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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對工程預算與合同管理的基本認識
1.1工程預算的概念和作用
工程預算指的是按照設計文件的內容與國家規定的相關項目的收費標準,在執行工程基本建設的過程中,對每一項需要建設的工程(包括新建的、改建的、擴建的)所需要的資金金額進行預先的計算。工程預算是工程建設中不可忽視的重要環節,在工程建設中有著重要的作用。工程預算對工程造價和施工的效益有著直接的影響,同時工程預算的有效性也是衡量工程施工方案的重要依據。
1.2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
建筑工程項目的合同屬于經濟合同,它是為了建筑工程項目的建設而制定的,合同的雙方分別是建筑招標單位和中標單位。合同中的每一項條款都能夠充分保障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合同管理是整個建筑工程中最高的行為準則,可以對建筑雙方負責人的行為進行有效的控制,使雙方處于和諧的工作關系,避免合同糾紛問題的產生。近年來,我國的建筑市場體制不斷的完善,在發展的過程中建筑行業逐漸意識到了工程項目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在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工作中,對部分內容做出了相應的調整,讓它能夠真正適應建筑行業市場的需求。科學化的合同管理能夠引導建筑市場朝著健康的方向發展,保證了工程項目的施工質量,進而促進建筑行業穩定、持續的發展。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國外的建筑企業正在逐漸進入到國內建筑市場中,這對我國本土的建筑業造成了一定的沖擊。對此,國內的建筑企業要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只有這樣,我國的建筑企業才能在激烈的國際市場競爭中占據優勢,進而增強我國建筑企業整體綜合競爭的能力,促進建筑企業長期穩定的發展。
2工程預算和合同管理在工程建設中常見的問題
2.1預算造價編制的不合理
預算造價在建筑工程中是一項非常復雜且重要的工作,良好的預算編制是控制工程造價的基礎。在進行預算造價的過程中通常會產生很多不合理的問題,例如,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如果工程中的預算編制存在著漏洞,就會出現定額換算不合理的現象,這種情況就會導致工程的實際支出與工程預算不一致,會嚴重影響工程的施工成本。還有一個影響建筑工程預算編制的重要因素,就是工作人員的能力,相關工作人員對造價控制的認識影響著預算的時效性。
2.2變更對預算造價的不良影響
在建筑工程施工的過程中,經常會調整施工的圖紙,這種調整是受市場或者是消費者需求的影響。圖紙進行調整之后,初始的工程預算造價不能夠反映出圖紙調整后施工的變化,這在很大程度上會影響預算造價本身的作用,使得工程的實際造價超出了工程的施工預算。
2.3預算編制的不合理
在建筑工程的預算編制中,需要各部門進行配合。各部門要對各自的造價進行徹底的評估,最后編制出總造價。在一些中小企業,由于相關的工作人員缺乏建筑工程方面的專業知識,導致在編制預算造價的時候出現缺項、漏項的現象,不能真實合理的反映建筑工程的預算,超預算的現象也時有發生,對建筑工程項目的生產產生了嚴重的影響。
2.4合同條款漏項、文字不夠嚴謹
合同中經常被漏掉的項目就是違約責任,對于違約責任的約定是合同中最重要的一項條款,如果漏掉了這一項會在后期出現問題的時候造成很大的麻煩,一旦發生違約賠償的情況,在合同中找不到相關的處理條款會造成很大的困擾。同時,在簽訂合同時要使用準確、明晰的文字,不然容易產生誤解和歧義,在合同實施的過程中會產生不必要的爭議。
3提升合同管理質量以及科學規劃工程預算的建議
3.1進行精確地預算
在工程預算的過程中要重視工程量的計算。預算人員要對施工圖紙的表達、工程量表的計算方法和數量、材料的用量表進行仔細核對,在核對無誤后才能投入使用。在此項工作進行前,預算人員應該進行市場調查,選取最能反映市場的定額。預算還應該考慮現場簽證的因素,預算人員在計算其他費用和利稅匯總時要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要保證計費的合理性。在預算的過程中,要進行目標控制,實施分級預算,并要進行嚴格的管理。對工程成本費用的指標要進行逐層的細化和分解,在進行的過程中要形成一套科學的控制體系。各個部門的負責人應該進行明確的分工,分別負責各自預算的歸口管理,通過預算的編制、執行、調整、考核等環節,使預算工作在完整有序的管理體制下執行。落實對施工圖的預算是做好項目整體工作的前提條件,在計算工程量之前,要熟練掌握運用工程量計算的規則,只有對施工圖進行精確、細致的預算,才能保證其他工作的順利進行。在此過程中,要注意的是,施工圖的預算不但包含最基礎的計算,還要求對設計變更進行有效處理。
3.2規范預算編制
企業在進行施工時,要考慮人為因素給施工帶來的影響。施工單位應該根據自身的實際施工情況制定出一套規范的預算體系。要時刻關注市場的變化,在施工的過程中要及時進行調整,保證工程預算的準確性,有效緩解企業的資金壓力,減少企業承擔的風險。
3.3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建筑工程中的合同管理通常采用的是動態的管理模式,因為在建筑工程項目中,合同的變更是經常存在的問題,如果管理不到位會發生糾紛。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現場簽證時,要仔細核對合同條款,不要急于簽證,在確認無誤后方可進行簽證。同時,合同的管理人員要對工程項目中設計的文件進行收集和整理,對施工過程中,變更合同的內容要進行認真的審查。一般情況下,合同的變更與索賠工作要同時開展。3.4對實踐經驗進行總結在工程預算和合同管理的過程中,要注重總結經驗。在總結的過程中整理出有用的信息,在下個工程中可以進行借鑒。施工企業應該在工程結束后對工程預算和合同管理進行回憶與整理,以此提升企業的管理水平。
4結語
關鍵詞:暖通 空調 施工 管理
1、暖通空調安裝概述
現在,暖通空調是人們所使用空調中最常用的一種,暖通空調以其獨特的優勢而獨占市場。其將采暖、通風和空氣調節三大功能結合在一起,并以能創造一種比一般的空調更舒適的室內環境而著稱。隨著科技的發展,家用空調器歷經幾展終不能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需要,不論是窗式空調器還是分體式家用空調器都只能解決冷暖問題而對空氣處理過程束手無策,而暖通空調卻以具有舒適、健康的特點逐漸得到人們的廣泛親睞。暖通空調施工是建筑施工中的一個重要分項,其的安裝施工是一個極為復雜的工程,其施工問題直接影響著整個工程的質量和進度。通常所說的暖通空調設計主要包括制冷供暖系統設計、新風系統設計、排風系統設計等,其所涵蓋的范圍不僅僅是供暖這一個小范圍,所以暖通空調安裝工程的質量直接影響到建筑物的使用性能,要嚴格控制施工過程,保證安裝質量。
2、施工中的問題
通風與空調工程是大型建筑物的重要工程,也是安裝工程的施工難點之一。結合暖通空調安裝的經驗,目前暖通空調中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2.1管線標高、定位交叉嚴重
暖通空調設備安裝是一個龐大的工程,其所涉及的管道非常復雜,用途也各不相同,例如一個完整的暖通空調設計中就要涵蓋對空調末端設備、送風管、排風管、冷凍水管、電氣橋架、冷凝水管、噴淋管、消防管等各種設備、管道的設計。如果對某些功能和尺寸的管道布局、規劃不合理,就會出現管線標高、定位交叉嚴重的現象,給工程施工和管理帶來極大的困難。通常,在圖紙表意不明的情況下,貿然施工會造成先安裝的施工管道容易安裝,后安裝的施工困難等問題,這樣,有些管道就被迫安裝在不合理的位置或標高上,嚴重影響工程質量和進度。
2.2 暖通空調系統設備噪聲超標
通常,設備噪音主要來源于空調末端設備碰撞,其也是暖通空調設備安裝中的一個重要問題。經過幾十年的發展,我國的風機盤管技術相對成熟,大多數風機盤管廠商所生產的產品都能符合噪音標準。但是,實際情況卻不容樂觀,廠家所提供的參數值明顯高于現場測試值和噪音標準值。所以,布局設計是對設備噪音控制的重點,必要時應采取適當的隔音措施。設計中必須標出設備噪音參數要求。空調設備安裝之前需做仔細的檢查甚至是通電試運行,若發現噪音超過國家標準需立即更換或完善消聲措施,以避免問題擴大。
2.3 空調水循環故障
空調若水系統出現故障,就無法完成供暖通風的任務,所以,保證水系統循環通暢是暖通空調設備安裝考慮的重點問題,其施工的質量直接影響著整個系統的運行狀況。在水系統循環中,冷凍水系統循環管道不通暢是其最常見的問題。造成這一故障主要有兩方面原因,管道交叉是一方面原因,水系統管道不清潔又是另一方面原因,而這兩方面的問題都可以通過采取相應的措施而改善。例如可以通過合理安排管線坡度和標高、安裝排氣閥、排污閥以及設法進行管道除銹工作而改善水循環故障,這些方法可以很大程度的減輕這一故障,所以在實際中有很強的操作意義。
2.4 結露滴水問題
空調系統在調試和運行中會出現結露滴水的現象,出現這一問題的原因是多方多面的。例如,管道安裝和保溫不良、管道與管件、管道與設備之間接觸不嚴密、管道安裝違法操作規程等都可能造成這一問題。管道、關鍵材料的優劣直接影響著安裝的質量,所以在管材安裝之前進行系統認真的檢查是有必要的。水壓測試可以幫助檢查管道的滴漏等問題,所以對系統進行嚴格的水壓測試也是非常有意義的。在設計管道時,管道的長度和坡度都應適宜,否則會出現滴水現象。管道的安裝和布置要適合冷凝水的盡快排出,必要時可以設置水封裝置。
3、安裝問題解決方案
暖通空調設備安裝的施工問題通常為以上所提到的四個方面,當然在安裝過程中經常還會出現各種復雜問題。下面就常見問題提出幾點解決方案:
3.1 嚴格控制材料質量
材料的采購受多方面的限制,比如工程造價、材料屬性、施工難度等各個方面的影響,在選擇的過程中需各方面權衡,達到質量和效益的最優。根據我國暖通空調方面材料采購的現狀,現在市場上的材料質量參差不齊,以假亂真、以次充好的現象非常普遍,所以在材料設備的選購中應嚴格篩選,并且不能偷工減料,否則將會造成工程返工而不能如期完工或者質量水平嚴重下降。
3.2 嚴格控制施工過程
施工過程中管道支架的位置、標高、坡度都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在施工過程中,要保證坡度在準確的范圍內,可以調整供暖干管或者填補管道漏洞空隙,此外應減小位置、標高和設計值的偏差。在施工中應盡量考慮各方面影響因素,嚴格按照章程和規范執行,并采用相關的工藝,遵循一定的原則,避免管道交叉嚴重、阻塞、結露漏水等問題。做好施工中的控制監督工作,減少錯誤出現的幾率。
3.3 加強各專業間的配合
建筑施工是眾多專業之間相互配合完成的,暖通空調設備施工也是如此。工藝對土建就有很強的要求,例如,在土建中需預留通風管道的孔洞;在風道豎井砌磚時應該采用水泥砂抹面;為排水方便應設排水溝或集水坑和排水泵等裝置。諸如這些問題需在設計初期就盡量相互溝通,在施工前和施工圖紙會審階段就提出相應的預防措施。
4、暖通空調安裝的管理
Abstract: FIDIC contract made the rigorous and detailed provisions for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and payment management adopting a lot of the terms. In this paper, some experience and understanding of engineering measurement management under FIDIC contract conditions was discussed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technical management, through the practice in a large-scale international project.
關鍵詞: 工程計量;FIDIC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期支付證書
Key words: engineering measurement;FIDIC contract;BOQ;medium-term payment certificate
中圖分類號:TU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2)33-0056-02
0 引言
目前,大量的國內施工企業在國際市場上廣泛的承攬工程項目,越來越多的工程師走出國門廣泛的參與到國際工程項目管理之中。在采用FIDIC合同條件運行的國際工程中,各方都對工程計量和支付管理非常重視。掌握FIDIC合同條件下工程計量管理工作的技巧,顯得非常重要。以下就本人在大型國際工程項目中的實踐做一些總結和思考。
1 利用合同條件中材料設備預付款條款,盡早完成第一期計量
工程開工后的第一期計量有著很重要的意義。首先在工程開工后的前期階段承包商墊付了大量資金之后,第一期計量支付不僅及時有效的提供了工程急需的資金,而且也標志著工程開始有了收入有了回報。同時從計量管理的角度上來將,第一期計量能暴露并解決計量過程中的很多問題,為今后的計量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因此第一期計量宜早不宜遲。
在FIDIC合同條件下,如果中期計量在扣除保留金和其他金額之后的凈額少于投標書附件中規定的中期支付證書的最小限額時,工程師沒有義務開具任何支付證書。不予支付的金額將按月轉結,直至達到或超過最小限額時才予以支付。最小限額沒有固定的標準,一般由業主在招標文件中指定。比如本人所參與的國際工程合同工期為30個月,最小限額約定為合同價的2%。最小限額不論為多少,在工程開工初期所完成工程量要超過最小限額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需要逐月積累。因此,為了盡早完成第一期計量必須有效利用關于材料設備預付款的合同條款。材料設備預付款是指運至工地現場尚未用于工程的材料設備的預付款。一般僅局限于用于工程實體的大宗材料,如碎石、水泥、砂子以及鋼材等,按照發票價值的一定比例支付,如75%。
因此在工程前期如果資金充足便可按照計劃大量的進場材料,只要材料設備預付款數額加上所完成工程量數額達到合同規定的最小支付額度,便能完成第一期計量支付,并有充足的時間來完成工程師審核及業主支付過程中所暴露的各類問題,為后期的工作打下基礎。
2 重視施工基礎資料,特別是分項工程的報驗資料
在國際工程項目的工程計量過程中,工程師通常要求承包商提供證明文件用以證明計量的分項工程已經施工完成并且滿足質量要求,而此類證明文件最直接的表現形式就是分項工程的報驗單。為此,分項工程的報驗資料被提到了一個重要的關口,必須給予足夠的重視。
2.1 安排專門的人員負責報驗,避免漏報 經過各相關工程師簽字確認的報驗單能有效的證明分項工程已經施工完成并且滿足質量要求。反之在不能提供報驗單、報驗單簽字不完整或批復不合格的情況下,工程師拒絕計量。在實際情況中,現場施工員將工作的重點放在如何完成工序施工上,對于如何計量關注較少。由此造成分項工程的報驗僅由施工員根據自己所安排的施工工序來上報,報驗的分項工程必然與計量的分項工程存在著偏差,甚至有可能出現漏報的現象,給以后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在施工員填寫報驗單后,必須有專人進行匯總登記,且必須從計量的角度給予修改或補充,而不至于日后給計量工作造成麻煩。
2.2 安排專人進行報驗單的跟蹤,盡早走完流程 在操作中報驗單由現場施工員填寫經專人匯總上報后,由監理單位測量員和質檢員檢驗合格后簽字,再由分管的工程師核實簽字,最后經駐地工程師批復后返回承包商。報驗單所走的流程眾多,需要多人簽字核實,務必消耗大量時間。往往分項工程的報驗單經過較長時間才能返回,甚至出現報驗單在流程中被丟失的現象。造成計量的拖后和不能計量的情況,使得資金不能及時的回收。為此,必須設置專人負責跟蹤報驗單并及時反饋信息直至其批復合格返回承包商為止。
2.3 不斷提高報驗技巧,合理追求利潤最大化 既然工程計量與分項工程報驗單息息相關,那么必須掌握好分項工程的報驗技巧。比如在道路施工過程中,首先清除路基范圍的表面雜物,然后再進行表土清理外運,再開挖不適合作路基土的土方并外運,最后再填筑路基土方。此4道工序也是工程計量的4個分項。施工中,往往直接將表面雜物、表土清理以及不適合的土方一并開挖外運。如果此時分項工程僅進行不適合土方開挖外運的報驗,那么工程師便有足夠的理由拒絕進行清表及表土外運的支付。通常路基范圍內的原土方是否合適作為路基土,應先通過清除路基范圍的表面雜物,再進行表土清理外運,隨后由工程師來確定現場的土方是否為合適土方是否需要外運。因此前2道工序是理應先行施工,在此種情況下如果報驗不適當,肯定會給計量帶來不便。因此,負責匯總報驗的人員必須熟悉現場施工并詳細分析各項計量規則,才能保證項目的合理收益。
3 結合計量條款,優化施工圖設計
FIDIC合同條件下,具體的施工圖設計由承包商自己來完成。即工程師提供項目的設計方案和結構,具體的施工圖細化由施工單位自行設計并在得到工程師的簽字批準后便可執行。既然施工單位參與施工設計,那也能主動的影響設計。
3.1 設計與計量結合,避免或減少設計不給予支付的工程量 在本人參與的國際道路工程項目中設置了多座加筋擋土墻,即采用預制的鋼筋混凝土砌塊砌筑擋土墻墻體,墻體內側填筑土方,同時采用加筋帶隨土方的回填而逐層鋪設將砌塊與土方連接為一個整體。工程量清單計量規則明確說明加筋擋土墻項目的計量支付中已經包含土方的回填,即加筋擋土墻中加筋帶所延伸的范圍內其土方回填均不得單獨計量支付。因此,加筋帶設計的長度越短越有利于工程計量。但是在工程師最初提供的設計方案圖中,設計相當保守以至加筋帶過長,造成大部分土方工程不給予單獨計量。項目部設計人員通過與工程師協商,再經過詳細的計算之后,終于同工程師達成一致,減短了加筋帶的長度。
3.2 設計與計量結合,盡量少采用報價較低的施工項目 FIDIC合同條件明確規定,工程量清單中所列的工程數量不能作為實際發生的確切數量,實際計量以工程師核實的實際工程量為準。目前的工程投標中,廣泛的使用了不平衡報價,將預期工程量會減少的工程項目采取低報價,而對預期工程量會增加的工程項目采取高報價。此種報價存在一定的風險,容易被業主進行利用。本人參與的項目在當初投標報價中進行了不平衡報價,將工程量較小且預期會減少的C30鋼筋混凝土采取了低報價,以至實際施工中C30鋼筋混凝土的計量價格低于C20鋼筋混凝土的計量價格。在實際操作中,工程師意圖多采用C30鋼筋混凝土,減少C20鋼筋混凝土的采用量。其變更意圖對于承包商來講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信號。設計人員積極與工程師協商,認為C20鋼筋混凝土滿足工程需要,不必要提高混凝土強度等級,且工程量清單中設計的C30鋼筋混凝土工程量較少,不應加大實際工程量。經過多次與監理工程師協商,成功的影響監理的設計意圖,并將多處原設計為C30鋼筋混凝土的部件更改為C20鋼筋混凝土,保證了項目的收益。
4 積極同監理協商,進行分項工程的進度款計量
FIDIC合同條款下,工程量清單設計的分項工程支付采用綜合單價,即在該分項工程全部施工完成并達到驗收條件后采用該單價進行支付。在實際工作中常常遇到這樣的問題:采用預制場地集中預制的路沿石在預制完成后存放在預制場,暫時未能安裝,該預制部分工程量是否能計量并得到支付?路燈在安裝完成后尚未接電試照明,那么已經安裝的路燈全部需要等到接電試照明之后才能計量嗎?按照工程量清單綜合單價,該分項工程的確是沒有完成暫未達到計量條件,但是對于承包商來說已經為該分項工程的施工墊付了大量的資金理應得到支付。實際上只要把握了FIDIC合同條件的原則,便能根據實際情況靈活應用工程量清單結算的費率。在本人經過的國際工程項目中,經過承包商的提出、工程師經過現場調查,對于此類尚未施工完成的分項工程均計量了分項進度款。比如路沿石在預制完成之后,給予綜合單價75%的工程款計量,其余25%需要等到路沿石安裝完成并驗收合格后進行盡量支付。
5 保留好各項書信來往記錄
FIDIC合同條件中,承包商與監理之間的所有正式的協商均由書面信函來進行確認。在實際操作中,工程師對自己的口頭指示拒不承認的事件經常發生,甚至是今天談完并達成一致的事情在第二天也若無其事的不承認。事實上,在日常工作中雙方來往的信函均保持在每天1-2封甚至更多。為此,該部分文件的管理必須有專人負責并建立好檔案方便隨時查詢。
在本人參與過的國際項目中發生過如下事件:在某一路段,根據監理工程師的口頭指示,我方將原有道路路面路基開挖后填筑新的路基土。施工完成之后其報驗資料也經過各監理工程師簽字。但是在進行工程量計量時駐地工程師認為該工程量是承包商自行施工,監理方事先并不知情,理應由承包商承擔費用。在爭論的過程中,我方只能查找當初工程師的書面指示,經過查詢我方的確沒有工程師的書面文件。在駐地工程師拒不承認口頭指示的情況下,我方也提供出當初向監理工程師進行口頭指示確認的書面信件。根據FIDIC條款,在工程師發出口頭指示后7天之內,承包商可以書面的形式要求工程師進行確認,如果工程師未能在收到承包商書面信件后的7天內以書面的形式進行拒絕,則視為工程師的指示。此種情況下駐地工程師終于同意該項的計量。因此雙方來往文件的管理,是一個工作量較大的技術工作,不能將其視為普通的檔案進行存檔。
6 總結
國際工程的計量管理與國內工程的計量管理大同小異。但是在不同的合同條件下,有著不同的運行方式和側重點。把握FIDIC合同條件的工程計量原則、掌握一些工程計量技巧、總結各方面的管理經驗有利于國內施工企業更好的參與國際工程項目管理,正是本文的目的之所在。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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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藥品監管總局 國家衛生計生委關于貫徹實施新修訂《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的通知 食藥監藥化監〔20xx〕74號 20xx年06月14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計生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衛生局:
國務院修訂的《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xx年4月23日公布實施。為貫徹落實《條例》,規范我國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健康權益,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嚴格規范疫苗銷售和采購行為
疫苗生產企業對其生產、配送的疫苗質量依法承擔責任。向我國出口疫苗的境外疫苗廠商應當在我國境內指定一家機構,統一銷售該廠商進口的全部疫苗,代表該廠商履行《條例》規定疫苗生產企業的全部責任。該機構應當向所在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備案要求見附件。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備案信息在其政務網站公開。
疫苗生產企業只能將用于預防接種的第二類疫苗銷售給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含承擔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職能的市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銷售活動應當嚴格遵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下稱藥品GSP),切實加強疫苗的有效期管理,防止過期疫苗進入使用環節。生產血液制品和進行臨床研究所用疫苗,使用者可直接向疫苗生產企業采購,生產企業應嚴格審核,并做好銷售記錄。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疫苗。第一類疫苗的疫苗計劃、分發供應管理按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要求執行。第二類疫苗采購計劃由接種單位提出,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匯總后逐級提交至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組織全省集中采購,確定中標的生產企業、品種、規格、價格。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與疫苗生產企業簽訂采購供應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和責任。
承擔國家醫藥儲備任務的藥品經營企業和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應按照有關政府部門的指令進行儲備疫苗的收儲和調用。
二、嚴格過渡期疫苗流通管理
(一)疫苗生產企業應當盡快做好疫苗銷售和配送各項準備,積極配合有關機構將疫苗納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采購,及時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銷售第二類疫苗。
自《條例》實施之日起,原疫苗經營企業不得購進疫苗,原疫苗經營企業和疫苗生產企業不得將疫苗銷售給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以外的單位和個人。
(二)尚不能利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采購的省份,第二類疫苗參照現有的第一類疫苗采購模式進行采購。對于尚未完成集中采購但急需使用的第二類疫苗,可根據實際情況,由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直接向疫苗生產企業訂購。自發文之日起,不得采購單一成分脊髓灰質炎滅活疫苗(IPV)作為第二類疫苗推廣使用。
在此期間,如果沒有符合條件的配送企業,可以參照第一類疫苗配送方式通過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冷鏈系統進行配送。
(三)原疫苗經營企業在20xx年4月25日前已購進的第二類疫苗可繼續銷售至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由其進行供應。原疫苗經營企業20xx年1月1日起必須停止疫苗銷售活動,向原發證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申請注銷《藥品經營許可證》或核減疫苗經營范圍。
(四)各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20xx年4月25日前已購進的第二類疫苗,在20xx年12月31日前,可按照逐級供應方式供應。
三、嚴格落實疫苗配送管理
疫苗生產企業直接向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配送第二類疫苗,或者委托具備冷鏈儲存、運輸條件的企業配送時,應當嚴格遵守藥品GSP相關要求。疫苗生產企業與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簽訂的采購合同中應當明確實施配送的企業、配送方式、配送時間和收貨地點。
疫苗生產企業委托其他企業配送第二類疫苗的,應當嚴控配送企業數量,并對配送企業是否具備冷鏈儲存、運輸條件及執行藥品GSP的能力進行嚴格審查,與配送企業簽訂委托儲存、運輸合同,約定雙方責任和義務。配送企業應當書面承諾隨時接受委托方和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的檢查、遵守藥品GSP相關要求,不得將所接受的委托配送再次委托。
疫苗生產企業應當將所委托的配送企業情況分別報告生產企業所在地、疫苗儲存地和配送地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附委托配送合同復印件、對配送企業審查情況和配送企業承諾書復印件。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配送企業接受委托相關信息通報相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第二類疫苗后,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應當依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等規定,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進、儲存、分發、供應記錄,相關資料保存至超過疫苗有效期2年備查。
四、嚴格落實疫苗冷鏈和追溯管理要求
疫苗生產企業和配送疫苗的企業儲存、運輸疫苗時,應當按照藥品GSP的要求,確保溫濕度自動監測系統采集冷鏈儲存、運輸數據真實、原始、完整、準確,保證疫苗儲存、運輸環節全程不脫離冷鏈控制。對疫苗裝卸、交接等情況下的溫度控制要求應在驗證基礎上作出規定。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應當遵守《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和《預防接種工作規范》,在疫苗儲存、運輸的全過程中按要求定時監測、記錄溫度,保證疫苗質量。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接收或者購進疫苗時應當索要疫苗銷售方和配送方儲存、運輸過程的溫度監測記錄,記錄可以為紙質或可識讀的電子格式。對不能提供溫度監測記錄或者溫度控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接收或者購進,并應當立即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衛生計生部門報告。對采用冷藏箱或冷藏包運送到接種單位的,要查看冰排狀況及冷藏箱或冷藏包內的溫度表,并做好記錄。
疫苗生產企業、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藥品追溯體系建設要求,積極運用信息技術建立疫苗追溯體系,如實記錄疫苗銷售、儲存、運輸、使用信息,實現最小包裝單位從生產到使用的全過程可追溯。配送疫苗的企業應當按生產企業要求如實記錄儲存、運輸環節信息。在疫苗全程追溯信息化體系未建成運行前,可使用現有的記錄方式達到追溯要求。
五、嚴格規范疫苗使用管理
接種單位的醫療衛生人員應當對符合接種條件的受種者實施接種,并依照《預防接種工作規范》,記錄疫苗的品種、生產企業、最小包裝單位的識別信息(或批號)、有效期、接種時間、實施接種的醫療衛生人員、受種者等內容。接種記錄保存時間不得少于5年。接種單位接種第一類疫苗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接種第二類疫苗可以收取服務費、接種耗材費。
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發現包裝無法識別、超過有效期、脫離冷鏈、來源不明等疫苗,應當逐級上報,其中第一類疫苗上報至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第二類疫苗上報至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上述疫苗統一回收至縣級以上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在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衛生計生部門監督下銷毀,并保留記錄5年。
六、強化疫苗流通和使用的監督檢查
市、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疫苗生產和配送企業銷售與配送疫苗執行藥品GSP情況進行檢查,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儲存、運輸執行《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情況進行檢查,查驗溫度監測記錄。發現可能存在質量問題時,可以抽取樣品,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送檢。檢查和檢驗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縣級衛生計生部門應將接種單位變更情況及時告知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將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監督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同級衛生計生部門。
省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按照《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的要求,組織對疫苗生產企業、配送疫苗的企業執行藥品GSP情況進行飛行檢查,對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接種單位疫苗儲存、運輸執行《疫苗儲存和運輸管理規范》情況進行飛行檢查。檢查結果按規定公開,并將發現的相關問題通報衛生計生部門。對拒絕、逃避、阻礙、對抗檢查的,依照《藥品醫療器械飛行檢查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地方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做好疫苗購進、供應和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檢查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是否通過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采購疫苗,是否索取疫苗儲存、運輸全過程溫度監測記錄等相關資料。檢查接種單位接種記錄是否完整,保存期是否符合《條例》要求。
七、加強預防接種和疫苗管理能力建設
(一)省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在20xx年12月31日前將疫苗采購工作全部納入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立疫苗采購專家庫和規范、高效的采購流程,通過集中采購形成價格競爭和談判機制。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通過《條例》實施,加強疫苗冷鏈設備建設和管理,確保疫苗的全程冷鏈運轉和記錄完整可追溯。各級衛生計生部門要加強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信息化建設,利用信息技術,實現信息區域共享,提高預防接種和疫苗冷鏈管理水平。
關鍵詞:高職;學生管理制度;認識度;認同度
作者簡介:顧艷梅(1979-),浙江杭州人,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講師,碩士,研究方向為教育經濟管理。
中圖分類號:G710 文獻標識碼:B 文章編號:1001-7518(2012)05-0085-03
規章制度的建立,只是完成了制度管理的第一步,下一步的關鍵在于制度實施。盡管很多高職院校制訂了方方面面的學生管理制度,但由于制度的出發點是規范校方運作,管住學生,注重的是制度的管理功能,加上部分制度本身存在的不合法、不科學、缺乏可操作性等因素,使制度實施中存在諸多問題,在問卷調查中就反映了幾個比較突出問題。
一、對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制度的認識
學生管理制度運行是否合理并沒有一定的評判標準,但對管理制度的認識卻成為影響制度實施的關鍵因素,因此這里主要根據對學生、教師及和學生工作負責人訪談所獲取的信息,分析在學生管理制度認識度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一)學生對學生管理制度的認知程度較低
要讓學生遵守現行的學生管理制度,必須使他們知曉制度價值,并對現有制度內容有清晰認知。然而通過調查,我們發現大部分學生對其并沒有清晰的認知,他們認為這只是擺設,真正用到的時間很少,所以都沒把它當回事。當被問及了解學生管理制度的途徑時,被調查的學生能舉出的方式基本上都是“通過學校發放的學生管理手冊”和“老師直接宣布”,說明大部分學生了解學生管理制度的途徑都比較單一,學校也較少組織學生學習和討論,學生直接參與管理制度的制訂比例較低。
(二)教師對學生管理制度的認知程度并不一致
除了學生管理制度的實施對象以外,教師作為學校教育的一個主要因素對制度本身及執行情況的認識也相當重要。從訪談的情況看,對現有的學生管理制度,逾60%的教師認為目前的規章制度基本健全,夠用;但認為不健全和沒有管理制度的教師也占到調查總數的40%。同時,大部分教師認為本校學生管理制度“落實得很好”或“基本落實”。說明大部分教師認為學生管理制度在各校實施過程中確實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作用;然而仍有20%左右對學生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并不樂觀。
(三)學生管理部門對學生管理制度的理解有失偏頗
通過對學生工作負責人訪談可以看出,管理者認為學生管理制度最主要的作用就是作為一種手段對學生的行為實行規范管理,其自身也具有相關的專業知識,能做出合乎理性的判斷,因此從管理制度的提出、制訂、實施以及變更都由管理者完成。而且出于校方的擔憂思想,在制訂和實施學生管理制度時與學生溝通較少,也缺乏有力的監管機制,多數學校采用加強監管、嚴格管理等措施保證制度的切實推行,但效果并不盡如人意。
同樣是一個學生管理制度,為什么不同的調查對象對它的認識和了解卻不一致呢?
第一,各高職院校普遍比較注重制度的表面宣傳,希望透過宣傳成為指導學生行為的規范,使學生管理有章可循,照章辦事,而通常使學生了解管理制度的途徑也大多是“通過學校發放的學生管理手冊”和“老師直接宣布”這些單一的途徑公布相關制度,從訪談的情況看,大部分學生并沒有對其產生清晰的認知,“比較清楚”和“十分清楚的”現有學生管理制度的僅占調查學生總數的約1/3,說明這種制度宣傳方式沒有收到理想的效果。
第二,從訪談的情況看,學生認為很多制度對他們而言只是“擺設”,認為制度具有消極作用,是“學校約束學生的手段”,造成學生更加不愿意主動認識和了解與自身密切相關的學生管理制度。
第三,從學生訪談情況來看,有2/3的被調查學生并不清楚制度制訂過程,因此大大削弱了學生對管理制度的認知程度。而有著豐富學生經驗的教師直接參與和了解制度制訂和實施的途徑也很少,因此,造成教師對管理制度的認識也并不一致。
第四,學生工作管理者對學生管理制度的理解不夠全面的原因是他們只看到管理制度的規范和約束功能,忽略了它的激勵功能,由于害怕學生過多的參與帶來的是爭吵,而不愿意學生參與制度制訂和實施之中。同時也認為自身有能力,所以以“包辦”的形式來壟斷制度變更。
二、對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制度的認同
學生管理制度要想真正發揮功效,落實到位的話,不僅需要教師和學生了解管理制度,還需要認同管理制度。但是調查中我們發現在被調查的五所高職院校中教師和學生對學生管理制度的認同度并不十分理想。
(一)學生認為學生管理制度沒有充分照顧他們的情感取向。學生對管理制度的情感取向影響制度實施效果和其參與制度建設的積極性。大部分被調查的學生表達了他們總體滿意的態度,但也有超過1/3的學生對現有的學生管理制度不認同。主要情況是:認為條例太多了,限制自我發展,如幾所高職院校在《學生綜合素質測評辦法》實施中都規定了學業成績所占的比例,學生認為過度強調理論課程的重要性,不夠重視實踐課程,不符合高職學生培養模式的要求等等,同時也大大降低了學生參與的積極性;很多制度基本上是名存實亡,降低了管理制度的實效性等等,還有部分學生表達了他們不認同管理制度的原因是學生很少知道有表達不同意見的渠道,學校也較少考慮到學生提出的制度改進措施。
(二)教師認為學生管理制度實施的效果不夠突出。作為學校中與學生關系最密切的教師而言,他們能運用對學生直接、深切的了解,以及自身專業判斷能力,直接參與學生管理制度的制定或提供修改建議,但實際上大多數高職專業教師由于工作任務繁重,往往只會關注本學科、本專業發展的事情,對學生管理制度的實施很少留意;而管理者在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制度的提出、制訂、實施過程中很少或沒有咨詢教師的意見,導致辛苦制訂的學生管理制度老師不十分了解,使用頻率不高,效果自然大打折扣。
第一,學生管理制度內容的更新速度快,但過程沒有征求學生和老師的意見,存在不合理規定,學生認可度不高。調查的五所高職院校均是參照新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制訂本校的學生管理制度,出臺的速度很快,但過程比較匆忙,這種狀態大大消減了學生對制度的認同度,致使制度在執行過程中沒能很好的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學生難以形成制訂規章制度的主人公意識。如某高職院校《學生宿舍管理規定》第十三條規定:“非工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異性宿舍;不允許任何外來人員在學生宿舍留宿;親友來訪,須經宿舍管理人員查驗個人有效證件后在指定地點會面。”男女同學、朋友串門聊天其實很普遍,這種“一刀切”的禁令讓許多學生感到不滿;關于親友來訪的規定學生也認為并不合理。
第二,學生管理制度的實施過程通常不會是一帆風順的,當出現這種情況,部分高職院校往往通過加強制度執行的方式來改變局面。采取最多的方式就是進行思想教育和加強監管、嚴格管理等,但效果并不盡如人意。思想教育,對學生自身的特點而言,比較勢單力薄;加強監督、嚴格管理,但總是難阻“風險偏好者”[1]。因此,對于學生而言,貫穿著這種方式的學生管理制度難以得到學生的認同。
第三,就學校管理而言,我們常常提出“以人為本”的思想,然而真正落實到具體制度制訂中,我們往往又會忽略學生這些“人”。些制度往往帶有目的性的敘述,例如在某高職院校的《學分制實施細則》,目的是“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加強學校管理,提高教學質量,特制訂本辦法”;《學生考試作弊行為處理規定》,目的是“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強化學生管理,制訂本辦法”;《學生素質綜合測評條例》,目的是“為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結合實際對學生的綜合素質進行考核評估,體現高校教育和管理的目標和要求,特制訂本辦法”等等,無一例外地都是為了貫徹上級指示,重點要維護學校教學需要而制訂的。這恰恰是目前學生管理制度本身定位上的重大偏差,因此,學生對這些近似轉發上級指示的條條框框并不認同。
三、提高學生管理制度認識度和認同度的建議
各高職院校應依據新頒布的《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和《高等學校學生行為準則》的精神,總結學生管理制度實施中存在的認識度和認同度問題,推動學生管理部門、教師以及學生之間的合作,提高學生管理制度的可行性。
(一)采取討論、宣講、組織活動等形式,提高學生對規章制度實施重要性的認識。很多學生在剛進校時對具體的學生管理制度并不了解,往往到了違反管理制度的時候才后悔不已。由此可見,學生管理制度的教育和學習是一件長期工作,它必須貫穿于學生從入學到畢業的全過程,同時要注意把握好階段性,按照不同階段的不同任務對學生實施具有針對性的管理制度教育和引導。如對剛入學的新生,學校可以通過講座、班會等宣傳方式,安排專門的校規校紀教育,讓學生明確自己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知道哪些可以做,哪些不可以做;對于日常的學生管理,可以通過系列板報的方式加強政策宣傳,每個月的主題班會,組織違紀學生參加校規、校紀培訓班等方法,將管理制度教育貫穿于每個學生在校的全過程,使學生事事有規范,處處有規矩,增強自覺遵章守紀的意識和能力。
(二)采取集中講座、學習、討論等形式,讓教師更深刻,更清晰地了解學生管理制度,熱情投入到學習、宣傳學生管理制度的隊伍中,自覺采取有力措施,維護學生管理制度。使教師意識到只有落實、抓好學生管理制度,才能更好地進行教學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即使是多年來一直執行的管理制度,也要進行充分的宣講和教育,增大師生對制度的認同度,以提高實施中的實效性。
(三)注重提高學生在管理制度制訂中的參與度。學生管理工作者應當承擔的是引路人或障礙掃除者的責任,學生才是管理制度制訂的主體。教育自由意味著教育必須提供必要的條件和限制,以保證沒有任何外在的權威強迫教育者朝某個規定好的目標前進。只有這樣,個人才能擺脫外在設置的障礙,同時教育必須提供條件和引導,以促使個人擺脫內在障礙(如虛假意識、內在壓抑、自我蒙蔽等),這兩方面都會破壞精神的自我創造[2]。所以學校應該主動提供學生參與制度制訂的途徑和機會,提高學生的參與度。
(四)學生工作管理者在管理制度實施過程中應重視制度的激勵和引導功能。開辟途徑讓學生和教師參與制度制訂和實施,廣開言路,聆聽學生建議,加強相互溝通,接受大家的監督。第一,學生工作管理者應定期組織或參與座談會。教師座談會和學生座談會信息反饋制度是師生參與教學管理的一個重要舉措,通過座談,可以及時了解教師與學生的教與學狀況,了解學生管理制度在實施過程當中存在的問題,并及時做出管理制度的修正。第二,學生管理制度要改變給人以“管”和“罰”為手段的印象,在各高職院校財政許可的情況下,根據高職教育培養模式的特殊性,開設各種專業技能大賽,科技比賽,鼓勵學生參加校外多種實訓比賽,通過國家認可的各類資格證書、技能證書考試等等,都可以獲得專項獎學金,充分體現以生為本,鼓勵學生全面發展的精神。相信長期堅持下去,一定能改變教師和學生對管理制度的觀感,重塑信心和認同感。管理制度也能切實起到橋梁溝通作用,有力的促進教學管理活動進一步完善。
(五)改善教育管理方式。高職院校學生管理制度在實施的過程中如果沒能得到學生的認可,學生工作者應當使用柔性管理的模式,注重運用說服教育、關心體貼、心理溝通等多樣的管理方式,讓硬性的管理變成人性的服務,做好管理者與學生之間的溝通、協調和疏導工作,形成有效的良性循環,讓學生從多個側面了解學生管理制度,從而得到學生的認同,促進學生的全面健康發展。
(六)在制度制訂和實施層面上,要體現人文精神和人文關懷。如果學校把自己視為與學生平等的民事主體,注重尊重,維護學生的權利;如果學校身體力行維護法制的尊嚴,嚴格依法辦事,追求公平正義,那么體現出的是以學生為中心的人文精神,對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乃至成長發展,所起到的將是說教難以達到的深層次的熏陶作用[3]。然而,目前高校有關學生管理的規定總的特征是抽象、籠統、粗糙,學生管理制度充斥著“不準”、“不得”、“嚴禁”、“必須”等帶有濃厚命令和禁止意味的用語。對學生要求十分苛刻,對學生合法權益作出種種限制等等,如“除節假日外,必須返校住宿,有特殊情況須外宿者必須經請假批準”、“宿舍內不得使用電視機和音響設備”等。因此學生對這些條例不愿接受,也并不認同。所以,推進高校學生管理法治化,在學生管理活動中,弘揚人文精神、體現人文關懷,能增加學生對管理制度的認同感。
參考文獻:
[1]張邦偉.學生管理制度的變遷與創新研究[J].論文檢索,2005:35.
類似于這樣的規定,以往我們可以從很多企業的績效考核制度中看到。但隨著《勞動合同法》的實施,這樣的做法如果不及時調整,企業將面臨著法律訴訟的風險。
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一方面要考慮如何提高勞動生產率,另一方面也要符合法律法規的要求。以往很多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往往考慮后者過少,甚至根本沒有考慮過,忽略了所有規定與措施的底線是國家法律。但隨著《勞動合同法》的頒布和實施,人力資源管理將受到很多法律上的限制,這就要求企業必須及時做出相應的調整。
績效管理是人力資源管理的核心內容之一,《勞動合同法》雖然沒有直接對績效管理做出規定,但由于績效考核的結果會影響到薪酬調整、崗位調整和解雇等人事決策,這些決策又涉及到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解除,所以,《勞動合同法》中有關勞動合同的履行、變更和解除的規定必然對績效管理體系的設計產生影響。
一、《勞動合同法》對績效管理體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實際上,《勞動合同法》對績效管理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對績效不佳的員工處理上。績效管理應該實現獎優罰劣、盤活人力資源的目的。獎優一般不會出現法律風險,但罰劣尤其是對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懲處,在《勞動合同法》條件下,將遇到很多障礙。在以往的績效管理體系中,對績效考核結果不佳的員工,企業往往單方面采取調整崗位甚至解雇的方式,但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這種方式就行不通了。
《勞動合同法》對企業變更合同予以嚴格的限制,要求企業與勞動者協商一致,才可以變更合同,并且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對合同解雇也作出了嚴格限制,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解除合同。這種規定有利于保護勞動者免受企業的隨意調崗調薪,保證勞動合同的平穩履行,保持勞動關系的穩定。但另一方面,這種規定對企業的績效管理(尤其體現在考核結果的應用環節)也多了一定的限制。《勞動合同法》嚴格限制企業變更合同的規定中存在唯一一個例外,即在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的情況下,企業享有了單方變更勞動合同乃至解除勞動合同的權利,這實際上對企業的績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必須提供充足的證據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1.崗位調整――必須有理有據對于績效不佳的員工,企業在很多情況下會單方面采取調整崗位的做法,將一個表現不好的員工調整到一個更合適的崗位。在這種崗位調整中常常會同時調整勞動報酬。許多企業為此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企業可以根據工作表現和經營需要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這種做法在原有的法律環境下有一定的操作空間。但在《勞動合同法》實施后,企業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將受到嚴格限制。
《勞動合同法》第35 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的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變更后的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崗位的調整涉及到勞動合同的變更。變更勞動合同要具備的首要條件就是當事人雙方的協商一致。任何一方當事人不與對方協商、單方面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都是不合法的。在現實中,勞動合同的變更大多由企業提出,企業應當糾正“企業掌握合同變更的自”這一錯誤的合同變更理念,不能單方面強制地變更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只允許在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時,用人單位可以變更勞動合同,重新安排勞動者的工作崗位。這就要求企業的績效考核評價系統必須有充足的證據說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
2.解雇――必須是正當的,而且是有充足理由的
《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的,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企業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這一規定,以不能勝任為由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滿足三個條件:勞動者被證明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然不能勝任工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3 條規定,因用人單位做出的開除、除名、辭退、解除勞動合同、減少勞動報酬、計算勞動者工作年限等決定而發生的勞動爭議,企業負舉證責任。也就是說,解除勞動合同由企業負舉證責任,所以企業對不能勝任工作的員工解除勞動合同需要舉證證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負有三次舉證義務。這同樣要求企業的績效考核評價系統有充足的證據說明員工“不能勝任工作”,且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另外,《勞動合同法》規定企業在勞動合同中應當約定勞動報酬,這一規定迫使企業必須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工資標準,而且一旦約定,企業不能自行調整,但人力資源管理又需要保證企業在薪資上的自,為了在法律規定和人力資源管理之間保持平衡,在具體操作上企業必然會加大績效加薪、浮動薪酬和長期激勵的比例,這也對績效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勞動合同法》下的績效管理體系設計
1.績效計劃的制定
績效計劃制定的基礎是工作分析。在績效管理中,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的主要依據就是事先制定的考核指標,而考核指標的內容在很大程度上來自通過工作分析而形成的崗位說明書,借助崗位說明書來制定考核指標,可以使績效管理更具科學性和針對性。一份清晰的崗位說明書可以讓員工清楚自己的崗位職責是什么,本職工作中應該達到怎樣的要求,這也是在勞動爭議中的重要證據。國外有學者曾對績效考評導致的法律訴訟案件進行研究,找到了1976 年以來使組織在這類案件中勝訴的6 個因素,其中最為重要的因素是,企業必須肯定績效考評的內容確實基于工作分析,績效標準與工作相關,考評的內容是具體的工作內容,而不是考評者的意見或者主管的意見。
績效目標的制定應當與員工溝通,并要求員工確認。企業應當將績效目標明確地告訴勞動者。在勞動爭議處理中,企業在許多情形下要承擔舉證責任,如果企業以勞動者沒有完成績效目標對勞動者進行懲處,則首先必須證明績效目標已經告訴勞動者。企業可以在績效計劃制定及輔導反饋的過程中與勞動者進行溝通,為降低法律風險,企業可以在績效計劃制定及輔導反饋的過程中要求員工簽署有關書面文件,以此證明勞動者對績效目標了解并認可。
績效指標應該量化或者可行為化,增強考核指標的可衡量性。在考核指標的設計上,企業應避免使用抽象的指標,如“忠誠度”或“誠實性”等,除非可以用量化的數據或可觀察的行為去定義它們。在勞動爭議中,績效的量化或行為化分析較易成為法律證據,無法量化或行為化的主觀評估難以被司法部門采納。同時,績效考核指標應該包含多個相互獨立的指標,對于司法部門來說,只有一個籠統模糊的績效考核指標是不可行的,司法部門一般會要求將這些獨立的評價結合起來,分配權重,進而產生一個總分。
2.績效信息的收集
應重視從多種渠道收集績效信息。績效考核是一項鑒定活動,因此一定要講求證據,要使員工的績效得到真實而具體的反映,并成為員工行為是否符合績效標準的最有利佐證,績效信息收集是一個績效監控的過程,同時也是為考核收集證據的過程。法律規定的證據包括書證、物證、視聽資料、證人證言、當事人的陳述、鑒定結論、勘驗筆錄等多種形式。各種證據之間的證明效力并不相同,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規定,物證、檔案、鑒定結論、勘驗筆錄或者經過公證、登記的書證,其證明力大于其他書證、視聽材料和證人證言;證人提供的對與其親屬或者其他密切關系的當事人有利的證言其證明力一般小于其他證人證言。許多企業在勞動爭議中讓單位的員工作為證人或提供證言,但常常難以得到爭議處理部門的認可。因為職工為單位提供勞動、領取報酬,二者之間有一定的利害關系,當職工為單位提供有利證言時,其證明效力較低。由于舉證的困難,故企業敗訴率較高。在司法實踐中,客戶意見可以作為判定是否不能勝任的依據,而上級對下級的評估則難以為司法部門采納。這就要求企業要注意通過不同的信息渠道獲得績效信息,尤其要注意通過第三方如客戶、供應商來收集績效信息。值得注意的是,無論通過何種渠道,評價者與被評價者有著日常的、實質性的接觸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應當盡可能地讓一個以上的評價者各自獨立完成同樣的工作績效評估,這樣可以減少個人偏見和錯誤問題。在司法實踐中,由單個評價者決定一項人事行為往往導致企業敗訴。
績效實施過程應當收集輔助材料。由于勞動爭議中企業負有舉證責任,所以企業在評估過程中應當盡可能收集可以作為證據使用的輔助材料,如員工的績效報表、客戶的投訴信函等。考核開始前可以要求員工提交任務報告或定期述職,所有報告應通過書面形式并有員工簽字。業績不佳的員工在業績評估中可能會爭辯、解釋,企業可以要求員工用書面形式做解釋辯解,也可以將解釋辯解做成談話記錄要求員工簽字確認,這些都可以作為爭議處理時的證據使用。
績效數據應當要求員工確認。企業應當要求員工在績效考核的文件上簽字確認,這樣證明員工對績效考核的結果予以認可。不過考核結果不佳的員工常常拒絕在考核結論上簽字,對此企業可以將績效考核的過程分為事實調查和性質認定兩個環節,在績效數據收集完成之后無須立即得出考核結論。企業可以先要求員工對收集回來的具體事實和數據予以簽字確認,在員工確認基本事實后,企業再依據員工確認的事實得出是否勝任的考核結論。
3.績效考核方式的選擇
表現性評價技術更容易獲得法律的支持。在考核方式上,近年來,目標管理、關鍵績效指標、平衡記分卡等考核法在我國很多企業大行其道,但企業往往忽視了圖尺度考核法、行為錨定法、行為觀察量表法等表現性評價技術的運用。實際上,從西方企業的績效管理發展歷程來看,目標管理、關鍵績效指標、平衡記分卡等都是戰略性的績效考核工具,他們能夠將員工的績效與整個組織的戰略相承接,使得個人績效的提高能指向整個企業的績效。但是,戰略性績效管理工具的實施離不開表現性評價方法和技術的支撐。許多表現性評價技術,如行為錨定法和行為觀察量表法通過直接為考評者提供具體的行為等級和考評標準的量表,為考評者建立一個統一的考評標準,它們不僅有利于管理者有效地對員工做出客觀的評價,還有利于引導和開發員工的行為。在訴訟中,一套科學合理的表現性評價技術體系更容易獲得法律的支持和認可。
以員工比較為基礎的考核方法有較大的法律風險。以員工比較為基礎的考核方法如強制分配法尤其是末位淘汰法,在《勞動合同法》實施的背景下不能獲得法律的支持。企業必須明確一個概念,在業績考核中處于末位不等于不勝任工作。在10 個勞動者的競爭中可能10 個人都勝任工作,但總有一個處于末位;可能10 個人都不勝任,即使處于第一名也不符合工作要求。所以以員工比較為基礎的考核方法難以證明員工能否勝任工作。從西方國家的司法實踐中可以看到,采取這種考核方法的企業面臨較大的法律風險,也頻頻成為訴訟的對象。如福特公司曾經把中層管理人員按績效考核結果劃分為A、B、C 三個等級。在一個年份中被評為C 級的管理人員將不能獲得任何獎金;如果一位中層管理人員連續兩年被評為C 級,那么這就意味著,此人很可能被降職或解雇。公司每年都會把10% 的中層管理人員評為C 級。福特汽車公司的這種績效評價方法使它成為幾次被告。后來,福特汽車公司不得不改變其原有的績效管理過程中的一些主要內容,其中包括:每年必須有固定比例的管理人員被劃為C 級,而被劃為C 級的管理人員不僅得不到任何獎金和績效加薪,而且還可能失去工作。現在,每年必須列入C 級的管理人員下降到了5%,原來的A、B、C 三級也被換成了“高績效者”“績效達標者”以及“績效有待改進者”的說法,并且,那些被評為“績效有待改進者”的員工還可以得到以幫助他們改善績效為目的的相關指導和咨詢。
4.考核公平性的保證措施
要對管理人員進行績效考核的培訓。績效考評是高度感情化的過程,在考評的過程中,考評者難免會受到主觀因素的影響,導致考評出現偏差。減少考評者主觀因素造成的誤差的辦法就是對考評者進行培訓,至少應該向評價者提供關于使用評價工具的書面指導,指導他們如何使用績效評價系統,其中包括指導他們在做出判斷時如何使用績效評估標準,而不是簡單地把它交給考評者,讓他們自己去解釋如何進行績效評價。
通知
省政府確定,將一九八六年制定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施行細則》(魯政發〔1986〕119號)第四條第四項修改為:
“工礦區:為工商業比較發達,人口比較集中,符合國務院規定的建制鎮標準,但尚未設立鎮建制的大中型工礦企業所在地。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須經省人民政府批準。”
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及其征稅范圍,按省政府(90)魯政函73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土地使用稅稅額、開征土地使用稅的工礦區征稅范圍的通知》和(90)魯政函110號《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對田陳煤礦工礦區、武所屯生建煤礦工礦區征收土地使用稅的批復》批準的工礦區及其征稅范圍執行。新開征房產稅的工礦區,應報省人民政府批準。
本通知自一九九一年一月一日起執行。
【關鍵詞】 低碳戰略管理; 管理會計; 碳戰略管理
【中圖分類號】 F234.3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4-5937(2017)09-0012-05
一、引言
會計是一種商業語言,是一種低成本信任機制,是為利益相關者提供財務會計信息并參與管理的信息系統。查特菲爾德(1989)指出:會計的發展是反應性的。郭道揚(2000)也指出:會計學的創立是在產業經濟進入繁榮發展階段后對經濟管理提出一系列新問題,會計界參與解決這些新問題后的必然結果。20世紀70年代以來,全球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環境管制日益嚴格,在解決環境核算和環境管理的過程中,環境會計應運而生[1]。人為溫室氣體(GHG)排放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是人類面臨的最嚴重的環境問題。通過市場手段將人為溫室氣體排放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為了實現這一目標,聯合國建立了碳排放約束機制和碳交易機制。在碳排放約束機制下,企業只有獲得碳排放權才能合規排放。碳排放權確立后,有必要單獨計量和反映碳排放的成本與風險,于是碳會計從排污權交易會計中獨立出來,并成為會計研究的前沿和熱點問題。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企業碳會計框架體系[2-6]、碳管理會計[7-10]、碳戰略管理[11-14]、低碳戰略管理會計方法[15-17]、碳戰略成本會計[18-19]、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建設內容和措施[20]進行了研究,但沒有發現對低碳戰略管理會計形成機制進行系統研究的文獻。
在環境不確定和“低碳經濟”條件下,碳會計要發揮更大的作用,就必須為企業戰略管理提供信息和決策支持,支持企業戰略轉型,實現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統一,實現可持續發展。而要發揮碳會計的更大作用,就應該在發展碳財務會計和管理會計的基礎上,大力發展低碳戰略管理會計。本文認為,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是在環境不確定和低碳經濟①下,為企業進行戰略管理提供碳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并參與企業戰略管理,使企業實現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統一,實現可持續發展的會計信息系統和決策支持系統。研究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形成的動力機制和條件,對推動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的建設,進行碳會計變革管理具有重要的意義。如圖1所示,本文對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形成的動力機制和條件進行了初步研究,以深入了解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的形成機制,推動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的建設與完善。
二、低碳戰略管理會計形成的動力機制
全球氣候治理的主要機制是界定碳排放權并通過碳排放交易實現全球碳減排成本最小化,而這一機制有效發揮作用的微觀基礎是企業低碳戰略管理。在低碳經濟下,企業面臨低碳合規性風險、低碳聲譽風險和低碳競爭力風險。由于企業低碳管理涉及到企業戰略管理的所有方面,因此,只有將碳管理納入戰略管理框架,建立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企業才能從戰略角度權衡低碳戰略管理的收益與風險,才能真正建立現低碳經濟下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決策保障機制。
(一)外部壓力:全球氣候治理和碳排放管制的推動
環境是人類賴以生活的周圍的境況。環境有自身的發展演化規律和容量閾值,環境規律一旦破壞或超過其承載能力,會影響人類的生存和發展。人類各種活動尤其是經濟活動對環境產生了消極影響,造成了環境污染和破壞。工業革命以前,人類活動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比較小,人類沒有遇到人為因素導致的全球性環境問題。工業革命以來,尤其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資源枯竭、氣候變暖、生物多樣性減少、土地沙化、海洋污染等全球環境問題日益突出。
氣候變暖是全球最嚴重的環境問題和可持續發展問題,而導致全球氣候變暖主要是人為因素導致二氧化碳等六種溫室氣體②的超量排放,加劇了溫室效應。解決全球氣候變暖的關鍵措施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使大氣中的溫室氣體濃度保持在合理的范圍內。在“庇古稅”和科斯定理的基礎上,美國經濟學家戴爾斯提出了排污權交易理論,找到了用市場手段治理污染物排放的機制。1992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開啟了限制二氧化碳等溫室氣體排放的全球合作序幕,1997年《京都議定書》規定了各國二氧化碳排放量標準,建立了三類減排合作機制③,允許在總量交易機制(Cap-and-Trade)或基線信用機制(Credit-and-Baseline)下開展碳排放交易。
杭州G20峰會上,中美雙方共同簽署了《巴黎氣候變化協定》,2016年11月4日,《巴黎氣候變化協定》正式生效。巴黎協定的達成和簽署表明,全球碳排放管制得到前所未有的一致認可。全球碳排放管制將越來越嚴格,企業將碳管理納入低碳戰略管理,具有廣泛的戰略利益。全球氣候治理和碳排放管制日益嚴格的外在壓力,推動企業將低碳管理納入戰略管理,建立和完善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采取自愿低碳發展戰略。
(二)內部動力:自愿低碳發展戰略的需要
在低碳經濟下,企業面臨碳排放管制約束。在總量交易機制下,控排企業的碳排放不能超過配額,如果實際碳排放量超過配額,就要在碳市場購買配額。另外,企業為滿足顧客低碳要求,產品要有碳標簽;隨著綠色消費概念的興起和被廣泛認同,消費者也開始呼吁披露所購買商品的碳足跡④。在低碳經濟下,企業需要在碳減排成本和碳減排收益之間尋求戰略平衡,企業應該在戰略環境分析、戰略制定、戰略執行、戰略評價過程中始終將低碳理念植入其中,將“低碳經濟”和戰略管理結合起來;將獲得競爭優勢和低碳發展,將社會、環境和經濟效益統一起來,才能可持續發展。如西門子公司在戰略制定和戰略執行過程中,能夠將環境效益和經濟效益統一起來,實現了可持續發展;再比如可口可樂的碳友好戰略、攀鋼的節能減排戰略、豐田汽車公司低碳技術發展戰略、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節能環保戰略、哈飛汽車公司的低碳戰略均給企業帶來了巨大的戰略利益,讓企業實現了可持續發展。如表1所示,在低碳經濟下,企業在戰略管理過程中,必須考慮碳排放、交易管理及其影響,而在考慮碳排放、交易管理及其影響的過程中,就需要低碳戰略管理會計,因此,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是低碳經濟下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內在需要。
三、低碳戰略管理會計形成的條件
戰略是企業為了獲得競爭優勢,將發現的市場機會和自身能力相結合的一整套相互協調的使命和行動。企業戰略管理是對企業戰略實施的管理,包括戰略環境分析、戰略制定、戰略執行和戰略評價等管理活動。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應該包括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的信息系統、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的決策支持系統、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的執行與控制系統以及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的業績評價與反饋系統[20]。和傳統會計發展過程一樣,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的出現一方面是社會經濟發展需要,另一方面是經濟管理理論的推動。下列條件為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的形成奠定基礎。
(一)碳會計研究為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體系建設提供了初步的理論指引
碳會計已遠遠超出了傳統財務會計框架范疇,逐步滲透到廣義會計學的其他領域,碳成本會計、碳管理會計、碳審計甚至是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等都已成為碳會計擴展的新內容。近年來,國內外有學者主張將碳管理融入企業戰略管理之中[2,4-6,18,21]。Ratnatunga et al.[21]認為戰略管理會計信息將有助于企業決策、人力資源管理、市場營銷、供應鏈管理、財務戰略和相關業績評價。甚至需要在供應鏈管理中整合碳足跡管理,真正實現經濟發展向低碳模式的轉變。因而,碳管理會計并不局限于企業內部的成本管理和經營運作,還涉及上下游交易對象之間的聯合管理。Stechemesser et al.[2]在綜合128篇碳會計研究文獻后強調了碳管理的重要性:認為在利益相關者低碳意識日益提高的情況下,將氣候變化視角整合到公司綠色經營或碳管理以及戰略管理中變得十分關鍵;碳管理在向低碳未來轉換過程中起著關鍵作用;碳管理能使一個公司識別碳排放源,測量碳排放量。Dina et al. [22]根據減排承諾和參與減排行動的積極性兩個維度對企業進行分類,其中將高承諾和采取前瞻性行動的公司稱為環境創新者,剩下的公司稱為環境追隨者。傳統的組織認為,經營和低碳經濟是沒有關系的,面對低碳經濟,只能被動調整;相反,前瞻性公司采取整體思路高效地將低碳思想整合到追求高額綠色利潤的實踐中。Hartmann et al.[23]建議整合碳會計進入傳統決策和報告過程,同時還建議建立一個為企業提供整體供應鏈,同時確保供應鏈合作網絡中的合作伙伴對碳排放能夠達成共識的供應鏈框架(供應鏈環境分析工具)。
國內關于碳管理會計的研究也有一定進展,如低碳視角下的企業戰略成本管理分析[18];論生命周期成本法下的環境成本分析[24];低碳經濟模式下的企業戰略成本管理研究[19];低碳經濟下企業碳會計體系構建[4];基于低碳經濟視角的項目投資決策模式研究[17];低碳經濟視角下的管理會計框架調整[8];企業碳管理會計系統構建研究[9];企業碳財務戰略體系構建研究[10];排放交易運行機制下我國企業排放成本的優化戰略管理研究[16];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建設內容和措施研究[20]等。這些文獻分析了將碳管理融入企業戰略管理之中建立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的必要性、低碳經濟視角下碳管理會計的體系和方法,有些已經涉及到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思想,有的涉及到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方法,有的涉及到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建設內容和措施,為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體系建設提供了初步的理論指引。
(二)碳大數據、云會計可以為企業碳戰略管理提供信息和Q策支持
人類社會已經進入了大數據時代。英國作家維克托?邁爾-舍恩伯格等在《大數據時代生活、工作與思維的大變革》一書中對大數據時代的思維變革、商業變革和管理變革進行了生動闡述。廈門大學李建平教授認為,大數據指那些超過傳統數據系統處理能力、超越經典統計思想研究范圍、不借用網絡無法用主流軟件工具及技術進行單機分析的復雜數據的集合。對于這一數據集合,在一定的條件下和合理的時間內,可以通過現代計算機技術和創新統計方法,有目的地進行設計、獲取、管理、分析,揭示隱藏在其中的有價值的模式和知識。大數據時代,一方面,碳交易市場數據、行業碳足跡數據、碳固數據均有望全部檢測、記錄和存儲,企業碳排放數據、碳固數據、產品生命周期碳排放數據也能夠全部記錄和存儲起來;另一方面,云計算、云會計、數據挖掘、數據庫知識發現、商業智能等技術可以發現蘊藏在碳數據背后的知識(規律和模式)。因此,在大數據時代,企業不僅可以利用碳市場、行業、企業和產品供應鏈積累的結構化、半結構化和非結構化碳排放和碳固等信息,還可以進行碳數據分析和挖掘,為“低碳經濟”條件下企業戰略管理提供碳信息和決策支持。
(三)碳減排和碳固技術拓展了企業低碳發展戰略空間
21世紀,碳排放導致日益嚴重的氣候變暖的同時,各種減排技術、循環經濟技術和清潔發展技術逐漸發展成熟起來,為企業減排和發展低碳戰略提供了更多的戰略選擇,另外,各種生物、物理和化學碳固技術也發展起來了,這些技術為企業在碳排放和碳固之間,在尋找戰略發展聯盟方面提供了戰略機會。
(四)信息技術奠定了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信息系統的技術基礎
低碳戰略管理會計實際上是一個十分復雜的信息系統,需要硬件、軟件、互聯網技術和商業智能技術的支持。信息技術的發展使碳信息和其他戰略信息能夠及時記錄和分析,使企業內部碳資源和其他戰略資源信息高度集成和整合,并對外部環境變化信息做出適時反應,能夠幫助企業及時發現市場出現的各種機會,并形成企業戰略。
四、結語
環境問題的實質在于,應承擔環境責任的企業,將其環境責任推卸于社會。在環境問題日益突出,環境管制日益嚴格的情況下,企業應承擔的環境責任內部化,環境會計應運而生。影響范圍最大、影響程度最深、最受全球關注的環境問題是溫室氣體排放引起的全球氣候變暖,而解決全球氣候問題最重要的市場機制是碳排放交易機制。隨著全球氣候問題的日益突出和碳排放交易機制的發展,碳會計從排污權交易會計中獨立出來,并遠遠超出了傳統財務會計框架范疇,擴展到碳管理會計、碳審計甚至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等領域。企業建立低碳戰略管理會計系統需要會計理論的成熟、大數據智能分析技術、信息技術和低碳技術等條件,需要政府的支持、社會的推動和碳市場的完善。碳排放交易機制對企業戰略管理和會計發展均產生了巨大影響。要使碳會計信息具有戰略管理相關性,并為企業在“低碳經濟”下進行戰略管理提供信息和決策支持,就必須大力發展企業低碳戰略管理會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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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份以來,CPI指數瘋漲,物價也跟著飛漲。原來二十幾塊錢的食品油現在漲價到四十多,豬肉價格漲的接近十六塊每斤,汽油價格也漲,93號汽油現在上海賣到五塊一毛九每公升。物價上漲已經明顯影響到了老百姓的生活,筆者一個某一方面工作上的助手前兩天給筆者說,以前自己的零用錢,可以維持到發工資,并同時能給兒子買買牛奶喝,現在不行了,同樣的錢,維持大約三分之二時間就不行了,牛奶從原來十八塊一箱搭兩袋到現在二十四五塊一箱不搭,也漲了。同樣,這種增長的趨勢影響到企業經營,特別這種背景下新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企業的成本也必將上升。如何維持成本平衡,組織架構扁平化設計不失為一種方案。
這里筆者分享出來,以供研究和參考。
一、 組織架構扁平化設計的基本原則
組織架構扁平化設計的基本原則可以概括為:職能分析,功能合并,精簡機構,節約開支,高效運行。
第一是職能分析。重點分析某一崗位或職能的組織功能是什么,重要性如何,必要性如何。對決策性和宏觀性的職能來說,如能集中,盡量集中,在不影響制約控制的前提下,盡可能地對職能進行詳細化分析。
第二是功能合并。功能合并主要是指就工作時間和工作性質來說能夠進行合并的工作。比如說有的企業工資由人事部計算,而該公司出納或其他財務人員平時比較空,可以把計算工作合并到財務,進而縮減人事部門的編制,這實質上是實現了薪資計算功能的合并。
第三是精簡機構。職能分析和功能合并后,便可進行組織的精簡。精簡的基本原則是先新后舊,先短后長。就是說,精簡先精簡工作時間比較短的員工,先精簡一些臨時或短期合作的項目及人員。
第四是節約開支。人員精簡必然導致成本降低,與此同時也應當在合并的職能里進行監督,以防開支和附加成本上升。
第五是后果,達到高效運行。
二、 組織架構扁平化設計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在組織架構扁平化設計中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第一是防止在執行中不從宏觀組織的理性出發,以感性為出發點,結果適得其反。
第二是防止不該精簡的精簡掉了,該精簡的反而沒有精簡。企業別是中國人組成的企業中,人情世故等等往往發揮著非常微妙的作用。
第三是注意精簡的方法。一般建議采取討論,自評,溝通等方法進行。注意方法不要過于激烈。
三、 中小企業扁平化組織架構的參考模式
中小企業組織架構扁平化設計之后,年營業額在五個億以下的企業,其組織架構可以精簡到如下模式:
設立經理一名。經理負責根據公司章程進行全面管理。
設立運營副經理和管理副經理各一名。運營副經理主要分管營銷策劃,廣告,銷售,渠道,定價,促銷等工作;管理副經理主要負責人事,行政,總務,后勤,車輛,食堂等的綜合管理工作。
設立會計一名和出納一名。其中會計可以兼職,出納應當專職。
這樣,一個精簡的組織架構需要三到四人即可運行。選人選對,明確職權范圍,進行KPI和KBI考核,運行起來應當不成問題。
精簡條件下,經理就相當于現在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名字叫的再大有屁用,只要組織職能精簡操作流暢即可,叫主管或經理,沒有什么分別和兩樣。
四、 配套的薪酬體系設計參考
這種情況下,配套的薪酬體系設計應當采取平時加年底的方式。假設某副經理月薪為2500元,那么全年的收入應當是2500*12+2500*(50%-200%)。其中前面的三萬是按月支付的,最后的浮動是全年的KPI考核和年底支付。在招聘的時候,核心是月收入,因為年底的部分,保障性和可變數都比較大,并且考核的標準一般都不公布,因此暗像操作的可能性比較大,屬于彈性管理的部分,不作為設計薪點的起點和重點。
五、 結束語
要想節約開支,同時不違反新的勞動合同法,調整和設計組織架構是可行的一步路。要走好這步路的關鍵有兩點,一是精簡要恰到好處,二是選人要選對。新勞動合同法實施以前,許多中小企業因為方方面面制度的問題使員工缺乏歸宿感,新法施行后,選對人是關鍵。老百姓有句俗話說的好,請神容易送神難。因此,企業在選人方面應當慎重慎重再慎重,千萬不可疏忽大意,選用非人;同時,職責要明確,職權多大,責任多大,要明確以崗位說明書的方式搞清楚,關鍵問題特別是財務權限和決策權限,是非常敏感的,也是非常嚴肅的。這些問題搞好了,扁平化的組織沒有運行不好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