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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首先真誠的感謝領導和同志們對我的信任,使我有機會在這里發表財務總監競職演講。首先我向各位簡單介紹自己。
我叫,今年歲,學歷。自年進入公司至今已有年,現任。回首過去的年,在單位領導和同仁們的支持和幫助下,我在工作中一直兢兢業業、任勞任怨,從一個業務新兵逐漸成長為一個有擔當、敢反思、珍惜人生價值的責任人,得到了同事的認同和領導的肯定。其間,我曾被。
一、具備的優點
鑒于財務總監的工作特點,競聘財務總監這個職位,我認為自己具備以下幾個方面的有利條件。
(一)吃苦耐勞,注重自身修養
俗話說“沉默是金,忍讓是銀,幫人是德,吃虧是福”。我養有正直的人品,良好的修養及優良的工作作風,并做到能吃苦耐勞,認真負責。從不攬工諉過,假公濟私,與人爭名利。對待每件事,都認真對待,務求盡善盡美。
(二)熟悉工作,了解工作重點
我了解財務總監的工作,能夠熟悉地直接投入工作,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有較強的問題處理、系統分析、理解判斷、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這些都是保證我做好財務總監工作的基礎條件。
二、競聘成功后做法
假如我競聘成功,我將會從平時的工作態度及工作質量開始。俗話說的好,態度決定一切。沒有好的工作態度,就沒有好的工作質量。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認真做好本職工作。
(一)建章立制,完善核算管理。
一是做好基礎工作,加強財務管理。進一步加強日常財務工作的管理,完善財務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從最基礎的工作抓起,認真審核原始票據,細化財務報賬流程。每月終結進行自查、自檢工作,逐步完善財務管理體系。
二是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本著“認真、仔細、嚴謹”的工作作風,及時為各項內外經濟活動提供應有的支持,滿足各部門對財務要求。
三是規范資金管理,提高專業能力。根據財務管理的特點及需要,對費用進行控制:1.采取定額包干的方式,將手機費、電話費、辦公費、車輛油料費、維修費、線路巡視費等定額控制,節約歸已、超支自負,培養職工的節約意識。2.采取預算審批的方式,對定額以外的費用,必須先層層審批,沒有審批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在現金預算方面,沒有現金預算項目的不予支付,超預算支付標準的不予支付,提高現金預算意識。3.在職工借款還款方面,規定借款必須于發生當月還款,起到降低借款數額,減少資金占用,避免呆帳發生。
(二)統籌兼顧,規整資金管理。
對存放的付款合同進行集中的歸檔管理,并建立合同臺帳。按部門對合同的類別、名稱、簽訂單位、合同金額、付款時點及金額、執行情況等做出詳細準確的反映。
(三)認真履職,做好協助參謀。
擺正自己的位置,當好上級領導的參謀和助手,認真履職,勤奮工作,愛崗敬業,強化勤政意識、服務意識,盡職盡責努力做好本職工作。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堅持以發展為第一要務,全面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完善,傳統會計管理體制帶來的弊端越發明顯,主要表現為:會計信息失真、紀律松弛、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經營者監督失控等。目前,我國國有企業所有制結構單一,產權不明,法人治理結構不完善,造成企業內部缺乏有效的監督。如監事會形同虛設,財務人員不能獨立的行使權利等,從而導致會計信息嚴重失真,經濟秩序混亂,加劇了國有資產的流失。針對國有資產流失嚴重的情況,財務總監委派相對于國有企業的其他監管制度而言具有明顯的優勢。財務總監制度是國有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后保障國有資產管理和營運有序進行的內在要求,是我國產權制度改革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是指實行兩權分離的企業,由企業的所有者委任、派遣主要會計人員代表政府或董事會監督經營管理者的行為,參與企業財務計劃的制定,對重大經濟決策與財務收支與總經理聯簽批準的一種管理制度。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是和會計任命制相對的,它的主要特點是企業的主要會計人員由所有者委派,經營者不得干涉委派財務總監的工作。也就是說,主要會計人員的任用不是由經營者任命而是由所有者委派,經營者不得干預。
一、財務總監委派制度的實施成效
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的推行是強化監督制約機制的有益嘗試,促進了會計管理體制的全面改革,是解決目前我國會計領域出現的眾多問題的有效措施。
(一)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增強了監督力度,降低了所有者的監督成本
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規范了會計工作的程序和會計行為,增強了會計監督的力度。在會計管理中由分散到統一管理,通過建立統一的會計憑證審核制度、收支審批制度等,形成更加規范的會計工作秩序,使單位的財務管理更加科學規范。另外,企業監督成本包括所有者為獲取內部信息花費的費用以及監督滯后給所有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實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后,財務總監可以將企業內部的敗德行為及時向委托人報告,以便委托人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更大的損失。
(二)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度是防止會計信息失真,加強會計監督和防治,現象的有效舉措
各種腐敗和貪污犯罪等經濟案件大多與企業的財會工作密不可分,都是經營者直接干預具體經濟行為的結果。要從根本上解決會計信息失真問題,單純依靠會計監督是不行的,必須由會計信息系統以外的力量實施才能標本兼治。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度抓住了會計監督這一重要環節,由原來的事后監督變為積極的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能更加有效的制止各種違法亂紀、貪污浪費等事件的發生,維護企業所有者的正當權益。
(三)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進一步完善了公司的治理結構
完善公司治理結構應該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決策權、經營權和監督權三權分離,相應機構相互制約、各司其職。財務總監作為產權代表派駐企業,賦予其代表所有者行使監督權的使命,實際上是承擔監事會的監督職能,解決了國有企業所有者監督缺位的問題,這無疑是對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
(四)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加強了對國有資產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國有資產的流失
財務總監在實際工作中按照派出機構的要求,大膽的發表意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有效減少了國有資產的流失,有利的保證了國有資產的增值。同時財務總監的職能不僅是監督,而是包含在管理和服務之中,財務總監在參與企業預測和決策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促進了經營者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現行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存在的問題
如同市場經濟中其它新生事物一樣,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在試行的過程中,還不成熟、不完善,財務總監委派制度還存在以下問題。
(一)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法律依據不足,并且與《會計法》、《公司法》中相關規定矛盾,與現代企業制度不協調
在市場經濟中,作為出資人的政府按法律規定享有出資人權益,履行出資人義務。因此,許多地方政府規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任命財務總監并派駐到國有企業。有些地方直接從具備一定行政級別的公務員中選拔財務總監,委派人員具有雙重身份。這一做法不符合《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導致行政主體干預市場經濟、財務總監法律地位不明等問題。
(二)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的會計人員的職責界定不清,業績難以有效衡量
各地所頒布的關于財務總監委派制的規定都能明確規定財務總監的權利,但相應的職責卻十分模糊,有的僅僅將其界定為財務監督方面。另外,財務總監的職責和權限都包含在總會計師的職責和權限中,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的職責重疊,導致多重領導、效率低下等問題。而且,目前的制度還缺乏將委派會計的經濟利益與其對監督企業的評價結論是否獨立、客觀、公正直接或間接掛鉤的考核機制。
(三)實際操作困難
首先,財務總監在實際工作中監督無法獨立。監督者和被監督者僅在經濟上獨立是不夠的,避免自我評價和自我監督是確保獨立性的必要條件,財務總監即是執行者又是監督者這種安排顯然不會取得好的效果。其次,信息傳輸不暢。財務總監來自外部與經營者有不同的利益取向,財務總監派駐到企業會遭到經營者排斥,經營者會隱瞞對自己不利的信息,致使財務總監無法獲得完整真實的信息。
(四)監督對象不明
一個有效的監督機制是監督者和監督對象的有機組合。財務總監由出資人委派而來,應該代表出資人監督董事會的決策行為,由董事會監督經理班子的經營活動。在有些地方財務總監具有董事和財務總監的雙重身份,同時從與企業總經理聯簽的要求看,財務總監的監督對象僅僅是經理班子的經營活動,從財務總監的職責看,財務總監監督的內容包括預算方案、決算方案、投資融資等,因此它的監督對象包括董事會的決策行為和經理班子的經營活動。財務總監的監督對象有三種不同的界定或解釋。
(五)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不能超脫關系的局限性
委派財務總監制度在表面上能對經營者起到一定的監督作用,但是采用委派財務總監的做法又產生了新的委托關系,即委派者與財務總監之間的關系,從而同樣會產生財務總監的逆向選擇與道德風險的發生。被委派的會計人員有自身的效用目標,這一效用目標不可能與委派者的效用目標完全一致,財務總監不可能代表所有者百分之百的行使監督權和決策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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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度的完善
財務總監委派制度的改革應遵循四項原則:依法依規,政企分開,制度安排切實可行,改變思路明確職責。根據四項基本原則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對財務總監委派制度進行完善。
(一)加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有法可依
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以有效解決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與現行法律、法規相悖之處,從法律上給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一個合理的定位。委派制的逐步推行和完善必須取得法律支持,縱觀我國的現行法律,尚沒有任何一條明確的關于會計人員委派制的規定。因此,政府必須盡快制定有關委派制的法律,使政府以法律手段而不是以行政命令方式向企業委派財務總監。委派會計應當在《公司法》和有關法規規定的權限內行使職權,應當有利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二)明確委派財務總監的職責和權利,建立一套反映責權利關系的目標考核體系,促使財務總監努力提高其綜合素質
為保證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度工作能取得實效,委派部門要進一步明確委派財務總監的職責、權限及與被委派單位的關系,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單位依法理財、自主管理的前提下,發揮委派財務總監的監督作用,保證委派財務總監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正確履行職責,而且要在明確委派財務總監的職責和權利的基礎上,建立目標考核體系。首先,財務總監應具有堅定正確的理想和信念,有維護國有資產安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事業心和責任心,善于學習,敢于負責,忠于職守,遵紀守法。其次,擔任財務總監的人員應具有扎實的企業財務知識和現代企業管理基礎知識,熟悉經濟、財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豐富的實務操作能力。再次,擔任財務總監的人員應具有較強的協調能力,善于應變。
(三)國有企業應建立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的雙軌運行機制
如果仍沿用原來的總會計師單軌運行機制,那么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市場經濟的發展,所有者缺位、經營者失控等問題就很難解決。如果我們用財務總監制完全取代總會計師制,勢必會出現以下尷尬局面:要么是無論財務總監怎樣盡心盡責,也將因其身份而無法得到企業領導的接受和重視;要么他事實上又變為總會計師,難以擔負起代表國家對經營者實行財務監督的重任。無論怎樣,都違背了國家派駐財務總監的初衷。因此,建立財務總監與總會計師的雙軌運行機制無疑是正確的選擇。
(四)促進內部審計制度的實施,促使其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
將財務總監所承擔的公司治理、風險控制等工作分解歸并后交由內部審計來完成。內部審計采取系統化規范化的方法來對風險進行管理、控制、評價,從而實現組織目標。內部審計工作的范圍要比財務監督寬泛,實際包括公司治理、風險控制等方面。最為有效的內部審計制度是在企業的董事會中設立獨立董事或外部董事領導的審計委員會,在企業管理部門中設立獨立于財務系統的內部審計部門,內部審計部門直接向審計委員會報告工作。內部審計的工作具有監督獨立性,工作范圍擴展到公司的所有經營事項。相對財務總監而言,內部審計人員對公司更了解,從理論上講財務總監的實施效果比不上內部審計制度。因此,在指導企業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時,應督促企業完善內部審計制度,使其充分發揮監督作用。
履行職務情況:作為財務部總監的工作目的是組織公司財務人員認真貫策執行國家財經法規、政策,組織做好日常財務核算、財務監督工作,按時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財務指標和工作任務。
我的工作職責是:
1、貫徹執行國家財經政策和會計制度,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
2、組織做好會計核算和監督,建立健全收入稽核制度。
3、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組織資產清查工作。管好貨幣資金和其他流動資產,檢查資金管理,確保資金安全,負責稅務檢查、各種審計協調工作。
4、對月報、季報、年報的真實合法性負責。作為財務總監我是這樣開展工作的:元月份,正值財務決算期間,我認真總結去年的財務工作,并為2019年訂下了財務工作設想。對各類會計檔案,進行了分類歸檔。督促下屬財務人員完成了2019年第四季度的五金匯繳任務。認真辦理了銀行往來詢證函。作決算報表前,對財務專用電腦進行了全面的維護、管理,對財務專用軟件進行了清理、殺毒和備份。
5、經營活動方面產生的業務招待等相關費用,進行了嚴格把關。
下面就完成公司財務部部置工作及主動匯報工作情況;
1、按照要求每月書面向公司財務部匯報了本單位財務工作情況;
2、對于本單位的重大問題都及時書面或電話向公司財務部匯報。
3、按要求及時完成了公司財務部部置的各項工作。
4、協調工作情況方面,我認為基本做到了這點:
大家都知道資金是企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也是控制風險最大的資產。為了滿足企業運營和發展有足夠的資金,公司決定要在什么時候貸款,貸什么樣的款,貸多少款;資本要如何運營才能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資金要如何安排,才能提高現金的利用率、資產負債率、生產規模、所有者權益等等。下面分點闡述一下:
1、詳細的現金流量預算對企業的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比賽中預算的時間經常不夠用,因此做好準備活動十分必要,比賽過程中,根據每年的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2、在經營的初期,如果資金的流通出現了問題,一般采取能借短期貸款而不借長期貸款,這樣足見預算的重要性。個人建議不要太在乎太注重利息的支出,雖然它會影響企業當年的利潤,但只要這部分資金能夠得到充分利用,支出點利息不算什么,反之則會為公司創造更大的利潤。
3、現金的預算必須精確到每項費用的支出,并且熟悉經營的每一個步驟將會給公司帶來的現金流入與流出,也就是明確每項支出與收入發生的環節,避免貼現情況的發生,做到貼現為0,但是如果在市場前景十分樂觀的前提下遇到缺少1m--4m不夠生產線建成的情況下根據情況也可以考慮貼現。
4、只對公司的現金流量進行預算是不夠的。在獲得訂單后,應將本年度的利潤表同步計算出來,進行適度的費用控制,并進一步調整決策,以求獲得最大凈利,并與所有者權益相聯系,進行下一年度的財政預算。
5、由于比賽的輸贏不僅僅在于自身公司的經營狀況,還在于我們的對手,因此在比賽的過程中分析對手的經營狀況也十分必要,至少應該清楚了解競爭對手當年的訂貨總額、盈利狀況及所有者權益等基本數據,以便進行比較、分析。
6、團隊協作與溝通方面每個策略的制定都是需要各個成員的積極溝通和配合,ceo在這當中起協調和統籌作用。每個策略的執行需要每個部門的有機銜接,在任何一個環節上都必須保持信息的暢通。建議每位成員都不僅僅對自己的部業務精通,而且對企業的其它部門業務也要熟練掌握。
注意點:1.有效地控制權益,在參賽中由于長貸和短貸都是以20m的倍數貸的,如果權益在差1m或2m不夠20m整倍數的情況下,財務總監就要在預算時想法減少綜合管理費用(比如在產品研發以及市場開拓上改變策略)
2.生產線投資和產品研發的完成時間要一致,這樣可以避免生產線閑置,同時提高了資金的有效運轉率。
3.由于當年投入使用的生產線不提折舊,所以在上生產線時也要注意這個問題。
4.做好市場預測,要根據市場的需求決定資金的投入方向,有效的占用市場
5.規劃要做細致,一定要做到每個季度。
6.在每年年初拿到訂單后,財務總監應根據實際毛利快速算出今年現金狀況和所有者權益,并及時報告給ceo并具體情況做好戰略部署
一、集團財務管理外派財務總監制的必要性
在集團化管理模式下,如何有效管理整個集團母子公司之間的財務工作呢?筆者所在的集團公司在初期曾采取子公司財務經理匯報制度。由于財務經理均由子公司招聘和直接管理,且財務工作本身的核算反映就具有滯后性,母公司很難實質監控,留下管理漏洞。
在子公司財務經理匯報制度的基礎上,經過多方調研和實際摸索,著重考慮母子公司之間有效的戰略聯動、管理聯動,以期真正做到強化財務監督與管理。于是,集團公司財務中心考慮采用外派財務總監制,且經過一段時間的運作,該制度已成為目前實際運行中一種較為理想的模式。在此種制度下,財務總監由母公司招聘并對母公司負責,可有效約束子公司的經營管理行為。
二、集團財務管理外派財務總監制的重點
建立一套有效的財務總監管理體系,使之能夠發揮理想價值。筆者所在單位曾進行過有益嘗試。如松散管理體系下,子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財務經理同時管理財務工作,由于財務經理為子公司招聘,當財務總監和子公司總經理意見不一致的情況下,子公司總經理會跳過財務總監,直接與子公司財務經理進行溝通聯系,財務總監很容易無法真正發揮監管作用,更別提對母公司經營思想的貫徹。吸取前期經驗教訓,目前,經過探索筆者所在集團公司建立健全了外派財務總監體系,并從以下方面來加強管理,取得了較為滿意的效果:
(一)設立外派財務總監任命制 設立外派財務總監的任命制,可有效保障財務總監的法律地位。母公司在確立人選后,由母公司人力資源部對子公司下發任命函,協調子公司董事會出具聘任該人為財務負責人的決議。外派財務總監作為子公司唯一的財務負責人,子公司不得另行設立其他財務負責人職務。該條款從法律上保護了外派財務總監的地位,保證其能充分行使自己的職權。
外派財務總監全面負責子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受母公司垂直管理,其日常管理機構為母公司財務中心。在母公司財務的領導下,全面負責派駐子公司的財務管理與監督、財務內控等制度建設、財務和經營事項的監管工作,參與子公司經營管理決策。此種管理體系,確保外派財務總監均能到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中去,有著充分的話語權。
(二)賦予外派財務總監各項監管職能 在管理制度上,母公司協調子公司在制度層面充分賦予財務總監相應的職能和權限,保證其作為子公司財務負責人發揮監管作用。如授權財務總監全權負責子公司財務機構的設置、人員配備和管理等;強調財務總監對業務審批的職權,對任何資金、費用、財務資料、相關協議、重大決策等事項,均需簽署意見或決策;財務總監作為子公司經營管理團隊的成員,從財務角度參與子公司貸款擔保、對外投資、產權轉讓、資產重組等重大決策活動;由于財務總監隸屬母公司,可以較好的發揮業務監督權,制止偏離、違背甚至損害母公司目標和利益的行為。
財務總監的監管發揮了很大的作用。曾經有一家子公司擬私下為其關系較好的下游客戶提供貸款擔保,并承擔連帶責任。在子公司總經理辦公會上,財務總監為維護母公司的權益竭力反對,要求子公司必須將該事項向母公司報批后方可執行。在遭到拒絕后,該財務總監會后即時向母公司財務部門進行匯報,使得母公司能及時了解情況,對子公司的行為進行了制止,防范了可能會給集團公司帶來的擔保風險,并對相關的責任人進行了嚴肅批評教育。
通過將上述職能制度化,可以保證財務總監能夠真正融入子公司的日常生產經營管理中,參與子公司的重大經營決策,對不規范的或有可能侵害母公司利益的行為及時反饋。
(三)建立績效考核制度與培訓體系在具體實踐中,母公司建立了切合自身業務模式的外派財務總監的考核機制。考核以綜合的指標為主,采取的是雙重考核制,即所在子公司經營層的考核評價及母公司財務中心的考核,設置不同的權重,作為最終的考核結果。這種考核結果一方面作為薪酬發放的依據,另一方面也是母公司審批其續任的重要依據。
外派財務總監承擔兩部分職責:為確保母公司的權益;為確保子公司的生產經營。在實際工作中,筆者所在集團主要從幾個業務環節對財務總監進行能力培訓,如母公司會對外聘請會計師事務所的講師,召集財務總監學習新的準則和制度,提高業務能力,在稅務政策方面也如此。母公司對擬出臺的集團財務管理方面的一些制度辦法,也會事先征求財務總監的意見和建議,在制度出臺后,會召集財務總監進行有系統的學習,如何將該制度運用到實際的財務管理中。在每年至少召開兩次財務總監工作會上,各子公司財務總監們可就實際工作中遇到的一些問題或一些好的方法和心得進行交流互動,共同學習進步。
三、集團財務管理外派財務總監制改進建議
現有的外派財務總監制度,應該說總體運行良好,能加強對子公司的日常財務監管。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也發現了一些弊端,需要努力解決。
(一)對外派財務總監有效監管 有些財務總監在子公司工作時間過長,子公司的經營層也均表示非常滿意。這一現象在說明財務總監確實能為子公司提供好的經營決策依據及優質的服務的同時,財務總監履職監管成為思考方向。基于此,母公司實施了輪崗制度。財務總監在一家子公司的任職,一般兩至三年輪換一次。一是符合財務上重要關健崗位定期輪換的要求;二是也可以提高財務總監的業務水平,接觸不同的企業,可以學到不同的東西,也可為企業帶來新的創新活力。同時,建議集團審計部可以對財務總監的離職進行離任審計,以防范職務風險,對財務總監的工作績效進行公正的評價。
財務主管的角色與定位
財務主管既是財務部門的領頭羊,又是一個單位的大管家。當過十多年財務主管實務經歷的同行都有深刻的體會,要當好財務主管,不僅要有一定的會計理論知識,還必須掌握一定的工作技能和技巧。
一、處理好財務工作中方方面面的關系
財務工作是一項綜合性的工作,與人接觸面非常廣,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左左右右里里外外都要打交道,部門之間要進行工作協調,怎樣處理這些工作關系呢?
1.對單位領導應持尊重與輔佐的態度。財務部門是一個單位的職能部門,離開本單位領導的信任和支持是寸步難行的。財務主管要取得領導的信任和支持,不能只強調領導應如何去做,而應該先從自己做起,以身作則。應注意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主動配合和支持領導工作,當好參謀和助手,積極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以及有關財經法規和制度,使領導了解財務管理的重要性,理解財務工作,進而重視和支持財務工作。其次,要多請示多匯報,經常匯報本單位的財務狀況,結合實際提出改進建議供領導決策和參考。再次,在參與重大問題決策時,如果自己的意見與領導不一致,除重大違紀問題外,不要輕易搬出制度條文與其爭執或向上級告狀,正確的態度是闡明道理,陳述利弊,讓領導采納自己的意見。如果領導不改變原來的決定,只要是在他權力范圍內做出的決定,就應貫徹執行;確實有問題的,可通過正常途徑向上級反映,但不能陽奉陰違。
2.加強與上級主管部門和外部經濟監督部門的聯系。財務工作是一項政策性很強的工作,積極爭取上級主管部門和相關財政、稅務、審計和銀行等部門的支持和幫助,也是非常重要的。為此,應主動加強聯系,增進相互之間的理解,工作上要取得上述部門的支持和幫助。在它們的幫助下,一些本單位難以解決的問題會變得比較容易解決。
3.對單位的同事應關心、愛護和幫助。對本部門和所屬基層單位的財務人員,要在工作中關注他們的成長與進步,幫助他們提高業務水平,主動推薦德才兼備的財務人員到主要工作崗位,使他們盡快成為業務骨干,尊重他們的獨到見解;通過表揚與獎勵,調動他們的工作積極性。他們在工作中遇到困難要幫助解決,出現差錯要主動替他們承擔責任。對來辦事的同事要熱情主動,多提供方便,是否能辦理一定要講清道理,凡辦事情都要給對方回音。在本部門內布置工作時,要講方法、講政策,盡量在工作中少走彎路,不隨意指責和批評他人。
4.加強與各職能部門以及其他單位財務部門的協作與配合。財務部門不能把自己凌駕于單位其他職能部門之上,要相互配合搞好協作。其他職能部門要了解的事,只要不在保密之內,凡制度允許的要盡量提供方便。與其他單位財務部門聯系時,要事先通知對方,并做好相應的準備工作。工作上要相互交流,有效溝通,取長補短,遵守制度,堅守職業道德,誠信為本,維護各自的信譽。
二、妥善解決工作中的矛盾
財務工作涉及企業每一個部門和職工,需要解決的問題很多。工作中沒有矛盾是不可能的,回避矛盾也是不現實的,正確的方法是抓住諸多矛盾中的主要矛盾,認真對待并加以解決。在財務工作中最常見的矛盾是:
1.資金的供給和需求矛盾。企業是生產經營的單位,要有一定的物資儲備和生產資金占用。企業物資儲備和產品生產的部門,希望占用的資金越多越好,而財務部門為了加速資金周轉、節省儲備資金占用和減少利息支出,則希望其占用的資金越少越好。這樣必然會產生流動資金的供求矛盾。技術部門為了趕上先進的生產技術水平,提高生產力,需要超前投資,這就產生技術改造需求和投資能力的矛盾。此外,職工對工資、住房、福利等要求,都存在資金的供求矛盾。怎樣處理這些矛盾呢?為此,財務主管要深入實際調查研究,抓住主要矛盾,理清資金供給與需求的關系,進行耐心疏導,把自己放在資金需求者的位置上,為需求者設想,這樣才能客觀公正地解決問題。
2.合理與合法的矛盾。合理與合法是相對的,合法的一般是合理的,但在特殊情況下存在合理與合法的矛盾。如從事水文物測的人員,經常要與農民做協調工作,支付適當的勞務費、清償費、裝卸貨物費,這些費用通常以開白條的方式報銷。從財務制度上講,白條一律不能報銷,但實際上這些開支是合理的。有些單位超標準請客吃飯只要開一張大額餐飲發票即可報銷,形式上是合法的,但事實上是不合理的。對此,財會人員特別是負責人,必須辯證、客觀地處理這些矛盾,發揮會計的監督、控制和管理職能。
三、要善于抓大事
財務工作千頭萬緒,作為一名財務主管,不能事無巨細、事必躬親。財務工作的最終目的是少花錢多辦事,提高經濟效益。財務主管的基本職責是為實現這一目的出謀劃策。為此,除要健全業績考核、責任約束等機制外,還要集中精力參與經營決策,在不斷競爭的市場經濟中提高業務能力,在經濟的可行性研究分析上下功夫,這樣才能發揮一個財務主管的參謀和助手作用。
財會工作,作為一種技術性較強的職業,需要具備一定的職業素質和技能。而要將通常意義上財會人員的“白領工作”轉變為能夠獲得高薪高酬的“金領工作”,可能僅具有財會專業知識和一般的個人素質還遠遠是不夠的。按照一些財會專家和跨國企業領導的看法,要想成為“金領”財會人員,財務主管必須具備的核心素質和關鍵技能:
1、分析判斷的能力:思維清晰,邏輯能力強,能夠從錯綜復雜的各種財務和非財務信息中找到聯系,進行歸納分析,有效監督企業的經濟運行,解決各類財會問題,為企業決策層作好參謀工作,這是財會人員獲得領導賞識的最有價值的能力。
2、快速學習的能力:信息經濟飛速發展的時代,對于高素質人員最嚴峻的挑戰和機遇就來自于對新知識學習、新問題解決的能力。作為財會人員,更應當掌握新的財會法規、新的財務、會計、審計技術手段,以及與行業、企業相關的各類知識與技能。比如,隨著會計電算化的發展,時代已經要求財會人員掌握各類財務軟件、erp、oa、mis系統,而不僅是懂得使用word、excel那么簡單。
快速學習能力還包含了謙虛、自強的含義,應當虛心向任何人學習,不恥問人;要有勇氣從錯誤、從經驗教訓中學習。要有強烈的進取精神和對新鮮事物的好奇心與求知欲。
3、交際溝通的能力:善于傾聽,懂得運用得體的語言進行溝通,領悟能力強,能夠及時從談話對象的口頭、形體、書面語言等表達方式中了解對方用意并迅速作出反應。
善于交往,樂于溝通,并能夠區分出不同類型的朋友。
具有團隊精神,了解自己在團隊中的位置,認清自己的團隊角色。
4、人際交往的能力。成熟老練,對各種交往對象都能夠應付自如,相處融洽;與人交往能夠保持原則,不卑不亢;樂于助人;對人熱情、樂觀友善。
5、領導協調的能力。具有影響力和個人威信,能夠在關鍵時刻擔當領導角色。善于團結、激勵同事并發揮有效影響。做事果斷,敢于承擔風險。
6、正直、誠實、守信、謹慎。做事首先做人。道德問題決定一個人的尊嚴與人格。正直、誠實、守信、謹慎,包含了作為財會人員應有的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職業素養的基本道德觀和價值觀。
7、待人的熱情,做事的激情和旺盛的精力:勇于面對困難,敢于面對挑戰。吃苦耐勞,具有奉獻精神。
任何企業需要人才都是為了給企業創造價值。作為人才,首先就要為企業去工作創造價值。財會工作往往枯糙煩瑣,工作繁重,工作成果比較難于量化,這就要求財會人員具有事業心,嚴于律己,勤奮嚴謹,求實進取。
8、不斷更新完善的知識結構和良好的專業技能。良好的專業技能是財會人員從事并勝任財會工作的基礎,不斷更新的充實完善的知識結構則是事業發展的平臺。
財務總監的角色與定位
cfo是當今經濟生活中一個責任重大的群體。這一稱謂泛指首席財務官、總會計師或財務總監。目前,我國cfo的核心能力欠缺,對cfo的培養也缺乏嚴謹的體系,不能滿足金融及財會領域對高層次人才的需求。對此,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公布了對cfo能力框架的研究報告
在國外特別是發達國家的證券市場上,由于機構投資者占有突出地位,上市公司的目標是使股東價值最大化。以股東價值最大化為出發點和目的,使得cfo對內能參與公司的戰略決策,對外則及時向股東提供透明的財務報告和精確的盈利預測。
而我國的cfo與之相比,存在明顯的差距。在我國這樣一個以個人投資者為主的證券市場上,公司不是圍繞股東的利益,更多是注重公司自身的擴張,cfo只是ceo的下屬,沒有參與到公司重大的戰略決策中去。
由此造成我國的cfo缺乏對公司目標的認識和系統的業績管理觀念,cfo只是為了財務而財務,其作用仍然局限于財務,缺乏對公司經營整體的把握。
如何幫助cfo從監管型向經營型轉變,從ceo的下屬向ceo的合作伙伴轉型呢?
cfo轉型趨勢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針對cfo現狀所作的一項調查顯示,cfo們大多不認同股東關系管理。在回答“股東價值最大化是否是公司最重要經營目的”的cfo中,表示贊同的人僅占被調查者的1/4.調查顯示,cfo們平時很少花時間與股東打交道,卻會花很多時間與公司高管打交道,因為cfo在行政上仍屬于ceo的屬下。
在調查的基礎上,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公布了cfo能力框架的研究報告。強調了cfo的職業特征:cfo是公司內部的高級管理人員,有別于公司外部的審計師;
cfo負責公司財務和會計工作,與公司的其他高管不同。
該項研究報告通過分析比較后提出,從cfo的職能定位來看,按所處環節的不同,cfo職能應分為基本職能和高級職能;而從cfo的本職工作考慮,其可分為核心職能和相關職能。
再細化開來,撇開整體的環境因素,要想真正發揮更大的作用,cfo們自身必須依照職能的要求具備更多的能力,如決策能力、分析能力、領導能力和協作能力等核心勝任能力。
cfo如何轉換角色
何謂能力?《牛津英語詞典》將之定義為:能做某事的素質;尚未發揮的天資或潛質。何謂勝任能力?《牛津英語詞典》將其解釋為稱職的能力。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研究表明,核心勝任能力的基本要素是職業知識、技能和職業價值觀。
職業知識自不必說,這是對cfo的基本要求。而技能,上海國家會計學院的報告將其界定為:溝通與協調、領導才能與團隊建設、系統思維與問題解決這樣的核心技能,以及靈活性、創造性、適應性和鑒別力等相關技能。
此外,cfo能否勝任,不僅取決于其所具備的知識和技能,還取決于cfo是否愿意承擔責任,是否愿意接受挑戰,是否愿意作出貢獻。總而言之,cfo應該遵循其應有的職業道德,比如遵守法律法規、維護公司正當利益、不循私舞弊、提供真實財務信息等,這是cfo應有的職業價值觀。
健全職業培訓
應該說,這樣一個cfo的核心勝任能力模型是客觀而全面的。但事實上,要將上述核心勝任能力進一步分解,制訂出詳實的評價體系,細化為更為詳細的流程,將是一項十分龐大的項目。顯然,在現有的環境下,不可能一蹴而就。
因而,針對那些已經具有cfo準入資格的人員加以培訓,使之成為能夠適應cfo要求的人才,無疑是一條捷徑。
從我國目前會計系統考試體系來看,會計認證考試分為三個類別:一是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二是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三是注冊會計師資格證書考試。就考試的知識體系而言,主要集中于財務會計相關領域。但cfo作為公司高管,其職能顯然不能僅僅與財務部門相關。
上海國家會計學院建議,按照cfo能力框架的要求,要健全具有準入資格的cfo的后續職業培訓,只有把強制性與自愿性培訓相結合。從培訓模式上,應把全脫產教育和網絡課程兩種模式作為未來的發展方向。
培訓課程所提供的內容,應涵蓋戰略管理、公司治理、財務戰略、成本與風險管理、稅收審計與內部控制等知識,溝通力、領導力等技能,以及誠信、義務和社會責任等職業道德等方面的培訓。同時,開發以案例為導向的核心培訓課程。
當然,培訓只是一種手段,cfo的能力不是依靠后續教育就能建立起來的。其能力框架的實施取決于市場的需求、行業發展甚至于國家的改革進程,但是,重要的一步畢竟邁出了。
財務總監為公司理財的焦點實際上在兩個方面:一是如何在眾多的投資機會中選擇最恰當的投資項目。二是如何籌得所需資金。
在進行財務決策時,財務總監應當考慮四個方面的財務管理因素。
公司目標
在現代公司制度下,公司財務管理的目標和公司的整體目標應是一致的,即公司價值或股東財富最大化。財務總監和財務主管制定財務決策時,應使公司價值最大化或盡量能使股東獲得更多的好處。
首先,管理者面臨解雇和兼并的威脅。如果公司所有者認為管理者沒有很好地履行職責,他們可能會解雇此人。如果經營不善或決策失誤,會使公司股票價格下降,其他公司可能會以較低的價格收購公司股票,達到兼并的目的,公司一旦被兼并,原有的管理者就有可能被解雇。
其次,將管理者的報酬和公司經營業績掛鉤,可以促使管理者采用那些能滿足股東財富最大化的措施。
價值在籌資決策方面,要考慮如何發行債券和股票以及如何定價,公司債務如何影響公司股票價值。在進行投資決策時,能夠增加公司股票價值的投資建議應該被接受,這涉及到股票價值理論。
財務總監必須了解資本市場是如何運轉的,熟悉資本市場,掌握一些資本市場的理論。
時間
其一,時間本身是有價值的,如利息、股息都是時間價值的表現。財務總監需要充分考慮時間的價值以及對決策的影響。
其二,時間會引起不確定性,風險是不可避免的。合理的負債比應兼顧融資成本、風險和股東利益。合理結構的確定應根據具體的環境、行業、企業等方面的情況而定。大多數公司傾向于穩健的財務安排。
其三,無論是投資還是籌資,從方案制定到實施需要時間。市場的瞬息萬變、經營環境的變化等等,可能使當初的決策不再最優,需要加以修正。
一、財務總監的角色定位
1。全局管理者。財務總監一般是董事會成員,在公司中的地位僅次于董事長和總經理。總經理是公司的總領導,對整個公司的一切行為都負有責任。財務總監一般是由董事會派出的,因此董事會就希望財務總監對財務及其控制負責,以此形成良好的協作和監督體系。現今的財務總監已不僅僅只關注財務及相關領域,而是越來越多地成為總經理的經營伙伴,站在同一層面關心企業的前途和發展,負責戰略計劃的編制和執行,領導著諸多部門。財務總監以其非凡的財務技能和對企業財務狀況的了解,直接影響著整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
2。戰略計劃領導者。戰略計劃對一個企業來說,一般是3~5年的戰略框架,由管理層提出后,經董事會批準通過。現如今,戰略計劃和戰略指導的任務越來越多地落到了財務總監身上。財務總監要充分運用自己的綜合管理能力,確保戰略計劃的全面性和科學性。戰略計劃要充分考慮各方面的利益和需要,既要涉及企業長期發展的目標,又要照顧企業短期發展的需要;既要從企業內部情況考慮,又要從市場、環境入手進行分析。好的財務總監能夠就企業的任何一項職能、任何一項經營提出切中要害的問題。
3、企業財務管理者。
(1)營運資本管理。營運資本管理也逐漸成為公司理財的一項重要內容。一般來說,營運資本管理包括現金和有價證券管理、應收賬款管理、信用管理和存貨管理等內容。財務總監應解決好以下問題:處理好營運資本獲利能力與風險之間的關系;決定流動資產的最佳水平;決定流動資產的融資結構,處理好短期融資與長期融資的比例關系。
(2)投資決策。企業投資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企業技術改造投資和企業開發投資。企業技術改造投資是指在現有的生產經營規模下,為提高效率所進行的投資;企業開發投資與長期戰略相匹配,需要涉及新業務開辟、新產品開發等內容。財務總監應積極參與投資的可行性評估,確保選取的投資方案是在戰略計劃所確定的方向上,能夠在合理的時間內收回投資。財務總監可能不直接領導和執行所有的投資評估,但要對投資評估所遵循方法、原則的一致性負責。
(3)籌資決策。對企業來說,籌資方式主要有:內部資金積累、向銀行貸款、發行公司債券、發行股票、尋找風險資本等。企業進行內部融資時,不會發生融資費用,成本要遠遠低于外部融資。但隨著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的擴大,單純依靠內部融資已經很難滿足企業的資金需求,所以外部融資日益成為企業獲取資金的重要方式。企業進行外部融資時,財務總監要考慮的一個基本問題是資本結構決策。資本結構決策是企業財務狀況和發展戰略的一項基礎因素,財務總監要妥善處理好影響資本結構決策的各種因素,根據企業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定合理的負債規模,在合適的時機,以最合適的方式融到資金,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
(4)股利政策。股利分配既是企業利潤分配的一部分,也是企業籌資決策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股利支付率決定了企業留存收益的數額,但是企業將當期盈余的大部分留存下來,意味著可用于當期股利支付的資金較少。因此,企業股利分配政策的一個主要方面就是決定企業利潤在增加留存收益和支付股利之間的合理分配比例。財務總監進行股利決策時,應在綜合考慮法律規定、企業資金需求、經營風險、流動性、控制權等多種因素的基礎上合理選擇股利政策。
4、內部控制及監督者。
(1)現代企業制度的最大特點是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經營者可能為了自身的利益而損害股東或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利益。同時,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發展和經濟環境的不斷變化,各個企業都面臨著來自內部和外部的不同風險,所有這些都需要企業建立合理、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來進行監督、評估和防范。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為營運的效率性、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等目標的達成而提供的合理保證,是企業董事會的職責,這其中財務總監要起到領導、指導、監督的作用。
(2)財務總監一般是企業內部審計的實際負責人,是注冊會計師首先要接觸的人,所以財務總監應該與注冊會計師建立一種良好的、建議性的對話關系,并確保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和注冊會計師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協調而客觀地開展工作,使之能高效率地完成審計任務。財務總監應定期向董事會和高層管理者報告信息,以便進行前饋管理,同時可以了解企業面臨的風險和機會,以對企業的未來做出恰當的預測,并合理預計決策可能會帶來的結果。
5、公共關系管理者。
(1)與股東的關系。股東是企業的出資人和所有者,財務總監有責任和義務真實、完整、及時地向其披露企業的相關信息,揭示企業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以使其做出相對準確的投資決策。財務總監負有保持、保護投資者的資產并使其增值的義務。
(2)與債權人的關系。企業的債權人有各種類型,但其中最主要的是與企業具有借貸關系的金融機構和企業債券的持有者。根據這一性質,財務總監有責任真實、完整、及時地向其披露企業的財務信息,如企業的長短期償債能力、投資項目的盈利能力等,以使其做出正確的信貸決策。
(3)與政府部門的關系。政府部門主要指財稅部門、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等。財務總監向財稅部門提供有關經營過程的財務信息,以便其了解企業的納稅情況;向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提供財務信息,以便其對企業的經濟行為進行有效的監督與管理。
(4)與員工的關系。現代企業規模越來越大,組織形式逐漸扁平化,財務總監不但要善于處理與其他管理者的關系,而且要處理好與企業內部員工的關系。作為管理者的財務總監,應該讓人更易接近,良好的傾聽對于有效的溝通來說非常重要,而有效的溝通又是管理成功的關鍵。
(5)與其他利益相關者的關系。其他利益相關者主要是指供應商、企業所在的社區等。財務總監管理著現金流和營運資本,對于其中的應付賬款來說,應按照約定的交易期限及時向供應商支付貨款,使之按時供貨,以保持長期穩定關系和滿足生產需要。同時,企業也應該承擔所在社區的一定的社會責任,更多地關注環境保護,如贊助教育和文化事業等,以創造一個良好的生產經營環境。
二、財務總監應具備的素質
既然財務總監在企業中的角色是如此重要,那么要當好一名財務總監,就需要具備一些特定的素質,以滿足這一職位的要求。
1、具備相關的專業知識。財務總監不一定要出自會計人員,專業知識也可不局限于財務領域。會計人員的優勢主要在于財務工作方面有較深的造詣,但他們并不一定有戰略眼光,也不一定能成為好經理。現代企業越來越注重財務總監的創造力、想像力和總體思維能力。事實上,一些非常成功的財務總監并非來自這一領域的專業人才。
2、具有豐富的經驗。現今的企業發展迅速,競爭十分激烈,企業沒有時間讓財務總監邊工作邊探索。財務總監應是在其他企業已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到工作崗位上馬上就可發揮作用的人。
3、有學習能力。當今企業面對的是一個飛速變化的世界,新事物層出不窮,因此學習和接受新事物的能力非常重要。財務總監更是要緊跟時展的潮流,不斷地充實自己,學習新知識,掌握新本領。
關鍵詞:企業 財務 總監委派制
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企業間的競爭日漸激烈,特別是受金融危機的影響,企業的效益明顯下滑,同時,在企業發展過程中還要面對會計信息失真、資產流失等問題,在此情況下,為了規范企業的財務行為,保證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我國企業紛紛實施了財務總監委派制,雖然此制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其中存在的問題不容忽視,為了有效解決企業發展中存在的問題,本文提出了幾點建議,旨在完善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
一、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的重要性
財務總監(Chief financial officer,CFO),又稱首席財務官,對于國有企業而言,是其向企業派出的財務監管專家。自我國企業采用財務總監委派制后,其重要性日漸顯著。
(一)保證了經營者信息的完整性
根據既有的財務報告披露制度,企業會計信息披露的時間限制為一年,所有者僅依靠企業的會計報表,以此獲取相關的信息。財務總監委派制應用后,財務總監積極參與企業財務活動,如:財務計劃的制定、財務活動的監控等,在此基礎上,所有者對企業信息的掌握具有了及時性、完整性與準確性。
(二)解決了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
面對會計信息失真的問題,會計自身展開了監督,但此措施僅能夠治標未能治本,為了實現標本兼治,應積極發揮其他力量的作用。財務總監委派制直接參與企業財務支出、資金調配及原始憑證審核等工作,在其實施后,大幅度提高了會計信息的可靠性。
(三)減少了所有者的監督成本
通常情況下,監督成本是指所有者為了掌握經營者的相關信息而出現的花費,以及不良經營行為所造成的經濟損失。財務總監委派制實施后,通過及時的、有效的監督,避免了不必要的花費及經濟損失,進而達到了減少監督成本的目標。
(四)完善了企業內部治理結構
企業內部治理結構的完善性主要是指在在產權明晰的情況下,實現經營權、決策權及監督權的分離。但目前,在現代企業制度改革過程中,監事會未能充分發揮自身的作用。財務總監委派制要求企業設置財務總監一職,此職位主要代表產權方,擁有監督的職能,在此基礎上有效解決了監督缺位的問題,進而促進了企業內部治理結構的完善。
二、企業實施財務總監委派制存在的不足
對于我國企業而言,實施財務總監委派制,提高了企業的經濟效益,豐富了企業的管理經驗,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制約著其作用的發揮,影響著企業的健康、穩步與高效發展。
(一)職責不清
財務總監委派制實施中最為明顯的問題便是職能模糊,具體表現在以下兩方面:其一財務總監和總會計師的職能未能明確規范,二者均負責企業財務相關的會計工作,但具有較高的重疊性;其二財務總監和總經理的權限劃分不清。在實際工作過程中,財務總監往往會演變為子公司財務活動的管理者,即:總公司的總會計師,此時,財務總監作為子公司經營者的財務人員,難以發揮監督的作用。
(二)法律欠缺
現階段,財務總監委派制應用較為廣泛,但由于其實施較短,國家未能頒布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在此情況下,各地難以明確財務總監委派制的重要性,在實際操作過程中,缺少統一性與規范性,并且針對實施中存在的問題,難以借助法律手段給予有效的解決。
(三)操作困難
財務總監的監督缺少獨立性,對于監督者和被監督者而言,其獨立性僅體現在經濟方面,難以避免自我監督、自我評價等問題的出現,財務總監不僅是執行者,還是監督者,在此情況下,其操作效果甚微。財務總監屬于外部委派而來,與經營者存在利益沖突,在此情況下,企業經營者往往排斥財務總監,僅為其提供部分信息,導致財務總監獲取的信息缺少完整性。
財務總監委派制雖然實現了對經營者的監督,但實施后出現了新的委托關系,由于財務總監和所有者間的利益目標存在差異,從而增加了財務總監的道德風險。
(四)素質偏低
當前,我國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實施處于初級階段,大部分財務總監的綜合素質偏低,缺少專業技能或者工作經驗,難以適應財務總監工作的實際需求。同時,部分財務總監的職業道德素養欠缺,未能明確自身的職責、權利與義務,極易受外界因素的影響,隨之出現了違紀違規等問題。
三、企業完善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對策
在企業發展過程中,為了充分發揮財務總監委派制的作用,使企業的效益不斷提高,應采取以下措施:
(一)構建雙軌運行機制
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快速發展的環境下,現代企業積極改革,優化了總會計師制,提出了雙軌運行機制。傳統的單軌運行機制是指企業僅利用總會計師制或者進采用財務總監制,在此情況下,財務總監難以得到經營者的認可,總會計師難以承擔雙重的財務監督職責。因此,我國企業應利用雙軌運行機制,將二者進行有機的結合,以此適應我國現代企業發展的需求。
(二)提供法律法規保障
隨著我國法律法規的日漸完善,要積極關注企業財務總監制的相關內容,結合工作實際,頒布相應的規范,借助法律法規明確財務總監的職能,并保證其獨立性,同時要使其與公司內部治理結構保持一致性與同步性。在法律的支持下,財務總監的職責將更加明確與合理,以此保證了財務總監委派制作用的發揮。
(三)健全相關配套機制
財務總監委派制的高效實施需要一定的配套機制支持,首先,財務總監辦公室,它主要承擔財務總監報告,并對財務總監工作給予指導與考核等;其次,財務總監審計制度,為財務總監工作提供必要的技術支持,并根據財務總監的違規違紀行為,給予適當的處理,具體行為有不報告、不抵制、違法行為等,情節較重者可進行教育、罰款與撤職等,情節較重者則要依法追究其責任;最后,財務總監激勵機制,此措施主要是為了解決新問題,并且利用財務總監市場,樹立財務總監的形象,并且要借助注冊會計師,對財務總監展開監督,以此確保其職責與義務的履行。
(四)提高總監綜合素質
在財務總監委派制實施過程中,財務總監扮演著重要的角色,為了充分彰顯此制度的作用,對財務總監有著較高的要求,其不僅要擁有系統的專業知識體系,還要具備豐富的工作經驗、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在實際工作中,應堅持自律、廉潔,并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能力,如:管理能力、溝通能力與處理能力等,通過學習與培訓,使財務總監參與企業管理的效果更加顯著。在實際委派過程中,所有者應對財務總監展開全方位的考核,以德才兼備、擇優委派為標準,通過內部選拔及公開招聘等方法,不斷提高財務監督隊伍的綜合素質。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財務總監委派制的實施,適應了我國企業發展的需求,為所有者提供了完整的信息,減少了其監督的成本,同時,解決了信息失真的問題,但在實際實施過程中,仍存在諸多的問題,為了充分發揮財務總監委派制的作用,本文提出了幾點建議,相信,在運行機制、配套機制、法律法規不斷完善及總監素質日漸提高的基礎上,我國企業的改革成效將更加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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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與經營者相分離是現代企業發展的內在要求,同時也必然產生委托問題。在這種關系中,由于所有者與經營者在利益目標、風險態度上并不完全一致,加之經濟環境的不確定性、信息的非對稱性,經營者很容易為追求自身收益而不惜犧牲所有者的利益。因此對經營者受托經濟責任的履行情況進行必要的監督與約束是降低成本、維護所有者利益的有效途徑。
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的行政管理職能與所有者職能聯系在一起。伴隨改革開放后國有企業二十年來“放權讓利”、“政企分開”等的歷程,經營者逐步獲得了充分的自,而政府在退出對國有企業直接管理的同時,也放棄了以所有者身份對人進行產權監督的職能,形成了我國國有企業所有者缺位、經營者越位的獨特現象。以至于會計信息失真,國有資產流失現象嚴重。那么,政府該如何以國有資產所有者身份實施對人的監督與約束呢?財務總監委派制與外部審計一樣,也是一種行之有效的監督機制,而財務總監能更側重于對經理人履行受托經濟責任情況的全過程監控。
國家作為所有者,不但需要外部審計人員對財務信息進行驗證,進行事后控制,更需要財務總監利用其自身的
會計專業知識,對經營者履行經濟責任情況進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控制。所有者與財務總監之間的關系,是以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關系為前提的,財務總監的存在,為維系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的關系提供了保障。
二、新《會計法》下應繼續推行財務總監委派制
新修訂的《會計法》十分強調會計監督。除了規定各單位應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內部會計監督制度,還強調對本單位會計資料的外部監督檢查,從而構建一個完整的、內外部相互配合的會計監督系統。
實施新《會計法》應該繼續推行財務總監委派制。首先,向國有大中型企業委派財務總監是針對現階段國有資產流失、會計信息失真現狀所作的一項制度安排,其目的是為了從會計專業角度對國有企業及其經營者行為進行監督。從目前的實行情況來看,財務總監對于改善會計信息失真、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保證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健全企業內部約束機制起到了很大作用。
其次,財務總監委派制實質上是一種外部會計監督制度。國有企業財務總監由國有資產所有者委派,財務總監經委派進入公司董事會或監事會,屬于企業外部人,不參與企業日常經營管理活動。因此,設置財務總監加強了國家對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外部監督。
再次,財務總監委派制是對會計過程的監督,不僅可以提高會計監督的效果,進行實時控制,而且可以對經營者起到更大的監督約束作用。
新《會計法》第4條明確規定:“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會計工作和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公司法》第50條規定“經理對董事會負責”,并在行使職權中規定“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結論:要求單位負責人對法律負責,單位其他人員對單位負責人負責;財務負責人、總會計師及其他會計人員由單位負責人任用,屬于企業內部人;會計人員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以提供財務信息的形式服務并參與企業經營管理,他們在組織上、經濟上依賴于經營者。因而,可以認為,會計人員不具備監督經營者的職能。
以會計人員為監督主體的內部會計監督,主要是對企業內部經辦人員行為的監督。盡管新《會計法》規定,會計人員有權拒絕、糾正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糾正違反法律、制度規定的事項;有權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獨立處置會計事務。這為會計人員履行會計責任提供了法律保護、對經營者有一定的約束作用。但是經濟地位決定政治地位,要由企業內部會計人員來監督其領導——經營者,并不具備有效的操作可行性。財務總監由國有資產所有者委派,屬于企業外部人,受所有者的直接領導,工資福利待遇由所有者決定,業績考核和評價由所有者負責,與企業經營者之間不存在領導與被領導的關系,在企業中具備完全的獨立性。因而,不存在受經理人控制的、與經理人“合謀”的動機,也不會處于受其脅迫的弱勢地位。
三、完善國有企業財務總監委派制
1.明確財務總監的職權,防止政企不分。據上所述,財務總監既然是代表所有者派駐國有企業,實施對國有企業經濟活動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過程監督和控制,是否又回到了政府直接管理而有政企不分之嫌呢?筆者認為,財務總監的職能應與企業的經營分離,不能阻礙企業經營者自的正常實施。因此,必須合理界定財務總監的職責權限,正確處理財務總監與企業經營者之間的合作關系。財務總監的職權主要包括:督促企業執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財經法律法規;支持企業會計人員依法行使職權;及時發現和制止、糾正企業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和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活動,必要時可向委派機構報告;督促、協助企業建立健全內部財務、會計管理監督制度;審核企業的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參與審定企業重大經營計劃、預算、方案并監督其執行情況;定期向委派機構報告企業的國有資產運作和財務狀況等。可見財務總監制度的核心是加強對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防止企業弄虛作假,違規操作,不是干預企業的正常經營,不會導致新的政企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