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一篇好文章的誕生,需要你不斷地搜集資料、整理思路,本站小編為你收集了豐富的財務內部控制的概念主題范文,僅供參考,歡迎閱讀并收藏。
一、引言
眾所周知,我國會計理論界對會計本質的觀點主要有“會計信息系統論”和“會計管理活動論”兩派,前者以葛家澍、余緒纓為代表,后者以已故會計學家楊紀琬、閻達五為代表。“會計管理活動論”基于對會計實踐的觀察和研究,認為會計工作就是一種管理活動,并開創性地提出了“會計管理”概念。近年來會計本質理論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但在實際工作中,人們仍然在各種意義上使用“會計管理”概念。根據筆者的調查,在實踐和專業媒體上主要有以下幾種“會計管理”概念:把各級政府、各個行業、社會以及企業“對會計的管理”理解成“會計管理”; “內部會計控制”或“會計控制”即“會計管理”; “會計管理”=“會計監督”;還有會計從業人員把自己的會計工作看成是“會計管理”; “會計管理”=會計工作+治理層、管理層“對會計的管理”;在實際工作中,“會計管理”=“財務管理”。以上說明“會計管理”概念仍然活在會計實踐領域,另一方面也說明在理論上有認識和厘清以上各種概念關系的必要。本文試圖通過比較“會計管理”、“會計控制”、“會計監督”和“財務管理”經典概念推出它們之間的區別與聯系,并分析“會計管理”、“會計控制”、“會計監督”與內部控制的關系,以幫助實際工作者和會計理論工作者澄清認識、加深對會計核算、會計管理、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控制的理解,還可以為企業制定會計核算、會計管理、會計控制制度框架提供理論指導。
二、相關概念及其關系辨析
(一)會計管理 “會計管理活動論”意義上的“會計管理”概念的提出要追溯到20世紀八十年代。在1980年在中國會計學會成立大會上閻達五教授與楊紀琬教授合作發表了題為《開展我國會計理論研究的幾點意見——兼論會計學的科學屬性》的學術論文,認為會計是“人們管理經濟的一種社會活動”(楊紀琬,閻達五,1980),會計這一社會現象屬于管理范疇,是人的一種管理活動,并提出“會計管理”這一概念。他們進一步研究并界定了“會計管理”的對象、職能、要素、目標、過程等,認為“會計管理是一種價值運動的管理”(楊紀琬,閻達五,1984),“是通過收集、處理和利用經濟信息,對經濟活動進行組織、控制、調節和指導,促使人們權衡利弊,比較得失,講求經濟效果的一種管理活動(閻達五,1985) ”“會計管理的要素包括管理者、管理目標、管理方法、管理手段和管理客體”,目的是“提高經濟效益”(閻達五,陳亞民,1989)。2003年閻達五教授進一步指出會計管理分為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事后管理,其職能包括預測、決策、預算、預報、核算、控制、分析、業績考評八項職能。本文認為,會計核算過程與會計管理過程、會計核算內容與會計管理內容在實踐上不可分割,會計核算也是會計管理;在職能和程序上“會計管理本質上不僅是以時間為線索逐一進行的事前管理、事中管理和事后管理構成的循環,更重要、更深刻的含義是一種由標準、記錄、對比分析和反饋構成的會計控制循環。”總之,會計管理指的是對價值運動的管理,其管理主體是會計人員,客體是價值運動,手段是會計信息和會計系統,職能是預算、反映、分析、反饋,目的是為了提高經濟效益。現實的會計系統是由會計信息處理流程、會計信息可靠性控制以及會計系統對經濟活動的審核監督綜合而成的。由(圖1)和(圖2)可以看出,會計不僅對外控制和監督生產經營活動,而且還對自身產生信息的過程進行質量控制,實踐中的信息控制包括流程控制、授權審批控制、職責分離控制等全程、全方位控制,信息處理過程與信息控制過程是交織在一起的。把會計系統當做“黑箱”來考察系統對外的“作用力”,實際上是把經濟組織當做控制系統,把經濟組織內的會計子系統當做“控制器”的一部分來考察的。在控制論意義上,以上所反映的會計系統對再生產活動的管理過程也可以叫做“會計控制”,但是現實的會計系統并不是一個只接受和發出信號的“黑箱”,會計系統本身也有信息質量控制系統、有監督系統,有對內對外的組織、協調職能(如職責分工、流程設計、原始憑證的傳遞等)和對內對外的監督職能(如原始憑證的審核、財產清查、對賬、稽核),也就是說,會計系統是一個“白箱”。本文認為,“會計管理活動論”早期創立者實際上就是在這個意義上考察會計系統的,會計系統是一個“會計管理”系統而不是“會計控制”系統。本文認為,“會計控制”應專指內部控制組成部分的“內部會計控制”。 (圖3)中的“會計管理系統”即會計系統對內的質量控制子系統從屬于對外的控制、監督、組織、協調子系統,后者是會計系統的功能,也是之所以把會計系統叫做會計管理系統的原因,會計管理的最終和主要目的不是為了對內控制信息質量而是對外管理以提高經濟效益和效率。對外的組織、協調功能也從屬于對外的控制和監督功能。由于會計系統不是執法者,因此,監督職能的地位又不如控制職能重要。在實際工作中,人們有時候又把政府(或有關部門)和企業內部治理層、管理層對會計的監督、組織、考核等叫做“會計管理”,實際上是企業外部和內部有關機構“對會計的管理”,顯然與“會計管理活動論”所說的“會計管理”即會計對經濟活動的管理風馬牛不相及。
(二)內部控制與會計控制 兩者既有聯系又有區別。
(1)內部控制發展歷程。比較常用且規范的會計控制即內部會計控制,屬于內部控制的構成部分。內部控制發展經歷了內部牽制階段(Internal Check)、內部控制制度階段(Internal Control System)、內部控制結構階段(InternalControl Structure)、內部控制框架階段(Internal Control Framework)和企業風險管理框架階段(Enterprise Risk Management Framework)(該內容是否屬于一個獨立的發展階段存在爭議,因此本文不做論述)。“從原始的組織誕生開始,直到20世紀40年代,內部控制的發展基本上停留在內部牽制階段——內部牽制的實踐。據史料記載,早在公元前3600年以前的美索不達米亞文化時期就已經出現了內部控制的初級形式――內部牽制的實踐(辛少穗,2007)。”在古巴比倫、古埃及以及古代中國都出現了實物保管、會計記錄、審計的分離制度。最早的內部牽制是會計記錄與錢財保管的分離,會計記錄實際上是作為控制器的一部分出現的。“20世紀40年代至70年代,內部控制的發展進入內部控制制度階段。”“1949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所屬的審計程序委員會(CPA)發表了《內部控制:系統協調的要素及其對管理部門和獨立公共會計師的重要性》(Internal Control: Element of Coordinated System and Its Importance to Management and the 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的特別報告,首次提出了內部控制的定義:“內部控制包括一個企業內部為保護資產,審核會計數據的正確性和可靠性,提高經營效率,堅持既定管理方針而采用的組織計劃及各種協調方法和措施。”是一個由組織結構、崗位職責、人員條件、業務處理程序、檢查標準和內部審計等要素構成的較為嚴密的內部控制系統。1972年,AICPA下屬審計準則委員會的第1號《審計準則公告》將內部控制分為管理控制和會計控制,“會計控制是與資產安全、財務記錄可靠及下列事項提供合理保證的組織結構、程序及記錄。交易的實施是依據管理當局一般授權或特別授權;交易的記錄要滿足以下需要:能按GAAP或應用于會計報告的其他標準來編制財務報表;保持資產的經管責任;只能根據管理當局的授權才能接近資產;帳面數定期與實際數相核對,并對差異采取恰當行動(辛少穗,2007)。”20世紀80年代至90年代初,內部控制的發展進入內部控制結構階段。“1988年5月,AICPA了《審計準則公告第55號》,認為“企業內部控制結構包括為提供達到企業特定目標的合理保證而建立的各種政策和程序。公告認為內部控制結構由控制環境、會計制度和控制程序三個要素構成。”其中,會計制度是內部控制結構的關鍵要素,它“規定各項經濟業務的確認、分析、歸類、記錄和報告方法,旨在明確各項資產、負債的經營管理責任(辛穗,2007)。”1992年9月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與美國會計學會(AAA)、財務執行官協會(MAA)共同組成的資助組織委員會(COSO)了指導內部控制實踐的綱領性文件——COSO研究報告《內部控制——整體框架》(Internal Control——Internal Framework),并于1994年進行了增補。這份報告提出了內部控制的三項目標和五大要素,標志著內部控制進入一個新的發展階段。COSO委員會指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以及其他員工實施的,為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相關法律法規的遵循性等目標的實現而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同時指出內部控制由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五要素構成。至此,內部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融為一體,內部控制框架也成為內容豐富、外延廣泛的內部管理和控制體系,其廣延和豐富性表現在無論內部控制的主體(董事會、經理階層以及其他員工)、界限(組織界限)、目標(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相關法律法規的遵循性),還是內部控制的內容和手段(“過程”和五個要素)涵義都非常豐富。借鑒COSO內部控制框架內容,我國于2008年5月22日由財政部、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聯合頒布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認為“內部控制是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分為“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五個要素。控制主體是“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目標是
“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內容和手段也是“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所有“過程”,也包含“五大要素”。顯然,這也是融合內部會計控制和管理控制的一個外延非常廣泛的內部管控體系。綜上所述,內部控制是隨著經濟組織的發展而不斷豐富完善的;內部會計控制也從內部牽制時期的“會計記錄”內部控制制度時期的“內部會計控制”內部控制結構階段的“會計制度”內部控制框架階段會計控制與管理控制融為一體,會計控制的職能越來越豐富、明確、延伸最后完全融于內部控制整體。但是,為合理保證資產安全、財務會計信息真實完整而實行的控制始終是內部控制的重要目標之一,借鑒內部控制制度時期的“會計控制”定義,我們仍然把為實現這部分目標的職能稱為“會計控制”或“內部會計控制”。在我國現行內部控制框架中,內部會計控制即為合理保證“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而實行的控制。對資產安全的控制可以說是“會計系統”對資產的控制,這是會計自古以來就具備的職能;對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的控制是會計系統內部和外部對會計信息的控制,這種控制的產生是因為會計信息對經濟活動的控制和管理具有作用,對會計信息的控制也是為了實現“會計系統”對有關財產物資和經濟活動的控制。所以:如果以會計系統為考察對象,則所謂組織內部會計控制還可以分為會計系統內部控制和會計系統外部控制;組織的“內部會計控制”目的還是為了對外的“會計管理”“提高經濟效率和效果”;會計系統內部的自我信息質量控制需要對經濟業務的合法性審核,因此這種控制與對經濟活動的“合法合規”控制也不能截然分開。
(2)會計管理與內部控制。由(圖4)可以看出,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控制包括會計系統內部的控制,也包括會計系統外部對會計信息質量和信息處理過程的控制,但這里都是在組織內部來分析的,都屬于“內部會計控制”。組織外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控制不屬于本文考察的范圍,應屬于外部“對會計的管理”或外部“對會計的監督”。 如(圖5)和(表1)所示,此處所謂會計控制主要是對會計信息的控制,目的是會計信息質量的真實完整,而“會計管理”主要是對貨幣反映的經濟活動的管理,目的在于提高經濟效益。但是二者又密不可分,會計管理是通過會計信息進行的管理,會計信息的質量就成為會計管理的關鍵,而企業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管理就是會計控制。不對會計信息質量進行控制,就無法進行會計管理。在企業生產經營實踐中,會計管理與會計控制無法截然分開。比如,會計信息提供者既要進行會計預算、核算、分析和反饋等會計管理工作,又要控制(并接受其他部門控制)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如會計核算過程既是信息處理過程,也是對會計信息質量進行控制的過程見(表2)。如(表3)所示,內部控制中為合理保證法律、法規的遵守以及經濟效率和效果的提高與會計監督和會計管理內容也存在著重疊。因為會計監督的部分職能就是維護法律法規,會計管理的目的就是提高經濟效率和效益。會計信息處理過程中包含對會計信息處理質量的控制,會計系統本身對外部再生產過程具有“過程控制”職能(目的是提高經濟效率和效益),同時現實的會計系統也具有對法規執行活動的監督職能,而這些職能就是會計系統的全部,所以會計系統就是會計管理系統,從定義上看,內部控制的內涵非常豐富,外延非常廣泛,所以,應該說,會計管理是內部控制的子系統。
內部控制是為了合理保證企業經營管理合法合規、資產安全、財務報告及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而由由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和全體員工實施的的過程;而會計管理是具有上述目的(主要是提高經營效率和效果)的過程,且會計管理是由會計人員進行的管理;
會計管理∈內部控制
(三)會計監督會計監督概念爭議較大,通常認為監督往往與系統外部有關主體的執法行為有關。按照《會計法》規范的“會計監督”內容,“會計監督”有以下幾方面意義:一是會計人員對財務收支和財產物資的監督;二是組織外部有關主體對會計信息、會計工作的監督,包括政府和社會中介組織對會計信息、會計工作的監督即組織外部“對會計的監督”,也可以歸為外部“對會計的管理”,包括所謂政府“對會計的管理”(即實際工作中經常說的政府“會計管理”),這超出了本文考察的對象;三是組織內部對會計工作和會計信息的監督,既包括會計系統外部對會計工作和會計信息的監督,也有會計系統內部對會計工作和會計信息的監督(如《會計法》第28、29條規定),目的都是為了保證財務信息的真實完整。以上內容除了企業外部對會計的監督以外,其余內容可以稱為“內部會計監督”,應該屬于內部控制的內容。如(圖6)所示,組織內部的會計監督無論是對經濟活動的監督還是對會計的監督,無論歸為會計控制還是會計管理都屬于內部控制系統的子系統。
(四)財務管理 2010年注冊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財務成本管理》把財務管理定義為:“財務管理是基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客觀存在的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而產生的,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價值管理工作。”2010年中級會計師考試輔導教材《財務管理》把財務管理定義為:“財務管理是企業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的一項綜合性的管理工作。”都認為財務管理的內容是“組織財務活動、處理財務關系”,其對財務活動和財務關系的界定也大同小異,財務管理的對象包括籌資、投資、運營資金和資金分配等方面,管理的手段就是,決策、計劃和控制,不需要全面系統地反映。在國外,美國人James C. Van. Horne在《現代企業財務管理》(1998)也認為“財務管理是在一定的整體目標下,關于資產的購置、融資和管理。”顯然,財務管理是對企業生產經營一個方面進行的直接管理,是對人、財、物、信息中“財”進行的管理,如同生產管理、技術管理、勞動人事管理、設備管理、銷售管理一樣,是企業管理的一個子系統,但是由于資金與其他要素密切相關,所以對其的管理可能涉及許多部門,但這不能否定其“職能管理”的實質,因為“人事管理”和“物資管理”也涉及很多部門,它們同樣也是一種職能式的具體管理。而會計管理是以貨幣為計量單位對企業經營活動各個方面進行的全面反映和全面管理,這是一種全面的、間接式的管理,即所謂“什么都管,什么都不管”(楊紀琬,1997)。但是,會計管理與財務管理又不是毫無關系,像其他職能部門的管理一樣,財務管理也必須運用會計信息進行管理,無論是決策、計劃還是控制都需要運用會計信息,需要會計管理部門的反饋。所以,會計管理與財務管理既有區別也有聯系,
三、結論
通過以上的研究可以得出如下結論:財務管理與會計管理、會計控制、會計監督有聯系但沒有交集。會計管理、會計控制、會計監督兩兩相互重疊、交叉,而三者又都是內部控制的構成部分。如(圖8)所示。這里所探討的會計管理、會計控制、會計監督都是在組織內部進行,都屬于內部控制的構成部分,內部控制可以涵蓋以上內容,是因為現代內部控制無論從目標還是實施主體上來看外延都很廣。會計監督、會計控制和會計管理的外部邊界并非圖中表現得那樣清晰,而是模糊的,這在上文的辨析中能夠明顯地看出來。它們與內部控制也基本融為一體,這即是內部控制“框架”的本來含義。會計管理與會計控制有交集,是會計系統內部用于信息質量控制的控制活動和會計部門對于資產安全控制的信息溝通及會計部門采取的其他控制活動如財產清查和核對制度。不同之處是會計控制還包括會計系統外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控制,而且二者的主要目的不同:會計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提高經濟效益,會計控制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控制會計信息質量。會計監督與會計控制的交集則在于組織內部通過財產清查和余額核對對財產物資的監督以及組織內部有關部門和會計系統內部對會計信息和會計工作的監督。二者的不同之處主要在于會計監督還包括組織外部對會計信息和會計工作的監督。會計監督與會計管理的交集是會計系統對經濟活動的監督和控制以及會計系統內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控制。二者不同之處是會計監督還包括會計系統外部甚至組織外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三者共同的交集是會計系統內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控制,這個結論包含以下常識或觀點:沒有較高的會計信息質量,無法進行會計管理、會計控制和會計監督,而會計系統內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控制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基礎;會計信息處理系統也是它們共同的基礎。沒有會計信息處理系統就談不上會計系統內部對會計信息質量的控制,當然更談不上會計管理、會計控制和會計監督;會計信息處理系統及其對會計信息的質量控制是會計管理、會計控制、會計監督的核心和基礎,從而也是內部控制的重要構成部分;會計信息質量以及會計信息處理系統對于組織內部的管理非常關鍵,所以會計管理、會計控制、內部會計監督系統是內部控制系統的重要部分;會計系統的最終目的就是會計管理的目的,即通過對經濟活動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效率和效果。通常認為監督和控制都是管理職能的構成部分,所以,從大的方面來看,會計管理、會計控制與會計監督都可以稱為“會計管理”,并沒有可以截然分開的界限,它們逐漸交叉融合并與內部控制也逐漸融合在一起(如內部控制框架所述),這也許反映了企業管理和控制的一種趨勢。在實踐中,對以上概念的認識和應用需主要抓住以下要點:管理主體、管理客體、管理界限。能夠區分兩個基本問題就可以了:是“會計管理”還是“對會計的管理”?是會計系統內部的管理、組織系統內部的管理還是來自于組織系統外部的管理?
參考文獻:
[1]楊紀琬、閻達五:《開展我國會計理論研究的幾點意見》,《會計研究》1980年第l期。
[2]楊紀琬、閻達五:《會計管理是一種價值運動的管理》,《財貿經濟》1984年第l0期。
[3]閻達五:《會計理論專題》,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出版社1985年版.
[4]閻達五、陳亞民:《發展會計理論,振興會計事業——“會計管理活動論”10年回顧》,《會計研究》1989年第6期。
[5]商思爭:《作為記錄的會計:會計管理活動論的歷史分析和邏輯證明》,《財會通訊(學術版)》2006年第11期。
關鍵詞: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現代企業制度 存在問題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和日益完善,企業現代管理制度面臨著改革的新要求,變革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是企業管理創新發展的重要環節,只有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企業管理制度,企業才能在日益激烈的經濟效益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正因為如此,企業要積極轉變管理理念,不斷變革管理思路、改革管理手段,建立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從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入手,探索新的適應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本文從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概念入手,規范了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使用范圍,在探討企業財務管理制度的革新方面,能夠做到有的放矢,妥善解決好企業財務管理革新過程中面臨的局限性問題,真正突破傳統的財務控制方式,降低企業運營成本,實現企業成本最低化和利益最大化。
一、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的概念淺析
所謂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為了有效達到最終的經營理念或者說是實現事先設立的運營業績,及安全地實現資產的優化配置和合理重組,實現各種財務會計數據的精準化、合理化和可操作性目標,通過一系列的反饋識別機制如自我評價、約束、激勵等有效的措施、方法的總稱。是,是市場經濟發展的必然產物和企業現代化建設的必然結果。眾所周知,傳統的企業內部控制主要是針對企業資產安全性運營而言的也即是宏觀控制,實現的是計劃經濟時代的一種經濟行為和企業價值。但是隨著市場經濟制度的逐步建立和經濟體制的轉型,企業的內部控制逐漸被如何降低企業的生產管理成本問題實現企業經濟效益最大化所制約,變革內部控制制度,優化內部控制結構,完善內部控制的新制度,。就目前來講,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最終目標就是要從日常日益復雜的財務管理中擺脫出來,完善企業的管理內在結構,大幅降低企業的交易成本,對企業的資金收支情況做到心中有數。
隨著企業變革的需要,越來越多的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亟待得到有效更新,特別是觀念的轉變顯得尤為重要,只有從根本思路上扭轉對企業內部控制的看法,才能在決策中制定與之相適應的規范性制度。
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現狀分析
(一)內部控制機制體制不夠完善
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體系的核心要素,是實現企業管理革新的重要方面,只有取得這個先決條件,才能實現其相應的存在價值。但是,有些企業的財務內部控制存在著薄弱環節,只是片面的對局部部門進行內部控制,這樣,不但削弱了財務管理的執行力度,同時也忽視了財務制度與操作之間的銜接性。因此,要想保證財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應注重財務管理全面化的控制,以便實現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對各個環節和部門的全面覆蓋。
(二)監管機制落實,不適應財務內部控制的新發展
而現在的問題是企業內部監管和具體的監督執行存在形式和內容兩張皮現象,不能真正做到財務內部控制的有始有終,往往會重復再某個環節出現反復和浪費現象,監管不利導致企業經營成本浪費,企業資產流失和效率低下等問題時有出現,大大影響了企業內部財務控制的作用發揮,不利于企業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行。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成立一紙空文,無法實現既有的企業控制作用。
(三)企業經營者對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的認識缺乏足夠的重視
大部分管理者認為企業內部控制是可有可無的,這樣一來特別對于大型的國有企業而言,就使得企業面臨著破產的危險,由于這樣一些企業態度或者企業管理的失范,導致了企業經營缺乏后勁,不利于應對由于企業沖突及自身資本緊張帶來的財務危機。,由此一來,我們就看到了不同企業生產中,誰先認清形勢,摸透了企業內部控制的重大作用,誰就能在企業競爭中脫穎而出,真正掌握主動權,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
三、建立新型企業內部財務控制制度
(一)完善內部控制體制機制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就其自身的特點而言,作為一個獨立的自有自足的體系,本身具有一定的獨立性和完整性。只有讓該項控制制度的作用實現最大功能度,我們必須要求企業在一定的可控范圍內建立與之相適應的符合企業自身特點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根據企業自身發展需要,我們應該通過財務的各個有效環節,真正打通不相統一互有抵觸的部分,建立起系統統、合理、完整的財務內部控制制度,由于各項財務環節都是密切聯系的,由此,建立企業財務內部控制的初衷應該本著全局角度考慮,發揮各個環節的真正作用。
(二)落實監管機制,真正發揮企業內部控制作用
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只有通過一系列的規范化執行措施的有效把握,才能在錯中復雜的新局面、新問題面前做到游刃有余,而不是捉襟見肘。鑒于此,要真正發揮內部控制的作用,就要加強內部監管措施的落實。
(三)轉變觀念,提高企業經營管理者對財務內部控制的認識
企業經營管理者或者企業管理層不懂得真正的企業內部控制是什么,或者缺乏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重要性的認識,忽視了建立和完善與現代企業制度相適應的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作用發揮,在某種程度上決定了一個企業發展的成敗,只有轉變觀念,加強學習新的管理制度,從經營管理者入手,更新管理理念,真正從始至終落實企業內部控制制度,才能有效解決企業內部控制失范的問題。
參考文獻:
【關鍵詞】財務管理 網絡環境 人才隊伍 基本素質
1. 內部控制的含義、概念
內部控制是企事業單位為實現經營目標和控制經營風險而制定的各項程序,是企事業單位內部各部門及所有工作人員間處理公司業務時存在的相互協調、相互制約和監督的定義為一個受企業董事會、管理層和所有員工影響的過程企業實施內部控制目標有三:提高企業經營效果、保證企業財務報告可靠、使企業能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我國從二十世紀九十年代開始在企事業單位中大力推動實施內部控制,到目前為止,我國企事業單位在內部控制方面基本上有章可循、有法可依。
第三次科技革命帶來一個嶄新的信息技術時代,在市場經濟與信息技術的相互推動下,世界經濟迅速發展,企業的發展如雨后春筍。企業的內部控制在一定程度上決定著企業能否在市場經濟的運行下,如春筍般具有極強的生命力。企業的內部控制主要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的自我控制和自我約束的內部運行機制,是企業正常運行的中樞神經,也是企業進行生產經營活動賴以生存的基本要素。具體來說,企業的內部控制主要是指企業內各經濟單位和組織在進行相互制約的債權分配機制,包括企業的財務管理理念、企業人員素質結構、企業財務管理機制和管理所采用的方式、手段等。所有的內部控制措施都必須建立在維護企業的內部運營管理正常運行的基礎上,保障企業具有穩健的運行空間和物質基礎,確保企業在運作過程中所觸及的數據和信息的真實性與客觀性。
企業的內部管理特別是企業的財務管理對企業的正常運行具有推動作用,是企業增強凝聚力和創新力的基礎,也是企業達到利益最大化的有效手段,制定一套科學有效的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嚴格科學的執行,不僅有利于及時發現企業運行過程中存在的財務風險,也是保障企業正常運行的有效物質基礎,還能夠在企業范圍里進行資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企業資源的利用,增加經濟效益。
2. 內部控制的內容
2.1建立控制系統,規范運作程序。即根據事業單位的工作范圍,工作性質和任務特點,建立起一整套的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系統,從組織和制度上對事業單位的財務實行內部控制。同時,還要規范事業單位財務會計的運作程序,科學合理地設計業務流程,明確各個崗位和控制點監督控制的主要內容等
2.2完善控制制度,明確控制標準。在事業單位內部建立起完善的控制制度、包括崗位責任制度、業務流程制度、支出審批制度、憑證檢查制度、現金管理制度、票據管理制度、會計核算制度、考核獎勵制度、內部稽核制度和內部審計制度等等。同時,建立起行之有效的控制標準,如成本費用率、支出降低率等,二級單位和控制指標可以是資金利稅率成股東權益報酬率等等。有條件的單位還應建立起適合本單位的指標控制制度,把自上而下的指標分解占自下而上的目標保證有權地結合起來,促進事業單位工作與經營活動良好進行。
2.3講求控制方法,加強風險防范。事業單位財務內部控制要講求科學的控制方法,要綜合運用組織規劃控制,授權批準控制,會計系統控制,全面預算的控制,以及內部報告和內部審計控制等方法。要區別業務的性務和工作的特點,合理地界定和運用不同方法。要區別業務的性務和工作的特點,合理地界定和運用不同的方法,或幾種方法靈活組合,合理搭配,以求獲得最佳的控制效果。除此以外。還要加強風險防范控制,即根據關鍵任務的關鍵環節,明確風險控制點,對控制點以活動加強預測并建立起一整套預警、識別、評估、報告,應急和防范的規章、制度,只有這樣,才能收到實效,避免大的損失和失誤。
3. 內部控制的意義(必要性)
3.1高校財務內部控制的意義:高校財務內部控制是為了保證學校工作正常進行的有力舉措。加強高校財務內部的管理目的是確保學校資產的安全,防止一些違背會計工作原則的事件發生,提高會計工作的準確性,防止一些欺詐舞弊的事件發生,提高工作的效率。高校財務控制包括高校內部財務控制和高校內部管理控制。高校內部財務管理,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逐步成為高校工作中的重要的一部分,高校內部的收入大多由財務部負責,所以高校財務部門的內部控制逐漸提上議程。
3.2事業單位加強內部財務控制的必要性:隨著事業單位現代會計工作和國際接軌步伐的不斷加快,事業單位的財務收支活動亦不斷擴大,為了適應市場經濟體制下的政府職能的轉變,保證事業單位的經濟活動與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不脫節,保證會計信息真實、完整,必須加強事業單位的內部財務控制。但是,近幾年來,部分事業單位內部的財務控制出現了較多的問題,給事業單位的發展帶來了較大的財務風險,為了適應當今財務改革的需要,加強事業單位的內部財務控制顯得尤為必要。
參考文獻:
[1]楊德全.淺析財務內部控制制度[J].理論界,2006,(S1).
[2]沈秀萍,喬紅.淺談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J].公用事業財會,2006,(01)3、張敏,馬熔蓉.企業內部控制若干問題研究[J].財經政法資訊,2006,(05)4、陳浩.財務內部控制制度初探[J].當代經濟,2006,(10).
[3]沈秀萍,喬紅.淺談企業財務內部控制制度[J].公用事業財會,2006,(01)6、秦燕飛,白揚.關于企業會計內部控制制度的探討[J].工業審計與會計,2008,(06).
[4]馬傳麗.淺談企業的內部會計控制[J].財經界(學術版),2010,(02).
[5]賀葉萍.論企業財務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J].現代經濟信息,2010,(16).
關鍵詞:電力企業;內部控制;財務風險管理
1前言
作為一個企業來講,內部控制是關系到企業內部的重點內容,要做好內部控制的工作,就要從幾個方面入手,對企業的財產進行有效的核算、保管、監督等等管理工作,有效進行企業內部控制能夠幫助企業達到會計管理的質量,還能夠保護企業的所有財產的完整和安全;而財務風險管理也是企業管理的重點內容,市場本身就具有很大的風險,電力企業必須要認識到風險,不然就會將電力企業在做出決策的時候就會出現困難,嚴重的情況會導致企業瀕臨破產,所以這就需要電力企業對財務風險做出有效的應對措施。盡量避免電力企業的財務出現狀況。
2內部控制與財產風險管理的起源與發展
現代經濟的發展和越來越多的管理西方管理專業術語被傳入到中國,并且相關學者發現財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是密不可分的兩個主體,并且一直伴隨著企業的發展和進步,這兩個雖然有著相同的目的,但是兩者又是不相同的個體。內部控制的概念最早是在上個世紀中期被美國的相關學者提出來,而財務風險管理在同一時期被提出。這兩個概念在西方被提出,越來越多的企業和學者開始深入研究內部控制和財務風險管理,西方國家經歷過第二次工業革命之后,許多企業逐漸興起,內部控制和財務風險管理首先在西方國家實行,并且出臺了相關管理條例,這就逐漸促進了內部控制和財務風險管理的完善。但是我國因為企業興起的時間比較晚,逐漸開始不斷吸取西方先進思想和企業管理概念,也從企業自身管理的實際情況出發,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因此現代企業越來越重視內部的管理控制和財務風險管理。
3電力企業的內部控制和財務風險管理的分析
財務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是相互依賴,相互聯系的兩個不同的概念。然而從另一方面來講,這兩者又可以互相代替。這兩者都是貫穿于企業管理工作的始終,關系著企業的發展和進步。其中財務風險管理的工作內容主要有:財務內部的工作氛圍、制定的目標、事項識別、風險評估、風險應對策略、信息交流、活動控制等等,財務內部風險管理的工作范圍比起內部控制的工作要廣一些,但是最終目的都是一樣,都是能夠有效控制企業管理工作的核心內容,從概念上來看,這兩者在步驟、目標和方式上都是一樣的。財務風險管理和內部控制都有相同的根本目標,從工作內容上面來看都有不相同的目標,最終目標都是能夠降低企業的風險,風險管理是指在能夠接受的范圍內實現提高企業的經濟利益的管理手段。內部控制就是能夠為風險管理工作提供工作支持,因為內部控制的工作內容主要有:識別風險、分析、提出解決措施、管理風險、控制風險對企業的經濟損害,不管是內部控制還是財務風險管理,兩者在具體實際管理工作中都能相互利用管理方式,從而達到管理企業的財產不會受到破壞。
4對于電力企業來講主要面對財務風險
4.1電力經營的財務風險
這一風險主要是在電力公司在生產營業中涉及到財務的風險,其中財務風險主要有:生產電能過程、電能供應過程以及經營過程中因為不能確定的外界客觀因素是企業的經濟和內部資金周轉受到影響而出現一些狀況,最終有可能引起企業資金和產業的調整。然而在經營過程中受到的財務風險有選購材料、生產產品、賬款實收的風險等等。
4.2項目投資中的財務風險
投資項目就是指企業將一些資金投入到項目中,分析了市場的發展和需求,最終將資金投入到項目建設中。所以電力企業的經濟收益這就會受到市場客觀因素的影響,市場的發展趨勢有可能呈現上升或者下降,這都會影響企業的經濟收益,因此電力企業的項目投資主要在于電力設備的建設方面,生產的電力設備也會有影響。
4.3籌集資金中的財務風險
由于企業內部沒有全面分析到風險和缺少權威的引導,也沒有全面考慮到市場經濟的發展趨勢,就導致了相關工作人員盲目籌集資金,一旦受到客觀因素的波動,就會引起企業的生產經營模式發生改變,而且在已經開展的資金籌集方面,缺少對資金追蹤管理和控制,這就有可能出現資金被內部人員非法挪用的情況等等,從而影響了企業的財務受到損害。
5建立健全電力企業的內部控制體系和財務風險管理制度
一是建立與風險管理目標一致的財務管理因為電力企業的投資數量較大、資金涉及的金額較大、分散的設施設備等等,所以對企業的財務管理是十分有必要的。企業的財務管理要以財務管理體系的基礎上實施管理,從而能夠保證電力企業能夠正常運營。在具體的管理工作實施過程中,要把握財務的監督和管理,要保證企業內部資金運轉正常的情況下進行財務控制。二是完善內部管理控制要做好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的定期報告的工作內容。定期對企業內部的人力資源和物力資源有效配置,注重把握費用的控制和成本的控制;三是注重完善硬件設施設備,增加一些電子監控設備,實施監控工作人員和資金流動的動態。
6結語
綜上所訴,企業內部控制和財務風險管理都對電力企業的發展起著關鍵作用,我們應該重視電力企業的內部控制工作和財務風險管理工作。
作者:張穎 燕翔宇 單位:國電吉林龍華熱電股份有限公司 國網吉林省電力有限公司
參考文獻:
[1]滕璟蘭.電力企業內部控制與財務風險管理研究[J].當代經濟,2014,10(16):64~65.
一、內部控制理念的變革歷史
內部控制的思想和實踐歷史悠久,其伴隨著組織的形成而產生。內部控制理論的發展大體上經歷了內部牽制、內部控制制度、內部控制結構、內部控制框架等四個階段。在每一階段,內部控制都被賦予不同的內涵。
(一)內部控制的權力制約理念 一般認為,20世紀40年代以前是內部控制的萌芽階段,也稱為內部牽制階段。事實上,內部控制思想的萌芽早在五千多年前就出現了。蘇美爾文化的史料記載中會計賬簿數字邊的標記、古埃及古物入倉時的職務分離、我國周朝留下的記錄――“一毫財賦之出入,數人之耳目通焉”等,均反映了內部牽制的基本原理,即以賬目間的相互核對為主要內容并實施崗位分離。
內部牽制理論建立在兩個基本假設之上: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部門無意識地犯同樣錯誤的可能性很小;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或部門有意識地串通舞弊的可能性大大低于單獨一個人或部門舞弊的可能性。美國著名審計學家蒙哥馬利1912年所著的《審計――理論與實踐》一書中已明確表述過這種思想,這種思想在早期被認為是確保所有賬目正確無誤的一種理想控制方法。
在內部牽制階段,以賬戶核對為主要內容,并實施崗位分離,設計控制的基本理念是相互制約。這種理念立足于崗位設置,崗位是控制的基本元素。
(二)內部控制的流程管理管理理念 20世紀40年代到20世紀70年代,在內部牽制思想的基礎上逐漸產生了內部控制概念。1949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AICPA)所屬的審計程序委員會發表了一份題為《內部控制:系統協調的要素及其對管理部門和獨立公共會計師的重要性》的特別報告,首次正式提出了內部控制的定義:“內部控制包括組織的計劃和企業為了保護資產,檢查會計數據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提高經營效率,以及促使遵循既定的管理方針等所采用的所有方法和措施”。
這一概念突破了與財務會計部門直接有關的控制局限,使內部控制擴大到企業內部各個領域。內部控制的內容也發生了變化,從內部牽制時期的賬戶核對和職務分離逐步演變為由組織機構、崗位職責、人員條件、業務處理程序、檢查標準和內部審計等要素構成的較為嚴密的內部控制系統。
在內部控制制度階段,企業在傳統內部牽制思想的基礎上,在企業內部組織機構、經濟業務授權、處理程序等方面借助各種事先制定的標準和程序,對企業內部的生產標準、質量管理、統計、采購銷售、員工培訓等經濟活動及相關的財務會計資料分別實施控制,基本做到業務處理程序標準化、規范化,業務分工制度化,人員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從而達到防錯糾弊、保護企業財產及相關資料的安全完整、確保經營管理方針的貫徹落實及提高企業經營效率的目的。因此,以賬戶核對和崗位分離為主要內容的內部牽制,從20世紀40年代開始逐步演變成由組織機構、崗位職責、人員條件、業務處理程序、檢查標準和內部審計等要素構成的較為嚴密的內部控制制度系統。
(三)內部控制的決策層面管理理念 20世紀70年代以后,內部控制的理論研究又有了新的發展,研究重點逐步從一般涵義向具體內容深化。在實踐中審計人員發現很難確切區分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而且后者對前者其實有很大影響,無法在審計時完全忽略。
于是,1988年5月AICPA了第55號審計準則公告《財務報表審計中內部控制結構的考慮》,以“內部控制結構”的概念取代了“內部控制制度”。該公告認為:“企業內部控制結構包括為提供取得企業特定目標的合理保證而建立的各種政策和程序”,并指出內部控制結構包括三個組成要素:控制環境,會計制度和控制程序。從而,內部控制從“制度二分法”步入“結構分析法”階段,這是內部控制發展史上的一次重要改變。
在內部控制結構階段,以內部控制結構概念取代了內部控制制度概念,由控制環境、會計制度和控制程序3個要素組成,突出強調了管理者對內部控制的態度、認識和行為等控制環境的重要作用,標志著內部控制由以前的執行層面(流程)管理理念轉變決策層面管理理念。
(四)內部控制的全面管理理念 1992年9月,由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美國會計學會(AAA)、國際內部審計師協會(IIA)、財務經理協會(FEI)以及管理會計師協會(IMA)共同組成的COSO委員會了指導內部控制實踐的綱領性文件COSO研究報告:《內部控制――整體框架》(IC-IF),并于1994年作了修改。該報告重新定義了內部控制:“內部控制是受董事會、管理當局和其他職員影響,為企業經營活動的效率和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律法規的遵循性等目標的實現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內部控制整體框架由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監控等五個要素組成。同以往的內部控制理論及研究成果相比,COSO報告提出了許多有價值的新觀點,闡述了內部控制的各個組成部分,客觀地指出了內部控制的局限性,而且明確了不同人員在內部控制中的角色和責任。
(五)內部控制的風險管理理念 舊的內部控制體系雖然個別地方也提到風險概念,但新的內部控制體系則全面引入了風險管理的概念。2004年COSO委員會正式了《企業風險管理―整體框架》的報告(以下簡稱COSOERM)。與1992年COSO內部控制框架相比,COSOERM框架以風險管理為主線對內部控制框架作了進一步的發展,它的正式意味著,公司治理層對內部控制的構建及其效果的評價應當采取一種基于風險導向的方法。這表明風險管理已經成為內部控制的指導理念。
二、內部控制理念變革的啟示
內部控制理念的不斷變革反映了內部控制實踐的發展。已經將內部控制理念的變革劃分五個階段:制約理念、流程管理理念、決策層面理念、全面管理理念和風險管理理念。不同時期的內部控制理念,是基于不同的內部控制目標和不同的推動團體。這種關系可以用圖1表示:
從內部控制理念變革的發展階段及推動其變革的因素,可以得出如下啟示:
(一)內部控制目標的不斷更新是內部控制理念變革的原因,也是內部控制理念變革的根本動力 內部控制目標的設定是管理過程的一個重要部分。企業控制目標的確定,有利于不同的人從多個視角關注企業內部控制的不同方面。
傳統的內部控制以糾錯防弊為主要目標,所以遵從的是權力制約理念,以崗位分工為前提,強調不同崗位之間的權力制衡,措施上以“堵”為主要特征。而從企業自身發展的角度來講,糾錯防弊并非內部控制的根本目的。企業一切活動的最終目的是實現企業的戰略目標,提升企業的價值,內部控制也不例外。
內部控制是公司治理與公司管理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它不僅從服務于企業外部利益相關者權益的角度起到保護企業資產安全和會計信息可靠的作用,同時還應服務于企業內部的優化管理,而這些光靠“堵”是顯然難于做到的。
還應該通過制定一定的控制標準,使得每個員工明確自己在整個控制系統中所起的作用,明白自己的職責及一旦失職會帶來什么樣的后果、自己的工作離控制標準有多遠等問題。這樣,內部控制的理念由從“權力制約”逐漸轉化為“流程管理”。
隨著對內部控制與企業管理之間密切關系的認識, 內部控制的目標從以往的注重強調企業的合規性逐步轉化成從形式上強制企業執行,呈現一種被動執行,進而更將它提升到企業管理、企業價值增長的高度,它迎合了企業需要實行控制的內在要求,因此它具有主動執行的客觀要求,一個企業要想做大做強,要想走向國際,沒有內部控制是不可想象的。
綜上所述,由于內部控制是達成企業目標的合理保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環境的不斷變化,企業目標的不斷調整,內部控制的目標也隨之發生變化。內部控制目標的確定,又必須建立在在正確理念的指導下,只有這樣才能確定企業內部控制框架的組成要素以及進行科學的實務設計。
所以說,內部控制目標的不斷更新是內部控制理念變革的原因,也是內部控制理念變革的根本動力。
(二)內部控制理念具有發展性 內部控制經歷了由低級向高級、由片面到全面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內部控制理論作為人們認識世界、改造世界的工具,不是一成不變的,隨著人們社會實踐的深入和發展,必將不斷產生新的方式方法以解決現實社會中的問題,推動社會不斷前進。
內部控制理論建立的基礎是內部控制的指導理念。企業內部控制不是一項制度或一個機械的規定,而是對企業的整個經營管理過程進行監督與控制的過程,是不斷地與經營過程、管理過程相摩擦控制過程。內部控制必須適應企業經營管理環境的變化,這就導致內部控制的指導理念將處于不斷發展的狀態中。
(三)企業自身、會計職業界、政府和各職業團體是推動內部控制理念發展的三個主要推動力 企業自身對正確的內部控制理念的需要是內生的、持久的、根本的推動力。因此,內部控制的理念研究應首先立足于提高公司治理、改進企業管理水平以更好地實現組織的目標和降低風險的需要。另外,會計職業界強調降低審計成本、合理界定審計責任;而政府對內部控制進行立法具有要求,所以內部控制理念還應將這三者的要求逐漸融合起來。
(四)風險理念在今后的內部控制理念發展中應占據重要地位 良好的內部控制可以防范企業的風險,合理地保證內部控制目標的實現。現代社會是一個充滿劇烈競爭的社會,每一個企業都面臨著成功的挑戰和失敗的風險,對風險的管理是現代企業的主旋律之一。風險影響著每個企業生存和發展的能力,也影響其在產業中的競爭力及在市場上的聲譽和形象。COSO報告指出,所有的企業,不論其規模、結構、性質或產業是什么,其組織的不同層級都會遭遇風險,管理階層須密切注意各層級的風險,并采取必要的管理措施。
今后無論內部控制理念怎樣發展,風險理念將始終貫穿其中,并在其中占據重要地位。
綜上所述,內部控制是由企業治理層、管理層及其員工共同實施的、旨在實現控制目標的過程。內部控制的最終目標是促進企業實現發展戰略。推進企業內部控制體系貫徹實施是一項艱巨的系統工程。為使內部控制體系良好建立,促進企業提升管理水平和抵御風險能力,了解內部控制理念的變革及其發展方向是首要任務。因為只有充分認識內部控制的指導理念,才能使我們在實際工作中,自覺按照內部控制理論所體現的精髓要求,構建起適合企業自身的內部控制體系。
參考文獻:
[1]Treadway 委員會發起組織委員會(COSO)著,方紅星譯:《內部控制》,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8年版。
[2]德勤永華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企業風險管理服務組:《構建風險導向的內部控制》,中信出版社2009年版。
[3]張硯、楊雄勝:《內部控制理論研究的回顧與展望》,《審計研究》2007年第1期。
[4]李連華、聶海濤:《我國內部控制研究的思想主線及其演變:1985~2005》,《會計研究》2007年第3期。
[5]謝志華:《內部控制、公司治理、風險管理:關系與整合》,《會計研究》2007年第10期。
「關鍵詞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有效性
上市公司經營失敗、公司舞弊的指控以及財務報表的重新編報(Financial statement Restatements)(2),都將注意力集中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的充分性上來。如何建立健全有效的財務報告內部控制制度,管理層如何對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評價,以及外部審計師在財務報告的內部控制有效性審核中的作用就成了最緊迫的理論問題之一。本文從《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的最新規定出發,對我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提出自己的看法。
一、美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新概念
內部控制概念的演變大致可劃分為內部牽制、內部控制、內部控制結構和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四個歷史階段。最初的內部控制定義可以追溯到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審計程序委員會1958年的《第29號審計程序公告》,其中,將內部控制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個部分,并將內部會計控制與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和財務記錄的可靠性直接聯系在一起,具體的措施有交易授權與批準制度、資產的實物控制、從事財務記錄和審核與從事經營或財產保管職務分離的控制。1972年,《第54號審計程序公告》對內部會計控制進行了重新定義,認為內部會計控制是組織計劃以及關于保護資產安全完整和財務記錄有效性的程序和記錄,并對下列事項提供合理的保證:交易經過合理的授權進行;公司對交易進行了必要的紀錄,以確保財務報表的編制與公認會計原則保持一致;資產的使用和處置經過管理層的適當授權;在合理期間內,對現存資產與資產的會計記錄之間的任何差異采取了恰當的行動。
1992年,COSO委員會對內部控制進行了深入的研究。根據COSO委員會1992年提出的《內部控制-整體框架》報告中的定義,內部控制是受公司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影響的,為達到經營活動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等目標提供合理保證而設計的過程。1995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審計準則委員會在其的《第78號審計準則公告》中,接受了COSO報告對內部控制的定義。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SEC)在2002年的33-8138號提案中首次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進行了詮釋,該提案認為,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目的是確保公司設計的控制程序能為下列事項提供合理的保證:公司的業務活動經過合理的授權;保護公司的資產避免未經授權或不恰當的使用;公司的業務活動被恰當的記錄并報告,從而保證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符合公認會計原則的編報要求。該定義符合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審計準則公告319條款的規定,并與《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103條款中的內部控制定義保持一致。
根據SEC2003年6月正式的最終規則中的定義,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是指由公司的首席執行官、首席財務官或者公司行使類似職權的人員設計或監管的,受到公司的董事會、管理層和其他人員影響的,為財務報告的可靠性和滿足外部使用的財務報表編制符合公認會計原則提供合理保證的控制程序,具體包括以下控制政策和程序:
1.保持詳細程度合理的會計記錄,準確公允地反映資產的交易和處置情況;
2.為下列事項提供合理的保證:公司對發生的交易進行必要的紀錄,從而使財務報表的編制滿足公認會計原則的要求;公司所有的收支活動經過公司管理層和董事的合理授權;
3.為防止或及時發現公司資產未經授權的取得、使用和處置提供合理保證,這種未經授權的取得、使用和處置資產的行為可能對財務報表產生重要影響。
定義中的1、2兩點與《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103條款中要求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在審計或鑒證報告中進行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保持一致,第3點則是針對公司資產的使用和處置提出的,表明保護資產的安全完整是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機組成部分。
與COS0報告中對內部控制的定義相比,SEC在最終規則中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定義僅包含了與財務報告可靠性目標相關的部分,而省略了經營活動的效率效果的目標,遵循相關法律法規目標中也僅保留了諸如證券交易委員會財務報告要求這類與財務報表編制直接相關的法律法規。這個定義與《證券交易法》第13(b)(2)(B)款對內部會計控制的描述保持一致。
二、美國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價的最新進展
20世紀70年代以來,管理層對內部控制有效性是否進行報告曾引起廣泛的爭論,但直到《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頒布之前,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規范。實務中僅有美國聯合存款保險局(Federal Deposit Insurance Corporation)對加入保險的總資產超過5億美元的金融機構要求提供管理層內部控制有效性的報告。2002年7月,國會通過的《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第一次對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提出了明確的要求。該法案涉及內部控制的條款主要有:
1.第103款規定,對管理層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評估的審計師報告,需要評價公司的內部控制政策和程序是否包括詳細程度合理的紀錄,以準確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資產交易和處置情況;內部控制是否合理保證公司對發生的交易活動進行了必要的紀錄,以滿足財務報告編制符合公認會計原則的要求;是否合理保證公司的管理層和董事會對公司的收支活動進行了合理授權。
論文摘要: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對于各方利益相關者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對于廣大的投資者而言,他們往往通過查閱上市公司的財務報表來了解其經營狀況,而經營業績優良與否、財務報告可靠與否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 企業 內部控制的影響。對于上市公司而言,完善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僅可以提高企業的經營效率,改善企業的經營管理,而且可以向市場傳遞一個信號:公司的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十分看重,并且可以保證其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當前,我國 經濟 正處于一個高速 發展 的階段,資本市場瞬息變化,因此,加強對內部控制信息的披露就顯得尤為重要。按照coso報告,內部控制就是由企業董事會、經理階層和其他員工實施的,為營運的效率效果、財務報告的可靠性、相關法令的遵循性等目標的達成提供合理保證的過程。
一、我國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規范
中國 注冊 會計 師協會在1996年頒布的《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第一次提出內部控制的概念,指明內部控制是指被審計單位為了保證業務活動的有效進行,保護資產的安全和完整,防止、發現、糾正錯誤與舞弊,保證會計資料的真實、合法、完整而制定和實施的政策與程序,內部控制包括控制環境、會計系統和控制程序。但是該內部控制定義范圍狹小,僅僅站在內部會計控制和注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審計的角度出發。此后內部控制的定義一直處于不斷的發展和修正過程中。
我國最早涉及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規范主要散見于證監會的各項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具體要求體現在招股說明書、增發申請材料及年度報告中。主要有:(1)中國證監會2000年底頒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編報規則》第7號、第8號, 規定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在其年報中出具對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合理性的自評報告,并委托所聘請的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內部控制制度,尤其是風險管理系統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進行評價, 提出改進建議,并出具評價報告。(2)中國證監會2001年3月頒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號——招股說明書》,規定發行人應披露公司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評估意見。注冊會計師指出以上“三性”存在重大缺陷的,應披露并說明改進措施。2001年4月頒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1號——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招股說明書》,要求發行人應披露管理層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自我評估意見,同時應披露注冊會計師關于發行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結論性意見。(3)證監會2001年制定、2004年修訂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規定年度報告中,監事會應對“公司決策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經理執行公司職務時有無違反 法律 、法規、公司章程或損害公司利益的行為”發表獨立意見。(4)證監會2006年5月《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管理辦法》,規定“發行人的內部控制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并由注冊會計師出具無保留結論的內部控制鑒證報告”。這是我國首次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提出具體的要求。
2006年,為加強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促進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和健康發展,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上交所、深交所分別于2006年6月、9月頒布,分別于當年7月、次年7月實施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指引》,兩個證交所都明確規定在其交易所上市的公司都應提供內部控制報告自評報告。該指引是我國第一次出臺的指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內控制度的文件。
二、我國內控信息披露規范的缺陷與不足
(一)內部控制概念界定混亂
無論是處于同一層次的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上交所)和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還是處于不同層次的證監會和證交所,關于內部控制都有不同的定義。上交所從公司長遠戰略的角度出發,規定內部控制為了保證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而對公司戰略制定和經營活動中存在的風險予以管理的相關制度安排。深交所對內部控制的定義則參照了coso委員會對內部控制的規定,認為內部控制需滿足以下幾個目標:(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相關規定;(2)提高公司經營的效益及效率;(3)保障公司資產的安全;(4)確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實、準確、完整和公平。證監會對內部控制的定義則一直沒有完整的標準,在其頒布的《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和格式準則》中也沒有詳細規定。關于內部控制概念的不同,很大程度上是因為還沒有一套完整、系統的法規對其予以正式化、標準化,而且現行的各個法規相互之間也缺少銜接。
(二)缺乏對內部控制監督主體的統一規定
證監會并沒有明確指明監督主體,而只是指出由監事會對本公司是否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發表獨立意見。深交所規定,由公司內部審計部門負責監督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并將檢查監督情況形成內部審計報告報送董事會和列席監事。而上交所則將內部控制的監督權賦予專門職能部門,并規定該專門職能部門在年度和半年度結束后向董事會提交內部控制檢查監督報告。那么根據這一規定,該專門職能部門可以是審計部門,也可以由各個公司根據本公司的特點和組織結構設置。經過比較,我們可以發現,監督主體不同,那么每個監督主體所參照的標準、所執行的程序及最后所形成的結論都不同,這勢必會影響到投資者對上市公司內控報告的比較分析。
(三)對cpa審計的規定各不相同
證監會只對特殊行業以及具有特殊目的的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是否需cpa審計提出了硬性規定,主要表現在:要求商業銀行、保險公司、證券公司應委托會計師事務所對其內部控制制度及風險管理系統的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評價,提出改進建議,并提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發行新股的上市公司需要在其再融資的申報材料中披露注冊會計師關于發行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結論性意見。深交所則要求其所有主板上市公司(不含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的cpa在對公司進行年度審計時,應參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就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情況出具評價意見。而上交所沒有要求cpa對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情況做出評價意見,僅僅要求會計師事務所參照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出具對內部控制自我評估報告的核實評價意見。并且,在這兩所證券交易所的規定中都沒有明確指明cpa在審計過程中應參照的標準,而僅僅以一句“參照有關主管部門”簡單帶過。注冊會計師的執業標準的不完備使內部控制審核意見從內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質量缺乏有效保證,使得信息使用者感到無所適從。
(四)對內控信息披露的自評主體界定模糊
證監會對于一般上市公司要求監事會在其監事會報告中披露對公司是否建立了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發表獨立意見。對于具有融資目的的公司,證監會要求的責任主體是發行人,要求發行人對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發表評估意見。而在對商業銀行、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的規定中,沒有明確指明責任主體,只是要求上市公司對本公司的內部控制制度做出說明。深交所和上交所的內部控制指引中,都明確規定了內控信息自評的主體是董事會。
(五)對內部控制的評價缺乏統一標準
現行的規范制度中,證監會和證交所都沒有提出對內部控制完整性、有效性和合理性的具體評價標準,只有由審計準則委員會的獨立審計準則第9號《 企業 內部控制與審計風險》和新修訂的《 會計 法》提到了內部控制相關內容,但立足點和出發點分別是從報表審計的角度和企業會計控制角度進行規范。由于缺乏對內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進行判別的可操作性的標準,使得cpa審計陷入難題中,而且其出具的審計意見報告也缺乏可比性。
三、改進我國現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范的建議
(一)宏觀上,理順我國現行內控信息法規的層次關系,建立一個自上而下、由抽象到具體的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規范體系
該規范體系的第一層次應是由國家立法機關在《公司法》、《證券法》和《會計法》中以 法律 的形式規范內部控制的定義,并明確各企業應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體系。第二層次是由財政部聯合證監會、保監會、銀監會和審計署制定一套以規范企業信息披露為主要目標的企業內部控制標準體系。該標準體系的建立將為各個行業的內部控制評價提供一個具體的、可操作的標準,并且也為cpa審計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自我評價報告提供了可 參考 的標準。財政部于2006年7月聯合證監會、國資委、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等部門成立了企業內部控制標準委員會,我們相信該委員會將在其推出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中做到這一點。第三層次是證監會規定各上市公司應對“狹義內部控制報告”即財務信息內部控制報告進行強制性披露,而對“狹義內部控制報告”之外的經營和遵循法律內部控制報告采用自愿性披露。對于強制性披露的財務信息內部控制報告應明確披露內容和披露格式。第四層次是證券交易所對本所上市交易的公司提供具體的規則指引。2006年,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別推出了適應本所特色的《內部控制指引》,但是兩所的指引存在一些不協調、不融洽的地方,因此本文建議可以在上述3個層次制定的規范內稍做改動,達到各個法規實務操作的銜接。
(二)微觀上,針對我國現行內控信息披露規范的不足加以改進,使之滿足各個層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
1.明確內部控制概念
根據內部控制的范圍,可將內部控制劃分為“廣義的內部控制”和“狹義的內部控制”。狹義的內部控制與公司財務報告質量和會計信息質量相關,而廣義的內部控制則包括對財務信息質量、經營效率、遵循法規和其他風險管理的控制。由于內部控制的外延已經擴大到了公司整體的控制,投資者不僅僅滿足于得到有關企業財務報告可靠的信息,還希望了解企業整體控制環境和實際運作情況。但考慮到成本效益原則以及cpa內部控制審計標準的不完善,在此,我們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必須披露財務信息內部控制報告即狹義內部控制自評報告,與此同時,鼓勵上市公司自愿披露廣義內部控制自評報告。待時機成熟之時,可以要求上市公司強制披露廣義內部控制自評報告。
2.明確內部控制監督主體
實務中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監督一般是由內部審計部門執行,但是內部審計部門往往是從財務報告是否可靠的角度出發,無法涵蓋我們廣義內部控制概念。因此建議可以采用上交所的做法,在公司內部成立專門的內控監督職能部門,該職能部門人員的認定可以由董事會予以指定,并且范圍應該擴大,不僅僅局限于內部審計部門。
3.明確對cpa審計的要求
為了保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真實性,應當要求注冊會計師對由董事會所出具的內控信息自評報告加以驗證并出具審核或鑒證報告,該鑒證或審核報告應與內控信息自評報告一同對外公布。而且在內部控制審核中,cpa的執業標準并不完備,這使內部控制審核意見從內容到格式各不相同。因此,應由審計準則委員會聯合各個行業制定一套切實可行的執業標準。
4.明確內部控制的責任主體
監管部門應當修訂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規范,增加明確主體責任的相關條款或對主體責任的描述具體化。現行《公司法》中規定,董事會可以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置、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所以我們建議公司內部控制的建設應當由董事會負責,并由董事會對外披露內部控制自評報告。
5.明確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內容和格式
監管部門應當對披露內部控制信息的內容與格式做出統一規定,以減少上市公司在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上存在的選擇性和隨意性。同時,投資者可以對上市公司的內部控制信息進行比較分析,也有利于降低投資者獲取信息的成本。證監會可以明確規定財務信息內部控制報告的固定格式,其基本內容至少應該包括:(1)表明管理層對財務信息內部控制的責任;(2)評估內部控制的標準;(3)內部控制系統中任何重要薄弱環節及其處理情況。
參考 文獻 :
[1] 李明輝、何海、馬夕奎.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狀況的分析.審計研究[j].2003,(01).
[2] 陳合.如何完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j].財會月刊,2005,(19).
【關鍵詞】內部控制 缺陷 認定 劃分標準
一、引言
繼2002年美國《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之后,我國也相繼出臺了《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以下簡稱《基本規范》)和《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下簡稱《配套指引》。《基本規范》聯合《配套指引》形成了我國內部控制規范體系。這顯示了我國對企業內部控制規范的重視程度,也標志著我國在企業內部控制領域與國際接軌。然而,《基本規范》和《配套指引》中沒有明確內部控制的概念和具體的認定標準,這就導致企業在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和披露方面沒有一個統一的口徑,甚至在界定內控缺陷和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存在自主選擇問題,由于企業管理當局出于各種不同目的,管理當局很可能會選擇有利于自身的信息來披露,這不僅欺騙了其他利益相關者,同時也不利于企業內部控制自身的完善。而內部控制有效性的評價與內部控制的完善都要以內部控制缺陷認定為基礎。
二、內部控制缺陷認定現狀
(一)內部控制缺陷的分類
按照內部控制缺陷成因不同可分為設計缺陷和運行缺陷。設計缺陷是指內部控制中缺少某項必要的控制,或存在但并不能合理保證控制目標的實現;運行缺陷是指內部控制設計合理有效,但在內部實施時沒有得到有效的執行,包括執行的人員不合適,沒有按預先設計的方式執行等。
按照內部控制缺陷的嚴重程度可分為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我國的《企業內部控制評價指引》也是按照這種分類的。該指引指出重大缺陷是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組合起來可能導致企業嚴重偏離控制目標;重要缺陷是指一個或多個控制缺陷組合起來,其嚴重程度及經濟后果小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致使企業偏離控制目標;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缺陷。這種按照缺陷嚴重程度來分類,看起來邏輯清楚且較為合理,但實際操作中難度較大。比如一般缺陷、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具體的劃分標準是什么,是定量還是定性,是否所有企業采取統一的標準等。
國外也存在其他分類,如Ge,Mcvay(2005)研究中將重大內部控制缺陷分為賬戶類缺陷、收入確認類缺陷、賬戶核對類缺陷、職務分離類缺陷、培訓類缺陷、高管類缺陷、期末報告和會計政策類缺陷、子公司類缺陷和技術類缺陷等九類。
(二)內部控制缺陷的認定
《基本規范》指出,內部控制缺陷為內部控制的設計存在漏洞、不能有效防范錯誤與舞弊,或內部控制的運行存在弱點和偏差、不能及時發現并糾正錯誤與舞弊的情形。這定義并未給出明確的規定和標準,這給實務操作上帶來了很大的麻煩。
在內部控制缺陷認定上,王惠芳(2011)也指出,對于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標準規范中,存在原則式認定和規則式認定兩種選擇。原則式認定是指依據某項控制可能導致的結果來進行認定,比如是否會導致企業目標偏離,是否會導致資產流失等。這一規范需要企業在評價內部控制時進行主觀判斷,自行決定內部控制缺陷的各類及披露的內容。該思路強調的是各個企業的內部控制不同,內控缺陷也存在差異,允許企業自主選擇,但也存在缺點,即落實到實際操作時,難度比較大,另外對企業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比較高,要是企業素質中不上,執行的效果也會大打扣。規則式認定是指通過列出一系列的關鍵控制點可能出現的缺陷種類,企業在評價時一一對應進行比較,在披露時也按照這些種類來披露。這一規范具有統一性,實務中容易操作。減少了企業自主選擇問題,從而降低了企業在缺陷認定的披露時的隨意性。但也存在缺點,那就是不同的企業內部控制也不同,尤其是不同行業的企業之間的差異性更大。在分析這兩種規范的基礎上,本文認為,我國企業內部控制缺陷認定應采取原則式認定與規則式認定相結合。對于那些對所有企業普遍適用的內部控制類型采用規則式認定方法,對于那些只適用于個別企業或個別行業的內部控制采用原則式認定方法,這樣避免了采取任何一種單一方法帶來的弊端。
三、內部控制缺陷分類及認定標準
筆者認為可以將內部控制缺陷分為財務方面內控缺陷和非財務方面內控缺陷。財務方面內控缺陷是指與經濟業務或事項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有關的內部控制缺陷。包括賬戶類缺陷、收入確認類缺陷、賬戶核對類缺陷和期末報告和會計政策類缺陷。這些缺陷將直接導致財務錯報,因此可以采用定量手段來界定這類缺陷。非財務方面內控缺陷是指除財務方面內控缺陷之外的其他內控缺陷。這類缺陷包括培訓類缺陷、職務分離類缺陷、子公司類缺陷、技術類缺陷、董事會缺陷等。這類缺陷并不直接導致財務錯報,但其對企業的影響可能遠遠大于財務方面內控缺陷,主要有影響整體公司的效益,經營過程中的合法合規性,及生產安全等。
對于財務方面內控缺陷可以采取定量的方法進行認定,因為這類缺陷直接涉及財務錯報,涉及資產負債表的錯報可根據錯報相對于企業總資產或企業凈資產的比例來界定相關內部控制缺陷的嚴重程度(比如某內部缺陷導致財務錯報涉及資產負債表的錯報與企業總資產的比例達到3%則定為重大缺陷,比例在0.1%以下則定為一般缺陷,比例在0.1%~3%之間則定為重要缺陷),涉及利潤表的錯報的內控缺陷可通過該缺陷導致的錯報金額占稅前利潤或稅后利潤的比例來界定其嚴重程度(比如某項缺陷導致涉及利潤表的錯報占稅前利潤3%以上為重大缺陷,比例占0.1%以下為一般缺陷,比例在0.1%~3%之間的缺陷為重要缺陷)。
對于非財務方面內控缺陷則采用定性的方法來界定其嚴重程度,設定企業的關鍵控制點。關鍵控制點主要有對外擔保、對外投資、購置和處置主要資產、重大借款、關聯交易、募集資金使用、重大信息披露、對子公司管控等。
四、結論
企業內部控制有效性評價的基礎在于企業能夠準確地認定內部控制缺陷,而現在企業內部控制評價都假設企業自身具備了這一專業能力,而事實卻并非如此,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在理論上和實踐中都是一個十分薄弱的環節。要能夠準確地認定內部控制缺陷就必須明確內控缺陷的概念、分類及其嚴重程度的具體劃分標準。
參考文獻
[1]陳武朝.在美上市公司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認定、披露及對我國企業的借鑒[J].審計研究,2012(1):103-109.
關鍵詞 財務管理 企業 內部控制 措施 重要性
隨著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企業規模在不斷擴大,經濟活動的日益復雜和財務風險的日益加劇也迫切要求企業加強財務管理。而在企業財務管理中,內部控制的作用又是非常重要的,據美國某公司的調查顯示:70%的公司破產是由于內控不力導致的。在經濟迅速發展的環境下,如何建立適合企業發展的內部控制體系,是現代企業發展將要面臨的主要難題之一。
一、內部控制的概念和特點
內部控制作為企業管理的一個過程,受到企業的管理層影響。內部控制的過程對于企業的發展起到很大的重要,可以有效的保證企業的各個方面。
1.內部控制可以保護企業資產完整性和安全性。企業資產的保護需要企業制定相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從而保護企業的資產不遭受損失。
2.內部控制可以保證企業會計信息和管理信息的可靠性。對于企業的健康發展而言,企業的管理層需要更多的得到關于企業的財務會計信息,這同時需要企業內部控制的管理。
3.內部控制可以保證企業制定的管理制度措施的貫徹執行。為了企業的發展,企業總會制定各種管理制度,然而管理制度能否貫徹執行卻關系到企業發展的命運,內控可以有效監管管理制度的執行程度,并對此進行反饋,以便管理層制定相關政策來保證企業的發展。
4.內部控制能夠控制企業減少不必要的費用,確保企業的最大的盈利目標。企業的發展最終是為了獲得盈利,企業減少了浪費也就增加了企業的盈利,因此企業必須通過內部控制來控制企業的成本,保證企業的最終利潤。
5.內部控制可以控制企業的錯誤措施,為企業制定正確措施提供依據。在企業的發展過程中,我們也不能保證措施的制定一定正確,當經濟環境發展變化時,勢必需要調整相關措施。內部控制可以保證企業能夠及時糾正錯誤的措施,保證企業正確的實施相關措施。
為了更好的實施企業的內部控制,企業應該制定一定的標準,保證內部控制能夠有效的開展,真正保證企業的良性循環發展。
二、內部控制建設是企業發展的必然要求
隨著經濟的飛速發展,企業的規模必將擴大,并保持持續性增長,在發展過程中,企業必將受到西方現代企業制度的影響,需要完善自身的管理制度,形成完整的系統,從總體上保障企業的整體性發展,這就需要企業建立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發展體系,建立完善的內部控制體系,促進企業的管理水平發展,保證企業經營活動的正規進行。
三、內部控制的重要作用
內部控制的作用是指內部控制的固有功能在實際工作中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及外部社會經濟活動所產生的影響和效果。在市場經濟中,內部控制作為企業正常經營活動的自我調節機制,對于企業的發展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并且與企業的規模成正比。甚至可以說,內部控制能否發揮作用是企業的成敗關鍵,為了保證企業的正常經營,提高經濟效益,必須正確認識內部控制,并發揮其重要作用。
1.內部控制能夠幫助企業塑造的良好內部氛圍
在內部控制的各個方面中,環境控制是其他各個方面的基礎,為了能夠有效的開展企業業務控制、風險評估系統控制等控制手段,必須首先做好內部控制的環境控制。由于企業的內部控制是處于企業的內部環境之中,內部環境的氛圍會影響企業文化的塑造,影響企業職工的控制意識。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好壞會直接影響企業內部控制是否貫徹執行。良好的企業內部環境可以保證企業戰略的有序開展,確保企業戰術的合理推進。塑造良好的企業內部控制氛圍,同樣可以保證企業文化的建設,以及經營理念、組織機構等的合理推進。
2.內部控制能夠加快企業經濟體制改革的步伐
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需要企業建立產權清晰的現代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充分發揮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監事會等對經營管理者的監督權力,保證企業的監管到位,監督能夠執行。在現代企業制度的逐步推進下,決策層為了正確履行崗位職責,保證企業的健康發展,必須依靠企業可靠財務會計信息的科學決策,這也就需要企業內部控制來保障會計信息的可靠性,并能對企業內部的經營活動進行協調、監督,這就要求內部控制的管理職能必須得到強化。
3.內部控制能夠協調企業運行國家監督方式
為了保證經濟的合法開展和進行,國家有很多監督的方式,包括財政、審計、稅務、證券監管、保險監督等,但是由于各種監督方式的功能交叉,標準不一,監督效果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沒有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這就需要監督部門在依法實施檢查后,出具檢查結論,其它監察部門可以利用已經做出的檢查結論,避免重復查賬,從而顯著提高國家監督質量,避免重復勞動,同時有效利用社會資源。
4.內部控制能夠加強企業內部審計考核
為了有效的強化內部控制,企業應該切實加強考核、監督、制約機制,發揮企業內部審計的作用,真正發揮企業審計人員的作用,監督保護企業資產安全,監督企業的合法發展,實現企業的良性循環。
總之,內部控制能夠強化企業的內部監督,避免財務會計虛報財務問題以及會計信息失真等問題,保證投資者的利益不受侵犯和國家的財產不受損失,促進有序市場經濟秩序的建立,保證企業能夠在競爭中取勝。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