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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了解事件的起因,準確快速判斷事情的經過。
突發事件出現后,班主任首先通過當事人或了解事情整個過程的其他學生獲取事件經過,快速對事件作出分析和判斷。對特殊的意外傷害事故或學生自身身體的素質誘發的疾病,班主任立即把事故人送到醫院,特別注意若情況嚴重者需要撥打110尋求救護。在了解事情起因后,老師必須沉著冷靜,要有一定的膽識和決策能力,且不要輕易的發表言論,更多的要傾聽,老師要做到心中有數。例如學生之間的打罵,學生與代課老師之間的沖突等事件,首先班主任以客觀公正的態度,聽雙方當事人的訴說,不要用固有的觀點特別責備某一方。特別是老師與學生之間的矛盾,常見的是學生當眾頂撞老師,老師與學生在課堂上僵持,從而造成教學事故。原因有多種老師當眾批評學生方法不當,學生為了挽回面子頂撞老師。有些時候是由于某種潛伏因素的作用,在一定場合的爆發,偶然中有包含著必然,不少是以往師生中發生的矛盾沒能更好的解決的結果。有些突發事件個人道德品質,自身修養不夠引發的問題,比如班級內部的錢財丟失,班級內部的財務損壞,板凳桌子剎那間變成兩條腿。班主任聽到匯報后,對這種突如其來的事情,非常惱火,但是這是班主任冷靜,控制好自己的情緒,千萬不要到教室里大聲訓斥,不要說尖酸刻薄的語言。要私底下進行調查,不動聲色,同時進行觀察班級內部有什么反常現象。在事情沒調查清楚之前,沒有足夠的證據時,不要找當事人談話??傊?,突發事情發生后,班主任對事件的起因要進行周密的調查分析,做出準確無誤的判斷,并假想不同處理方法,從中選擇合理的方案,來解決問題。
二.提出合理解決突發問題的方案
班主任在了解的事件的經過后,接下來就要采取靈活機動的戰略戰術來解決問題。這個階段班主任采取正確的措施來批評教育學生,多換位思考,假如你是對方你會怎么做,有時給他們提供寬松的環境,還原當時的場景,扮演彼此的角色,真正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而在處理老師與學生的矛盾時,應先安撫老師,不要讓其次事件影響正常的教學次序。然后站在老師的立場廠上教育學生,替代課老師說話,讓學生意識到代課老師是為他好。同時要聽學生對老師不滿的述說,分析原因,化解學生心中的矛盾,選擇合適場合讓其老師和學生當面溝通交流,班主任在一旁從中協調,讓學生感受到老師的愛,老師也能從該事件中進行反省。
而對偷盜事件,了解當事人偷盜事件的動機后,老師對當事人的身份進行保護,不能公開,班主任把偷盜的錢財如數奉還給受害學生。然后對偷盜的學生進行人生觀和價值觀的教育,讓其改過自新。損害公物的事件,弄清楚是有意損害還是無意損害,對有意損害公物的學生,除了賠償之外,對自身道德素質進行教育,可讓將功補過,情節嚴重者,寫檢討并當眾宣讀,讓其他學生監督,對他自身進行約束??傊?,在解決問題時,必須建立在不損害他人及當事人的利益的基礎上,顧全大局,讓同學之間也相互幫助學習,相互激勵彼此合作的良好風氣。
三.突發事件引起的警示,總結。
【關鍵詞】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城市土地管理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實施,為解決三農問題,帶來了方便。其不僅能保護農民的利益,同時也能保證非農用地的合理使用。如何解決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下,城市土地管理問題,已經成為集體建設用地的關鍵。
1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中出現的問題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在流轉過程中,雖然相應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在發展中仍有一些問題存在。政府在征地的過程中,常會遇到很多困難,特別是經濟發達地區,政府征收土地主要用于商品房開發等經營性項目上。近些年來,農村集體用地流轉成非農用地規模呈上升趨勢。這種集體建設用地在轉讓過程中,常會出現非法轉讓現象,但是各地政府受限于沒有明確的法律依據,在一定程度上使集體建設用地出現了放任自流的現象。同時對建設用地流轉權過程中的相應產權證明也沒有做明確的規定,一旦產權雙方出現問題,政府沒有相應的依據解決此類問題;在集體土地流轉的過程中,一些土地被用來進行工業生產。在長期的工業生產過程中,必然會出現土地污染及資源浪費問題。如果任這種問題長期下去,勢必會影響集體土地建設的發展;集體土地在流轉過程中,并沒有對相應的地價做明確規定,既沒有保護價,有沒有最高限價。集體建設用地在轉讓或出租過程中,仍是以雙方協定為主的,政府并未做相應的工作。在這種情況下,對集體建設土地流轉是非常不利的。
2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對城市土地管理作用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政策提出后,取得了一些成就,但是那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土地使用權問題。因此,制定集體建設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是十分有用的。下文主要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對城市土地管理作用進行相應分析。
2.1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管理辦法的實施,為非農用地使用提供了依據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實施后,農用地轉為非農用地是需要通過相關法律才能取得相應使用權的。不管是公益性用地,還是其他性質用地,都是需要通過相應的法律才能取得相應用地權的。這就使得以公益用地為名濫用土地的現象得到了遏制。同時也保證了政府在市場的壟斷地位和在二級市場獲得的相關收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流轉辦法的時候,農民對土地的使用權有了明確的意識,土地所有者及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在流轉后的土地建設中,獲取更多的收益。同時農民也意識到了集體建設用地的重要性,一旦出現濫用征地權現象,他們就會產生懷疑,并限制征地濫用。這就增加了征地成本,土地流轉權管理辦法未實施時,土地征用價格過低現象時有發生。相關辦法實施后,土地被征為建設用地的成本將比農業用地要高,會使轉讓者及相關的土地使用者的土地成本提高。
2.2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管理辦法的實施,為城市土地利用規劃帶來了挑戰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管理辦法實施后,加強了土地管理,不僅對違法使用集體建設用地進行了限制,同時也為合理開發、利用土地資源提供了相應依據。土地使用權流轉后,農民可以在流轉中獲得一定的收益,其收益的多少在土地利用規劃中已有明確的規定。隨著城市土地規劃指標不斷的加大,對布局及用途等有了更高的要求。一旦不符合農民利益,農民就參與到其中并對其進行相應的阻撓。在這種情況下,就會加劇城市土地利用規劃難度。隨著相關辦法的實施,城市土地規劃將面臨著重大的挑戰。
2.3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管理辦法的實施,增加了農民收益
在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流轉權管理辦法未實施的時,集體建設用地是經過這政府才可以轉讓的,這樣政府就獲得了在一、二級市場壟斷權,同時也能為城市建設提供相應的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流轉后,政府想要對公益性用地進行征收就變得更加困難,這使得政府在集體建設用地的資金有所減少。同時在相關管理辦法提出后,國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減少,也就減少了國有土地的收益。
2.4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讓管理辦法的實施,促進了政府職能的轉變
在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流轉權管理辦法實施后,政府的在集體土地使用權流轉過程中,職能發生了變化,不僅是國有土地的管理者,同時也是土地使用權流轉的服務者。在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中,政府行政管理部門,不再具有產權代表身份,而是相應活動的服務者和管理者,其職能也由原來的審批管理變為許可管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流轉權發生變化后,政府雖然從中獲取的利益變少了,但是其管理內容不斷的增加,特別是在產權確定環節。相應管理辦法確定以后,產權登記是需要到政府部門進行登記才可實現。
3 結束語: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不斷的發展,集體用地建設使用權發生了變化,由原來的沒有使用權流轉依據到有相應的使用依據。雖然流轉后的集體建設用地管理辦法實施后,政府在建設用地中有償使用費用有所減少,但是其職能卻發生了變化。不僅為農民或是集體組織帶來了更多利益,同時也保證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管理辦法的順利進行,促進了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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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概念;特征;構成要素
一、突發事件的內涵
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將突發事件定義為:“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嚴重社會危害,需要采取應急處置措施予以應對的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和社會安全事件?!?/p>
突發事件一般超出人們的預料,重大突發事件往往會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產生劇烈的負面影響,可能成為激發社會矛盾、進而爆發政治、經濟和社會危機的直接原因,其具有突發性,種類的多樣性,處理的復雜性,信息的不全性以及后果的嚴重性、持久性、廣泛性和連鎖性等特點。
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概念及特征
(一)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概念
突發事件處置能力是集突發事件之事前、事中和事后各項工作的應對能力綜合。
(二)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特征
1、整體性和系統性
突發事件處置能力不是某一種單一的治理和應對能力,它涵蓋了突發事件發生之前、發生過程當中以及發生之后的各項能力,集突發事件的預防、準備、反應和恢復于一體,具有整體性和系統性。
2、公共資源參與度高
突發事件具有突發性、處理的復雜性、以及較大的破壞性等特點。應對各種突發事件,政府部門起著無可替代的主導作用,但是要妥善的處理突發事件帶來的破壞和后續性影響,僅僅依靠政府的行政力量是遠遠不夠的,企業、社會組織和理性公眾的積極配合和廣泛參與是實現突發事件有效處置的重要一環。在突發事件的處置過程中,尤其是事中應急管理過程當中,需要相關法規、人員、資金、醫療、物資以及技術等的高度集中與配合。
3、社會關注度高
突發事件往往直接涉及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有些突發事件更是影響到國家形象和國家核心利益,而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是檢驗政府部門行政管理效率和為人民服務本領的磨刀石。在應對突發事件時,政府部門的一舉一動都會受到國際國內社會的高度關注。
三、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構成要素
(一)事前監測預警能力
事前監測預警是指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及后果做出預告與警告并制定相關預案以減少損失的行為。事前監測預報能力建設是為了最大程度降低突發事件所造成的損失,有效的事前監測預警體系具有預見和警示、延緩及減緩、阻止與化解等多種功能。提高突發事件預警和應急能力,加強對突發事件的預測、預警工作,提高政府和社會應對突發事件的綜合能力,是適應風險型社會的必然要求。
事前監測預警能力的構成要素主要有對突發事件的預、監測能力,對突發事件的預報能力,突發事件預警技術能力,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能力等。
1、對突發事件的預、監測能力
包括對已有及可能存在的突發事件的預、監測能力。這種能力需要有可靠而完善的信息采集系統為依托、以歷史經驗和現場調查為基礎。通過運用信息系統(IS)以及地理信息系統(GIS)實現基礎性信息的數字化、智能化和網絡化,利用航天遙測、遙控、遙監技術和地面監測監控系統迅速、及時地實施嚴密監測,自動采集信息和數據,通過衛星傳輸和計算機網絡系統形成動態和靜態系統相結合的、空間一體化的靈活性監測預警體系,在相關專業機構及人員的專業技術、歷史經驗和社會調研的基礎上對突發事件進行預測、監測。
2、對突發事件的預報能力
這種能力是指通過一定的預警信息平臺或通過網站、廣播、電視插播、電話、傳真、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農村大喇叭廣告等具體方式,實現預警信息的統一收集、管理及,保證信息的通暢、及時、準確和有效。
3、突發事件預警技術能力
從突發事件信息的采集到預警信息的都離不開相關技術的支持,現代突發事件預警是以信息技術、通訊技術為平臺,采用傳感器技術、智能化計算機技術和地理信息系統,力求構建數字化、網絡化、可視化、智能化、立體式、全方位和靈活性的動態監測體系,實現預警信息的整理、風險評估、預測評價、預警對策的功能。預警技術設備的完備度,技術應用的純熟度,監測體系的技術數字化、綜合一體化和傳遞網絡化水平決定了突發事件的預警技術能力。
4、突發事件應對措施能力
突發事件的事前應對措施能力主要是指預案管理能力,它與突發事件的應對效果具有密切的相關關系,良好的預案管理能力主要表現為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具體性、實際操作性和兼容性強,預案的公眾參與度較高。
(二)事中應急管理能力
事中應急管理能力是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關鍵環節和核心部分。它對于阻止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和破壞程度的進一步擴大,挽救和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減少和消除社會公眾的恐慌心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以及國家核心利益等方面意義重大。事中應急管理重點是指應急的響應及救援,主要包括險情的報送、預案的啟動、資源的調配和實地的搶險救援。事中應急管理能力建設需要有有效的機制和應急保障。
事中應急管理能力的構成要素主要有突發事件辨別能力、突發事件緊急救援能力、居民突發事件行為反應能力等。
1、突發事件辨別能力
突發事件辨別能力是指相關機構和部門在突發事件發生之后,根據系統技術、歷史經驗、現場調研等方法或渠道,對突發事件發生的種類、方式、時空范圍、危害程度、發展趨勢進行分辨識別的能力。突發事件辨別能力是開展具體救援活動、啟動應急預案的基礎。
2、突發事件緊急救援能力
突發事件的緊急救援一般是以政府為主導,離不開社會力量的廣泛理性參與。政府部門的應急救援能力具體體現在突發事件的應急指揮控制能力、救災救援過程中的協調能力,救援裝備配置的現代化水平、救援隊伍組建能力和救援力量響應能力等方面。政府部門良好的突發事件緊急救援能力表現為恰當的啟動應急預案、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能夠有效決策、協調、指揮、控制,具備先進的救援設施及裝備,注重救災組織機構和應急救援隊伍的構建,并且能夠有效而迅速的發動救援力量。
3、居民突發事件行為反應能力
居民突發事件行為反應能力主要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居民防災減災意識的強弱,社會公眾防災減災的意識越強,突發事件發生時社會恐慌、騷亂發生的可能性就越小,應急救援的難度也相對較小,反之,則會使應急救援的難度加大;二是居民理性救援的參與度,包括自發救援和響應政府號召參與救援。居民理性救援的參與度越高,越有利于突發事件的處置。
(三)事后恢復重建能力
突發事件的事后恢復重建意味著讓突發事件發生地區的民眾、基礎設施和系統恢復到事件發生之前的狀態或者相比較而言更好的狀態,它具有很強的政府主導型,是社會安全的一道重要防線。它涉及突發事件發生后受災民眾的安置、相關人員的心理干預、生態環境的恢復、社會治安、社會動員、調查評估、重建監管等諸多方面。
事后恢復重建能力的構成要素主要有社會保障系統支持能力、事后損失評估能力、事后恢復能力、事后重建能力等。
1、社會保障系統支持能力
社會保障系統支持能力包括以下幾個部分:
首先是突發事件災后安置能力,受災民眾的過渡性臨時安置與救助工作往往是突發事件事后恢復重建工作的重中之重,過渡性安置地點應當配套建設水、電、道路等基礎設施并按照比例配備學校、醫院等配套公共服務設施,確保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需要。對于特殊群體,如孤兒、孤老、孤殘人員可以采取臨時安置與長期安置相結合的辦法。
其次是心理干預能力。心理干預是指對受到突發事件影響的群體或個體采取明確有效措施(心理介入、認知干預等),使之最終戰勝心理危機和壓力,重新生活。心理危機干預機構和網絡的建立與完善,是社會保障系統一個不可或缺的環節。
最后是社會治安能力。突發事件爆發后,由于事件的突然性與強打擊性,往往會對人的心理形成巨大的沖擊,使人喪失社會規范意識,滋生犯罪行為。相關公安部門要深入突發事件發生區,了解災民情緒和掌握災后突出的社會治安問題,及時化解和消除各類不穩定因素,做好矛盾糾紛的預防工作,盡量把糾紛化解在萌芽狀態,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活動的發生。
2、事后損失評估能力
事后損失評估能力主要是指調查、統計、上報、核查實際發生的災害損失,為災民救濟、保險理賠、制定恢復重建計劃等提供依據,同時也可以為評價決策成敗及減災效益提供依據。事后評估主要包括災區總體受災情況,如受災人口、受災區域、房屋倒塌間數,道路損毀情況等,還包括災區群眾的生活救助情況和應急救助需求情況,如糧食、飲用水、衣被、帳篷、煤電等的需求狀況以及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需求情況等。
3、事后恢復能力
事后恢復能力主要是事后環境恢復能力,是對突發事件發生地區的生產生活環境進行清理、整治,使之恢復到正常的狀態。按照污染產生的不同原因,可將環境恢復分為自然災害類環境恢復和污染類環境恢復。自然災害類環境恢復主要是對自然災害侵襲所造成建筑物倒塌的殘骸,以及洪水、泥石流、沙塵暴等所帶來的沙石泥土的清理整治活動,使之恢復到正常狀態。污染類環境恢復是對突發事件中受環境污染的地區進行污染治理,使其恢復到正常狀態。
4、事后重建能力
事后重建能力包括重建資金籌措能力、重建監管能力和社會動員能力。首先,災后的重建工作需要大量的資金,資金的籌措能力是事后恢復重建的前提和保障。另外要確保救災款物的正確合理使用,要按照財政專項資金管理使用辦法的規定,對救災物資的籌集、分配、撥付、發放和使用做到手續完備、專賬管理、賬目清楚,保證??顚S?、重點使用。最后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動員社會組織和民眾理性參與到突發事件發生區的恢復和重建當中來。
(作者單位:中國海洋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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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高校突發事件 安全保障義務 預防應對及善后工作 法律責任
[中圖分類號]G647[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0)06-0104-02
一、我國高校突發事件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高校突發事件的內涵
結合高校自身的特點,高校突發事件可以這樣定義:高校突發事件是以高校校園為中心發生的,可能由自然、人為或社會原因引起的,突然發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高校正常學習生活秩序嚴重破壞,危及高校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重要事件。
(二)我國高校突發事件的特點
1.難以預測性。高校突發事件往往具有突發性、臨時性、難以預測性,突發事件往往是事物矛盾運動的結果,在量的積累階段不易察覺,由偶然的契機引發,是事物內在矛盾由量變到質變的飛躍瞬間。
2.迅速擴散性?,F階段高校不斷擴招,人口多、密度大,同時對社會的開發程度越來越大,社會中的眾多不安全因素進入高校校園,高校中的各種信息也可以迅速地傳播到社會中去。媒體、廣播、網絡的發達,使得某一事件會迅速受到關注,迅速導致大量聚眾,甚至導致。
3.嚴重的破壞性。高校突發事件必然會造成高校正常的學習生活秩序的破壞,影響高校的安全穩定?!巴话l事件會造成人員的傷亡,財產的損失,如人身傷害事故(云南大學馬加爵殺人案)、食物中毒、火災等;突發事件會破壞學校的正常運轉狀態,如學生或老師的罷課、集會、游行等會中斷正常的教學、科研秩序。
(三)我國高校突發事件應對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高校總體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較弱,應對機制不健全,配套設施及人員不夠充足,管理觀念落后,面對頻繁發生的突發事件,高校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亟待加強。
第一,從硬件設施上講,高校對安全保障設施及安全保障人員的配備還不是很到位,保衛部門的保衛能力不高。第二,從觀念上講,高校及學生的危機觀念還不夠強,沒有將突發事件應對上升到較高的層次來認識。第三,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體制不健全。第四,心理干預能力較弱。雖然高校目前加強了對于師生的心理輔導的力度,但是總體而言,仍處于較低的水平。對于突發事件,需要事前、事中及事后對廣大師生的心理調適,也需要有較高專業水平的心理咨詢師,高校在這些方面還有所欠缺。
二、我國高校對突發事件的安全保障義務
(一)高校安全保障義務的內涵
對于高校是否承擔安全保障義務,我國的法律及相應的司法解釋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但是《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中的“公共場所的管理人或者群眾性活動的組織者” 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中的“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是應當包括高校這一主體的?!澳切﹨⒓訜o交易關系的社會活動并受損害的人的權利保護恰恰更需要本條規定的調整。比如,參加社區運動會或者公益晚會等。只要該活動具備了與社會公眾接觸的主動性和客觀上的可能性、現實性,即為本條規定的社會活動。”①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試著定義高校的安全保障義務:“高校作為安全保障的義務主體,能夠預見或者應當能夠預見自己的行為可能導致大學生遭受損害而負有的采取合理措施以保障大學生人身、財產安全利益免受損害的義務?!雹?/p>
(二)高校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依據
1.高校承擔安全保障義務的行政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十一條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義務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第二十二條規定:“所有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掌握并及時處理本單位存在的可能引發社會安全事件的問題,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對本單位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和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情況,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九條規定了學校依法承擔相應責任的十二種情形。以上及其他相應法條規定了高校在突發事件中的安全保障義務。
2.信賴保護理論的要求。
高校的安全保障義務是誠實信用原則在高校學生工作中的體現。在我國高等教育中,大學生繳納學費,高校對其進行教育,提供相應的學習、生活的條件、環境和設施。大學生在走入校門的時候,與高校這種較為緊密的關系使得學生對學校產生了合理的信賴關系,高校作為這種社會活動的組織者,也應當在合理范圍內保障學生的人身及財產的安全。
3.風險控制理論的要求
現代社會就是一個風險社會,大機器、高科技的應用使得各種不安全的因素充斥在社會之中,學校也不例外。對于高校校園的各種危險、學校的各種設施及保衛人員的配備狀況,高校自身對其最了解,也有著他人不可比擬的控制能力,遇到突發事件時,高校采取各種措施會取得最好的處理結果。
由于突發事件的發生往往會造成嚴重的后果,因此我們工作的重點應當主要放在對突發事件的預防上面。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預防與應急相結合的原則,編制高校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高校應當組織工作組收集、分析和處理影響高校安全穩定的各種信息,預測可能發生突發事件的可能性,提出提前預防和采取補救措施以及事件發生后采取應急措施的建議,定期檢查本單位各項安全保障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可能發生事故的隱患,防患于未然。
四、高校對突發事件發生時的應對措施
(一)采取迅速合理的處理措施,控制局面及防止損害擴大
突發事件發生以后,有關部門應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高校應當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有關責任人及工作組迅速行動,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并妥善安置相關人員,控制危險源的進一步擴散,對某些重要設施予以保護,迅速調動相關人員和物資,投入到突發事件的處理工作中。高校雖然沒有行政執法權,但是在某些情形下采取合理必要的即時強制措施,也是高?;谄涮厥獾男再|應當享有的權利。
(二)迅速有關信息,報告人民政府,配合人民政府的應對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五十六條規定:“……同時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對因本單位的問題引發的或者主體是本單位人員的社會安全事件,有關單位應當按照規定上報情況,并迅速派出負責人趕赴現場開展勸解、疏導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地的其他單位應當服從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做好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所在地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蓖话l事件發生后,高校應當迅速將有關信息,并注意減小信息引起的負面效果;將有關情況迅速報告人民政府,在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到達之前做好相應的處理工作,在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到達后與其做好相應的交接工作,服從人民政府的指揮和安排,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相應的措施,積極參加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維護社會秩序。但是應當杜絕傳統的政府“獨攬型”體制,其是指“由國家(主要是國家行政機關)來對各類突發事件進行預防和預警、監控和處理,忽視甚至排斥非政府公共組織、各類企業或單位以及個人在應急過程中的作用。”
(一)消除殘留的不安全因素,避免損害再次發生
突發事件的威脅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之后,高校應當對所遭受的損失進行評估,對造成損害的危險源進行彌補和修復,對發生事故的原因進行總結,并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分析原因,避免損害的再次發生。根據遭受損失的情況,制定救助、補償、撫慰、撫恤、安置等善后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妥善解決因處置突發事件引發的矛盾和糾紛。
(二)建立心理健康應對機制
高校突發事件發生以后,往往會造成一定范圍內的大學生心理恐慌,此時,建立心理健康應對機制顯得尤為重要?!皩W校建立心理健康咨詢和輔導專門機構,高校應當成立心理危機干預工作領導小組,明確責任;成立一支有專業特長的心理咨詢師,高校的學生工作者應當在不影響學生的自由生活的前提下,主動關心大學生的心理狀況,了解他們在突發事件之后的心理活動,建立如心理熱線、學生會心理健康宣傳小組、心理咨詢流動站、班級或黨團組織的心理咨詢委員會等等。確保高校在出現突發事件之后不會出現大規模的學生心理健康受到影響的情況。
高校如果在突發事件中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沒有做好突發事件的預防工作,或者在突發事件發生時應急措施處理不當,以及造成了損害后果的進一步擴大,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一)民事法律責任
根據我國新頒布的《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規定,對于高校自身原因未盡合理限度范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以致造成學生人身、財產的傷害時,應當按照一般侵權的原理承擔相應的責任。教育法第八十一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對于因為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害,高校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的,應當在其能夠防止或者制止損害的范圍內承擔相應的補充賠償責任。高校向受害人承擔責任后,可以向實施侵權行為的第三人追償。
(二)行政法律責任
《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學校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責令其限期整頓;對情節嚴重或者拒不改正的,應當依據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行政處罰?!?第三十二條規定:“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學校負有責任且情節嚴重的,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根據有關規定,對學校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教育行政處分可能導致以下六種形式的處罰: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教育行政處罰的形式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停考、責令停止招生、撤銷教師資格、吊銷辦學許可證等等。
(三)刑事法律責任
高校有關責任人如果在突發事件中實施了刑法所禁止的具有嚴重社會危害性的行為,構成犯罪的,應當將其移送司法機關,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有關責任人的行為觸犯刑律的,應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薄吨腥A人民教育法》第七十三條規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本哂凶顕绤柕奶幜P性的刑罰進入高校安全保障義務違反的責任范圍,必將使得高校及其有關責任人和組織者充分重視高校安全保障,做好突發事件的各項預防、應急處理及善后工作。
注釋:
1.1編制目的
維護良好社會環境,保持正常金融秩序,促進全縣金融業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家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有關經濟、金融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人民銀行、政策性銀行、國有獨資商業銀行、城市商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信托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農村信用合作社、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村鎮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等各類金融機構,因下列事項引起嚴重后果,確需有關部門給予支持和援助的突發事件。
(1)因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引起的、危及金融安全與穩定的突發事件;
(2)各金融機構出現被沖擊、被盜、被搶、被襲擊,運鈔車輛遭搶劫、劫持等突發事件;
(3)金融機構計算機系統因硬件設施受損或普遍遭受病毒侵襲,發生系統性故障;
(4)金融機構高級管理人員集體辭職、失蹤、發生重大意外事故或者高級管理人員、業務營銷人員攜巨款潛逃,發生特大金融詐騙案件;
(5)金融債券到期未能及時兌付、金融機構被公告撤銷(關閉)或其他因素引發存款擠提、保證金擠提、集體退保、其他債務擠兌、集體上訪等規模較大的;
(6)金融機構發生支付困難、償付能力惡化或者出現巨額虧損;
(7)出現對金融業、金融機構進行負面失實報道,造成嚴重影響金融業健康發展的重大事件;
(8)暴發區域性金融風險或系統性金融危機;
(9)發生其他影響金融穩定運行的事件。
1.4工作原則
統一指揮,條塊結合;依法處置,穩妥縝密;整合資源,信息共享。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
成立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縣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由分管金融工作的副縣長擔任總指揮,縣政府辦聯系金融工作的副主任、人行縣支行行長擔任副總指揮,人行縣支行、縣財政局、縣公安局的分管領導為成員。
主要職責:研究部署全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指導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修訂《縣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根據情況和需要,在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決定是否啟動本預案;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和相關部門,調動社會各方力量,協商應對策略,采取措施,妥善處置;圍繞經濟發展、社會安定,分析經濟金融形勢,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維護正常的經濟金融秩序;根據金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決定是否終止本預案。
2.2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人行支行,辦公室主任由人行支行行長兼任。應急值班電話:
主要職責:負責接收、管理、上報有關資料和信息,核實了解金融突發事件的具體情況,提出處置意見建議,及時報告指揮部。在指揮部決定啟動本預案后,通知并協調各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具體實施;督促檢查各部門、各成員單位應急預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組織開展應急工作信息報送和新聞報道工作;負責金融突發事件信息檔案的建立與管理。
2.3各成員單位職責
人行縣支行:負責組織制定本系統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根據相關職責,當全縣銀行系統或金融機構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按照相關應急預案和應對金融突發事件的有關規定,實施報告和處置;對金融突發事件的性質和嚴重程度做出判斷,指導本系統和相關金融機構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根據金融突發事件嚴重程度和涉及范圍,建議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縣財政局:在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需要動用財政資金時,經縣政府批準后予以及時劃撥;積極申請有關優惠稅費政策,防止經濟金融運行出現不穩定因素。
縣公安局:加強對金融機構安全保衛工作的監督指導,督促金融機構按照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有關規定,落實防范措施;派出警力參與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對有關嫌疑人員采取控制措施;查處違法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防止出現和發生治安事件,保證金融單位正常業務經營和員工人身及財產安全。
2.4各金融機構職責
負責組織制定本系統金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并將預案報縣應急委員會和上級監管部門備案;及時向相關監管部門報告發生的金融突發事件;發生突發事件時,各金融機構按照指揮部要求共同開展處置工作。
2.5信息聯絡員
各成員單位要確定1-2名聯絡員,負責相關事宜聯絡和溝通、指令傳達等工作,聯絡員變更要及時向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3事件分級
金融突發事件按照特別重大(I級)、重大(II級)、較大(III級)和一般(IV級)分為4個等級。當金融突發事件等級指標有交叉、難以判定級別時,按較高一級突發事件處理,防止風險擴散;當金融突發事件等級隨時間推移有所上升時,應按升級后的級別處理。
3.1I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級事件:
(1)具有全國性影響的金融(含證券、期貨)突發事件;
(2)金融行業已出現或將要出現連鎖反應,需要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共同處置的金融突發事件;
(3)國際上出現的,已經影響或極有可能影響縣內宏觀金融穩定的金融突發事件。
3.2Ⅱ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Ⅱ級事件:
(1)對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全國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不能單獨應對,需要進行跨市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3III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II級事件:
(1)對本縣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全縣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進行跨縣區或跨部門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3.4Ⅳ級金融突發事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為IV級事件:
(1)對全縣金融行業造成影響,但未造成區域性(縣范圍內)影響的金融突發事件;
(2)縣級主管部門能單獨應對,不需要市級監管部門進行協調的金融突發事件。
4預測、預警
4.1體系建立
人行支行應建立本系統定性、定量數據監測分析指標體系,加強本系統及金融機構運行情況的跟蹤、監測、分析,及時收集、匯總發生在本縣范圍內和縣外對本縣轄區形成重大影響的有關金融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送風險提示信息,力爭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置。
4.2信息報告
各成員單位應將其監管職責范圍內發生的較大及以上金融突發事件及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警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根據各部門通報的信息,提出綜合性預警報告。
5應急晌應
5.1應急信息
5.1.1信息報告原則
金融突發事件信息要按照分級負責、條塊結合、逐級上報、及時準確的要求報送。
5.1.2信息報告程序
發生金融突發事件時,事件發生單位應在2小時內立即向其上級主管單位、縣政府、人行縣支行和公安部門報告,同時組織應急工作組,開展處置工作。各接警單位、部門應按工作權限、職責,及時向本系統、本行業的上一級單位報告。
5.1.3信息報告內容
主要包括金融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等級、原因、危害程度、影響范圍、涉及金額、涉及人數、可能造成的損失等情況;事件發展態勢和擬采取的應急對策;其他與事件有關的內容。
處置金融突發事件過程中,相關金融主管部門要及時統計、調查、分析事件所涉及的金融機構的財產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處置的措施和取得的效果等內容,并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5.2事件處置原則
處置金融突發事件要反應迅速、專業對口、各方參與、相互配合,做到依法、快速、高效、穩妥和節約成本。同時工作人員要遵循保密原則,不得隨意向外泄漏相關情況。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工作應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采取金融機構、上級主管單位和人民銀行3級遞進的層次處置
5.3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并與縣政府有關部門協商制定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措施,必要時報市政府成立全市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進行處置。
5.4I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指揮部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維護全縣行政區域內的社會穩定。同時與其他相關部門共同協商制定處置措施,并將結果報告上級單位。
5.5III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II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h級主管部門能夠單獨應對的,由事件發生單位與所涉及相關部門共同處置,啟動本系統應急預案進行處置。需要縣級主管部門跨部門協調應對處置的,由指揮部決定召開緊急成員會議,啟動本預案進行處置。
5.6IV級響應
縣級主管部門接到報警后,屬于IV級金融突發事件的,應在2小時內報告指揮部??h主管部門能夠單獨應對的,啟動本系統應急預案,并與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共同處置。需要縣級監管部門跨部門協調應對處置的,啟動當地金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進行處置。
5.7成員單位應急預案啟動
本預案啟動后,各成員單位要在指揮部統一指揮下,立即啟動本部門、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在職責范圍內開展處置工作,防止風險進一步擴散。
5.8相關應急預案終止
指揮部根據金融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事件處置情況,決定終止本預案的實施。同時,各成員單位根據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和處置情況,決定終止本系統應急預案,并向指揮部報告。
5.9與其他部門的協調
指揮部協調法院、檢察院、工商、稅務、企業主管部門,依法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權益,打擊各類損害金融機構的違法違規行為,并給予金融機構各類優惠政策,幫助其渡過難關。金融機構出現支付風險時,縣財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單位應籌集資金進行救助。
5.10相關信息的對外
根據處置金融突發事件的需要,實行新聞制度,由指揮部或各成員單位指定專門的新聞發言人,統一對外信息。未經授權,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或對外信息。指揮部要協調各媒體,統一宣傳口徑,及時、準確報道事件的有關情況,澄清事實,正確引導輿論。
6后期處置
6.1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
各成員單位按照各自權限、職責對金融突發事件進行全面調查,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相關部門對事件所涉及金融機構的賬目進行保管、清理,對關閉的金融機構個人債權進行核實,落實兌付和補償措施。
6.2損失評估
相關監管部門對事件所涉及金融機構在突發事件中的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進行評估,并報告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6.3分析總結
金融突發事件處置完畢,負責事件處置工作的成員單位應在處置工作完成后10個工作日內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基本情況、采取的措施、處置結果和防范措施。
6.4改進措施
各成員單位應及時總結金融突發事件處置經驗,汲取教訓,并針對事件暴露出的問題,找出差距,堵塞漏洞,制定和完善各項制度辦法,并強化內部管理,加強外部監管,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同時,向縣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預案修訂的建議。
7附則
7.1指揮部應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及時修訂完善本預案,并上報縣政府批準后實施。
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切實做好管理處各項預防工作,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我處認真按照 號文件的精神,切實加強對全處干部職工的培訓與教育,對照文件中的相關要求進行了充分的自查,做到了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學習到位、宣傳到位和貫徹到位,力求最有效的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發生,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帶來的損失?,F按照通知要求,將 處貫徹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的相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學習到位
成立 處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由處長任組長,全面負責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和處置工作,副處長、處長助理任副組長,處屬各單位、處機關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學習培訓、組織自查和整改工作。尤其是在學習方面,以集中培訓的方式,把學習《突發事件應急法》和思想教育相結合,在能夠熟練撐握和正確使用相關應急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提高全處干部職工的認識,讓職工充分認識到該法在建設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引,確保應急法在實際工作中正確應用。
二、切實提高認識,確保將突發事件應對法宣傳到位
在加強對全體干部職工培訓教育的基礎上,結合我處工作性質,由辦公室主任及時對全處干部職工進行傳達和宣傳,在宣傳內容上突出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職業衛生、環境保護、道路交通等重點內容,并結合自學、集中學習、專題討論等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啟發干部職工動腦思考安全,促使干部職工互相開展安全教育,做到了融安全的宣傳于各項活動之中,為突發事件應對法的宣傳提供了廣闊的宣傳舞臺,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三、突出安全工作落實,確保將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到位
按照我處確定的安全生產工作總體目標實現安全無事故。結合突發事件應對法,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人員對全處安全工作進行檢查,加大了對安全工作的領導、監督和檢查力度。同時,制定和完善了一系列的安全工作條例、安全教育制度,進一步健全了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突出安全工作落實,確保將突發事件應對法貫徹到位,主要做法:
一是建立組織機構,簽訂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落實到人。每年年初,管理處都在處、站兩級領導機構成立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交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防汛抗旱工作領導小組、禁毒工作領導小組,按照考核要求,落實組織機構責任。自上而下,簽訂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把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站(所)、班組、崗位、個人,把重點放在 “兩票、三規、四制”的執行與落實上,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三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有效的預防了突發事件的發生。
二是狠抓專項整治工作,增強職工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一是安全度汛,管理處加強對電站的防洪度汛業務指導和安全監督,確保電站度汛安全。二是 “兩票”(操作票、工作票)、“三規”(運行規程、安全規程、檢修規程)、“四制”(崗位責任制、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設備缺陷管理制)落實和執行,嚴抓制度掛在墻上,寫在紙上的現象發生。三是應急救援預案,根據國家關于建立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增強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救援能力的要求,把電站應對安全生產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預案,納入管理處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建設之中,結合實際具體制定了《戈壁起洪預案》《電站防訊抗洪應急預案》《電站火災、爆炸應急措施》《職工傷亡事故應急預案》《電站重大生產安全事故預防與應急處理預案》等應急預案。通過對各項制度監督落實和應急預案的學習、演練,大大增強了廣大職工的安全意識、責任意識和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
三是實行現場管理,從源頭上做好預防工作。做好檢查和抽查等工作。定期、不定期的組織全面的安全檢查,由領導小組組織對各個電站進行檢查和重點抽查,對發現的不符合應急法規定的予以批評和教育,對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督促進行整改,從源頭上做好預防工作。各電站站長從職工進入生產場區起,到本班次結束,重點對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制度執行、安全設施維護、可能引發設備和人身事故隱患以及油區、危險品、易燃易爆場所等各環節、各領域進行全面規范,實行現場管理,形成了較完善的管理框架,有效預防了事故的發生。
四是加強職工學習教育,不斷提高職工的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加強職工的學習教育是管理處每年的一項重要工作,事實也一再證明,從業人員缺乏最基本的業務安全知識,是導致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個重要原因,也是當前安全生產領域最大的隱患。為提高職工的業務水平,管理處一是抓學習,主要采取師傅帶徒和“一幫一”結隊子學習活動,讓職工盡快適應工作環境和工作崗位,避免因不熟悉環境和崗位引發不安全事故;二是開展業務培訓,主要包括:設備操作技術要領、安全技術規程、安 全生產規定等,讓職工盡快掌握技術要領和操作規范,避免因沒掌握技術要領和操作規定引發不安全事故。三是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全生產法》、《電力法》為重點的二級普法,使處、站(所)二級廣大干部職工的法律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不斷提高。四是采取印發資料、專家授課、集中輪訓和業余自學等多種形式和方法,加強職工的業務知識培訓。目前,管理處安全管理干部和職工上崗持證率均達到了100%,通過學習教育,具備了一定的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五是改造老舊工程,提高安全生產能力,杜絕突發事件的發生。管理處逐年投入大量資金,對綜合自動化保護裝置、引水渠、尾水渠、電站附屬設備、監控系統、勵磁改造、攝像頭進行增設和改造,逐年提高安全生產水平,有效預防了突發事件的發生。
六是積極開展“安全生產月”活動,大力營造安全文化氛圍。管理處每年都開展“安全生產月”知識競賽活動,積極營造“關愛生命、安全發展”的安全文化氛圍,以開展活動教育人的宣傳方式,運用多種宣傳媒介強化安全意識,以事故隱患說服人,以隱患整改鼓勵人,實現職工思想從“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懂安全,我會安全”的轉變,從而加強了干部職工的安全防范意識。
七是加強對 水庫的管理,有效保障水庫的運行正常。對 水庫的管理,管理處每年以水庫安全運行和度汛為工作重點,嚴格按照《 省水庫大壩管理辦法》,以日常運行和安全防汛為重點,從制度執行、規章制度落實、工程設備管理與維修、監測資料上報、防汛工作安排五項具體工作入手,重點對 水庫樞紐大壩、排砂泄洪洞、發電引水隧洞、檢修閘室、錐形閥室、溢洪道及機電、啟閉設備、車輛、人員進行反復多次安全檢查,有效確保水庫運行與度汛安全。
八是做好各種節日期間的安全和保衛工作。為保證春節、五一、十一及清明、端午、冬修等節假日期間的安全工作,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由處長任組長,由辦公室主任牽頭,安排專人對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并著重落實好節日期間的值班、值宿制度,定崗定人,堅持日常檢查,領導親自值班,切實保障了節日期間的辦公安全工作。
九是做好防盜等安全工作。管理處十分重視防盜工作,對防盜工作堅持從細處、實處入手,力求萬無一失。各電站設專人保管電氣設備、精密儀器、材料庫房等貴重儀器。并在財會室等重要場所均安裝了防盜門和防盜窗。同時,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日常均有人值班,值班為全天候,并設有專職門衛室,平時能對進出人員、物資等均作好登記、核對工作。
以上是管理處應對突發事件采取的有效預防方法和安全生產工作中每年的一些常規做法,也是管理處要求全處各電站必須做到和堅持的經常性管理辦法。對于應對突發事件,管理處和各站(所)還在積極探索、創新和進步之中。我們相信,只要堅持以上九個方面的工作方法,就能最大限度地避免人身傷亡及設備損壞事故發生,可以有效實現電站安全生產、經濟效益的目標。切實做好管理處各項預防工作,最大限度的減少突發事件的發生。
四、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整改措施
盡管我處的應急管理工作開展順利,成效明顯。但通過自查發現,我處在應急管理工作中還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對有關應急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還不夠深入;二是對有關的應急預案還需要進一步完善;三是對有關制度的落實還要加強督促檢查,特別是對“兩票、三規、四制”的制度落實。四是應急硬件不完善,如:缺防汛電臺等。下一步工作中,我們要從查出的不足入手,在以下幾方面下功夫,一要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二要進一步健全預案體系;三要進一步加大督查督辦工作力度;四要進一步加大投入,強化應急管理硬件建設。
日常生活中,經常會發生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起因于自然災害,屬于不可抗力事件;有的起因于人為災難,如車禍事件;有的則起因于社會政治因素,如示威游行等事件。各種事件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即對現有的社會秩序造成很大的沖擊,甚至嚴重危害社會穩定和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有的事件由于破壞性大、損失嚴重、影響惡劣而屬于重大突發事件,其危害性更加不言而喻。這些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地點不確定,需要各部門組織的積極預防和應急處理,高校也不例外。
一、高校重大突發事件的界定
《新華字典》中對“事件”的界定是:歷史上或社會上發生的不平常的大事情。所謂“突發事件”是指違反社會常態并在人們沒有任何思想準備或無法知曉的情況下,猝然發生的危及社會和人身安全的事件。[1]如“九一八”事件、汶川大地震、9•11事件等,由于這些重大事件都是突然發生的,沒有什么征兆,因此人們通常把它們成為突發性事件。重大突發事件一般是指突然發生,能夠造成人員和財產的重大傷亡和損失,或者生態環境的嚴重破壞、社會危害嚴重,極大危及了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的事件。[2]它會給人們的生產和生活帶來嚴重的干擾,同時威脅人們的生理健康,有些人會因為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而感到恐懼、緊張、焦慮,甚至悲觀和絕望,如汶川大地震對失去親人的孤兒產生非常嚴重的心理威脅。重大突發事件主要包括兩個層面的意思:一是事件發生的速度非???,出人意料;二是事件很難應對處理,必須采取非常規的辦法處理。
高校主要特點之一是人群密集且主體是一群大學生和大學老師,大學生們思維活躍,知識和感情豐富,年輕有活力,但是還沒有較為穩定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同時由于高校自然和社會兩方面環境都比較復雜多變,具有較強的不可預測性,這就使高校發生突發性重大事件的概率較高、發生的形式也多樣化。因此,高校重大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發生在校園內外的,由校內學生實施或以其為侵害對象的,由于自然的、人為的或社會政治的原因突然引發的,不以高校管理者的意志為轉移的,對學生的身心健康、學校的教學、工作、生活秩序造成一定影響,公共財產受到損失以及學校名譽受到損害的事件。[注1]
二、高校重大突發事件的特征
高校突發事件與社會上一般公共突發事件有所不同,其特征表現在:
1.突發性
由于高校人群的密集性和背景復雜,高校突發事件的發生往往猝不及防、出人意料,且一旦發生則發展勢頭迅猛,高校管理者面對事件時容易陷入混亂,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的調整才能處置妥善。但這段時間往往會給學校和學生造成較大的損失。
2.復雜性
高校重大突發事件的復雜性主要體現在引發事件的緣由和發展過程的多變性。[3]突發事件往往是指各種矛盾最終激化的結果,一旦應急處理不當,則危害性會變大、基本性質也可能發生改變。高校師生大多素質較高、思維敏捷、思想獨立,對待突發事件有自己的想法,無疑增加了高校防范和處理的復雜因素。
3.危害性
高校重大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極其明顯,它容易給師生造成恐慌,危害高校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有時會是毀滅性打擊,它的惡劣影響可能會波及到同城、同省甚至是全國。高校,必須加以特別重視。
三、高校在應對重大突發事件中存在的問題
1.應對危機意識淡薄
在高校的日常教育管理實際中,一方面較普遍的一種現象是缺乏危機意識。重大事件的發生是突發的、迅速的,不可能讓人們著手準備,必須在日常的生活和學習中就樹立起危機意識,認識到重大突發事件的重要性。當前,上至高校的領導部門,下到普通師生員工,都沒有足夠正確的危機意識,對突發重大事件的發生抱有僥幸心理,認為那只不過是杞人憂天,并不予以重視。
而在管理方面,更是出現了“兩重兩輕”現象,即重日常管理制度建設,輕危機管理體系建設,重事后動員而輕事前預警。所以當重大突發事件發生時,由于危機意識和預警機制的缺乏,高校往往出現手足無措的恐慌和混亂,不能有效正確地控制態勢發展,造成嚴重后果。這是教育資源調配欠妥,更是危機意識教育缺乏的結果,必須予以重視。
2.預警的組織體系和制度缺失
高校必須建立重大突發事件預警機制,對事件的發生進行預防,以便盡最大努力地減少損失,縮小影響。預警和預防必須要有一定的組織來執行,必須有一定的制度來推進和保障。由于學校領導不夠重視,一部分還受到人力和物力資源配置的限制,目前高校預警組織體系主體為學校保衛部門,加上部分學生輔導員協助。但是又由于學校崗位設置的限制,這些預防主體對于日益龐大的師生群體來說遠遠不夠。同時高校突發事件的預防制度有的是空白或者不完整,即使有也不受重視而是流于應付上級檢查的形式,出現制度缺失或制度虛置的壞現象。這就大大降低了突發事件風險處理能力,也增加了突發事件產生的系數。
3.信息溝通渠道不暢通
現代社會是信息化時代,學校有責任向師生提供真實可靠的消息。高校應及時準確地涉及到重大公共利益的災難性信息。但是以往的高校重大突發事件表明,高校在信息溝通這一方面存在不足,信息溝通不暢,有的封閉消息甚至假消息,造成了相關信息不對稱。如2003年的抗擊非典事件,高校的新聞宣傳媒體并沒有擔負起應有的責任,在疫情爆發之初,沒有及時準確向師生、員工報道并分析具體現象,學校的應對措施也沒有公開和透明,這就導致了許多學生逃離學校,逃回家鄉,即使在校的學生也內心惶惶。這種現象在很多高校中都出現過,給事件的處理帶來很大的不便。當前,個別高校網站的建設仍然停留在形象建設、起宣傳窗口作用的初級層面,至于發揮的作用如何,以及如何發揮作用等更深層次的應用內容,尚未進行深入的研究。對功能的認識不清,信息資源開發建設水平及應用層次比較低,[4]導致網站資源共享與服務的功能得不到充分發揮,信息流通渠道不暢通。
四、高校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對策
高校應該重視重大突發事件,盡快建立一整套完善的應急處理機制,減少重大突發事件給師生、員工帶來的損失,促進和諧校園的建設。
1.增強重大突發事件危機意識
危機意識是一切危機預警的起點,預防重于治療,高校必須強化責任意識和危機意識,強化風險評估工作、隱患排查工作、整改工作,盡可能地預防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因此,高校領導者首先要加強自身學習,提高自身的領導能力、心理素質,學習突發事件管理理論的應對,持續強化自身的危機意識,增強處理危機的能力,在遇到重大突發事件時,要臨危不亂,及時果斷地做出決策。
同時,要加強應急隊伍建設,對高校指揮和救援人員進行專門培訓和演練,提高他們的危機管理水平和專業技能。再次就是要加大對在校師生危機意識的宣傳教育,如在預防、避險、自救、減災等方面加強教育,可以組織他們參與防火防盜等演習,加強他們對突發事件的危機意識,提高師生在突發事件中的自救互救能力。
2.依法制定高校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法律和制度
首先,在國家立法層面,要想更好地預防和處理高校重大突發事件,必須進一步完善我國突發事件的立法和制度管理體系。在《憲法》的指導下,在相關法律基礎上,制定有關校園危機管理的全國性法律,如制定《校園法》、《高校突發事件防治法》等專門針對高校管理的法律制度。同時,建立和完善高校危機管理的各個機構,并賦予其執法權,這樣才能在日益復雜的校園環境下確保高校的安全穩定,達到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高校突發事件的目的。
其次,有了法律制度這樣的保障。在高校校園管理工作中,必須認真研究制訂高校校園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機制,包括預警組織體系。預警信息處理體系、預警咨詢體系和保障體系等。要完善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決策機制,包括決策和指揮兩部分。還要建立重大突發事件事后恢復機制,如對受害師生的心理干預機制、對災害事件的評價機制等。
3.更新信息溝通機制
信息溝通機制的主要目的在于讓信息快捷、通暢地到達到師生員工,以便對相關事宜做出決策和有效地控制,這是高校預防和處理突發事件的基礎。高校發生重大突發事件時,應堅持及時、準確、完整等原則及時加強溝通。高校應建立充分的信息來源渠道,收集有效的信息,建立并完善深入、廣泛、靈敏、高效的校園信息網絡與信息綜合分析平臺,及早發現問題前兆并提出預警報告,防范事件的準確信息和理性建議,公開學生密切關注的公共信息,同時發動學校中的社會團體(包括學生社團),及時撫慰性、安撫性信息,穩定師生情緒,[5]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置四大“早”,牢牢把握維護高校穩定工作和處置突發事件的主動權。[6]
4.建立全國高校防范重大突發事件服務體制
高校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不僅需要每所高校完善各自的管理體制,更需要全國高校一起建立聯動機制,一起建立資源共享、行為互動的預防重大突發事件的服務體制,這是應對重大突發事件廣泛性、復雜性特征的必然需求。因此,為了更好地防范各高校重大突發事件的發生,要建立由國家教育部門牽頭、各地教育主管部門積極配合的,各高校積極響應和參與的防范重大突發事件的服務體制。這就需要各高校設立專門的機構并配備專門的人員,作為各高校預防經驗、安全信息、安全評估等交流和聯動的中堅力量,為維護廣大師生員工的利益實施監督服務,要及時進行教育,給予正確的引導,阻止誘發因素的滋生和蔓延,使其消除在萌芽狀態,避免突發事件的發生,[7]這樣才能有效地提高高校在預防和處理重大突發事件方面的能力和水平,從而確保學校正常的秩序和穩定。最終形成全國高校齊抓共管的新局面。
【關鍵詞】體育教學;應急避險技能;強化教育
面對頻發的自然災害、人身事故傷害、校園暴力事件等,應急避險技能教育已經得到國家、社會、學校的廣泛關注。將應急避險技能教育融入到體育教學中并不斷強化,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能夠幫助學生了解和掌握面對突發事件的知識和技能,以便進行有效的自救和互救行為,減少生命和財產損失。
1 應急避險技能的概念及構成要素
1.1 概念
人的一生中會處于多種不同的環境,既包括日常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也包括地震、火災、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災害環境,當然也有車禍、食物中毒等人為災害環境。為了生存,人們要具備一定的應急避險技能,而體育教學成為傳授、學習、培養這種能力的最佳選擇。強化體育教學中應急避險技能教育,不僅能夠系統的向學生傳授正確有效的應急避險知識和技能,同時通過考試要求可以使學生充分認識到其重要性,掌握基本的傳授內容,在緊急的情況中使應急避險技能充分發揮作用。
應急避險技能是指人體在遇到緊急情況或環境突然發生惡劣變化時,能夠根據自身已積累的應急避險相關知識和技能訓練,采取有效的手段和方法進行自救,使災害對自身的不利影響降到最低。事發突然并且能夠對人體造成不利影響的事件,稱之為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又可以被分為公眾類突發事件和職業類突發事件:公眾類突發事件是指每個人都可能會遇到的突發事件;職業類突發事件是指從事某一類職業的人可能容易遇到的突發事件。強化體育教學中應急避險技能教育主要是針對公眾類突發事件。根據以上情況,應急避險技能可以分為公共類應急避險技能和個體類應急避險技能:公共類應急避險技能是指應對公眾類突發事件的技術和能力;個體類應急避險技能是指應對職業類突發事件的技術和能力。
1.2 構成要素
應急避險技能的構成要素包括:1)應急知識,即遇到突發事件時所具備的知識,既包括對突發事件的了解,也包括基本的應對措施和方法。例如,當地震發生時,要具備對地震特征及自身所處環境的了解,根據應急知識的積累采取積極有效的應對措施進行自救或是救助他人。2)身體素質,即身體的健康,擁有健康的體魄才能夠應對突發事件。突發事件往往會使人體處于較為危險的環境狀況,實施自救或互救行動會極大地消耗人體的能量,這就需要健康的身體作為基礎。3)運動能力,即走、跑、跳等的能力。如前文所說,突發事件會極大地消耗人體的能量,同時需要不斷的進行挖、爬、跑、負重前進等能力,所以具有較強的運動能力對于應對突發事件至關重要。4)應急技能,即面對突發事件時進行有效自救或互救的技術和能力。5)心理素質,簡而言之就是面對突發事件時要盡量保持冷靜,勇敢的戰勝困難。
2 強化體育教學中應急避險技能教育的必要性
2.1 現實需要
現代社會,災害頻發,尤其是不可預防和抗拒的自然災害,對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構成極大的威脅。2005年6月,黑龍江省寧安市發生洪災,死亡106人,其中學生102人;2008年1月10日,我國發生特大冰雪災害,低溫雨雪冰凍災害造成全國19個省、市、自治區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損失嚴重;2008年5月12日,汶川大地震,死亡人數八萬七千五百余人,直接經濟損失8451億元人民幣;2008年6月中旬以來,浙江、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等地部分地區遭受雨襲擊,造成嚴重洪澇、山體滑坡和泥石流災害。因災死亡164人,失蹤68人,緊急轉移安置187.3萬人,因災直接經濟損失173.9億元;2010年4月14日青海玉樹發生7.1級地震等等,這些例子還有很多。
面對頻發的災害,強化體育教學中應急避險技能教育迫在眉睫,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如果學生們都進行過有效的應急避險技能教育,掌握了相關災害的必要知識以及基本的應對技能,那么在上述災害發生時相信能夠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2 現有的應急避險技能教育存在問題
近年來,國家制定了有關中小學和幼兒園的相關安全管理辦法,但是對于學生的安全教育局限于形式,往往只是在所謂的“安全日”或者“紀念日”進行一些相關活動,難以使學生真正掌握有關知識和技能,不能夠起到有效、長遠的作用。
有些學校雖然制定了應急避險技能教育的學習內容和課程,但是大多局限于簡單的課堂傳授。如果想要真正的掌握應急避險的知識和技能,關鍵在于有效的訓練。只有在模擬的實戰狀況中,才能夠使學生更好地掌握和運用應急避險的知識和技能,實現教育目的。
3 強化體育教學中應急避險技能教育的可行性
體育教學與應急避險技能教育緊密聯系,相輔相成。二者都是通過進行知識的傳授和技能的訓練,使學生牢固掌握所學內容,不僅能夠增強體魄,同時能夠運用所學知識指導日常生活,實現教學目的。所以,強化體育教學中應急避險技能教育具有強大的優勢。
首先,體育教學具有很強的實踐性。在體育教學中會涉及到跑、跳、攀爬、游泳、負重訓練等內容,而在應急避險技能教育中同樣會涉及到這些內容。二者的區別就是進行這些活動的環境不同,前者是在體育場館中,而后者是在突發事件發生的自然環境中。在體育教學中的實踐訓練能夠幫助學生熟悉、了解、適應技能,以便在突發事件發生時能夠熟練的運用。其次,體育教學的形式更加靈活,可以將知識的傳授和實踐訓練相結合。例如,進行某項應急避險技能的教育時,可以通過文字、圖片、視頻等多種形式使學生對某一突發事件的相關知識和應對措施有初步的了解,再將學生帶出教室,在模擬環境中進行實踐訓練,理論與實踐的有效結合能夠使學生真正掌握所學內容,在日后的突發環境中真正發揮作用。再次,體育教師的素質更適合進行應急避險技能教育。與其他課程的教師相比,體育教師能夠更好的將理論傳授和實踐訓練結合起來,因為體育教學就是遵循這樣的教學步驟。而且對于實踐訓練,體育教師也具有更好的指導經驗和能力,具有穩定的心理素質面對學生實踐訓練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問題。最后,體育教學是伴隨學生從小學到大學的必修課程,能夠根據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適合的應急避險技能教育,而且具有一定的連貫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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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蔡繼云 河北聯合大學 講師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我縣應急預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增強預案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斷提高處置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現就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重要意義
應急預案是應對突發事件的行動方案和依據??茖W規范的應急預案有助于識別潛在的突發公共事件,明確應急救援的范圍和體系,使突發事件的應急預防、預警、財物保障等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對突發事件及時做出響應和處置;有利于避免或防止突發事件擴大或升級,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有利于提高全社會的居安思危,積極防范社會風險的意識。建立健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體系的目的是建立覆蓋各區域、各行業、各單位的應急預案體系,是應急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個科學規范的應急預案對于控制、減輕或消除突發事件引起的社會危害,最大程度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將起到重要作用。應急預案的發展過程是一個逐步完善、不斷規范的過程。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突發事件發生的多樣性、復雜性和不可預知性對應急預案體系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的質量將直接影響到突發事件的成功處置與否,因此,要充分認識到預案修編工作的重要意義。
二、現有應急預案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縣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從年開始全面啟動,截止目前已經初步形成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應急預案體系,在處置突發事件中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是,應急預案在處置突發事件的實踐中以及應急演練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有:一是預案缺少對危險源分析調查和應急能力評估,對可能出現的危險情況分析不足;二是預案之間的銜接,尤其是部門預案與專項預案銜接不夠,沒有形成協調配合與聯動機制;三是預案照搬照抄,缺少結合自身實際的具體應對措施,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四是對響應程序、基本措施和資源配置等規定不夠明確;五是程序不規范,要素不完整,資源不清晰,缺乏必要支持附件;六是普遍缺少對突發事件處置過程進行評估的內容。
三、應急預案修編范圍
(一)突發公共事件縣級專項應急預案??h級專項應急預案主要是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為應對某一類型或幾種類型突發公共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二)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是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縣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部門職責為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制定的預案。
(三)鄉鎮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
四、應急預案修編完成時限
縣級專項應急預案和企事業單位應急預案于年7月底前完成;鄉鎮總體應急預案和突發公共事件部門應急預案于年9月底前完成。
五、幾點要求
(一)要切實加強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要把應急預案修編工作列入應急管理重要議事日程,加強組織領導,確保工作到位。
(二)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已有的預案要按照新的《縣編制和修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框架指南》修改完善。沒有制定預案的單位要著手編制。逐步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設。使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和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化。
(三)明確任務、各司其職。縣級各部門及相關單位按照附件1確定的目錄,由牽頭部門組織編制和修訂,待專項預案編制和修訂完成后,縣級各部門和相關單位按照專項預案明確的任務要求和部門職責制定部門應急預案;各鄉鎮既要組織和指導本行政區域內企事業完成應急預案修編工作,還要認真完成鄉鎮總體應急預案修編工作。
(四)規范預案修編程序,提高預案修編質量。預案修編在遵循修編程序的同時,結合實際,注重科學性、針對性、預見性和可操作性。要深入研究、分析和掌握危險源具體情況和危害程度。要對預案進行科學評審,使修編后的應急預案質量明顯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