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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踐與進展
目前省本級經辦的生育保險分為機關、事業單位生育醫療費用統籌與企業生育保險兩種。
1.省本級企業生育保險
省本級企業生育保險生育醫療保險待遇支付采用事后報銷模式。即參保職工在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直接由個人全額墊付給就醫醫院后,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報銷手續。社保經辦機構對相關費用進行審核后,將醫療費用報銷款項發放給參保人員。
2.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生育醫療費用統籌
在生育醫療費用統籌啟動實施初期,省本級機關、事業單位生育醫療待遇支付也采用事后報銷模式。2006年起,生育保險醫療待遇支付方式改為實時刷卡結算,參保職工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費用,直接由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進行結算。目前醫保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費用結算采用按項目付費方式。即根據參保人產生的目錄內費用,扣除稽核剔除的違規費用后,按實支付給醫療機構。
二、生育保險醫療待遇支付與醫療費用付費方式分析
(一)醫療待遇支付方式
醫療待遇的支付方式,是指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向參保患者支付生育醫療待遇的方式。
1.事后報銷模式
優點:(1)促使參保職工增強節約意識,減少不合理醫療支出。(2)生育保險經辦機構經辦較為簡單,無需與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問題:(1)生育醫療費用需全額由個人墊付,參保人個人負擔較重;(2)由患者與醫療機構結算的模式,患者對醫療機構行為缺乏約束力,無法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2.刷卡即時結算模式
優點:(1)參保人只需支付需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個人負擔輕,享受待遇高效、便捷;(2)由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直接進行結算,經辦機構可通過服務協議管理、改變付費方式等手段有效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上漲。
問題:(1)如缺乏合理的待遇支付標準,參保人可能傾向于過度醫療消費,導致醫療費用不合理上漲;(2)生育保險經辦機構需配備專業的醫療服務管理人員,醫療服務管理壓力增大。
(二)醫療費用付費方式分析
醫療費用的付費方式,是指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代表參保患者向醫療機構支付醫療費用的方式。
1.按項目付費
(1)定義:是指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照預先確定的價目表以及實際發生的醫療服務數量,向醫療服務提供方付費的方式。
(2)優點:①醫生可以根據病情需要選擇最優的治療方案,而不必考慮治療費用問題;②對于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來說,該付費方式簡單易行,不需要事先進行大量的費用測算。
(3)缺陷:①醫院缺乏成本控制意識,可能因經濟利益誘導或防范可能發生的醫療糾紛,過度提供醫療服務,導致醫療費用難以控制;②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審查工作量大,管理成本較高。
(4)實施條件:按項目付費為最傳統且最常見的付費方式,對醫療機構缺乏控制手段,應對此種付費方式進行改革。
2.按總額付費
(1)定義:是指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向醫療機構支付一筆固定費用,用于指定范圍內所有人群的醫療服務支出的付費方式。
(2)優點:①總額預付將提高醫療機構的成本意識,自覺控制醫療費用;②有利于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控制基金支出,管理成本較小;③可以靈活地與其他付費方式相結合。
(3)缺點:①總額預付下,基金被分割到各家醫療機構,弱化了“大數法則”的應用,削弱保險的功能。②存在推諉重癥病人風險,及總控額度緊張情況下少收、拒收病人風險;③存在治療不足或向患者轉嫁費用的風險;④減少了市場的作用,影響醫療機構主動提供服務的積極性和開展新技術的動力,服務質量、服務態度可能會下降。
(4)實施條件:①總額標準的測算。根據歷史數據,測算轄區內各醫療機構的預期醫療費用。②根據不同醫療機構的風險承擔能力,建立不同的風險分擔方式。③對醫療機構實施有效監督。
3.按人頭付費
(1)定義:是指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照預先確定的每個服務人口的付費標準,以及醫療機構簽約服務的參保人員數,向醫療機構支付費用的方式。
(2)優點:①促使醫療機構不僅關注治療成本,還注重預防保健,避免服務人群日后昂貴的治療。②社會保險基金的支出將容易預見,減少了基金風險。
(3)缺點:①在風險調整機制缺失或不充分的時候,醫療機構將會千方百計拒絕與重癥病人簽約;②總額預付下如果缺乏相應監督措施,存在治療不足或向患者轉嫁費用的風險;③可能導致醫療機構缺乏競爭意識,醫療服務質量下降。
(4)實施條件:①較為準確地測算人頭費率。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應該有足夠的數據積累,能夠有效地測算出具有代表性的付費標準。②一定的報銷待遇水平。如果報銷待遇過低,大部分費用將由參保人自付,這時將無法發揮按人頭付費對醫療機構的制約作用。③建立風險調整機制。對老年人、慢性或重癥病人等醫療費用明顯高于平均水平的人群適當調整人頭費標準。④對醫療機構實施有效監督。
4.按服務單元付費
(1)定義:是指將醫療服務的過程按照一個特定的參數劃分為相同的部分,每一部分稱為服務單元,如一個門診人次、一個住院人次或者一個住院床日等,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照服務單元確定的預算額度向醫療服務提供者支付費用的方式。
(2)優點:①有利于鼓勵醫院提高工作效率;②有一定控制費用效果。
(3)缺點:①按門診、住院人次為服務單元付費,可能出現分解住院、門診分解處方、誘導選擇性收治患者行為;②按住院床日為服務單元付費,可能出現延長患者住院日,醫療服務質量下降。
(4)實施條件:①根據歷史數據測算服務單元付費標準;②建立風險調整機制,防止醫院推諉重癥患者;③對醫療機構實施有效監督。
5.按病種付費
(1)定義:是指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按預先商定的每個疾病(或疾病組)的付費標準向醫療服務提供方付費的方式。
(2)優點:①提高醫療機構的成本意識,削弱其過度提供醫療服務的動機。②促進醫療機構基于“成本-健康產出”的權衡開發臨床路徑,有助于醫療行為的規范化。
(3)缺點:①可能出現診斷升級,或者把不需要住院的輕病人收治住院的情況;②存在治療不足或向患者轉嫁費用的風險;③存在推諉重病人的風險。
(4)實施條件:①科學、明確的病種分類方法,需要把診斷、治療和費用相似的疾病歸為一類;②具備完善的信息系統,能夠提供足夠的基礎數據用于測算各疾病組的費用標準;③科學、公認的疾病治療臨床路徑,規范醫療行為,促進按病種付費的精細化管理;④對醫療機構的有效監督。
三、完善省本級生育保險待遇支付及醫療
費用付費方式建議
1.采用刷卡即時結算模式支付生育醫療待遇。
通過即時刷卡結算,應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醫療費用由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直接結算,可以有效減輕生育職工的經濟負擔,方便其高效、便捷享受生育醫療待遇。同時,通過改變結算方式,由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進行結算,有利于發揮經辦機構監管職能,有效控制生育醫療費用的不合理上漲,確保生育保險基金安全運行。對于即時刷卡結算可能存在誘使參保人過度醫療消費的問題,建議應結合不同的醫療特點,制定合理的醫療待遇支付標準。
2.積極推動生育保險付費方式改革。
建議結合生育保險特點,采取“單病種付費為主,多種付費方式并存”的方式與醫療機構進行結算。
(1)住院分娩醫療費用
因生育病種相對單純,且衛生部門已經制定相應臨床路徑確保醫療服務質量,建議采取單病種付費為主,重癥病例單列結算的方式進行結算。即對于普遍病例,按預先商定的不同分娩方式(順產、難產、剖宮產)付費標準向醫療機構付費;對于重癥病例,相應費用經審核后采取按項目單列結算方式向醫療機構付費。一方面通過實施單病種付費引導醫療機構主動控費,另一方面通過對重癥病例單列結算,避免因醫療機構推諉重癥病人。
(2)門診產前檢查費用
1.德國。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建立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國家。目前,德國醫療保險結算,門診采用總額預算下的點數法,本質上屬于總額預算下的按項目付費的一種特殊形式。點數實際上是采用相對價值的概念確定的一種收費標準,每個門診服務項目的點數由聯邦醫保基金協會與醫師協會協商談判確定。目前采取總額預算下的混合支付辦法,包括按服務項目付費、按人頭付費和特殊服務項目定額付費三種方式。住院費用采取按床日付費制度,1995年后實行總額預算下的多種支付方式的組合。對藥品費用的結算,按藥品目錄和藥品參考價,實行總額預算的風險分擔辦法,超出15%的醫師必須接受專門審核并負賠償責任,超出25%的醫師將自動承擔賠償責任,甚至被取消醫保醫師資格。仔細研究德國的辦法,給我們的啟示是,每種支付方式都有優缺點,關鍵是針對不同的醫療服務項目尋求相適應的支付方式,實現多元化組合,并根據實際不斷調整完善,不斷提高醫療資源利用效率。
2.美國。目前,美國流行按疾病類型來預付費用,即DRGs方式,是將國際疾病診斷分類標準(ICD-9)中所列的疾病診斷名稱分成467組,利用醫院費用資料,算出每組疾病的標準費用,將此標準費用預先支付給醫院。這一體系為467診斷相關組設立城市醫院與農村醫院兩個不同的預付率。如果醫院的成本高于政府支付的固定費率,醫院則營利,否則就虧損。為此,各醫院采取各種措施防止虧損,如加強內部會計預算管理,提高醫護人員費用意識,促使醫生采用更具成本效益的診療模式等。美國模式的啟示是,該模式與其國體、政體及文化相關,導致醫療費用居高不下,還伴隨著許多人沒有醫療保險,應汲取其教訓。
二、主要付費方式簡介
1.按項目結算。是一種最古老的醫療費用支付方式,被普遍使用。指病人在接受醫療服務時,按服務項目的價格計算費用,然后由醫保經辦機構向病人或醫院提供費用補償。按項目付費下,所償付的費用數額取決于各服務項目的單價及實際服務量。其優點是符合市場常規,操作直觀,易于理解和掌握;能夠調動醫生積極性,有利于醫學科技進步;鼓勵提供全面優質服務,容易令參保人員滿意;經辦機構易于獲得大量醫療和管理信息。缺點是容易刺激過度醫療和大型檢查,費用難以控制;需要進行逐項審核,工作量大。管理重點是嚴格管理,放大扣款。
2.按病種結算。指將疾病診斷作為確定付費標準的標識,把醫療機構對每個病人提供的醫療服務過程作為一個產出,對疾病診斷下的整體產出確定一個統一的費用支付標準。適用于診斷簡單明了的疾病種類。優點是鼓勵醫療機構加強醫療服務質量,提高診療水平;促進醫院加強成本核算;促進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的標準化建設。缺點在于管理難度大、成本高;容易造成誘導住院、分解住院、推諉重癥病人及診斷升級。
3.按人頭結算。指醫保經辦機構同定點醫療機構或醫生協商并簽訂合同,按照在一定時期內確定的額度及其服務的參保人員數量支付費用,定點醫療機構或醫生負責向服務人群提供合同規定范圍內的醫療服務。適用于基層衛生社區健全和服務對象明確的地區。優點是可刺激醫療機構通過降低成本擴大收益,促進疾病預防;定額支付、基金安全有保障、操作簡單、易于管理。缺點是容易造成推諉病人、服務不足、服務質量下降。因此,必須引入競爭機制,允許參保人員定期重選定點醫療機構來減少負面影響。
4.總額預付。指由醫保經辦機構單方面或通過與醫療機構協商,來確定醫療機構在一定時期內醫療服務費用的總額預算,醫療機構向參保人員提供規定的醫療服務,并相對自主地確定預算款的使用。這種付費方式需要醫保經辦機構對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量有高度的控制權。優點是基金支付可控,防止基金風險,并可避免其他付費方式存在的弊端。缺點是要求管理者要有高超的管理藝術,可能誘導醫療機構不合理減少醫療服務,弱化市場作用,影響醫療機構運行效率。短期內,醫療機構可能會限制收治病人及控制成本,但從長期看,醫療機構又會有所收斂,以期獲得下一年度的預付額度。
5.按服務單元結算。指將醫療機構提供一系列醫療服務按一個特定的參數劃分為若干服務單元,如一個門診人次、一個住院人次或一個住院床日等,然后根據預算額度參考往年資料和其他影響因素,確定每一個服務單元的費用支付標準,按照醫療機構提供服務單元數量進行付費。該辦法往往用于門診定額付費和住院定額付費。6.包干使用。指按照預算額度確定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待遇標準,在規定時間按照簽約人數一次性支付給定點醫療機構或參保個人,定額包干使用。
7.其他付費方式。如DRGs付費等。
三、總額控制下的費用結算
1.建立基金預算管理制度。完善醫保基金收支預算管理制度,在編制醫保收入預算的基礎上強化支出預算,并將基金預算管理和費用結算管理相結合。
2.合理確定定額指標。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結余”的原則,以醫保年度基金預算為基礎,在扣除一次性預繳、異地就醫、離休人員和定點零售藥店等費用,并綜合考慮各類支出風險的情況下,統籌考慮物價水平、GDP增速等因素,確定醫保基金支付的年度總額控制目標。
3.細化分解總額控制指標。以近三年各定點醫療機構提供服務情況和實際醫療費用發生情況為基礎,將年度總額控制目標按照定點醫療機構的級別、類別、服務范圍、有效服務量以及承擔的首診、轉診任務等因素,并區分門診、住院等費用細化落實到各定點醫療機構。指標要向基層傾斜,以適應分級醫療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與醫院雙向轉診制度的建立,支持合理有序就醫格局的形成。
4.費用撥付、結算與指標調整。醫保經辦機構要將總額控制指標與具體付費方式和標準相結合,預留10%左右的質量保證金和適當年終清算調劑金后,將總額控制指標分解到每個月份,按照服務協議約定按時足額結算,確保定點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正常運行。對未超過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費用,醫保經辦機構應根據協議按時足額撥付;超過總額控制指標的醫療費用,可暫緩撥付,到年終清算時再審核撥付。醫保經辦機構可以按總額控制指標設定資金,按協議約定向定點醫療機構預付,以緩解其資金運轉壓力。對在改革過程中醫療機構有效工作量或費用構成等發生較大變動的,經辦機構可根據實際,在年中對定點醫療機構總額控制指標進行調整,做到科學管理。
5.注重溝通與協商。經辦機構要遵循公開透明的原則,制定實施總額控制的程序和方法,并向社會公開。要建立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之間有效溝通協商的機制,在分解總額控制目標時,應廣泛征求定點醫療機構和參保人員代表的意見。
6.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按照“結余獎勵、超支分擔”的原則,合理確定醫保基金和定點醫療機構對于結余資金與超支費用的分擔比例,以充分調動定點醫療機構對控制醫療費用的積極性。建立費用超支主要由定點醫療機構合理分擔,結余資金主要用于合理獎勵定點醫療機構的機制。對超過總額的醫療機構,應分析原因,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意見,促其改進管理。醫保經辦機構可視基金預算執行情況,對定點醫療機構合理超支部分給予補償。
7.推進付費方式改革。要在全面開展總額控制的同時,繼續探索完善按人頭、按病種等付費方式,不斷提高付費方式的科學性,提高基金績效和管理效率。
四、當前形勢下的定點醫院監管
(一)建立完善管理機制
1.細化定點服務協議,突出協議的效能。要將總額控制管理內容納入定點服務協議,并根據總額控制管理要求調整完善協議內容。要針對總額控制后可能出現的情況,逐步將次均費用、復診率、住院率、人次人頭比、參保人員負擔水平、轉診轉院率、大型檢查陽性率、抗生素使用比例、手術率、擇期手術率、重癥病人比例等,納入定點服務協議考核指標體系,并加強管理。
2.建立有效查房制度。要配備專業技術人員組成稽查小組,定期、不定期進行稽查,節假日堅持稽查。稽查時要做到“三看”“五問”“三對照”。“三看”即看病員、看證件、看病歷,“五問”即問姓名、問年齡、問單位、問病情、問醫療服務,“三對照”即對照病歷、對照年齡、對照性別。稽查結束后還要寫出稽查報告,作為對“兩定”進行處理的依據,也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依據。
3.建立定點醫院分級管理制度。對違規少、配合好的醫院,提高預付資金比例和標準,解決醫院周圍資金問題,還可減少病歷抽審數量,簡化費用審核程序。
4.建立定點醫院退出制度。對反復出現嚴重違規或騙取醫療保險基金支出的定點醫院,根據《社會保險法》的規定,可取消其定點資格,若干年內不得重新申請,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5.建立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在日常管理中遇到重點難點問題要多向專家請教,提高管理的科學性,避免與醫療機構發生沖突。6.建立藥品和項目的最高限價制度。醫保經辦機構作為“第三方付費”的主體,要發揮好制約監督作用,可對臨床常用藥品及高價值醫用材料進行最高限價,有效控制高回扣藥品的使用。如南陽對30多種常用藥品實行最高限價,奧扎格雷價格為14.7~58元不等,限使用28元以下的;生脈針價格區間3.5~50元,限使用15元以下的;還對50多種醫用材料進行限價。7.建立集團購買及談判制度。利用集團購買的優勢,指定透析和腎移植病人的門診治療由一家定點醫院治療,價格馬上大幅下降。公務員健康體檢通過團購談判,500元的常規體檢價格降為150元。
(二)明確醫療監管重點
1.嚴格部門入院標準。按照國家衛生部門制定的出入院標準,收治參保人員,嚴格執行“首院、首科、首診”負責制,嚴禁推諉病人,違規者視情節核減住院人次。
2.合理計算住院人次。住院24小時以內者,不計入住院人次;醫療費用未達到起付線者,不計入住院人次,若發生搶救費用,按急診搶救報銷;跨年度住院者,按1/2住院人次計算。
3.嚴禁虛假住院、掛床住院和分解住院。虛假住院是指掛參保人員姓名,虛構偽造醫療文書的行為。分解住院是指人為將應一次連續住院治療過程分解成兩次或多次的行為。掛床住院是指住院病人不在院且無合理原因。
4.嚴禁串換上傳。串換上傳是指信息系統上傳的藥品或診療項目與實際不符的行為。違規者給予2~5倍罰款。5.嚴禁誘導住院。誘導住院是指擅自減少統籌基金起付標準或以現金返還等方式誘導參保人員住院的行為。違規者視情節核減住院人次。
6.嚴格限制外購藥。必需外購藥品的,應經審批;符合程序的外購藥品由統籌基金按規定支付,納入該院統籌應支付總額。
7.嚴格執行轉診轉院制度。轉診率不得超過正常就診人次數的比率,被醫療保險專家委員會認定為違規轉院者,按規定核減年度住院人次,或按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拒付。
8.充分發揮信息網絡系統的作用。要學會利用先進網絡信息系統,實時監測醫療動態,及時對重要指標進行縱向、橫向統計分析,做到精確管理,并對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9.進行滿意度調查。經常性對病人進行醫院服務質量調查,掌握定點醫療機構服務水平。付費方式改革不得犧牲群眾利益,改革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參保人員的合法權益。調查結果作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注意用具體數據進行管理要每月統計各醫院各科室醫療費用情況,還要了解全國全省的統計數據。對各醫院進行縱向比較,對同級同類醫院進行橫向比較,從比較中發現問題,從而指導管理和協商談判。根據醫院人均費用執行情況和不同醫院相同科室人均醫療費的對比分析,確定病歷送審要求。對管理好的醫院實行病歷免審、少審,并減少查房次數。對管理差的醫院以及人均費用偏高的科室實行病歷全審、嚴審,并加大查房力度和密度。全年平衡結算后,對管理好、不超過協議定額及人均費用顯著下降的醫院,在進行年度考核和返還質量保證金時予以傾斜,并實行總額預付,幫助醫院解決資金周轉問題。在日常管理中,對定額指標超標高出定額的醫院及時通報提醒;對連續居高不下的醫院,召集院長、主管院長、醫保辦主任和各科室主任參加專門座談會,向其通報全國人均、本地同級或高一級別醫院的縱向、橫向比較,幫助他們找原因、定措施。通過座談交流,使他們認識到自身的差距和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確保定額目標的落實。
(四)善于用法律法規進行管理要熟練運用《社會保險》等法律法規進行管理,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讓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應有的處罰。還要學會運用衛生部門的行業規范來進行監管。例如《全國醫療衛生系統“三好一滿意”活動2011年工作任務分解量化指標》規定,醫療機構臨床應用裸支架比例不得低于臨床應用冠狀動脈支架總數的20%,冠心病介入治療患者植入支架數超過3個,須經本機構心臟外科醫師會診同意后方可實施。我們經辦機構完全可以以此為依據進行病歷審核,要求醫院予以落實,從而保障患者利益和基金合理使用。
五、管理成效
1.醫院踴躍參加改革試點。新的付費方式辦法出臺后,因后付制改為預付制解決了醫院資金周轉困難的問題,也充分尊重醫務人員的技術勞動,引導收入與服務掛鉤,同時從根本上解決了按項目付費刺激醫療費用快速上漲問題。以治好病和患者的滿意度為主要考核體系建立的獎懲機制得到定點醫院的支持,南陽市九家三級醫院和部分二級醫院與醫保中心簽訂了“定額預付管理協議”。
一、及時承接職能確保平穩過渡
根據福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福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協議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榕人社保[2015]193號)要求,從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取消對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資格的行政審批,改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醫藥機構簽訂服務協議,實行協議管理。實施辦法出臺后,福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結合實際情況,及時制定了《福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藥機構服務協議評估管理辦法》(榕醫保[2015]211號)和《福州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健康體檢定點醫療機構服務協議評估管理辦法》(榕醫保[2016]30號)等評估辦法,并于2016年3月1日啟動市本級城鎮基本醫療保險2016年度第一批定點醫療機構和健康體檢定點醫療機構增設工作。
二、明確評分標準自愿申請納入
根據福州市本級醫療資源的配置情況和醫保基金承受能力等,此次擬新增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申請對象范圍為:四城區門診部(含)以上級別醫療機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其中從事美容、整形、不孕不育等專科醫療機構及口腔門診部不作為此次增設對象。同時,醫療機構需符合評估辦法的相應規定且按照《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新增協議定點醫療機構綜合評定項目及量化評分標準表》自評分達到85分以上;健康體檢機構同樣也需符合評估辦法的相應規定、且按照《福州市基本醫療保險健康體檢定點醫療機構綜合評定項目及量化評分標準表》自評分達到85分以上。有意向申請納入醫保定點的醫療機構和健康體檢機構可到福州市醫保中心辦事大廳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三、規范受理程序主動接受監督
在新增定點受理過程中,福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規范受理流程,嚴格評估把關,主動接受監督,確保增設工作公平、公開、公正、一是規范受理流程。堅持“公開、規范、可監督”原則,評估流程包括增設公告、申請對象提交材料、材料初審、現場考核、邀請專家評估、與符合條件的申請對象進行協商談判和公示等程序,且每一流程均做好記錄、存檔,確保程序公開透明。二是嚴格評估把關。在開展評估過程中,對申請對象提交的材料進行逐條、逐項對照檢查,對提供完整材料并符合規定的出具《受理承諾單》,對缺件的出具《缺件告知單》。在材料初核的基礎上,成立兩個現場評估小組,針對申請對象應配備的人員、科室、器械和日常醫療行為等進行現場檢查,做到有現場記錄、有簽字確認有材料存檔。現場檢查后,評估小組及時根據材料初審情況和現場評估情況作出綜合得分。三是主動接受監督。在開展新增定點過程中,每一流程進展情況均及時向主管部門匯報,并邀請監管人員全程參與現場評估檢查,同時將評估情況在福州市醫療保險管理中心官網進行公示,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福州市醫保中心)
南平市不斷提高社會保障卡制發工作水平,經各方共同努力,南平已全面完成批量制發社保卡工作,逐步轉入零星補卡及新增人員制卡階段。南平各縣(市、區)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障卡服務窗口設立在工商銀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社會保障卡服務窗口設立在政府行政服務中心或農信社業務網點。補換卡已實現立等可取,且2016年6月30日前補換社會保障卡可免收工本費。南平市著力解決參保人員領卡等待時間較長的問題,近一年來,未發生領取社會保障卡方面的投訴。目前,全市共累計完成制卡301萬張,其中城鎮職工52萬張;城鄉居民249萬張;零星補換卡及新增人員制卡3.67萬張,其中城鎮職工1.9萬張;城鄉居民1.77萬張。
(南平市醫保中心)
在《關于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意見的通知》(簡稱“通知”)中,第一條便指出,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舉辦各類醫療機構。社會資本可按照經營目的,自主申辦營利性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衛生、民政、工商、稅務等相關部門要依法登記,分類管理。鼓勵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支持舉辦營利性醫療機構。鼓勵有資質人員依法開辦個體診所。
消息一經推出,便有評論指出:“社會資本辦醫的春天來了!”其實,早在多年前,就提出過社會資本辦醫的政策,只是因為沒有相關的配套政策,出臺不久,一些民辦醫療機構便“見光死”。主要原因之一是醫療機構分類管理措施未實施到位,即“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界定不明。如今,《通知》出臺后,有投資方表示,他們最感興趣的還是社會資本舉辦的非營利性和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享受與公立醫療機構同樣的稅收優惠政策。那么,除了稅收優惠政策以外,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區別到底在哪里?通過查找多方的資料,我們發現,營利性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區別在于:1.經營目標不同――營利性醫療機構以利潤最大化為經營目標;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以賺錢為目的,運營目標是為特定的社會目標。2.分配方式不同――營利性醫療機構盈利后,投資者對稅后利潤可以享受分紅等個人收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以賺錢為目的,經營收入不能用于投資人收益,只能用于醫療機構發展公益事業。3.處置財產方式不同――營利性醫療機構因經營不善而終止服務,投資者可以自行處置其剩余財產;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終止服務后,其剩余財產只能由社會管理部門或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處置。4.收支結余的用途不同――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收支結余是用于投資者回報;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收支結余不能用于投資者分紅及變相分紅,所有利潤和盈余只能投入到機構的再發展中,用于購買設備,引進技術,擴大醫院規模,開展新的服務項目或向公民提供低成本的醫療衛生服務。5.價格標準不同――營利性醫療機構根據實際服務成本或市場供求情況自主制訂價格;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和藥品要執行政府規定的相關價格政策,醫療機構按照主管部門制訂的基準價,并在其浮動范圍內,確定其本單位實際的醫療服務價格。不排除的例外是兩者收費也可以完全相同。
由此,了解了營利性和非營利性的區別,我們可以暢想未來的三級辦醫格局――一類是以政府、財團或富商以及海外的教會組織興辦的醫院,或是以提供公共服務產品或辦慈善事業為目的,也就是我們所理解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這其中以政府舉辦的大型綜合醫院為主導,以地、縣級市為單位,各地區至少有一所此類機構,服務對象主要為社會中低收入的大眾群體;第二類是以分紅為投資動力的大型商業資本為主所興辦的醫療機構,也就是所謂的“營利性”醫療機構,多分布在經濟較發達地區,以沿海省市、直轄市和一些省會級城市為主,這類醫療機構多以高收入群體為服務對象,面向此類群體收取高端醫療服務費和藥品費,以獲取資本運營的最大利潤;第三類是以個人投資管理為主,主要體現在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的外包,服務對象為中低收入的農民,診療內容以常見病、多發病為主,多以獲取個人利益為目的。只要配套政策做得好,相信無論是政府、組織、個人還是商業資本,所形成的這三類辦醫格局都必將支撐起我國的醫療體系。
關鍵詞: 非營利性 醫療機構 稅收政策
一、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其稅收優惠政策
1、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
所謂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是指一個運營醫療機構為社會公眾提供服務,并不以營利作為運營的目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收入主要用于彌補醫療服務的成本。
2、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優惠政策
對社會資本進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舉辦,能夠享受和公立醫療機構相同的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在:一是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所規定的價格獲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免征其各項稅收。二是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制劑,對其增值稅進行免征。三是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非醫療服務的收入直接用在改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那些部分,經過相關稅務部門的審核批準,可以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應該納稅的所得額進行抵扣,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余額征收其企業所得稅。四是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車船、土地以及房產免征收其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及房產稅。五是鼓勵對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一定的捐贈,對其符合相關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可以使其享受相關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營利性醫療機構區別
營利性醫療機構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區別主要表現在營利性醫療機構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經營目標不同、分配方式不同、處置財產方式不同、收支結束用途不同、是否享受財產補貼不同以及價格標準不同等等。
其中,經營目標的不同主要體現在,營利性醫療機構所運行的主要目的就是追求其利潤的最大化,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所運行的重要目標是特定社會目標,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并不以賺錢作為自己經營的目的。營利性醫療機構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分配方式不同,營利性的醫療機構進行盈利以后,投資者對于營利性醫療機構稅后的利潤可以進行分紅,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由于其并不以賺錢作為經營的目的,但是為了擴大其自身的醫療規模,也可以適當的盈利,但是這種盈利只能用于以后自身的發展,投資者并不能對其進行分紅。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處置財產的方式也不同,營利性的醫療機構由于其自身經營不善而終止了服務,投資者個人就可以對其剩余的資產進行處置,然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如果終止了其自身的服務以后,其剩余的財產只能夠由相關的社會管理部門或者是其他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進行處置。營利性醫療機構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這二者在收支結束用途不同主要表現在,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收支和結余都是用于對投資者的回報,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結余、收支并不能用于其投資者的回報,也不能夠用于為其自身職工的變相分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所有盈余和利潤都只能夠投入到醫療機構的再次發展之中,可以用于引進先進的技術、購買設備以及開展新的服務項目,或者向公民提供成本比較低的醫療衛生服務等等。營利性與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是否享受財產補貼這方面也不同,對于政府辦的縣級以及縣級以上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以定向的補助為主,這一定向補助主要是由同級的財政進行安排。營利性的醫療機構則沒有任何的財政補助。這二者的不同還體現在價格標準不同,營利性的醫療機構所提供的醫療服務一般都實行市場調節價,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根據實際的服務成本或者是市場實際的供求情況進行自主的制定價格,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所提供的醫療服務主要實行政府的指導價格,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主要按照主管部門進行制定的基準價格,并且在其浮動的范圍之內,對基本的單位實行醫療無服務價格確定。
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相關稅收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國家財政部的《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中,明確了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筆者對其進行概括:第一,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國家規定所取得的醫療收入進行各種稅收的免征,但是,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按照國家所規定價格而取得的收入,不能夠享受這項稅收政策。第二,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從事非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應該按照相關稅收的規定進行各種稅收的征收。第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自己所得到的醫療服務收入,應用于改善自身醫療條件的那部分,經過相關稅務部門的批準,可以和其應該繳納所得稅額進行抵扣,并且就其自身的余額進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第四,
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己用的車船、房產以及土地,免征收車船使用稅、房產稅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
1、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政策之現行價格政策
(1)現行價格政策政府定價。政府的定價主要體現在政府對于基本的特種藥品、列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用藥目錄藥品、醫療服務以及列入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用藥目錄藥品等等,這里所指的特種藥品,例如計劃生育、抗癌、精神、麻醉、解毒以及急救等等特殊化學藥品。對這些類型的藥品實行嚴格的政府定價政策。這一價格的制定主要參照《價格法》的規定進行的,主要由價格的主管部門按照其管理的權限進行定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則必須要嚴格的按照政府制定價格進行收費,目的主要是為了人民群眾提供了收費低廉、安全可靠的醫療服務,政府的財政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照所承擔的任務進行補助的給予,與此同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享受免稅收政策。而在美國,其醫藥衛生事業主要采用hmo的醫療模式,也就是利用健康維護組織來為人們提供醫療衛生服務,hmo的資金來源于各種社會稅收,而所籌集的資金,則是依照基金或者是其他形式的金融產品的模式來進行管理運作的,所以國家不予征收負稅。
(2)現行價格政策政府指導價。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來說,政府指導價主要體現在一些藥品上面,除了上述所實行的政府定價藥品之外,其他的藥品銷售都實行政府的指導價。相關的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藥品只制定其最高的零售價格,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可以根據自身利益的需要和市場的需求,進行自主的制定藥品的銷售價格,然后進行銷售。
(3)現行價格政策市場調節價。所謂的市場調節價一般都適用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開展特種的醫療收費服務,例如醫學保健、健身以及美容等等少數的服務項目,對于這些服務項目,國家有相應的措施進行管理和限制。
2、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政策之現行稅收政策
2000年7月10日,經過國務院批準,國家財政部、國家稅務局聯合了《關于醫療衛生機構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該通知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稅收政策做了如下的規定。
(1)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中按照國家相關規定的價格所取得的醫療服務收入,國家對其免收各項稅收。
(2)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從事非醫療服務所取得的相關收入,例如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培訓收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財產轉讓收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租賃收入、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對外投資收入等等,應該按照國家的規定征收各項稅收。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而言,其非醫療服務所得從本質上來講隸屬于營利所得,已經超出了其自身公益性的非營利特征,因而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來講,機構從事非醫療服務所取得的收入當中,直接用于改善其自身的醫療衛生服務條件的那部分,經過相關稅務部門的審核和批準,可以對其應該繳納的所得稅額進行抵扣,但剩余部分則應當依照企業所得稅的征收方式予以征收。
(3)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產自用的制劑,免征收其增值稅。
(4)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藥房分立為獨立藥品零售的企業,應該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其各項稅收的征收。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將藥房分立成為獨立的藥品零售企業,該藥品零售企業的基本屬性已經不再是公益性的醫療服務機構,而是一個營利性的企業,其根本目的不是為人民群眾提供醫療衛生服務,而是通過藥品的銷售來實現醫療機構的盈利。這部分盈利有少數會被用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自身建設中,對于這部分所得可予以免收各種稅收,但是對于剩余的部分,則應當依照相關規定進行如數征收。
(5)對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車船以及土地,免征收其房產稅、車船使用稅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稅。
對于以上筆者所闡述的稅收優惠政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具體應該包括:城鄉衛生院、臨床檢查中心、療養院、護理院(所)、急救中心(站)、門診部(所)以及各類各級非營利性醫院等等,他們所提供都是對患者進行治療、計劃生育、接生、保健、康復、預防保健、診斷、檢查以及和這些相關的提供病房住宿、伙食、救護車等等業務。
四、結論
本文中,筆者首先從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以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優惠政策這兩個方面對關于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和其稅收優惠政策進行了淺談,接著又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與營利性醫療機構區別進行了簡要的分析,最后,筆者從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政策之現行價格政策以及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政策之現行稅收政策這兩個方面對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政策進行了探討。在進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稅收政策之現行價格政策時,筆者主要從現行價格政策政府定價、現行價格政策政府指導價以及現行價格政策市場調節價這三個方面來闡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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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民營醫療機構;發展現狀;解決對策
改革開放30多年來,民營醫療機構憑借著自身營運規模較小、成本較低、服務方式靈活等特色得到了很大的發展。近幾年以來,隨著我國加大了對公立醫療機構的投入力度,加之醫療保障體系的建設又在不斷的加快步伐,致使民營醫療機構在發展的過程中遇到了很多阻礙及挑戰。
一、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現狀
1.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特點
(1)服務量較低。雖然民營醫療機構在數量上較多,但主要的經營形式表現為診所,且都是較小型的,無論是就床位還是服務人員來說配備的都不多,無法提供更多的服務。
(2)有較突出的社會貢獻。雖然民營醫療機構提供的服務量較少,但是民營醫療機構服務的對象主要是針對一些沒有醫療保障以及醫療保障水平較低的低收入人群,包括流動人口以及農民工等等。民營醫療機構作為低收入人群就醫的一個重要渠道,在社會服務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3)較強的專業性。民營醫療機構都有其自己的經營特色,雖然其起步較晚,但具有很大的發展空間,就業務上來看,其突出自己的專科等特色,顯現出其醫療優勢。
2.民營醫療機構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1)就民營醫療機構的內部來看。首先,民營機構的人員組成整體素質不高,其主要表現形式為個體診所,從業者多是學歷不高、職稱較低的人員,即便是高素質的人才也不愿留在民營醫療機構中。其次,盈利心理較重。目前我國大部分民營醫療機構都是屬于盈利性質的,在經營過程中都急于獲得利益,往往由于單純追求經濟利益而導致出現過度醫療、誘導醫療等腐敗行為,嚴重有損于民營醫療機構的聲譽。
(2)就民營醫療機構的外部來看。首先,社會將民營醫療機構自動劃歸為公立醫療機構的補充,潛移默化中就導致兩者出現了不平等的問題,直接致使民營醫療機構在遇到比如說項目審批、科研立項等方面的時候遭到差別對待。其次,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不是一蹴而就的,是需要一個長時間的過程,在這個期間,不僅需要民營醫療機構有自己正確的定位,還需要政府給予一定的支持。但是雖然民營醫療機構也像公立醫療機構一樣行使著自身的義務責任,卻得不到政府給予的補貼。
二、解決民營醫療機構發展存在問題的對策
1.樹立公立與民營醫療機構平等的觀念
首先,必須要營造民營醫療機構是醫療體系中最重要組成部分的認識氛圍,重視民營醫療機構的訴求,關心其成長狀態,不僅要給予其精神上的支持,還要從經濟方面體現出來。其次,將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納入到醫療服務體系的建設中去,樹立正確的理念,根據民營醫療機構的特色對其合理定位,發揮其巨大的服務價值。
2.營造良好的民營醫療機構發展環境
首先,有效發揮出政府對民營醫療機構存在的引導,能夠正確地引導其發揮服務價值,鼓勵其采用強強結合的方式做強、做大,并在經濟上給予一定的支持,想辦法解決民營醫療機構渠道的各種稅賦、社保等方面的瓶頸問題。其次,有效發揮政府對民營機構的形象塑造作用。政府除了要對其進行經濟上的支持,還要鼓勵民營機構建立屬于自己的特色,并幫助民營醫療機構在社會上進行推廣,進一步促進民營醫療機構的綜合素質提高。最后,執行政府對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督與制裁功能。對民營醫療機構是否符合相關規范、制度的健康發展予以監督,實現其規范化、法制化的運營;并嚴格整治醫療市場秩序,打擊非法行醫,從根本上保障患者的權益。
3.積極進行探索創新
首先,人才作為民營醫療機構的重要突出問題,必須將人才問題作為重點予以解決,可以通過有效的培訓教育,培養一支高素質的醫療隊伍,或者鼓勵公立醫療機構來進行對其的業務培訓,幫助民營醫療機構進一步規范自己的技術,提升管理水平。其次,實現民營醫療機構內部管理機制的改進與創新,通過嚴格、規范、完善的內部機制提高自身管理水平,規范自身經營方式,促進自身建設的成長。最后,在有較強能力、較好信譽的基礎上,拓展自身服務,逐漸成為社會中的頂級力量,或者通過強強聯合,增強自身實力,更好的開展醫療服務工作。
總而言之,我國民營醫療機構的發展已經進入到一個相當關鍵的階段,想要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占據有利地位,必須根據自身經營特色,確立正確的發展方向,積極采取有效對策應對發展中面臨的各種問題,在激烈的醫療服務市場競爭中贏得優勢,促進民營醫療機構的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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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醫療保險;費用支付方式;改革;探索;經驗
Abstract:Provider payment system as economic incentive affects the whole health care system performance.Since the basic med- ical insurance for urban employees has been implemented in China,medical insurance management departments across the country have been carrying out a series of explorations and reforms on provider payment system according to the local situation.The paper summa- rized and discussed the experience and lessons learned from different regions on provider payment system reform throughout the country to provide policy recommendations for further reform and improvement in this field.
Key words:medical insurance;provider payment methods;systems reform;exploration;experience
隨著1998年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推行,10 年來主要工作重點放在擴大覆蓋面、提高補償水平和加強 服務管理方面。隨著基本醫療保障制度的全面覆蓋,對醫 療費用的控制將會顯得越來越重要,需方控制難以抑制醫 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供方控制是國際管理的趨勢,醫療保 險(以下簡稱醫保)費用支付方式是其中的一個關鍵環節.
目前,在我國比較廣泛實行的是按服務項目付費,屬 于后付費制度。在這種支付方式下,付費方在醫療服務行 為發生后按實際費用進行補償,難以有效控制費用,從國 內外醫療保險的經驗教訓來看,按項目付費這種單一的支 付方式是造成過去幾十年醫療費用上漲過快的一個重要原 因。對支付方式的改革勢在必行,國內各地在醫保運行和 管理的實踐中,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支付方式進行了一 系列的探索和改革,取得了一些經驗.
1國內各地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 各地的醫保支付方式的探索和改革,目標在于在保證 醫療服務質量和控制醫療費用之間尋求一個平衡點,充分 體現了付費方與服務提供方進行博弈的過程。各地醫保部 門在支付方式改革探索過程中普遍意識到,支付方式作為 一種激勵手段關系到整個醫療服務體系的良性運行,醫保 支付方式改革的目的應該超越過去醫保控制費用保持基金 平衡的單一行政目的,而是應通過支付方式的創新,發揮 合理的支付方式手段對服務提供方的激勵機制,改變不合 理的醫療行為,規范引導醫療行為,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促進醫療機構加強內涵建設和自我管理,推動內部運行機 制改革.
2各地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方向與趨勢 當前,我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時間較短,對社 會醫療保險的認識程度不高,管理手段和管理措施還有許 多不足。加之不同地區間發展差距較大,各地區在醫療保 險制度改革探索中,尤其是在醫療保險費用支付方式上, 很難找到一個全面、合理與統一的支付方式。在有些醫保管理經驗較豐富的省市,已經認識到醫保 支付方式的重要作用,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探索適合本地 的支付方式,并不斷調整完善,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支付方 式典型。例如上海市的“總額預算管理”,江蘇省鎮江市的 “總額預算、彈性結算、部分疾病按病種付費”,江蘇省淮 安市的“病種分值結算”,湖南省株洲市的“總額控制管 理”,以及云南省祿豐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實行的“門診總額預付,住院單病種付費與床日付費 相結合”,這些地區在支付方式改革方面的探索都取得了較 好的效果.
各地經驗表明,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的趨勢是預付制與 后付制相結合,實行混合支付制度。就一般情況而言,混 合支付方式優于單一方式,大多數支付方式可以與其他方 式配合,以消除某單一方式的負面效應而保留綜合優勢[1].
3各地支付方式改革的經驗教訓 3.1支付方式的改革應有更宏觀的衛生政策目標 支付方式是規范醫療行為、配置衛生資源的一種有力 的政策工具,因而支付方式的改革應該放在新醫改的大背 景下統籌考慮,應該有更為宏觀的衛生政策目標,根據預 設的政策目標(如:控制費用,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提 高可及性,簡化管理程序等)采取具體可操作的方法,并 且注意配套措施的完善.
此外,支付方式的改革應該根據現有的衛生服務和管 理能力,考慮到支付方式改變之后醫療機構之外的衛生系 統可能出現的問題和變化。例如我們可以預見,支付方式 的變化會激勵醫療機構的行為發生改變,但衛生體系其他 環節的一些變化往往容易被忽視。例如,支付方式改革可 能帶來住院天數縮短,住院費用減少,但門診和康復護理 的服務量卻會上升,這就需要合理的轉診體系以及康復護 理服務的健全和完善,需要有康復護理機構、社區和家庭 來承接醫療機構轉診的急癥期過后的需要康復護理的病人[2].
3.2根據當地具體情況設定支付方式 實踐證明,支付方式的確定,必須與各地的經濟狀況、 社會歷史條件、醫療制度背景、衛生資源、醫療服務體系 和信息系統的基礎和管理水平相適應,必須與新醫改的方 向和要求相適應,注重科學機制的建立.
實現支付方式的改革和創新,應在總量控制的基礎上 兼顧供給與需求,并能通過對支付方式內在機制的改革, 將醫療機構的內涵建設與外延發展、控制醫療費用與保障 基本醫療、公平原則與效率要求等有機地聯系起來.
3.3支付方式的改革要求醫保部門轉變管理方式,提高管 理能力 混合支付方式的實施對支付方的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 要求,需要對醫療服務進行更為嚴謹科學的考核和評價, 例如預付制的實行需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才能在控制費用的同時保證醫療質量和服務水平.
各地的醫保管理部門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在改革過 程中都有不同程度的轉變,如有的省醫保管理部門對醫療 機構的管理由微觀走向宏觀,管理方式也開始轉變,醫保 管理部門對醫院的管理更具彈性,推出一系列政策措施, 從對醫院的單純管理與控制變成了在某種程度上的合作.
此外,醫保部門對支付方式的探索的目的已不僅僅局限于 控制費用,而是在保持基金收支平衡的基礎上注重發揮醫 保規范醫療行為、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的作用,對醫保支付 方式的探索著重研究對醫療行為的規范。從2003年開始, 江蘇對全省醫療機構診療項目統一編碼,統一分類,統一 收費標準,對醫療機構診療行為和診療項目全省統一界定 標準和評價標準,為規范醫療行為和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奠 定基礎。上海的醫保管理部門在政策理念上也實現了由費 用控制到費用管理,最后到保障管理的目標定位調整.
3.4支付方式的改革要爭取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理解和 支持 醫保支付方式的探索取得了較大成效的地區,一個重 要的方面是得到了定點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的理解和支持.
每一次的支付方式的調整,定點醫院的相關人員都參與其 中,他們的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對支付方式的完善起到了 較為關鍵的作用,也有利于支付方式改革的平穩實施.
3.5支付方式必須按照政策實施的效果進行不斷調整和完 善 各地醫保支付方式的改革與探索過程充分體現了醫保 機構與醫療機構的博弈過程,支付方式根據變化的現實情 況不斷調整才得以逐漸完善.
4政策建議 4.1加強研究,統一政策,逐步實現分類支付 4.1.1精神病防治與老年護理住院實行按床日付費。精神 病防治機構和老年護理機構的住院醫療占總床位數比重較 大,治療單純,床日費用相對穩定,床位利用率較高,可 按床日付費.
4.1.2社區衛生服務實現按人頭付費。在明確各級醫療機 構功能定位和建立有序轉診體系的基礎上,對社區衛生服 務、預防保健和家庭病床實施按人頭付費。促進社區衛生 服務機構之間的競爭,給予病人更多的選擇權,建立“錢 跟病人走”的競爭機制,促使服務提供者為爭取更多的病 人而相互競爭,鼓勵醫療機構提供預防服務,樹立“以病 人為中心”的服務理念,提高服務質量.
4.1.3部分病種實行按病種付費。部分診斷清楚、病情簡 單、療效確切和費用離散度低的婦產科住院治療(如:正 常分娩或子宮肌瘤),以及部分診療常規明確、治療方法簡 單、不易復發和合并癥少的外科手術病種、血液透析等適 用于按病種付費。按病種付費基礎工作投入大,操作難度 大,管理費用高,面對數目龐大的病種群,按我國目前的 管理水平,只能選擇一些易于控制費用的病種先試行,經 驗成熟后,逐步擴大[3]。相關部門在制定政策時可明確時間 節點,加快推進,建議在2010年做好基線調查、重點研究 與技術儲備,到2015年在全國各地推開部分病種的按病種 付費.
4.1.4總額預付。總額預付是全國各地都在探索實施的支 付方式,并已經取得了大量經驗,根據各地現實情況制定 總額預付的具體政策,實施效果較好,應在原有基礎上繼續補充完善。在總額預付的基礎上各種支付方式可相互融 合,同時配合總額預付,根據各地實際情況加強調研,科 學合理地分配醫保總額,同時加強管理,嚴格考核評估, 在有效控制費用的同時保證服務質量和效率,達到較好的 綜合效益.
4.2加強配套政策的支撐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涉及到衛生系統的多個層面,涉及 到多方利益的調整和醫療行為模式的轉變,需要多種配套 措施的支撐,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完善區域衛生 規劃,明確各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強化分工與合作,建 立有序的梯度轉診體系,優化醫療資源的配置和利用;二 是完善公立醫院補償機制,加強醫療機構成本核算和成本 管理,推動醫療服務價格體系改革,使價格真實反映醫療 服務的成本;三是建立和實施統一的診療規范體系和疾病 分類體系,建立科學的臨床路徑,為規范、監管醫療行為 和制訂支付標準提供科學依據;四是醫保支付方式改革與 質量控制、考核評估相結合,兼顧費用控制與質量提高, 防止因費用控制而降低服務質量;五是加快各種基本醫療 保險制度的銜接,提高統籌層次;六是建立動態的醫保定 點協議管理,加強信息披露與公示,促進醫療機構之間的 良性競爭.
4.3加快衛生信息化建設,為醫保支付提供有力的技術支 撐 完善的信息系統是建立有效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技術 支撐,信息化滯后會阻礙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實施,如果 醫保與醫院信息系統的建設與管理方面存在問題,標準化 不足,接口難以銜接,則必然會給支付方式的改革帶來一 定障礙.
完善服務提供方和付費方的信息系統,醫療機構及醫 保機構信息系統的接口標準化,有利于簡化程序,降低管 理成本,確保數據傳輸統一高效,實現醫保與醫院間信息 資源的有效共享[4]。各地醫保管理要逐步提高信息化管理層 次,逐步實現同一統籌地區信息系統的標準化管理,實現 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 等多種不同保障制度在信息系統方面的有效銜接。此外, 信息系統的調整和升級也應該實現系統性、統一性和標準 化,各相關機構在信息系統的維護升級方面加強溝通協調 和信息交換,避免醫保機構或醫療機構單方面調整信息系 統帶來的信息傳輸不暢.
醫保信息系統與醫院信息系統建設必須互動發展,二 者必須統一信息編碼,統一信息交換格式,統一接口,實 現二者充分融合,保證醫療服務信息透明、公開、準確和 及時,為醫保支付方式的改革提供技術支撐.
4.4轉變管理理念,加強全程監管,規范醫療行為 不論選用何種支付方式,都存在因信息不對稱而影響 最終實施效果的風險,如果沒有科學的監督管理,將無法 達到預期目的。為此,醫保部門的管理理念應從保證基金 平衡的單一目標轉向以人為本的全面管理,從事后監管轉 向對醫療服務的全程監管,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系統,根據 相關醫療質量控制標準,實現實時監控,全程跟蹤。建立 和完善醫療收費、考核指標和績效評估體系,通過加強監 督考核促使醫療機構進行自我管理,規范醫療行為,激發 醫院由外延型擴張向內涵式發展轉變的內在改革動力.
4.5發揮政策導向作用,促進醫療資源合理配置與利用 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在控制費用和規范醫療行為的同時, 還應發揮醫保調配醫療資源的作用。根據區域衛生規劃, 形成醫保預算管理的政策導向,引導門診重心下沉社區, 住院重心上移醫療中心,規范醫院功能定位,加強分工與 合作.
醫療資源配置向社區衛生服務和預防保健傾斜,提升 社區衛生服務水平。醫保預算重點向郊區和鄉村傾斜,統 籌城鄉基本醫療服務協調發展,提高醫療資源在不同地區 和不同人群之間分配與利用的公平性,提高基本醫療服務 的可及性.
4.6建立醫保與醫院的談判協商機制,爭取醫療機構支持 上海市在總額預算管理過程中,進行了“醫保統籌組 織、醫院自主協商、區縣合理分配”的探索,初步建立醫 保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協商機制,促進預算指標分配的 公開透明,促進醫院與醫保的關系從對抗走向合作。通過 公開協商,醫院普遍反映良好,醫院與醫保,共 同發展的工作氛圍初步形成,醫保費用預算管理工作機制 逐步轉變.
逐步實現醫保管理與信息的公開透明,加強醫保部門與 醫療機構的溝通協調,才能最大限度地爭取醫療機構的理解 與支持,在支付方式方面達成共識。全國各地的經驗也表 明,能否獲得醫療機構的理解與支持是關系到支付方式改革 成功與否的一個重要環節,醫保通過搭建公開工作平臺,使 預算指標分配原則公開化,分配過程透明化,預算分配結果 公平性與合理性進一步提高,強化醫院參與,有利于促使醫 療機構加強內涵建設,參與自我管理,主動控制醫療費用, 提高服務質量,保證支付方式改革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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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實施3年來,全區衛生系統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決策部署,按照“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要求,積極推進醫改重點任務的落實,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取得重大進展,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可及性、公平性顯著提高,藥品供應和監督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人民群眾健康保障水平顯著提升。隨著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步入深水區,諸多深層次的體制、機制性矛盾將逐步顯現,加之內外環境不斷呈現新的特點,使改革面臨著嚴峻復雜的形勢。逆水行舟,不進則退。只有持續前行,才能鞏固和發展前一階段的改革成果,取得更大的進展。國家已非常明確地提出,“十二五”期間,要在一些醫改深層次領域尋求突破。我區分析改革發展所面臨的復雜形勢,結合實際,在“十二五”時期衛生發展規劃中明確提出了“123456”的發展思路。即:建設1個綜合管理平臺;打通急診急救、信息傳輸2個通道;建立全科醫師、住院醫師、公共衛生3類規范化培訓基地;推進新農合盟市級統籌、牧區流動衛生工作站、家庭健康小藥箱、縣鄉村一體化管理4項農牧區重點工作;實施醫療機構全成本核算、疾病譜數據庫、醫院能力數據庫、衛生人才數據庫和衛生信息平臺數據庫5個信息化基礎工程;強化公共衛生服務、基層醫藥衛生服務、區域醫療救治、衛生人才科技創新、蒙中醫藥、醫藥衛生信息化6大體系建設。從今年起,自治區將進一步研究制定符合地區實際的改革路徑和辦法,主動出擊,大膽創新,找準切入點和著力點,通過改革破解阻礙衛生事業發展的難題。
一、以革除“以藥補醫”為突破,健全政府衛生投入新機制。采取調整醫藥價格、改革醫保支付方式和落實政府辦醫責任等綜合措施和聯動政策,革除“以藥補醫”機制。“以藥補醫”機制的形成既有歷史原因,也有醫療服務價格定價過低、藥品流通體制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全面革除“以藥補醫”機制涉及重大利益調整,是非常艱巨的任務。取消藥品加成后,要采取以下措施彌補公立醫院政策虧損。一要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合理補償機制。政府增加投入,讓醫院回歸公益性是必然選擇。將公立醫院補償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財政補助三個渠道改為服務收費和財政補助兩個渠道。醫院因此減少的合理收入或形成的虧損要通過調整醫療技術服務價格、增加政府投入等途徑予以補償。二要充分發揮醫保補償作用。取消以藥補醫,如果完全依靠財政補償,政府“背不動”也“兜不起”。因此,應發揮醫保補償作用,建立多渠道的補償機制。三要控制醫療機構服務成本。除政府財政投入外,公立醫療機構也要采取有效措施,強化內部管理,杜絕藥品濫用,杜絕沒必要的檢查,走以醫德立醫、以技養醫的發展之路。做好這些工作的前提和基礎是實行全成本核算,完善基礎數據庫建設,形成價格和補償動態調整的工作機制。取消“以藥補醫”,涉及公立醫院功能定位、成本核算、收入結構調整等問題。現在的一些醫院,無論是規模還是服務能力,都遠遠超出本身功能定位的需要,屬于超前發展。因此,要研究政府是否有責任補助其政策性虧損,怎樣補助這些虧損。要積極開展醫療機構全成本核算,配合有關部門,落實政府對公立醫院的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公共衛生服務、蒙中醫藥服務、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損補貼等投入政策。
二、以支付方式改革為抓手,完善醫療保障新機制。推進總額付費,按病種、按單元、按人頭付費是支付方式改革的大趨勢,也是公立醫院改革的重點內容。這項改革有利于規范醫療機構服務行為,促進合理診療,控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有利于增強醫療機構成本控制意識,提高服務效率,促進運行機制轉變;有利于強化醫療機構“預防為主”的理念,促進分級診療模式的形成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模式的轉變。推行支付方式改革要與服務價格調整、臨床路徑管理等改革舉措協同推進。“十二五”期間,內蒙古將以醫療服務成本核算為依據,結合物價指數增長,適時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收費項目和標準,適當提高醫療技術服務價格。推行支付方式改革還要與實行臨床路徑管理相結合,把每個醫生的診療過程規范化與標準化,不斷規范醫療服務行為。今年,衛生廳將制定下發部分病種縣醫院版臨床路徑,進一步完善常見病種、重大疾病的技術規范和診療指南,在三級醫院和有條件的二級醫院全面推進。推行支付方式改革要合理確定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不同類型服務的支付方式和標準。充分發揮衛生部門既管新農合又管服務提供的優勢,充分考慮現階段低水平、廣覆蓋的醫療保障特點,針對患者的醫療需求,確定必須提供的服務項目和特定病情下的可選服務項目。要建立有效的激勵機制。將支付方式改革納入績效考核,與核算分配掛鉤,提高醫院、科室和醫務人員的積極性,使醫務人員光明正大、合法地獲得應得的收入。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在醫院信息化系統上增設監管功能模塊和端口,建立實時監管平臺,及時發現未按規定路徑執行的病例情況、病例變異等信息,及時進行整改,避免出入院信息造假、騙取醫保資金等情況。全面加強付費總額控制,建立對統籌區域內新農合醫療費用增長的制約機制,制定新農合基金支出總體控制目標并分解到定點醫療機構,與付費標準相掛鉤。積極推動建立新農合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的談判機制和購買服務的付費機制,通過談判確定服務范圍、支付方式、支付標準和服務質量等要求。結合付費方式改革,探索對個人負擔的控制辦法,逐步將醫療機構總費用、次均(病種)醫療費用增長控制、個人負擔控制情況以及醫療服務質量列入新農合對醫療機構的評價體系。
三、以體現公益性、調動積極性為目的,建立基層衛生運行新機制。建機制就是要建立起既體現公益性、能夠增強服務能力,又有利于提高服務效率的醫藥衛生體制機制。這既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長遠的治本之策,也是改革目標和重點。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就是要建立管理、服務、運行新機制。一是要積極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競爭上崗、全員聘用、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競爭性”用人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負責人要公開選聘,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所有衛生人員要實行全員聘用,能進能出。要強化對基層醫療機構的分級分類管理,明確其提供服務的范圍和功能。還要合理核定人員編制,實行定編定崗不定人,編制不跟人走,只作為聘用人員和核定收支確定補助的依據。二是扎實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平、體現績效的考核分配機制。要以服務數量、質量、效果、居民滿意度為標準,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和人員進行綜合量化考核,結果與機構補助和人員收入掛鉤。三是要建立長效的政府補償機制。不斷強化政府的責任,按照保障機構有效運行和健康發展、保障醫務人員合理待遇的原則,落實補償政策,建立穩定的補償渠道和補償方式。四是有效落實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職能。要在不斷調整服務模式上下功夫,在細化工作標準和服務流程上下功夫,在專項經費合理使用和分配上下功夫,在加強協作上下功夫,在嚴格質量考核和效果評價上下功夫,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新機制。
【關鍵詞】醫療保險政策 醫藥費用 問題 建議
一、現行醫療保險政策對醫藥費用控制的成效
1、板塊式的約束作用要比通道式強。不同的統賬結合方式對醫療消費的約束效果不同,板塊式的約束作用要比通道式強。目前,國內大多數地區主要采用板塊式的結合方式,少數地區采用通道式,如廈門、鎮江等。研究顯示,“板塊式”可以抑制50%以上由“通道式”與定額支付政策造成的門診過度利用。但是,不能因此認為“板塊式”管理是絕對理想的,還應該考慮人群在這一結合方式下對醫療服務的利用情況以及個人的經濟負擔等。
2、個人償付比例提高,需方控制力度加大。與公費勞保醫療和醫保改革試點時期相比,參保者的個人償付比例呈現逐漸走高的趨勢,控制力度加大。目前就需方償付方式對醫療費用的控制效果以及對服務利用影響,國內尚無系統可靠的研究證據,大多仍停留在理論探討和國際經驗的借鑒上。
3、供方結算方式不斷調整,逐漸由單一的支付方式向復合式發展。隨著醫療保險覆蓋面的擴大,醫保收入已逐漸成為醫療機構的主要補償形式。按項目付費的結算方式是醫藥費用急劇上升的重要原因,易促使醫療服務提供方為獲得經濟補償而過度提供服務。目前,全國各省市逐漸以復合的結算方式取代按項目付費,取長補短、以避免單一方式的弊端。門診費用結算基本采取按實支付;住院費用結算主要采用總額預付制或總額控制支付;門診特殊病種的結算,既有按服務單元支付,也有按病種或者服務項目支付。從總體來看,總額預付或控制已經得到廣泛的應用,少數實行純粹的總額預付,更多的是總額預付制下的復合支付方式。按病種付費在各地的應用程度不同,牡丹江市是以按病種付費為主要支付方式;深圳市對某些專科專病實行按病種付費;鎮江市按照常見、單純、易于界定和可操作性強的原則,選擇數十種外科疾病進行按病種付費。結算方式不斷變化調整,初期費用控制作用顯著。
4、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引入競爭機制初顯效果。2005年全國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達到5萬多家,定點藥店達3萬多家,隨著醫療保險覆蓋面進一步擴大,納入的定點醫療機構及藥店還將增加。由于參保人員可以自由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根據病種、病情選擇醫院。醫療機構采取提高服務質量和降低服務價格等措施吸引病人。同級醫療機構初步形成競爭格局,部分城市門診和住院服務出現分流趨勢,體現在醫保結算費用流向上是住院醫藥費用流向大醫院、門診流向小醫療機構。
以專科醫院為例,與綜合醫院相比,可以集中力量,發揮專科特色學科的市場競爭優勢。如上海三級醫院在競爭中醫療工作量出現分化,2001年上半年較2000年同期相比,綜合性醫院門急診人次減少2.12%,專科醫院增加10. 44% 。
二、現行醫療保險政策對醫藥費用控制的問題
1、設立個人賬戶的既定目標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偏差。相比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賬結合的醫保制度下醫療費用控制明顯。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個人賬戶的控費作用被逐漸削弱。首先,個人賬戶部分資金由單位繳納,加之個人賬戶不如自持資金支配性強,刺激參保人員多用個人賬戶;其次,個人賬戶資金有限和風險抵御能力弱,部分人把應由賬戶支付的費用設法轉移到統籌基金,削弱個人賬戶應有的約束作用;再次,在“板塊式”模式下,門診大病的發生和慢性病患病率的增加加重了個人門診費用負擔。此外,個人賬戶的積累作用并不理想,表現為積累總量低,基金的貶值率高,達到8 %。
2、需方控費效果有待研究。從理論上說,需方控制措施是直接而有效的,也是相對較容易實行的醫療保險政策。但是,需方控制是把“雙刃劍”,過分強調會限制基本醫療服務的利用,降低醫療保險的保障程度和衛生服務利用的公平性。國際經驗表明,門診服務隨共付比的增加明顯減少,但共付率對住院影響不大,且共付率定在25%比較合適,在25%內隨共付率的上升,醫療費用呈減少的趨勢;共付率超過25 %以后,共付率變化的影響就不明顯了。但國內尚無系統可靠的研究證明需方償付方式對醫療費用控制的作用。由于需方在醫療服務利用中處于被動地位,很大程度上受制于提供方,因此,對需方的控制措施及其程度應該慎重。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級別醫療機構的起付線、共付比差別不大,對參保人員引導作用不明顯,城市居民就醫仍集中在大中型醫療機構,這可能是醫藥費用持續上漲的原因之一。第三次國家衛生服務調查數據顯示,城市只有25.7%的患者在基層醫療單位就診,僅比1998年減少了1.1%。2002年國家勞保部對齊齊哈爾、呼倫貝爾等10個城市進行調研,結果醫保參保人員門診選擇大中型醫院者占66.28%,住院選擇大中型醫院住院者占86.17%。
3、醫療機構采取應對借施,消弱供方支付方式的控費作用。部分城市已經開始實施預付制的結算方式,初期費用控制明顯,但是,隨著時間推移,由于醫療機構采取應對性措施,控費效果逐漸減弱。按服務單元定額付費的方式對服務單元的費用補償水平是既定的,醫療機構往往采取分解診次、分次住院等應對行為,既將單元費用控制在標準以內,又獲得超過實際醫療消費的補償,這樣不僅造成了醫保基金的流失,而且加大了患者的經濟負擔。在總額預付的方式下,常出現定點醫療機構推誘醫保患者、多收自付患者來增加醫院收入的現象,激化了醫患矛盾。在按病種付費的方式下,醫療機構可以通過診斷升級和分解住院等方式來誘導需求;病種分類以及病種、病情之間轉移的界定比較困難,且管理程序復雜,管理成本高。
4、醫療保險監督檢查滯后。由于醫療保險市場存在信息不對稱,參保人員虛報醫藥費用、一卡多用;定點醫療機構將非醫療保險支付的醫藥費用記入醫保基金支付賬內等,這些不規范或違法行為均會增加醫保基金的不合理支出。如杭州市醫保監督機構在2001年醫保年度,查處門診違規金額達26余萬元。對參保人員和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監督是必要的,但目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監察力量不足,監督人員來自不同的工作崗位,經驗有限;處罰力度不夠、處罰手段有限(除拒付、不予結算外尚無更有效的辦法),并缺乏法律法規的支持。
三、政策建議
1、重新審視城鎮醫療保險運行模式。我國城鎮基本醫療保險統賬結合模式實行已10年有余,在實踐運行中也有板塊式和通道式之分,除了理論驗證之外,更需要通過實踐檢驗探索一種適合我國國情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醫療保險模式。僅從醫藥費用控制這一與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息息相關的單一方面而言,國內尚缺乏科學、系統的評價性實證研究,難以總結出全面性經驗。因此,為保障基本醫療保險可持續發展,需要我們重新審視并修正醫療保險運行模式。
2、科學設計適宜的費用結算方式。理論和實踐證明,費用結算的預付制優于后付制,且在控費方面比其他管理手段更為有效。當前我國仍以后付的按項目付費作為醫療保險的主要結算方式,各種預付結算方式僅在部分城鎮或部分項目或領域得到嘗試和實踐,并受到各種外部因素的制約與影響,不能有效發揮其控費與引導供方行為的作用,因此,需要不斷總結經驗教訓,加強研究,科學設計與我國醫療衛生體制相適宜的費用結算方式。
3、進一步引導參保者到基層醫療機構去利用衛生服務。通過醫療保險保障范圍的設定與費用結算方式的設計,改變現行不合理的就醫模式,進一步引導參保者到基層醫療機構去利用衛生服務,有效發揮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成本效果,降低醫藥費用開支。
4、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水平,加強監替檢查。監督檢查作為規范醫患雙方行為的輔助手段,在醫療保險管理中也發揮著重要作用,需要加強醫療保險管理隊伍,提高醫療保險管理水平,加強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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