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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再生能源利用精選(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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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關鍵詞:農村 可再生能源 分類 意義 問題

能源是人類社會進步和經濟發展的基本要素。能源問題是當今世界政治與經濟事物中一個很敏感的問題 ,世界各國都把能源問題擺在國民經濟的首位,并作為重要課題來研究。

一、農村可再生能源的分類

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指人類運用現代科學技術加以利用的太陽能、生物質能、風能、小水電等,我國目前在這些可再生能源品種的儲量上都比較豐富。近十幾年,太陽能、生物質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在我國農村取得了顯著的成效?,F闡述幾類典型的可再生能源技術。

1 小水電

水力發電是目前最成熟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在世界各地得到廣泛應用。到2005年底,全世界水電總裝機容量約為8.5億千瓦。目前,經濟發達國家水能資源已基本開發完畢,水電建設主要集中在發展中國家。

2 生物質能

現代生物質能的發展方向是高效清潔利用,將生物質轉換為優質能源,包括電力、燃氣、液體燃料和固體成型燃料等。生物質發電包括農林生物質發電、垃圾發電和沼氣發電等。到2005年底,全世界生物質發電總裝機容量約為5000萬千瓦,主要集中在北歐和美國;生物燃料乙醇年產量約3000萬噸,主要集中在巴西、美國;生物柴油年產量約200萬噸,主要集中在德國。沼氣已是成熟的生物質能利用技術,在歐洲、中國和印度等地已建設了大量沼氣工程和分散的戶用沼氣池。

3 太陽能

我國擁有豐富的太陽能資源,全國65%以上面積年日照時數>2 200 h,年輻射總量約為5 000 MJ/m2,相當于24 000億t標準煤,尤其我國西部地區太陽能資源更為豐富,、云南、青海、新疆等地區,年日照時數均>3 000 h,年總輻射超過6 700 MJ/m2。在我國西部地區著力發展太陽能利用產業,可解決區域常規能源運輸困難、生活用能不足的間題,遏制因生活用能亂砍亂伐的現象,有效保護西部地區脆弱的生態環境。

二、我國農村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意義

目前,中國正處在社會經濟發展的重要階段,隨著城鎮化、工業化進程加快,農村能源消費結構將發生明顯變化。這對中國能源需求總量及結構將產生重要影響,預計到2020 年基本實現工業化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能源需求總量將達到30 億噸標準煤到36億噸標準煤,未來15 年面臨著嚴峻的能源與環境問題。在發展、能源與環境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的背景下,中國必須優化農村能源消費結構,提高能源效率。

當前在農村能源短缺、環境日益惡化和農民增收難的情況下,發展能源農業具有非常重大的意義。首先,發展能源農業拓寬了農業服務領域,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隨著經濟的增長,人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了滿足,我國居民的消費結構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農民來自農業的收入卻得不到增長,這就要求農業必須擴大服務領域。而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既可以拓寬服務領域,同時也為農民增收開辟了新的途徑。其次,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緩解我國能源短缺問題,保證了能源安全。過去對原油、煤炭及森林資源的無節度開采,使能源需求問題成為目前最嚴峻的問題,所以開發農村可再生能源不僅可行,而且非常緊迫。農業要抓住這個契機,提出能源農業的發展戰略,并發展成為一大產業。再次,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可以治理有機廢棄物污染,保護環境。當前我國環境污染形勢非常嚴峻,對環境污染最嚴重的農產品加工業和養殖企業而言,發展農村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養殖場糞便和農產品加工排出的廢棄物,發展可再生能源的建設,則可變廢為寶,提高效益,降低成本,減少污染。

三、可再生能源發展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在全國政策資金扶持下,“十一五”以來農村能源建設取得了長足進步,對制約農村能源建設的問題進行調查分析發現,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 技術服務體系不完善

由于農村大量青壯年外出務工,農村留守人員以老年人為主,其受教育文化程度水平低,降低了能源建設的知識和技能效果。以沼氣工程為例,農村留守農民對沼氣技術掌握程度和實際操作能力較低,缺乏必要的沼池維護意識,降低了沼池的使用壽命。加之服務體系薄弱,導致大量病池的出現,降低了能源建設的經濟效益,也嚴重影響農戶使用沼氣的積極性。因此,從農村能源建設的長期發展考慮,如何提高農民的知識和技能水平,健全和完善建設技術服務體系,是實現農村能源工程建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保障。

2 資金不足

目前,農村能源建設投資方式是省財政投人為主、地方財政配套、部分農戶自籌,而由于項目運行、項目的維護及運轉需要大量資金,加劇了農戶負擔,致使貧困山區的農民負擔過重,部分項目因經費短缺停滯,嚴重影響農民發展能源建設的熱情。

針對資金不足的問題,各級政府應加大資金扶持,并制訂一定的優惠政策,以政策導向來動員、鼓勵個人投資,擴大資金籌集渠道,建立健全建設資金的監管機制,確保各類資金真正用到項目建設發展上。

3 可再生能源技術滯后

目前,農村能源開發主要集中在沼氣工程、節柴灶、太陽能灶、太陽能熱水器等方面,由于缺乏先進技術指導,在水能開發、光伏發電等方面開發利用率不高。因生物質能開發對技術要求高,采取現行技術開發生物質能缺乏市場競爭性,阻礙了生物燃料推廣和運用,也影響了個人和企業投資生物質能研發的積極性。

參考文獻:

[1]王許濤,劉麗莎,劉俊紅,等.秸稈成型燃料在農村推廣的影響因素及模式[J].安徽農業科學,2008 ,36 (21):9240-9241,9256.

[2]韓麗君.我國農村能源的發展戰略分析[J].太原師范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6(2):73-75.

第2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關鍵詞 :建筑節能 太陽能 風能 地熱能

引言

隨著能源供應緊張狀況的日益加劇,能源問題逐漸成為制約各國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開發利用新能源已成為人類解決能源危機和環境壓力的根本出路和最優途徑。2008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已經超過28億噸標準煤,其中建筑能耗居各種行業能耗之首,約占總能耗的27.6%。為緩解能源供需矛盾,保持經濟和能源可持續發展戰略,我國提出在堅持科學發展觀的基礎上深化改革,消除制約節能減排工作的體制性和機制,大力開展節能降耗工作。因建筑行業是耗能大戶,建筑運行能耗已接近全社會商品用能的三分之一,節能潛力最大,所以,建筑領域在開展節能降耗工作和優化配置有限資源的同時,積極開發新能源和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對進一步改善能源結構、保護生態資源環境,促進社會經濟健康發展必將產生決定性的推動作用。

一、我國目前的能源結構和建筑能耗狀況

我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發展中國家, 盡管能源資源總量約為世界的 10%,但我國人均擁有的能源資源量只有世界平均值的40%。特別是石油和天然氣等優質資源嚴重短缺,石油最終可采儲量僅占世界石油可采儲量的3%左右,人均占有量僅為世界平均水平的13%,能源供應長期面臨著后備資源不足,特別是優質能源資源日益短缺的問題。 2003年我國能源消費總量為17.4 億噸標準煤,2008年已超過28億噸標準煤,能源消費年平均增長速度已接近10%。另外,由于我國是以煤炭為主要能源的國家,在能源的生產和消費中,一次能源結構長期得不到合理優化,煤炭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費比例一直保持在65%以上,并且能源利用效率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近10 個百分點,單位GDP 能源消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3 倍。同時,能源消費過程中造成嚴重的大氣污染,加劇了大氣的溫室效應和酸雨現象。據統計,我國二氧化硫排放總量的90%和大氣中70%的煙塵都是由燃煤造成的,對我國的生態環境和人民身體健康構成嚴重威脅。目前,我國的CO2排放量也已占到世界的12.8%,位居世界第二位,僅次于美國。

然而,在各種能源消費中,建筑能耗位居行業之首,其中采暖和空調能耗約占建筑總能耗的50%至70%。2006年,我國房屋建筑總面積為395億m2,消耗商品能源約5.63億噸標準煤,占當年全社會總能耗的23.1%。據國家有關部門統計資料顯示,目前我國既有建筑已超過400億m2,每年新建房屋面積高達15~20億m2,超過所有發達國家年建筑面積的總和,單位建筑面積能耗是同等條件下發達國家的2~3倍。預計到2020年底,全國將新增房屋建筑面積250至300億m2,而城鎮新建建筑將持續保持以8~10 億m2 /年的速度增長,如果延續目前狀況,建筑能耗將超過目前的2倍,加之建材生產和施工耗能,將高達全社會總能耗的46.7%,對我國能源供應形成巨大壓力。

因此,在目前化石能源逐漸枯竭、生態環境日趨惡化的情況下,為切實搞好建筑節能工作,改善能源結構和保護生態環境,建筑領域應加快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工作步伐,以盡快實現利用可再生能源逐步替代常規能源的宏偉目標。

二、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領域應用現狀

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而目前在建筑領域應用前景比較廣闊且技術相對比較成熟的是太陽能、風能和地熱能等。

1.太陽能

太陽能是各種可再生能源中最重要的基本能源,也是人類可利用的最清潔環保且取之不盡的優質能源。按照利用途徑,太陽能在建筑領域的應用技術可分為太陽能熱利用、太陽能光利用和太陽能儲存轉換利用三大類。目前多數建筑對太陽能的光熱利用還普遍停留在“生產生活熱水”這樣低水平的應用層面上,加之產品成本較高,價格惡性競爭等原因,一些產品粗制濫造質量低劣,導致消費者對太陽能的技術產生信任危機,從而使太陽能技術產品的推廣應用陷入舉步維艱的境地。

2.風能

風是一種由太陽輻射熱引起的自然現象。風能利用主要是風力發電和風能動力兩種主要形式,其中又以風力發電為主。我國風能資源豐富的地區主要分布在東南沿海及附近島嶼,內蒙古、新疆和甘肅河西走廊以及東北、西北、華北和青藏高原的部分地區。我國目前在風電技術和設備制造方面也已處于世界領先地位,當務之急應當加快探索在我國沿海島嶼、城鎮鄉村的建筑領域、尤其是城市高層建筑因地制宜地發展直接利用風能資源技術。

3.地熱能

地熱能是貯存于地球內部的一種巨大的潔凈能源。我國擁有豐富的地熱資源,全國地熱資源可采儲量是已探明煤炭可采儲量的2.5倍,其中距地表2000米以內儲藏的地熱能約為2500億噸標準煤。目前正在逐漸受到人們重視且在建筑領域應用潛力巨大的是地源熱泵技術,其最大的技術特點就是消耗少量的高品位能源,即能開發利用蘊藏在淺層地下的低品位能源滿足建筑物的供暖、空調和熱水供應需求,既實現了節能減排,又不污染環境,因此,利用熱泵技術開發利用淺層地熱能是目前最受歡迎的一項新技術。但是, 和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熱泵技術還處于初級階段, 其主要差距是我國各地區目前還缺少對巖土地質材料性質進行全面系統的測試和統計分析工作,地源熱泵技術仍處于按經驗設計實施階段,熱泵系統運行效果與設計要求偏離過大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地熱資源的浪費或不足。

三、改進和實施建議

在大力開發新能源的今天,建筑領域在有效開發利用可再生資源的同時,如何合理降低開發和轉化利用的成本,擺脫低質低價的惡性循環,步入良性發展的健康軌道是當前新能源開發中亟待解決的重要課題。筆者認為當務之急應該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1.國家應根據地方氣候環境特點,分別制定和完善各地區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按規劃分步實施,同時進一步加強財政、稅收等經濟激勵政策方面的研究工作,適時出臺一些鼓勵性的政策措施。與此同時,在加大政策扶持和資金投入的基礎上,國家應盡快完善相應配套的法律法規,并強化從建設規劃、設計、監理和工程竣工驗收及運行效果各關鍵環節的監督管理,尤其應重點加強對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的能效考評工作,以逐步形成可再生能源建筑的規范化、標準化、法制化建設環境。

2.應該打破目前各自為陣的行業分散格局,在加強行業或部門之間相互交流合作的基礎上,大力開展可再生能源產品與建筑產品的集成化技術研究工作,使太陽能、風能等相關設施與建筑進行有機結合,做到與建筑融為一體、相互依存、不可分割,并滿足與建筑主體圍護結構的一體化同時設計、同步施工和相同壽命周期的要求,以最大限度地利用可再生能源有效解決建筑供暖、空調、照明和生活用熱水等日常用能需要,使建筑產品在逐漸降低對常規能源消耗的同時,逐步實現綠色環保和低能耗的建設目標。

3.在太陽能的轉化技術方面應該突破太陽能低溫利用的制約瓶頸,加快研究開發中高溫的太陽能光熱利用核心技術產品,尤其應在研究開發新型高效中高溫太陽能集熱器上狠下功夫,在提高太陽能裝置轉換效率的基礎上拓寬太陽能技術產品的應用領域。

4.為了充分利用和保護地熱能這一寶貴的清潔能源, 應加強基礎資料的測試研究和統計分析工作,并學習引進發達國家的先進技術和經驗,在地熱資源的開發利用過程中應本著“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綜合利用、統一管理”的原則,嚴格地熱資源開發審批制度,在統一規劃指導下,逐步推動地熱開發利用的規范化、規模化,、商業化發展,以避免造成地熱資源的浪費或地下水質資源污染的現象發生,使我國的地源熱泵應用技術早日步入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軌道。

5. 加強可再生能源建筑產品應用的宣傳推廣工作,在強化全民節能意識的同時,提高全社會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產品的意識,同時根據地區環境建設工程示范小區,待技術成熟后逐步擴大應用范圍,同時還應注重對相關產業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的真正落實工作。

結束語

建筑能耗位居行業之首,開源節流是降低能耗的關鍵。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對建筑節能工作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是確保我國中長期能源供需平衡、減少環境污染的先決條件,也是提高能效、達到中等發達國家能源利用水平和實現經濟持續增長的有效措施。但是,發展可再生能源需要政府的遠見卓識,需要相關配套政策措施和可持續發展框架的大力支持,需要全社會各相關行業的積極參與和有機配合,只有如此,才能從根本上克服各種阻力,將全社會利于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要素有機結合起來,全力推進建筑領域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工作,從而保障社會經濟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健康發展,造福子孫后代。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立法研究課題組2004可再生能源立法研究報告

[2]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2006中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報告

[3]王榮光 沈天行 可再生能源利用與建筑節能2004

[4]徐偉可再生能源建筑應用技術指南2008

[5]清華大學建筑節能研究中心2008中國建筑節能年度發展研究報告

第3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關鍵詞:可再生能源;一次能源;電價政策

中圖分類號:F29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3890(2010)10-0066-06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實行優惠的財稅、投資政策和強制性市場份額政策,鼓勵生產與消費可再生能源,提高在一次能源消費中的比重。”《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于2006年起施行。①江蘇地區有著豐富的可再生資源,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已成為江蘇省緩解能源供需矛盾、減輕環境污染、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和促進地區平衡發展的重要途徑。

一、江蘇省供用電情況

(一)項目建設情況

江蘇是能源消耗大省,又是資源小省,能源需求增長壓力大。截至2008年6月底,全省發電裝機容量5 711萬千瓦,其中火力發電裝機容量超過90%,煤炭等不可再生能源的供應與經濟發展的矛盾十分突出。為增加能源供應、保障能源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江蘇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可再生能源開發,特別是《可再生能源法》頒布實施后,全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速度加快。截至2008年8月,江蘇電網已投運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主要形式有垃圾焚燒發電、垃圾填埋氣發電、風力發電和秸稈直燃發電。截至2006年12月全省共投產14家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裝機容量38.719萬千瓦;截至2007年12月增至23家,裝機容量達到75.149萬千瓦,比上年增長94.09%;截至2008年8月,全省已建成投產可再生能源企業28家,裝機容量達到95.034萬千瓦,比2007年底增長26.46%,其中風力發電為58.175萬千瓦,占61.21%;秸稈發電為20.3萬千瓦,占21.36%;垃圾焚燒發電為15.6萬千瓦,占16.42%;垃圾填埋氣發電為0.929萬千瓦,占0.98%;太陽能發電為0.03萬千瓦,占0.03%(見表1)。②

(二)電量優先調度及全額收購情況③

風力發電方面,江蘇省調度管轄電廠的風力發電企業的年度、月度發電計劃由省經貿委統一安排,日發電計劃由省調安排,優先調度可再生能源發電,保證機組全額上網,不存在限制可再生能源發電行為。風力發電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日發電計劃由各電廠在前一工作日根據天氣預報,預測次日發電曲線,省調全額安排發電日計劃,實施發電由各風力電廠根據風源情況安排。生物質發電企業一般由所在地市調、縣調管轄。在現場調研中發現,相關調度機構能夠優先調度可再生能源發電。不存在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危及電網安全穩定的情形而未能全額收購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情況。

(三)電量電價政策執行情況

為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出臺了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政策。按有關規定,從2006年7月1日起,在銷售電價中附加1厘/千瓦時作為對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價格補貼。④從2008年7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提高到2厘/千瓦時。⑤據統計,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8月江蘇省共收取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42 187.95萬元(稅后),其中由國家發改委、國家電監會用于2006年1月至2007年9月江蘇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支出4 971.6萬元(不含稅,下同)、接網工程補貼32.92萬元,用于期間的配額交易為7 385.48萬元。因2007年10月至2008年8月國家補貼數額尚未下達,由省電力公司暫按省物價局核定標準支付的電價補貼為29 475.41萬元、接網工程補貼為1 505.13萬元,收支相抵,超支1 182.59萬元(見表2)。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2006年后立項核準的生物質能發電項目上網電價為0.646元/千瓦時,由基本電價0.386元/千瓦時、補貼電價0.25元/千瓦時、接網費用0.01元/千瓦時組成;2006年前立項核準的生物質能發電項目上網電價仍按原規定執行,不享受補貼電價政策。風力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實行政府指導價,按招標形成價格確定。⑥

2006年1月至2008年8月,江蘇電網共收購可再生能源電量30.859億千瓦時,實際結算電費174 619.68萬元,平均結算電價565.86元/千瓦時(其中,基本電價0.386元/千瓦時,平均補貼電價0.17元/千瓦時,接網工程補貼電價0.01元/千瓦時),補貼金額為61 490.3萬元,補貼電價為199.26元/千瓦時(見表3)。

(四)發電企業經營情況

江蘇省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由于類型不同、規模不同、是否享受資源綜合利用優惠政策等差異性因素,經營狀況也有所不同。從總體情況看,由于成本上升、優惠政策不完善等原因,大部分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經營十分困難,處于虧損狀態,不利于企業的發展。據統計,2007年全省23家可再生能源企業中,盈利、虧損各占一半,盈虧相抵后實現利潤2 183.12萬元;由于成本上升等因素,2008年1-8月份全省28家可再生能源企業中,盈利企業只有7家,虧損面達到75%,盈虧相抵后實際虧損達到12 677.5萬元(見表1)。

二、江蘇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存在的問題

(一)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總體虧損

1. 成本支出增加導致經營性虧損

經營成本是企業的生命線,2007年以來,由于受市場因素影響,原材料價格大幅上漲,煤炭、秸稈等燃料成本增加、加之人工、運費等費用增加使經營成本大幅上升,許多企業不堪重負,導致虧損。

(1)秸稈直燃發電企業

截至2008年8月,江蘇省秸稈直燃發電企業共8家,普遍虧損嚴重。經統計,2007年全省秸稈電廠盈虧相抵后盈利2 014.87萬元,處于微利。2008年1-8月份全省秸稈電廠盈虧相抵后虧損達10 807.5萬元。⑦主要原因是秸稈等燃料成本大幅度上升。據統計,秸稈收購價格已由2006年的200元/噸左右、2007年275元/噸左右升至2008年的350元/噸左右。

(2)垃圾焚燒發電企業

截至2008年8月,江蘇省垃圾焚燒發電企業共10家,且常規能源混合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均是摻燒煤炭,由于燃料成本大幅上升,企業普遍出現虧損且虧損額逐年增大。以江蘇大吉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限公司為例,該公司預計2008年煤炭支出增加3 000萬元。該公司2006年虧損244.98萬元,2007年虧損303.72萬元,2008年1-8月份虧損已高達2 146.82萬元。⑧

(3)垃圾填埋氣發電企業

截至2008年8月,江蘇省垃圾填埋氣發電企業共有4家。垃圾填埋氣發電項目投資成本較小,同等裝機容量約為垃圾焚燒發電項目投資成本的1/10,設備運行維護成本也相對較少,因而4家填埋氣發電企業均未出現虧損現象。但由于井管、油等原材料價格和打井成本不斷上升,造成了填埋氣發電企業收益大幅下滑。2007年全省4家填埋氣發電企業實現利潤1 156.55萬元,2008年1-8月份合計虧損卻達138.28萬元。

(4)風力發電企業

截至2008年8月,江蘇省風力發電企業共5家,經營狀況喜憂參半。2007年全省3家風力發電企業1家盈利2家虧損,盈虧相抵后虧損553.53萬元;2008年1-8月份,全省5家風力發電2家盈利3家虧損,企業盈虧相抵后虧損158.27萬元。除了由于受臺風等不確定性因素影響發電量以外,大部分企業采用進口設備,增加了投資成本,且長期來看設備維修費用較大,運行成本過高,直接影響企業經營效益。

2. 政策不完善導致政策性虧損

目前支持性政策包括稅收優惠,提供科技和產業化專項資金等,但力度還不夠,體系還不完善,政策的穩定性和協調性差,還沒有形成支持可再生能源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

(1)上網電價政策亟待完善

江蘇省2006年以后立項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電價標準為2005年燃煤機組脫硫標桿電價0.386元/千瓦時加0.25元/千瓦時、0.01元/千瓦時接網工程補貼組成。為緩解煤炭價格上漲給發電企業帶來的經營壓力,國家已多次上調燃煤電廠的上網電價,江蘇燃煤機組脫硫標桿電價已達到0.4358元/千瓦時,但對于秸稈價格上漲的發電企業卻沒有實行價格聯動,江蘇省秸稈發電企業普遍虧損嚴重。

(2)電價補貼范圍有待擴大

目前已經出臺的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價格政策僅適用于2006年以后批準或核準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對于2005年12月31日前獲得政府主管部門批準或核準建設的項目仍執行以前電價規定,不能享受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政策。一方面對電網企業造成了經營的壓力,如江蘇省2006年以前核準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不含風電,不含已享受補貼的常熟浦發、太倉協鑫、光大環保垃圾焚燒3家企業),2008年1-8月份上網電量約2.8507億千瓦時,平均結算電價為0.5504元/千瓦時,比江蘇省現行脫硫燃煤的標桿電價高0.1146元/千瓦時;另一方面對發電企業的經營造成了壓力,2006年以后核準的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含電價補貼、接網工程補貼)一般為0.646元/千瓦時,遠高于2006年前核準項目的上網電價,使同樣性質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卻享受不同的電價標準,不利于建立公平的經營環境。

(3)稅收優惠政策覆蓋不夠全面

在發電企業繳納的眾多稅種中,增值稅占比重較大,是發電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營成本。目前,國家對于不同能源性質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的增值稅征收與優惠政策有所不同。國家鼓勵的資源綜合利用垃圾焚燒和填埋氣發電企業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政策,風力發電企業享受增值稅減半征收優惠政策,而對于秸稈發電企業、太陽能發電企業卻全額征收增值稅,沒有明確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是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因能源性質不同,稅收政策卻存在著如此大的差異,這樣不利于建立公平競爭的環境,也不利于調動發電企業的積極性。

(4)垃圾處理費補貼標準尚需規范

垃圾發電的收入主要來源于上網電費收入和政府返還的垃圾處理費??傮w上看,江蘇省垃圾電廠的垃圾處理費補貼標準在全國處于中等水平且垃圾處理費標準低且不統一,如:上海垃圾焚燒電廠垃圾處理費補貼標準為240元/噸,蘇錫常地區每噸垃圾處理費補貼標準一般在70元~98元,但混燒煤炭的無錫惠聯垃圾熱電有限公司、無錫益多環保熱電有限公司垃圾處理費均為25元/噸,江蘇鹽城大吉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限公司垃圾處理費為29元/噸,上述三家公司近幾年一直處于虧損狀態。

(二)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不高

1. 垃圾分類和處理措施不到位

大部分城市未做到生活垃圾分類,垃圾混合收集不僅增大了垃圾資源化、無害化的難度,造成極大的資源浪費和能源浪費,還給垃圾發電企業生產運行帶來不必要的麻煩。由于垃圾電廠處理的生活垃圾中混雜建筑垃圾、工業垃圾,一方面對設備造成損傷,增加了設備運行維護成本;另一方面垃圾熱值過低,影響焚燒效果和鍋爐效率。

2. 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不高

目前全省垃圾焚燒和秸稈直燃發電企業中熱電聯產企業過少,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不高??稍偕茉窗l電是在上網電價方面給予補貼,其上網電量是根據純凝機組的發電量核定,企業售電收入也成為其主要甚至唯一收益,因此企業最關心的是機組發電量。有些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發電項目,由于投資方擔心供熱會減少機組發電量,影響企業經濟效益,對是否采用熱電聯產并不感興趣,也不太關注如何提高電廠熱效率,這與利用開發可再生能源的初衷是相違背的。

(三)技術開發能力和人才培養體系薄弱

總體上看,江蘇省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技術水平較低,與國外先進水平差距較大,缺乏自主技術研發能力,設備制造能力弱,技術和設備主要依賴進口,造成部分項目前期投資成本和后續維護成本過高,直接影響企業盈利水平。同時,相關方面的人才培養不能滿足市場快速發展的需要,無法提供足夠的智力支持。現有的大專院校培養的專業方面的人才大多從事火力發電行業,大部分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業務骨干和技術人員來源于火力發電企業,工作中處于邊學邊干邊總結的摸索階段,缺少有針對性的理論指導和實踐經驗。

三、有關建議

江蘇省作為能源消耗大省,應進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經濟激勵力度,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配套法規和政策,加大技術開發與交流,完善人才培養體系,采用多種手段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積極推動可再生能源發電的開發利用和發展。

(一)加快相關規劃的制定和實施

目前國家的《可再生能源法》、《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一五”規劃》均已出臺,但江蘇省可再生能源中長期規劃尚未。由于缺少項目規劃,江蘇省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存在布局不合理現象,比如:部分秸稈電廠距離較近,秸稈收集半徑交叉,造成秸稈收集惡性競爭,抬高了收集成本。又如:少數垃圾焚燒電廠由于布點不合理,垃圾量來源不足,影響發電效率。其次,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劃屬于電力規劃的一部分,為政府職能范疇。只有在可再生能源發電規劃明確的條件下,電網公司方能開展相應的配套電網設施規劃。由于缺乏相應規劃,造成可再生能源發電配套電網設施建設滯后。因此,應結合江蘇省情,盡快明確全省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中長期目標,科學規劃,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序開發,以避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無序競爭,保證可再生資源的充分利用和投資者應有的經濟利益,同時確保可再生能源并網發電機組電力送出的必要網絡條件,避免配套電網設施建設滯后現象發生。

(二)加快相關政策的完善和出臺

1. 強化財稅扶持力度

根據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利用需要,安排必要的財政資金,支持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利用、發電技術研發、試點項目建設和設備國產化等工作,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發和設備制造等給予一定的稅收優惠。適當考慮給予秸稈發電企業和太陽能發電企業增值稅減免優惠政策。合理減免企業排污費、水資源利用費等相關費用,減輕企業負擔。同時,合理提高垃圾處理費補貼標準。

2. 完善上網電價政策

截至2008年8月,江蘇省所有生物質能電廠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虧損,建議國家將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電價標準明確為在各地當年燃煤機組脫硫標桿電價的基礎上加0.25元/千瓦時,以緩解生物質能電廠虧損的狀況。

3. 擴大可再生能源電價補貼范圍

鑒于目前已出臺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政策僅對2006年以后批準或核準的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才能享受,建議對符合國家可再生能源相關規定的2006年以前核準的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與現行的可再生能源項目執行同質同價政策,減輕電網企業和發電企業的經營壓力。

(三)采用多種手段提高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

1. 推廣垃圾分類和垃圾處理

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管理應從源頭抓起,城市居民、單位必須按照所在地環境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排放生活垃圾,并積極配合有關單位進行分類收集。鼓勵采用壓縮式收集和運輸方式,減少垃圾滲濾液,減輕垃圾發電企業處理負擔。

2. 鼓勵熱電聯產

鼓勵可再生能源企業實行熱電聯產。目前,全省垃圾焚燒和秸稈發電企業中熱電聯產企業過少,資源綜合利用效率不高。建議對具備集中供熱條件的發電項目,鼓勵垃圾焚燒和秸稈直燃發電企業選擇供熱機組增加對外供熱。一方面可以根據秸稈的實際處理量給予一定補貼,另一方面可以對供熱量給予一定補貼。

3. 推廣分布式發電

由于江蘇省部分生物質能和風能分布較為分散,可在部分地區推廣分布式發電,以便充分開發本地可方便獲取的和分散存在的可再生能源,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效率。

(四)加快技術開發、鼓勵技術交流、完善人才培養體系

大部分可再生能源產業基礎仍很薄弱,直接參與市場競爭的能力較弱。提高技術水平、鼓勵技術交流和完善人才培養體系是當前可再生能源發電利用開發的重要任務。

1. 加快技術開發

加快以自我創新為主的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開發,將可再生能源發電開發利用技術作為江蘇省科學和技術發展攻關的重要內容,支持風電、生物質發電和太陽能發電的技術攻關和技術產業化工作。提高設備制造能力,支持國內可再生能源技術集成和裝備能力建設,在引進國外先進技術基礎上,加強消化吸收和再創造,為加快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提供技術支撐。

2. 鼓勵技術交流

省內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技術參差不齊,部分企業由于技術先進,因而效益較好。需加大企業之間技術交流力度,鼓勵企業在關鍵技術上開展合作研究,進一步消除由于知識產權保護給可再生能源發電市場開發形成的障礙,進一步降低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成本。

3. 完善人才培養體系

要大力支持產學研合作,鼓勵科研院校與企業開展交流,加快可再生能源基礎教育建設和人才培養,提高技術研發水平,全面提高利用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創新能力和服務水平,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進步和產業發展。

注釋:

①《可再生能源法》第一章第二條:本法所稱可再生能源,是指風能、太陽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

②2006年、2007年統計數據中含中科興化生物質發電有限公司,容量1.9MW,截止2008年調研時,該公司已停產,故不包含在2008年統計數據中。

③有關規定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第四章第十四條。

④江蘇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工[2006]223號)

⑤江蘇省物價局關于調整電價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工[2008]221號)

⑥有關規定參見《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第二章第六條、第七條。

⑦⑧根據附表1計算整理。

參考文獻:

[1]肖黎明.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電價政策執行情況及其完善建議[J].價格理論與實踐,2009,(1).

[2]肖江平.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稅法促進[J].華東政法學院學報,2006,(2).

[3]師連枝.我國發展可再生能源的障礙及對策[J].河南社會科學,2007,(2).

第4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關鍵詞:熱能資源 設計方案 礦井排水

1、可再生能源利用工程實施的必要性

當前,我國實現節能減排目標面臨的形勢十分嚴峻。2006年以來,全國上下加強了節能減排工作,國務院了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制定了促進節能減排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各地區、各部門相繼做出了工作部署,節能減排工作取得了積極進展。

同時,只有堅持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才能實現經濟又好又快發展。溫室氣體排放引起全球氣候變暖,備受國際社會廣泛關注。進一步加強節能減排工作,也是應對全球氣候變化的迫切需要。已成為中國乃至世界經濟可持續發展主要瓶頸,“節能減排”已成為人類生存與發展首要命題,成為各國政府、企業、公民共同的責任與使命。

煤礦企業不僅要承擔科學進步、技術發展為社會貢獻產品與服務,支撐國民經濟發展的重任,還要承擔節能環保、造福子孫的社會責任。

2、資源分析與能力測評

2.1 雙馬礦現有的可利用的低位熱能資源

2.2 可提取的熱量計算

(1)空氣熱源熱泵回收礦井排風熱量:

2.4 資源能力評測

在礦井排風與排水中提取的總熱量可形成的供熱能力為12016.1kW,井筒防凍與礦井行政、福利建筑(除門衛室、井口等候室、生產救護樓外)的采暖的熱負荷需求共11273kW,從礦井排風與排水中提取的總熱量是可以滿足熱負荷需求的。

3、工藝設計方案概要

3.1 技術方案的說明

礦井排風資源最穩定,冬季溫度穩定在15℃,四季不停,可考慮優先利用。礦井排水資源蘊含的余熱資源的量最大,但有時不連續。因此,技術方案考慮資源利用次序,優先使用礦井排風,再利用礦井排水。即:在經濟可靠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取利用礦井排風資源,采取的方式為空氣源熱泵的方式。提取的熱量應用于井口的保溫。一方面有利于礦井余熱排風資源的常年利用,另一方面有力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在排風資源用盡的條件下,使用礦井排水資源,采取的方式為水源熱泵的方式。

3.2 熱泵系統設計參數

水源熱泵機組:(1)機組制熱工況:冷凍水進出水溫度18/5℃,冷卻水進出水溫度45/50℃;(2)電源:三項五線制380V~50Hz;(3)機組安全保護功能:高低壓、斷水、防凍、壓機過載等。

空氣源熱泵機組:(1)機組制熱工況:蒸發器進出空氣溫度15/9℃,冷卻水進出水溫度45/50℃;(2)電源:三項五線制380V~50Hz;(3)機組安全保護功能:高低壓、斷水、防凍、壓機過載等。

3.3 主要設備選型與分配

根據雙馬礦冬季用熱負荷計算結果,考慮冬季機組互為備用的安全性,選擇規格適宜的熱泵機組,以上述的技術路線作為指導完成機組的選型設計。

制熱工況:(1)水源熱泵機組:冷凍水進水溫度18℃,冷凍水出水溫度5℃;冷卻水進水溫度45℃,冷卻水出水溫度50℃。(2)FS-S-R-500*3:空氣側入口溫度15℃,相對濕度90%;出口溫度9℃,濕度100%,供、回水溫度45~50℃。

機組可隨負荷變化自動調節運行,并具備全面的安全保護功能。

熱水管網將熱媒輸送到主井、副井井口,利用9臺清華同方的立式空調機組加熱井口的空氣,單臺空調機組的設計風量為70000m3/h。井口熱風幕及其周邊小型辦公、生產建筑部分末端采暖(散熱器)系統采用風機盤管。

3.4 系統布局

在鍋爐房旁邊建立熱泵機房一處。內設空氣源熱泵FS-S-R-500*3型機組2臺,水源熱泵SGHP1600MⅡ型機組5臺,輔屬設備(循環泵、補水泵及其定壓裝置、水處理設備、配套的電器、控制系統、井口溫度、風速、風量監測系統等等;在井口的排風口建設熱量回收裝置;污水泵、水處理、保溫給水水箱、補水箱、配套的電器)及其配電、自控監視系統等。

3.5 系統造價估算

熱泵系統造價估算合計為1886.09萬元(不含外網及機房土建費)。

3.6 運行費用分析

根據以上分析,系統采暖與井筒防凍在冬季運行,運行時間為152天,每天運行24小時。用電取費0.6元/kwh。根據該項目的設備選型,統一計算運行費用。

3.7 節能減排效益

本方案采用的水源與空氣源熱泵系統相結合的供熱技術,綜合利用礦井排風、排水資源,屬于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運行費用與常規方式相比更低,環保節能,符合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

本工程實施后運行時完全可取代鍋爐房,減少煤場、灰場的堆放,減少工業廣場的直接污染,將極大改善廠區生產環境,有利于建設無污染、清潔、文明花園式的廠區文化建設。采用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統回收礦井排風、排水低溫余熱為礦區供熱,與燃煤鍋爐房相比,每年可節約標準煤11761.8噸,減少CO2排放30815.9噸,減少粉塵排放129.2噸,減少CO排放16.3噸,減少SO2排放99.9噸,減少NOX排放87噸,減少H2S排放5.8噸。

4、工藝設計方案探討

煤礦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的應用對礦區的節能環保具有較高的經濟效益,尤其具有重大的社會效益。不僅能給煤礦企業帶來實實在在的節能減排效果,為子孫后代造福,而且有利于改變煤礦企業臟亂差的形象。

針對空氣熱源、熱水水源熱泵工藝設備的技術特點,結合煤礦企業的行業特征,在以下幾個方面必須慎重考慮,確保本礦可再生能源利用技術方案順利實施,發揮最大效能。

(1)關于空氣源熱泵的阻力損失的問題:要根據系統配置,詳細計算整個空氣源熱泵系統的壓損的,比如末端風機盤管的壓損、管道的壓損、空氣源熱泵主機的壓損,保證經濟合理安全運行。(2)普通礦井排風口改造:應用空氣源熱泵需要對原有風口進行改造:原有的排風口二合一,并需要加高、加固,在其上部安裝空氣源熱泵的蒸發器。(3)關于礦井排風中含有煤粉(塵)、煤粒的問題:必須采取兩道除塵、一道清洗工藝及擴大換熱器翅片間距:在風道的合適位置設置三個波的波紋板,為第一道除塵,去除粒徑較大的煤粒;蒸發器本身帶有的除塵網為第二道除塵,去除較小的煤粉塵。由于礦井排風的相對濕度較大,提取余熱量的過程相當于降溫除濕工藝,因此過程中將凝結大量的水,對蒸發器的表面具有沖洗自潔的功能;同時可用高壓水槍定期清塵。加大換熱器翅片間距,使煤粉不能再翅片間停留,從而減少了礦井排風中的煤粉(塵)、煤粒對換熱過程的影響。(4)空氣源熱泵的蒸發器及波紋擋塵板對排風風壓的影響:加蒸發器與擋塵板后的阻力損失大小與排風的風速有關,一般與風速的2次方成正比關系。并且蒸發器的翅片管與擋塵板無方向性,即風機正轉與反轉時產生的阻力相同,僅與風速有關,與方向無關。(5)礦井排水體制對水源熱泵系統的影響:在使用排水資源時,必須考慮礦井水在排出時躲避用電高峰,將造成排水不連續。要充分利用礦井排水處理站的調序容量,盡量保證機組運行的連續性。(6)礦井排水水質對水源熱泵系統的影響:水源熱泵從新建污礦井排水處理站中間水池取水。中間水池的礦井排水的水已經相當清潔,但是,雙馬煤礦的礦井排水系高礦化度的苦咸水。根據水質化驗結果,雙馬煤礦的礦井排水Cl-含量達3257.86mg/L,SO42-含量達4985.51mg/L,HCO3-含量達164.75mg/L,固溶物含量達12686.06mg/L,CO32-含量達45.02mg/LpH為8.93,水溫為18℃。由于礦井水中CL-、Ca2-、Mg2-以及礦化度濃度高于機組水源側水質要求,必然對水源熱泵的換熱器的正常換熱造成影響,必須要有處污、過濾的裝置,還需在礦井水進入熱泵機組前加裝一套紫銅列管換熱器,提高機組的使用壽命。(7)熱交換設備的選型注意事項:礦井排水經過經過許寧沉淀和過濾之后的水已經相當清潔,但仍有導致系統結垢的鈣等物質存在。井下涌水中如果用傳統換熱器一旦結垢,將堵塞設備,導致系統無法運行。為了解決這個問題,應采用列管式殼管換熱器。由于礦井水中CL-、Ca2-、Mg2-以及礦化度濃度較高,采用常規材質的換熱器,易被腐蝕。而紫銅就是工業純銅,其熔點為1083℃,無同素異構轉變,相對密度為8.9,為鎂的五倍。比普通鋼還重約15%。紫銅在大氣、海水和某些非氧化性酸(鹽酸、稀硫酸)、堿、鹽溶液及多種有機酸(醋酸、檸檬酸)中,有良好的耐蝕性,用于化學工業。另外,紫銅有良好的焊接性,可經冷、熱塑性加工制成各種半成品和成品。該換熱器為管式換熱器的一種。主要由許多管子所組成的管束構成。管束的兩端分別固定在兩塊花板上,并安放在一個圓筒形的殼體內。進行熱交換時,井下涌水流體流經管內,水源側循環水在器殼與管子間流動。當管內的流體一次通過所有管子直接流出時,稱做單程列管式換熱器。為了提高換熱效率,在管間裝置擋板以提高管間流體的流速。操作時,外殼與管子因其溫度有差異而發生不同程度的熱膨脹。(8)礦井水源熱泵系統與礦井水處理站的協調問題:根據礦區目前用水的緊張情況及水質條件,礦井水不得外排,處理后主要用途為地面生產生活用水、井下消防灑水、采煤機冷卻及噴霧用水、地面防塵用水、地面防滅火及黃泥灌漿用水、選煤廠洗選用水等,其中大部分礦井排水經過反應絮凝沉淀過濾處理后,還需要進行反滲透深度脫鹽處理。水源熱泵系統提取礦井排水的熱量后,必然減低進入反滲透機組的水溫,導致反滲透機組產水量下降,甚至不能正常工作。因此水源熱泵協調與礦井水處理站各取多少負荷,應根據礦區水熱負荷需求,進行經濟技術綜合比較后確定。

該換熱器換熱原理圖如下:

第5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關鍵詞:新能源;時間與速度;經濟

前言

伴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中國對能源的巨大需求正在對世界經濟產生巨大的影響。在中國出口增長的同時,高耗能高污染的發展模式也日益成為中國人擔憂的對象。

為此,本版近期特推出“可持續發展”系列,共8篇,聚焦新能源及環保主題,希望引起讀者的進一步關注。

新能源是相對于長期廣泛使用、技術上成熟的常規能源(如煤、石油、天然氣、水能、核能等)而言,已經開發但還不能大規模使用或正在研究試驗、尚需進一步開發的能源。

新能源開發空間有待拓展

新能源包括海洋能、太陽能、風能、地熱能、生物質能、氫能等等。也就是目前通常說的可再生能源(水電除外)。新能源技術在世界上得到不同程度的應用,例如太陽能的光熱轉換,光電轉換,地熱直接應用,生物發酵及熱分解以制取沼氣和氣體燃料,潮汐發電技術等等。

中國《可再生能源法》確立了可再生能源(新能源)發展的基本法律制度體系。自2006年1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對可再生能源投資投入和可再生能源制造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它比較完整地規定了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法律制度,有益于解決中國日益突出的能源供需矛盾和環境惡化問題。

除了《可再生能源法》,國家發改委還牽頭在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措施方面做了許多工作。例如制定了2010年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頒布了《可再生能源發電有關管理規定》、《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和費用分攤管理試行辦法》、《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收入調配暫行辦法》和《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指導目錄》。發改委還與財政部等有關部門聯合頒布了《促進風電產業發展實施意見》、《關于加強生物燃料乙醇項目建設管理,促進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和《關于發展生物能源和生物化工財稅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此外,風能和生物質能資源的普查工作也正在進行中。

可再生能源是指在自然界中可以再生的能源資源。它清潔且對環境無害或危害很小,其另一特性是分布廣泛,適宜就地開發利用。2007年中國風電裝機累計已達到605萬千瓦,在建420萬千瓦,該年的裝機比過去20年總和還要多。但相對于中國目前的能源資源和環境問題,業界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速度仍不滿意??稍偕茉丛谥袊娏I中僅占很小的比例。到2006年底,全國水電裝機容量1.3億千瓦,占全國總發電裝機容量的21%。對于大型水電是否列為可再生能源,仍有爭論。然而,除水電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所占比重尚不足1%。

可再生能源發展緩慢的原因

可再生能源發展緩慢的原因主要是它相對高的成本和所需的電價??稍偕茉吹陌l電成本一般比煤電高,生物質能發電為1.5倍,風力發電為1.7倍,光伏發電為11-18倍??稍偕茉窗l展遲緩,與快速增長的火發電裝機容量相比微乎其微,因此比例可能進一步減小。以風能為例,中國風能資源相對豐富,據估計可開發利用的風能儲量約10億千瓦,其中,陸地風能資源約2.5億千瓦,海上7.5億千瓦。中國推動風能發電近十年了,盡管近期增長較快,然而風電裝機容量也只有約605萬千瓦。

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焦點集中在降低成本,這是共識。然而,過度關注成本和所需的電價,是中國可再生能源戰略的一個誤區。表現在,一是過于迫切降低成本而急切要求設備國產化,二是對可再生能源電價控制過緊。中國的可再生能源必然有一個大發展,這一點不應當懷疑。但是,開發時間和速度很重要,這應當是可再生能源戰略乃至能源戰略的一個重點。簡單地說,無論利用不利用,風一直在吹,陽光普照。但是,煤越挖越少,大氣污染排放越來越多。

大規模地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顯然需要設備國產化。但是,設備國產化有一個先引進技術還是先做成市場規模后再國產化的選擇。在市場規模很小的情況下,引進技術需要政府行為和干預。除了扭曲市場之外,引進可能是一個相對漫長的談判過程。相反,有了市場規模,國產化必然隨之而來,且速度很快。以火電30萬和60萬千瓦機組設備為例,當筆者10年前做30萬千瓦和60萬千瓦機組的電廠項目時,設備基本進口,政府并沒有刻意要求國產化。事實是,幾年前30萬和60萬千瓦設備已基本國產化。大市場吸引了技術,造就了中國30萬和60萬千瓦發電設備的制造能力。

另一個問題是行政控制電價。行政主管部門對于風能項目的電價實行特許權招標,企業則為了獲取項目壓低競標電價,以不到0.4元/kWh中標。而根據風電的基本情況測算,除了自然條件特別好的風場,加上特別樂觀的假設之外,能夠達到商業要求的風電價格都應該超過0.6元/kWh。經驗證明,中標企業可能沒有想真正地按建設承諾經營這些風電場,而是先拿下項目,慢慢做,或等待政策,或再與政府討價還價。當然,為裝飾門面,虧本建設經營風電的企業,可能有,但不多。

在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和價格問題上,必須包括環境治理成本以及資源耗盡溢價。環境治理成本很容易理解,資源耗盡溢價則需要解釋。涉及對能源礦藏等不可再生資源的開采,經濟分析中要計算資源利用的經濟成本。由于這些資源無法再生,被耗盡時必須用進口或國內替代品來替代,因此資源利用的機會成本包括了資源耗盡后其替代品的成本。耗盡溢價或費用可根據經濟價格和年開采量占總儲量的比例來確定,該溢價與經濟開采成本相加后就得到使用不可再生資源的總經濟成本。如果在可再生能源定價時,將目前的可再生能源成本價格,扣去用煤發電的環境治理成本和資源耗盡溢價,可再生能源的價格不會比煤電高。

此外,還應當動態地來看可再生能源成本和價格問題,不應當將目前國家批給可再生能源的價格看成是一成不變。長遠的看,不可再生能源發電價格會上漲。因為,不可再生能源資源價格會因為稀缺和增加環境治理成本而上行,而可再生能源的價格則可能由于技術進步和市場規模帶來的迅速國產化而下行?,F在認為被批高了的電價,以后可以下調。除非價格當局認定已經批復的價格永遠不變,但是這樣一來,那能源價格還改革什么?

當然,許多價格上的考慮是出于對提高目前電價水平的擔憂。這種擔憂是合理的,但至少在現階段不能成為阻礙可再生能源發展的原因。因為,以目前可再生能源占發電

的極小份額(大水電除外)來看,可再生能源電價再高一些并不足以影響整個電價水平。

可再生能源的優點已為越來越多的人所了解和接受。推廣應用可再生能源,對促進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以及構建和諧社會舉足輕重。在資源緊張的現實條件下,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是中國社會的共同選擇,也是電力工業可持續發展之路的重要途徑。近年來,中國政府已經從戰略高度采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加快可再生能源的開發利用。

《可再生能源法》2006年1月1日正式生效以來,雖然不盡人意,但為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一個法律框架。中國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也明確提出,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發電裝機容量(包含大水電)將占總裝機容量的30%以上。實現這個目標,必須加快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步伐。國家發改委決定在2005-2007年間設立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高技術產業化專項資金,主要用于鼓勵風力發電、太陽能光伏發電、太陽能供熱和地熱泵供熱。這些政策和規劃為可再生能源的大發展奠定了良好的政策基礎。在降低可再生能源成本方面,還有其他一些措施,如通過平攤電價或實行價格補償等機制,計劃增加科技投入,提高可再生能源的市場競爭力。

推廣可再生能源發展的關鍵因素

經驗證明,可再生能源的發展相對緩慢,需要特殊政策和努力去推廣應用。顯然,科技攻關,降低生產成本,是推廣可再生能源應用和發展的關鍵。但是,當前中國經濟發展的高投入、高能耗、高污染、低效率的粗放式增長方式造成中國能源后備儲量不足,資源過快消耗,從而影響能源安全和長遠發展。發展可再生能源勢在必行,而且時間和速度都很重要。

“十一五”計劃確定了單位GDP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左右的發展目標。發展可再生能源是有助于實現這一目標的一項重要措施。目前風電裝機容量已經超過了“十一五”末期的500萬千瓦規劃目標,但是與可開發利用的約10億千瓦風能儲量和每年8000萬千瓦火電裝機相比,是一個小數字。發展速度是不是能再快一些,政策能不能更優惠些,措施能不能更有力些?比如,采取風電強制入網和收購政策,強制某一電網范圍可再生能源的份額,還有其它一些激勵可再生能源發展的稅收優惠政策和貸款優惠政策。

目前可再生能源發展還有其它障礙。可再生能源發電規模小而且分散、成本高,會給電網帶來一系列運行、負荷匹配、增容和成本增加等問題,實踐中存在上網問題。另一方面,可再生能源設備和產品的技術論證、檢查及監督,也缺乏有資質認證的專業公司,增加運行風險。因此,可再生能源企業風險較大、盈利較差,較難吸引社會資金的投入。

第6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我國可再生能源資源非常豐富,開發利用的潛力很大。但是目前我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屬于幼稚產業,大多數可再生能源技術在我國處在研究開發階段,市場相對狹小,生產規模小,初始投資高,產品開發利用周期較長,見效較慢,成本偏高,效益不好,對投資者缺乏吸引力,因此政府組織的財稅政策是實現可再生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的客觀要求。

一、現行的可再生能源財稅支持政策

為了推動部分可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在支持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推動技術的應用和商業化進程方面,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相繼出臺了一系列的財政、稅收政策措施。

(一)財政政策

1.補貼政策

(1)中央政府補貼

實施中央政府補貼政策是直接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進步和生產規模擴大的有力措施。目前已實施的中央政府補貼政策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研究與發展補貼。國家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研究開發給予科研經費支持,對關鍵的可再生能源設備制造的產業化給予補助,支持新技術的示范項目建設和設備的國產化;二是投資貼息補貼。通過相關部門由中央財政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項目提供貼息。例如,國家發改委每年擁有1. 2億元人民幣的貼息貸款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產業發展,水利部有3億左右的貼息貸款用于小水電的發展。三是項目補貼。中央政府通過不同的渠道對可再生能源項目進行補貼,如戶用沼氣系統、省柴灶推廣,小水電、小風電機和光伏發電示范和推廣工作等。四是電力上網補貼。對于生物質發電項目上網電價,如果實行政府定價的,由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分地區制定標桿電價,電價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2005年脫硫燃煤機組標桿上網電價加補貼電價組成,補貼電價標準為每千瓦時0.25元。發電項目自投產之日起,15年內享受補貼電價;運行滿15年后,取消補貼電價。自2010年起,每年新批準和核準建設的發電項目的補貼電價比上一年新批準和核準建設項目的補貼電價遞減2%。

(2)地方政府補貼

地方政府的補貼在可再生能源技術發展中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由于資源條件和對可再生能源發展認識的差異,各地政府對可再生能源的補貼政策有較大差異。但各地都對戶用沼氣系統,省柴灶的推廣應用采取了補貼措施,部分地區對小型風電機和小型光伏發電系統的推廣給予了較大的補貼扶持,如內蒙古牧民購買一套100瓦風力機或16瓦光伏系統補貼200元,新疆每套補貼50元-200元,青海每套光伏系統補貼300元,甘肅每套光伏系統由地方財政和光電基金補貼300元。

2.國債投入

利用國債資金是臨時性的政策扶持,只是針對具體幾個項目而言的。例如,原國家經貿委的國債風電項目利用2000年國家重點技術改造項目計劃(第四批國債專項資金項目),建設8萬千瓦國產風力發電機組示范風電場。

(二)稅收政策

1.增值稅

目前我國對可再生能源還沒有制定統一的增值稅政策,只是對部分可再生能源產品給予了增值稅優惠:一是人工沼氣的增值稅按13%計征;二是規定風力發電的增值稅按8.5%計征。

2.關稅

自1998年1月1日起,國務院決定對國家鼓勵發展的國內投資項目和外商投資項目進口設備,在規定范圍內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在這兩個項目中包括了部分可再生能源設備,主要是適用于風力發電機與光伏電池。

3.所得稅

對綜合利用廢棄資源如地熱、農林廢棄物生產電力、熱力的內資企業,5年內減征或免征所得稅而對涵蓋于《當前國家鼓勵發展的環保產業設備(產品)目錄》、《當前國家重點鼓勵發展的產業、產品和技術目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2004年度)》、《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暫行規定》等規定中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內資企業實行加速折舊、投資抵免等方面的稅收優惠。

對設在國務院規定地區的外商投資企業,屬于可再生能源電力利用項目的,可以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其他的地方性稅種

一些地方考慮以加快設備折舊的方式來減少企業的所得稅,部分地區對風電機占地采取了減免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現行可再生能源財稅支持政策存在的問題

(一)現行財政政策存在的問題

我國現行的財政政策側重政策的宏觀性,比較零散,而且缺少與之相配合的實施細則,具體表現為:

1.缺乏政策的系統性

我國的財政政策結構比較零散,缺乏全面的系統性。如:主要以可再生能源投資方面的支持為主,對促進可再生能源設備國產化、增加可再生能源產品的供給以及加強可再生能源產品的政府采購等系統的政策措施考慮不夠;另外,支持的可再生能源的種類單一,主要集中于風力和小水電。

2.市場開拓政策力度小

我國現行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政政策措施側重于技術研發,市場運行機制方面的財政稅收政策支持力度明顯不足。而對于在生產補貼方面,除了可再生能源發電在2006年開始實施了一部分生產補貼之外,其他方面的利用還沒有,使得許多企業出現了“有產量、無市場”的現象。

3.邊遠地區的政策扶持不夠

我國現有的財政補貼政策雖然直接推動了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進步和生產規模擴大,促進了地區經濟的發展和農牧民生活條件的改善,但是對于鼓勵和支持貧困地區、偏遠地區的可再生能源利用的力度還遠遠不夠。

4. 中央對地方政府的激勵不夠

發展可再生能源存在著體制,缺乏上級對下級政府有效的激勵政策,使得部分地方政府出于財政方面的考慮,不愿意對可再生能源進行財政支持。

(二)現行稅收政策存在的問題

稅收政策的主要問題是缺乏系統性,優惠水平不夠以及缺乏其他相關政策的搭配,具體表現為:

1.增值稅

目前,我國還沒有對可再生能源技術產品給予增值稅優惠的統一規定,其稅收優惠政策缺乏系統性和完整性。此外,目前人工沼氣13%的增值稅率和風力發電8.5%的增值稅率仍然偏高。

2.關稅

一方面進口關稅的優惠僅僅局限在可再生能源設備上,并且是有限范圍內的設備,例如對外資企業可再生能源項目進口關稅的減免僅僅適用于風力發電機與光伏電池,對國家重點鼓勵的項目僅僅局限在可再生能源的發電利用上;另一方面,外商投資企業與國內重點項目根據不同的進口產品和技術目錄免稅,實行不同的進口稅收政策,外商投資企業可以享受免稅優惠的可再生能源進口設備范圍大于內資企業,顯然這會使該行業內的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競爭待遇不平等。

3.企業所得稅

我國一直沒有制定全國統一的可再生能源所得稅優惠辦法,只是一些地方根據當地情況,對部分可再生能源產品出臺了一些優惠措施。這些優惠政策措施或是地區之間不統一,或是政策支持力度太小,對于可再生能源在研發、再投資方面都沒有統一的規定和優惠措施。

4.其他稅種

我國在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等方面,都沒有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而實際上,在這些稅種中采取優惠政策有利于降低可再生能源企業的運營成本,有利于促進可再生能源產品的消費。

三、國外可再生能源財稅支持政策的做法

近年來,發達國家和一些發展中國家都十分重視可再生能源對未來能源供給的重要作用,紛紛采取立法和各種政策措施支持可再生能源的技術開發、市場開拓和推廣應用,使得可再生能源產業得到快速發展,其中一些國家的財稅政策對我國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

(一)美國

美國政府自1978年實施《能源稅收法》以來不斷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和范圍,從財政補貼、政府采購到直接減稅、加速折舊、稅收抵免不一而足,并且不僅有聯邦政府的扶持還有地方州政府的扶持。一是加大科技投入,并通過公開招標管理公司進行管理,實行私有化的管理模式對項目經費進行控制,并吸引社會資金加入;二是提出補貼,如每生產1千瓦時的電能補助1.5美分;三是以法律形式規定政府的綠色產品采購;四是直接減稅,如對太陽能和地熱的非電力項目永久性減稅10%,對風能和生物質能發電實行為期10年的產品減稅,每發l千瓦時減少1.5美分,并在2005年8月8日通過的新《國家能源政策法》明確規定,美國將在未來10年內,向全美能源企業提供146億美元的減稅額度,鼓勵能源行業采取節能、潔能措施;五是加速折舊,根據《能源稅收法》,可再生能源企業可獲得5年的加速折舊;六是采取技術開發抵稅和生產抵稅的方式抵免企業所得稅;七是個人所得稅方面,2005年美國推出的新能源法決定將拿出13億美元鼓勵私人住宅使用零污染的太陽能等。除了這些聯邦政府推出的扶持方式之外,各地方州政府如加州、華盛頓州、俄勒岡州等為了發展風電,也采取了對風電產業的減稅或免稅等很多辦法。

(二)德國

德國扶持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政策主要集中在財政政策方面,其財政扶持涵蓋了整個產業鏈的各個環節。在研發投入方面,政府每年投入6000多萬歐元,用于開發可再生能源,推動太陽能、風能和地熱的開發;在投資補貼方面,德國政府對風力發電投資進行直接補貼,并且根據《電力供應法案》,風力發電價格與常規發電技術的成本的差價由當地電網承擔;在產出補貼方面,德國政府根據2000年出臺的《可再生能源法》對不同運營成本的運營商提供金額不等的補助,如對風電給予每千瓦時9.1歐分的補貼,至少持續5年;在市場推廣方面則通過給予優惠貸款及補貼等方式扶持可再生能源進入市場。

(三)印度

印度作為發展中國家中可再生能源利用較快的國家,其風力發電發展最快。印度鼓勵國內投資和獨立發電商的發展,吸引國外投資者向電力部門投資。因此,風力發電被列為印度能源工業的重要項目,并得到迅速發展。這主要歸功于印度政府在可再生能源尤其是風力發電方面給予了強有力的財稅政策支持。印度政府支持風力發電的具體財稅政策如下:

在財政政策方面,印度政府成立了可再生能源投資公司,專門為可再生能源技術的開發提供低息貸款,幫助可再生能源項目進行融資;非常規能源部和可再生能源開發署宣布了一些特殊的財政優惠政策;可再生能源開發署還設立了專項周轉基金,通過軟貸款形式資助風電項目;另外,印度政府為降低可再生能源企業的運行成本,特別提供10%-15%的裝備投資補貼。

在稅收政策方面,印度政府全額免除風電設備制造業和風電業增值稅;對風電整機設備進口提供25%的優惠關稅稅率,免除散件進口關稅;對風力發電設備實行100%的加速折舊政策;風力發電企業5年內免繳企業所得稅;工業企業利潤用于投資風電的部分可免交36%的所得稅;減免風電項目的貨物稅、銷售稅及附加稅。

四、對我國可再生能源財稅支持政策發展的建議

我國應該借鑒國外的經驗做法,同時結合我國的基本國情,構建起具有中國特色的促進可再生能源發展的財稅政策。

(一)財政政策

1.設立可再生能源專項發展基金

設立可再生能源專項發展基金是促進可再生能源技術研究以及科技推廣的長遠規劃,具體操作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融資渠道多樣化。

專項發展基金的資金融資渠道可以歸納為以下三種:一是財政撥款,既可以是財政直接劃撥一般性稅收收入中的一部分,也可以是已有的各項相關財政專項資金的整合、充實。二是電力附加費,即在零售電價上再征收少量附加費用于支持可再生能源發展。三是排污費或污染稅,即向發電廠或電力公司征收污染稅或污染費,并將其中一部分資金作為基金。

明確基金的使用范圍。

我國財政收入有限,需要補貼支援的事業很多,因此只能有選擇地進行財政支持??傮w上,我國可再生能源專項發展基金將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列入國家規劃的大型可再生能源重點工程和項目,以及部分可再生能源重點產業項目;科技含量高、市場前景好、但商業性資金尚不具備進入條件的可再生能源產業里的中小企業;農村可再生能源基礎設施的建設,特別是西部地區、偏遠地區的電力設施建設。

加強基金的專項管理。

財政管理部門要把好專項資金申報單位的準入關,同時建立專項資金流動的信息共享和信息監測系統,多部門共同合作保障基金的長期性和穩定性。

2.采用多樣化的財政支持方式

(1)財政補貼

按照《可再生能源法》的要求,對可再生能源的財政補貼政策需要加強以下幾個方面。

一要為更多類型的可再生能源基礎研究項目提供補貼,擴大研究的范圍;二要為可再生能源應用性研究項目提供補貼,促進技術轉化為生產力,從而調動投資者的積極性,發揮財政桿杠效應;三要對產品產量進行補貼,這有利于增加產品產量,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四要對消費者進行補貼,這可以鼓勵消費,擴大市場,反過來促進可再生能源事業發展;五要解決貧困邊遠地區的用能問題,保障他們的最低能源需求。

(2)財政貼息

首先要適當增加貼息額度,擴大貼息范圍;其次要適當延長貼息期限,可再生能源這一新興產業本身就有投資期限長,見效慢的弱點,財政貼息若要有效發揮作用,必須要延長貼息期限;最后還要豐富提供貼息的機構,如允許商業銀行進入,從而拓寬融資渠道。

(3)價格支持

我國電力體制改革開始實行“競價上網”,由于可再生能源產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單位成本遠高于常規能源的成本,因此在同等條件下利用可再生能源產生的綠色電力肯定難以上網。但是發展綠色電力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有效解決環境污染,對社會具有很明顯的正外部性。因而從福利經濟學中“庇古稅”的角度看,政府有義務給予綠色電力價格補助或允許綠色電力以固定價格全部上網,超出均價部分由政府承擔。

(4)政府采購

對于綠色電力這種大宗可再生能源產品,可以通過政府補貼保證其上網從而拉動需求。對于其他的可再生能源產品,如太陽能熱水器、太陽能照明產品,可以通過對各級政府及其他機構的采購主題的引導保證他們對可再生能源產品的優先購買,從而拉動需求。

(二)稅收政策

我國目前正在簡化稅制,并決定在“十一五”時期及此后一段時間內實行“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原則,因此不宜設立專門的可再生能源稅收制度,而應當結合我國今后一段時期的稅收改革以及《能源法》完善各個稅種。

1.增值稅

(1)降低可再生能源企業的增值稅稅率。這是由可再生能源的正外部性特征以及可再生能源企業生產投資結構的特殊性決定的。可再生能源企業生產過程中需要的燃料等原材料很少,主要的成本來源于設備等固定資產,因此進項稅少,單位能源供應成本中增值稅的比例要比常規能源生產企業大,這不利于與常規能源企業進行公平競爭。所以建議降低可再生能源企業的增值稅稅率,既可以降低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不含稅電價,也可以降低含稅的上網電價,對發電企業和電網都有利。

(2)推行消費型增值稅。現在全球只有中國和印尼實行生產型增值稅,按我國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率推算,稅率水平遠高于西方國家的平均水平,在中國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已是必然趨勢。并且可再生能源企業有特殊性,因此應該盡快對可再生能源企業實行消費型增值稅,即從產品銷售額中扣除當期購進的固定資產總額。

2.關稅

(1)調整對可再生能源企業的優惠關稅適用范疇。首先應該保證內資可再生能源企業和同類外商投資企業享有相同的關稅優惠政策,從而保證內外資企業可以公平競爭,保證國內資金對可再生能源產業的投資;其次,擴大優惠對象,不僅電力設備、零部件可以享受進口關稅優惠,其他用途的國內不能生產的可再生能源轉化利用設備也應該享受適當的進口關稅政策;另外,除有免稅規定的特定項目,對國內能夠生產并且設備技術已經成熟的整機進口應該適度征收關稅。

(2)實施對可再生能源產品出口企業的稅收優惠。主要是太陽能熱水器和太陽能電池及其他可再生能源形成電池。我國生產這些產品的技術、產量相對其他可再生能源產品具有比較優勢,可以考慮給予一定的增值稅出口退稅和關稅優惠,以擴大國內產業的規模,提高可再生能源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3.所得稅

關鍵在于制定一個國家和地方政府協調一致的所得稅優惠政策,重點對以下幾個方面給予關注。

(1)擴大優惠對象,拓展優惠區域

我國的可再生能源產業尚處于初級階段,規模很小,即使對整個產業實行所得稅優惠也不會對全國稅收平衡造成大的影響,因此所得稅優惠政策不應該只局限于蔗渣發電、沼氣發電等幾個領域內,而應該對可再生能源發電技術及非電利用技術都實行相應期限的優惠。另外,我國現行的可再生能源所得稅減免主要集中于各地的開發區,但可再生能源企業大多分布于自然條件惡劣的地區而并非在開發區內,所以應當將區域優惠轉化成產業優惠。

(2)實行再投資退稅

為了鼓勵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的滾動發展,鼓勵發電企業把經營所得10年后再用于可再生能源的發電項目的投資,實行再投資所得稅抵扣優惠;對其他可再生能源企業經營所得再投資于可再生能源項目的,相應給予所得稅的部分退還。

(3)提供更優惠的扣除項目

對于可再生能源利用企業的研究開發支出,進行全額稅收抵扣,并且當年抵扣不足的部分可以結轉到以后年度;對可再生能源利用企業的生產設備,經稅務部門審核認定后可以采取加速折舊;對于研究與開發過程中所需要的儀器、實驗設備,可按照2年期加速折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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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謝治國、胡化凱、張 逢,建國以來我國可再生能源政策的發展[J],中國軟科學,2005(9)。

第7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從人類社會發展歷史來看,到目前為止,人類所依賴的主導能源經歷了從可再生能源(以薪柴為主)向煤炭替換,然后又向石油、天然氣替換的三個階段。一般而言,可再生能源包括多種能源產品,如水力、風能、太陽能(熱和光電)、生物質能、潮汐和地熱等,是人類利用最早也是利用時間最長的能源?!般@木取火”使人類先祖擺脫了“茹毛飲血”的蒙頓,開啟了人類的文明。在隨后漫長的歲月里,人類砍柴、燒灶煮飯、燒柴取暖,成為人類社會經濟存在和發展所賴以為生的主導能源,維持了人類社會幾千年的農業文明。人們借“風”、漂洋過海,擴大了世界交流;太陽光更是孕育了萬物眾生;“水”車也早已用在了我國農田灌溉和早期的英國紡織業。在化石能源大規模開發利用前的漫長歲月中,可再生能源一直是絕對的主導能源。

隨著第一次產業革命的興起,世界開始進入工業化為主導的社會。在工業大生產條件下,傳統利用方式上的森林能源無論是在能量密集度,還是熱值上都難以適應工業大生產所需要的能量要求。與傳統利用方式上的森林能源相比,常規化石能源能夠大規模開采和集中供應,其價格也相對低廉,能夠更有效地支撐工業大生產以及與之相伴生的現代消費方式。除了一些水電項目得以發展外,絕大部分可再生能源逐漸失去競爭力,常規化石能源開始替代可再生能源,成為人類社會生產、生活的主導能源。

當前,常規化石能源正日益耗竭,刺激其價格不斷攀升;常規化石能源的利用還給自然環境帶來越來越大的壓力。在這種情況下,許多國家已經或開始制訂其新的能源發展戰略,以可再生能源(包括森林能源)來替代常規化石能源是其中的重要內容。我國也于2005年2月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可再生能源法》,并且制定了《可再生能源中長期發展規劃》,對可再生能源發展提出了具體目標。可再生能源這個伴隨人類社會漫長發展歷程的傳統能源,又擺上世界當前和未來能源發展的重要議程,被賦予了新的歷史使命。

發展可再生能源的意義

可再生能源的資源潛力是非常巨大的,僅據太陽能、風能、水能和生物質能粗略估計,在現有科學技術水平下,一年可以獲得的資源量即達87億噸標準煤,完全可以滿足人類社會的需要。據聯合國發展計劃署等國際機構預測,到本世紀下半葉,可再生能源將逐漸取代傳統化石能源而占據主導地位。

隨著我國經濟和社會等各個領域發展速度的加快,能源需求正逐年增加。到2020年我國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國內生產總值(GDP)比2000年翻兩番的戰略目標,即使在充分考慮技術進步、經濟結構調整、采取多種政策措施實現有效節能的前提下,能源需求量也將達到25億-33億噸標準煤,我國面臨能源緊張與儲量不足的壓力。因此,發展可再生能源,實現可再生能源的永續利用將會全面提高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能力。其意義在于:

一是我國緩解資源瓶頸性約束的根本出路。預計2050年我國能源需求也將超過50億噸標準煤,而國內常規化石能源的供應能力只有30億左右噸標準煤,能源供需矛盾缺口達20億噸標準煤。由于石油的進口依存度將超過50%,能源供應安全也將面臨極大的挑戰。而我國可再生能源不僅資源儲量豐富,而且大多屬于低碳或非碳能源,具有可再生性,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緩解我國資源瓶頸性約束、保障能源安全的必由之路。

二是我國減少環境污染、改善生態環境的重要途徑。我國能源消費結構中的70%來自煤炭,而煤炭燃燒所產生的粉塵、SO2、NOx等污染物又占到其總量的70%~90%,造成了嚴重的大氣污染。大氣污染造成的經濟損失已相當于GDP的2%~3%,每年超過1000億元;化石燃料消費形成的CO2排放,還是造成全球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相比之下,可再生能源對環境的污染要小得多。水電、風電、太陽能等幾乎沒有污染物的排放。生物質能利用不會增加大氣中的碳排放量,粉塵、SO2、NOx等地方和區域大氣污染物的排放也很少。沼氣不但可以解決農村能源短缺,保護生態環境,而且可以減少農藥、化肥的污染,促進農業生態環境。因此,開發利用可再生能源是從根本上解決地方、區域和全球大氣環境污染問題,改善生態環境的必然選擇。

三是為我國解決“三農”問題提供了新的思路。農業生產力的提高、農村的全面發展以及農民的增收一直是我國在“三農”領域高度關注的問題。近些年來,農業和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愈來愈受到資源短缺和生態環境惡化的制約。發展可再生能源將成為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進步和環境改善的有效手段。首先,開發和利用再生能源是解決農村基本用電和基本用能的重要途徑。例如,利用小型光伏發電系統以及離網發電系統供電是解決常規電網難以覆蓋的邊遠農村地區用電問題的主要方式。農村被動式太陽房、沼氣池等成為解決農村生活用能的重要手段。其次,在農村地區發展生物質發電技術,積極推廣能源、環境、經濟效益相結合的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利用模式,是提高農業生產力、增加農民收入、創造新的就業機會、保護農村生態環境的有效途徑。

四是實施西部大開發的戰略選擇。我國西部地區不僅常規能源資源豐富,而且可再生能源資源如太陽能、風能、地熱等也非常豐富。有效挖掘西部地區的資源優勢,發展可再生能源將成為西部大開發的戰略性途徑。它不僅可以緩解西部邊遠地區能源短缺,而且還將改變西部地區的傳統能源消費模式和生活習慣,改善生態環境,提高生活質量,促進西部地區經濟和社會的全面發展。

五是有利于我國發展循環經濟,建立資源節約型與環境友好型社會。循環經濟是一種最大限度地利用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經濟發展模式。它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為主要目標,實現資源的多次合理利用和對環境的有效保護,成為建設節約型社會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根本途徑??稍偕茉词琴Y源消耗和廢物排放非常少的清潔能源,符合循環經濟這種“資源獲取――生產――消費――再生”的生態學規律,因此,建立以可再生能源為資源載體的循環經濟模式以發展可持續能源體系,將是我國未來在“經濟和環境”雙重約束下的最佳選擇。

六是有助于提高我國的國際能源地位和綜合競爭力。一方面,我國能源總量的資源稟賦在國際上位居前列,但是能源的人均資源稟賦卻不占優勢。另一方面,我國是CO2排放的大國,隨著發達國家減排承諾的履行,我國在未來國際談判中也將會面臨更大壓力。加入世貿組織后,我國在產業鏈低端的出口產品仍占較高比例。同時,盡管國際關稅壁壘逐步降低,但包括產品能效和環境標準、標識、廢棄物回收、包裝等“綠色壁壘”的非關稅壁壘日益凸顯。這些都嚴重影響了我國的綜合競爭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將有力提高我國的總體能源效率、降低能源消費強度和出口產品成本,確立我國的能源國際地位,對全面提升我國的綜合競爭力更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把握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時代特征

可再生能源盡管具有廣闊的發展前景和巨大的意義,但是,可再生能源的現代化利用是一個復雜的系統,要再次變成世界主導能源,還需要一個漫長的過程。

目前,我國理論界和實踐界對發展可再生能源出現了一定程度的混亂。在這個過程中,我們既要反對常規化石能源主導的慣性思維,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持簡單否定的態度;又要反對盲目樂觀,認為可再生能源會輕易地、一勞永逸地解決人類社會發展所面臨的能源問題,更不能借“吹捧”可再生能源之名行獲取某種特殊政策之實。從歷史與邏輯相統一來看,可再生能源利用經歷了一個否定之否定的過程,這意味著當前和未來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會展現鮮明的時代特征,我們要科學、理性地認識和發展可再生能源。

第8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關鍵詞: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發展動力

1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基本狀況

在電力營銷中能夠進行發電的可再生能源主要包括風能、太陽能、潮汐能、沼氣等,將其轉變成電能的過程無需使用煤、油和天然氣等化石用料,減小了環境污染,與當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綠色城市的目標相一致,同時,運用可再生能源將有效幫助目前電力企業的市場營銷發展,并且還能夠提高相關電力企業在該領域中的競爭優勢,那么將非常有助于緩解目前在電力營銷中的各種障礙。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對電力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提供了大力支持,資助相關科學技術手段的研究和開發工作,為電力營銷市場中的可再生能源發電工程提供必要的資全補助,并制定不同階段的優惠政策等,以此保障電力市場的快速穩定發展。但是,隨著社會的進步與市場的繁榮,電力企業依舊缺乏一整套電力營銷市場化的機制,加之電力價格中定位的不夠科學、合理,導致了比較突出的可再生能源缺乏問題,以及與常規的電力競爭優勢問題,對可再生能源的市場化帶來障礙。但是,隨著電力體制的改革不斷深化,用戶也開始能夠獲得選擇各類供電商或者是其他電力產品的權利,而我國消費者已經可以充分意識到可再生能源的優勢與重要意義,又為可再生能源的推廣提供了有力條件。

2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發展障礙

通過閱讀大量資料,結合筆者實踐經驗,本文從以下三個方面對影響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發展的障礙進行分析與總結。

2.1電力營銷領域可再生能源分布不均

利用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生產的電力在生產過程中沒有或很少排放對環境有害的廢物,是對環境友好的二次能源,但是由于我國用于發電的可再生能源地區分布不均,直接影響了其開發利用及市場營銷。從全國整體情況來看,我國擁有相當豐富的可再生電力能源,能夠進行開發的風電裝機容量達到10億KW,圖1為2011年國際新能源網的我國風電裝機容量超過百萬千瓦的省份柱狀圖。從圖1中可以看出,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十分豐富,但是明顯的分布不均,這些豐富的可再生電力能源基本上都分布在經濟不發達,交通較為落后的西部地區,如內蒙古、甘肅等地,其中,內蒙古裝機容量1275萬千瓦,居全國首位。但是這些地區由于市場需求能力小、開發能力也不足、開發商的經濟實力薄弱,嚴重限制了電力營銷可再生能源市場的發展,導致可再生電力能源的開發率較低,在整個電力營銷中所占比重小。

2.2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價格存在劣勢

從我國電力價格整體來看,可再生電力能源的價格相對較高,因此在電力市場營銷中存在較嚴重的劣勢。電力市場是相對壟斷性的市場,其競爭機制的建立并不到位。我國雖已經制定了一些保護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的政策,但這些政策因其本身就不完善而未得徹底實施,比如太陽能發電的價格要比煤高出許多,而煤電優惠政策更多,執行效果也更明顯,非常不利于太陽能等可再生電能的推廣與使用。在發達國家,針對煤電等礦物發電要征收能源生態稅,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非可再生能源的使用,而我國到目前為止并未制定此方面的政策??稍偕娏δ茉吹臓I銷起步晚,規模效益尚未形成。一些規模較小的可再生能源電廠,成本高,技術設備多是進口,也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上網、購網和銷售三種電價偏高,制約了可再生電力能源市場的發展。

2.3政府對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支持不夠

國外可再生電力能源市場迅速發展,究其原因離不開政府的大力支持。雖然各國扶植政策不同,但都以明確發展可再生電力能源為目標。我國雖然也開始重視發展可再生電力能源,但是對其開發和利用投入的力度依然不足,并未建立較為完善的相關政策法規,也沒有與之相配套的制度進行扶持,同時對于推動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的各項優惠政策未得到較好的落實,尚未形成可再生電力能源產業,阻礙了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市場的發展。

3推動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市場發展的動力

針對以上影響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市場發展的障礙,筆者提出了以下幾點措施,以推動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市場發展。

3.1完善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制度與法規

針對我國對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制度與法規的不完善,政府應加大力度給予支持,充分運用政府職能,促進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有效發展。在推動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的過程中,政府的主要職能為規劃、協調、監督及服務,制定出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市場發展規劃,并以此為依據對我國電源結構進行優化,提高可再生電力能源在整個行中所占比重,同時利用其他與之相關行業的優勢推動可再生電力能源發展。

3.2合理開發與利用可再生電力能源

我國有關管理部門要調整可再生電力能源發展思路,制定科學、合理、有效的可再生電力能源發展戰略,不斷優化電力工業結構,推動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電力能源的發展,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我國電力生產中的應用。各省各地區應在充分了解我國全國范圍內可再生電力能源分布的基礎上,分析與研究當今社會不同電力資源的社會需求,積極制定并落實推動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的策略。通過多種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可再生電力能源的資金籌措,力開發并合理利用可再生電力能源。

3.3拓展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市場

拓展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市場,保障可再生電力能源能夠得到合理利用和輸送。針對我國可再生電力能源的分布情況,將可再生電力能源開發與利用工作同時展開,保障其開發效率及利用率,拓展可再生電力能源營銷市場,為其更好的發展提供動力。

參考文獻:

[1]黃夢華.中國可再生能源政策研究[D].青島大學.2011-06

[2]王博.基于市場機制的可再生能源發展政策的均衡分析[D].西北大學.2010-06

第9篇:可再生能源利用范文

關鍵詞:可再生能源;技術水平;經濟性;發展潛力;發展路線

中圖分類號:F40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4161(2011)04-0064-04

一、引言

能源是關系到國家安全,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的根本大事。傳統能源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發揮了重要的推動力,成為經濟發展加速器,如今,因其資源稀缺性日漸枯竭,經濟發展動力可能不足,成為各國關注焦點;上世紀70年代石油危機更使人們認識到能源安全問題的嚴重性,引發了可再生能源思考;美國2007年次貸危機引發全球金融危機,為了尋找新的經濟成長點,可再生能源成為各國爭相投資發展的目標;再加上傳統能源對自然環境都有一定程度污染,環保成本大,運輸成本高,地域分布不均衡,采礦安全性問題,亟需找到解決途徑;世界對低碳經濟的呼吁等,都將可再生能源對傳統能源的替代研究推上歷史巔峰。

可再生能源,是指能夠循環使用,不斷得到自然力補充的一次能源。可再生能源資源在中國分布范圍廣、儲量大,具備資源優勢;不產生或極少產生污染,僅生物質能產生二氧化碳,總體溫室效應小,具備低碳優勢;目前,在傳統能源價格日漸攀升趨勢下,可再生能源替代成本逐漸下降,具備價格的潛在優勢;另外,國家制定了各種政策,針對可再生能源發展進行扶持,具備政策優勢,發展可再生能源勢在必行。

發展可再生能源遇到一些問題,新聞報紙爭相報道一些地方“產能過剩”,尤其風能,產業布局凌亂,巨額虧損,令人深思。分析原因大致如下,一是,產能相對過剩,各種可再生能源遍地開花,重復建設、造成產能過剩假象;二是,地域發展不平衡,各地政府發展可再生能源力度不同,缺乏具體指標;三是,缺乏合理論證和協調統一,可再生能源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經驗不足;四是,電網等配套設施不齊全,導致風電等項目并網出現問題,甚至產生了“棄風”的討論,制約了可再生能源發展。為合理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優化配置國家能源建設,實現可再生能源技術的可持續發展,科學規劃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圖顯得至關重要。

二、可再生能源分類及比較

可再生能源分為太陽能、風能、水能、生物質能、地熱能和海洋能??梢幠;_發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對能源戰略貢獻意義大,非常具有發展潛力(不包含為邊防哨所、燈塔等配備的用能,因為那些都不計成本)。

三、各種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規劃

通過對可再生能源性質、需求替代、技術水平、經濟性、環境性、發展潛力和可持續性等方面的考察,分別進行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規劃。

(一)風能

戈壁,半沙漠風能的發展要綜合考慮地理條件、人為環境、生態環境等多種因素的影響,促進風能良性發展。沙漠風能在陸上風能儲量最大、對自然生態影響最小。海洋風能儲量最大,但海洋生態未知甚多,近海生態影響不可估量,影響潮汐能、海流能和波浪能等的儲量,改變海洋附近大氣環流系統,還要考慮海防政策、軍事安全因素等。

風能發展路線為:(1)優先發展戈壁、半沙漠風能;(2)加大沙漠風能科研力量,限制開發海洋風能,投資海洋風能技術和設備制造出口;(3)最后發展一般陸地風能,因人口相對密度較大,資源相對較弱,又臨近城郊,發展規模小,不具有戰略優先意義;(4)另外,風能豐富的I型區域或較豐富的II型區域中屬于沿海重鎮、航運港口和秀麗山川的區域,機會成本太高,不能用作風能開發備選區域。

(二)太陽能

太陽能是相當關鍵且有發展潛力的可再生能源,會成為發電市場的主要替代能源,所以要掌握太陽能的核心技術,加強基礎科研工作,提高太陽能轉化率,降低硅材料和設備的造價,待時機成熟,躋身市場前列,使中國太陽能真正成為世界領先產業。

太陽能光伏發電發展路線為:(1)優先發展與風能互補的發電建設項目;(2)積極開展戈壁、半沙漠太陽能發電項目建設;(3)適當發展建筑群并網光伏發電,在配電側直接供用戶消費電能后,余電并網,減少建筑光污染;(4)加大沙漠太陽能發電課題研究力度;(5)最后開發太陽光能較好的其他大型區域,確定機會成本最小,且不阻礙城市發展規劃。

(三)水能

水能發展路線是利用而非創造,不主張主動單項開發,需結合風能、太陽能和水電基地開發步伐和可再生能源發展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投資項目建設。(1)首先安排西部水能開發,西部水能資源遠大于中東部地區,開發程度不高,在“西部大開發”戰略下,積極配合“西電東送”工程;(2)穩步發展大水電,進行水能資源管理,科學論證,規劃設計,梯度使用,有序開發,建設技術評價、環境評價、經濟評價體系,增強安全管理、確立年檢制度;(3)積極推廣發展離網地區小水電,與其他可再生能源配套開發為佳。

(四)生物質能

生物質能發展路線應被定義為是優化環境,而非向環境索取,是限制性推廣能源,應利用非糧有機物,發展具有地區經濟輻射性,外部效益大,對當地產業鏈有貢獻作用,技術成熟或基本成熟、工藝簡捷、轉化效率高、污染小的項目,并積極研發生物基產品。具體為:(1)優先解決城市垃圾處理問題。例如垃圾發電,將原有治理成本(包括倉儲、人工、運輸、填埋、土地占用等)視為項目收益,由原治理單位支付給發電廠,單獨列支;(2)加快大型養殖場、養殖小區等沼氣工程,產業鏈下放,變治污環保為創收方式;(3)大力發展農業廢棄物(秸稈等)的回收利用工作,在農業機械化程度較高的地方發展此下游產業,促進三農經濟;(4)積極開發林產品剩余物利用,多樣化產品產出;(5)科學論證森林廢棄物回收可行性,加快建立健全監督機制,謹防主次顛倒,亂砍濫伐現象;(6)散戶家畜糞便收集相對困難,易混合各種病菌,作自然肥或家庭沼氣;(7)暫不新增用于非糧纖維素植物用地。

(五)地熱能

地熱能的深層地下開采,使地殼溫度局部改變,破壞地殼熱學平衡,進而可能改變地層地殼結構。類似于煤炭能源,雖三令五申科學開采,合理回填,但過度開采時有發生,因此,地熱能開采要有謹慎、詳盡的可遠瞻性討論。應限制性推廣地熱能,(1)優先發展缺乏前述各種能源且淺層地熱能資源豐富區域,對地熱各層利用統籌兼顧,綜合規劃,法定回灌和梯度利用責任;(2)大力開發娛樂、休閑、療養等服務業,開辟旅游資源;(3)積極發展農業、漁業地熱水利用,提高產值效益;(4)開展

地熱資源開采副產品利用的相關科學研究;(5)限制發展改變地質結構的地表下深度開采行為,潛在小火山或水熱爆炸等地熱現象地區例外。

(六)海洋能

發展海洋能,(1)鼓勵進行科學研究或試驗項目論證,依次發展潮汐能、波浪能、溫差能、其他海洋能,但不考慮作為可再生能源開發路徑主要部分;(2)相近區域各種能源形式綜合開采,與農業、漁業等依賴于海洋的產業和諧發展,開發副產品,提高項目總體經濟效益;(3)大型水上作業平臺(例如鉆井平臺或航空母艦)上建造海洋能電站,分攤建設成本;(4)借鑒早期風力機械能技術,提供沿岸農業、海港、碼頭、漁業基地等用能需求,從而節約用電,節約電網鋪設成本,達到與海洋能發電類似的經濟效益。

(七)能能互補

能源發展應協調、互補、共進。(1)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能能互補技術。區域能源并不孤立存在,往往互生,尤其是太陽能和風能;(2)穩定上網電量,優化產業組合。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極度依賴自然環境,建設初期通過能能互補,優化資源配置,調整產業結構,保證電網負荷穩定性,提高可再生能源發電上網的效率;(3)發展可再生能源和傳統能源互補,在現階段是必要的,而且將成為傳統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的主要形式。

(八)其他相關能源

核能是我國傳統能源向可再生能源過渡的必要支持,在目前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仍需分步分階段進行時,可適度發展,但一定避免核能依賴。

氫能是一種能源載體,并且氫氣環保,零碳、零污染,能夠利用現有天然氣管道,反過來也能促進天然氣管道建設,節省投資,傳輸效率高(與電比較),因此在可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中可適當發展氫能。

四、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的比例量化分析

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取決于資源儲量、技術進步、經濟效益、發展潛力和能源消費習慣,發展機會多,困難也多??稍偕茉措S著技術進步、政策扶持、社會呼吁和市場認知程度的提高,雖然經濟效益不斷好轉,尤其風電、太陽能和生物質能,但要制定出全面科學可靠的發展路線難度較大,目前還受制于國際層面既定的可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和低碳社會要求的影響。

(一)目前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比例量化分析

基于第3章對6類可再生能源發展路線規劃的定性分析,可初步確定技術水平、經濟性和發展潛力在可再生能源中的比例權重大約為:40%,30%和30%。相應的各個可再生能源的綜合比例量化對比情況如表2所示。

從表2可以看出,太陽能、陸地風能以及成熟的大小水電,其綜合得分均達到了4.0以上,因此,是目前最具發展潛力的可再生能源,在可再生能源總體發展規劃中可優先發展。地熱能淺層開發利用難度較低,得分3.0以上,并且我國在此技術方面處于世界領先,因此,發展潛力次之,可積極發展。生物質能發展頗受爭議,無論經濟性、技術水平現階段都不高,發展前景由于其污染性并不被看好,但對化石能源的排他替代性,仍然會在近階段得到迅速發展,但預計很快就會被新科技替代,應為有限發展。海洋風能、深層地熱能、海洋能得分最低,均在2.0以下,技術要求高,開發利用難度大,目前還處在科學研究或初步試驗階段,雖有成功案例,但資源個性化強,不具備普遍實用性,因此發展前景并不樂觀,尤其是海洋能,目前應以科研探索為主。

(二)未來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比例量化預計

隨著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光伏發電技術的效率會大幅增加,規?;杀緯@著降低,是最具發展前景的可再生能源。其次是風電,風電技術較之光伏電成熟,起點較高,但由于資源限制,會逐漸退居光伏電之后,但仍然領先于能源供給領域,與光伏電一同最終將成為支撐整個可再生能源甚至能源領域的主力軍。水電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會作為能源供給一需求的平衡角色,解決由傳統能源向可再生能源利用過程中能源相對短缺的迫切問題。生物質能由于其對燃料資源不可或缺的替代性,在前期因傳統能源的枯竭會快速發展;而隨著科學技術進步引領能源需求新的變換,生物質能在可再生能源中的份額和重要性將逐漸弱化。地熱能的開發與煤炭等傳統能源相比具有一定的相似性,預示了其發展具有一定的局限性,短時間內不可能太快。離網型小項目在城市化進程和能源網絡的快速建設中會逐漸歸并到整個可再生能源網絡中去,其能源角色慢慢減弱。海洋能還處于能源的開發研究階段,有很多技術需要質的突破,前景尚不明朗,較其他可再生能源發展機遇還比較模糊。

根據各種可再生能源目前發展的綜合評價結果和各自的發展潛力,可以得出未來一段時間內可再生能源的發展路線圖,如圖1所示。

五、結論

發展可再生能源,必須以科研投入為主線,全面進行各種可再生能源的共同發展,總體設計,統一規劃,揚長避短,重點開發,合理配套,綜合利用,區域合作,長效經濟,加強科研,謹慎細致,試驗先行,使能源資源配置效益最大化。抓住世界發展機遇,借鑒他國成功經驗,結合國內資源狀況,穩扎穩打國內市場,積極拓展國際市場,調動全國科研力量,分步驟、分重點、分區域,向著可再生能源發展的承諾指標快速前進,爭取在這難得的歷史契機中占領制高點,成為可再生能源領域標準的制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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