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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股權轉讓合同由以下雙方在友好協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于 年 月 日在______ 簽署。
合同雙方:
出讓方: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受讓方:
注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職務:
鑒于:
1.______ 公司是一家于 年___月 日在______合法注冊成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___ ”), 注冊號為:___
法定地址為:_________;
經營范圍為:
法定代表人:
注冊資本:
2. 出讓方在簽訂合同之日為___ 的合法股東,其出資額為___ 元,占 注冊資本總額的 %.
3. 現出讓方與受讓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礎上,一致同意出讓方將其所擁有的 的 %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而簽署本《股權轉讓合同》。
定義: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規定或約定外,本合同中詞語及名稱的定義及含義以下列解釋為準:
1. 股權:出讓方因其繳付公司注冊資本的出資并具有公司股東資格而享有的中國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賦予的任何和所有股東權利,包括但不限于對于公司的資產受益、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
2. 合同生效日:指合同發生法律效力、在合同雙方當事人之間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日期。
3. 合同簽署之日:指合同雙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簽字之日。
4. 注冊資本:為在公司登記機關登記的公司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5. 合同標的:指出讓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___%股權。
6. 法律、法規: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頒布并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由___人民共和國政府及其各部門頒布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規章、辦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規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華人民共和國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 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 法》等。
第一章 股權的轉讓
1.1 合同標的
出讓方將其所持有的 公司___%的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1.2 轉讓基準日
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為___年 月 日。
1.3 轉讓價款
本合同標的轉讓總價款為___ 元(大寫: 整)
1.4 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全部轉讓價款。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支付的全部款項后 個工作日內向受讓方開具發票,并將該發票送達受讓方。
第二章 聲明和保證
2.1 出讓方向受讓方聲明和保證:
2.1.1 出讓方為合同標的的唯一合法擁有者,其有資格行使對合同標的的完全處分權。
2.1.2本合同簽署日前之任何時候,出讓方未與任何第三方簽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許的方式對合同標的進行任何形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2.1.3 本合同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不會與任何第三方簽訂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會采取任何法律允許的方式對本合同標的的全部或部分進行任何方式的處置,該處置包括但不限于轉讓、質押、委托管理、讓渡附屬于合同標的的部分權利。
2.1.4 在本合同簽署日前及簽署日后之任何時候,出讓方保證本合同的標的符合法律規定的可轉讓條件,不會因出讓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該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對本合同標的采取凍結措施等。
2.1.5 出讓方保證根據本合同向受讓方轉讓合同標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東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積極協助受讓方辦理合同標的轉讓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組董事會、向有關機關報送有關股權變更的文件。
出讓方保證其向受讓方提供的___ 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財務情況、生產經營情況、公司工商登記情況、資產情況,項目開況等均為真實、合法的。
2.1.6 出讓方保證,在出讓方與受讓方正式交接___股權前,___所擁有的對其開展正常生產經營至關重要的政府許可,批準,授權的持續有效性,并應保證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導致鈣等政府許可、批準、授權失效的潛在情形。
2.2 受讓方向出讓方的聲明和保證:
2.2.1 受讓方在辦理股權變更登記之前符合法律規定的受讓合同標的的條件,不會因為受讓方自身條件的限制而影響股權轉讓法律程序的正常進行。
2.2.2 受讓方有足夠的資金能力收購合同標的,受讓方保證能夠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支付轉讓價款。
第三章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讓方喪失其對___%的股權,對該部分股權,出讓方不再享有任何權利,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受讓方根據有關法律及___章程的規定,按照其所受讓的股權比例享有權利,并承擔相應的義務。
3.2 本合同簽署之日起___日內,出讓方應負責組織召開 股東會、董事會,保證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并就___章程的修改簽署有關協議或制定修正案。
3.3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內,出讓方應與受讓方共同完成___股東會、董事會的改組,并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
3.4 在按照本合同第3.3條約定完成本次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 日內,出讓方應協助受讓方按照 國法律、法規及時向有關機關辦理變更
登記。
3.5___ 所負債務以______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
報告(附件1)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受讓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出讓方亦不得以 資產承擔償還責任。3.6 出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日內,負責將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 資產負債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四章 保密條款
4.1 對本次股權轉讓合同中,出讓方與受讓方對所了解的全部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受讓方、___的經營情況、財務情況、商業秘密、技術秘密等全部情況,出讓方與受讓方均有義務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確規定或司法機關強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對外公開或使用。
4.2 出讓方與受讓方在對外公開或宣傳本次股權轉讓事宜時,采用經協商的統一口徑,保證各方的商譽不受侵害,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對外發表有關本次股權轉讓的言論、文字。
第五章 合同生效日
5.1 下列條件全部成就之日方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 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載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 出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出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受讓方應完成本合同所約定受讓方應當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項。
股東會批準本次股權轉讓。
出讓方按本協議第3.6條約定將在本次股權轉讓基準日前___資產負債表中所反映的全部應收債權收回公司。
第六章 不可抗力
6.1 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預知、無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響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費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洪水、火災、戰爭或國際商事慣例認可的其他事件。
6.2 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無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時,該方可暫停履行上述義務。暫停期限,應與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續時間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響的一方應繼續履行未履行的義務。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響并因此提出暫停履行義務的一方,必須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___天內,向另一方發出書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質、地點、范圍、可能延續的時間及對其履行合同義務的影響程度;發出通知的一方必須竭其最大努力,減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和可能造成的損失。
6.3 如果雙方對于是否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產生爭議,請求暫停履行合同義務的一方應負舉證責任。
6.4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因違反于本合同項下作出的聲明、保證及其他義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此賠償責任應包括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對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律師費)
7.2 如出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如果導致受讓方無法受讓合同標的,則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3 如受讓方違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項義務、聲明和保證,須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如果造成出讓方損失的,則受讓方應向出讓方賠償出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4 若受讓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出讓方有權要求受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若出讓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單方解除合同,則受讓方有權要求出讓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轉讓價款總額的___%.
7.5 在本合同生效后___個月內出讓方未能協助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轉讓的全部法律手續(包括但不限于變更登記等),受讓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讓方應向受讓方退還已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受讓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讓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訴訟費用和律師費)
7.6 根據本協議第3.5條規定,___ 所負債務以___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年 月 日出具的審計報告為準。如有或有負債,則由出讓方自行承擔償還責任。若債權人要求___依法承擔償還責任且公司也已實際履行給付義務的,則出讓方應在公司履行給付義務之日起___ 日內,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若出讓方在本條規定期限內不能將全部款項支付給公司,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轉讓___ %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出讓方未支付部分款項由受讓方向公司支付。
7.7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出讓方應向受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出讓方應在收到受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 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若出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受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出讓方就未支付的違約金按本次轉讓___%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 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受讓方。
7.8 根據本協議第七章各條款的約定,受讓方應向出讓方支付違約金的,受讓方應在收到出讓方發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內,按本協議第七章規定的違約金標準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若受讓方未能在本條規定期限內將全部違約金支付給出讓方,則雙方同意由受讓方就未支付的違約金按本次轉讓___%股權的轉讓價格標準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應股權轉讓給出讓方。
第八章 其 他
8.1 合同修訂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須以書面形式由雙方簽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內容,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8.2 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有管轄權的法院、仲裁機構認定無效,不影響其他條款效力的,其他條款繼續有效。
8.3 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構成雙方之間的全部陳述和協議,并取代雙方于合同簽字日前就本合同項下的內容所作的任何口頭或者書面的陳述、保證、諒解及協議。雙方同意并確認,本合同中未訂明的任何陳述或承諾不構成本合同的基礎;因此,不能作為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以及解釋合同條款和條件的依據。
8.4 通知
本合同規定的通知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以 書寫,并以___郵寄、圖文傳真或者其他電子通訊方式送達。通知到達收件方的聯系地址方為送達。如以 郵寄方式發送,以郵寄回執上注明的收件日期為送達日期。使用圖文傳真時,收到傳真機發出的確認信息后,視為送達。
8.5 爭議的解決
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因本合同引起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以協商方式解決爭議,則雙方同意將爭議提交有管轄權的人
民法院處理。8.6 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為本合同之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會計師事務所有限公司于___ 年 月 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審計報告。
公司于___ 年 月 日出具的公司資產負債表。
8.7 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持 份,___存檔___份,交有關機關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雙方簽字蓋章:
出讓方:______ 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____________ (或授權代表)
乙方:
鑒于********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萬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經********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股權轉讓補充協議書范文1甲方:x (出讓方)
乙方:x (受讓方)
鑒于:
1、x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是一家在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成立并至今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營范圍為房地產開發、經營。
2、甲、乙雙方為目標公司股東,實際股權結構為甲方持有目標公司x%股權,乙方持有目標公司x%股權。
3、甲方同意向乙方轉讓目標公司x%的股權。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欲出讓的以上x%的目標公司股權。
4、雙方于x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x《股權轉讓協議》。 為此,甲方、乙方本著平等、互利互惠的原則,就甲方將其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的相關事宜,就雙方于x年 月 日簽訂的編號為x《股權轉讓協議》基礎上達成如下補充協議:
第一章 定義
除非本協議有特殊說明者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1.1目標公司:指x公司
1.2甲方:指x
1.3乙方:指x
1.4標的股權:指甲方擬轉讓給乙方的目標公司x%的股權,包括但是不限于股本金、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所有資金本息,與該股權有關的現有資產收益權、預期收益權、決策管理權、人事任免權等。
1.5基準日:自甲方和乙方確認的確定目標公司所有者權益及標的股權轉讓價格的截止日期,即 年 月 日
1.6股權交割日:本次股權轉讓完成工商變更登記之日。
第二章 股權的轉讓
2.1 標的股權
雙方約定,甲方持有的標的股權轉讓給乙方,與該股權附屬的其他股東權益也一并轉讓給乙方。
2.2 標的股權轉讓后的目標公司股權結構
協議項下的標的股權轉讓在辦理相應的工商變更登記后,甲方不再持有目標公司股權,乙方持有目標公司的100%的股權。
2.3 股權轉讓價款的確定
雙方確定標的股權的轉讓價款為 萬元,包括以下組成部分:
2.3.1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入賬目資金(含歸屬于甲方及甲方授權人 代甲方匯入的股東借款)。
2.3.2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股本金。
2.3.3甲方直接或間接通過其授權人代甲方投入目標公司的未入目標公司賬目的所有資金及利息。
2.3.4由前述甲方投資所對應的,截止于基準日已經產生的資產增值收益。
2.4 股權轉讓價款及支付
股權轉讓交割完畢后,乙方于 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萬元。
2.5 股權交割
雙方同意,在 年 月 日前辦理完畢本協議項下的標的股權轉讓工商變更登記手續,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當日按公司登記機關的要求提供真實、完整、合法的變更登記材料,并委托乙方辦理變更登記;如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導致工商變更登記無法完成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雙方一致同意,股權交割日以工商變更登記完成之日為準。 本次股權轉讓后,甲方在目標公司的所有權利和義務(包括所有的債權和債務包括或有負債)均自動轉移給乙方,股權轉讓前和轉讓后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和債務及所有或有的負債和各種可能的追訴事宜均由乙方享有和承擔,目標公司的一切事宜(包括股權轉讓前的)均和甲方無關。
本章所涉及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第三章 公司管理層更替及業務交接
3.1 本次股權轉讓后,目標公司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均由乙方委派及提名改選,甲方協助辦理相應事項的工商登記變更。甲方委派人員不再擔任目標公司董事、監事、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和目標公司其他管理職務。
3.2 目標公司財務負責人由乙方指派,甲方同意由其負責在本次股權轉讓的工商變更登記后的次日將目標公司的公章、法人章、財務章、財務賬冊、債權債務憑證資料交由乙方管理。
第四章 聲明和保證
4.1 甲方聲明和保證
4.1.1 甲方保證其在標的股權無權屬爭議,并未在股權之上設立任何方式的質押或其他擔保,也不存在任何權利上的限制,甲方有權獨立處分,否則甲方須承擔與此有關的全部責任,并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全部損失。
4.1.2甲方確認,在本次股權轉讓完成之后,甲方與乙方、甲方與目標公司之間不存在任何未清結的協議和債權債務。
4.1.3甲方承諾其根據本協議向乙方轉讓股權符合法律以及甲方公司章程的規定,并且已經獲得了甲方公司內部與本協議一致的適當授權。
4.1.4 甲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標的股權。
4.2 乙方聲明和保證
4.2.1乙方保證其按照本協議約定受讓目標公司股權符合法律以及乙方公司章程的規定,并已取得乙方內部與本協議一致的適當授權。
4.2.2 乙方承諾按照本協議約定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4.3 上述聲明和保證構成雙方各自的義務。
第五章 違約責任和協議解除
5.1 任何一方因違反本協議第四章的聲明、保證的,應當賠償對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資金利息損失、為實現股權轉讓所花費的一切合理的費用、因可能的訴訟所支付的合理的律師費、訴訟費等)。
5.2 由于可歸責于甲方的事由導致本協議的股權變更登記未能在本協議第2.4條約定的期限內完成股權轉讓變更登記的,或者導致本協議第三章的約定未能履行的,乙方有權暫停支付股權轉讓價款,并且不承擔因支付逾期產生的利息;同時從甲方履行以上義務的期間屆滿之日起,甲方應當按照其已收定金和股權轉讓款的總額,以每日萬分之八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5.3 如本協議第5.2條約定的違約情形出現而且持續一個月未能糾正的,為根本違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乙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協議或者解除協議;如乙方選擇解除協議的,甲方應當將已經收取的股權轉讓款如數歸還乙方以將標的股權回購,同時按照每日萬分之八的標準支付利息,并雙倍返還定金。
5.4 乙方在沒有本協議約定的理由的情況下未按照約定期限支付轉讓款,應當就其逾期部分的轉讓款按照每日萬分之八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該狀態持續達一個月的,為根本違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或以定金沖抵轉讓價款,甲方有權選擇繼續履行協議或者解除協議;如甲方選擇解除協議的,應當將已經收取的股權轉讓款無息歸還乙方,定金不予返還。
5.5 雙方的其他違約行為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的,均視為根本違約,適用定金罰則處理;適用定金罰則仍無法足額彌補守約方的損失的,違約方應當補足損失。
第六章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首先以協商方式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其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章 一般性條款
7.1 保密
7.1.1自雙方為本協議的簽訂進行溝通和談判始,未經協議他方事先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將其獲悉或者協議他方披露的資料以及本協議項下的股權轉讓事項披露或泄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作其他用途。
7.1.2本協議終止后本條保密義務仍然繼續有效。
7.2 轉讓和變更
除非或者協議各方一致的書面同意,否則本協議項下的各方權利義務均不得轉讓或者變更。
7.3 協議文本
若應工商變更登記的要求需另行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協議而與本協議條款不一致的,協議雙方的權利義務以本協議為準,任何一方均不得援引該另行簽訂的股權轉讓協議或者協議要求對方履行義務或者承擔責任,或用以解釋雙方權利義務以及對抗協議他方。
7.4 協議數量
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雙方簽字立即生效,為原《股權轉讓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股權轉讓》有沖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7.6 補充協議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項,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書面約定。
7.7生效
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或蓋章確認起發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權轉讓補充協議書范文2訂方協議各方: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丙方: ,身份證號碼:
丁方: ,身份證號碼:
鑒于:
1、大連A有限公司系依照中國法律在大連登記設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公司注冊資本為拾萬元人民幣。自然人股東 (即本協議甲方)和 (即本協議乙方)分別持有該公司的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的股權;
2、股東 (以下簡稱甲方)和股東 (以下簡稱乙方)愿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件,分別將其持有的目標百分之五十五(55%)和百分之四十五(45%)股份轉讓予受讓方 (以下簡稱丙方)和 (以下簡稱丁方);股權受讓方愿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義
1.1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下含義:
(1)“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文件認繳和實際投入的注冊資本數額占目標公司注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2)“轉讓股份”指股權出讓方(即本協議中的甲方和乙方,為便于闡述,以下統稱為股權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其中:甲方持有目標公司55%股權;乙方持有目標公司45%股權)。
(3)“受讓股份”是指股權受讓方(即本協議中的丙方和丁方,為便于闡述,以下統稱為股權受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分別受讓的股權出讓方所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其中:其中丙方受讓甲方所持目標公司55%股權;丁方受讓乙方所持目標公司的45%的股權)。
(4)“轉讓價”是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5)“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詳見第5.1條款;
(6)“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的股權出讓方。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本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權轉讓
2.1經各方議定: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合計為人民幣 萬元( 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股益指依附于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國有土地使用證》項下的宗地余期使用權。
2.4對于未披露的債務(現甲、乙雙方承諾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的債務數額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如股權轉讓后因未披露債務引發訴訟而致目標公司承擔清償責任,則因此發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債務本息、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均由股權出讓方承擔連帶清償義務。
2.5本協議簽署后 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提交修改后的目標公司的章程及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文件,與股權受讓方共同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
第三章 付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之日起 個工作日,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 ,并在本協議第4.1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于所限期內得到滿足后 個工作日,將轉讓價款余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
3.2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款余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直接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余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款余額后,如發現未披露債務,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日內下列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后,股權受讓方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款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完成了將轉讓股權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工商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股權轉讓的聲明和保證,承諾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承擔責任;
(3)股權出讓方、受讓各方股權變更登記手續獲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審批,且業已將目標公司的股東變更為股權受讓方;
(4)股權出讓方已將包括但不限于證照、材料(詳見附件)全部移交給股權受讓方;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1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1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于本協議第4.1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愿意放棄該等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終止,各方于本協議項下之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并且股權出讓方應當于本協議終止后,但不應遲于終止后 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3.1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并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如因上述情形至本協議自動終止,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辦理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得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
4.4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后,第4.1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 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1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工商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為目標公司的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于本協議第4.1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股權受讓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的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 陳述和保證
6.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整和準確;
(2)到本協議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有關法律或可能會妨礙其履行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
(3)據其所知,不存在與本協議規定事項有關或者可能對其簽署本協議或者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產生不利影響的懸而未決或者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者其他法律、行政或者其他程序或政府調查。
6.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1)于本協議簽署前,目標公司沒有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者行政程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或有其他人威脅進行;
(2)于本協議簽署前,目標公司及其股權并未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任何擔保、抵押、質押、保證,且股權出讓方為該股權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3)目標公司于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6.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2:股權出讓方的聲明與保證)真實、準確,并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6.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6.1條及第6.2條的各項保證及第七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后仍然有法律效力。
6.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后 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6.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均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七章 違約責任
7.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份;
7.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八章 通知
8.1任何與本協議有關由協議各方發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訊往來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并送達至下述地址或者書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股權出讓方:
甲方:
乙方:
傳真:
股權受讓方:
丙方:
丁方:
年月日:
股權轉讓補充協議書范文3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鑒于甲方與包括乙方在內的當事人于20xx年12月共同簽訂了《股權轉讓協議》,乙方通過受讓甲方的股權成為了廣州市有限公司(下稱 “公司”)的股東。為支持公司的持續發展,甲乙雙方自愿達成如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1. 在公司成功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并上市(下稱“上市”)之日起,乙方應根據我國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及中國證監會、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要求鎖定/轉讓所持公司股份;
2. 如乙方在公司上市之日仍在公司及/或其子公司任職且仍為公司股東,則乙方的如下自愿承諾立即生效:乙方須在公司上市之日起繼續服務不少于個月;如乙方在公司上市之日
個月內出現以下情形,乙方應在以下情形發生之日(下稱“發生日”)起的1個月內向甲方支付現金作為補償:
(1) 乙方因不勝任崗位工作,經公司【2】次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
(2) 乙方未經公司書面同意而擅自離職;
(3) 乙方因觸犯法律而被有關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4) 乙方因泄漏公司機密、失職、瀆職等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利益或聲譽而被解雇;
3. 前條所述的現金補償計算方式如下:現金補償金額= (承諾上市后的服務月數-上市后已服務月數)/(承諾上市后的服務月數*【4】) *發生日前十個交易日公司平均收盤價*乙方所持公司股票數(注:“承諾上市后的服務月數”及“上市后已服務月數”均按非自然月計算;超過15天算1個月,15天以下為未滿1個月)
4. 在公司上市前:如乙方因執行公司職務負傷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權利不受影響,可以繼續持有;如乙方因執行公司職務而死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將由乙方指定的財產繼承人或法定繼承人繼承持有;如乙方非因執行公司職務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死亡,則按乙方應以初始受讓價格加計銀行同期利息作價,將其所持公司給股份轉讓或過戶甲方,乙方的監護人或繼承人須協助完成轉讓或過戶手續。
5.本補充協議構成《股權轉讓協議》的補充,與《股權轉讓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補充協議的未盡事宜適用《股權轉讓協議》的有關條款。
6. 本補充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交公司留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甲方:
乙方:
鑒于********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萬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經********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股權代持協議書
甲方:
注冊號: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址: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為持股事宜達成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照執行:
一、委托內容甲方自愿委托乙方作為自己對________公司人民幣________萬元出資(該等出資占______注冊資本(______注冊資本金為______萬元)的 %,下簡稱“代表股份”)的名義持有人,并代為行使相關股東權利,乙方自愿接受甲方的委托并代為行使該相關股東權利。
二、委托權限甲方委托乙方代為行使的權利包括:由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將受托行使的代表股份作為出資______,在______股東登記名冊上具名、以______股東身份參與______相應活動、代為收取股息或紅利、出席股東會并行使表決權、以及行使公司法與______公司章程授予股東的其他權利。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1.甲方作為上述投資的實際出資者,對______享有實際的股東權利并有權獲得相應的投資收益;乙方僅得以自身名義將甲方的出資向______出資并代甲方持有該等投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而對該等出資所形成的股東權益不享有任何收益權或處置權(包括但不限于股東權益的轉讓、質押)。
2.在委托持股期限內,甲方有權在條件具備時,將相關股東權益轉移到自己或自己指定的任何第三人名下,屆時涉及到的相關法律文件,乙方須無條件同意,并無條件承受。在乙方代為持股期間,因代持股份產生的相關費用及稅費(包括但不限于與代持股相關的投資項目的律師費、審計費、資產評估費等)均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將代持股份轉為以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任何第三人持有時,所產生的變更登記費用也應由甲方承擔。
3.作為委托人,甲方負有按照______公司章程、本協議及公司法的規定以人民幣現金進行及時出資的義務,并以其出資額限度內一切投資風險。
4.甲方作為“代表股份”的實際所有人,有權依據本協議對乙方不適當的受托行為進行監督與糾正,并有權基于本協議約定要求乙方賠償因受托不善而給自己造成的實際損失,但甲方不能隨意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5.甲方認為乙方不能誠實履行受托義務時,有權依法解除對乙方的委托并要求依法轉讓相應的“代表股份”給委托人選定的新受托人,但必須提前15日書面通知乙方。
外資股權轉讓協議范本
甲方:
乙方:
鑒于********公司系由甲方作為外方投資者投資,公司注冊資金為********萬美元并于 年 月 日經********外經委批準成立的中外合資企業;
鑒于甲方有意出讓其所持有的********有限公司其中40%的股權;
鑒于乙方為獨立的法人,且愿意受讓甲方股權,參與經營公司現有業務;
1、甲方同意將所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2、乙方同意受讓甲方所持有的********有限公司 60%的股權;
3、甲乙雙方董事會已就股權轉讓事宜進行審議并已作出相關決議;
4、********有限公司董事會就股權轉讓事宜召開董事會,并就同意本次股權轉讓以及原股東放棄股權轉讓優先認購權等相關事宜形成董事會決議;
5、甲乙雙方均充分理解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各自的權利義務,并均同意依法進行本次股權轉讓。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現簽定本股權轉讓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雙方
1.1 轉讓方:受讓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1.2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址:
法定代表人: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二條:協議簽訂地
2.1 本協議簽訂地為:
第三條:轉讓標的及價款
3.1 甲方將其持有的********有限公司60%的股權轉讓給乙方;
3.2 乙方同意接受上述股權的轉讓;
3.3 甲乙雙方一致確定上述股權轉讓的價款應以********有限公司截至 年 月 日的帳面凈資產值為依據;
3.4 甲乙雙方確定的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
3.5 甲方保證對其向乙方轉讓的股權享有完全的獨立權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未涉及任何爭議及訴訟。
第四條:轉讓款的支付
4.1 本協議生效后 日內,乙方應按本協議的規定足額支付給甲方約定的轉讓款;
4.2 乙方所支付的轉讓款應存入甲方指定的帳戶。
第五條:股權的轉讓:
5.1 本協議生效60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委托公司董事會辦理股份轉讓登記;
5.2 上述股權轉讓的變更登記手續應于本協議生效后60日內辦理完畢。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義務
6.1 本次轉讓過戶手續完成后,乙方即具有********有限公司60%的股份,享受相應的權益;
6.2 本次轉讓事宜在完成前,甲、乙雙方均應對本次轉讓事宜及涉及的一切內容予以保密。
6.3 乙方應按照本協議的約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價款。
6.4 甲方應對乙方辦理批文、變更登記等法律程序提供必要協作與配合。
6.5 甲方應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將其在********有限公司的擁有的股權、客戶及供應商名單、技術檔案,業務資料等交付給乙方。
6.6 自股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完畢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公司任何權利。
6.7 甲方承諾作為公司股東及/或職員期間所獲得的公司任何專有資訊(包括但不限于財務狀況、客戶資源及業務渠道等等)承擔嚴格的保密責任,不會以任何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占有或使用,亦不會用于自營業務。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 本協議正式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直接經濟損失。
7.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8.1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并訂立書面變更協議。如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本協議繼續有效。
8.2 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8.3 雙方一致同意終止本協議的履行時,須訂立書面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適用的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9.1 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
9.2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有權提起訴訟。
第十條:協議的生效及其他
10.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報審批機關一份。
(以下無正文)
(本頁為本股權轉讓協議的簽字蓋章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乙方: