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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種苗;油茶;質量管理
油茶屬山茶科,為常綠小喬木或灌木,是我國栽植面積最大、分布范圍較廣的木本油料樹種。種苗質量直接影響著當地的經濟發展,種苗問題影響的不是幾年,而是十幾年甚至更長時間,不僅會造成巨大的損失和浪費,而且還會嚴重挫傷農民的積極性,影響油茶產業順利發展。因此,加強油茶種苗質量管理,是確保油茶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的首要任務和核心環節。
1 我國油茶種苗質量管理現狀
我國油茶主要分布在長江流域及其以南的14個省(市、區),其中湖南、江西、廣西三省(區)占全國總面積的76.2%,面積約有300萬hm2,油茶籽產量100萬t/年左右,產茶油約26萬t/年,產值約110億元/年,為加強油茶種苗質量管理,近年來,國家林業局和各省林業部門積極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油茶產業健康發展。2009年初,國家林業局委托4個國家級種苗質檢中心對全國種苗質量進行監督抽查,并明確要求重點檢查油茶種苗質量;5月成立了國家林業局油茶產業發展辦公室,全面負責油茶產業健康發展的監督和指導,7-8月由國家林業局相關領導帶隊組成5個檢查組分別對南方10個油茶省區展開1次油茶種苗質量專項檢查,有力促動了各省對油茶種苗質量的管理。與此同時,各省(區)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制定了本省油茶種苗質量管理辦法,成立省油茶辦。各地積極舉辦油茶嫁接和育苗生產等技術培訓班或經驗交流會,為提高油茶種苗質量出謀劃策。
江西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溫暖濕潤、四季分明、雨量充沛。地帶性土壤以黃紅壤為主,非常適合油茶生長。遂川縣現有油茶林面積52860hm2,占林業用地面積的21.5%,占國土面積的17.0%。主要分布在全縣23個鄉鎮、2個國營林場和1個林業公司,其中國有833.3hm2,集體100hm2,林農個人51926.7hm2,全縣油茶面積1萬畝以上的鄉鎮有19個,3.0萬畝以上的鄉鎮有10個,大坑鄉、泉江鎮、禾源鄉、堆子前鎮、草林鎮、左安鎮、戴家埔鄉等7個鄉鎮面積達5.0萬畝以上。但由于油茶生長較慢,又采用粗放造林式的栽培管理方式,沒有實施較規范的管理與適當的資金投入,造成產量低、效益差,制約了油茶產業的發展,農民投入與生產積極性也不高。筆者根據多年的林業工作經驗,分析了遂川縣低產油茶林形成的原因,提出了優質高產栽培管理技術措施。
2 油茶種苗質量存在問題
1)種苗質量監管不到位。一些地方由于種苗管理機構不健全、人財力不足,監管不到位,導致有些個體戶或企業受利益的驅動,在油茶良種供應不足的情況下,生產銷售偽劣穗條和種苗,哄抬價格,擾亂市場秩序。
2)良種苗比例和質量偏低。加強生產管理是確保嫁接成活、成苗的關鍵。有些地方雖對苗圃技術人員進行了培訓和現場指導,但在具體的生產實踐中沒有把握好關鍵的技術環節,如調控苗床溫濕度、除萌除雜、澆水施肥、病蟲害防治和揭膜拆棚等管理沒有及時到位,導致苗木成活、成苗率較低;嫁接沒有成活而形成的實生苗沒有清除,接穗上萌生的花芽沒有及時抹除,導致良種苗比例不高,質量偏低。
3)盲目引種行為尚未杜絕。有些地方對油茶良種的重要性認識不足,用未經確認品種來源的種苗盲目造林,個別地方甚至還存在用非良種實生苗造林的現象;一些良種選育基礎薄弱、良種資源匱乏的地方,不考慮當地氣候、土壤條件,不經過區域試驗,不聽取專家意見,盲目從外地調入穗條和種苗開展油茶種苗生產。
3 加強油茶種苗質量管理措施
1)嚴格實行油茶種苗生產、經營市場準入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第二十條、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林木良種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由生產、經營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縣級林業主管部門要依據國家林業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規定,嚴格審核油茶種苗生產、經營申請人的資格和條件,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加強對油茶種苗生產、經營許可證的核發和管理,從生產、經營的源頭把好關,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經營。
2)著力推行監督油茶種苗“四定三清楚”。“四定”即定點采穗、定點育苗、定單生產、定向供應。根據國家林業局《油茶種苗質量管理規定》,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根據本地區油茶發展規劃和造林任務,對轄區內符合本規定的種苗生產單位擇優確定油茶采穗圃和油茶良種嫁接苗生產點。由油茶種苗生產者和使用者簽訂生產供應合同,按照供需雙方合同約定,實行定單生產。“三清楚”即品種清楚、種源清楚、苗木銷售去向清楚,就是要做到每株苗木都能追根溯源,從源途和用途兩個方面摸清油茶種苗來源和去向。
3)嚴格實行油茶種苗“四證一簽”制度。“四證一簽”是指生產、經營許可證,產地檢疫證,良種穗條質量合格證,良種穗條銷售憑證和油茶種苗標簽。油茶種苗生產企業要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技術標準,在穗條和苗木出圃及調撥前嚴格進行檢驗檢疫,做到出圃必檢,杜絕不合格的穗條、種苗和假種苗流入市場。各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要委托質量檢驗機構加強質量抽查,對以次充好、以一般品種冒充優良品種欺騙用戶的種苗生產、經營者,要依照《種子法》的有關規定嚴肅查處。
4)建立健全種苗生產銷售檔案管理制度。油茶種苗生產經營者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林業局《林木種子生產、經營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建立健全生產銷售檔案。檔案內容包括林木良種證書復印件、種苗生產情況、產地氣象記錄、出圃檢驗情況、種苗質量、包裝貯藏、銷售去向及其他需要歸檔的材料,并指定專人管理,建立檔案使用與管理制度,嚴格種苗質量的責任追究制。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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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羅亮宏,羅雙輝,廖慶華.淺談油茶在梅州的發展及其栽培管理技術[J].廣東農業科學,2010,37:2.
1、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軟件應用推廣。我們分局去年自主開發出了“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系統”軟件,今年又對軟件版本進行了升級和維護及宣傳推廣。在軟件升級方面,經過我們研究小組經過加班加點、改寫程序、調試運行,完成了升級。我們一是對數據庫平臺進行升級,將原Foxpro數據庫升級到SQLServer數據庫,程序原代碼也將采用PowerBuilder重新編寫,提高了數據的安全性;二是增加了開放式模糊查詢功能,新的程序中查詢功能更加強大,用戶可以自行設定條件進行查詢;三是改變了軟件界面,請專業的平面設計人員進行軟件界面的設計,使之更加美觀;四是增加了支付個人收入明細表、工資批量錄入、工資賬冊、計算器等大量的輔助功能,使納稅人在使用該軟件過程中更加得心應手。在軟件推廣和維護方面,我們一是積極服務扣繳單位,及時收集用戶對軟件提出的新需求、新問題,為軟件的升級提供新的依據。二是對華興民爆、化輕公司等12家使用單位進行管理版軟件的安裝和升級,輸入并維護、更新扣繳單位的數據庫。三是展開對扣繳單位的培訓,保證了軟件的正常使用,使之能正確利用計算機進行工資核算,打印工資表、工資條,打印扣繳稅款報告表,按時報送電子申報數據和“個人所得稅扣繳稅款報告表”軟盤。四是分局積極做好扣繳單位報來數據資料的接收工作,正確引入微機,建立稅務電子檔案。五是編印了新的《個人所得稅扣繳軟件操作說明書》,為軟件的順利推廣加強了宣傳力度,為下一步在全省推廣軟件做好前期準備工作。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軟件推廣以來,取得的主要成績:一是“個人所得稅扣繳管理軟件”,已在XXX市地稅系統7個縣市、區局全面推廣,先后有XXX市地稅直屬局、稽查局,XX直屬局等單位來參觀學習,外地購買該軟件的10家企業和分局轄區內已安裝使用的12家企業普遍感到很滿意,操作簡便、適用,受到了省局X局長、X局長和省市局領導的一致肯定,最近將在全省全面推廣。二是軟件自推廣以來,元至11個月共入庫個人所得稅358.13萬元,與去年同期相比增長40.33%,增收102.93萬元,實現了個人所得稅管理規范化、科學化,達到了預期效果。
2、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辦法探索。按照《XXX市地方稅務局運輸行業稅收征收管理暫行辦法》,我們采取“一車一證、按座征收、以票管稅、重點檢查”的辦法。一是進行稅源清查,摸清稅源底冊。對公交公司、汽車客運站、長途汽車站三家客運企業所有承包及掛靠的車輛進行稅源清查。核清了每輛車的車主姓名、車牌號、乘座人數或貨運噸位等詳實資料,其中公交公司有車58輛,汽車客運站195輛,長途汽車站96輛。根據我市車輛運輸情況,每車均在10-40座之間,屬城鎮運輸,每座每月征收營業稅10.56元。三家運輸企業年應納稅額共計903893.76元。二是辦理一車一證,委托企業代征稅款。按市局要求,目前我們已向三家運輸企業下發三百多份個體戶稅務登記證申請表,對每一輛車辦理稅務登記證;與三家運輸企業簽定了委托代征協議書,積極做好政策宣傳和催繳入庫工作,為規范交通運輸業稅收管理打下了堅實基礎。三是實行以票管稅,加強管理。目前,汽車客運站、公交公司客運發票從我分局領取,長途汽車站隸屬于三門峽運輸總公司管理,所用發票從總公司直接領取,它是獨立核算企業,在我分局交納各種稅款,接受管理。對此,我們已向市局寫出申請要求將長途汽車站的發票從分局領取。對于客運發票的管理,我們按企業每月用量發售,并有重點的進行發票檢查,核實其每月具體收入,依法查補。對于道路貨運發票的管理,目前由我分局統一代開并征收稅款,下一步將按照省局規定對申請自開票單位進行認定。
3、稅源管理責任制探索。我們一是澄清稅源底子,明確管理責任。3月份集中人力對三個管理科室所管業戶的稅源情況進行了全面調查、登記造冊,經稽查后,確認了12戶非正常戶;對已辦證但未納入正常管理的業戶,經稽查確定了其申報方式,通過調查摸清了稅源底子。我們把所有納稅人按規模、行業分為重點稅源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和中小企業三類,管理范圍明確到管理科室,管戶責任到人。二是建立企業分戶臺帳,對企業各稅申報入庫情況、欠繳稅款情況,接受檢查處罰情況進行按月登記;建立稅源管理明細卡,一戶一卡,將管戶的基本情況填入明細卡中,做到稅源管理“一口清”,即“管理戶數清、稅源底子清、稅收政策清、業生產經營情況清和納稅申報情況清”等五清,由專管員隨身攜帶,隨時記錄,并通過日常對企業調查掌握情況,結合企業納稅申報及企業利潤增長和下降情況進行調查分析,有針對性地開展組織收入工作。三是建立和完善企業檔案。7月底,我們又深入各個企業對稅務登記中的法人變更、銀行賬號變更情況,發票取得、填開、保管,“房產稅、土地使用稅、車船使用稅”等小稅種納稅資料進行了認真審核,對檔案資料進行了補充和完善。今年7月,我分局還組織開展了一次“稅源管理一口清”競賽活動,增強了管理人員的責任意識。實行稅源管理責任制為提高征管質量和管理工作再上新臺階打下了良好基礎。
4、重點稅源管理辦法探索。今年我們對重點稅源企業:XX公司、電業局、電信局等進行試點探索。一是加強稅基管理,嚴格抓好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檔案管理等各環節的管理。登記好稅收臺帳;健全所得稅匯稅清交檔案,做到年度中間的連續性;健全檢查、稽查、減免稅、彌補虧損、財產損失申報批準等檔案;提醒企業在所得稅匯算期間通過稅收減少偷稅、漏稅發生等。二是做好財務分析,對黃金生產企業,我們采取建立納稅評估指標體系,逐戶進行納稅評估的辦法,并通過“企業所得稅稅源統計表、其它稅種統計表、主要產品產量明細表和主要產品指標分析表”等四表,對企業可能存在的核算不實、虛報利潤等原因進行分析,及時發現問題。這些措施保證了重點稅源按期、如實申報,重點稅源企業比上年增收2600余萬元。
5、建筑安裝業稅收管理辦法探索。我分局專門成立了建筑科,今年以來我們一是加強了稅源管理和監控。對轄區內的建筑企業進行登記造冊,掌握工程進展情況。登記每個工程的承建單位、委建單位、應納稅款、已納稅款、開工日期、完工日期、工程造價、工程進度等事項,并按月旬巡查,跟蹤管理。同時,建立了納稅人稅源檔案,嚴格外來施工單位報驗登記的各項資料的收集。二是實行“雙向申報”的納稅制度。建筑安裝業實行按工程形象進度劃分不同階段結算價款,實行按月繳納稅款。規定建筑業納稅人在次月七日前進行申報納稅;與此同時,我們與建設單位簽訂委托代征協議,督促扣繳工作。工程決算結束后,納稅人到稅務機關開具建筑安裝業專用發票,清繳應納的稅款。三是嚴格建筑安裝業專用發票的代開制度,對建筑安裝業的發票采用專人領取,專用開具,專人保管。實行以票管稅,納稅人在開具發票的同時繳納稅款。針對建筑業納稅人難管理的情況,我們還做好了幾項工作:一是對納稅人作好稅收法規政策的宣傳,輔導其建帳;二是為解決以前納稅人只交營業稅,少交不交應納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的問題,對沒有交納所得稅的納稅人,不予開具建筑業發票,嚴格把關起到了很好的效果;三是明確了建筑業納稅人和委托代征單位的法律責任,如對工程的委建方我們下了便函,內容為:1、對不符合規定的發票,不得作為財務報銷憑證,財務人員應當拒收;未拒收造成稅款流失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2、對委托代征代繳稅款的,應嚴格按照協議的規定辦理相關涉稅事宜;違反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導致承建單位或個人未繳、少繳或騙取稅款的,將根據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截止11月底,建筑營業稅入庫224萬,比去年170萬有了較大幅度增長。
6、代征代繳稅款管理辦法探索。我們認真落實省局委托代征管理辦法,一是根據我市的實際情況,確定代征的行業、稅種和代征單位。目前,我們實行委托代征的稅種主要為營業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印花稅和其它需要代征的稅種。代征單位有8戶。并建立了代征代繳稅款檔案。二是做好委托代征協議的簽定和證書的發放。明確了代征單位的責任,包括:代征代繳的范圍、代征代繳的稅種、代征代繳稅款的期限、代征代繳稅款結報及有關手續、雙方的權利、責任和其他有關事項。三是加強對代征企業的監管,積極宣傳有關政策,明確法律責任。監督其按規定建立代征稅款帳簿,按時解繳稅款,杜絕占壓、挪用稅款的情況發生。其中僅XX高中、衛生局、XXXXX廠三家,今年就代征建筑營業稅37.6萬。
7、稽核評稅管理辦法探索。過去在檢查中,我們發現大多數企業在主觀上并沒有偷稅的意識,但由于對稅收政策把握不全面或者對稅收政策理解有偏差容易出現少繳或漏繳的情況。對此我們積極推行稽核評稅的辦法,在申報征收環節,對納稅人執行稅收政策進行防范性審核監控,壓縮零申報率,提高征管“七率”,防止稅款流失。特別是對異常申報戶,通過對納稅人當期的申報表、財務報表及其附送資料當期申報的準確性、真實性進行審核分析,及時評定處理。今年我們所做的工作是:建立誠信稅收機制,提高管理服務深度。在稽核評稅中,對當期審核出的問題,以約談的方式幫助納稅人準確理解和掌握稅法,減少并糾正納稅人因對稅法理解偏差產生的涉稅稅問題,讓納稅人自動自,限期糾錯,減少或消除檢查中可能發現的問題,減少了企業的損失,這種做法受到了廣大納稅人的歡迎。我們達到了較好的效果:一是提高稅收征管和稅務檢查的工作效率和質量。在實施稽核評稅前,查一個企業,從調帳、找人、取證和執行,快則十天半月,慢則一個月,費時費力,最后效果還不一定好。稽核評稅為稽查案源提供了一種新的手段,對發現問題的直接進行處理。涉及以前年度的立案查處,無問題的直接放過,避免了“撒大網捕小魚”的局面,增強了稽查立案的針對性,提高了稽查效果和效率。二是推進法制建設,優化征收環境。通過實踐我們看到,推行稽核評稅讓征納雙方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交流對話,創造一個讓納稅人沒有理由不繳稅、少繳稅甚至偷稅的環境,讓納稅人能夠及時了解和掌握稅收政策。今年我們稽核評稅38戶,為分局領導提供稽核情況反饋表30份,稽核出稅款約80萬元。
8、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探索。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較為復雜,影響企業所得稅的因素較多,所以企業所得稅征管工作難度較大。我們在探討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辦法時,力求具備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并與目前企業所得稅的管理辦法相兼容。為此,我們查閱了企業檔案資料,對照《企業所得稅管理辦法》、企業所得納稅申報表和企業財務報表等內容,設計出了《企業收入、支出明細表》、《企業主要財務指標動態模型基礎表》。具體實施辦法是:1、每月30日前,由管理人員深入企業,根據企業的收入帳和費用帳填制《企業收入、支出明細表》并歸檔,在次月初例征期納稅戶來申報時,將其申報表上的收入、費用同《企業經營收入、支出明細表》的數據相核對,看其是否真實。2、每月15日前,根據企業報送的財務報表填制《企業經營指標動態模型基礎表》,根據該表管戶人員可以對一些動態指標及靜態指標進行分析,了解、掌握企業經營狀況,并可準確地對稅源做出預測。3、在企業報送季度、年度申報表及納稅項目調整表時,將自行申報和調整的數據同《企業經營收入、支出明細表》上的累計數字相核對,發現超過規定標準的項目和不允許列支的項目,可對企業提醒作用,并督促其及時改正。實施后所能達到的目的是:1、使管理人員通過所歸集的數據,能夠及時掌握企業生產經營狀況和稅源變化情況,對稅源做出預測;2、從《企業經營收入、支出明細表》能夠為來年的企業所得稅匯算工作提供了大量的數據,從而減輕了稽查工作量,使稽查工作落實在日管工作中,使征管質量得到提高。3、在企業日常申報和年度申報時,可將數據進行核對,可發現少申報或不申報項目,及時堵塞偷、漏稅行為。通過實施以來,目前收到的效果是:能夠了解掌握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可確定有關應稅收入、費用支出的真實性,而且能為稽查工作提供大量基礎性數據,缺點是:一是企、事業單位不能兼容;二是由于影響企業所得稅因素較多,不能系統、全面地加以反映。
【關鍵詞】 機構扁平化; 農村; 納稅服務
當前,各地稅務機關正在推行機構扁平化改革。這項改革的目的是實現扁平化管理,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率。它是稅務機關轉變政府職能,提高行政能力的重要戰略舉措。機構扁平化改革給優化農村納稅服務工作帶來新的挑戰。如何在機構扁平化條件下優化農村納稅服務,是值得研究的問題。
一、機構扁平化對農村納稅服務的影響
直接影響農村納稅服務工作的是縣級稅務機關的扁平化改革。縣級稅務機關扁平化改革的基本做法是,撤銷稅務分局、稅務所等二級單位,縣稅務局不再是領導機構,主要職能變為管理和服務,減少了管理層次。同時,按照稅收業務流程化的要求設置稅費服務科、稅費管理科、稽查局等內設機構。由于鄉鎮稅務分局撤銷,所有稅務人員集中到縣城上班。
機構扁平化改革對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直接影響是不利的。機構沒有了,人員撤走了,服務的主體從納稅人身邊離開,稅務咨詢、稅款繳納、發票領購都沒有以前方便,納稅人的辦稅成本提高了。可以說,機構扁平化改革導致了農村納稅服務的缺失。
出現這種情況的根本原因是稅務機關在實施扁平化改革過程中錯誤理解了扁平化管理。扁平化管理是一種將內部組織進行簡化、減少管理層次、使原有的金字塔式的組織結構扁平化的管理方式。扁平化管理的優勢是減少管理人員、降低管理成本,使信息傳遞的速度加快,有利于對環境變化作出迅速、靈活的反應,并可讓基層得到更多的決策權。扁平化管理要求在機構扁平化的同時,重組業務流程,實現業務對應的扁平化。
機構扁平化改革的目標是實現扁平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其核心在于減少管理層次,優化業務流程,下放管理權限。縣級稅務機關進行扁平化改革,撤銷鄉鎮稅務分局是正確的,但并一定要將所有人員集中在遠離農村納稅人的縣城。
二、自建納稅服務點是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長效機制
各地在扁平化改革后,面對農村納稅服務的缺失,提出了許多有益的辦法,如開通流動納稅服務車、委托農村信用社代辦納稅服務等。這些措施的實施,取得了較好的納稅服務效果,但它們無法從根本上優化農村納稅服務。
流動納稅服務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滿足農村納稅人的需要,但它不能一直呆在農村納稅人身邊。農村納稅人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申請服務,錯過了流動服務車,只能等下一次流動服務車的到來,或自己前往設在縣城的納稅服務大廳申請納稅服務。流動服務車在服務的主動性、持續性、及時性等方面都無法滿足農村納稅人的需要。
農村信用社遍布各個鄉鎮,甚至村莊。委托農村信用社代辦納稅服務能夠為農村納稅人提供持續的納稅服務。但納稅服務畢竟不同于一般的商業服務,它是一種依法行政行為,既是服務也是管理。稅務機關能夠將部分服務項目委托給農村信用社,但許多項目是不能委托的,如稅款征收、稅收強制執行、發票管理等。作為稅務機關的行政行為,實施這些管理服務活動,既是法定權利,也是法定義務。稅務機關把這些事項委托他人,是濫用權力,也是轉移義務,是不合法的。再者,農村信用社有自己的主業,代辦納稅服務只是副業,是順便做的事情。他們代辦納稅服務的積極性、主動性、全面性、有效性、合法性都不如稅務機關直接提供納稅服務。
從根本上優化農村納稅服務,還得稅務機關自己。可行措施是自建納稅服務點,即在鄉鎮、集市建立納稅服務點,派駐納稅服務員,由稅務機關直接提供納稅服務。這些納稅服務點不是一級稅務機構,僅是縣稅務局納稅服務與管理科的一個辦公點。派駐其中的納稅服務員代表縣稅務局履行納稅服務與管理的職責,向納稅人提供“一窗式”服務。
自建納稅服務點并不影響機構扁平化改革的成果。它僅是變稅務管理與服務人員集中辦公為分散辦公,實現從“坐等納稅人”為“走近納稅人”的服務轉身。縣級稅務機關的機構設置不用改變,人員隸屬與管理關系不用改變。
機構扁平化改革為自建納稅服務點提供了有利條件。一方面,機構精減,使大量人力和資源向征管服務一線傾斜,有足夠的人力用于自建納稅服務點。如湖北省黃梅縣,機構改革前總人數為194人,各分局征管人員共132人,占總人數的68%;機構改革后,通過清退臨時工、提前退休等方式,人員精減為144人,直接從事征管和服務人員共107人,其中納稅服務科22人,稅收管理設5個科共85人,占總人數的74%,征管與服務的人力得到了加強。機構扁平化改革后,黃梅縣設置了四個管理科,安排了54名稅務干部,負責全縣15個鄉鎮的稅收管理。按照自建納稅服務點的思路,在不動用納稅服務科人員的前提下,平均每個鄉鎮可以安排3名以上干部負責征管與服務。
另一方面,與機構扁平化配套的業務流程優化和權力下放,使納稅服務有了明確的操作規范,納稅服務人員有了明確的工作職責和較大的工作權限。如江蘇省淮安市地方稅務局在機構扁平化改革中大膽探索,在全國率先取消各項涉稅審批權,只要納稅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準確、完整,一律由前臺窗口工作人員履行以往分局長、局長的職責,實行當場備案(審批)。納稅人提供資料的真實性由事后調查環節負責;數據分析部門通過內外部信息交換、比對,加強對納稅人申報真實性的審核;稽查部門對虛假申請行為進行嚴厲查處,確保稅法剛性和威懾力。自建納稅服務點作為設在鄉鎮的服務窗口,駐點稅務人員也可按此模式為農村納稅人提供納稅服務。
三、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保障條件
稅務機關在各鄉鎮建立納稅服務點,就是在農村納稅人身邊建立了一個固定的服務場所,使稅務機關向農村納稅人提供直接的、全面的納稅服務成為可能。但要真正實現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目標,必須建立相應的保障條件。
(一)人員保障
優化農村納稅服務,不僅需要有足夠的稅務人員,更需要有高素質的稅務人員。后者是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關鍵。由于農村納稅服務點人手少,每個駐點稅務人員必須能夠為納稅人提供全面的納稅服務。這些服務包括稅款計算與納稅申報的輔導、納稅申報提醒、發票供應、稅收政策的分析與培訓、稅款征收、證明服務等。提供這些服務對稅務人員提出了以下要求:一是掌握稅收政策法規的基本內容和新變化,能夠為農村納稅人提供準確的咨詢服務;二是掌握企業會計核算的基本方法,能夠輔導納稅人的會計核算和稅款計算;三是掌握發票管理的政策要求,能夠為納稅人辦理發票供應業務;四是具有較強的表達溝通能力,能夠以通俗的方式準確地向納稅人闡述稅收政策和納稅要求;五是具有較強的計算機應用能力,能夠熟練地操作稅收征管軟件和辦公軟件。
從現實情況來看,基層稅務機關同時具備以上能力的人員并不多。這是制約稅務機關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主要障礙,也是稅務機關在轉變職能、優化服務、提高效能的過程中必須跨越的障礙。為此,稅務機關必須加大干部教育與培訓的力度,構建學習型組織。一方面對基礎差、業務能力差的稅務人員開展集中培訓,使其達到納稅服務崗位的基本能力要求;另一方面建立并實施稅務干部定期輪訓制度、自主學習制度、技能考核制度,讓稅務人員及時掌握新的稅收政策和征管辦法,熟練掌握征管與服務的各種新要求、新方法和新工具。
(二)制度保障
為了使農村納稅服務點真正發揮稅收管理與服務的功能,必須建立相應的保障制度。其中,最重要的是稅務執法行政責任制。稅收執法行政責任制是以我國現行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所確定的稅務機關的法定職權和職責為基礎,依法確定執法主體資格,通過對法定職權職責的分解,明確執法責任,規范執法程序、考核執法質量、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一項執法監督制度。農村納稅服務點分散在各個鄉鎮,遠離上級領導,只能通過制度明確其職責、規范其行為,才能有效保證服務質量,規避執法風險。
農村納稅服務與征管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度應包含以下四個內容。一是明確農村納稅服務崗位職責,確定工作標準,解決“做什么”的問題。與一般崗位不同的是,農村納稅服務崗是綜合管理崗位,其職責應包括稅法宣傳與咨詢、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發票管理、證明管理等。二是規范涉稅事項,減少審批環節,解決“怎么做”的問題。農村納稅服務崗位任務多、責任重,高效完成任務的前提是納稅服務與管理人員擁有獨立自主處理事務的權力。因此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必然要求就是減化業務流程,減少審批環節,象淮安地稅局那樣,只要納稅人提供的申請資料準確、完整,一律由前臺窗口工作人員履行以往分局長、局長的職責,實行當場備案或審批,當地完成納稅服務。與此同時,作為對服務與管理質量的保障和權力行使的規范,必須制定業務操作規范,使農村納稅服務崗位人員的工作有章可循。三是建立考評機制,實施責任追究,解決“做得怎么樣”的問題。根據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崗位工作職責,確定考核指標,制定考核辦法。同時,將考核結果與獎金、收入掛鉤,并與公務員年度考核、評優評先等評選相結合。四是健全制約機制,強化監督運行,解決“做得不好怎么辦”的問題。首先強化檔案管理,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崗位工作人員各項操作均應按業務操作流程的要求,保存好相關檔案和工作底稿,以備檢查與考評;其次加強考評監察,及時對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崗位人員的工作進行跟蹤監督,及時糾錯,及時追究相關責任。
稅務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在實施的過程中,必然要建立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崗位責任制、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業務操作規范、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崗位考核辦法等一系列制度。除此以外,還應建立相應的稅源管理辦法、稅款征繳辦法等。特別應該建立與農村條件相適應的稅款繳納制度,避免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人員接觸稅款。銀行批扣稅款是一個很好的選擇,即對定期定額的個體戶,納稅人在自愿的前提下,與金融機構簽訂協議,實行批扣方式繳納稅款。
(三)技術保障
農村納稅管理與服務崗位人員提供納稅服務,需要信息技術支持。當前亟需開發農村稅收征管服務系統,通過計算機網絡技術、通訊技術、數據庫技術建立起完整、動態、實時的農村稅收征管服務信息交互平臺,使得每一個納稅服務點都能夠按照“一窗式”的標準接待農村納稅人。同時,應改造稅收征管核心軟件,建立與農村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的接口,使農村稅收征管服務系統的數據能夠批量導入征管核心軟件,實現信息的統一處理,也實現縣局機關對農村納稅服務點業務工作的監控。
綜上所述,稅務機構扁平化改革給優化農村納稅服務工作帶來了挑戰,更帶來了機遇。通過開通活動服務車、委托農村信用社代辦納稅服務等方式,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彌補機構撤并后農村納稅服務的缺失,但不是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根本途徑。優化農村納稅服務的長效機制是在鄉鎮建立納稅服務點,持續全面地向農村納稅人面對面地提供納稅服務。為此必須建立人員保障、制度保障和技術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