,歷史文化遺產豐厚,民俗風情特色顯著,為城鎮化發展提供了豐富的文化資源和寶貴財富。隨著西北地區城鎮化進程不斷加速,對保護當地各個少數民族文化遺產的問題日益突出,實際上,城鎮化發展面臨的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機遇與挑戰并存,一方面,城鎮化進程加快了西北少數民族文化的弱化,建設性破壞,開發性破壞,規劃性破壞使民族文化遺產生成與保持的環境受到破壞,造成民族文化形態發展的不穩定因素,文化沖突形成民族文化意識的扭曲喪失,不利于保持民族文化的原生性、獨特性。另一方面,城鎮化進程加快了各民族文化之間的傳播與接觸,從而加快了民族文化的變遷與重構,創造出新的民族文化。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過程就是民族文化傳承創新的過程。城鎮化建設為民族文化的交流融合及創新發展提供了新的平臺,同時,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增強了城鎮化發展的潛力與能力,深化了城鎮化發展的路徑。西北地區民族文化的發展是該地區城鎮化進程的內在驅動力,西北地區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傳承的實質是完美地實現城鎮化的現代化進程。總之,未來西北地區城鎮化進程必然伴隨著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問題,應該促進各民族文化與城市文化的相融共和,和諧發展的關系,只有積極拓展創新民族傳統文化,才能推動我國西部大開發戰略實施與絲綢之路經濟帶繁榮發展和健康的城鎮化發展。
4構建以城市文明建設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為內涵的西北城鎮化發展模式
當前,我國城鎮化進程對民族文化遺產的保護產生了積極有益的推進作用,城鎮化進程帶來的文化變遷促進了民族文化發展,民族文化遺產保護提升了城鎮化建設的質量[11]。但是,西北地區城鎮化進程中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形勢嚴峻,在城鎮化建設實際進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追求經濟效益和土地開發,強拆亂建,對民族文化遺產造成不可逆轉,無法再生的破壞,民族文化遺產消失的例證俯拾皆是,特別是少數民族地區,群眾保護意識淡漠,政府保護行為滯后,亟需全民參與和政府支持保護以及宣傳教育。所以,本文一個新的著力點是建設與保護相契合問題的研究,立足于“保護中開發,開發中保護”的觀點,筆者認為要把西北城鎮化建設與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相結合,兩者相互促進,和諧發展,以保護為主,適度開發,綜合規劃利用,建立協調可持續發展的創新機制,要正確處理民族文化遺產保護與城鎮化建設的關系,尊重民族文化感情和民族,維護民族文化利益與民族團結,創建體現民族文化風情的和諧文明西北美麗城鎮,探尋西北城鎮化建設與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的新措施與手段,通過保護民族文化遺產,挖掘蘊藏其中的豐富文化內涵,傳承弘揚民族文化精神,營造積極和諧的城市文化氛圍,實現經濟文化發展的良性循環。故而,倡導西北城鎮化進程中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新的措施建議:區域分類分層保護;個性多元化保護;動態原生保護;科技數字化保護;法律法規建設保護與管理規劃機制保護;學習借鑒典范型城鎮成功經驗和國內外先進的文保技術手段;探索適合西北地區民族風情,宗俗習慣的行之有效的少數民族文化遺產保護框架體系;構建以城市文明建設為核心,民族旅游文化特色為內涵的西北城鎮化發展模式。
5結語
西北地區歷史人文資源與民族文化遺產豐厚,少數民族文化特色鮮明,西北少數民族集居地的城鎮化建設與開發,應當依托本地豐富獨特的民族文化資源,走本土開發和特色發展之路。西北城鎮化進程必須堅持科學建設,有機更新的發展宗旨,梳理好建設與保護的關系,既保持民族文化遺產原有的歷史風貌,又賦予其新時代城市文化、城市文明的特征。構建新型的具有西北民族文化風情的特色城鎮化發展模式,為區域經濟文化建設和城鎮化發展發揮積極作用。
作者:馮碩 單位:甘肅政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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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連城魯土司 流傳現狀 保護傳承
中圖分類號:G1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2015)11-0397-02
永登連城魯土司歷經明、清、民國,自1370年一世土司到1932年“改土歸流”,世襲十九世共二十一位土司,歷代土司地位顯赫,品級很高,多位土司因戰功而升任駐守西北的重要將領,官至一品。魯土司系蒙古族,信奉喇嘛教,是西北地區權勢較大的一個集政治、軍事、司法、宗教于一體的地方特殊政權,有生殺大權,擁有土軍千余人。魯土司以連城為中心,歷代土司苦心經營,治理此地,為明清王朝立下了赫赫戰功,為西北邊陲的安定和民族團結做出了一定的貢獻。
一、連城古鎮概述
永登縣連城鎮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總面積423.1平方公里,與天祝藏族自治縣、青海民和縣接壤。鎮政府駐地連城村,距離縣城65公里,連城水磨溝口有宋代古城,明初,其城東又修城堡,連城古城堡眾多,有十二連城之說,故名連城。
連城所處的八寶川腹地,早在新石器時期古人類創造了極其燦爛的馬家窯文化。這里有眾多的馬家窯文化遺址,出土的形態獨特的陶器為彩陶之中的珍品。這里是漢代的重要軍事之地,連城地區為羌人世居之地,西漢元狩二年納入漢帝國版圖,連城為浩門縣屬地。這里是北宋與西夏抗衡的軍事要沖,曾是西夏、北宋、吐蕃相峙的三角地帶。這里是明清時期西北最有影響的土司政權駐地,連城為魯土司衙署所在地,連城魯土司為全國最有影響的土司政權之一。
這里有著秀絕西域的自然風光,連城地區地貌復雜,氣候濕潤,景象萬千,有吐魯幽景、石壁瀉洙、浩門雪浪、石屏疊翠等省市知名的景觀。位于連城西北五華里處的石屏山,早在唐代就是佛教勝地,有第二五臺山之稱。南宋時,法王薩迦.貢嘎堅贊攜其侄八思巴赴涼州與元太子闊端進行著名的涼州會盟時,途經此地,駐息講經,弘揚佛法。歷代藏傳佛教大師先后在此修行傳教,山寺香火極盛,一度成為藏傳佛教圣地。
二、連城魯土司
連城魯土司的始祖脫歡,為成吉思汗第六子闊列堅的四世孫,元世祖忽必烈的侄重孫,是元朝宗室,封為安定王,兼平章政事。明洪武三年脫歡投降明朝,被安置于連城,為一世土司。脫歡降明,正是明初殘元勢力盤踞西北對明朝構成嚴重威脅之時,加之西北少數民族屢屢起事,動蕩不安。魯土司系蒙古族,本屬元裔,熟悉殘元勢力情況,作戰勇敢,為明王朝安定西陲立下了卓越功勛。土司勢力日益顯赫,管轄永登、天祝、紅古、青海民和、樂都等地區達9000平方公里。三世土司失伽在永樂年間,被明朝皇帝賜姓為魯,拜驃騎將軍,右軍都督府都督。其子四世魯鑒,天順元年(公元1457年)與西犯莊浪(今永登)的韃靼作戰,因功升都指揮事,后升任左副總兵,協守甘肅。《明史?魯鑒傳》“公為先鋒,每戰先登突陣,橫刀大呼,所向披靡,賊師之猛鷙矯健者,嘗躍馬斬之萬眾之中,軍中號為飛將軍”。后世魯麟、魯經、魯東皆為明朝重將,鎮守西陲,戰功卓著。清代魯土司繼續世襲,仍被重用,在西北邊陲發揮了重要作用。
魯土司出身蒙古族,信奉喇嘛教,屬格魯派。明朝為其敕建了大通寺(妙因寺)、感恩寺、海德寺等知名寺院,他還管理著屬地的眾多寺院。連城為魯土司世代政權駐地,在縣城有魯府,部分地方有官邸。魯土司是西北影響較大的土司。
目前,魯土司曾經的治地連城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魯土司衙門舊址為全國保存最完整、建筑規模宏大的古代土司衙署,始建于明洪武十一年(公元1378),清嘉慶年間十五世魯紀勛做大量修建,現存建筑是清代按工部營造法式建造。衙門西面為妙因寺,帶有藏民族色彩,是典型的藏傳佛教寺院。衙門前不遠為顯教寺,現僅存建于明成化年間的大殿一座,是湟水流域修建年代較早、影響較大的藏傳佛教寺院。位于衙門建筑群西北側的雷壇,建于明嘉靖三十四年,為祀道教龍門派雷部尊神而建。在紅城鎮有明孝宗為魯土司敕建的感恩寺。魯土司衙門、妙因寺、顯教寺、雷壇、感恩寺現均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三、魯土司傳奇故事的傳承情況
連城古鎮有著神奇而豐富的故事,有著獨特的信仰,有著極為豐富耐人尋味的歷史故事、重大事件、精彩人生、民族交融等。魯土司的歷史故事就是永登歷史文化的半壁江山。魯土司蘊藏的神奇傳說與豐富的歷史故事,是正史中咸有的,但在民間傳播的栩栩如生、神乎其神,研究、傳承這些故事,對豐富土司文化和連城歷史文化具有極其重要的價值。
《魯氏世譜》《連城魯土司》《末代土司》《連城史話》以及雄渾的魯土司衙門建筑群、大量珍貴文物魯土司的傳奇故事在永登流傳廣泛,其家譜中也多有記載,但民間傳說更豐富更精彩,多在其家庭成員中口口相傳。連城現有魯氏后裔600多人,組織開展家族歷史文化、民間傳說、傳奇故事的整理,舉辦家族祭祀儀式。近年來魯土司文化引起學術界的高度重視,進行專門研究。
魯土司衙門博物館通過陳展工程將魯土司重大事件以展覽形式呈現,并由講解員生動講述,很好地傳承和傳播了魯土司的傳奇故事和歷史文化。
現在魯土司流傳的傳奇故事主要局限于連城,搜集、研究的也注重的是正史,民間大量故事尚未深入調查,連城地區之外的其他地方基本沒有進行搜集、調查。魯氏后裔的調查盡限個人對祖上的榮耀,缺乏系統性、完整性、嚴謹性。地方史和民間文化人對其開展田野調查研究的較少,因此魯土司的傳奇故事尚有大量精彩的東西散布于民間,隨著記事老人的去世,這些民間的口頭傳承的東西瀕臨失傳,亟需開展田野調查,進行搜集、整理。
四、魯土司傳奇故事的重要特征
1.魯土司是西北地區影響非常大的土司,在歷史上產生了重大影響。
2.魯土司的風云歷史豐富而精彩。
3.魯土司統治時期是多民族的融合時期,也是中國歷史中的特殊時期,其特殊性值得研究。
4.魯土司的軍事、政治、經濟、文化、家族本身十分豐富,值得研究。
5.魯土司在其統治的土地上留下了大量文化遺產,其本身所蘊含的故事就很豐富。文化遺產本體也值得開發利用和研究,并需賦予文化內涵。
五、魯土司傳奇故事的重要價值
1.對研究中國元、明、清、民國時期的土司制度、民族統治具有重要價值。
2.對研究甘肅、青海等地土司文化、民族融合、重要歷史、商貿交流具有重要價值。
3.對研究明清時期蒙古族歷史文化、、人口遷徙具有重要價值。
4.對研究永登地區土司政策、歷史文化、社會經濟、民族特性具有重要價值。
5.對研究永登民俗、歷史文物的文化內涵具有重要價值。
六、已采取的保護措施
1.連城鎮申報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鎮,對這一歷史文化進行了很好的挖掘。
2.成立了魯土司衙門博物館,進行專門的文物保護、旅游開發和土司文化的挖掘、研究、宣傳工作。
3.邀請故宮博物院、首都師范大學等專家學者進行了土司文化的深入研究后在永登召開了土司文化學術研討會。
4.對魯土司衙門舊址及妙因寺、顯教寺、雷壇進行了保護和修繕。
5.編制了連城魯土司衙門保護、建設方案和連城歷史文化名鎮文化保護、旅游建設方案。
6.編印了有關魯土司的一些書籍。
7.蘭州知名作家繆樹德出版了《魯土司與大明王朝》、《魯土司與清朝驚天案》二部小說,張月玲出版了《末代土司》小說,這些關于魯土司的小說很好地傳播了土司文化,也收錄進了大量有關魯土司的民間傳說、傳奇故事。
8.縣文化館通過整理,編寫申報書,將魯土司傳奇故事申報為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
七、對策與建議
魯土司傳奇故事以魯土司衙門為源淵地,輻射周邊廣大地區。歷代魯土司南征北戰,在廣大土地上留下了傳奇故事,如今佚散在各地。通過田野調查、藝術呈現、傳承、保護,讓這一故事成為文學、藝術的富礦,成為土司文化的重要內容。如何做好傳奇故事的搜集、調查、保護傳承,經筆者研究、分析,提出如下對策與建議:
1.魯土司的傳奇故事豐富、精彩,期望資深作家進行研究,創作優秀作品,并通過影視進行藝術再現。
2.通過申報市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進行系統的保護、研究整理,出版相關書籍、拍攝相關歷史故事片、影視紀錄片。
3.建立傳習所,建立、健全傳承保護隊伍,開展搜集調查工作,整理資料、完善內容。
4.隨著西南地區土司文化遺產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成功,將連城魯土司文化遺產逐步納入,開展全國土司文化研討會,出版書籍,拍攝影視片和資料片,形成土司文化保護中心、陳列展覽和宣傳,影視片向社會發行,對連城古鎮的旅游和土司文化的保護傳承發揮積極作用。
5.通過文學、詩歌、舞蹈、音樂等形式對魯土司傳奇故事進行藝術升華,讓其傳承、傳播的更好。
6.通過政府主導、文化部門組織申報保,民間參與,魯氏家族傳承,并開展一系列活動,吸引社會機構參和經費支持,讓這一特色地域文化得到更好的保護、傳承。
結束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