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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村金融發展;農民增收;相輔相成
近年來,我國廣大的農村地區金融行業發展很快,對幫助各地區農民增加收入,改善農民傳統的生活狀況,起到的作用極大。可以不斷消除農村家庭就業問題和農村產業發展急需的后備資金等問題,優化農村地區人力、物力等資源配置,從而提高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水平。由于國家惠農政策作為堅強的后推力,我國農村金融市場業務面、結構功能、服務水平正不斷進步,更有必要研究并探索農村金融發展之后能夠對農民收入帶來的各種變化。本文側重于我國農村金融發展和農民收入的真實情況,用辯證的觀點科學地分析了發展農村金融機構和增加農民收入之間的經濟關系問題。并就我國農村金融發展,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希望為促進二者之間關系和諧發展提供理論內容與實踐經驗。
一、發展農村金融與提高農民收入具有是當前必須解決的重要問題
大力開展農村金融體系建設,能為促進農村產業發展、拓寬農民就業機會、提高農村居民人均收入,提供必要的資金支持。我國是一個社會主義發展中國家,雖然近年來農民收入總量有大幅度的提升,但增速緩慢,城鄉差別依然很大。重視的研究和拓展金融發展和農村,建設關系意義可謂深遠。其一,能夠使得農村金融在機制上得以健全,進一步推行金融行業改革。其二、能夠擴充研究二者關系的理論的內容,為促進二者均衡和諧發展提供一定的指導和依據。其三,能夠促使農村金融對各地區經濟的支持,并起到正向作用。金融機構入駐鄉村,可以幫助農民實現家庭增收,幫助產業實現效率提升,對于我國地區并行發展有重大意義。
(一)農村金融發展概況
我國的農村貸款數量與往年同期相比進步也比較明顯。農村金融服務的范圍,也逐漸擴大,農村金融機構,在農村的覆蓋率達到了90%以上,超過世界平均水平的40%。農民貸款額度,也比世界上其他很多國家高出近50%。農村金融的不斷發展,使我國農村的貿易條件,在很大程度上得到了改善,促使農村產業得到迅速成長,廣大農村居民的收入也得到較大幅度增長。農村金融發展存在的不足:其一,農村金融的服務產品類別比較單一,長期以來主要停留在農民存款和貸款的主要業務上,對保險以及理財和投資,方面的發展重視程度不夠。其二,現有農村金融組織機構單一、功能不全。特別是機構的規范性相當欠缺,作為核心力量的農村信用合作社還缺乏實質上的融資意義。其三,還未引入先進的服務技術。小額農貸為主要形式,金融服務手段比較落后。其四、農村金融缺乏較好的金融互動機制,信貸資金供應不足,資金外流量較大。
(二)我國農民收入概況
我國農民總體收入如下:一是勞動種植、林業、副業等收入;二是外出打工得到的收入;三是家庭自有財產收入;四是其它轉移類收入。其中家庭經濟經營性所得收入占農民總收入的最大部分,達75%左右,務工工資收入也占較大比重。分析國家統計局的統一資料,分析得出:到2014年底,我國農民平均收入每人為9800元以上,相比2013年同期而言,進步很大,但與城市居民人均28000元以上相比,農民的總體收入還應當繼續關注。綜上所述,農村金融行業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顯然都是當前必須面對的現實問題,也是影響到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
二、發展農村金融與農民增收的關系探析
我國是一個發展中大國,農業是國家經濟的基石之一。從人口的比例來觀察,農村人口份額較重,必須發展農村金融,促進新農村建設,實現政府對農村的相關規劃。
(一)二者之間相互影響的關系
二者之間是一種雙向關系,對農民實現增收目標和信貸部門規模擴大都有重大價值,要不斷鼓勵金融信貸向農村地區合理延伸。農民將自己的經濟收入存入銀行,銀行則可以通過提供多種的存款方式、理財服務等使農民利益最大化,同時也可以提供多種方式的貸款,資助農民朋友購買生活生產用具、農機器械、房屋修建以及農民子女上學等多元化多角度地改善農民的生活質量。但一定程度上農民儲蓄比例和農民的收入也存在著反向關系,據不完全統計,農民儲蓄比例越高,農民的收入反而越低。主要是由于不少金融機構為保證本機構的收益額度,而將不少原本應當用于農村的儲蓄基金劃歸城市,結果導致了農村經濟建設上缺少資金的支持。相反,農村金融的信貸比例,則與農民收入存在著正向的關系,信貸比例越高,農民的收入則越高,信貸比例的提高往往對農民的收入增長起促進作用。因此,我國農民的收入的不斷增長,也直接推動了農村金融機構信貸比例的擴大,而信貸比例的擴大和提高對于農民收入的快速增長也起到了促進作用。
(二)發展農村金融有助于農業產業化進程
農村金融的水平和結構非常重要,對農業實現經濟的產業化有制約作用,主要體現在規模和動力改革方面。必須開始調整農村的經濟結構,發展優質產業和高效農業。同時,要求能夠重視多項實用技術的引進;倡導發展改良后的農作物精品;統籌規劃實施農田對應項目建設;要開辦農產品加工廠就需要添置大量的機械化設備,要有配套的技術支持和相關技術人才;農產品銷售與批發中心的建立,必須擁有大量的資金來源。如果一味依靠企業自身的資金來拉動市場需求,那么數額相當有限。鑒于此,依靠農村金融力量對農業建設部門提供各種貸款,滿足資金需求,就可以帶來農業產業的新局面。而反過來,農業實現產業化并不斷發展,也能夠幫助農村實現民眾收入增長、地方經濟提速的目標。可見如果農村金融不能良性發展,資金欠缺和技術會缺失,農民增收和農業產業化的發展,就是一句空話,而只有當農業產業化得到不斷發展,才能夠真正促進農村經濟增長。地方政府不但應當從農民的生活狀況方面考慮,還要考慮到農業建設問題。只有如此,才能真正提升生活質量,將中央關心的“三農問題”,力爭完全化解。
(三)發展農村金融有助于農村鄉鎮企業成長
發展地方金融,對于鄉鎮企業得到大量的資金來源,是促進經濟發展的有力保障,有助于農民的生活狀況改善,更可以說是農村產業化的源頭活水。但是在市場經濟不斷向前發展的洪流中,鄉鎮企業也面臨著各種困境,其市場競爭壓力也不斷加大,其融資條件也隨著國家金融體制的變化而變化,需要地方金融的支持。同時,金融部門也能夠解決資金不足的難題,實現鄉鎮企業的良性發展,為引入高科技的項目提供所需要的資金。合理規劃鄉鎮企業,就能夠吸引農民回返鄉村,既有利于農民家庭的收入,保障農村社會的和諧;又能夠實現農村的產業結構轉換,實現城市、鄉村的“雙向發展”構想,可以有重大的價值。
(四)發展農村金融促進區域經濟快速增長
農村區域經濟是依據特定的自然環境、地理區域、農村經濟情況、農村發展需要而融合形成的具有一定特定性的農村經濟整體。構建高標準的金融格局,有利于農村的區域產業發展,也有利于整合社會資金,引動資金的良性循環。沒有農村金融市場的支持,農村產業發展就會缺少資金,融資困難,其優勢產業就難以發展起來,對農民有計劃、有規律的進行產業生產無疑起到阻礙作用。反過來,農村區域經濟得不到發展,農村的金融市場也就難以完善,二者其實是一種共生關系。如果區域經濟發展良好,就能夠推動金融機制在農村地區進一步健全;反之,如果金融機構能夠對農村產業予以大力支持,就可以幫助農民實現增收和改善生活質量,也對地方發展起到聯動作用。
(五)發展農村金融能滿足農村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
由于地理特點和區域位置不同,我國農村在傳統上經濟發展極不平衡,農民生活水平落差也很大。同時農村產業的組織形式和生產規模存在著差異,其經濟主體的資金需求也多樣化。而傳統的金融力量單薄,無法滿足其需求。從理性的角度來看,只有農村金融不斷完善,才能夠將所需資金及時到位,并不斷動態調整,也能夠應對市場的快速變化,和本地經濟融合起到,切切實實地起到推動作用。因而多樣化的農村金融組織,可以幫助農村鞏固資金儲備,滿足產業的要求,優化人力、物力資源,提高工作能力,促進家庭和地方經濟的增長。
三、對我國農村金融發展的建議與思考
(一)建立健全農村金融體系
目前,我國的農村地區各種金融機構很多,但主力軍仍然是大小信用社、各類銀行和地方郵政儲蓄部門。其在解決“三農”問題上也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沒有形成完善的金融服務體系,其發揮作用也主要表現在個體機構上,形式還比較單一。政府應該多方鼓勵各種金融機構相互結合形成新型的金融服務機構,建立比較合理規范的金融機構資金批發市場,可以讓資金回到農村,為本地的經濟服務。各種金融機構要發揮金融主體作用,大膽進行深化改革,加速經營機制的轉換,努力提高資金供給的效率,加強農村信貸管理制度的完善和創新,不僅要改革關于信貸管理的機構組織,把信貸管理的制衡和分工結合起來,落實信貸管理崗位職責。要不斷提高內部自我管理的標準,應對激烈的行業競爭,讓服務水平更高,在農村經濟建設中起到更好的作用。
(二)鼓勵發展多樣化的金融機構
我國政府應該結合農村發展特點,鼓勵開辦和發展有助于農村地方經濟的各種金融機構。例如:小型村鎮銀行、農村合作資金機構、合法的貸款組織等,形成新型農村金融體制。務求通過制度創新,來解決發展農村經濟所面臨的金融資金短缺,技術人才缺失,農村市場的風險,自然災害的破壞和部分農民違反合約等等問題。同時要,多多鼓勵發展不同種類的農村保險業務,信用擔保業務,加大對農村保險業務和農村擔保機構的優惠政策支持,務必要使政府的各種補貼政策和新農村辦法實實在在,起到一定的幫扶作用。
(三)開辟全新的農村金融模式
據調查,我國大部分農村地區農民的小額貸款來自于借款,這些借款大多來自于親戚和朋友,不用支付利息。可見小額貸款的方式經由農村金融機構施行,對農村而言,在經濟發展上作用甚微。所以政府應該開辟和發展全新的金融服務模式,采取行之有效的辦法,創造出新的金融產品,引導農民自然而然地產生出新的農村金融需求,例如,采取訂單農業業務并以此為基礎形成價值鏈融資,帶動農村地區形成公司與農民,農戶加合作組織與公司等新型的合作模式,引導我國農業向產業化方向發展,促使廣大農民向了現代化農業農民轉型,為大幅度提高農民收入,提供相應的金融支持。
(四)政府要加強對農村金融機構監管力度
國家要根據農村的實際特點,結合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制定相關的政策性法規、法律,制定并落實相應的金融改革措施,建立適合我國農村經濟發展農村金融監管制度,對農村金融機構的出入管理做好詳細的規定,把那些不具備專業資質、服務職能較差的農村金融機構杜絕在源頭上。運用定量和定性的抽查辦法、定時和不定時的檢查方式對農村金融行業進行監理。發現問題要立即停止整頓,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創設良好的農村金融競爭環境,保證金融市場的良好秩序,提高農村金融服務效率。同時,相關管理部門要強化農村金融機構的內部管理體制,按照現代化的發展要求建立健全金融機構的內部組織結構,落實農村信貸管理工作,并定時進行賬目清查對壞賬爛賬不良賬目要及時進行處理,加強落實金融機構崗位責任制,使得職責進一步明確化、細節化,并對內部的管理工作形成制約和監督辦法。
(五)強化農村金融機構員工的專業素養
農村金融機構的工作特質要求從業人員必須具有過硬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能力和管理水平以及專業的從業資質。因此對內部員工,應該加強其業務培訓,多渠道開展農村金融知識普及,強化金融辦理業務,學習和利用信息技術,實行操作管理,就能夠使農村金融更好地為農村產業服務。同時要加強對內部從業人員愛崗敬業的精神培育,明確自身的職責,建立和完善競爭激勵機制,開展經常性的考核與評價,調動金融機構職工的熱情和工作意愿,敦促農村金融在新形勢下不斷前進。總而言之,農村金融、農民收入、地區經濟的進展之間的關系密不可分的,各個方面也存在著極其復雜的聯系。總體而言,不僅農村地區金融行業的發展有利于解決農村產業發展急需的資金等問題,能夠不斷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提高農村居民的收入水平,而且,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民收入的增加也必然影響和推動著農村金融行業的發展,二者之間存在著極其復雜的關系。惟其如此,為了更好地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不斷提高農民收入,我們就不僅要針對農村金融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來提高農村金融服務的能力和水平,而且,也必須把農民增收作為農村金融發展的一個基本條件,落實金融管理政策,合理進行金融配套改革,開展良好的農村金融服務,通過農村經濟的發展和農民收入的提高來推動農村金融行業的發展。
作者:劉玉紅 單位:河南牧業經濟學院金融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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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金融電子化 農村金融機構 服務模式
一、金融電子化的含義及作用
(一)金融電子化的含義
金融電子化具體是指銀行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和通信技術的,實現銀行與銀行之間、銀行與客戶之間電子化處理業務,并且在這個基礎上,為銀行客戶提供各種金融增值服務及有關的金融信息服務。隨著互聯網電子商務的迅速發展,規劃與開發金融電子化系統工程在基本完成銀行電子化綜合業務處理的前提下,轉移工作重點到防范與化解金融電子化風險以及構建完善的電子商務支付系統這兩方面。
(二)金融電子化對銀行業的作用
(1)金融電子化是銀行業發展的必然趨勢。在目前的時代完全利用手工操作處理銀行業務已經幾乎沒有可能,計算機技術與通信技術深刻影響著銀行業,不僅迅速提升了銀行處理業務的水平,促進了銀行業務的發展,實現了國民經濟一體化發展,也為銀行不斷創新業務、研發金融服務新產品提供了可能。在這樣的情況下,商業銀行的業務經營重點已經從資產負債業務發展到資產負債業務加上各種中介業務。在網絡時代,金融電子化是商業銀行的發展方向,是指開發基于網絡的金融服務、研究與實施銀行業務,具體包含了網上銀行、電子儲匯等。當代銀行經營實踐說明,銀行利潤的來源已經不能僅從傳統的存貸款利息差額中獲得,而是利用先進的網絡銀行體系向客戶提供多種增值服務,并且從這些服務中獲得服務費等利潤。作為特殊類型的銀行企業,勢必需要從銷售金融產品、提供金融服務中得到經營利潤。因此,積極通過新技術,研發金融新產品,便成為發展銀行業的原動力。
(2)有效提高了銀行生產力水平。第一,電子貨幣的產生與發展。在貨幣發展過程中,從普通商品形式的以物易物逐漸發展為貨幣鑄造形式歷經了較長的時期,在人類經濟生活中貨幣與紙幣制造始終存續并且使用到現今。然而從出現計算機到現在,在經濟生活中這些傳統貨幣形式已經出現了巨大的改變,并且對銀行業的發展造成了影響。信用卡與銀行卡已經作為了主要的支付方法,在發達國家成功替代了支付現金形式。而在計算機網絡時代,電子貨幣的產生又對交易商品的貨幣支付與結算方式進行了改變。第二,虛擬銀行概念。在從前的幾十年間,隨著各種高新技術在銀行業務中的應用,從傳統的營業柜臺形式逐步形成一些新興的模式也就是銀行業務概念。例如,利用電話委托銀行業務,改變了客戶一定親自到銀行營業所辦理銀行業務的方式。尤其是互聯網進入千家萬戶的時期,客戶接入網絡以后,利用鍵盤鼠標操作就能輕松處理銀行業務。將來借助互聯網的銀行僅是一個虛擬的營業場所,而不需要實物形態,這便是網絡銀行發展的遠景,在網絡銀行中,將不會出現銀行營業大廳,沒有銀行人員,僅有連接網絡所必需的設備,網絡銀行打破了傳統銀行業務在時間與空間上的約束,發展為開放性的銀行。將網絡銀行作為樞紐開展各類電子商務活動,一方面在極低的投入增量成本的基礎上有效提升銀行業務量;另一方面利用電子商務形成的商品貿易勢必轉變傳統的商業模式。第三,銀行服務方式的改變。實際上,自助的ATM機、POS系統、計算機多媒體信息查詢設備等無人操作的銀行服務項目已經出現在傳統銀行服務范圍內,人機交互自助完成的系統逐步替代了人與人對面的銀行服務方式。第四,電子支付的發展。面向企業的信息交換,即EDI電子數據交換技術、利用同步通信衛星產生的天地對接、利用網絡實現的實時匯總等各種電子交易模式,都需要由電子貨幣進行支付,這一電子支付方法最大程度上加快了銀行資金的流動。
二、農村經濟發展中金融基礎服務存在的問題
(一)金融服務缺失,農村金融組織存在的問題
我國農村金融組織雖然表面上產生了商業性金融、合作性金融與政策性金融三位一體的較完善的機構,但是還出現了很大的問題,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過程中各類機構沒有發揮作用。我國金融機構也出現了二元化的特點,并且有進一步加重的趨勢。從農村內部分析,農村僅剩下農村社、農業發展銀行以及關系著涉農服務很少的農業銀行等正規金融機構,與之對應的是較為活躍的農村非正規金融組織,但是作為體制外的金融形勢,政府又對這些非正規金融活動進行嚴厲的管制。農村金融保險的短缺,以及民間借貸的名不正與規模限制,這些因素整體造成了新農村金融系統形成的制度性供給不足等問題,進一步導致農村金融服務產生局部斷層或者空白,很難符合農村資金需求。
(二)農村金融機構支農功能弱化
第一,政策性金融支農作用弱化。隨著逐漸縮小的糧棉流通領域政策性空間,農業發展銀行收購糧棉貸款迅速降低,而科技興農、建設基礎設施卻無法獲得政策性金融的大力支持。在農業發展過程中政策性金融機構不能體現出導向作用。第二,國有商業銀行金融支農力度的弱化。由于缺少合理的激勵制度,農村經濟獨有的特點無法吸引商業銀行。因此,商業銀行投入發展農村經濟的資金極少,并且隨著不斷深化改革的金融體制以及國有商業銀行加快的調整結構步伐,國有銀行開始上收貸款權限,迅速減少了原來的信貸、結算及代收業務,萎縮了縣域網點功能。第三,農村信用社規模較小,為農村提供的資金極少。通過新的改革,農村信用社減輕了歷史包袱,經營情況已經好轉,但是由于制度、結算渠道等方面造成的影響,支農作用也由于資金限制受到了削弱,支持三農能力不足。
三、農村金融服務中金融電子化的應用
(一)農村金融電子化服務模式創新應用的整體思路
充分應用我國信息技術設施建設的成果,通過當前在農村地區較為普及的電話網、寬帶網,積極發展惠農卡等銀行卡的金融產品載體,以轉賬電話、ATM機、POS機、電話銀行等電子化服務渠道,以短信通為服務手段的、遍及農村廣大地區的金融電子化服務網絡。通過創新服務制度與模式,達到農民對金融服務提出的相關要求,進一步對由于農村物理網點缺乏產生的農村金融服務缺失問題有效解決,最終構建普惠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幫助廣大農戶享有農村金融基礎服務。
(二)農村金融電子化服務模式應用途徑
當前與農村相適合的電子化金融服務產品包含:惠農卡、轉賬電話、ATM機、POS機、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綜合這些產品的特征,可以利用下列途徑建立農村電子化金融服務網絡:
第一,積極推廣惠農卡。惠農卡是電子化金融積極實現的重要載體,體現的功能是小額貸款、支付結算、代收代付等,可以有效達到農村對金融基礎服務的要求。為了實現建設電子化渠道的規模經濟,應把惠農卡覆蓋到每個農戶家庭。第二,大力推廣與創新小額先進流轉制度。轉賬電話屬于一種與我國農村地區相適合的金融電子機具,具體功能包括查詢賬戶、轉賬、繳費等金融服務。按照農村各個地區的真實情況,在相對人口流動感較大的百貨商店等地方放置成本低廉的轉賬電話,提供給全村應用,進一步為實現惠農卡各種功能創造優良的條件。此外,可以在種植大戶家中布置轉賬電話,通過他們的示范作用,帶動全村應用電子化金融服務產品。同時,對轉賬電話的小額先進流轉模式積極探索與創新。當農戶需要存取小額現金時,就可以利用在商店安裝轉賬電話實現存取現金,之后通過惠農卡利用轉賬電話實行逆向轉賬,以便幫助農戶存取現金,商店店主可以適當收取費用,而商店店主可以把平常經營的周轉資金應用在流轉小額資金中,并且在進貨過程中實行調劑。這一制度促使電子化金融服務的外部經濟表現更加突出,有效節省了農戶往返物理網點所需的時間和成本,也可以令商店店主獲得合理的回報,有效增加了農村社會整體福利,利用這一服務制度與創新技術,電子化金融服務對不能提供現金服務的弊端有效進行了解決。第三,有針對性的布置ATM機和自主銀行。由于購置ATM及自助銀行形成了極高的成本,因此可以通過將ATM機及自動銀行布置在較大的鎮,符合集中居住農戶及各個村莊店主對大額度、頻繁存取現金的需求等。第四,利用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將差異化服務提供給鄉村高端客戶。當前購置與使用網上銀行與手機銀行需要極高的費用,僅在高端客戶中適合推廣,符合這些客戶的個性化和私密化的金融要求。
(三)農村金融服務創新模式
第一,三網融合的農村金融服務模式。一是隨著我國農村地區積極實現的三網融合,農村信息化的發展為創新金融模式提供了重要條件。通過分析可知,我國形成了較高的電話機普及率,但是電話機要想實現金融功能,需要投入一定的資金;由于普及家用計算機普及率不高,并且購置成本較高,低于農戶家庭來說邊際效用不高,利用網上銀行廣泛覆蓋金融服務缺乏可行性。而移動電話與電視機具有極高的普及率,尤其是彩色電視的普及率超過了90%。二是開通電視銀行不需要投入任何成本費用。三網融合是指整合網絡功能,實施三網融合之后,利用農村地區電信網就能夠很好連接銀行系統,農村通過遙控器便可實行銀行轉賬、繳費等當前網上銀行可進行的全部金融服務。三是電視銀行功能優勢巨大,其在農村地區更加適合推廣。足不出戶便可實現電視銀行的金融業務,具有很高的安全性;其操作利用電視機的屏幕就可以完成,直接簡單。第二,阿里小貸對農村金融的啟示。一是商業銀行可以構建針對全國農戶的數據庫系統。在充分應用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的前提下,完善農戶的經營信息,并且不斷更新與維護這些信息。構建針對全國農戶的動態數據信息庫,能夠在一定程度上解決了農村金融中的信息不對稱問題,節省農村信貸所需的成本。二是通過信息技術創新業務模式。應當積極發展與創新小額現金流轉模式,在農村中拓展這一模式,幫助農戶不出家門就可以支付、轉賬與存取現金,同時掌握農戶的生產生活信息,進一步對信息不對稱問題有效解決。
【關鍵詞】新型城鎮化 經濟一體化 農村金融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
一、前言
城鎮化一直是我國現代化建設的歷史任務,它是縮小城鄉差距、推進城鄉經濟一體化,促進城鄉經濟均衡發展的重要舉措之一,也是擴大內需的最大潛力所在。據《中國201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顯示,至2012年年末,全國大陸總人口為135404萬人,其中城鎮人口為71182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為52.6%,農村人口為64222萬人,占總人口比重為48.4%,首次城鎮人口占比超出農村人口。中國已步入了城鎮化高速發展階段。在這一過程中,傳統的農村金融機構已經不能適應現代農村發展需要,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應運而生。
二、我國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發展現狀及問題
自2006年中央提出大力發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主要包括村鎮銀行、資金互助社、資產管理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等。它們的發展填補了由于國有商業銀行從農村撤并基層分支機構的市場空缺,給農村金融服務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目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其中尤以村鎮銀行為主。據證監會統計數字顯示,截至2012年9月末,全國已組建村鎮銀行、貸款公司和農村資金互助社等三類新型農村金融機構858家,其中村鎮銀行799家。它們的發展,有效地縮小了城鄉金融差距,改善了農村地區金融服務。但同時,由于我國農村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農村金融市場相對城市金融發展不成熟,各項制度還不完善,涉農金融機構對農村金融市場管理經驗不足等原因,導致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發展過程中存在很多問題:
(一)村鎮銀行主要由城市商業銀行發起設立,暗藏信任危機和聲譽風險
根據銀監會規定,村鎮銀行應采取應有1家以上(含1家)境內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發起人方式設立。但由于我國銀行業發展現狀,導致發起人主要集中于異地擴張需求旺盛的城市商業銀行。大型銀行出于自身全國已有廣泛的分支機構、村鎮銀行相對盈利水平較低等因素設立村鎮銀行的興趣不大。而在中國銀行業體系中,城商行不管是綜合實力還是風險抵補能力與綜合管控能力都無法與國有大行、股份制銀行相比,同時他們也沒有管理農村金融機構的經驗,其發起的村鎮銀行一旦出現較大的問題,將可能引致社會對村鎮銀行的信任危機,使村鎮銀行潛在著較大的聲譽風險。
(二)客戶熟悉度和認知度低,吸儲功能弱化,流動性風險大
以村鎮銀行為代表的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作為現代農村金融市場的新生事物,開設網點較少,市場知名度低,缺乏品牌效應,周圍社區居民普遍感到非常陌生,缺乏品牌認知度和信任度。在周圍村民心目中,村鎮銀行是“私人銀行”或者原來的“農村合作基金會”,不敢貿然去存款。存款不足使其流動性風險加大,進而影響到其盈利和持續發展。
(三)業務偏離服務“三農”軌道,追求商業利益現象嚴重
一些城市商業銀行成立村鎮銀行時打著服務“三農”的口號,但實際業務操作過程中,往往偏離“三農”軌道,追求商業利益現象嚴重。表現有三:其一是存在“抓大放小、嫌貧愛富”現象,放貸的主要對象多為相對優質的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中型企業。其二是脫離“三農”,業務進城,在選擇客戶上開始向城市大企業傾斜。其三是貸款集中度高,公司業務為主的單筆貸款額度較大。即使向農戶發放貸款,要求農戶提供企業做擔保。據銀監會統計數字表明,截至2012年6月末,全國已開業村鎮銀行資產總額3190億元,其中貸款余額1782億元,農戶貸款余額600億元,小企業貸款余額841億元。農戶貸款占貸款余額比重僅為34%。
(四)內部機制不完善,違規違法現象屢禁不止
目前,村鎮銀行普遍存在機構產權不清晰、內部控制流程過于簡化、信息管理系統不完善、公司治理不健全、管理不規范、職業素質參差不齊、在信貸管理上“太亂、太松,不規范”,管理過于粗放等諸多問題,這些問題導致近年來農村金融市場違規違法操作現象頻頻出現。如貪污、受賄,失職瀆職,、職務侵占、違法發放貸款、農民“被貸款”等現象也屢見不鮮。這些不法行為給農村金融機構帶來了巨大財產損失。也嚴重損壞了新型金融機構的聲譽和形象。
(五)缺乏配套扶持政策,制約村鎮銀行發展
近年來,雖然政府部門下發了許多促進新型金融機構發展的條例,但整體來講,新型金融機構在發展中仍然處于弱勢,政策上的配套扶持政策還比較缺乏,例如村鎮銀行還不能加入中央銀行的大小額支付系統和征信系統;新農村金融機構的開辦費較高,如工商注冊登記費、注冊資本印花稅等偏高;缺乏配套的稅收、利率等政策優惠;這些無疑制約了村鎮銀行的進一步發展。
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未來發展對策
(一)鼓勵大型銀行,提升村鎮銀行的組建質量
鼓勵大型銀行設立村鎮銀行,可以從源頭上減少發起人由于缺乏資金、經驗、人才不足而帶來的風險。科學把握準入標準,鼓勵大型銀行進入,控制小型公司盲目擴張,確保村鎮銀行的組建質量。可以根據商業銀行的資產規模和管控能力給予不同的指標,激發、促進大型銀行設立村鎮銀行的積極性,同時促進政策性銀行、大型保險公司、證券公司、信托投資公司參股或控股村鎮銀行,條件成熟時作為出資人直接設立村鎮銀行。適當把控中型銀行大規模建立村鎮銀行的沖動性,嚴格約束小型銀行盲目鋪設,嚴控村鎮銀行設立子銀行。對于發展好的村鎮銀行鼓勵其發行上市,將符合條件的小額信貸公司改制為村鎮銀行。
(二)強化新型金融機構與政府的協同宣傳,提高吸儲能力,增強流動性
提高吸儲能力是目前新型金融機構迫切解決的問題。一方面,在強化機構本身借助當地公開媒體加大自身的業務宣傳和品牌宣傳力度,有意識地樹立“正規銀行”的形象,消除群眾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誤解。同時新型農村機構要加強與地方政府部門合作,借助于農村市場對政府的信任,加大政府對其宣傳力度,充分發揮政府在農村金融市場中信息傳遞的橋梁作用。尤其是機構在某區域剛設立之初,這方面工作尤為重要。從而提高群眾認知度和信任度,提高吸儲能力,增加流動性。
(三)完善金融機構內部機制,從內部主觀因素上杜絕違法違規操作
就預防違法違規操作而言,一方面針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從業人員普遍較低的情況,一是加強農村金融機構管理人員和職員的道德培訓,使廉潔守法形成健康向上的企業文化,使員工遵紀守法成為一種自覺行為,二是加大違法違規現象人員處罰力度。另一方面加強農村金融機構內部體制建設,完善風險控制體系,查找管理上的漏洞,從源頭上杜絕內部人員違法違規操作。
(四)強化政府監管職能,促進其更好地服務“三農”
對農村金融機構加強業務類型監管是保證村鎮銀行不偏離“三農”軌道,更好地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服務的有效措施,同時也是杜絕違規違法操作的關鍵環節。在監管層次上,可實行“中央——農村金融機構”+“中央——地方——農村金融機構”多層次監管模式。在監管對象和內容上,政府監管要體現村鎮銀行是服務于“三農”的特殊使命的金融機構的特點。重點加強對村鎮銀行監管信貸投向和單筆貸款的額度的監管,即在監管上體現村鎮銀行服務農村和農村企業的特點。對于把資金主要投向城市和非農行業、主要發放大額貸款的金融機構,要在監管上給予嚴厲的制裁。
(五)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促進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可持續發展
在強化監管的同時,還需加大政府的配套扶植政策和支持力度,盡可能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政策上的束縛,使其“輕裝上陣”,提升服務質量和效率。例如,支持村鎮銀行加入央行大小額支付系統、支票影像系統和征信系統,從根本上解決農村金融服務不暢、效率低下的問題;在稅收優惠上,對農村各類金融機構開展的小微型金融業務應單獨核算,相應實施稅收減免,包括沒有金融牌照的小額貸款公司,改進目前按“機構屬性”而非“業務類型”制定的“三農”及小企業信貸政策;政府或者有關監管機構可以對村鎮銀行的IT系統、信息管理系統、貸款審批機制和績效考核激勵機制的完善提供必要的費用補貼和人員輔助。最后政府若能促進農村信貸的再保險機構生成,解決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后顧之憂,更會進一步激發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全方位服務“三農”的信心。
四、結束語
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在我國新型城鎮化過程中起著提供資金支持、引導資源配置的重要作用,它們的健康發展決定著新型城鎮化建設的成效。通過對內加強自身風險管理,對外加大政府對其發展的宣傳、支持和監督作用,雙管齊下,使新型農村金融機構更好地為新型城鎮化建設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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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農村;金融
一、前言
互聯網金融背景簡單的說就是將人們的金融理念、資本管理意愿等,通過互聯網這一工具以及包含其中的一些網站與媒介來得以實現,這種模式不僅新穎、便捷,而且能夠有代表性的指示出國內金融管理與發展的主要方向,互聯網以及信息技術已經成為金融發展依靠的主要力量。另一方面,隨著互聯網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們愿意去接納這一新事物、新形態,不管是理財、投資、融資,還是單純的持有或者管理一些金融產品,人們都愿意足不出戶的借助互聯網絡或者更有品質的客戶服務來完成,這也是目前大多數產品與行業實現轉型的大趨勢。農村地區的金融體系是否完整、金融門戶是否健全、人們的財富管理理念是否到位,都將會影響到該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比如經營個體規模、特色產業發展等等,這些與農村地區社會經濟環境相適應的發展形式需要得到人們的充分重視,并在具體的金融監管過程中得到必要的支持與保護,由此可見農村金融體系在互聯網環境下的關鍵作用。
二、互聯網金融下農村金融發展研究要點
1.提升農村人們金融資本管理意識。人們不能否認的是城鄉差距依舊存在,并且在限制著城鄉均衡發展進程,但就目前的相關政策以及各個行業向農村拓展的局面,人們有理由對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包括互聯網金融行業發展抱有信心,因為在這一領域的改革空間與發展潛力是巨大的。在以前,大多數農村家庭缺乏資本管理意識,不要說保險產品、股票以及證券,就是基礎的儲蓄都不能得到人們充分的重視。在2013年,擁有活期儲蓄賬戶的家庭僅占四成,還有一大部分的人們尚未建立起儲蓄的習慣與觀念。想要在互聯網進農村的大潮中向人們普及資本管理的重要性與金融產品知識,首先還是需要在思想意識方面對他們進行必要的熏陶與培養。在普及教育的過程中,人們就可以穿插金融管理意識,想人們傳達資本管理的方法、途徑,管理財富的一些實用觀念以及一些金融機構與金融門戶的相關知識。借此,一些年輕人能夠及時的樹立起理財觀念與財富管理意識,方便他們在日后有效的利用手上的資金、合理的獲取資金支持去完成自己創業、投資以及其他金融運作。只有讓人們在思想意識上肯定金融管理,接下來將互聯網技術融入其中時他們才更愿意去嘗試和探索,農村的金融發展在互聯網的支持下也才會大放異彩。
2.結合本地實際,創建個性金融發展模式。一般的農村地區經濟發展相較于城市都有一定的限制因素,比如閉塞的地區交通、不良的自然環境或者是一些人為造成的負面影響。人們在嘗試將互聯網金融概念以及具體形態引入農村地區時必須要對當地的實際狀況進行充分詳盡的了解,這樣才能在接下來的實踐之中有目的、有針對性的進行當地金融發展體系的探索。比如,一些農村地區的經濟主要以農業為主要支撐,經營主體少,人們所持有的資本安全系數低,農村貸款難,保險體系不健全等等都是當地金融發展過程中顯著的問題。這時,在規劃該地區的互聯網金融發展方案時,人們可以在保證互聯網普及程度之后,針對該地區的一些個性問題進行改革,鼓勵農民家庭利用合法網絡平臺、電子商務平臺等開展融資、投資、以及便捷的儲蓄活動,同時,人們應該注重資金管理過程中的風險控制,防止網絡騙局以及虛假平臺造成的資金損失。一些自然災害頻發的地區人們還可以嘗試自己的儲蓄轉移到網絡融資平臺,通過較高的收益率來促進資本增值,提升自己財富的安全性。作為村鎮地區的領導或者是政府部門工作人員,人們也可以在征求民意之后明確每個家庭資本管理過程中的實際困難以及解決方案,或者根據本地經濟優勢比如加工業、制造業等等來進行合法合規的資本融通,帶領大多數村民共同致富,提升金融發展水平,增強結構的合理性并拓展其優化空間。
3.積極尋求合作與政策支持。促進一個地區的金融發展水平并不能夠單純依靠一方面的力量得以實現,多方面、多行業的配合才是每個金融發展成功典范的共同經驗。金融行業實際上也是一個相對復雜、分工明確的資本管理系統。國內利率市場化改革以及金融管制的放松都為現階段各地區、每個經濟個體尋求新發展,獲得新的利益增長點創造了相當多的便利條件,農村這一巨大的、待開發的金融市場是每個有經濟頭腦與明確經營目標的人需要給予重視的。從國家政策的大視角看,稅收政策、金融政策的改革以及互聯網金融個體的推動,農村地區的一些小微企業成為了重點扶持對象,各種綠色通道的搭建、財政資金的支持都讓一些個體經營者、小微企業主等等有了更大的動力與實用優勢。另外,隨著政策出臺,經濟發達的城市帶動欠發達的城鎮鄉村是現階段經濟發展的又一主旋律,指定地區之間的互幫互助、相關行業之間的合作等等都為農村地區的特色經濟以及金融行業現代化發展。實際上這種地域以及行業之間的跨界與互助也是現代化經濟發展的新模式,不同個體之間的相互補充以及人為形成的聯系都能夠在二者相互作用的過程中創造出新的經濟增長點,并對公眾以及廣大百姓在意識上形成沖擊,從長遠看,每次合作的嘗試都是具有其實際意義與價值的。
三、總結
隨著國家對農村發展與建設的不斷重視,所謂的城鄉差距正在借助信息網絡、基礎設施建設、通訊方式調整等等得到逐步的縮小,在不久的將來,城鄉居民將會沒有任何差別的管理自己的財富以及理財產品,包括保險、證券以及基本存款都能夠通過完善的互聯網服務送到人們眼前,在此基礎上,我國的互聯網金融事業也將會呈現出更為現代化的發展局面。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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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背景
農業是國民經濟的基礎,“蘭農”工作歷來是黨和國家工作的重點。黨的十六大提出“統籌城鄉經濟發展”方略后,為了進一步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這一宏偉目標,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又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大決策;“十二五”規劃把“社會主文新農村建設”、“城鄉一體化”、“加快城鎮化建設”納入下一個五年發展的戰略重點。做好”三農”工作,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離不開農村金融的有效服務和功能支持。而中國農村金融面臨著發展與轉型的雙重難題。一方面是世界上發展中國家普遍存在的“正規化”金融與小農經濟不對路問題:另一方面,是對原有經濟體制下業已形成的農村固有金融體系進行改造的轉型問題,核也是改善農村金融供給的問題。兩大問題同時存在,導致當前農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有效滿足,金融供給嚴重不足。為解決農村金融供需嚴重不平衡問題,中央政府開始著手推行農村金融領域的改革,如增加了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農村金融化構。在中央下發的《關于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農業現代化實現全面小康目標的若干意見》中,進一步明確了農村改革的方向即更加適度化、規范化和制度化。在農村金融工作方面,從2014年的的“慎重穩妥推進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轉讓”到2015年的“做好承包止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擔保貸款試點工作”農村產權抵押改革力度進一步加大,首次提出“大力發展再擔保機構”,這與政府支持的融資擔保公司以及“完善銀擔合作機制”一起,為農村金融中擔保貸款的實施提供了物質基礎。
2 研究的目的和意義
導致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特別是新型農村金融供給發展滯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農村經濟發展水平低,影響了農村金融產品和服務的供給;農村金融生態環境的惡化,挫傷了正規金誕機構的服務積極性等。但是,根據新制度經濟學理論,金融制度是金融服務的主要決定因素,制度的有效性決定了農村金融供給水平,進而影響經濟發展水平,因此,制度原因是最根本的原因。論文研究目的在于以山東省萊憲市為視角,探尋哪些制度和公共管理政策導致了農村金融供給不足,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了政策建議,指出進行制度變革是加快農村金融發展,支持農業現代化的必由之路。
二、文獻綜述
1 關于農村金融需求特征分化的分析
當前“三農”的定義在不斷拓展,農村金融需求高度分化。沈明高、徐忠、沈燕認為,在大多數沿海地區,“三農”核必問題是農村問題。由于大多數地區已經經歷了農業工業化階段,非農勞動力的比重較高,小城鎮較為發達。這些地區金融服務的重點在于消費金融、理財服務與城市化;并在適當的土地流轉機制下,以土地貨幣化鼓勵農民自愿放棄止地而將身份轉變為新市民。在這些地區,農村金融供給逐漸脫胎轉變為城市金融服務。"農業"問題主要是農業規模化和現代化程度不夠,在國際市場那些低價農產品的競爭下農業弱勢尤為明顯,食品安全問題也較為突出,解決的有效辦法是大力發展現代農業,金融服務的重點是促進土地流轉和生產資料集中,鼓勵農民離開土地,轉變身份,即工業化,從而増加農民收入。“農民”問題在很大程度上應該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和政策性金融的方式來完成。
2 現有農村金融服務機構支農力量不足的研究
王安國(2012)認為,農村信用社支農力量不足,突出表現在蘭個方面:一方面是信貸資金和人員配備不足。另一方面是服務需要覆蓋的范圍過大。再一方面是金融創新能力偏弱。農村金融市場的壟斷,使得農村信用社缺乏產品創新的外部激勵,個性化產品設計不足,不能根據現代農業限制了其對現代農業市場化發展的有效對接。同時,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匿乏。首先,農業保險發展緩慢。其次,涉農擔保機構建設滯后。再次,補償激勵機制不健全。
3 關于農村金融體系發展與改革的研究
謝平(2001)認為,我國農村信用合作社不符合合作制原則的歷史充分表明,合作制原則在我國不適用,農村金融體系改革的方向應為組建股份制的商業銀行。何廣文(1999)認為優化農村金融體系的路徑在于金融機構的多樣化,其根本在于開發農村金誕市場,打破壟斷格局,真正形成競爭性的農村金融體系。汪小亞(2009)認為,要建立服務面廣泛的農村金融供給體系,扶持一批適應農村需要而且可持續發展的農村金融機構,送既包括提供信貸和其他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也包括為農村金融機構服務創造基礎條件的金融中介機構如擔保、評級、信用、保險類機構。
4 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制度因素研究
周科(2011)認為,一是國家壟斷金融的制度安排導致農村金融資源大量流向城市和工業。在資金短缺形勢下,正式金融部口動員的農村儲蓄大部分流出了農村,而非正規金誠遭到打壓不能發揮作用。二是嚴格的農村正規金融市場準入制度和金融機構退出制度的缺失,導致農村正規金飄市場被壟斷。三是產權制度缺陷導致農村合作金融姐織忽視委巧人的利益。我國農村合作金融組織仍然存在產權虛置、產權錯位問題。四是農村金融信貸供給制度的缺陷導致農村金融需求得不到滿足。王安國(2012)認為,傳統金融機構支農力量不足主要是傳統信貸模式無法調和"金融機構與農戶信息不對稱"問題。商業金融機構仍未形成適合農村宗族社會特征的運作模式和經營能力。表現為傳統的風險控制手段無法給農戶和農村小微企業主的信用和履約能力予以正確的評價,傳統金誕機構不愿涉足信貸規模小、維護成本高的小額貸款等,而片面采用擔保、抵押、政策性補貼、灰色催收的形式不能有效適應農村經濟運轉方式。
三、硏究框架與方法
1 基本框架
本文共分五部分:
第一部分為引言。主要介紹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與意義,文獻綜述,論文基本框架、研究方法與難點。
第二部分為理論基礎。結合論文研究內容,主要介紹了新制度經濟學關于制度變遷決定經濟增長的理論和新公共管理學關于政府職能定位的相關內容。
第蘭部分對當前萊憲市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現狀和影響進行深入剖析,認為當前金融供給不足主要表現在金融供給體系單一、涉農貸款增量和占比低、金融機構覆蓋率低和金融機構經營行為偏向城鎮化,這些導致了農村地區金融需求長期得不到滿足、融資成本居高不下并嚴重阻礙了農村經濟的快速發展。
第四部分對萊憲市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原因進行了剖析,包括農村經濟發展水平、農村文化及信用環境較差,并根據論文的闡述重點,全面深入分析了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制度和政策原因。
第五部分為改善萊憲市農村金融供給不足的對策建議及結論。
2 研究方法
本文以新制度經濟學和新公共管理學的基本理論為理論基礎,同時采用文獻法、調查問卷法、統計法、定量分析與定性分析結合法等研究方法,對論題開展研究。
關鍵詞:縣域企業;金融需求;差異性
Abstract:Based on the questionnaires of the financial demand of the county enterprises in 18 provinces and cities around the country,we analyze the differences of the county enterprises financial demand from capital demand and lending,Loan USES and loan source,other financial service needs. We think that financial demand of county enterprises has rather difference in different areas,scale and industry. We need to fully consider the differences of county enterprises financial demand and provide multiple level financial services.
Key Words:county enterprises, financial demand, difference
中圖分類號:F830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674-2265(2011)08-0027-04
縣域企業是縣域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促進農業生產、提高農民收入和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而要實現其蓬勃發展,則離不開縣域金融的有效支持。全面認識和分析縣域企業的金融需求,對完善我國現代農村金融制度,促進縣域經濟發展,解決“三農”問題具有重大的理論和實踐意義。本文主要利用中國農村金融學會于2010年進行的18個省(市)的問卷調查數據,對縣域企業金融需求的差異性進行系統分析,以期對中國縣域企業的金融需求現狀做出較為準確的描述和合理解釋,為建立符合縣域企業發展要求的縣域金融體系、促進縣域企業健康發展提供參考。
一、縣域企業金融需求的地區差異分析
經濟發展與金融發展緊密相關。由于我國各地區經濟發展水平的巨大差距,導致各地區縣域金融供給與需求出現較大差異。從表1可知,西部地區縣域企業資金需求非常旺盛,平均資金需求達到1934萬元,高于全國平均水平,甚至超過東部企業的1931萬元,但其資金缺口也較大,達到了1287萬元,貸款滿足率為44.79%。從貸款利率來看,西部地區貸款利率最低,僅為5.51%,低于全國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享受了部分政策優惠;中部地區貸款利率最高,也僅為6.72%。從貸款期限來看,西部地區申請貸款期限與實際貸款期限相差4個月,這必然會對企業的生產經營帶來不利的影響;其他地區申請貸款期限與實際貸款期限相差均不足1個月,基本能滿足需要。從貸款審批周期來看,中部地區最短,僅為21天,而其余三個地區貸款審批周期均超過30天,貸款審批周期長,審批程序較繁瑣。
不同地區縣域企業的貸款用途和貸款來源有很大的差異。相對而言,西部地區縣域更傾向于長期生產性資金貸款,東部、中部地區縣域企業則更多采取短期流動性資金貸款。東部地區縣域商業金融較為發達,縣域企業民間金融不太活躍;中部地區縣域商業金融較為落后,民間金融融資比例較高。
從表2可知,西部地區縣域企業長期生產性資金貸款比例達到了50%,遠遠高于其他三個地區,說明西部地區縣域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需求旺盛,有擴大再生產的需求,更需要長期生產性資金貸款;而東部、中部地區縣域企業短期流動性資金貸款比例更高。從貸款來源來看,東部地區縣域企業來自商業銀行的貸款比例較高,達到了57%;中部地區縣域企業來自商業銀行的貸款比例僅為20%。
調查發現,相對于借貸需求而言,不同地區縣域企業的其他金融服務需求并沒有表現出太大的差別。縣域企業對承諾擔保和支付結算的需求較大,對投資理財和收付需求次之,對保管及其他金融服務需求較少。東部和中部地區縣域企業支付結算需求和承諾擔保需求比較接近,且都超過了45%,高于西部和東北地區;西部地區縣域企業對其他金融服務需求并沒有表現出明顯的偏好,這也從另一個方面說明,西部地區金融供給較為落后。東北地區縣域企業其他金融服務需求比例最高的是投資理財需求,其需求比例達到了44%。
二、縣域企業金融需求的規模差異分析
不同規模縣域企業金融需求有很大不同。一般來說,企業的資金需求量與其規模成正比,企業越大,資金需求量越大,而不同的資金需求在貸款利率、審批周期方面也有所不同。數據顯示,年銷售額500萬元以上的規模以上企業資金需求量最大,其平均資金需求達到了2625萬元,但資金需求滿足率較低,僅為46.36%,資金缺口達到了1408萬元;小企業資金需求滿足率最低,僅為42.17%,中小企業“貸款難”問題依然突出。從貸款利率來看,企業規模越大,資金需求量越大,則貸款利率越低。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縣域小企業平均貸款利率達到了7.50%,高于中等規模企業的5.85%和規模以上縣域企業的5.69%。從貸款期限來看,企業規模越大,資金需求量越大,審批周期越長。規模以上企業貸款審批周期為31.56天,中等規模企業為24.67天,小企業為22.34天,這可以從風險控制的角度來解釋,貸款規模越大,風險越大,因此審批越嚴格,審批周期也就越長。
不同規模縣域企業的貸款用途和貸款來源有很大的不同。規模越大,其流動性資金需求越大,短期流動性資金貸款比例越高,來自商業銀行的貸款比例越高;規模越小,其用于固定資產投資的資金比例越高,長期生產性資金貸款比例越高,來自民間金融的貸款比例越高。
從表4可知,規模以上縣域企業長期生產性資金貸款比重為23%,低于中等規模縣域企業的29%和縣域小規模企業的35%,呈現出企業越小,長期生產性資金貸款需求越高的趨勢。從貸款來源來看,規模較大的企業更容易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獲得政策性貸款的縣域企業全部是規模以上企業,而縣域小企業僅有1/3的貸款來自商業銀行,有一半的資金通過民間金融獲取。
規模以上縣域企業對支付結算和承諾擔保的需求最為強烈。一是由于這些企業業務量相對較大,通過銀行轉賬或者匯兌結算更加方便和安全;二是由于企業資金需求量較大,需要銀行隨時提供的資金支持也較多。中等規模企業對支付結算和承諾擔保服務需求也較大,原因與規模以上企業類似。小企業沒有明顯的偏好,對各種金融需求的比例差不多。
三、縣域企業金融需求的行業差異分析
不同行業的企業經營模式有很大差異,現金流情況也不盡相同,因此對資金的需求也存在較大差異。 不同行業企業在資金需求量、資金需求滿足率和貸款審批周期方面存在較大差異。相對而言,農業生產類企業資金需求滿足率較高,審批周期較短;商貿服務業和輕工加工業資金需求滿足率較低,審批周期較長。
從表5可知,在資金需求量方面,縣域輕工加工類企業最大,平均資金需求量達到了4544萬元,但資金需求滿足率較低,僅為38.23%,資金缺口達到1737萬元;縣域農業生產類企業資金滿足率最高,達到了76.79%,但其平均資金缺口也有260萬元;商貿服務業一般規模較小,資金需求量也較少,但其資金需求滿足率最低,僅為37.78%;除此之外,重工建筑類企業資金需求滿足率也較低,不到50%。各行業縣域企業平均貸款利率均在6%左右,與一年期基準利率相差不大。貸款期限方面,農業生產類、重工建筑類和輕工加工類企業申請貸款期限與實際貸款期限匹配度較高。輕工加工類企業審批周期平均達到34.47天,可能是由于其貸款額度較高,導致審批流程較長。
不同行業縣域企業貸款來源差異性比較明顯,重工建筑類和輕工加工類企業更容易從商業銀行獲得貸款,農業生產類企業則更多依靠民間金融進行融資;貸款用途也有所不同。
從表6可知,縣域農業生產類企業、重工建筑類企業和輕工加工類企業對短期流動性資金需求比例較大,分別為86%、71%和75%。重工建筑類企業從商業銀行貸款比例最高,達到了61%,輕工加工類企業次之,商業銀行貸款比例為58%;農業生產類和商貿服務類企業難以獲得商業銀行的貸款,其商業銀行貸款比例分別僅為28%和25%;農業生產類企業更加依賴民間金融融資,而商貿服務類企業則從農信社獲得了較大的支持。
除資金需求、借貸需求外,縣域企業的其他金融服務需求也存在行業差異性。各個行業縣域企業對其他金融服務需求比例最高的兩項均為支付結算和承諾擔保;農業生產類企業對各項其他金融服務需求均相對較小,而商貿服務類企業各項其他金融服務需求比例均為最高,這說明縣域商貿服務類企業對于其他金融服務有著更為強烈的需求。
四、政策建議
為改善縣域企業的融資環境,拓寬融資渠道,發揮縣域企業在經濟發展中的主力軍作用,必須充分考慮其金融需求的差異性,為縣域企業發展提供多層次金融服務。
第一,充分考慮地區差異性,滿足不同區域企業的金融需求。東、中、西部地區縣域企業在資金需求、貸款來源和用途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這需要我們充分考慮地區發展實際,按照區域金融發展水平和縣域企業金融需求特點,有側重地改善縣域金融服務。在東部發達地區應以提高縣域金融服務質量為主,鼓勵銀行、農村信用社、新型農村金融機構、信托投資公司等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完善縣域票據、同業拆借、租賃市場,鼓勵、培育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或債券進行直接融資。在中西部地區則以夯實縣域金融基礎為主,重點支持、鼓勵商業銀行設立分支機構,加快村鎮銀行、小額信貸公司、農戶互助信用合作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試點和推廣。
第二,充分考慮規模差異性,滿足不同規模企業的金融需求。縣域企業金融需求存在明顯的規模差異。一般來看,企業規模越大,資金需求量越大,貸款利率越低,而小企業“貸款難”問題最為突出。因此,特別需要關注縣域中小企業的金融需求。一方面,豐富針對縣域中小企業的信貸產品,大力試點和推廣中小企業信用貸款和企業聯保貸款,加快存單質押、應收賬款質押、動產抵押、存貨抵押等新型質押抵押方式;另一方面,增加縣域中小企業信貸審批的彈性,增加信貸產品額度、期限等的靈活性,優化審批程序,提高金融服務效率。同時,積極開展面向縣域中小企業的支付、匯兌、結算和承諾類金融服務,通過提供支付、匯兌和結算類業務,保障資金安全,加速企業資金流轉,并通過提供承兌、保函、信用證等擔保承諾類業務,消除縣域中小企業發展的后顧之憂。
第三,充分考慮行業差異性,滿足不同行業企業的金融需求。針對不同類型的縣域企業,應不斷促進金融創新,設計多元化、個性化金融產品,以滿足不同企業的金融需求。現階段,應重點加大對農業綜合開發、農業科技等方面的信貸支持力度,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發展,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同時,注重重工建筑、輕工加工、商貿服務行業的金融需求,根據行業發展特點設置不同利率、期限的還貸方式,并提供投資理財、收付和承諾擔保等服務。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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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要發展生產最大的困難是貸款難。因此,建議發“惠農券”為農民貸款作擔保,以促進農民擴大再生產。我正在組建針對農戶的金融擔保公司,擔保對象是農戶,擔保公司向銀行擔保,讓銀行貸款給農戶。通過擔保,讓農民得到銀行資金的支持,幫助農民擴大生產。擔保公司由政府、龍頭企業、合作經濟組織共同出資成立,目前在全國已經成立了12家。此外,我還嘗試了一種更新的方式――發放惠農券。在政府支持、金融機構參與、龍頭企業幫助下,把農民組織起來,為他們提供擔保,農戶拿惠農券就可以去銀行貸到款。惠農券有不同的擔保額度,由合作經濟組織根據農戶發展規模和風險情況以及經驗水平評定,小規模的農戶可能領到幾百元,多的可以達到幾十萬元,具體操作還在探索之中。(本刊記者 吉吉吉 蘇云峰)
建議國家“三控”降房價 本刊記者 蘇云峰/攝
全國政協委員、恒大地產集團董事局主席 許家印
要降房價,應從構成房價的幾大要素根源入手解決問題。應建立嚴格的“控制地價、控制稅費、控制利潤”的控制手段,使房價下降到穩定合理的價位,從而保持房地產市場長期穩定健康發展。解決房價問題,首先要厘清房價的五大主要構成要素。第一項是工程建設及配套成本;第二項是財務、銷售及管理費用;第三項是土地成本;第四項是各類稅費;第五項是企業利潤。許家印建議在目前的土地招拍掛過程中,地方政府不但要控制地價下限,還應考慮控制地價上限。一旦兩家(含兩家)以上開發商報價超過最高限價,土地出讓即告流標,留待下次重新出讓。當然,實現這種控制地價的方式,前提是保證充足的土地資源,確保土地市場供需平衡,這也符合供需必須保持平衡的經濟規律。建議國家完善房地產稅費體系,取消大部分不合理稅費,這將有利于大幅降低房價。房價過快上漲,超出市場承受度帶來的泡沫破滅,危害的是包括房地產企業在內的市場各方的根本利益。從長遠來看,房地產企業理性控制利潤,使房價下降并保持合理穩定,才能保證房地產市場的長期穩定健康發展,這和房地產企業的長遠利益也是一致的。(本刊記者 蘇云峰)
給“走出去”的中國企業一個“家” 本刊記者 蘇云峰/攝
全國政協委員、北京華旗資訊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總裁 馮軍
我認為,應簡化企業“走出去”的簽證審批手續。中國企業實力相對薄弱的情況下,只有在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才能打造良好的中國形象,完成從“中國制造”到“中國創造”的轉變,他建議:一是在海外建立“孵化器”機構。由政府牽頭并出資,在海外地區建立一些“孵化器”機構,向有實力和有意向在海外拓展市場的國內企業提供辦公、市場推廣、品牌建設、研發、生產場地,提供政策、融資、法律和市場推廣等方面的支持。從而鼓勵企業“走出去”的積極性和開拓性,降低他們的創業風險和創業成本,提高他們的成活率和成功率。二是實行“孵化器”機構與國內稅收掛鉤的機制。國家可以設定一個納稅金額作為能夠享受此項優惠政策的門檻。還可以分設不同的等級標準,根據企業納稅的金額設立不同的級別,不同級別的企業享受不同的優惠政策,實行“孵化器”機構與稅收掛鉤的機制。三是簡化簽證審批手續。希望中國政府能就此與外國政府進行協調,為中國企業“走出去”鋪平道路。(本刊記者 蘇云峰)
電信重組有利于行業發展本刊記者 蘇云峰/攝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聯合通信網絡有限公司董事長 常小兵
有關部門正在積極推進電信業重組,但重組的具體時間表尚未敲定。重組是趨勢,有利于行業發展,并可以讓消費者從中得到更大的實惠。一方面,通信行業的發展和其他行業一樣,有它內在的發展規律。行業重組是適應通訊技術發展的需要。另一方面,電信企業的重組,是為了優化市場競爭格局,延伸產業價值鏈。按照目前的重組思路,重組后,電信運營商都會做全業務運營,而全業務運營可以有多種實現方式,可以直接發3G牌照,或者企業之間重新排列組合,由此推進全業務經營下的服務多元化,優化競爭格局,營造公平、有效、有序的市場競爭環境。(本刊記者 蘇云峰)
加大財稅政策改革 鼓勵資金流向農村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民生銀行董事長 董文標
為鼓勵資金流向農村,建議從貨幣政策、財稅政策、產權政策和監管政策等方面加大改革力度,董文標建議,在貨幣政策上,實行差別存款準備金率政策,大幅度降低農村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擴大支農再貸款的規模;實行差別利率政策,準許農村地區存款利率適當高于城市存款利率,減少農村資金外流和吸引城市資金流向農村。 在財稅政策上,則應對農村金融機構實行稅收減免政策,引導商業銀行到農村去。在產權政策上,應對農村住宅資產加速產權明晰工作,允許農民以經營權證進行投資入股,成為農業化公司或合作機構的股東;在監管政策上,免收農村銀行類金融機構監管費,鼓勵引導各類資本到農村新設金融機構,準許并購和重組農村金融機構等。(本刊記者 蘇云峰)
建議用稅收杠桿調整房價 本刊記者 蘇云峰/攝
1構建正規金融與民間金融協調互補、層級化開源的組織體系
建立健全的農村金融組織體系,是家庭農場金融支持體系構建的重要基礎。基于我國現有農村金融供給偏離重心、供需失衡的現狀,應對我國正規金融機構和民間金融機構重新進行功能定位和戰略調整,形成各金融組織“激勵兼容”的競爭機制,有效滿足家庭農場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1.1探索正規金融機構改革方向,加大信貸資金投放力度以市場化導向為原則,在強化政府宏觀調控的前提下,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合作金融應注意協作基礎上的業務分離,使金融資源增值效用最大限度發揮。政策性金融以執行國家經濟發展政策、提供非營利性貸款為重心,但受制于資金規模有限,應重點發揮其對其他金融機構的積極誘導和示范功能,規避逆向選擇風險;商業性金融應逐步扭轉業務重心向城市偏離的趨勢,建立農村資金回流機制,結合家庭農場金融需求特點和趨勢,進行金融業務戰略調整,積極擴充服務職能,引導商業性金融正確認識家庭農場的投資機會,使服務家庭農場變被動為主動;合作金融應重拾支農“主力軍”的地位,探索制訂與家庭農場生產經營相適應的貸款額度、貸款條件、放貸程序,鼓勵在家庭農場發展較好的地區設立更多農村網點,信貸權限下放,進一步加大對家庭農場金融支持力度。
1.2創新金融機構,發展新型社區銀行在深化正規農村金融機構改革的基礎上,積極推進機構創新,根據家庭農場金融需求特點,建立適銷對路的“社區銀行”。相比于非社區銀行,社區銀行依賴于立足當地、貼近家庭農場的地域特點,擁有獨特的信息獲取方式,并能以較低成本取得信息存量優勢,使其在為家庭農場提供金融服務的過程中具有高靈活性和效率。因此,應積極探索建立以關系型服務為重心的社區銀行,面向家庭農場提供基本且實用的服務種類,以機構設置邊緣化、組織結構簡單化為特點,突破“為農民而建”的傳統銀行運作模式,轉為“由農民來建”的新型方式,由此拓寬對家庭農場的金融供給來源。
1.3規范民間金融機構發展,引入新興支農資本民間金融機構的經營運作具有較高的靈活性和效率,應充分激發其在農村金融組織體系中的補充和輔助作用,以正規金融機構的薄弱環節及缺失部分為突破口,增大對家庭農場金融供給。通過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賦予民間金融機構合法地位,擴大其在家庭農場短期貸款、小額信貸及不定期貸款等方面發揮作用的范圍;另外,適當降低農村金融市場準入門檻,積極引導和扶持,如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機構、村鎮銀行等新型農村金融機構的發展,延伸金融機構服務家庭農場的觸角。緩解現有農村金融機構支農乏力的現狀,為支持家庭農場發展引入新興資本。
2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體系,構建金融支持載體
我國農村地區普遍存在金融產品缺乏、服務方式單一等問題,金融服務質量和效率無法與當前新型農業主體多元化的金融需求相契合。因此,在建立完善的金融組織體系的同時,為使農村金融機構更好地服務于家庭農場規模經營,應著力明確對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的創新,為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創造堅實的載體和運行條件。
2.1以土地承包經營為核心,創新金融產品我國當前《物權法》明確了抵押財產的具體范圍,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排除在外。這就使得通過流轉獲得規模土地的家庭農場主,無法利用其最有價值甚至僅有的“土地”資產,以抵押等方式獲得金融機構貸款,金融杠桿的放大作用無從發揮。因此,在家庭農場嚴重缺乏抵押物的情況下,應在推進法律放開抵押物限制范圍的前提下,積極探索以土地承包經營為核心、面向家庭農場的新型金融產品。金融產品創新可具體分為:1)針對從事傳統大宗種養的家庭農場,探索開發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貸款產品,允許經營者以規模流轉獲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抵押物,獲取農場經營發展所需信貸資金。2)針對從事特色種養的家庭農場,發展土地承包經營收益權質押貸款和訂單貸款,經營者以一定期限的土地承包經營收益權設定質押,金融機構以訂單合同和預收款為依據,通過比例確定最高信貸規模。發生債務無法按時清償的情況時,金融機構即取得經營收益權,通過轉讓債權或控制銷售合同等方式,恢復自身權益。3)針對從事農產品深加工的家庭農場,基于其項目農業占主導的特點,金融機構可以依據農場項目概算和已投資的現金流量水平,確定貸款額度,進行項目貸款發放。4)積極開發聯保貸款金融產品,設立家庭農場之間聯保貸款,農業龍頭企業、農業合作社與家庭農場聯保貸款等多元聯保貸款,以此為保障提高金融機構放貸積極性,最大限度地保護其利益。
2.2圍繞金融需求特點,創新金融服務方式家庭農場的金融需求,既有臨時周轉性需求,又有長期發展性需求;既有融資性需求,又有保障性需求。同時,家庭農場的生產經營有很強的時間和季節性,對金融的需求也表現出同樣的階段性特征。當前農村金融單一、傳統的服務方式,無法滿足多元化的家庭農場金融需求。因此,針對家庭農場的金融需求特點和生產周期特性,涉農金融機構應積極開展金融服務創新。具體表現為:通過改進金融服務流程,簡化審批手續,切實提高貸款發放效率,避免錯過需求時機造成損失;推動金融服務方式多樣化、多元化,在農忙時期可以推廣信貸員包村服務及金融機構“一站式”服務;積極開展農村金融咨詢服務、保險銷售服務等,滿足經營者保障性需求;對于效益好、前景優的家庭農場項目,探索以動產設立抵押、設備按揭貸款等業務。通過完善并創新農村金融服務流程,再造農村金融服務模式,讓家庭農場經營者得到更多便捷、優質的現代化金融服務。
3完善農業保險體系,構建金融避險屏障
整體而言,農業在我國仍屬于弱質產業,抵御自然災害能力差,風險較高。因此,站在金融支持的角度,必然考慮家庭農場的經營風險因素。作為農業生產經營活動風險轉嫁機制的農業保險,能夠幫助經營者降低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增強抵御和防范風險的能力。因此,要實現金融支持的可持續性,需通過農業保險建立起風險分擔和補償機制,為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發展筑起有效的避險屏障。農業保險具有高成本、高風險等特點,這決定其很難完全由市場提供,需要政府加以引導和推動。一是要堅定不移地走政策性農業保險的道路,穩步推行以政策性保險為基礎的農業保險制度。加大政策性農業保險對家庭農場的支持力度,為家庭農場提供“一攬子”保險產品,既包括經營保險、財產保險等主產品,又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附屬保險品種,為家庭農場提供全方位的風險保障服務。二是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與政府支持下的商業保險聯動互補的運作模式。商業保險在政府強有力的支撐下,向農村延伸觸角,積極拓展農業保險經營范圍,面向家庭農場開發有特色、有生命力的新型保險產品,為家庭農場構建出全面的經營風險保障網。對商業保險公司不愿涉足的領域,政策性農業保險提高參與度,上升保險賠付標準,有效解決農業保險供給不足的問題。依托雙層互補的運作模式,提高農業保險覆蓋面。三是建立政府主導、市場化運作的擔保基金,專門服務于家庭農場,金融機構可以依據擔保基金的規模放大對家庭農場的貸款比例。通過以上途徑,構建農業保險體系,確保金融支持家庭農場的可持續性。
4構建支撐體系,保障金融支持體系有效運行
金融支持體系的有效與否,不僅受制于自身的制度安排,還取決于外部環境的影響。因此,還需要建立健全的外部支撐體系,為金融支持家庭農場提供配套的外部環境。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三個方面建立起支撐體系。
4.1突破法律障礙,放寬土地抵押權家庭農場缺乏有效抵押物的困境,迫切需要金融機構開發以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核心的新型金融產品,而其在現實中能否真正執行,還要取決于法律障礙能否突破。因此,要解決家庭農場面臨的融資瓶頸問題,應首先突破土地融資的法律障礙,通過修改《物權法》、《擔保法》等相關條款,積極推進法律政策,放寬對融資抵押物的限制,賦予土地權利抵押、擔保效力,允許以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或承包經營權設立抵押融資。在土地抵押權放開的前提下,農村金融機構與法律政策并行,以此為導向,推廣相應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4.2合理定位政府角色,發揮財政投資導向作用首先,應繼續釋放并進一步落實扶持家庭農場發展的利好政策,新增加的農業補貼向家庭農場土地流轉、信貸利息、農業保險等方面傾斜。同時,積極突破傳統制度下財政對農業的投入方式,轉變政府支農路徑。通過改補為投,投資建立政府主導的政策性農業擔保機構,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下的擔保公司加入,逐步形成多層次的擔保體系,有效發揮社會化中介服務作用,為滿足家庭農場金融需求提供有效擔保,放大擔保倍數。通過合理定位政府在家庭農場金融支持中的地位,充分發揮政府的引導、扶持和規范作用。
4.3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優化金融環境通過第三方評級機構,建立面向家庭農場的信用等級評價體系,及時進行動態管理、開展信用評級,形成家庭農場專用信用庫。金融機構是否提供金融供給以及規模大小,以其掌握的家庭農場基本信用情況和第三方評級機構的信用評價為標準。這能夠有力督促家庭農場金融借貸行為的矯正,改善一直以來農業不良貸款居高不下的現狀,為金融支持家庭農場打造一個“金融生態環境”。
5結論
摘要:農業、農村、農民問題關系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銀行業金融機構特別是涉農金融構如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完善的金融服務,是目前必須認真研究的課題。本文從轄內農村金融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及金融服務狀況的調查入手,分析了轄區農村金融在支持“三農”發展和服務中還存在哪些難題和障礙,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對策建議。
一、承德市農村金融支持“三農”發展情況
(一)金融支農力度不斷加大
據統計,到2009年6月末,承德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560.4億元,比年初增加129.6億元,其中涉農金融機構貸款余額231.4億元,比年初增加61.6億元.占比為41_3%.比去年同期增長34.4%。縣域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為208.6億元,占全市金融機構各項貸款余額的37.2%.比年初增加46.6億元,增長22.3%。縣域金融機構貸款中,三家“農”字金融機構貸款占比達到78.1%,其中農業發展銀行30.1億元占14.4%,農業銀行19.6億元占9.4%,農村信用社l13.7億元占54.5%。縣域貸款中81%為涉農貸款。從貸款投向看,農戶貸款106.3億元,比年初增加27.9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44.7%,農村各類經濟組織貸款25.1億元,比年初增加7.5億元。比去年同期增長70.2%;從貸款用途看,農林牧貸款49.2億元,農村基礎設施貸款38.1億元。截至2009年6月末,轄區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農村信用社農業產業化貸款余額為7.5億元,其中,僅農業發展銀行投放農業產業化貸款就達4.19億元.農業銀行2.7億元。
(二)央行積極開展窗口指導
人民銀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繼續鼓勵和引導各金融機構拓寬信貸服務領域,創新信貸產品,完善擔保機制.改進服務方式,采取多種有效措施支持有實力的農民工自主創業和返鄉創業,有效加大對“三農”的信貸支持力度,鼓勵金融機構出臺加大對“三農”信貸投放的扶持政策,為金融機構積極拓展“三農”服務保駕護航。一是利用小額擔保貸款等方式加大對農民212返鄉創業就業的信貸支持,如豐寧縣支行在組織農村信用聯社深入企業和農戶進行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以工哺農”、“以農促工”的窗口指導意見,并指導農村信用聯社在工礦企業較多的鄉鎮開辦了“農戶借款、企業擔保、農戶到擔保企業務工、企業用農戶務工收入還款”業務,截至2009年6月末發放此項貸款余額5647萬元.取得了良好的經濟和社會效益:二是積極發展農村消費信貸,活躍農村消費市場;三是進一步加大對符合信貸條件的鄉鎮企業、縣域經濟勞動密集型小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的信貸支持.發揮其輻射拉動作用,擴大農民工就業市場容量,鼓勵和支持農民工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四是加強外匯管理和政策宣傳.為出國務工農民提供優質外匯服務;五是成立反假貨幣工作站。截至2009年6月末,全市已有215家反假貨幣工作站掛牌.約有400多名反假貨幣義務宣傳員,縣域反假宣傳員184名,占全市的85%。
(三)涉農金融服務產品不斷增加
農村信用社加大投放,實行信貸“增量、擴面、延伸”。截至2009年末6月末,全轄累放農戶貸款77.39億元,農戶貸款面達59%;全轄建立農戶信用檔案40萬戶,評定信用戶29.38萬戶、授信企業500余家.總授信額度達50億元。創新和推出了農民工返鄉創業貸款、勞動力轉移培訓貸款、財政貼息貸款、社團貸款和“個貸企還”等新型信貸產品。同時切實加強農村支付清算系統建設,近期推出了信通卡.全轄377家基層農村信用社開通了農民工銀行卡特色服務,6月末,累計發放農民工銀行卡4萬余張。為農民存取款提供了方便:農業發展銀行在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綜合開發方面實現了突破,截至2009年6月末,共向以上兩方面投入資金達14.3億元,比年初增長101.5%。農業銀行今年以來利用“三農”課堂.對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進行培訓.通過發放惠農卡.推廣小額農戶貸款業務,提高了辦貸效率,有效地緩解了農民貸款難問題.在8個縣支行分別組建了“三農”業務工作組,并選派業務骨干充實“三農”業務客戶經理隊伍,全行“三農”業務工作人員已達75人,占員工總數的8%。截至6月末,農行累計發行惠農卡65734張,發放小額農戶貸款18000萬元,分別比年初增長1.1l倍和6.53倍,農戶小額貸款授信7500戶23250萬元;為1761個農戶注冊了個人網上銀行,為1075個農戶注冊了個人電話銀行.發展趨勢迅猛.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承德市商業銀行不斷延伸業務觸角,截至2009年6月末,在縣區設立分支機構4家,發放貸款13.22億元,成為支持縣域經濟發展的又一有生力量。
二、農村金融支持“三農”發展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資金供給不足難以滿足農村資金需求
一是由于承德轄區縣域經濟依然相對落后,經濟總量小、綜合實力弱、主導產業不強、經濟結構單一,以及基礎設施條件落后,交通不發達.加之隨著國際金融危機的不斷蔓延和世界經濟增長的放慢,全市鋼鐵冶金、建筑材料、房地產等主導產業面臨著愈加增大的市場風險。另外縣域信用環境建設與銀行貸款投放要求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農業自然災害等多種因素,難以吸引金融資金向農村的流動。從調查情況看,農村改革和農村經濟建設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但由于農村金融機構提供的信貸資金比較有限,很難滿足農村資金需求。2008年縣域生產總值較2000年年均增速為21.6%,而縣域金融機構貸款2008年較2000年年均增速為8.6%.貸款增速大大低于縣域經濟增速.農村信貸資金不能很好的滿足快速發展的農村經濟需要。二是近年來全市農村資金外流問題呈日益加劇的趨勢。2008年末,全市縣域金融機構存貸比為43.5%,較2006年下降11.1%,縣域金融機構上存資金達175.39億元,較2006年增長了106.4%。三是農村金融機構資金余缺不能相互調劑,一些農村信用社支農資金不足,而農行有資金但無機構,兩者不能有效結合,金融機構存量資金不能發揮作用。四是郵儲銀行資金有余,但因成立機構較晚,貸款種類較少,信貸資金投放受到限制.其所吸收的資金不能充分用于支持“三農”。如承德市郵政儲蓄銀行2009年6月末存款47.5億元,貸款1.38億元,只占存款的2.91%。
(二)農村金融機構覆蓋率低難以提高金融服務質量
據調查,2009年6月末,全市縣域銀行業金融機構427家(其中縣城以下機構313家),金融從業人員3156人.與2000年相比機構減少176家.與1995年相比減少358家。銀行業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的覆蓋率較低.目前有l0個偏遠行政鄉沒有金融機構,成為金融服務的空白區。如農業銀行豐寧縣支行最多時有11個營業網點,目前只保留縣支行1個網點,縣城以下無營業網點。農村金融機構單一,全轄縣及縣以下農村信用社就有323家,占全部機構的75.6%,郵政儲蓄銀行66家(其中代辦機構57家),占15.5%。由于缺乏有效的市場競爭,農村金融服務質量難以提高。
(三)金融產品短缺難以滿足農村金融多樣性的需求
一是農村既有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戶,也有新型合作經濟組織,既有種植業、養殖業,也有個體工商業、運輸業,既有內銷企業,也有外貿出口企業.不同的客戶對信貸產品的需求不同,對金融服務的要求不一。目前承德轄區農村信貸產品品種有限,僅有農戶小額信用貸款、農戶聯保貸款、助學貸款、抵質押貸款等少數金融產品,很難適應農村經濟發展需要。二是信貸資金供求結構不盡合理據調查,全市前7個月的信貸資金投入是歷史上最高的,但是投入交通能源基礎設施的多,投入“三農”及實體經濟的少,金融機構對“三農”提供的信貸服務中,生產性貸款多,生活性貸款少。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農村信用社發放個人消費貸款5.41億元,僅占其貸款總額的5.04%。三是隨著現代農業的發展,對周期長、額度大的資金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農村信貸仍以短期化、小額周轉性貸款為主.截至2008年末,承德市農村信用社短期貸款余額99.29億元,是中長期貸款的12.6倍。有的信用社因農業貸款風險較大,信貸投放有偏離農業的傾向.如某信用社2008年1—12月累計投放貸款954萬元,而鐵礦采選行業貸款就達790萬元,占比高達83%,農業貸款所剩無幾。農村信用社發放的小額貸款限額一般在1萬元左右,只能滿足簡單的農業生產,對于規模經營的資金需求明顯不足。同時,貸款期限設置不盡合理。
(四)結算和現金服務不到位難以滿足新農村多元化經濟結算的需要
截至2008年底,承德市轄區共開立各類結算賬戶1809505戶,其中鄉鎮賬戶619007戶。個人結算賬戶占總開戶的99.2%,所有金融機構全部接人個人身份聯網核查系統。但是轄區鄉鎮現代化支付系統覆蓋率低,支付結算服務的基礎設施建設相對落后,目前農村的支付結算仍以現金、支票和匯兌等傳統結算方式為主。
(五)金融資金高利率難以體現對農村經濟的支持
農業屬于弱勢產業,受自然條件影響非常明顯,風險較大,并且農業利潤較低.在貸款利率上應給予優惠,但事實并非如此。農村信用社在對“三農”貸款利率的執行上全部實行上浮,并且浮動幅度較大,一般都在50%一l30%之間.有的一浮到頂,達到基準利率的2_3倍,沒有真正體現對“三農”貸款利率上的優惠,與國家大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的要求存在很大差距。同時,貸款難的問題依然突出,據調查,87%的農戶認為目前貸款不能滿足其生產和生活需求。農業貸款的高利率既增加了農民負擔,又降低了農業利潤,同時農村資金偏離農業問題的存在,不利于“三農”健康發展。
(六)嚴格的銀行內部管理制度制約了金融機構支農作用的發揮
一是貸款審批權限的限制。目前,工農中建四家國有商業銀行的縣級支行除存單質押貸款外。基本上沒有其他貸款發放的審批權,貸款審批權集中在省市分行,農業發展銀行對小企業和產業龍頭企業貸款審批權也集中在省市分行,因欠發達地區符合上級行規定貸款條件的企業較少,有的即使符合條件但由于金額較小,貸款審批往往受到限制。二是嚴格的責任追究,影響了基層行和信貸人員貸款投放的積極性。貸款責任追究制度的不科學、不合理問題影響了基層行和信貸人員貸款發放的積極性,造成信貸人員不敢放貸、不愿放貸。
三、對策及建議
(一)加快農村金融體制改革,構建競爭有序的金融體系
一個分工有序、競爭充分的金融市場上.金融組織的結構應當是既有大型、中型金融組織.又有小型甚至超小型的金融組織。因此,要加快縣域國有商業銀行綜合改革步伐;引導農業銀行、農發行縣支行加大農田水利、農業開發、農產品加工及其生態環境建設的支持力度;發揮農村信用社多年在縣域經營經驗等優勢,在服務“三農”中繼續發揮金融主力軍作用;加快郵政儲蓄銀行建設,督促郵政儲蓄資金“取之于縣,用之于縣”;放寬農村金融準入政策。讓不同類型、多種資本本著市場的原則進入農村,擴大村鎮銀行、小額貸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機構的試點范圍,提高農村銀行機構網點覆蓋率,形成種類多樣、自由競爭、覆蓋全面、互補互助、分區高效的銀行服務體系。放寬農村金融機構之間的資金使用限制,搞好區域內金融機構之間資金余缺的調劑,按規定在農村吸收的資金70%投放到農村使用,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二)人民銀行不斷完善對農村金融的信貸支持政策
鼓勵所有金融機構履行其社會責任,促進城鄉協調發展.提高對“三農”的資金供給能力。一是充分利用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引導增加農業投入,并根據農業生產特點適當延長貸款期限。實行彈性利率政策,適當向農產品加工企業和與“三農”經濟密切相關的二、三產業傾斜。二是適當限制支農資金利率上浮幅度,正確處理農村信用社自身效益與社會效益、短期效益與長期效益的關系。三是規定國有商業銀行投入支農資金的比例,財政按比例給予貼息,保障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綜合開發和提高農業生產技術所需要的支農資金。四是人民銀行適當降低縣域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對縣域和城市存款實行差別準備金管理。五是限定國有商業銀行資金上存比例,同時制定優惠政策鼓勵商業銀行將盈余資金調劑到當地農村金融機構,為當地農村金融開辟更為廣闊的資金來源渠道。
(三)積極推進金融創新,提供適合于農業經濟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金融部門在貸款投放上要積極配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把貸款投放到農村最需要的地方,促進“三農”又好又快發展。可以針對農村經濟的需求,積極進行信貸產品創新。一是貸款流程創新。充分考慮農業經濟的實際,重構適合縣域農業經濟的信貸流程,打造在無需擔保抵押的“少、短、快”資金需求渠道。二是信貸產品創新。在成本可算、風險可控的前提下,要量體裁衣,設計符合農業經濟需求的創業貸款、商鋪租賃貸款、整貸零還貸款等多樣化的金融產品和服務。三是服務領域創新。在服務縣域地區傳統項目貸款的基礎上,不斷拓展金融服務農業經濟的領域,開拓在家庭作坊、勞務輸出、專利創業項目等領域的信貸,根據不同的貸款對象,適當擴大擔保抵押品范圍,解決小企業和農戶貸款難問題滿足欠發達地區農業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四)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限,完善貸款責任追究辦法
各級金融部門要結合信貸規模,積極調整貸款投放結構,簡化信貸審批程序,應根據不同地區農村資金需求情況和小企業、農戶生產經營和誠信狀況,適當下放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限,實行“綜合授信”,使其能夠在確定的融資額度內隨時獲得貸款,為農村居民提供快速、便捷的金融服務。制定科學的貸款獎懲管理辦法,對支農工作突出的基層機構和信貸人員給予獎勵。對貸款出現的風險,應分清主客觀原因,有區別的實行貸款責任追究,切忌實行“一刀切”,達到責權利相統一,保護信貸人員貸款支農的積極性。
(五)引導農村金融合理利率定價
目前,幾乎所有亞洲國家都已經放開了對小額貸款的利率限制,由金融機構自主決定利率水平。國際經驗證明,農村金融能否成功與利率政策關系極大,哪里分開了小額貸款的利率,哪里的正規金融活動就能夠順利的開展起來。農民就能得益。因此,利率定價不能“一視同仁”,要分類客戶,制定差別化利率,同時考慮不同經濟收入農戶的承受水平,在擔保方式、貸款期限、還款方式方面因人而異,滿足農民多元化的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